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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6:19:43

意识形态、乌托邦与社会秩序——简评曼海姆意识形态观

 作者:林丹青

摘 要:曼海姆认为,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是与现实社会基础相联系的。它们以现实为基础而又超越了现实。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的差别表现在它们对于现实的不同态度上。意识形态是维持现实的态度,而乌托邦是改造现实的态度。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乌托邦都是有其社会心理基础的。
关键词:曼海姆;意识形态;乌托邦;社会秩序
作者简介:林丹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师。
 

在对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的理解问题上,曼海姆不是简单地把意识形态看作是虚幻意识,不是把乌托邦看作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从它们与社会现实关系来考察;从它们对于现实的两种不同的态度来考察;从它们与大众的社会意识的关系来考察,使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的研究成为一个知识社会学的问题。他的研究对于我们的意识形态研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的差别和联系

意识形态和乌托邦虽然都是一种受到现实制约的观念,但是它们之间是有差别的。对于曼海姆来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作为一种思想形态,作为一种和现实相关的思想形态是没有差别的。这就是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一样都是和社会现实有关的,都是受到社会现实关系的制约的。同时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一样,一般来说都是要超越现实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一样,不反映现实的状况。既然它们不反映现实状况,那么它们之间就不存在真假的差别,也没有真假的问题。这就是说,曼海姆的意识形态观超越真假问题的探讨。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是一种对待现实的态度:是维护还是反对,是满足还是超越。正是在对待现实的不同态度上,我们可以把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区分开来。

曼海姆认为,把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区分开来的是两种不同的心态。曼海姆强调,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乌托邦都是一种超越现实的心态。这就是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包含了对于社会理想的勾画。在这些超越现实的心态当中,有些是要打破社会现存秩序的,有些要维护现存秩序。这种打破现存秩序的心态才是一种乌托邦的心态。曼海姆强调,不是所有超越现存状况的意识都是乌托邦,而只有那种不仅超越现存状况,而且要打破现存秩序的意识形态才是乌托邦。他说:“社会生活的各种具体的实际形式,却是以这些与现实不一致的‘意识形态’的心灵状态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只有当这样一种不一致的取向此外还倾向于破坏现存秩序所具有的各种纽带的时候,它才会变成乌托邦的心灵状态。”(曼海姆:《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华夏出版社2001年,229页。以下凡引此书均只注页码。)在曼海姆看来,某些思想虽然也超越了现实状况,但是,它对现实并不抱有任何的敌意,它总是控制人们的那种超越现实的观念和兴趣,或者说,它努力使那种超越现实的观念和那个时代的占统治地位的世界观和谐相处。它甚至可以为维持社会秩序做出自己的贡献。因此,这样的维持现实的观念就是一种意识形态。他说:“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虽然都包含着一些超越现存秩序的观念,但是,这些观念并没有作为乌托邦而发挥作用;毋宁说,只要它们都可以‘有机地’、和谐地与其时代所特有的世界观结合成为一体(也就是说,它们并不提出革命的可能性),它们就都是有关这个生存阶段的适当的意识形态。”(229页。)但是如果这种超越现实的观念导致了人们的实际行动,它要努力实现这种意识形态,那么这种意识形态就是乌托邦。在如何对待现实的问题上,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会发生冲突。那种维护现实的意识形态会把那种力图实现这种超越社会现实的理想称为“乌托邦”。

通常说来,乌托邦是指一种超越现实,而又无法实现的思想观念。曼海姆不同于人们日常生活的这种理解。他认为,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是一种超越的观念,但是意识形态无法实现的超越观念,而乌托邦却是可以部分实现的。他说:“各种意识形态都是超越情景的观念,它们永远不可能在实际实现它们所设计的那些内容的过程中获得成功。”(231页。)虽然,这些意识形态中某些观念包含了良好的社会愿望,但是却永远都无法实现。他举例说,农奴制度下的人人皆兄弟的宗教观念。虽然人人皆兄弟是一个良好的乌托邦的愿望,但是在农奴制度中却受到了歪曲。它只能是一种慰藉心灵的工具,而并不企图改变当时社会秩序,因此,这是一种意识形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曼海姆认为,意识形态具有社会欺骗的作用。它会使人停留在或者满足于社会现实。

曼海姆强调,虽然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非常容易地区分开来的。但是在现实中,在某种具体的历史情况下,要区分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却是极端困难的。(232-233页)在这里,曼海姆进行了具体的分析。比如在一个既定的社会中,某些阶层是这个社会秩序的获益者,他们虽然也有超越现实的观念,但是他们的那种超越现实的观念是为了维护现实的。而与这种社会现实秩序对立的人则会提出一种改变现实社会秩序的观念。这种观念对于那些维护现实的秩序的人来说,就是乌托邦。这就是说,那种固执地坚持社会现存秩序的人会把改变现实秩序的观念称为乌托邦。在这里,人们说一种观念是“乌托邦”是因为,人们从现存的社会秩序出发,而把改变现实的观念看作是乌托邦。曼海姆说:“就下面的论述而言,我们无论什么时候谈论乌托邦,我们都是在这种相对意义上使用这个术语的——因此,我们所指的是那种只有从某种已经存在的社会秩序的观点出发来看,才似乎是无法实现的乌托邦。”(233页。)在他看来,从现存的秩序来看,这种观念可能是无法实现的,但是从未来的社会秩序来看,这种乌托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得到实现。在这里,我们可以更进一步理解曼海姆所提出的意识形态概念。按照他的理解,意识形态是受到现实社会条件制约的,并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现存的秩序的要求。它超越现实,而又要维护现实。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那种保守思想家。这种保守思想家在面对那些努力要超越社会现实,并试图改变现实的思想来说,对于乌托邦采取了一个宽泛的定义。他把绝对不可实现性相对不可实现性混淆起来,把可能性不可能性混淆起来,把一切超越现状的东西都称为乌托邦。他没有把可实现的乌托邦不可实现的乌托邦区分开来。在曼海姆看来,那种永远都不能实现的乌托邦是绝对的乌托邦,而那种可以实现的乌托邦是“相对的乌托邦”。(236页)他要致力于把这两种乌托邦区分开来。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知道,维持现存秩序的人一般会认为,那种打破现存秩序的观念是乌托邦。因此,这些试图维持现存秩序的人所提出的超越社会现实的观念,一般来说是意识形态,而那种主张打破社会现实的人的观念就会被保守的人称为乌托邦。只要这种乌托邦是有现实基础的,那么这种乌托邦就是“相对的乌托邦”,是有可能实现的乌托邦。如果按照党派来划分的话,那么,要求改变现状的党派是进步的党派,而那些要求维持现状的党派则是保守的党派。按照他的说法,那些保守的人士总是把人们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说成是“乌托邦”。而那些进步的人士则会努力揭示保守思想的意识形态特点。曼海姆说:“无论一个观念什么时候被人贴上乌托邦的标签,贴这种标签的人通常都是一个已经成为过去的时代的代表人物。另一方面,把各种意识形态当作虚幻的、适合于目前秩序的观念来揭露,一般说来则是仍然处于产生时期的生存秩序所具有的那些代表人物应当进行的工作。决定应当认为什么是乌托邦的群体,总是处于支配地位的与现存秩序完全一致的群体。而处于上升阶段、与现存的事物秩序相冲突的群体,则是精确地确定应当认为什么是意识形态的群体。”(241页。)这就是说,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派别,一种是进步的派别,他们常常会把那种固执地保持现存秩序的观念看作是意识形态。而那种保守势力则会把新的对于未来充满期待的观念看作是乌托邦。按照曼海姆的理解,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乌托邦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产生的。他们既根源于社会,又超越社会。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的差别就在于人们对于现存的社会秩序的态度上的差别。“意识形态”和“乌托邦”这两个观念实际上也是两种不同的派别之间的斗争的标记。

在曼海姆看来,意识形态和乌托邦是密切联系的。因为他们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现实中提出的超越现实的构想。处于上升阶段的阶级在和保守的阶级在进行意识形态的斗争中,上升的阶级所提出的观念也会包含了意识形态的内容。因此,曼海姆说:“那些处于上升阶段的阶级所具有的各种乌托邦,在很大程度上经常渗透着各种意识形态成份。”(241页。)他举例说,资产阶级在上升的时期提出了“自由”的观念。这种“自由”观念应该说在反对封建的统治斗争中取得了某种程度上的胜利,比如,政治自由实现了。这是一种乌托邦。但是其中也包含了意识形态的成份。这种意识形态表现在政治自由成为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压迫辩护的手段。为此,曼海姆强调,在意识形态的斗争中,对于上升阶级来说,什么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什么是上升阶级的意识形态?什么是乌托邦?这些问题是很难回答的。要回答这些问题,只有在这些意识形态的斗争成为历史,只有在我们回顾历史的时候,我们才能有一个标准来区分它们。这个标准就是,各种不同的党派关于未来社会的构想后来实现了没有。如果实现了,那么这种构想就是乌托邦,如果没有实现,那么这种构想就是意识形态。(242页。)


二、意识形态、乌托邦和现实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曼海姆强调,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是在一定的时代条件下提出的,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是对于现实的社会历史条件的超越。一方面,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知识,它从一个侧面展现了社会现实,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意识形态是虚幻意识。因此,这种意识形态虽然也是知识,不过这仍然是一种意识形态知识。这里显然存在着一种矛盾。曼海姆当然意识到这里所存在的矛盾。他也试图解决这里所存在的矛盾。

曼海姆强调,在讨论意识形态和乌托邦的时候,人们都要受到这样或者那样的质疑。这是因为,人们认为,任何一种观念都必须受到实在的检验。由于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和社会实在不一致。因此,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是一种虚幻意识。曼海姆认为,这是一种实证主义绝对主义。他不同意这种实证主义和绝对主义。在他看来,在社会历史领域中,不存在一个脱离人的绝对的社会实在。按照我们的理解,社会存在都是一种人所构造起来的存在。或者说,这种社会存在都是人类生活中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就不能像观察自然现象那样,观察社会现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代的许多社会科学家反对社会历史领域中所存在的实证主义的观念。卢卡奇所批评的物化现象,实际上就是社会现实关系脱离了人控制的领域,成为人观察的对象。对于这种对象,人只能直观。对于他来说,人虽然能够直观对象,但是人并不能理解对象。在他看来,人在构造对象中认识和理解对象,这样人才能真正地把握对象。在这个意义上,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认识的客体,既是社会实在,又是社会意识,是社会中的主体和客体的统一。卢卡奇直接从社会存在的领域来解决认识和把握社会的问题。因此,对于卢卡奇来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是在改造社会、把握社会的同一过程中出现的。而曼海姆走了另一条路。这就是他从认识论的意义上来考察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在他看来,意识形态的多样性根源于人们关于实在观念的多样性。他说:“但是随着研究的逐渐展开,我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正是关于实在的观念的多样性,导致了我们的思想方式的多样性”。(109页。)那么为什么关于实在的观念是多样的呢?在曼海姆看来,在我们提出关于实在的观念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就已经有了某种概念体系。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你如果要能够观察和认识世界,你就必须预先有某种知识。这种知识作为“前有”和“前见”在其中发挥作用。这就是说,事实总是我们观念中认识的事实。他说:“对于心灵来说,这些事实总是通过某种学术脉络和社会脉络而存在的。所谓可以对它们进行理解和系统表述,意味着某种概念体系已经存在了。”(112页。)我们总是在这样一种观念体系中来把握实在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所说的社会实在总是概念体系中的社会实在。如果我们的概念体系不同的话,那么我们所说的社会实在就会不同。意识形态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冲突。这种观念上的冲突实际上也表现了不同的群体社会实在之间的不同关系。有些人可能要维护这个社会实在,有些人可能要打破现实的社会秩序。他说:“如果我们考察不同的群体用来与文明相对抗的许多本体论判断类型,那么,我们就会开始做出下列猜测,即每一个群体似乎都进入了一个独特的和互不相关的观念世界,而且归根结底,这些各不相同而且时常相互冲突的思想体系,很可能都可以还原成体验‘同一种’实在的不同方式。”(109页。)我们的不同的意识形态都是对于同一种社会实在的体验。但是,由于我们的概念体系不同,我们与实在的关系不同,我们可能会得出不同的意识形态。这些不同的意识形态会发生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识形态都是知识。但是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又只是从一个侧面体验了社会实在,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的意识形态又超越了社会实在

曼海姆还从另外一个意义上来说明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对于社会实在的超越。他认为,人总是在一个既定的社会中“存在的”(toexist),但是,人不仅在社会中“存在”,而且还在社会中与其他人发生社会关系,还在社会中不断地成长。用我们的话来说,他还在社会中“生活”(to be)。他会“是”这样或者那样的人。他的这种社会性的展开过程具有多种多样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可以说,人的生存本身就是现实性和可能性的统一。同样,人关于社会的观念也是现实性和超越性的统一。曼海姆说:“既然人主要是一种在社会和历史中生活的造物,以他为中心的‘生存’就永远不会是‘生存本身’,而始终是某种社会存在所具有的,具体的历史形式。”(230页。)人的存在具有历史的存在形式,一方面意味着人必须在既定的秩序中生存,必须受到社会秩序的影响,或者说,人的“生存”对人来说,是“实际发挥作用”的生活秩序;另一方面又意味着,人又会超越这种现实的关系,抱着对于未来的期望而生活。曼海姆说,“每一种‘实际发挥作用的’生活秩序,也都受到了那些应当称之为‘超验性’观念或者‘不现实的’观念的观念……的纠缠。”(231页。)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根源于现实,而又超越了现实。

曼海姆的研究不仅说明了意识形态的这种特征,而且要说明,人的思想虽然都会受到现存的概念体系的影响,但是在这个概念体系的影响下人不会自觉地意识到这个概念体系的制约。他们都在同样的概念体系中思考问题。他们一般不会反思自己思考问题的预设的前提。这就意味着,在这个时期,人们在一定程度上,都生活在意识形态的梦幻中,而他们自己却不知道自己生活在这种意识形态的梦幻中。这就如同马尔库塞所说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都舒舒服服地受到资本主义体系的压迫,但是人们却意识不到这种压迫。如果有人开始反思这个前提,批判这个前提,那么这种意识形态就有可能崩溃。这个时候,我们的社会就出现了意识形态上的争论。在这里,值得我们重视的是曼海姆的这样的思想,这就是他积极评价意识形态上的争论。他认为,这种意识形态上的争论是我们克服片面性,走向综合的、全面的社会知识的道路。在这里,我们可以说,虽然他也看到了意识形态争论中所存在着的政治和阶级利益上的冲突,但是,他似乎更强调认识论意义上的斗争。无论我们存在着怎样的阶级利益上的冲突,但是我们最终都应该服从社会总体的观念。我们应该克服社会认识中的片面性。通过意识形态的争论,我们可以吸收不同的观念,从而得到一种综合的社会知识。他说:“当我们关于‘实在’的知识越来越多地吸收这些有分歧的视角的时候,它就会变得具有更多的综合性。”(112页。)我们在社会认识中不能满足于某种片面的东西。我们每个人都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但是,我们更应该抱着一种包容的心态,积极地吸收不同的观点。害怕总体的观念,满足于自身的意识形态,只能是自我封闭,并使自己走向绝路。那种满足于自身的意识形态的人犹如穿着皇帝的新装,自己以为自己很美,甚至其他人也说,这很美。但是,这只能使自己出丑。

为此,曼海姆积极倡导社会的认识应该走向一种“总体”的观念。在他看来,固执地坚持某种偏向就会导致危机,而只有走向总体,我们才能克服危机。他说:“只有当我们彻底意识到每一种观点所具有的有限范围的时候,我们才能踏上受人欢迎的理解整体之路。”(115页。)走向总体,我们就可以获得对于社会的真知灼见。这种真知灼见不是绝对正确的真理,而是评价性的知识。这种评价性的知识,可以使人们在各种不同的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意识形态的斗争就是各种不同的思想之间的较量。曼海姆强调,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没有占有真理,都是从一个角度看世界。因此,他认为,在意识形态的斗争中,我们应该不断地纠正自己的错误。应该说,曼海姆的思想是值得我们重视的,这就是,我们应该与时俱进,不断地发现和纠正我们的意识形态中所存在的偏差,高屋建瓴地从历史的高度来把握社会现实,调节社会矛盾。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思想斗争实际上是各种社会力量的较量。既然意识形态的斗争是不同的社会力量之间的较量,那么社会力量比较大的一方就会取得优势地位,并且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到别人的头上。如果是这样,那么走向一种总体的社会知识就不可能了。因此,我们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要坚持一种开放的态度,同时也要使自己的意识形态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样,我们才有可能在社会力量的较量中取得优势地位。我们既要坚持真理,同时也要坚持自己的价值立场,做到真理和价值的统一。这是我们和曼海姆之间的差别。


三、意识形态、乌托邦和集体无意识

千禧年主义是某些基督教教派正式的或民间的信仰,这种信仰相信将来会有一个黄金时代:全球和平来临,地球将变为天堂。人类将繁荣,大一统的时代来临以及基督统治世界。千禧年的到来并非意味着世界末日,但认为千禧年是人类倒数第二个世代,是世界末日来临前的最后一个世代。一些人相信在千禧年到来和世界末日到来之前将会有一个短暂的与撒旦或是敌基督交战的时期,之后就是最后的审判。

我们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根源于现实的生活,而又超出了现实生活。曼海姆认为,千禧年主义人道主义保守主义等都是乌托邦。或者说,它们是意识形态。在曼海姆看来,这种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不能不对生活发生影响,它们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导致社会的变革。在这些变革中,我们不能不考虑到这些乌托邦的创造者。
从当代社会的各种乌托邦的理论形式来看,它们都是一群或者少数几个知识分子提出的。曼海姆说:“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处于支配地位的乌托邦首先作为一个个体的充满希望的幻想而出现,只有到后来才会变成一个具有更大广泛性的——我们在其相继出现的每一个阶段上都可以更加精确地加以确定的——群体之诸政治目标的成份。”(244页。)在这里,乌托邦的构造者似乎具有特殊的号召力,他能够成功地把自己的思想传播开来。人们也常常把乌托邦的构想归功于某个人,把他们看作是“思想的先驱”。曼海姆并不否认个人在这里的作用,但是他更强调社会群体的意识,强调乌托邦产生的社会基础。在他看来,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不是什么人可以随意构造出来的,不是什么人的离奇的幻想,而是有实际存在的社会基础的。这个基础就是群众的集体无意识

曼海姆认为,意识形态和乌托邦这两个概念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集体无意识。拥有某种意识形态的群体往往会忽视某些社会事实,或者使这个群体的人们无法透彻地把握自己的生存状况,使他们对于他们自己和社会事实之间的关系发生误解。但是,发生这种误解,或者忽视这些社会事实的人自己却并不了解这一点。意识形态这个概念在一定程度上,实际上就表现了人们的这种集体无意识的特点。曼海姆说:“‘意识形态’这个语词隐含着下列真知灼见,即就某些情境而言,某些群体所具有的集体无意识,无论对于它本身来说,还是对于其他人来说,都会混淆社会的真实状况,并且因此而使这个社会得到稳定。”(45页。)如果说意识形态使人们忽视某些社会事实,从而达到社会稳定的目的的话,那么乌托邦则相反,它虽然也使人忽视社会中的某些事实,但是却使人注意到社会中那些导致社会瓦解的东西,并产生了关于社会瓦解的幻想。这些人同样对于自己思想中的偏见没有自觉的意识。他们在自己的思想中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关注那种能够导致社会瓦解的因素。与意识形态一样,乌托邦的意识也使人无法准确地把握现实,并使人对于现实中的某些东西产生幻觉。曼海姆说,“某些受压迫的群体从理智角度来看,对破坏和变革某种既定社会状况极其感兴趣,以致于他们不知不觉地只看到了那些存在于情境之中的、倾向于否定这种社会状况的成份。他们的思维无法正确地诊断现存的某种社会状况出了什么问题。……就这种乌托邦式心态而言,由一厢情愿的表象和行动意志引导的集体无意识,在其中掩盖了现实的某些方面。”(45页。)

曼海姆认为,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乌托邦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现实条件下产生的,都是有客观的社会基础的。但是在不同的政治派别的思想斗争中,维护社会秩序的意识形态和力图破坏社会秩序的乌托邦之间进行了相互的斗争。他们都把揭露这两种集体无意识状况作为自己的目标。保守派认为,那种试图破坏社会秩序的派别受到了一种集体无意识的控制,他们要努力揭示其内在的、深层的心理原因,并把这种思想说成是“乌托邦”。而那些改革派则努力挖掘保守派的内在的深层的心理基础,并把他们的思想说成是“意识形态”。他们之间互相攻击。在这种思想斗争中,任何一个派别如果有新的手段和方法来揭示其对手的集体无意识状况,那么他们就必定会取得优势地位。比如,地位较低的人会揭露地位较高的人对于他们的剥削,提出社会正义社会公平的观念。而地位较高的人就会说,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平是乌托邦的观念。在这种正义观念的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心理秘密。这就是怨恨嫉妒。那些要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平的人不过是嫉妒富人。曼海姆承认,对于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揭示无疑是有助于我们不断地超越自己的传统的观念,从总体上把握社会现状的。他说:“所有我们这些人都逐渐开始清楚地意识到,一旦我们了解了我们那些无意识动机,我们就不可能在像我们在对它们一无所知时所做的那样生活下去了。”(47页。)毫无疑问,曼海姆承认,我们应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但是他强调,我们不能满足于心理分析,而且还必须从认识论上和社会历史的基础上进行分析。

应该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成为一种思想潮流,在社会中出现绝不是偶然的。这既有认识论上的原因,心理上的原因,也有社会历史的原因。曼海姆强调,虽然意识形态或者乌托邦的观念在产生的时候是由某些思想家提出的,但是,这些人在提出这些观念的时候必须有一定的社会心理基础。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感到,他似乎受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个人和社会关系的影响。一个人之所以能够成为思想英雄是因为,他的思想也是这个时期广大的群众的思想。个人不过是集体无意识的自觉呈现。

最后,我们要回到我们在开头讲过的问题。这就是关于意识形态和乌托邦性质的问题。在曼海姆看来,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都是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有关的。它们在一定的程度上体现了这个历史条件下人们的需求和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具有知识的特性。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超越了现实,都是从一个侧面来观察社会现实,因此都存在着偏见。因此,意识形态和乌托邦不能成为客观真理。但是,人们会问,既然意识形态和乌托邦都包含了偏见,难道我们就不可以放弃意识形态和乌托邦吗?我们难道不应该探索一种客观的社会历史知识吗?

对于这个问题,曼海姆当然是有自觉意识的。他承认,在不同的意识形态的斗争中,我们都要努力说明它们所包含的认识上的偏见,说明它们心理基础(集体无意识)以及它们的社会历史局限性。我们甚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党派的偏狭,而持一种总体的观念。但是这种总体的观念能够使我们达到关于社会历史状况的绝对真理吗?曼海姆的回答是否定的。他强调,我们不能超越达到绝对真理。在意识形态的斗争中,我们不能追求绝对的真理。他说,“不要谈论真理本身”。(48页。)在这里,没有真理。我们也不追求真理。他说:“无论通过凭借某种一般原则而保证某个人拥有思想,还是通过着手把某种特定和有限的观点(这种观点通常就是某个人自己的观点)称为超党派的和富有权威性的观点,都无法使思想具有绝对性。”(48页。)在这个领域中,我们不存在着绝对的思想。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长期以来,人们都在贬义上使用“意识形态”和“乌托邦”这两个词。实际上,在曼海姆看来,这两个词是中性的。人们之所以把它们当作贬义词是因为,不同的党派之间互相攻击,他们把对方的观点或者看作是“意识形态”,或者看作是“乌托邦”。曼海姆认为,人类生活离不开意识形态和乌托邦。这就是说,人类的生活都不是停留在现实的状况中,他们都要超越现实,追求理想没有理想和追求的生活是毫无意义的生活。他说:“各种超越现实的成份、意识形态、乌托邦等等,都不再与社会群体的各种情境有关,而是与各种内驱力有关——与各种人类冲动结构所具有的外部形式有关。”(294-295页。)人类的各种冲动把人引向对于未来的探索、对于理想的追求。按照曼海姆的说法,如果人类社会没有理想、没有追求,那么人类和其他动物就没有什么区别了。他说:“从我们这个世界完全消除各种超越现实的成份,就会使我们面临各种‘事实性’,而这种事实性最终将意味着人类意志的衰弱。”(302页。)如果在人类面前只有事实,而没有理想,没有超越,那么我们就失去前进的动力,失去了方向。这样一种没有理想的理性动物,在曼海姆看来与事物没有什么差别。他说:“乌托邦的消失将导致静态的事态——就这种事态而言,人本身将会变得与事物没有什么不同。”(302页。)这就是说,在意识形态的斗争中我们要不断克服偏见,但是我们不追求绝对真理。我们不仅不追求绝对真理,反而要不断地超越现实,追求理想。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能没有意识形态和乌托邦

我们知道,19世纪60年代,以贝尔为代表的保守主义提出了“意识形态的终结”的口号。他的这个口号一经提出就受到了人们的质疑和批判。实际上,意识形态的终结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从曼海姆的角度来看,任何人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存在的,都会从一个角度或者一个侧面表达自己对于社会现状的看法。这种看法不可能是绝对真理。从认识论和社会历史的角度上说,意识形态是不可能终结的。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来说,人类总是充满了对于理想的追求。而这种对于理想的追求总是超越了现实的。这种超越现实的意识形态也是不可避免的。当然,我们承认意识形态不可避免,不是要使自己固执于某种意识形态,而是要用一种开放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意识形态心态,使自己不断地从更高的视野上来观察世界。如果说,曼海姆的意识形态观在今天对于我们来说,仍然是有某种启发意义的话,这就是,我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同时,也要不断地以一种开放的姿态对待这种意识形态,吸收人类一切文明成果,不断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