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莎生产日期:现代婚姻应重视门当户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6:52:26

现代婚姻应重视门当户对

梁冰

婚姻家庭咨询师之家上有一个离婚案例,男方老家在外省一个偏僻农村,他一直读到博士,后被无锡一家公司高薪聘请;女方则是无锡本地人,家庭条件优越。当时女方正是看中了男方的发展前景,结婚都由女方家一手操办。婚后两人生活还算安稳,但当他们的孩子出生后,两人便开始有了小矛盾。孩子是女方家长带的,男方因工作忙碌基本不管,两人之间的矛盾终于爆发,后来发展到家庭暴力,闹到要离婚的地步。这个案例在大城市中具有典型性。

      “凤凰男”“孔雀女”这类婚姻,如果是男方明显比女方低,那么这种婚姻大多数会出问题。此时的男方选择比自己条件高的女性为婚姻伴侣大多数是有某种倾向或某种企图的,男方想通过婚姻来改变自身状况来达到某种目的。虽然嘴上说是为了爱情,可内心深处却有另一番打算,这个想法一般都不会告诉对方,直到有一天发生婚变才能比较清醒的看出对方当初的心思,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通常这种人的出身平常,但人却是优秀的,因出身低微而降低了择偶的标准,先暂时安顿下来以解燃眉之急,日后再图良机的心思主导了他的行为。也正因为此人有优秀的一面才能赢得比自己条件高的女人的芳心。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父母溺爱下长大的城市娇娇女们,存在明显的心理优势,或曰骨子里的优越感,是它破坏蚀损着婚姻核心粘合剂的“灵魂的平等,”而由此体现在夫妻关系上的女方的强势和无孔不入的蔑视和看轻,会渗透在生活的角角落落。而随着男方综合实力的上升和长期积攒的负面情绪,任何一件小事都可能成为离婚的导火索。男方离婚的迅速和决然,可让他放弃任何财产。
       这种婚姻,往往男方借力于女方而在这个城市立下脚,或委曲求全的居住在女方父母家。虽然《婚姻法》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但事实是人们经常以男方为主要考虑实体,女方一旦结婚就成为男方家里的人,而不再属为女方家庭。“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这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男方物质基础比女方差,这种婚姻隐患很多,女方很容易在心理上形成优势,在生活中慢慢的会一点一滴的流露出来,从而给男方渐渐的造成心里压力,自尊心和自信心不时的动摇,这种压力会慢慢的积累起来,等到了一定的时候便会暴露出来,积累的越久就会越强烈的爆发出来,夫妻双方就会互相猜疑,互相指责,逐渐不和睦,这与婚姻法所规定的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睦相处相违背,最终导致婚姻失败,家庭破裂。并且如果婚后男方在社会地位和经济上一帆风顺的话,那么婚变的可能性会更大。
      毋庸讳言,抛开爱情,婚姻有相当内容是互通有无,平等交换,“凤凰男”“孔雀女”这类婚姻是互通有无的妥协,双方存在心理的不对等;而门当户对的婚姻常常是平等交换的双赢。建立在“门当户对”基础上的双方根本不存在心理优势,也谈不上什么心理歧视,从而互相尊重,会比较平等融洽的相处,最大限度的剔除了爱情和激情所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现今许多事实证明,当双方在家庭背景,文化修养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时,即使生活在一起,也很难和谐。尤其在交流沟通,教育子女,持家治家,生活习惯,接人待物及前程设想等方面,会出现严重的分歧,从而造成同床异梦,貌合神离,或者是永久的处于冷战状态。如同两个不相干的齿轮被硬性的配在一起,结果永远无法和谐相处。
       因此,现代的婚姻应重视门当户对。某冰篇外调侃,凤凰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雌雄合体。而孔雀最漂亮的确是雄孔雀。他们产生爱情或互相搔痒,同食米谷,怕有诸多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