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bj视讯福利:欧洲人四个变态的饮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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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四个变态的饮食习惯  2011-08-01 不爱生气的祁又一 新浪博客
            在中国人看来,欧洲人的饮食虽显粗鄙简陋,但他们在食材的选择上十分挑剔,按中国人的话来说就是挑食。总结一下,他们有四不吃。

         第一不吃动物的头、脚、下水。鸡爪子、鱼头、鸭脖子、肘子、心肝肚肺都不吃。这在中国人看来就很不能理解,村里杀了一只猪,猪头猪脚猪尾下水都怎么办,难道喂狗吗?中国人连猪血都做成血豆腐,大骨头也要熬过汤后才扔给狗吃,相形之下可谓物尽其用。

        第二不吃离自己特别近和特别远的动物。离自己近的,比如猫狗,这个可以理解,都算宠物有感情;离自己远的,比如除野猪、兔子、野鸡之外的其他几乎一切打猎所得,这个就算怪癖。我们见《与狼共舞》里白人猎杀野牛后只剥走皮,剩了一具一具野牛尸体在大草原上,被印第安人看见觉得很痛心。在电影里这代表白人野蛮掠夺,但其实跟他们的饮食习惯有关系。咱们都知道欧洲贵族传统上喜欢猎个狐狸、熊、鹿什么的,但咱们都没听过他们吃熊掌和狐狸肉馅饺子是吧。鹿在中国人历史上算珍馐,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吃,欧洲人可能也吃,但好像没听说哪道名菜跟鹿有关。

        第三他们不吃无鳞无鳍的鱼,也包括蛇、青蛙等两栖类。据说这是因为他们觉得鲶鱼、鳝鱼等物是食腐类活物,嫌它们吃的东西不干净。蛇,大约一个因为他们讨厌蛇,一个因为蛇长得太像鳝鱼。至于青蛙,作为中国人我自己都觉得吃青蛙是一种变态行为,不提了。奇怪的是,法国人吃蜗牛吃的那么香,那东西若没了壳岂不是和蝾螈长得一模一样……

        第四个最变态,他们不吃淡水鱼。据说是因为嫌淡水鱼土腥味大且刺多,洋人吃鱼基本都是大块煎或者炸着吃,而且除非是极小的、烤着吃的鱼,否则绝不会整条端上桌,他们怕见鱼头鱼眼睛。以前听说美国有条淡水河偶然流入了中国鲤鱼,这些鲤鱼大量繁殖又没人吃成了祸害,你开着汽艇过去,它们受惊自己往船里蹦。这帮美国人发明了一个玩儿法,拿着棒球杆开着汽艇,跟打棒球似的比谁击打到的鲤鱼多。河钓在欧洲是一种纯运动,钓上来的鱼没人吃还要扔回河里,因此随便哪个小水沟里都可能有几米长的大鱼精。我们认识一个在法国常驻的有产阶级华人,最大的乐趣就是去各个河沟里跟大鱼精周旋,钓上来也很少带回家,他媳妇是白人。

         其实从一个地方的饮食习惯,不但可以看出这个地方出产什么,也可以看出这个地方历史上是不是富庶。比如苦寒地区以吃饱为第一要务,菜量第一要大,味道比较粗犷直接,零食饮料则一定要甜,以提供热量;劳动强度大的地方,早餐午餐菜味一定偏咸,因为白天下地干活儿要出很多汗;江浙地区富庶,菜色精细味道上层次也会比较丰富,重调味,大快朵颐就比较难。以前北京人笑话上海人小气,有一个例证就是上海人家吃饭盘盏摆了一桌,却常常是几粒花生、一条小鱼就算一味菜。其实这哪里是上海人小气,是上海人饿肚子的时候少,吃饭比较浅尝辄止,菜品端上来吃不了几样就饱岂不遗憾。不要看日本人现在小盘小盏显得很精细,其实他们历史上很穷,将米饭这种主食大量入菜入宴,说明他们传统上也是以吃饱为第一要务的;韩国人更穷,满桌子的腌咸菜;最穷的要数云贵地区,主要菜色都是各种咸菜炒各种腊肉,这是因为菜和肉都太金贵,有了一点儿存货舍不得吃需长期保存,来客人了才招待。

         那么,中欧两地饮食上的差异说明什么呢?我想,不必明言了吧。

        中国人在吃肉这方面并不是天生的来者不拒,孔子当年不是说过吗,“肉不正不食”。可见中国人起根上也认为内脏乃等而次之的食材,贵族阶层一开始是不吃的。这和欧洲人对肉的理解很像,肉必须是大块整肉。后来之所以吃的这么杂,是现实生活带来的,先是没办法才吃,后来发现肘子、肚才真正好吃啊,这才慢慢金贵起来。(注1)

        从这个方向理解,中国人历史上生存压力之大,恐怕放眼全球也没有可以匹敌的。当年孔子那类肉不正不食的、不食周粟的,早就都已经死球了,能活下来的中国人都是精明狡猾之辈。如今我们说华人在世界各地都是好样的,这话基本没说错,都是长期锻炼的结果,像野草一样扔下去就活给你看。

         前面我们说过欧洲人不吃动物内脏。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各种活物的内脏都不吃。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法国人吃鹅肝,但是一定要捣碎做成鹅肝酱;还有一个著名的例外,就是这翡冷翠的牛肚。

        我们刚到翡冷翠时,途经一条主要商业街,当街见一老一少两个白人在卖传统美食。老头就是普通欧洲老头,年轻的有纹身,系着白围裙的新金属青年造型,一看就是经营多年的家族老摊位。走近了一看,是牛肚汉堡包,橱窗里还有整张没切开的牛肚堆在那里让大家看,以欧洲人的眼光看来非常茹毛饮血啊!一个当地住户刚买了一个吃,挤眉弄眼的给我们讲,说这是牛胃,翡冷翠的特产啊,你们不来一个尝尝?这明显是把我们当日本人了(日本人也不吃内脏),这段时间以来天天吃正肉,嘴里正好寡淡!赶紧买了一个来吃,咬上一口,咦!肚皮散丹之间的脂肪在嘴里像奶油一般滑开,搁这里叫异域情调,搁在中国人尝来就叫家乡的味道啊!就凭翡冷翠人吃内脏这一条,咱中国人能不喜欢这城市吗!后来我们在一个类似菜市场的地方,找到一家经营当地吃食的小店,那里做的红焖牛肚、黑胡椒牛肉、甚至红烧牛脸肉……唉不提了,一说起来就流口水,那真是我们在欧洲饮食上最好的回忆啊。

        翡冷翠在欧洲历史上是富庶的地方,当年作为资产阶级的大本营与梵蒂冈斡旋,讨厌罗马的人都跑到翡冷翠来。那么他们为什么独独要在欧洲做这吃内脏的个例呢?个人怀疑,与外来美食的输入有关。可能当年马可波罗除了带回面食、冰激凌外,还带回了牛肚的吃法,别的地方只取了前两样,翡冷翠人开风气之先把这最后一样也留下了。只是猜测,做不得准。

 

         注1:或许有些人会反驳,说饮食习惯从上向下传播容易理解,从民间往宫廷菜里传播可信吗?

         这其实有证据,比如蒙古人的宫廷菜里著名的羊羔肉、马驹肉,这就是从民间传上去的。

        我们都知道蒙古游牧地区与中原相比乃极度贫瘠的地区,那里的生存压力太大。历史上游牧民族对中原地区的骚扰和侵略并不证明蒙古人天生好斗乃一闹大饥荒,不上中原地区抢掠就活不下去了。而羊和马对蒙古人来说是非常珍贵的财产,小牲口还没长成就吃了,这是怎么回事呢?乃因为历史上蒙古地区狼多,狼袭击蒙古牧民的牲口群,专挑体积较小的小羊小马叼走,蒙古人连这一小口肉也舍不得,千里迢迢追过去,把这些小牲口尸体捡回来自己吃。小牲口肉虽然又嫩又香,牧民们都是含着泪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