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觉前小便频繁女:乔布斯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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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地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2日13:36  三联生活周刊 乔布斯
孩子们

  乔布斯:美学与技术

  也许乔布斯根本无意占有全世界。对他来说,有些东西比统治世界更重要,比如完美。

  记者◎陈赛   刘宇(发自旧金山)

  旧金山

  从飞机上眺望旧金山,有那么一点点像香港。全世界的海湾城市大概都差不多这个样子。但旧金山似乎格外像,散布在海面上的小岛,依山而建的民居,连接着各个小岛的跨海大桥。天空中飘着大朵大朵的云,偶尔会有阳光穿越云层洒下来,可是空气中并无丝毫暖意。一个当地人告诉我们,一个漫长的冬天刚刚结束。

  我需要在发间夹一朵花吗?就像斯考特·麦肯茨在那首叫做《旧金山》的歌中唱到的一样?1967年的旧金山,吸引着全世界的年轻人,他们或者自己开车,或者搭乘飞机,来到这座迷人的城市。那年的那个季节,有着一个美丽的名字:爱之夏。那一年,乔布斯才12岁。

  1955年,乔布斯出生于旧金山。5岁那年,他随养父母搬到山景城,并在那里度过自己的童年。当时圣塔克拉拉山谷还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区,到处都是果园和牧场,一个个小镇从圣荷西城向旧金山南部平原一路辐散开来,洛斯加托斯、圣克拉拉、森尼维尔、山景城、帕罗阿图、门洛帕克……两边的山区经常笼罩在云雾中,但谷里阳光灿烂,空气纯净,人称“快乐谷”。当时谷内的微电子产业虽已初现雏形,但要到十几年后,这里才被冠上一个新的名字——硅谷。

  这个世界上,乔布斯喜欢的地方不多。他曾经考虑过在日本出家,或者在托斯卡纳定居,他度假最常去的地方是夏威夷。他的婚礼在优山美地举行。他曾对一群法国记者说,如果有一天,苹果公司的广告牌能挂到卢浮宫的边上,将是他最大的荣耀。但硅谷是他成长和创业的地方,他一生的命运起伏如此极端——二十出头从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变成亿万富翁,又迅速散尽家财;NeXT穷途末路时,Pixar柳暗花明;中年重掌苹果,一步步带领苹果超越微软、谷歌,成为世界上市值最高的科技公司,自己却一次次独自面临死亡——这样的故事,只能发生在硅谷。

  今天的硅谷,与其说是一个物理空间,不如说是一种思维状态。弹丸小地,到处是绝顶聪明、野心勃勃的年轻人,每个人在吃早餐的时候都想着有朝一日自己将改变世界,变成亿万富翁,就像30年前的乔布斯一样。即便如此,在商业逻辑和技术至上主义统治的硅谷,乔布斯在精神上始终是独一无二的,他身上有一种奇特的理想主义与宗教修行的气质,那是上世纪60年代所独有的。

  在《PC迷幻记事》一书中,《纽约时报》的记者约翰·马科夫(Johan Markoff)花了3年时间,走访硅谷的许多先驱人物,探索个人电脑与60年代反文化之间的联系。

  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旧金山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作为反文化运动的中心,摇滚乐、迷幻药、嬉皮运动、民权运动、女权问题、生态意识以及反战运动,都从这里开始,波及全美。马科夫认为,正是当时美国西岸政治、文化和科技潮流交汇时的激荡与冲击,才打破了东岸集中制、官僚制大型机的主宰,催生出“个人电脑”的概念——即一个人完全掌控一台电脑,并借由电脑拓展和传达思维的创见。

  2001年初,马科夫采访史蒂夫·乔布斯。那天乔布斯的心情不好,拍了几张照片之后就把摄影师赶出门外,采访气氛每况愈下。不过,在采访接近尾声时,他走到麦金托什机前方坐下,给他展示那天早上他刚刚向世界公布的iTunes软件。iTunes的野心是把每一台电脑都变成音乐储存库和播放器,无论来源是CD或网络。他显然很喜欢这项功能,转身对着马科夫微笑说:“这让我想起年轻的时候。”

  其实,在乔布斯的青春期,60年代反文化潮流已经接近尾声,但他一直刻意与那个时代保持精神上的血缘关系。他热爱摇滚乐,崇拜鲍勃·迪伦和甲壳虫乐队,他始终相信尝试迷幻药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三项经历之一。他说自己身边的人有些并未接触过迷幻药,因此在尝试了解他时总是有层隔阂。正因为60年代的反主流文化背景,他一方面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企业领袖,一方面又与企业文化格格不入。

  乔布斯看世界的方式总是和别人不一样。合伙人史蒂夫·沃兹尼亚克看到的是字节或者电路板,而他却看到权力、革命,宇宙的因缘和秘密。当绝大多数人们还不知道该拿电脑做些什么的时候,他已经意识到,电脑不是“极客”的玩具,而是大众的工具,一种可以普及的生活方式。他喜欢谈论那些伟大的历史人物,就像苹果最著名的那个广告《非同凡想》里的甘地、约翰·列侬、鲍勃·迪伦、马丁·路德·金……仿佛自己就是他们中的一员。

  “我不是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他们就不明白呢?”

  这种痛苦可能纠缠了乔布斯很多年。尤其是1985年他被逐出苹果时,据说当时他心灰意冷,他的朋友们担心他会自杀。他想了各种逃避的可能性。他向美国航空航天局申请随《挑战号》进入太空。他去了莫斯科,想着干脆在苏联的学校里推广电脑算了。他骑着自行车在意大利一路狂奔,给朋友打电话说自己也许会像落魄的艺术家一样从此客居欧洲。他还考虑过种花——隐居到世界某个偏僻的角落,把他全部的智慧和能量,都消磨在一块8公顷的小花园里。也许某一天,很少的几个朋友有机会拜访他的私人花园,那时他们会想,多么美丽,多么独特的创造力,多么悲哀的浪费,为什么这个世界不能让他为千万人创造美丽的有用的东西?

  是的,一个天才应该在这个世界留下天才的印记。30多年过去,全世界几乎每一个角落,都有一个自以为独立特行的年轻人手持一个iPod,或者iPhone,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像十几岁时的乔布斯,在洒满阳光的院子里抱着吉他弹着鲍勃·迪伦的歌。

  乔布斯的好朋友、亿万富翁拉里·埃里森曾经这样概括他的天赋:“他有一个工程师的头脑和一颗艺术家的心灵。”但事实上,乔布斯既没有在科学和工程方面印证自己的天赋,也没有在艺术创作上展现出过人的才华。他不是一个发明家,尽管他为自己申请了100多项苹果专利的“合作发明人”,从iPod的用户界面到苹果体验店里的玻璃浮梯。乔布斯真正的才华在于发现,对人对物的鉴赏力,以及非凡的领导能力。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在苹果的角色是一个天才的指挥家——他能召集一批天才的人物,像暴君一样逼迫他们,也苛求自己,为了一个最好的想法能够诞生,一个完美的设计能够实现,一个远景能实现。

  乔布斯的亲妹妹莫纳·辛普森写过一本小说《一个凡人》,书中的主角汤姆·欧文基本上就是以乔布斯为原型,一个自恋、工作狂的企业家,一个从开始就具有“不仅无法与他人苟同,甚至对他人愿望和奇想都丝毫不予考虑”的性格,他的人生目标是“这个星球因为他的诞生而从此改换新颜”。这大概是乔布斯一生最真实的写照。

  库布提诺无限环岛1号

  沿着101号公路,我们从旧金山一路往南,渐渐进入“硅谷”。

  过去半个世纪,这个覆盖旧金山湾南部大部分地区的山谷迅速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半导体芯片、微处理器、个人电脑、互联网和Google……在一项基本铁律——“摩尔定律”(计算机性能呈指数增长、每隔18个月提升一倍的理论)的支配下,旧的技术不断被新的技术吞没,就像眼前一个个呼啸而过的高速公路指示牌。

  看来世界上最著名的IT大公司几乎都把总部安在这里了,各自占据一个小镇,谷歌在山景城,英特尔在圣克拉拉镇,Cisco在密尔必达,惠普在帕洛阿图,苹果在库布提诺。这样一个龙盘虎踞的地方,大浪淘沙,能生存下来的,大概都是偏执狂。我突然想起2005年D5峰会上,乔布斯和比尔·盖茨一起接受《华尔街日报》记者的采访,当问到他们两人的关系时,他用了甲壳虫的一首歌来回答:“你我的回忆,比眼前的道路还要漫长……”

  一个多小时后,我们到达苹果总部——库布提诺无限环岛1号。

  站在这个传说中全世界最酷的地方,不禁有些失落。这里基本上就是一个大郊区,紧邻着公路,七八幢低矮的建筑,松松垮垮地围成一个环形,中间穿插着一些草坪与绿色植物。很难想象,十几年来,苹果那些性感华丽的机器都是在这么个不起眼的地方诞生的。

  这片园区建成于1993年,占地7.9万多平方米,当时乔布斯还在放逐中,品位不佳倒也不足为怪。奇怪的是,他1997年重返苹果,以他的挑剔和完美主义,居然能忍受这些丑陋的绿色玻璃十几年而不换掉?不过,听说这里已经容不下更多的员工,乔布斯正计划在北边的森尼维尔镇扩建。那里正对着280号州际公路,有乔布斯最喜欢的风景。

  我们绕着园区转了几圈,来来往往都是一些大学生模样的年轻人,亚裔很多,尤其是华人和印度人,大都穿着简单的连帽衫和牛仔裤,很阳光很有活力的样子。如果忽视苹果园区的背景,你会以为身处校园之中。

  苹果园区门禁森严。如果不是苹果的员工,或者有内部人士的陪同,外人根本不可能进去。唯一可以自由出入的是正门口的苹果店。与普通的苹果店不同,这里更像一个大学的书店,T恤、帽子、马克杯、自行车水壶,居然还有婴儿连体衣。我在里面看到一件T恤,写着“苹果总部,我终于来了,但这是关于这里,我唯一被允许说出来的东西”,不禁哑然失笑。

  《纽约客》的一篇文章是这么形容苹果的:“苹果,是知识的象征,被咬了一口,是欲望的符号,还有彩虹——但颜色不一样。知识、欲望、希望、无政府主义,一个公司被这么多符号和象征给笼罩着,能不神秘吗?”

  乔布斯也是个谜。都说苹果是他个人气质的产物,关于他的报道和传记铺天盖地,读来却总是如雾里看花。他是个资本家,又有着嬉皮士的气质;他是个佛教徒,却有着激烈暴躁的性格。他对人冷酷无情,却又纤弱敏感。他会在股东会议上整段引用鲍勃·迪伦的歌词。他最喜爱的诗人是威廉·布莱克,一个远离尘世的偏执狂。总之,他更像一个传说,而不是真人。

  LOS ALTOS车库精神

  从库布提诺开车十几分钟,穿过三四条街道,就进入洛斯加托斯。这里是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郊区:明亮,安静,才17点多,街上却看不到一个人。加州的春天真是奇怪,街道两旁的树木还未抽出新芽,花却已经开得很繁茂。

  我们的车在一间看起来再平常不过的白色小房子前面停下。车库门紧闭,门前的草坪刚剪过,空气中有青草淡淡的苦香味。这里就是乔布斯父母的旧宅了。两位老人都已过世,不知现在谁住在里面?

  乔布斯11岁那年,为了让他能在更好的学区上中学,一家人从山景城搬到这里。世事因缘就是这么奇妙,如果不是这次搬家,乔布斯就不会认识沃兹,那么世上恐怕就不会有苹果公司了。

  根据《小王国》的记载,乔布斯的养父母属于蓝领阶层,不穷,但也从来不富有。母亲卡拉拉必须给别人家做保姆,才能支付乔布斯的游泳课费用。父亲保罗·乔布斯是个机械工,还做过地产中介、二手车销售员。他喜欢汽车,最大的爱好就是在车库里捣鼓汽车。乔布斯六七岁时,父亲就在自己的车库里给儿子划了一小块空间,作为他的工作间,还给了他一些小号的工具,教他怎么用锤子,怎么拆开东西,怎么重新组合起来。

  在硅谷这样的地方长大,一个天性好奇的男孩对制造机器这件事情产生迷恋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他的生活中到处都能碰到工程师,这些人平常没事就在自家的车库里敲敲打打,做一些好玩的机器或装置出来,摆到车道上互相展示。乔布斯从未正式学过任何工程学的知识,但大概就是通过童年时代这些耳濡目染,他学会了一个工程师看待世界的方式,或者说自信——只要通过学习和探索,就能理解任何一种复杂的事物。

  况且,那个时代的孩子,谁没听说过惠普车库的故事呢?

  20世纪30年代,斯坦福大学的工程系主任弗雷德里克·特曼(Frederick Terman)教授为了学生们不必背井离乡去东海岸工作,鼓励学生自主创业。戴维·帕卡德和威廉·休利特(惠普的两位创始人)是第一个响应特曼教授号召的,他们借了几百美元,在车库里发明了他们的第一个电子产品——声音振荡器。乔布斯和沃兹年轻时都在惠普打过工,在那里了解了一个技术公司应该是什么样子的。

  惠普的那个车库至今仍在Palo Alto爱迪生大街367号静静地立着,门前一块金属牌子上写着“硅谷诞生地”。

  我们眼前的这个车库还没有被列入历史文物。但1976年,乔布斯和沃兹就是在这里捣鼓出了他们的第一个电脑——Apple1。那时候他21岁,沃兹26岁。Apple 1算不上一款成型的产品,不过是一块印刷电路板,绝大部分是沃兹的发明,只有木制机箱是乔布斯设计的。据说第一个Apple1卖给了“自制电脑俱乐部”(硅谷早期的一个黑客组织)的一个会员。

  那个时代的黑客都是一些孤独的灵魂,热爱着一些别人无法理解的东西。对他们来说,电脑的迷人之处在于,它是一个可以控制和探索的东西。他们玩命地比拼如何用最少的芯片组装出一片最完整的计算机电路板,却很少去追问,一个人拥有强大的计算能力到底意味着什么。

  混迹在这群人中间,乔布斯显然是个异类。他对电脑最初的兴趣只是一种商业上的直觉。渐渐地,嬉皮士的世界观告诉他,电脑可能是一次“革命”的机会。苹果刚创业的时候,他想象着自己是硅谷的切·格瓦拉,把苹果与IBM之间的战争当成了一场自由讨伐专制之间的战争。

  “自制电脑俱乐部”于80年代中期解散。如今门洛帕克小镇上再也见不到抱着电脑神情恍惚的怪人,只有西装革履的风险资本家开着奔驰和宝马来来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