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家医院冷冻精子:学术大师的生活态度:<季羡林谈人生>之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9:17:06
               做人与处世
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第二,人与人的关系,包括家庭关系在内;第三,个人心中思想与感情矛盾与平衡的关系。这三个关系,如果能处理很好,生活就能愉快;否则,生活就有苦恼。
人本来也是属于大自然范畴的。但是,人自从变成了“万物之灵”以后,就同大自然闹起独立来,有时竟成了大自然的对立面。人类的衣食住行所有的资料都取自大自然,我们向大自然索取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怎样去索取?索取手段不出两途:一用和平手段,一用强制手段。我个人认为,东西文化之分野,就在这里。西方对待大自然的基本态度或指导思想是“征服自然”,用一句现成的套话来说,就是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方法来处理人与大自然的关系。结果呢,从表面上看上去,西方人是胜利了,大自然真的被他们征服了。自从西方产业革命以后,西方人屡创奇迹。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大至宇宙飞船,小至原子,无一不出自西方“征服者”之手。
然而,大自然的容忍是有限度的,它是能报复的,它是能惩罚的。报复或惩罚的结果,人皆见之,比如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臭氧层出洞,物种灭绝,人口爆炸,淡水资源匮乏,新疾病产生,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弊端中哪一项不解决都能影响人类生存的前途。我并非危言耸听,现在全世界人民和政府都高呼环保,并采取措施。古人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犹未为晚。
中国或者东方对待大自然的态度或哲学基础是“天人合一”。宋人张载说得最简明扼要:“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与”的意思是伙伴。我们把大自然看作伙伴。可惜我们的行为没能跟上。在某种程度上,也采取了“征服自然”的办法,结果也受到了大自然的报复,前不久南北的大洪水不是很能发人深省吗?
至于人与人的关系,我的想法是:对待一切善良的人,不管是家属,还是朋友,都应该有一个两字箴言:一曰真,二曰忍。真者,以真情实意相待,不允许弄虚作假。对待坏人,则另当别论。忍者,相互容忍也。日子久了,难免有点磕磕碰碰。在这时候,头脑清醒的一方应该能够容忍。如果双方都不冷静,必致因小失大,后果不堪设想。唐朝张公艺的“百忍”是历史上有名的例子。
至于个人心中思想感情的矛盾,则多半起于私心杂念。解之之方,唯有消灭私心,学习诸葛亮的“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庶几近之。

但是,又是根据我个人的语感,我觉得,“适应”同“牵就”是不相同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经常使用“适应”这个词儿的。不过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都是习而不察。我手边有一本沈从文先生的《花花朵朵坛坛罐罐》,汪曾祺先生的“代序:沈从文转业之谜”中有一段话说:“一切终得变,沈先生是竭力想适应这种‘变’的。”这种“变”,指的是解放。沈先生写信给人说:“对于过去种种,得决心放弃,从新起始来学习。

                         

                                        牵就与适应
牵就,也作“迁就”和“适应”,是我们说话和行文时常用的两个词儿。含义颇有些类似之处;但是,一仔细琢磨,二者间实有差别,而且是原则性的差别。
根据词典的解释,《现代汉语词典》注“牵就”为“迁就”和“牵强附会”。注“迁就”为“将就别人”,举的例是:“坚持原则,不能迁就。”注“将就”为“勉强适应不很满意的事物或环境”。举的例是“衣服稍微小一点,你将就着穿吧!”注“适应”为“适合(客观条件或需要)”。举的例子是“适应环境”。“迁就”这个词儿,古书上也有,《辞源》注为“舍此取彼,委曲求合”。
我说,二者含义有类似之处,《现代汉语词典》注“将就”一词时就使用了“适应”一词。
词典的解释,虽然头绪颇有点乱;但是,归纳起来,“牵就(迁就)”和“适应”这两个词儿的含义还是清楚的。“牵就”的宾语往往是不很令人愉快、令人满意的事情。在平常的情况下,这种事情本来是不能或者不想去做的。极而言之,有些事情甚至是违反原则的,违反做人的道德的,当然完全是不能去做的。但是,迫于自己无法掌握的形势;或者出于利己的私心;或者由于其他的什么原因,非做不行,有时候甚至昧着自己的良心,自己也会感到痛苦的。
根据我个人的语感,我觉得,“牵就”的根本含义就是这样,词典上并没有说清楚。
但是,又是根据我个人的语感,我觉得,“适应”同“牵就”是不相同的。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经常使用“适应”这个词儿的。不过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我们都是习而不察。我手边有一本沈从文先生的《花花朵朵
坛坛罐罐》,汪曾祺先生的“代序:沈从文转业之谜”中有一段话说:“一切终得变,沈先生是竭力想适应这种‘变’的。”这种“变”,指的是解放。沈先生写信给人说:“对于过去种种,得决心放弃,从新起始来学习。这个新的起始,并不一定即能配合当前需要,惟必能把握住一个进步原则来肯定,来完成,来促进。”沈从文先生这个“适应”,是以“进步原则”来适应新社会的。这个“适应”是困难的,但是正确的。我们很多人在解放初期都有类似的经验。
再拿来同“牵就”一比较,两个词儿的不同之处立即可见。“适应”的宾语,同“牵就”不一样,它是好的事物,进步的事物;即使开始时有点困难,也必能心悦诚服地予以克服。在我们的一生中,我们会经常不断地遇到必须“适应”的事务,“适应”成功,我们就有了“进步”。
简截说:我们须“适应”,但不能“牵就”。
谦虚与虚伪
在伦理道德的范畴中,谦虚一向被认为是美德,应该扬。而虚伪则一向被认为是恶习,应该抑。
然而,究其实际,二者间有时并非泾渭分明,其区别间不容发。谦虚稍一过头,就会成为虚伪。我想,每个人都会有这种体会的。
在世界文明古国中,中国是提倡谦虚最早的国家。在中国最古的经典之一的《尚书·大禹谟》中就已经有了“满招损,谦受益,时(是)乃天道”这样的教导,把自满与谦虚提高到“天道”的水平,可谓高矣。从那以后,历代的圣贤无不张皇谦虚,贬抑自满。一直到今天,我们常用的词汇中仍然有一大批与“谦”字有联系的词儿,比如“谦卑”、“谦恭”、“谦和”、“谦谦君子”、“谦让”、“谦顺”、“谦虚”、“谦逊”等等,可见“谦”字之深入人心,久而愈彰。
我认为,我们应当提倡真诚的谦虚,而避免虚伪的谦虚,后者与虚伪间不容发矣。
可是在这里我们就遇到了一个拦路虎:什么叫“真诚的谦虚”?什么又叫“虚伪的谦虚”?两者之间并非泾渭分明,简直可以说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掌握一个正确的分寸难于上青天。
最突出的是因地而异,“地”指的首先是东方和西方。在东方,比如说中国和日本,提到自己的文章或著作,必须说是“拙作”或“拙文”。在西方各国语言中是找不到相当的词儿的。尤有甚者,甚至可能产生误会。中国人请客,发请柬必须说“洁治菲酌”,不了解东方习惯的西方人就会满腹疑团:为什么单单用“不丰盛的宴席”来请客呢?日本人送人礼品,往往写上“粗品”二字,西方人又会问:为什么不用“精品”来送人呢?在西方,对老师,对朋友,必须说真话,会多少,就说多少。如果你说,这个只会一点点儿,那个只会一星星儿,他们就会信以为真,在东方则不会。这有时会很危险的。至于吹牛之流,则为东西方同样所不齿,不在话下。
可是怎样掌握这个分寸呢?我认为,在这里,真诚是第一标准。虚怀若谷,如果是真诚的话,它会促你永远学习,永远进步。有的人永远“自我感觉良好”,这种人往往不能进步。康有为是一个著名的例子。他自称,年届而立,天下学问无不掌握。结果说康有为是一个革新家则可,说他是一个学问家则不可。较之乾嘉诸大师,甚至清末民初诸大师,包括他的弟子梁启超在内,他在学术上是没有建树的。

总之,谦虚是美德,但必须掌握分寸,注意东西。在东方谦虚涵盖的范围广,不能施之于西方,此不可不注意者。然而,不管东方或西方,必须出之以真诚。有意的过分的谦虚就等于虚伪。

 

                                           容忍
人处在家庭和社会中,有时候恐怕需要讲点容忍的。
唐朝有一个姓张的大官,家庭和睦,美名远扬,一直传到了皇帝的耳中。皇帝赞美他治家有道,问他道在何处,他一气写了一百个“忍”字。这说得非常清楚:家庭中要互相容忍,才能和睦。这个故事非常有名。在旧社会,新年贴春联,只要门楣上写着“百忍家声”就知道这一家一定姓张。中国姓张的全以祖先的容忍为荣了。
但是容忍也并不容易。1935年,我乘西伯利亚铁路的车经前苏联赴德国,车过中苏边界上的满洲里,停车四小时,由前苏联海关检查行李。这是无可厚非的,入国必须检查,这是世界公例。但是,当时的苏联大概认为,我们这一帮人,从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到另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恐怕没有好人,必须严查,以防万一。检查其他行李,我决无意见。但是,在哈尔滨买的一把最粗糙的铁皮壶,却成了被检查的首要对象。这里敲敲,那里敲敲,薄薄的一层铁皮决藏不下一颗炸弹的,然而他却敲打不止。我真有点无法容忍,想要发火。我身旁有一位年老的老外,是与我们同车的,看到我的神态,在我耳旁悄悄地说了句:Patience
is the great virtue(容忍是很大的美德)。我对他微笑,表示致谢。我立即心平气和,天下太平。
看来容忍确是一件好事,甚至是一种美德。但是,我认为,也必须有一个界限。我们到了德国以后,就碰到这个问题。旧时欧洲流行决斗之风,谁污辱了谁,特别是谁的女情人,被污辱者一定要提出决斗。或用手枪,或用剑。普希金就是在决斗中被枪打死的。我们到了的时候,此风已息;但仍发生。我们几个中国留学生相约:如果外国人污辱了我们自身,我们要揣度形势,主要要容忍,以东方的恕道克制自己。但是,如果他们污辱我们的国家,则无论如何也要同他们玩儿命,决不容忍。这就是我们容忍的界限。幸亏这样的事情没有发生,否则我就活不到今天在这里舞笔弄墨了。
现在我们中国人的容忍水平,看了真让人气短。在公共汽车上,挤挤碰碰是常见的现象。如果碰了或者踩了别人,连忙说一声:“对不起!”就能够化干戈为玉帛,然而有不少人连“对不起”都不会说了。于是就相吵相骂,甚至于扭打,甚至打得头破血流。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怎么竟变成了这个样子!我在自己心中暗暗祝愿:容忍兮,归来!

 

                                                    成功
什么叫成功?顺手拿来一本《现代汉语词典》,上面写道:“成功:获得预期的结果”,言简意赅,明白之至。
但是,谈到“预期”,则错综复杂,纷纭混乱。人人每时每刻每日每月都有大小不同的预期,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总之是无法界定,也无法分类,我们不去谈它。
我在这里只谈成功,特别是成功之道。这又是一个极大的题目,我却只是小做。积七八十年之经验,我得到了下面这个公式:
天资+勤奋+机遇=成功
“天资”,我本来想用“天才”;但天才是个稀见现象,其中不少是“偏才”,所以我弃而不用,改用“天资”,大家一看就明白。这个公式实在是过分简单化了,但其中的含义是清楚的。搞得太烦琐,反而不容易说清楚。
谈到天资,首先必须承认,人与人之间天资是不相同的,这是一个事实,谁也否定不掉。十年浩劫中,自命天才的人居然号召大批天才,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至今不解。到了今天,学术界和文艺界自命天才的人颇不稀见,我除了羡慕这些人“自我感觉过分良好”外,不敢赞一词。对于自己的天资,我看,还是客观一点好,实事求是一点好。
至于勤奋,一向为古人所赞扬。囊萤、映雪、悬梁、刺股等故事流传了千百年,家喻户晓。韩文公的“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更为读书人所向往。如果不勤奋,则天资再高也毫无用处。事理至明,无待饶舌。
谈到机遇,往往为人所忽视。它其实是存在的,而且有时候影响极大。就以我自己为例,如果清华不派我到德国去留学,则我的一生完全不会像现在这个样子。
把成功的三个条件拿来分析一下,天资是由“天”来决定的,我们无能为力。机遇是不期而来的,我们也无能为力。只有勤奋一项完全是我们自己决定的,我们必须在这一项上狠下工夫。在这里,古人的教导也多得很。还是先举韩文公。他说:“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这两句话是大家都熟悉的。
王静安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静安先生第一境写的是预期。第二境写的是勤奋。第三境写的是成功。其中没有写天资和机遇。我不敢说,这是他的疏漏,因为写的角度不同。但是,我认为,补上天资与机遇,似更为全面。我希望,大家都能拿出“衣带渐宽终不悔”的精神来从事做学问或干事业,这是成功的必由之路。

 

                                          谈礼貌
眼下,即使不是百分之百的人,也是绝大多数的人,都抱怨现在社会上不讲礼貌。这是完全有事实做根据的。前许多年,当时我腿脚尚称灵便,出门乘公共汽车的时候多,几乎每一次我都看到在车上吵架的人,甚至动武的人。起因都是微不足道的:你碰了我一下,我踩了你的脚,如此等等。试想,在拥拥挤挤的公共汽车上,谁能不碰谁呢?这样的事情也值得大动干戈吗?
曾经有一段时间,有关的机关号召大家学习几句话:“谢谢!”“对不起!”等等。就是针对上述的情况而发的。其用心良苦,然而我心里却觉得不是滋味。一个有五千年文明的堂堂大国竟要学习幼儿园孩子们学说的话,岂不大可哀哉!
有人把不讲礼貌的行为归咎于新人类或新新人类。我并无资格成为新人类的同党,我已经是属于博物馆的人物了。但是,我却要为他们打抱不平。在他们诞生以前,有人早看了先鞭。不过,话又要说了回来。新人类或新新人类确实在不讲礼貌方面有所创造,有所前进,他们发扬光大了这种并不美妙的传统,他们(往往是一双男女)在光天化日之下,车水马龙之中,拥抱接吻,旁若无人,洋洋自得,连在这方面比较不拘细节的老外看了都目瞪口呆,惊诧不已。古人说:“闺房之内,有甚于画眉者。”这是两口子的私事,谁也管不着。但这是在闺房之内的事,现在竟几乎要搬到大街上来,虽然还没有到“甚于画眉”的水平,可是已经很可观了。新人类还要新到什么程度呢?
如果一个人孤身住在深山老林中,你愿意怎样都行。可我们是处在社会中,这就要讲究点人际关系。人必自爱而后人爱之。没有礼貌是目中无人的一种表现,是自私自利的一种表现,如果这样的人多了,必然产生与社会不协调的后果。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个人小事而掉以轻心。
现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不讲礼貌的恶习所产生的恶劣影响已经不局限于国内,而是会流布全世界。前几年,我看到过一个什么电视片,是由一个意大利著名摄影家拍摄的,主题是介绍北京情况的。北京的名胜古迹当然都包罗无遗,但是,我的眼前忽然一亮:一个光着膀子的胖大汉子骑自行车双手撒把做打太极拳状,飞驰在天安门前宽广的大马路上。给人的形象是野蛮无礼。这样的形象并不多见。然而却没有逃过一个老外的眼光。我相信,这个电视片是会在全世界都放映的。它在外国人心目中会产生什么影响,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最后,我想当一个文抄公,抄一段香港《公正报》上的话:
富者有礼高质,贫者有礼免辱,父子有礼慈孝,兄弟有礼和睦,夫妻有礼情长,朋友有礼义笃,社会有礼祥和。

 

 

                                               知足知不足
曾见冰心老人为别人题座右铭:“知足知不足,有为有不为。”言简意赅,寻味无穷。特写短文两篇,稍加诠释。先讲知足知不足。
中国有一句老话:“知足常乐。”为大家所遵奉。什么叫“知足”呢?还是先查一下字典吧。《现代汉语词典》说:“知足满足于已经得到的(指生活、愿望等)。”如果每个人都能满足于已经得到的东西,则社会必能安定,天下必能太平,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可是社会上总会有一些人不安分守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样的人往往要栽大跟头的。对他们来说,“知足常乐”这句话就成了灵丹妙药。
但是,知足或者不知足也要分场合的。在旧社会,穷人吃草根树皮,阔人吃燕窝鱼翅。在这样的场合下,你劝穷人知足,能劝得动吗?正相反,应当鼓励他们不能知足,要起来斗争。这样的不知足是正当的,是有重大意义的,它能伸张社会正义,能推动人类社会前进。
除了场合以外,知足还有一个分(fèn)的问题。什么叫分?笼统言之,就是适当的限度。人们常说的“安分”、“非分”等等,指的就是限度。这个限度也是极难掌握的,是因人而异、因地而异的。勉强找一个标准的话,那就是“约定俗成”。我想,冰心老人之所以写这一句话,其意不过是劝人少存非分之想而已。
至于知不足,在汉文中虽然字面上相同,其涵义则有差别。这里所谓“不足”,指的是“不足之处”,“不够完美的地方”。这句话同“自知之明”有联系。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一句老话:“人贵有自知之明。”这一句话暗示给我们,有自知之明并不容易,否则这一句话就用不着说了。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就拿现在来说,我所见到的人,大都自我感觉良好。专以学界而论,有的人并没有读几本书,却不知天高地厚,以天才自居,靠自己一点小聪明——这能算得上聪明吗?——狂傲恣睢,骂尽天下一切文人,大有用一管毛锥横扫六合之概,令明眼人感到既可笑,又可怜。这种人往往没有什么出息。因为,又有一句中国老话:“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还有一句中国老话:“学海无涯。”说的都是真理。但在这些人眼中,他们已经穷了学海之源,往前再没有路了,进步是没有必要的。他们除了自我欣赏之外,还能有什么出息呢?
古代希腊人也认为自知之明是可贵的,所以语重心长地说出了:“要了解你自己!”中国同希腊相距万里,可竟说了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话,可见这些话是普遍的真理。中外几千年的思想史和科学史,也都证明了一个事实:只有知不足的人才能为人类文化做出贡献。

 

                                         有为有不为
“为”,就是“做”。应该做的事,必须去做,这就是“有为”。不应该做的事必不能做,这就是“有不为”。
在这里,关键是“应该”二字。什么叫“应该”呢?这有点像仁义的“义”字。韩愈给“义”字下的定义是“行而宜之之谓义”。“义”就是“宜”,而“宜”就是“合适”,也就是“应该”,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要想从哲学上,从伦理学上,说清楚这个问题,恐怕要写上一篇长篇论文,甚至一部大书。我没有这个能力,也认为根本无此必要。我觉得,只要诉诸一般人都能够有的良知良能,就能分辨清是非善恶了,就能知道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了。
中国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可见善恶是有大小之别的,应该不应该也是有大小之别的,并不是都在一个水平上。什么叫大,什么叫小呢?这里也用不着烦琐的论证,只须动一动脑筋,睁开眼睛看一看社会,也就够了。
小恶、小善,在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比如,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和病人让座,能让,算是小善;不能让,也只能算是小恶,够不上大逆不道。然而,从那些一看到有老人或病人上车就立即装出闭目养神的样子的人身上,不也能由小见大看出了社会道德的水平吗?
至于大善大恶,目前社会中也可以看到,但在历史上却看得更清楚。比如宋代的文天祥。他为元军所虏。如果他想活下去,屈膝投敌就行了,不但能活,而且还能有大官做,最多是在身后被列入“贰臣传”,“身后是非谁管得”,管那么多干嘛呀。然而他却高赋《正气歌》,从容就义,留下英名万古传,至今还在激励着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国热情。
通过上面举的一个小恶的例子和一个大善的例子,我们大概对大小善和大小恶能够得到一个笼统的概念了。凡是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利,对人类发展前途有利的事情就是大善,反之就是大恶。凡是对处理人际关系有利,对保持社会安定团结有利的事情可以称之为小善,反之就是小恶。大小之间有时难以区别,这只不过是一个大体的轮廓而已。
大小善和大小恶有时候是有联系的。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拿眼前常常提到的贪污行为而论,往往是先贪污少量的财物,心里还有点打鼓。但是,一旦得逞,尝到甜头,又没被人发现,于是胆子越来越大,贪污的数量也越来越多,终至于一发而不可收拾,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悔之晚矣。也有个别的识时务者,迷途知返,就是所谓浪子回头者,然而难矣哉!
我的希望很简单,我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为”错了,就毅然回头。

 

 

                                                     隔膜
鲁迅先生曾写过关于“隔膜”的文章,有些人是熟悉的。鲁迅的“隔膜”,同我们平常使用的这个词儿的含义不完全一样。我们平常所谓“隔膜”是指“情意不相通,彼此不了解”。鲁迅的“隔膜”是单方面的以主观愿望或猜度去了解对方,去要求对方。这样做,鲜有不碰钉子者。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并不稀见。即使有人想“颂圣”,如果隔膜,也难免撞在龙犄角上,一命呜呼。
最近读到韩升先生的文章《隋文帝抗击突厥的内政因素》(《欧亚学刊》第二期),其中有几句话:
对此,从种族性格上斥责突厥“反复无常”,其出发点是中国理想主义感情性的“义”观念。国内伦理观念与国际社会现实的矛盾冲突,在中国对外交往中反复出现,深值反思。这实在是见道之言,值得我们深思。我认为,这也是一种“隔膜”。
记得当年在大学读书时,适值“九·一八”事件发生,日军入寇东北。当中国军队实行不抵抗主义,南京政府同时又派大员赴日内瓦国联(相当于今天的联合国)控诉,要求国联伸张正义。当时我还属于隔膜党,义愤填膺,等待着国际伸出正义之手。结果当然是落了空。我颇恨恨不已了一阵子。
在这里,关键是什么叫“义”?什么叫“正义”?韩文公说:“行而宜之之谓义。”可是“宜之”的标准是因个人而异的,因民族而异的,因国家而异的,因立场不同而异的。不懂这个道理,就是“隔膜”。
懂这个道理,也并不容易。我在德国住了十年,没有看到有人在大街上吵架,也很少看到小孩子打架。有一天,我看到就在我窗外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两个男孩在打架,一个大的约十三四岁,一个小的只有约七八岁,个子相差一截,力量悬殊明显。不知为什么,两个人竟干起架来。不到一个回合,小的被打倒在地,哭了几声,立即又爬起来继续交手,当然又被打倒在地。如此被打倒了几次,小孩边哭边打,并不服输,日耳曼民族的特性昭然可见。此时周围已经聚拢了一些围观者。我总期望,有一个人会像在中国一样,主持正义,说一句:“你这么大了,怎么能欺负小的呢!”但是没有。最后还是对门住的一位老太太从窗子里对准两个小孩泼出了一盆冷水,两个小孩各自哈哈大笑,战斗才告结束。
这件小事给了我一个重要的教训:在西方国家眼中,谁的拳头大,正义就在谁手里,我从此脱离了隔膜党。
今天,我们的国家和人民都变得更加聪明了,与隔膜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我们努力建设我们的国家,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提高。对外我们决不侵略别的国家,但也决不允许别的国家侵略我们。我们也讲主持正义,但是,这个正义与隔膜是不搭界的。

 

                                            论恐惧
法国大散文家和思想家蒙田写过一篇散文《论恐惧》。他一开始就说:
我并不像有人认为的那样是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对于人为什么恐惧所知甚微。
我当然更不是一个研究人类本性的学者,虽然在高中时候读过心理学这样一门课,但其中是否讲到过恐惧,早已忘到爪哇国去了。
可我为什么现在又写《论恐惧》这样一篇文章呢?
理由并不太多,也谈不上堂皇。只不过是因为我常常思考这个问题,而今又受到了蒙田的启发而已。好像是蒙田给我出了这样一个题目。
根据我读书思考的结果,也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恐惧这一种心理活动和行动是异常复杂的,绝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说得清楚的。人们可以从很多角度来探讨恐惧问题,我现在谈一下我自己从一个特定角度上来研究恐惧现象的想法,当然也只能极其概括,极其笼统地谈。
我认为,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正常的。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是英雄。我们平常所说的从容镇定,处变不惊,就是指的这个。不应当恐惧而恐惧者是孱头。不应当恐惧而不恐惧者也是正常的。
两个正常的现象用不着讲,我现在专讲三两个不正常的现象。要举事例,那就不胜枚举。我索性专门从《晋书》里面举出两个事例,两个都与苻坚有关。《谢安传》中有一段话:
玄等既破坚,有驿书至,安方对客围棋,看书既,竟便摄放床上,了无喜色,棋如故。客问之,徐答曰:“小儿辈遂已破贼。”
苻坚大兵压境,作为大臣的谢安理当恐惧不安,然而他竟这样从容镇定,至今传颂不已。所以我称之为英雄。
《晋书·苻坚传》有下面这几段话:
谢石等以既败梁成,水陆继进。坚与苻融登城而望王师,见部阵齐整,将士精锐,又北望山上草木皆类人形,顾谓融曰:“此亦劲敌也,何谓少乎!”怃然有惧色。
下面又说:
坚大惭,顾谓其夫人张氏曰:“朕若用朝臣之言,岂见今日之事耶!当何面目复临天下乎!”潸然流涕而去,闻风声鹤唳,皆谓晋师之至。
这活生生地画出了一个孱头。敌兵压境,应当振作起来,鼓励士兵,同仇敌忾,可是苻坚自己却先泄了气。这样的人不称为孱头,又称之为什么呢?结果留下了两句著名的话:“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至今还流传在人民的口中,也可以说是流什么千古了。
如果想从《论恐惧》这一篇短文里吸取什么教训的话,那就是明明白白地摆在眼前的。我们都要锻炼自己,对什么事情都不要惊慌失措,而要处变不惊。

 

                                   坏人
积将近90年的经验,我深知世界上确实是有坏人的。乍看上去,这个看法的智商只能达到小学一年级的水平。这就等于说“每个人都必须吃饭”那样既真实又平庸。
可是事实上我顿悟到这个真理,是经过了长时间的观察与思考的。
我从来就不是性善说的信徒,毋宁说我是倾向性恶说的。古书上说“天命之谓性”,“性”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本能”,而一切生物的本能是力求生存和发展,这难免引起生物之间的矛盾,性善又何从谈起呢?
那么,什么又叫做“坏人”呢?记得鲁迅曾说过,干损人利己的事还可以理解,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千万干不得。我现在利用鲁迅的话来给坏人作一个界定:干损人利己的事是坏人,而干损人又不利己的事,则是坏人之尤者。
空口无凭,不妨略举两例。一个人搬到新房子里,照例大事装修,而装修的方式又极野蛮,结果把水管凿破,水往外流。住在楼下的人当然首蒙其害,水滴不止,连半壁墙都浸透了。然而此人却不闻不问,本单位派人来修,又拒绝入门。倘若墙壁倒塌,楼下的人当然会受害,他自己焉能安全!这是典型的损人又不利己的例子。又有一位“学者”,对某一种语言连字母都不认识,却偏冒充专家,不但在国内蒙混过关,在国外也招摇撞骗。有识之士皆嗤之以鼻。这又是一个典型的损人而不利己的例子。
根据我的观察,坏人,同一切有毒的动植物一样,是并不知道自己是坏人的,是毒物的。鲁迅翻译的《小约翰》里讲到一个有毒的蘑菇听人说它有毒,它说:这是人话。毒蘑菇和一切苍蝇、蚊子,臭虫等等,都不认为自己有毒。说它们有毒,它们大概也会认为:这是人话。可是被群众公推为坏人的人,他们难道能说:说他们是坏人的都是人话吗?如果这是“人话”的话,那么他们自己又是什么呢?
根据我的观察,我还发现,坏人是不会改好的。这有点像形而上学了。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天下哪里会有不变的事物呢?哪里会有不变的人呢?我观察的几个“坏人”偏偏不变。几十年前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我想给他们辩护都找不出词儿来。有时候,我简直怀疑,天地间是否有一种叫做“坏人基因”的东西?可惜没有一个生物学家或生理学家提出过这种理论。我自己既非生物学家,又非生理学家,只能凭空臆断。我但愿有一个坏人改变一下,改恶从善,堵住了我的嘴。

 

                                       论朋友
人类是社会动物。一个人在社会中不可能没有朋友。任何人的一生都是一场搏斗。在这一场搏斗中,如果没有朋友,则形单影只,鲜有不失败者。如果有了朋友,则众志成城,鲜有不胜利者。
因此,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任何国家,任何社会,没有不重视交友之道的,而中国尤甚。在宗法伦理色彩极强的中国社会中,朋友被尊为五伦之一,曰“朋友有信”。我又记得什么书中说:“朋友,以义合者也。”“信”、“义”涵义大概有相通之处。后世多以“义”字来要求朋友关系,比如《三国演义》“桃园三结义”之类就是。
《说文》对“朋”字的解释是“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凤”和“朋”大概只有轻唇音重唇音之别。对“友”的解释是“同志为友”。意思非常清楚。中国古代,肯定也有“朋友”二字连用的,比如《孟子》。《论语》“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却只用一个“朋”字。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朋友”才经常连用起来。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重视友谊的故事不可胜数。最著名的是管鲍之交,钟子期和伯牙的故事等等。刘、关、张三结义更是有口皆碑。一直到今天,我们还讲究“哥儿们义气”,发展到最高程度,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只要不是结党营私,我们是非常重视交朋友的。我们认为,中国古代把朋友归入五伦是有道理的。
我们现在看一看欧洲人对友谊的看法。欧洲典籍数量虽然远远比不上中国,但是,称之为汗牛充栋也是当之无愧的。我没有能力来旁征博引,只能根据我比较熟悉的一部书来引证一些材料,这就是法国著名的《蒙田随笔》。
《蒙田随笔》上卷,第28章,是一篇叫做《论友谊》的随笔。其中有几句话:
我们喜欢交友胜过其他一切,这可能是我们本性所使然。亚里士多德说,好的立法者对友谊比对公正更关心。
寥寥几句,充分说明西方对友谊之重视。蒙田接着说:
自古就有四种友谊:血缘的、社交的、待客的和男女情爱的。
这使我立即想到,中西对友谊涵义的理解是不相同的。根据中国的标准,“血缘的”不属于友谊,而属于亲情。“男女情爱的”也不属于友谊,而属于爱情。对此,蒙田有长篇累牍的解释,我无法一一征引。我只举他对爱情的几句话:
爱情一旦进入友谊阶段,也就是说,进入意愿相投的阶段,它就会衰落和消逝。爱情是以身体的快感为目的,一旦享有了,就不复存在。相反,友谊越被人向往,就越被人享有,友谊只是在获得以后才会升华、增长和发展,因为它是精神上的,心灵会随之净化。
这一段话,很值得我们仔细推敲、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