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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7:25:46

研发费用税前扣规范管理要求
一、企业从事的研究开发项目必须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的项目。
二、研发费用是指企业从事研究开发项目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三、自2009年度起,企业申请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应在研究开发项目确定后,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说明书》,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同时附送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如属委托或合作开发的,应提供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年终汇算清缴申请加计扣除时减免税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自2009年度起,企业申请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应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及下列要求进行相关会计核算:
(一)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帐,将有效凭证和明细账对应;
(二)对不同的研究开发项目要设立专账进行管理,实行以项目为成本费用归集对象的会计核算;
(三)对企业同时研究开发多个项目,或研究开发项目和其他项  目共同使用资源的情况,有关费用要在项目间进行合理分摊。金额较大的要在实际发生前后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五、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凡符合条件的,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凡符合条件的,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否则,该委托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六、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七、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八、研发费用备案资料: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报告表。列明享受优惠的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二)、项目备案资料:
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需根据《领域》详细说明至具体项目;
3、研究开发费预算,需说明资金来源;
4、属于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应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5、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6、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对委托开发的项目,应提供受托方出具的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7、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 106户试点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省级技术中心,省自主创新“双百工程”中的企业及项目的,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案资料要求:纳税人应使用A4纸报送资料,按所列顺序逐页编号并装订。凡报送的资料属于复印件的,纳税人应加盖公章并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
附件
研发项目
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已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费用除外)
纳税人名称 (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年度(  季度)                               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费  用  项  目
发生额
1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
1.材料
3
2.燃料
4
3.动力费用
5
6
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
7
1.工资、薪金
8
2.津贴、补贴
9
3.奖金
10
11
12
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费
(按规定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的仪器和设备除外)
13
1.仪器
14
2.设备
15
16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租赁费
17
1.仪器
18
2.设备
19
20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无形资产摊销费
21
1.软件
22
2.专利权
23
3.非专利技术
24
25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26
27
七、研发成果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28
29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它费用
30
1.新产品设计费
31
2.新工艺规程制定费
32
3.技术图书资料费
33
4.资料翻译费
34
35
合计数(1+2+3···+34)
36
从有关部门和母公司取得的研究开发费专项拨款
37
加计扣除额(35-36)×50%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备案表
年 月 日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纳税人
识别号
项目名称
自行开发/委托
开发/合作开发
研究开发项目所属技术领域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
项目经费预算(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万元)
本项目主要研
究人员情况
姓 名
专 业
职 称
研究开发
内容提要
企业法人
代表声明
本人知悉并保证本企业提供的研究开发活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说明书
一、立项依据
㈠ 国内外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㈡ 项目研究开发目的和意义
㈢ 项目达到的技术水平及市场前景
二、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
㈠ 项目主要内容及关键技术
㈡ 技术创新点(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若颁布相关技术参数或标准,应提供。)
㈢ 主要技术指标或经济指标
三、研究开发方法及技术路线
四、现有研究开发基础
五、研究开发项目组人员名单
六、计划工作进度
七、合作开发或委托开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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