经期可以艾灸吗肚子:“《全宋文》评奖内幕”批注(之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10:21

“《全宋文》评奖内幕”批注(之一)

            舒大刚

   题记: 2009年9月20日,也就是教育部评奖公示到期的日子,以“曾枣庄”为“第一署名人”的《全宋文》二等奖终于尘埃落定。于是,曾枣庄先生连续发表了两篇博文,大揭“《全宋文》评奖内幕”。其中无非捏造事实,发泄私愤!现为了说明真正的情况,对其所列各项,一一加以批注,供读者欣赏:

 

《全宋文》评奖内幕之一:四川省社科评奖

曾枣庄

 

这次《全宋文》评奖事(包括去年四川省社科评奖和今年教育部社科评奖),令我生气的不是四川大学古籍所所长舒大刚只报“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删去“曾枣庄、刘琳主编”。历史是客观存在的,他删改不了历史事实。最令我生气的是他对我玩尽权术,可谓绞尽脑汁,用尽心机,堪称全武行。而我一直被他完全蒙在鼓里,直至川大社科处发布获奖消息,我才明白他完全以毫不经意的方式套我的话的用意,深感被他愚弄欺骗。而他至今仍在会上会下都大言不惭地宣扬他如何为公,如何为学校,如何为所,如何受委曲,好人无好报,做了好事还挨人骂;攻击我争强好胜,不顾大局,好争小利,他同我在《全宋文》评奖事上的分歧是他为公与我为私的分歧。这使我想起了李贽《答耿司寇书》揭露伪道学耿司寇的话:“别人为自己,自己为他人,别人都自私,自己则利他”。我只好把我所知道的《全宋文〉的评奖过程简述如下。我之所以加上限制词“我所知道的”,是因为他一贯爱搞暗箱操作,《全宋文〉评奖过程的幕后操作的全部真象,如他在所内如何安排布置,所外如何打通关节之类,我至今仍不得而知。

 

1、用纡回曲折的手法套我的话。去年四川省评社科奖,他首先给我打电话,问我是否申报。我对评奖一向不感兴趣,但他主张申报,说对研究所有有好处。我说有好处你就报吧。这样,他首先达到了我同意申报的目的。

接着他问我,以个人项目名义申报,还是以集体项目名义申报。《全宋文》从来就不是曾枣庄或刘琳的的个人项目,而是集体项目,从立项到巴蜀书社出版前50册(相当于后来上海出版的100册),到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全书,都是署的“四川大学古籍所编,曾枣庄、刘琳主编”,这本身就是集体项目署名。所以我不加思地立即回答说“当然以集体项目名义申报”。这样他就套出了他最想要的的一句话。

批注:一、首先,曾枣庄先生一再声称《全宋文》是“主编负责制”,而今出版物“第一署名人”的也是你“曾枣庄”的大名,其申不申报奖励确实与我个人利益无关。后来申报时,我既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去申报,也没有搞“暗箱操作”偷吃你的奖金(实际上我还给你倒贴了3万元配套)。为公为私,于此可见,这是你自己也不能否认的事实!

二、我是早知道你曾枣庄先生“对报奖无兴趣”,因为你多次告戒我:“万一评个三等奖怎么办?”可我为什么又要打电话征求你意见呢?因为这是学校的意思,学校社科处向来很关心和支持古籍所的建设,他们多次对我说:“《全宋文》一定要申请奖励,争取拿一等奖。”我担心好像曾枣庄先生对此没有太多兴趣。他们说:“这也不光是为了古籍所呀。”对此,我没有再说什么。因想人家学校养你古籍所20余号人达30年,全所耗时20年才编了个《全宋文》,怎么也得为学校荣誉去搏一搏吧。

三、至于你说我校内、校外关系是如何打通的?你不是说我对《全宋文》毫无贡献么?现在我来告诉你吧:为了《全宋文》能够获得一个公正的评价,我们确实邀请了一批校内外专家审察并撰写了评论文章,分别推荐给《文学遗产》、台湾中央研究院文哲所《中国文哲研究通讯》、《四川大学学报》,这些刊物开辟专栏发表系列文章,对《全宋文》进行了首批研究和评论。根据目前评奖要求,有无评论确是一个基本要求。对此,曾枣庄先生当然是不屑去做的了,只得由我等“走狗”去当小人了?

2、然后他就偷换概念,以为其所用。我所说的“当然以集体项目名义申报”是以“四川大学古籍所编,曾枣庄、刘琳主编”的名义申报,他却把它歪曲成只以“四川大学古籍所”的名义申报,把“曾枣庄、刘琳主编”从申报书中完全抹去。他现在把他同我的分歧说成是他要以集体的名义申报,我要以我个人的名义申报,这完全是歪曲事实。分歧的实质是我主张按《全宋文》从立项到出书的集体署名“四川大学古籍所编,曾枣庄、刘琳主编”申报,而他却背着曾、刘只以“四川大学古籍所编”申报。他是现任古籍所所长,不知内情的人就会以为是他舒所长编(还有其他事证,详下条),而这正是他希望达到的目的。《全宋文》是集体项目,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他提出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本身,实际就就是为便于他偷换概念,便于他从《全宋文》抹去“曾枣庄、刘琳主编”作伏笔。而我当时毫未察觉。

 

批注:一、关于申报名义,首先你并没有强调“四川大学古籍所编、曾枣庄刘琳主编”,当时只考虑如何报才最能够获奖。你声称《全宋文》从最初到取后出版都是以上述方式出版的,真是如此署名么?我承认,在《全宋文》申请立项、巴蜀书社出版和我们共同与上海辞书出版社签署出版合同时,确实有如曾枣庄先生所说,要先署“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再署“曾枣庄、刘琳主编”。可是,我们现在拿在手里的却是只有“第一署名人”为“曾枣庄”的署名,并没有“四川大学古籍所编”的字样了!

二、现今360册的《全宋文》中,无一处能找到“古籍所编”字样,更不要说是“第一署名人”了。关于这一署名出现时,曾枣庄老先生当时并无异议,是我们所员发现后告诉你时,我说“看看北京师范大学的《全元文》是如何署的”,你脱品就说“是以主编署的”。说明你对此类署名早有所知。后来出版方面告诉我,这个署名就是你的意思,他们说根本就不知道《全宋文》还是古籍所编的!这本来是违背出版合同的署名,是非常错误的,是对集体成果的严重侵犯,可是现在却成了你一再向教育部争取个人利益的理由,以前一个错误为后一个错误开道,真是天下岂有此理!就此而言,到底是谁在侵占集体成果,满足私利呢?

三、现在要回过头来讲为什么没有以曾枣庄先生的名义申报呢?一是因为四川省评奖有个规定,凡是年过70的个人申报只能评“荣誉奖”,我们也向评奖办主任汇报过,他们也是这么明确地告诉的。对这个成果,学校是希望争取一等奖,那就只有报集体项目了。

四、从效果上看,后来四川评出的荣誉奖两位:一位是宗教学学科创立者卿希泰教授、一位是政治经济学学科创立者周春教授。两位都是弟子盈门,年高德邵,即使报了你曾枣庄先生,恐怕也未必比得过吧?

五、再说,我们不是没有以你个人的名义申报过呀,曾枣庄先生难道你忘了:《中华大典》(宋辽金元文学分典)你不也是第一署名么?我们以你领衔申报,结果得了奖你却不愿意要,因为你嫌是“三等奖”低了呀?《三苏全书》不是你“第一主编”么,以你领衔申报,人家却丢了出来!人心自有一杆枰呀,学术界对你的水平、人品早有定评,我还不知趣地一次又一次地为你争取,真是失于察人也!

 

3、爱搞权术的人都喜欢搞暗箱操作。《全宋文》既然是由主编负责,以集体项目名义申报,理应以“四川大学古籍所编,曾枣庄、刘琳主编”的名义申报。申报书也应给两位主编过目,但舒所长却根本不给两位主编看。由于他在申报书中擅自抹去了主编,因此,不给曾、刘看,是他经过周密考虑过的,因为若给两位主编过目,抹去主编一事肯定通不过。

批注:我没有暗箱操作。一、关于《全宋文》的事情,我从一开始都做得比较谨慎,从当初稿费的管理和分配,到此次申请表的填报,我都是礼请两位主编的弟子、而且人品也非常好、信得过的所员来处理的。在此种情况下,如果不是集体意见,我能左右他们什么?

二、虽然当时的申报书我并没有过目,更没有主笔,但是后来曾枣庄先生闹起来后,我调来报表审察,发现论证书中处处都提到你“曾枣庄”了的呀(本人所写在《文学遗产》发表的文章,也是处处提到你的呀),哪有“抹去”你的功劳不表的?

三、在委托填报表时,我也一再要求他们与你商量,他们却告诉我说,你们说填就是了,你不再看了。事实上,曾枣庄老先生确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这些事务性的事情,他从来不屑亲自动手的。可你让人家劳动了,却不是赞赏不感谢,当人家在为你展劲卖命时,你正躲在阴暗角落里,数着人家的过错哩!一旦事情做完,时机成熟,你就有一大把证据拿来倒打一耙了。

 

4、在参加四川领省社科领奖的问题上,舒所长更玩尽了权术。他首先通过刘琳给我打电话,问领奖我们去不去。我问刘琳在哪里领奖,刘说他也不知道。我说如果是有山有水,好玩的地方也不妨去玩玩。接着刘琳又打电话来,说只有一个名额。我说,既然只有一个名额,主编就是两个人,那当然只能由舒所长去了。接着舒所长又打电话给我,说哲学史学会有一个名额,他可以以学会会长的名义参加。请看他绕了多大的圈子。请问舒所长:既然你可以学会的名义参加,何不一开头就说清楚,你以学会的名义参加,两位主编只能去一个,你们商量一下谁去。绕这样大的圈子,用意何在?我已看出他不愿让曾、刘二人中的任何一个人去参加领奖,我们去了,他就没有代表《全宋文》领奖的份了,就表示不去(当时我还不知道他已把“曾枣庄、刘琳主编”从申报书中抹去,否则我就一定会去)。这正舒所长想要的结果,他既不想要我们去,还要想方设法让我说出。他的权术就是如此周密,他还申称自己“没有多想”,这是慌话,你想得够周密了!

批注:一、关于领奖问题过程还真复杂:先是学校社科处通知填表人,填表人又通知我,我说你先与主编通报,让主编自己商量。至于为什么要他先通知刘先生?后通知曾先生,我虽然没有这么“玩尽权术”,但是我想也是有原因的。一则因填表人是刘先生的弟子,有话好直接向他说;二是根据曾枣庄的惯常作派,凡是有荣誉的时候,他从来都是将另一位主编忘记了的。不信你只要看看他在《全宋文》首发式上的感言,有一个字提及刘先生么?如果此事不是事先通知了刘先生,恐怕刘先生连《全宋文》是否得奖他也不会告知的。

二、也有可怪,省上发奖,凡是两人以上的项目都只邀请一位,《全宋文》有两位主编,现在得奖了,谁去呢?刘先生自然是不会去争的,曾枣枣先生一看刘先生已经知道了,也不便于自己去了,于是只好让我这个以中国哲学史学会的代表,顺便去带回来。

三、我将奖金领回来后,没有过夜,就在电话中告诉曾、刘二先生汇报“奖金”数额,并且立即请将3万元奖金交给他们的学生,让他们与两位主编商量分配办法。当时《全宋文》得奖,全所也很高兴,为了增加喜色,我决定从我们的《儒藏》课题费中拿出3万元来配套。如果当时主编大人曾枣庄先生不满意,完全有理由拒绝领奖,更不会接受配套奖金。可是耐人寻味的是,他不仅表示高兴,而且自己还不能少要,他先要在原奖金3万元中拿足主编分额,然后再在配套奖励中按比例分配,一项也不少。请问,如果你对领奖有意见,如果你“君子”一点,为什么又对分奖金那么热衷呢?

你唯一与众不同的是,一手接受好处,一手打人耳光!你一再标榜自己多么地清高,多么不在愿申奖,怎么《全宋文》两位主编,就你在这里喋喋不休、纠缠没完呢?

 

5、推御责任。把两位主编从《全宋文》申报书中抹去,我是从领奖后的新闻报导中才得知的。我打电话质问舒所长是怎么回事,他说那是社科处写的,他不知道。这又是说慌,社科处的报导显然是根据他的申报书写的,他怎么能不知道呢?

   批注:再次声明,《申报书》没有抹去两位主编名字,这有文件可查。至于是学校新闻报导是怎么写的,又是谁写的?你自己去社科处问一问,不就真像大白了么?何必在这里煞费苦心地瞎猜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