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某企业只生产a产品:前苏有关朝鲜战争的档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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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高等教育部关于向朝鲜提供教育援助的建议
(1948年2月18日)
致苏联外交部副部长安•扬•维辛斯基同志
向您送上苏联高等教育部对苏联政府与北朝鲜人民委员会关于向北朝鲜大学提供教学方法和组织援助协定的建议,以及需要作为苏联部长会议关于该问题决定草案的建议。同时送上北朝鲜人民委员会主席金日成和上将什特科夫签署的正本文件。
附件:共15页。
斯•卡夫塔诺夫
苏联高等教育部
1948年2月18日
苏联高等教育部所呈苏联部长会议关于向北朝鲜大学提供教学方法和组织援助决议的建议
1.委托苏联高等教育部履行苏联政府关于向北朝鲜大学提供教学方法、组织科学研究的援助协定的义务。
2.责成苏联财政部保证向高等教育部提供按协定规定的1948年援助北朝鲜大学总数额为150万卢布的拨款。
3.责成苏联外贸部按照高等教育部的说明书在北朝鲜订购铅字并不迟于1948年4月将铅字运到苏联。
4.责成苏联外贸部向派往北朝鲜大学工作的教授和教师及其家属同在北朝鲜的外贸部工作人员一样按时供应食品、工业用品和药品。
5.责成海运部派一艘顺路的轮船在1948年7月15日以前将大学用的实验设备,其中包括与实物同样大小的模型设备,由敖德萨发运至平壤。
6.根据1947年12月23日苏联部长会议的决定,批准高等教育部派5名安装人员随发往北朝鲜大学的设备一起前往北朝鲜安装和调试实验设备,为期3个月。
7.批准将派往北朝鲜大学工作的工作人员的工龄列入普通工龄,而将教授-教师列入科研-师范工龄,同时规定在北朝鲜大学工作的派遣人员的工龄不中断。
8.在北朝鲜大学工作期间,保留派出人员在原企业和机关的职务,并责成这些机关和企业的领导人立即为回到苏联的派出人员恢复原有的职务。
9.责成苏联卫生部保证向派往北朝鲜大学工作的全体教授-教师留在苏联的家属提供同疾病防治学者的家属一样的医疗服务。
10.责成汽车工业部:
(1)选好并在1948年第二季度向外贸部提供出售给北朝鲜大学嘎斯牌3-3型汽车3部。
(2)出售给派往北朝鲜大学工作的全体教授-教师带有全套必备部件的“莫斯科人”小轿车,第一季度为8部,第二季度为10部。

高等教育部所呈苏联政府与北朝鲜人民委员会关于向北朝鲜大学提供教学方法、组织科学研究援助协定的建议
1.1948年至1949年间向北朝鲜大学提供教学方法、组织科学研究援助:
(1)派遣由31位教授-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到朝鲜大学工作,专家组备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条例和参考文献,并带11位翻译。
(2)由大学校长任命,定期派遣科学工作人员和教师进行讲学和交流经验。
2.派往北朝鲜大学工作的全部教授-教师和翻译的专业分工、工作职务以及从莫斯科出发日期均在附件一中规定。
3.苏联工作人员均按北朝鲜大学所实行的有关教授和教师的规章进行工作,教学工作量不超过苏联高等学校该专业工作人员的年工作量。
4.教授-教师人员的工作包括:讲课,对实验、实习和课堂讨论等进行辅导,参加考试和评卷工作,对大学生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进行辅导,参加所教学科的国家考试,以及观模教学和检查大学教师的其他工作。
除上述列举的教学工作外,在教授-教师人员平均6小时的工作中包括研究和制定教学计划,对研究生进行辅导,接受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咨询,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方法条例。
5.第1项所说派往北朝鲜大学的教授-教师人员工资的支付按下列方法确定:在平壤按照现行汇率用当地货币支付其在苏联固定工资一倍半的薪金,另外在苏联按每位工作人员提供的地址付给其家属相当于固定工资的苏联货币。
6.第1项第2条所说派出的科学工作人员和教师的工资额,按他们在苏联的工资乘以第5项规定的倍数支付。
与上述人员一起出差的苏联工作人员的薪金按照苏联通行办法支付。
7.根据第1项第1条派出人员的往返路费按苏联前往极北地带和远东出差的标准用苏联货币支付。
8.第1项第1条所说的派往北朝鲜大学的工作人员动身前,为其提供一个月时间在苏联准备和收集所需要的教学方法的材料,并按第5项用苏联货币支付这个月的工资。
9.根据第5项提供每位苏联科学工作人员每年两个月带相应工资的假期,可以按自愿原则在苏联度假。在这种情况下,要根据往返所需要的时间延长假期。在北朝鲜休假的科学工作人员按自愿原则,自费旅游或疗养。
10.工作人员患病时,两个月内保留全薪。患病超过两个月或者丧失工作能力时,解除工作人员在北朝鲜大学的职务,并支付两个月的全薪的补助费。
11.为支付第5项至第10项的所有开支,北朝鲜人民委员会将通过对外贸易银行汇到苏联:1948年为500万朝鲜元,1949年为150万朝鲜元,1950年为150万朝鲜元,同时保证按贸易条约供应货物,其价值通过对外贸易银行折合,1948年为13万美元,1949年为30万美元,1950年为30万美元。
12.根据第1项第1条和第2条派往北朝鲜大学的教授-教师人员和翻译工资的支付业务,以及按第5、6、9和第10项用北朝鲜当地货币支付费用的业务,由北朝鲜人民委员会授权对外贸易银行的有关部门办理。
13.为保障苏联科学工作人员在北朝鲜工作的必要条件,北朝鲜人民委员会保证:
(1)向每位工作人员提供在平壤市有3-5个房间的配备家具的欧式单独住宅,并备有床垫、桌布、餐巾和餐具,以及照明、厨房和其他公用设备,并免费供暖。
(2)夏季为每位工作人员提供别墅。
(3)为派遣的教学顾问提供10部配有司机的小轿车,及相应的汽油和润滑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