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开沟机:桑兰向25被告送传票 争议恩人:看指控多荒谬多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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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向25被告送传票 争议恩人:看指控多荒谬多可笑

2011年05月22日 09:51
来源:新京报 作者:范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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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兰打官司”后续

本报讯 (记者范遥)经过一段时间的僵持和沉寂,桑兰诉讼案又有新的进展。昨晨,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通过电子邮件透露,已逐步开始向25名被告送法庭传票,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已经第一个接收了传票。

海明在电子邮件中称,自昨日开始,已正式向25名被告逐一下发联邦法院签发的传票。海明解释说,传讯的所有被告需向法庭和原告递交答辩状,他们将有20天的时间应诉,如果非本人亲自接传票,可有30天应诉。在5月13日追加的17名被告中,刘、谢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是其中之一,海明透露,莫虎已第一个亲自接收了传票。“我今天派人亲自送到他办公室。他的秘书把他叫出来,接收了法院的传票。”

此外,海明还称要“为桑兰义务维权到底”,“有流言蜚语说海明‘骑虎难下’了,不敢送出告票了等等。现在,我正式告诉大家,我不是骑虎难下,我将骑虎前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相顺解释说,按照美国法律,该案件尚未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对被告人来说,收到原告提起诉讼时,可根据一些理由要求法院驳回起诉。如果法院没有接受这一申请,案件将进入预审程序。在正式审理前,法院召集双方举行听证,进行证据交换,组织陪审团等,也将经历漫长的时间。”

丁相顺还解释了这起官司的诉讼费问题,“在美国,法院受理案件时并不是根据诉讼标的来收取费用的,而是按照案件本身来收费。因此,原告提出的追索数额与缴纳的诉讼费用没有关系。”

■ 另一方

刘、谢夫妇自称对打赢官司很有信心

“我们有义务还原历史真相”

本报讯 (记者范遥)被告刘、谢夫妇也通过博客表明了态度,刘国生表示对打赢这场官司很有信心。“我们有义务在诉讼告一段落后,把过去的事实完全公之于世,还原历史真相。”

刘、谢夫妇一度停止博客,但近日恢复更新,最新一篇博文是以刘国生的名义写的,名为《正直善良的毕竟占多数》。他再次强调桑兰被人利用。“那个被坏人利用的可怜女孩,在纽约住了10个月,接触了大量帮助过她的好人,别人对她做过些什么,她自己又说过些什么或干过些什么,其实她自己早忘记了。”

刘国生还谈到了案情本身,“已经过去10多年了,我们最怕事实被埋没,而事实揭露越多,对我们越有利。如今,大量证据保存完好,大量事实被揭露出来。现在再回过头来看看那些指控,什么‘软禁’、‘封口’、‘压制’、‘洗脑’、‘欺辱’等等,哦,还有什么‘贪污’、‘诬蔑’、‘性侵’……真是何等荒谬,何等可笑!”

有舆论认为,刘、谢夫妇很少出面说话,可能出于“不惜说”、“不好说”或“不便说”等理由,刘国生对此解释说,主要是律师叮嘱“不让说”,“这是律师的指示。以我老刘的个性,早就忍不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