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肾虚在哪个年龄:千年悲喜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6:28:55
千年悲喜剧
  
中华民族和西方民族在人格性情、审美情趣、价值取向上的差异,在对待宝玉石的态度上,毫无保留地体现出来。
中华人爱玉石,首先便是玉的突出特性,温润而泽。至纯至洁,美丽,内敛,含蓄,蕴藉丰富却不事张扬。这与儒学的中庸主张在本质上是吻合一致的。而西方人崇尚个性,强调自我,性格张扬,情感外露,所以更喜欢宝石。宝玉的概念,在中国古代,泛指一切贵重之物,本无本质区别。《国语•鲁语上》有“以其宝来奔”,韦昭注曰:“宝,玉也。”《吕氏春秋•异宝》记有:“子以玉为宝,我以不受为宝。”宝在广义上涵盖玉,但现代人往往从狭义上来对宝和玉做出不同理解:玉专指玉石,比如翡翠、和田玉、岫岩玉、南阳玉、蓝田玉、玛瑙、绿松石、青金石等。而宝在狭义上通常指珠宝:钻石、红宝、蓝宝、黄宝、祖母绿、欧泊、碧玺、猫眼等。这并非科学分类,只是人们的一种习惯认识而已。
东西方人性情的不同,注定了中国人崇尚玉的温润含蓄的品性,而西方人喜欢目光所及便夺人心魄的珠光宝气。另一个重要区别还在于,在西方人眼里,宝物就是宝物,可以象征身份,象征财富,象征情趣与爱好,而中国人如前所言,除此之外,美玉更具备某种人格化道德化的意义,与操守品行紧密相关。玉石的品质是天生的,这种固有的天性,和人们对于善恶、是非、荣辱、美丑的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所谓“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并不简单是指辟邪除祟之用,而是借物取义,警示自己坚守某种道德规范。
但我们不得不悲观地承认,中华玉文化所赋予美玉的人格化道德化含义,自古至今,在精神与物质、理念与实践、信仰与功利之间,从来干戈不休。言行不一的尴尬,理想主张和实际作为上的二重标准的矛盾,千百年来都是一个难解的死结,导演出无数悲喜剧。
权和利二字,是这所有悲哀的酵母。
一方传国玉玺的旷代之争,便是这无数大戏中的一部经典闹剧。
秦王扫六合,归一统,秦王室的先祖,昭王梦寐以求的和氏璧,自然落人始皇帝赢政之手。《太平广记•卷第二百六•书一•李斯》记载道:“始皇以和氏之璧,琢而为玺,令斯书其文。”张守节《史记正义》云:“卞和璧,始皇以为传国玉玺也。”“李斯磨和璧作之。”李斯玺文所书八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由咸阳玉工孙寿镌刻。由此,和氏璧成为了秦王朝的“传国玉玺”,执掌国家的权利由上天授予,而这种皇权是神圣不可动摇的。
将和氏璧这“所共传宝”雕琢为皇帝专用的玉玺,然而秦王朝既未寿也未昌,历时仅十五载,三世而终。当楚将沛公破秦军人武关,在霸上使人约降秦子婴时,太史公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对当时的情景做了很蔑视的记述:“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轵道旁。”拱手献出了传国玉玺。刘邦得到真龙天子的“身份证”,喜形于色,踌躇满志。《汉书•卷九十八•元后传》载:“及高祖诛项籍,即天子位,因御服其玺,世世传授,号日汉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平静地在汉宫秘藏了200年后,斗转星移,已到西汉末年。公元5年,自称黄帝后人、原以外戚身份入朝为官、曾官至大司马、封安汉公的王莽,眼见当时的平帝不过是一个十二岁的孩童,篡位之心油然而生。他以椒酒进献平帝,次日平帝便一病不起,不多久就死去了。王莽继推孺子婴登基,而刘婴比平帝还小,不过两岁。又过了两年,王莽即推翻刘婴,自立为帝,改国号“新”。王莽唯恐不服。心中自然最牵挂的是那枚天命神授的传国玉玺。当时传国玉玺藏在太皇太后居住的长乐宫,王莽命堂弟安新公王舜前去索要。这孝元太皇太后本是王莽的姑妈,谁知孝元太皇太后怒斥:“我老已死,如尔兄弟,今族灭也!”怒斥归怒斥,却不得不拿出传国玉玺,愤怒地掷之于地。这一掷,传国玉玺被摔坏了一角。王莽如愿得之,命工匠以黄金镶补,又不愿落下逼抢传国玉玺的名声,竞在未央宫的渐台,大张旗鼓,设宴上演了一出答谢姑妈“合作”的闹剧。
然而好景不长,王莽篡位不过15年,便在公元23年,被起义攻入长安的绿林军,斩杀于他曾设宴奉领传国玉玺的渐台,传国玉玺复归汉室。但仅两年后。赤眉义军推翻更始帝,传国玉玺落到了被赤眉军拥立的刘姓后裔、15岁的放牛娃刘盆子手中。
此时,另一位刘姓后裔,高祖九世孙刘秀的势力也在崛起。他自立为光武皇帝,定都洛阳,发兵围剿赤眉军,迫使刘盆子投降,夺回了他高祖留下来的传国玉玺。刘秀得到传国玉玺后,曾专门下了一道诏书,其中两句是:“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皆祖宗之灵,士人之力,朕曷足以享斯哉!”
传国玉玺在东汉又传了12代皇帝,历时200余年。风平浪静的局面到了东汉末年,再没能维持下去,围绕政权的更迭,传国玉玺的争夺,一系列更为血腥、更为奸邪的杀戮再度上演。
东汉末年,大乱,先是外戚和宦官火并,继而董卓乱朝,各地豪强割据。来自江左地区的孙坚,在征讨董卓的征战中攻入洛阳,在大火的废墟中寻找传国玉玺,却没有得到。原来,宦官张让等人,在挟持小皇帝刘辩及皇弟刘协逃离京城之时,那枚传国玉玺就已经遗失了。
就在孙坚失望之际,有人来报:城南一井口上,萦绕五彩云气。孙坚忙令兵士下井,打捞出的竟是那枚苦寻不得的传国玉玺。裴松之引注《吴书》云:“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莫有敢汲。坚令人人井,探得汉传国玉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上一角缺。”
孙坚如获至宝,将其秘藏于妻吴氏处。孙坚本是袁术的部下,袁术拘押吴氏,将传国玉玺夺到了自己手中。袁术死后,曹操挟献帝而令诸侯,传国玉玺已被曹操掌握。
曹操死于公元220年,他的儿子曹丕承袭父爵,自称魏王,声言汉祚已终,逼献帝禅让王位。献帝哪肯将祖宗交与他的社稷江山拱手相让?曹丕便陈兵大内,迫逼传国之玺。献帝最终还是害怕了,同意交出玉玺。可这曹丕却是个极具城府之人,他要世人承认自己也是“受命于天”而统治。他要堂而皇之、名正言顺地接手汉室江山,遂强迫献帝于当年10月,卜地繁阳,筑三尺高台,亲奉传国玉玺,请曹丕登台受玺,代汉称帝。献帝这个软骨头居然反跪于台下,由曹丕封为山阳公,着即日离京,非宣召不许入朝。
历史常会生出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玩笑,常会演出一些剧情惊人相似的戏剧。45年之后。公元265年,势力日渐强大的晋王司马炎,佩剑直人宫内。此时,魏国帝位已传与曹操的孙子曹奂。司马炎照猫画虎,依照当年曹丕的做法,逼迫曹奂重修高台,并亲奉传国玉玺,请司马炎登台受玺,代魏建晋。曹奂像早先的献帝一样,跪伏台下听命,被封为陈留公,着离京外迁,非宣召不得入朝。
一报还一报,故而《三国演义》有诗云:“魏吞汉室晋吞曹,天运循环不可逃。”
到了公元304年,有个名叫刘渊的匈奴左贤王,起兵反晋,308年自称汉帝。刘渊死后,其子刘聪继位,率军攻洛阳、陷长安,俘杀晋怀帝、晋愍帝,灭西晋王朝,传国玉玺到了刘聪之手。
后历经五胡十六国,围绕传国玉玺的争夺,更是血雨腥风。传国玉玺的踪迹变得扑朔迷离,南北朝各政权都纷纷扬言自己拥有传国玉玺,史书也多有矛盾的记载。再后来又历隋、唐、五代十国,最后的传说是,公元936年,河东节度使石敬瑭叛变后唐,引契丹军队攻陷洛阳,后唐末帝李从珂带全家老少,携玉玺登玄武楼自焚身亡。至此,关于传国玉玺的抢掠争夺宣告平息。
按说,有关传国玉玺的故事,就此该打住了,但此后历代帝王,依然要祭出“王权神授”的理论旗帜,借以驭世牧民。宋元明清各代,都曾出现过传国玉玺再现于世的传闻。最荒诞的一幕,当数宋代咸阳平民段义献宝的故事。
宋哲宗赵煦元符元年,即公元1098年,春正月,陕西咸阳一位名叫段义的人,向朝廷呈递一尊“玉印”。三月,当时的翰林学士、后来的权奸蔡京受命对此方玉玺进行鉴定。《宋史•卷一百五十四•志第一百七•舆服六》对鉴定报告有如此记载:“所献玉玺,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又得玉螭首一,白如膏,亦温润,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其面无文,与玺大小相合。篆文工作,皆非近世所为。臣等以历代正史考之,玺之文日‘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日‘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有德者昌’,唐玺也;惟德允昌’,后晋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今得玺于咸阳,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与李斯小篆体合。饰以龙凤鸟鱼,乃虫书鸟迹之法,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非汉以后所作明矣。”“今陛下嗣守祖宗大宝,而神玺自出,其文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天之所畀,乌可忽哉?汉、晋以来,得宝鼎瑞物,犹告庙改元,肆眚上寿,况传国之器乎?”
这样的鉴定报告,自然让宋哲宗大喜,于是,择定吉日,进行受宝仪式,将年号改为“元符”。宰相章悖受命在玉印上题写:“天授传国受命之宝”。而一介布衣的段义,则被任命为右班殿值,并赐绢二百匹。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所谓的鉴定报告穿凿附会,完全是拍赵氏王朝的马屁。后来一直贻笑大方。
在各代帝王中,比较清醒的还要算清乾隆帝。
乾隆之前,他的先祖多尔衮得一玉玺,认为是传国玉玺,珍藏清官。待传至乾隆手中,他经过一番仔细鉴定,写下一篇《御制国朝传宝记》,分析了传国玉玺的真伪,“……复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一玺,不知何时附藏殿内,反置之正中。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而篆文拙俗,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独玉质莹洁如截肪,方得黍尺四寸四分,厚得方之三。以为良玉不易得则信矣,若论宝,无论非秦玺,即真秦玺,亦何足贵!朕尝论之,君人者在德不在宝。宝虽重,一器耳。明等威、征信守,与车旗章服何异?德之不足,则山河之险,土宇之富,拱手而授之他人,未有徒恃此区区尺璧,足以自固者。诚能勤修令德,系属人心,则言传号涣,万里奔走,珍非和璧,制不龙螭,篆不斯籀,孰敢不敬信承奉,尊为神明。故宝器非宝,宝于有德。”
乾隆视“德”为“宝”,而不是玉石之物,算是帝王中的一个智者了。
一方玉玺,竟引发千年不绝的纷争,皆为争权。既有争权,便有夺利,因美玉而起的夺利事端,在千百年玉文化传承的历史上,也演出过一曲曲变奏。
明末清初戏剧作家李玉,写有一部传奇《一捧雪》。后来京剧、徽剧、晋剧、秦腔、汉剧、豫剧、曲剧等,根据《一捧雪》的故事,改编了《温凉盏》、《审头刺汤》、《莫成替主》、《搜杯代戮》、《蓟州城》等名目不同的剧目上演。这是一个因美玉而惹祸又复仇的故事。故事原本并不完全是杜撰,而是取材于明代发生在河南淇县的一个真实事件。
明朝嘉靖年间,一个叫做莫怀古的人,生在官宦之家,家中藏有一只玉杯,这玉杯有一神奇功能:斟上酒后,杯中酒液漾动,折射出杯底一束梅花花蕊,恍惚中给人以雪花飘飘之感,故名“一捧雪”。
野史和戏文里的故事,不免有人为加工的成分,但如今确有一只“一捧雪”玉杯存世,而且和莫家的故事接续起来。
据河南新野县委宣传部干部丁建忠讲,莫怀古为玉杯弃官舍妾后,几经辗转,最后在中原落脚,将莫姓改为李姓,隐蔽落户。具体地点便是今河南省新野县歪子镇大李营的莫李家,玉杯收藏者李宝山。李宝山称其家族为莫怀古的后代,玉杯从明代珍藏至今,已传十九世,计400余年。
丁建忠介绍:“一捧雪”玉杯玉色为白中略透淡红,底部呈暗褐色,口径7厘米,深2.5厘米,壁厚0.2厘米。杯身呈五瓣梅花形,杯底中心有梅花的花蕊,杯身外部攀缠一疏影横斜的干枝梅,枝上雕琢有17朵大小不等凝脂般的梅花,杯似众星托月,花犹暗香浮动,杯身右侧花枝分生两权,与杯的顶、底部有机相衔接,中呈椭圆,可伸进食指,自然天成杯的把柄,恰到好处,鬼斧神工,令人叹绝。丁建忠还介绍,经故宫博物院鉴定,玉杯“一捧雪”为明代工艺,新疆和田白玉,玉质晶莹,构思巧妙,雕琢精细,为明代玉器之上品。
现实与历史是否真的对应,今天的玉杯是否真是传说中的“一捧雪”,很难考证,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古语,却在这个故事中演绎得淋漓尽致。玉本该和最美好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但遗憾的事情总是发生,人很难战胜自身的贪欲。玉一旦具备了财富的象征意味,事物常常就会扭曲变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