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库找1.5米的距离视频:深圳黛丽斯停工事件续:部分女工收“过节费”后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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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黛丽斯停工事件续:部分女工收“过节费”后复工

2011年11月29日 00:54
来源:新快报 作者:黄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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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黛丽斯集体停工事件追踪

多名员工称,若不签字就会被炒而且还要豁免公司的法律责任

新快报讯记者 黄学民报道

发生于深圳黛丽斯内衣有限公司(下称“深圳黛丽斯”)的四百多人集体停工事件(本报曾作连续报道),因千元“过节费”而告一段落。

被炒员工拒领5000元“加班费”

多名深圳黛丽斯员工向新快报记者证实,她们是受穿着蓝色西服的公司法律顾问孙某胁迫,接受公司所谓的1000元“过节费”才签了同意复工书的,如果不签,孙某就会拿出另外一张解雇(辞职)书让她们签,里面还有要豁免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等不平等条款。由于不签就会失去了工作,万般无奈之下很多员工只好就范。

新快报记者还了解到,由于有员工申请了劳动仲裁,且因有“绿色通道”开庭时间日益临近,一向态度强硬的深圳黛丽斯于上周五主动与已被解雇的其中两名员工协商,希望向每人支付5000元的“加班费”后让对方撤诉。因跳楼事件第一位被炒的员工郑家蓉对记者表示,拿了这些不明不白的钱会心里有愧,对不起多日来一直支持她的的姐妹们,因此她们还是要求讨回应得的加班费。

为“CK”代工两个月只休两天

集体停工事件已过去几天,新快报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深圳黛丽斯员工的超时加班现象严重,他们的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H女士是广东人,在深圳黛丽斯工作了14年。今年7月13日,她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看病,当天上午打电话给车间主任向红请假,未获批准,并责令其必须亲自到公司当面请假,否则就开除她。H女士迫于无奈,只得拖着病躯从家里到公司当面请假再迂回到医院,途中浪费个多小时又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当天下午,H女士虽然持医生病假条申请休病假半天,但她的病假休息仍未被公司批准。事后病假条被退回,半天的病假工资也被克扣。

不少员工向记者反映,今年4月底至7月,深圳黛丽斯为“CK”代工一批女性内衣裤。由于加工难度大,不加班加点根本就无法完成,大部分工人日夜加班,连周六日也不准休息。后在员工的强烈要求下,厂方才在这两个月的赶货期里让工人休息了2天。

车间某班长L女士向记者证实,她本人和另外的几个员工,在为“CK”代工期间的两个月时间内,从未休息过一天。

律师观点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认为

深圳黛丽斯有欺诈嫌疑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潘翔律师表示,深圳黛丽斯让劳动者签订支付1000元“过节费”解决双方存在的全部劳动争议的不平等协议,有欺诈嫌疑。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和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理由推脱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应采取这种方式换取劳动者豁免其拖欠加班工资、未足额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违法责任。

潘翔认为,员工有权以欺诈或胁迫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撤销显失公平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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