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血糖高能吃蜂胶吗:当前党内民主建设需要深入研究的几个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1:09:31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我党多年实践得出的这个科学论断,并顺应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把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置于党的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对发展党内民主的原则、重点、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全面部署,形成了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的总体战略部局。正如人们多年讲的,发展民主“知易行难”,尽管近些年来我们党坚持不懈地进行党内民主建设,并取得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长足进步,但是党内民主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党内民主进程的瓶颈,这些问题不解决,真正的党内民主是不能实现的。我们要遵循四中全会指明的发展党内民主的现实路径,深入研究、切实解决这些现实问题,推动党内民主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 关于党员民主意识和民主动力的问题

  党内民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科学的理论、科学的理念来指导,也需要科学的体制、科学的制度来保障;既需要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积极推进,也需要党员群众的自觉投入、广泛参与。刘少奇同志在党的七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党内民主的实现,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可以说,作为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的民主意识、参与党内生活的自觉程度,是党内民主建设的思想基础和重要前提,是党的民主原则、民主制度变成现实党内民主生活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没有广大党员的自觉参与和积极投入,就没有真正意义的党内民主。

  前不久天津市塘沽区委组织部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不少党员“了解一些或不太了解”自身的权利,一些党员当权利被侵犯了“不知道该向谁反映或无所谓”;有的党员感到“党员和党的干部应该平等,但实际生活中却不平等”,有的党员对有缺点的同志“不敢批评、不愿批评或看情况再说”;有的党员认为党内选举“没有意义,上级都定了,走走形式罢了”,不少党员对待党内选举的态度是“叫参加才参加”;有的党员“没提过或根本不想对党组织的工作提建议”,有的党员感到“党内决定应该走程序,但现实中走形式的多,最后还是领导说了算”;有的党员认为民主集中制的本质是“个人服从组织”;对任何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有的党员“不愿意检举揭发或不关心”,有的党员不愿意参与党内监督是因为“怕打击报复”,等等。 这些思想认识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但也反映了在部分党员中民主意识匮乏、对发展民主的信心不足、发展民主动力不强的问题。

  党员作为党的主体,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应该最积极和最主动,但现实中为什么部分党员又会产生这些矛盾心理和行为呢?对此要做一个客观分析。这里面原因很多也很复杂。有历史文化的,有体制制度的,也有领导作风的……比如,由于封建历史的积淀,我国社会缺乏民主传统和民主文化,反映在党内就是党员平等意识缺乏、主体意识淡薄;形成于战争年代的许多制度和做法,使得一些党员习惯凡事靠组织,遇事随大流,唯领导和组织是从,缺乏责任意识;长期以来,党内要求党员履行义务比较多,尊重党员的权利比较少,也妨碍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等等。还有一个客观存在,但我们一直不敢触及的问题,那就是利益因素。有同志讲,民主是由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决定的。尽管普通党员、党组织以及领导干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具有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但是在具体实践中情况又是复杂的。比如,党的组织原则规定党员一律平等,但实际生活中,由于党内生活带有行政化倾向,党组织负责人掌握权力、控制利益分配,能够决定党员的政治前途,很多人出于自身发展和利益安全的顾虑,在要求民主问题就会犹豫迟疑。还比如,基于现实感受,一些普通党员总觉得自己“人微言轻”,不相信自己行使民主权利确实能够起作用,改变不了现状,自己的投入是徒劳的,并且还可能因此付出代价,出于这样的利弊考虑,对发展民主也难以满腔热忱。

  马克思曾讲过,“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与其利益有关”。 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实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其中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就是承认人们利益追求的合法化和公开化,由此带来的是人们为维护自己正当利益有了更强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所以说民主不是纯粹意识的产物,而是人们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需要而产生的政治诉求。这也是人类民主发展的基本轨迹和规律。对于我们这个有着7600万党员的大党来说,在推进党内民主问题上,重视和加强党员民主教育、民主实践,完善制度、保障权益的同时,恐怕也不能忽视利益这个因素,利益是调动民主积极性的基本杠杆,可以为增强民主意识、激发民主动力提供深层源泉。应该说目前这一领域的研究还不够,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还很多,比如,在党内除了党的整体利益,党员个人利益是什么?存不存在领导干部利益和组织利益?如果存在,怎样合理界定各自的利益边界?党内利益的诉求和表达有什么特殊性?党代表是不是也应代表不同阶层党员的利益?等等。这是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不容回避的一个深层问题,也是实现党内民主建设科学化必须做的一项工作。

  二、 关于党内民主制度的精细化和贯彻执行的问题

  如果说党员的民主意识、民主动力是发展党内民主内在呼应的话,那么现实的体制制度就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外部保证,因为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保证党内民主正常运行的有力工具,其是否科学、合理、完善,直接决定着党内民主的实现程度。

  对于制度建设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认识更为深刻。在总结文革教训时,他这样反思:“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他还将制度问题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经过30多年的实践,我们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党内民主的法规和制度。以党章为核心,健全和完善了党内组织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和党员权利保障制度,使党内民主的每一个环节基本上都有章可循。同时要认识到,制度不仅仅是指具体制度,还包括领导体制在内的制度体系和制度环境。目前,我们的制度建设更多偏重于提要求、做规定,能够保证这些要素运行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这也是影响党内民主发展的重要因素。比如,党内监督条例执行中没有完全体现其效力,就是权力配置的问题没能完全解决好,这是典型的体制问题。再比如,修订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保障措施,但整体上还是对保障党员权利规定的多,而对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应该怎样惩戒的制度相对较少。即使有规定,也是过于原则、抽象,缺少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再比如,党内参与机制缺乏,党内工作制度、议事制度、表决制度还没有完全制度化、规范化,有的规定与现实要求脱节,操作性、可行性不够强,等等。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制度不能够得到真正贯彻落实的重要原因。因此今后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应在精细化、操作性上下功夫,要将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查漏补缺、查弱补强,防止出现制度的重复和自相矛盾,并对每项制度进行详细的细则规定,使其日臻完善,这是我们需要高度重视、投入精力完成的一项紧迫的任务。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如果不能得到贯彻落实,再好的制度都是一纸空文。现在突出的问题是,党内民主制度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在“一片落实中落空”。党内民主制度得不到执行,后果十分严重,它毁坏了党的制度的权威性,破坏了党内法规的秩序,久而久之就使制度形同虚设,使人们失去信心。党内民主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有的机构和个人不愿意执行、没有执行,缺乏强有力的制约监督和惩戒。解决党内民主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问题,除了尽可能保证制度的科学合理严密,也特别需要重视执行和监督载体的落实。现在看来这方面的工作还很欠缺,需要加大工作力度。要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的责任制,尤其要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考核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做到凡事有人负责;要落实监督人员,督促制度的执行、监督制度执行的情况。对不执行制度的有关机构和领导人一定要追究责任,予以严肃处理,改变“制度执行不执行无所谓”、“制度执行不执行一个样”,甚至认为谁“执行制度执行得好反而吃亏”的状况,真正树立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和民主作风的问题   “民主政治不会自发运转,它需要人民自己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去推动和实践”。不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是推进党内民主的主体和动力承载者,其作用皆不可忽视,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实施者和推动者,其民主意识、民主作风、民主素质和民主能力,直接影响到广大党员民主意识的提高和各项民主权利的实现,直接关系到党内民主风气、民主习惯的形成和党内民主的发展。多年来,我们党一直把增强党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上作为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在思想建设上,不断呼吁和倡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见;在组织制度建设上,一直强调在领导班子中建立健全包括民主议事、民主表决、民主监督、民主生活会等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在党的作风建设上,大力强调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建设,反对家长制、一言堂作风,实践中也有很好的成效,但现实生活中仍存在着对发展党内民主认识不平衡、推动不积极、实施不到位的问题。中央党校近年调查发现,领导干部只有8%关注政治改革,而“扩大党内民主”、“提升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等民主建设问题更受冷遇;有一些人不关心、不学习、不明白民主问题,甚至认为民主建设是党和国家的事,对个人并不重要;还有人认为人无完人,领导者独断专行,是工作方法问题,民主作风差是可以原谅的缺点,甚至认为这样的领导有魄力敢负责,等等。实际生活中,还有一些领导干部视民主为“洪水猛兽”,担心发展党内民主会使局面不好控制,会导致局面混乱;还有的认为搞民主麻烦,会牺牲效率,增大工作成本。我们不能设想,如果这些认识存在一些领导干部思想当中,党内民主能够顺利开展和推进。当前,腐败案件频发,对“一把手”监督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例如,有的地方查办的领导干部案件中,60%以上是“一把手”;辽宁沈阳慕马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就有17人是党政部门“一把手”;湖北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腐败案,牵涉“一把手”30余人。在牵涉“一把手”的腐败案中,有一个突出特征,就是无视民主、践踏民主。如,沈阳原市长慕绥新市委常委会说不参加就不参加;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说,人事安排就是自己一句话,给有关的人员打个招呼就搞定;海南省东方市原市委书记戚火贵说一不二,人称东方市没有法律,只有戚火贵的“指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平日我行我素,是个特殊党员,被称为“岭南法霸”,等等。这些唯我独尊、飞扬跋扈、一手遮天的行径是破坏民主的典型。这些事实从反面也深刻揭示了领导干部具有民主作风的重要性。值得反思的是,在这些领导干部面前,为什么民主集中制成了摆设?如此长期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做法为什么没有得到及时的提醒和监督?这里面有个人素质的问题,更多的还是教育、制度和监督的问题。当前,在全党进行民主宣传和教育中,还应把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培育民主作风作为重中之重,使之真正树立起有利于发展党内民主的权力观和民主观。各级党委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索民主集中教育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把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特别是对新进领导班子的成员和主要负责同志,要通过任职谈话、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不断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正确行使权力,还有赖于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当前需要对贯彻民主集中制作出更加周密的程序性规定,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更加明确的界定及相应的惩处。上级党委要通过完善巡视制度,考核、谈话制度,述职、评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指出,及时纠正。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政治上强、民主作风好、能够驾驭全局、群众威信高、廉洁自律、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主要领导岗位上来。凡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的同志,不能提拔担任重要领导职务,更不能提拔担任一把手,使贯彻民主集中制成为刚性的硬约束、成为考核评价的硬指标。

  党性是作风的内在依据,作风是党性的外在表现。民主的真谛是制约权力、限制权力、保障民权,害怕民主、不愿民主的实质是担心自己的权力和利益在民主中丧失。一个党性修养高,时时处处以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为重的人,不会鄙视民主、恐惧民主、反对民主、拒绝民主,反而会崇尚民主、欢迎民主、拥护民主、推行民主。因此增强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培育民主作风,根本上还是要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