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字号和消字号的区别:对周继龙等6名镇村干部特大挪用公款、受贿、行贿案的剖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7:47:22

警示窗  加入时间:2010-5-4 9:52:39  预防犯罪导刊  点击:353

2009年5月4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昌历史上最大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公款807.82912万元、受贿24万元、行贿7万元判处安义县龙津镇原党委副书记兼凤山村党总支书记周继龙无期徒刑,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分别判处凤山村原村主任张建雄等5名村、组干部18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然而,法槌的落下,却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深思,周继龙这个穷苦出身曾获得组织和群众一致公认的想办事、敢办事、能办事的“好干部”,为何会在短短几年时就蜕变成了遭人唾骂的犯罪分子呢?而其他5名村、组干部也都是受党教育多年,并为村里和群众作出过一定贡献的老党员,为何他们也跟着周继龙一同坠入犯罪的深渊?本文试从全社会综合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角度,剖析其原因,探求其对策,以求见仁见智,共同构筑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立体防线”。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但总体来分析,既有个人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客观方面的原因。就剖析周继龙等6名镇村干部这起职务犯罪窝串案来看,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1、人生理想信念错位
伟大的俄国思想家和文学家托尔斯泰说过:“理想是指路明灯,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没有方向,就没有生活”。人类发展的历史早已证明,理想信念是支撑一个人成长生活的精神支柱。当一个人没有理想信念,那他的生活必将是醉生梦死的,但不同的理想信念又决定着不同的人生道路。周继龙也有他的理想信念,根据他的交待,他有理想就是要用手中的权力去谋取个人的私利,从而改变其小时候贫穷,受人冷落的生活,追求最大的物质享受。有了这样错位的理想信念,就不可避免地使他蜕变成了官场上的“双面人”,同时也造就了他人生堕落的轨迹:他之所以开始要努力工作是为了职务的升迁,职务的升迁是为了拥有更大的权力,更大的权力是为了最大程度的谋取私利。所以,当2003年他升任龙津镇镇长的梦想破灭后,支撑其努力工作的精神支柱立即开始坍塌,谦虚、勤奋、能干的形象迅速被粗暴、萎靡、拖拉的嘴脸所替代,由此开始走向堕落,整天沉迷于吃喝嫖赌,直至把罪恶之手伸向巨额土地补偿款,坠入犯罪的深渊。
2、自身素质不高,特别是法律意识淡薄
根据调查,目前农村基层组织中,普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其一表现为文化素质低,大多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如凤山村被检察机关查处的6人中,小学文化有3人,初中文化有2人,仅有1人有高中文化,其中主犯周继龙就仅有小学文化;其二表现为政治素质低,村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形同虚设。如在凤山村,有人曾提出开民主生活会沟通交流思想,解决有关问题,但是却被周继龙嗤之以鼻,当作耳旁风;其三表现为法律知识极为匮乏,法律意识极为淡薄。如凤山村这起案件,与周继龙共同挪用公款的5名村组干部均不是挪用公款的使用人,但都利用职务之便,为周继龙挪用公款提供了重要帮助,均构成了共同犯罪。但他们却认为,这是领导交办的事,只要自己没有得钱,就没有问题,更不认为是犯罪。当检察机关对其立案侦查时,他们还感到受了委屈,更后悔不已,但已为时已晚。
3、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西方哲学家孟德斯鸠早已说过:“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新加坡反贪专家进一步概括为:腐败=权力+缺乏制约力(政府+个人)+机会,更是一语中的,道破了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当前在农村基层,主要权力都集中在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个别人手中,特别是象周继龙这样身兼镇村两级领导职务的“一把手”,权力更是集中到了他一个人手中,因而集体研究,民主理财、村务公开、村帐乡管等各项监督机制难以落到实处,形同虚设。如周继龙一方面用镇领导的权力干扰抵制镇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另一方面用村“一把手”的权力拉拢、腐蚀、威胁部分村组干部同流合污,致使凤山村一度出现“镇里不好管、村里不敢管、群众管不了”,任由周继龙等少数村干部为所欲为的失控局面。
4、教育管理不到位
由于目前农村经济普遍还比较落后,但群众民主法治意识又越来越强,农村基层干部感到报酬不高,一年只有几千元收入,工作难干,不能依靠过去的粗蛮方式,有的农村基层干部就不安心工作,甚至撂挑子不干。于是,在乡、镇这一级,存在有意无意,或多或少地对村组干部放松教育管理,甚至对“踩红线越轨”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象,以此来安抚干部,换取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由此逐渐使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产生“农村工作很辛苦,吃点拿点不犯法”的思想,久而久之,导致一些人贪婪成性,走向犯罪道路。如周继龙早在2003年,就已经开始痴迷赌赙,镇有关领导察觉后,认为周继龙有工作能力,县城新城区开发离不开他,故一味容忍,甚至到了2008年1月,镇原主要领导在明知周继龙挪用巨额土地补偿款赌赙的情况下,仍不采取断然措施,只是暗中交待其尽快筹款还钱,致使周继龙不择手段,疯狂敛财,至案发前十余天,还骗取他人30余万元借款,给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了更大的损失。
5、打击力度不够,不能有效震慑犯罪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力度的加大,司法机关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也加大了打击力度,但由于种种原因,总体还是加击力度不够,未能有效遏制职务犯罪,具体主要有二方面原因:一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村级财务帐目普遍还不规范,白条入帐,手续不全,报帐不及时,个人往来扯不断理还乱等问题普遍存在。加上人员流动大,住所不稳定,这些问题给办案固定证据工作带来极大难度。如凤山村案发时,尚有400多万元支出未入帐,且有200多万元是各类白条或手续不全的发票,时间跨度达4年之久;二是由于法律的原因,将村干部这一主体按履行不同的公务实施的犯罪,分别划分为公安和检察两家管辖,但因主体范围不清,复合犯罪交叉落辖不明等法律问题,造成两家颇有争议,难以操作的问题。
二、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
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已直接影响到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也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农民奔小康的步伐;二是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法律和社会秩序,造成党和政府的富民政策在农村发生“哽阻”,使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下降;三是由于少数农村基层干部的为所欲为,造成乡、村两级组织与农民的关系紧张,矛盾加剧,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实现农村小康社会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1、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和法治理念。
要从根本上遏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首先必须解决其思想根源问题。要坚持党员“三会一课”、党校培训和主题教育活动等有效途径,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从而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采取剖析典型案例和现身说法等方式以案释法,送法进村,将普法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增强他们学法、知法、守法意识。
2、严格把好农村基层干部选拨、任用和管理关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稳定和发展,关键在于农村基层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更是关键中的关键。要按照“三个培养”目标,选拨有知识、有能力、公道正派的年青党员,担任村“一把手”,要慎重任命乡、镇干部兼职村“一把手”,防止权力的滥用和监督的失控;要把好村干部的选举关,保证党员和村民真正按自己的意愿行使选举权,防止为短期利益而在干部使用上失去原则和标准。要严格制定和执行有关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测评、考核制度,并根据考核测评情况,及时对干部进行调整使用,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腐者打,使农村基层干部逐步树立廉政、勤政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3、建立建全农村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落实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建立村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分工、决策运行机制,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相监督,防止任何人滥用职权或相互推诿;二是严格农村财务制度,要按照村帐乡管等有关规定,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日常开支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双签”审批,并由村民理财小组和乡镇经管站双向审核;三是定期检查村级财务,强化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监督制约。乡镇政府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做到定期检查,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对重大项目开支要专门跟踪审计,实行多层次、多方位监督制约,确保监督到位、防患于未然,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关口”前移,从根本上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4、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
打击职务犯罪既是司法机关的职责,也是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一剂良药”。一方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和协调下,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联动,形成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合力”,加大打击力度。要通过多种渠道深挖案件线索,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一经发现,决不姑息,坚决查处,惩一儆百,从而有效震慑犯罪。另一方面,检察、公安机关要结合办案,解剖案例,分析问题的原因,找出相应的对策,及时向有关党委、政府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采取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同时,还要结合职能,采取送法下乡,建立警示基地,重大项目专项预防等多种有效方式,营造预防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来源:预防犯罪导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