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 食品定义:刘逸明:警方该不该充当“吴法天”的“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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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逸明:警方该不该充当“吴法天”的“打手”?

2011年11月25日 14:1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逸明

11月中旬,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报警,称有人在网络微博上实时发布拟对其攻击的信息,称要到家中登门殴打。“吴法天”十分害怕被打,称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接警后,警方固定和留存证据,并锁定当事人闫某。近日,北京警方将闫某行政拘留5天。(11月25日《新京报》)

“吴法天”本名吴丹红,最近一年来,他在互联网上十分活跃,有颇多出位的言论,因为频繁攻击有良知的媒体和媒体人、知识分子、艺术家,结果被网民称之为“高级五毛”。吴丹红虽然企图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但最终,网民通过人肉搜索,他的真实身份便无处遁形,最终,他也不再对自己的真实身份继续隐瞒,并且在新浪微博上以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的身份加以认证。

众所周知,“五毛”喜欢发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言论,而有“高级五毛”之称的吴丹红更是不放过一切机会扰乱公众的视听,与主流公众舆论对抗。因此,在互联网上,吴丹红可谓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就在今年上半年钱云会事件之后,笔者因为转帖了一篇他人撰写的称许志永等人在调查此事时收受贿赂的文章,结果被吴丹红污蔑为“实名造谣”。显然,吴丹红这才是实名造谣。

诸如吴丹红、方舟子、司马南这类人,经常以造谣的方式攻击他人,但是警方却对他们的这种违法行为视而不见。而吴丹红一旦报警举报他人威胁他,警方马上采取行动,对相关人士采取措施,反应之神速令人惊叹不已。正如地产大亨任志强举报网友诽谤,结果被行政拘留10天,所幸的是,此事最终被法院判处警方违法。

在媒体报道了闫某被行政拘留5天的消息后,从凤凰网等门户网站上的新闻跟帖看,绝大多数网民都认为吴丹红该打,可见,吴丹红有多么不得人心。人是感情动物,在情急时难免有出格的言论,如果只是喊打喊杀,不应该为此而付出被拘留的代价,除非真的延伸到了现实中,警方才可以根据法律法规采取行动。

笔者因为为弱势群体说话和批评官方,在自己的博客和邮箱中经常受到恐吓,有些地方的警察甚至匿名对我发出抓捕甚至是刺杀的恐吓言论,但我毫不畏惧,也不曾报警举报。因为为知道,我不像吴丹红和任志强,警方不太可能会为我在这方面效力。

针对此事,北大社会学教授郑也夫也人认为警方不应该介入,他告诉记者,网络给社会增加了一个新的维度,人们有新的渠道可以发泄,按照网络即成的一种形态,发泄、指责、谩骂在网络中已不算出格的事,但不该把这种虚拟世界的规则延伸到现实生活中。他举例说,足球场上大喊大叫的形态,不一定在咖啡厅、餐馆里适合。足球场看台就是球迷的发泄地,社会中有隔断,将这些环境区分,一个环境有一个环境自己的规则。网络上对骂的伤害程度,往往比面对面指着鼻子骂人要轻,而把这种情绪转移到真实世界,十分不恰当。

希望北京警方能停止对闫某的拘留,并向闫某道歉。同时,也希望在今后,各地警方不要轻易对在网上的有过激言论的网民采取法律措施。倘若非要采取法律措施,那么就请一视同仁,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文/刘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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