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cute 523:院长 性钓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4:31:15

山东聊城二院原院长两次被“性钓鱼”说明了啥?




      人民网聊城11月27日电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简称二院)原院长身陷“艳照门”事件受到持续关注。记者获悉最新消息,目前,涉事原院长周某某已被“双规”。(人民网)

       其实,如果大家认真阅读这则新闻就会发现,身陷“艳照门”的聊城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某某实是第二次被“性钓鱼”的。

        据报道中介绍,周某某第一次被“性钓鱼”是在数年前,当时,周某某与某些年轻女子开房,被人制作成光碟并传播,后来,由于周某某门道大,摆平了第一次“性钓鱼”,风波算是告了一段落。也许正是因为周某某在当地有很大的“门道”,所以他也不怕再次被“性钓鱼”,以至于重操旧业,与女子开房玩激情,才会发生第二次被“性钓鱼”,才会身陷“艳照门”,才会被“双规”。

        说实话,聊城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某某被“性钓鱼”,并非第一例。在网上,大家可以查到的被性钓鱼的公职人员和官员已有很多起了,比如,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地方志办公室副总编辑王某与女网友QQ裸聊被性钓鱼;广州白云区新市街道办事处主任刘宁在网上裸聊被性钓鱼,安徽宁国发改委官员裸聊被性钓鱼等等,等等,真是举不胜举。但无论是四川资阳市的官员,还是广州白云区的官员,他们都是初次被性钓鱼的,都没有象聊城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某某那样,第二次被“性钓鱼”。

      写到这里,或许有人会问,那聊城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某某有了第一次被“性钓鱼”的教训,为何不悔过自新?为何还要继续去与女子开房玩激情呢?这里面究竟有什么原因,又说明了啥? 笔者以为,至少有三个原因:

        一是周某某受传统思想影响严重。大家知道,中国自古就有“妻不如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的说法。而社会发展到“性解放”空前的今天,又有好事之人将此古话作了改进,变为“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照此推算,与聊城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某某一起玩激情的女子,当属妓女无疑了,否则,将无法解释周某某的艳照流出和被性钓鱼的事实了。

       二是周某某社会关系强大。从第一次性钓鱼被摆平中可以看出,周某某虽是个医院院长,但他的社会关系是相当地好的。不然,又怎能摆平第一次被性钓鱼的事件呢?由此可见,周某某在聊城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了,社会关系绝非一般的,否则,他也不敢不悔改了。

        三是周某某心理变态严重。换句话说,如果以上两点分析都错了,那么,周某某一定有严重的心理变态。试想,如果周某某心理正常,偶儿失足,被性钓鱼了,应该有所教训,收手不再继续才对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周某某不但没有悔改,反而越玩越起劲,这不是心理变态的表现又会是什么呢?

        综上分析,聊城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某某被二次“性钓鱼”就说明了,“性钓鱼”虽然不光彩,有诈骗动机,但它具有反腐功能,存在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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