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艾灸仪对人有害吗:质问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院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59:30

质问四川大学校长谢和平院士

 

 

    关于我声讨川大古籍所所长舒大刚侵占或变相侵占他人成果之事已被媒体、网络炒得沸沸扬扬,虽然报道失实之处不少,这也难怪,一则事情过程本身比较复杂曲折,二则当前媒体追求的是娱乐性、点击率、短平快,加之又不是学这一专业的,故情有可原。

    2009年3月19日《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说:“发生在少数人身上的学术不端行为,败坏了学术风气,损害了学校和教师队伍形象,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绝不姑息。”教育部三令五审强调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各高校设立专门的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机构,川大的学术道德委员会作为了吗?教育部要求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高校课程,一个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谎话连篇(《舒复》就达三十六条)的“博导”如何走进课堂面对学生?

    今天之所以写这封公开信,是因为早前我给您、给川大党委宣传部、川大学风道德委员会分别署名去函,至今如石沉大海,我就纳闷了:这就是川大的处事作风,这就是川大的学风建设吗?

    一、我于2009年8月25日向四川大学宣传部、四川大学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呈交了《关于川大古籍所〈儒藏网〉“科研人员”栏“舒大刚”条内容严重失实的情况说明》,因山东中国孔子基金会网站也登有同一内容的舒大刚的科研成果详细说明,并附有大量彩照,故我向山东孔子基金会发了同一《说明》。孔子基金会虽然远在山东,却在9月4日收到我的信后马上致电道歉,随即删除舒大刚的不实成果介绍;川大近在眼前,至今没有任何消息,川大古籍所儒藏网至今保留舒大刚失实和造假的成果介绍。我在给学校宣传部、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反映同一情况时,我就估计到他们会置之不理。故说“如果14日内置之不理,我只好进一步向有关部门申诉”。但考虑到学校当时忙于开学,忙于国庆,接着又是放长假,故我并未“进一步向有关部门申诉”。但现在长假后又过了17天,仍未得到只字回答。即使我反映的舒大刚的《侵占或变相侵占他人成果举例》不实,舒的行为完全符合四川大学的“学术道德”,至少也应通知我一声。学校工作很忙,谢校长更忙,但不致于比温总理更忙吧?温总理对一个学术术语有误,都会给新华社去电去函更正,你连通知我一声“舒大刚的行为完全符合四川大学的“学术道德”的时间都没有吗?

    二、回答终于有了,《成都晚报》10月24日第6版报导:“四川大学宣传部负责人”称,“这是两位教授私人之间的事,与学校无关。”不知谢校长是否也持同一看法。假设川大学生打架,想必更是学生“私人之间的事”,但如果打得来全国都知道了,难道还“与学校无关”吗?

   三、我写的舒大刚的《侵占或变相侵占他人成果举例》,并全部列举了十部书的书影作为证据,这都涉及学术不端行为,涉及违反合同法、著作权法.《全宋文出版合同》第一条明确规定:“本书实行主编负责制,教育部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已授权曾枣庄、刘琳代表著作权方与有关出版社谈判出版事宜,亦可代表著作权方签定相关协议。”这里只给了曾、刘,没有给舒大刚“代表著作权方”的权力,以体现“主编负责制”,而舒却一再删去曾、刘主编,这难道不是违反《合同》吗?这难道仅仅是两位教授“私人之间的事”吗?过去报载的博士生、博士生导师、院长、校长的学术腐败行为还只是抄袭他人文章的某些部分,而舒大刚是侵占或伪造了十本整书。这在高校都是前所未有的,是创纪录的。谢校长无论作为校长还是院士,似乎都应关注川大的学风问题,难道谢校长也认为这是两位教授“私人之间的事,与学校无关”吗?

 

                                            曾枣庄,200年月日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