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度弱精症:漯河市文明办 漯河市献血办关于在全市各级文明单位中大力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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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13    更新时间:2011-11-24          ★★★【字体:小大】
各县区文明办,各县区献血办,各级文明单位:
无偿献血是体现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也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和城市文明进步的具体体现,得到了全市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获得了长足发展。我市已连续五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无偿献血已成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品牌工作。为进一步巩固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和无偿献血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各文明单位要发挥其在公益活动中的示范作用,把无偿献血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促进城市形象的提升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高度重视,大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
各文明单位要结合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各县区要在所有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无偿献血知晓率要达85%以上;广电部门要在电视﹑广播等媒体播放无偿献血公益广告;文化部门要在影剧院和送电影下乡中,插播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卫生部门要在城区主要地段制作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牌,印制和下发无偿献血宣传挂图和宣传册;市中心血站要积极配合各县区做好无偿献血宣传资料的编印和下发;城管部门要协助做好采血车停放等工作;其他单位要在每年的“6.14”世界献血者日开办一期无偿献血宣传专栏;共同营造无偿献血的宣传氛围,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多方协调,扎实开展无偿献血组织工作
各级文明单位要动员和鼓励干部职工自愿参加无偿献血活动。当前,我市无偿献血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全市临床用血每年20%以上的增长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压力。每逢夏季7、8月和冬季12月、1月街头献血者大幅减少时,就会造成血液采集困难,影响临床用血供应。为此,各级文明单位要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和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体系要求,动员和鼓励干部职工自愿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文明单位当年的献血人数要达职工总人数的20%以上,为构建宜居生态名城发挥积极作用。
三、规范管理,定期表彰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典型
要巩固完善紧急备用血源应急机制。市献血办对各报名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的单位进行预约登记,纳入全市应急后备血源队伍,并根据库存情况,定期组织安排预约单位献血活动。在每年夏、冬血液采集淡季,各文明单位要集中组织无偿献血活动。市文明办、市献血办将对在无偿献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四、着眼常态,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
无偿献血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提高市民素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有效抓手,是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社会公益事业。各县区文明办、献血办、文明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常抓不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献血效果。市文明办将对各级文明单位无偿献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通报。同时,把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价体系,列入创建文明单位考评内容。(市献血办联系人:韩素英  联系电话:13938036336;  3132619)
漯河市文明办           漯河市献血办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