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裕数码治疗仪ek888:惠宇雷2010年述职述廉报告 -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7 09:50:19

  按照局党组的分工,我协助局长分管监察执法、应急救援、调度统计及安全培训等工作。下面,就一年来学习、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报告如下,请领导和同志们评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首先,积极参加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第十七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总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构筑廉洁自律的政治防线和法律防线。
  其次,坚持自学。先后学习了《求是》杂志及《理论热点面对面》和《学习活页文选》中的部分文章,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一些热点问题的理解,增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
  通过学习国务院第三次廉政会议及总局和省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观看警示教育片及身边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认识到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险性,也认识到廉洁奉公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自觉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自己能够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有关廉政的规定,从严律己,认真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及国家总局党组制定的执法人员“九条纪律”,轻车简从,不吃小煤矿的饭,不接受企业、基层单位及个人的钱财。一年来,个人没有需要向组织报告的重大事项。同时,主动接受监督,每次审查验收及重大监察执法活动时,都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确保廉洁执法。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安排每次监察执法工作时,都把廉政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要求,做到超前防范,教育大家切实吸取我局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教训,加深对腐败行为的危害性认识,增强廉政意识。同时,要求自己分管的处室切实加强政行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做到热情周到,能办的要立即办,不允许拖拉,不能办的要讲清原因,力争使服务对象满意。
  三、按照监察执法计划和上级要求,认真做好监察执法工作
  (一)组织编制了2010年监察执法计划。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2009年底组织有关处室编制了局机关2010年监察执法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确定了各阶段的重点工作,落实了责任,并报国家局备案执行。同时,对各监察分局(站)的计划进行了批复。各分局(站)及局机关都能严格执行计划,全年的监察执法计划已全部完成。
  (二)认真做好“两节”、“两会”等特殊时期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确保矿区安全与稳定。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同时,为深刻吸取年初全国发生的三起特别重大事故教训,确保清明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下发了《关于清明节期间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在此期间,我带一组对3个产煤市(州)和3个矿业集团公司进行了督查,共检查了21个煤矿(其中地面检查矿井13处),查处事故隐患87条;行政处罚31万元;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
  通过强化督查,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了重大节日及“两会”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结合监察执法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入推进“三项行动”
  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文件下发后,按照商局长要求立即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要求结合监察执法计划,把“三项监察”作为手段和载体,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期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开展了煤矿建设项目专项监察。为认真吸取年初全国发生的三起在建矿井特别重大事故教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建设行为,防范煤矿建设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家局要求组织开展了建设项目矿井专项监察,共监察矿井49处,查出各类事故隐患467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68份,对9处建设项目矿井下达了停止建设的监察指令。通过此次专项监察,有力地打击了不按批复的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煤矿建设行为。
  2.开展了防灭火专项监察。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为期约2个月的防灭火专项监察。为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察效果,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了防灭火专项监察表,明确了本次专项监察重点检查的12个方面内容。在此次专项监察中,共监察矿井46 矿次,查出安全隐患205条,责令停止机电设备使用8台件,责令 3个采煤工作面停产。
从监察情况看,我省煤矿在防灭火工作方面能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灭火制度健全、防灭火设施及防治措施比较到位。但同时也暴露出防灭火手段单一,采用防灭火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不够;乡镇煤矿“一通三防”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
  3.突出重点,强化瓦斯综合治理监察,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一是于年初配合省能源局对全省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和瓦斯综合治理示范矿井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对11处矿井的检查,发现各产煤市(州)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小煤矿未按文件要求及时制定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少数煤矿未按工作方案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整治,规划的示范矿井中个别矿井通风系统、安全装备等方面距达标标准仍有一定差距。二是组织开展了瓦斯综合治理专项监察,共实施监察156矿次,查处隐患751条,暂扣13个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3个建设矿井和29个工作面停止建设和作业,责令7台件设备停止使用,行政处罚253万元。三是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检查要求,于9月至10月,组织煤矿企业进行自查、省属煤矿企业之间互查和监察分局(站)交叉监察。各煤矿企业能够按照要求对隐自查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对查出的隐患进行了认真整改。全省138处正常生产矿井共自检隐患395条、整改395条。交叉监察矿井28处,查出隐患135条。
  通过强化瓦斯综合治理监察,瓦斯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没有发生因甲烷引发的事故。
  4.开展了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为深刻吸取年初全国发生的两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及近年来我省煤矿发生的水害事故教训,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于4月30日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煤矿防治水专项监察的通知》(吉煤安监二字〔2010〕68号),对防治水专项监察时间、监察内容、监察对象和专项监察预案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专项监察共监察矿井44处,查出各类隐患304条,下达执法文书108份。
  通过监察促进了各地区和各单位对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视,加大了工作力度,全省煤矿防治水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辽源、舒兰矿业(集团)公司及蛟河市、珲春市等地区和单位的防治水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舒兰矿业(集团)公司、珲春市采用瞬变电磁等方法探测井下水体,在科学防治水方面有了突破性进展。
  四、严把安全许可准入关,提高煤矿安全基础
  一是按时限办结了各类安全生产许可。今年由于处于第二轮安全生产许可延续期,申请集中,工作量大。但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所有的申请都在时限内办理完毕。今年共新颁发和延续煤矿安全许可证85个,其中:企业证16个,矿井证69个;为44个煤矿企业及矿井办理了变更手续;对15处建设项目矿井进行了竣工验收。二是严格把关。全年有11安全生产许可因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了11个矿井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及时清理许可证档案,按规定上报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在局域网站公告公示许可证有关信息。做到政务公开。
  五、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了《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吉煤安监二字[2010]131号),明确了“打非治违”的总体要求,重点范围和重要内容。
  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监察矿井154处,检查出各类隐患1159条,下达监察执法文书851份,停止生产、建设矿井20处,实施行政处罚190.8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14个。
  六、强化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一是加强对培训机构管理。今年对14家四级煤矿培训机构进行了复审检查,有12家继续保留四级资格;责令1家限期整改;取消了通化市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取消了四级煤矿安全培训资格,从源头上确保了培训质量。
  二是组织开展了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共监察了22个煤矿企业,监察主要负责人36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822人,特种作业人员3573人,其他从业人员15580人。对9家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经济处罚。
  通过专项监察,促使煤矿企业对安全培训工作更加重视,出现了“三多三少”现象,即:主要领导过问安全培训的多了,要求集中举办培训班的企业多了,超计划派送学员的多了;安全培训强调客观的少了,不按计划派送学员的少了,应付培训工作的现象少了。
  三是培训中心培训数量稳中有升。今年培训中心在职责移交的情况下,坚持提供优良服务和确保质量的原则,稳定又如原有生源,同时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拓展培训范围。全年共培训各类人员2452人,比去年多165人,增加了6.5%。
  七、积极开展“两个规定”的宣贯活动
  一是开展了《煤矿防治水规定》宣贯活动。3月29日-4月8日,分别在长春市、辽源市、白山市、通化市、蛟河市、延吉市共召开6场宣贯活动,全省8个产煤地区、27个县(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5个矿业集团(公司)的243个煤矿(其中7个页岩矿)企业投资人、矿长、总工程师411人和监管部门相关人员112人及各监察分局(站)15人,总计538人参加学习,免费发放《煤矿防治水规定》单行本600册、相关文件465份。
  二是举办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学习班。5月26日,我局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联合在通化矿业集团公司职工培训中心举办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学习班。各市(州)及瓦斯灾害严重的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行管部门分管负责人,高(突)矿井、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瓦斯灾害严重的煤矿总工程师、通风科(队)长,各监察分局总工程师等总计152人参加。学习班聘请了《防突规定》起草人进行授课。此次学习班使全体参加人员进一步加深了对《防突规定》内涵和要求的理解,了解了煤矿瓦斯防治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新近单位的新理念、新经验、新做法,为提高我省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水平,促进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奠定基础。
  八、以资质管理为手段,全面推动矿山救护工作
  今年,颁发了一支矿山救护队的资质,延期了6支矿山救护队的资质,为3支矿山救护队办理了变更手续。对一支救护队晋升二级资质、4支二级资质救护队延期申请、1支二级资质救护队变更申请的相关材料,经初审后,在期限内上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矿山救护队进行资质认定是煤监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因此,在工作中以此为抓手来推动全省矿山救援各项工作。
  (一)开展质量达标活动。年初就对开展矿山救护质量达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对不达标的救护队暂停救护资质。10月份,组织专业人员对四支矿山救护大队、二十支救护中队进行了验收,其中四支救护大队达到了质量标准化特级标准;十二支救护中队达到质量标准化特级标准、六支救护中队达到质量标准化一级标准、二支救护中队达到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
各地区、各单位都高度重视矿山救护队质量达标工作,加大了投入,调整、充实了人员,使得全省矿山救援队伍、装备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救援能力稳步提升。
  (二)加强培训,提高指战员素质。今年举办了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培训班1期、指挥员复训班2期、队员培训班6期、队员复训班14期,共培训复训救护队指战员598人。同时组织全省中队长以上的指挥员参加国家组织的培训。所有参加培(复)训的指战员成绩全部合格,提高了矿山救护队指战员的技战术能力。
  (三)协调、指导救护队开展比武活动。一是协调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救护队代表吉林省参加9月6在安徽举行的全国救护比武。在参赛全体指战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呼吸器操作个人第二名、第十名,理论考试第五名、医疗急救第九名的好成绩,在集体项目竞赛中也有不俗的表现,取得了较好成绩,赢得竞赛组委会的表扬。为全省争得了荣誉。参加全国比武,开阔了视野,看到了差距,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二是指导辽源矿业集团公司开展救护大比武。该公司各中队非常重视,从年初就开始训练,热情非常高,对提高整体救援能力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四)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全省共举办各类煤矿应急预案演练47次,参演人员近3万人次。辽源矿业集团坚持实行多样化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今年已开展各类演练92次,参加人员16588人次,提高了职工应急反应、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组织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活动。全省各矿山救护队在春节、“两会”期间共出动 202 队次、1535人次对全省煤矿进行了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 455项,查出的隐患已责成企业立即整改或向被检单位书面提出了整改要求,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
  (六)对全省煤矿应急资源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全省煤矿应急资源储备情况,为实现全省应急资源共享、提高煤矿事故应急响应速度和救援效率奠定了基础。调查结果已上报省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九、认真做好调度统计工作,保证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一是较好地完成了统计分析工作。全年共计上报国家总局各类统计报表96期,编撰《吉林煤矿安全生产简报》、《吉林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简报》24期及每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分析60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二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先后向国家总局续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35 期,接收事故举报3件。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除了确保了节日、长假期间通讯信息畅通外,还按时完成了国家总局布置的“春节、两会、十一”期间全省煤矿生产、停产、放假、检修情况的调度、汇总上报工作。
  三是按期完成了《吉林省煤矿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及《煤矿企业职业危害情况调查》的汇总上报工作。
在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各类煤矿安全基础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态势。全年共发生死亡事故25起,死亡60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4,分别比2009年下降45.6%、14.3%和17.2%。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考核指标,比考核指标少13人,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历史最好水平。
  虽然自己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这些都是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下取得的,我自身的工作与局党组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存在政治理论素养还需进一步提高;在监察方式、方法上缺乏创新;工作的前瞻性不够,有时显得手忙脚乱;对如何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办法不多等问题,特别是今年较大以上事故较2009年上升,说明自己的工作仍有许多改正和加强之处。我决心在明年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扬创新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扎实工作,为实现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