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脑梗偏瘫能治好吗:发达国家校企合作模式的特征及其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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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高职研究 文章作者:孔凡成 张健 发布时间:200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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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校企合作,是利用双方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一项举措,也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空前发展的具体体现。了解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分析其校企合作的特征,对于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模式
一)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体的职业教育模式
1.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
作为德国职业教育最主要的形式,“双元制”是将传统的“学徒”培训方式与现代职业教育思想结合的一种企业与学校合作办学的职业教育模式。根据受教育者与企业签订的职业教育合同,受教育者在企业以“学徒”身份、在职业学校则以“学生”身份接受完整、正规的职业教育。“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教学分别在企业和职业学校里交替进行,约70%时间在企业,30%时间在学校。学生在学习期间不仅不交学费,而且每月还可得到由企业提供的生活津贴及法定社会保险。
2.  澳大利亚“新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于1998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学徒制”培训计划。新学徒制规定,提供学徒培训的雇主与学徒之间应签订培训合同,同时培训合同要在相关的州和地区的培训局注册。为了使新学徒制得到良好的发展,澳大利亚各州和地区设立了300多所新学徒制培训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免费向社会提供服务,帮助培训机构(企业或公司,职业学校)和学徒双方达成培训协议,获得政府的财政资助。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为学员提供拟从事的行业和职业的相关资料、帮助学员寻找适合自己的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等。
3. 法国“学徒培训中心”职业教育模式
由地方政府、工商行会、企业或企业协会主办,属于半工半读或工学交替的职业教育机构——学徒培训中心,是法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要形式,主要表现在:一是学徒要与企业签订培训合同,企业主不仅要支付工资,还要保证系统完整的培训;二是教学采取学徒培训中心与企业合作的工学结合形式,实践课在合同工厂里进行并有师傅指导;普通文化课和技术理论课则在学徒培训中心进行;三是国家通过立法要求企业履行职业教育义务,同时也对参加学徒培训的企业给予补偿性补助,并将“学徒税”减免额由20%提高到40%。
二)以职业技能培训与产品研发并举的职业教育模式
1. 新加坡的“教学工厂”教学模式
“教学工厂”是新加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典型模式,它是将现代工厂的经营、管理观念引入学校,将现代工厂的生产、经营环境浓缩并模拟到学校的教学过程之中,甚至将现代企业的某一个生产、经营环节引入学校,使学校直接参与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从而使学校教学与企业经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学生得以在一个近乎于真实的环境中学习所必需的各种知识和能力。在这一模式中,学校直接为企业研发项目,或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实训室,并随时向学校提供先进的设备,及时更换陈旧的设备;校企双方利用合适的实训室进行共同研发,或对学生进行各种专项训练,从而使学生在实际活动中培养各项职业能力。
2. 日本的“企业教育”办学模式
企业教育,是日本职业教育的一大特点。特别是在大企业,企业内教育被视为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特别重视。像丰田公司就开办了“丰田工业大学”,松下电器公司则开办了“松下电器工学院”。中小企业也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单独或联合开设本企业学校或研修所,培训自己的从业人员。日本的“企业教育”不但为本企业培训各种技能型专门人才,而且也培养学员参与产品研发的能力。
二、发达国家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特点
1.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
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最大特点是:非常重视学生的能力培养;以德国“双元制”、澳大利亚“新学徒制”等为代表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其培养目标不在于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习了什么,学会了什么,掌握了哪些理论知识,而是学生经过培训后能够做什么。所以对学生的评估不仅仅着眼于学生知识的考评,而更注重实践考核,强调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评估者根据其效度、速度、操作中的应变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估,所以评估过程具有极强的实践性。
新加坡“教学工厂”、日本的“企业教育”既是一种教学模式,又是一种教学思想,它是把教学和工厂紧密结合起来,把学校按工厂模式办,把工厂按学校模式办,给学生一个工厂的生产环境,让学生参与生产与产品的研发,使学生学到实际知识和技能,提高培训质量,掌握真正的动手能力。
2.分工合作 互利实现双赢
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是现代科学的特点,分工越细,合作越强是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趋势;高等职业教育也必须遵循这分与合的辨证法。“双轨制”把职业教育的纵向过程鲜明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培训,另一部分是学校教育;企业培训和学校教育由不同的主持者负责,各自独立;企业熟悉技术,且生产设备先进,宜培训实践技能;学校有较完整的理论教学体系,且教学力量精干,宜教授理论知识。技术创新加快,在企业学技术可说是“春江水暖鸭先知”;理论相对稳定,教法尤其重要,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可说是事半功倍。
3.政府与企业广泛参与
在校企合作的模式下,企业广泛地参与其中,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而且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同时培训多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从而减少了费用并且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随即投入工作。专业设置适应企业需求,企业参与学院教学计划的制订。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法参与职业教育。
4.因势利导开创自己的办学模式
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源于企业单单进行技术工人的双元制培训不能满足其对实践和应用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而专科大学尽管在应用性方面大大优于大学,但其毕业生在企业工作岗位上的实际应用能力、企业经济学方面的知识和企业的实践经验不如企业自己采用双元制模式来培训高层次实践型、应用型人才更能符合企业自身的实际需求。而大学则是科学研究型的,注重理论,不能满足企业苛刻的实践方面的要求,而且德国的大学学制较长,至少5年,于是采用“双元制”模式最切合德国的国情,它被认为是企业与政府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内,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合作的一个创举。
新加坡的“教学工厂”职业教育充分考虑成人参与性较强,企业规模不大,没有专门的具有相当规模的培训中心和产品研发机构,难以完成高质量的技能培训及产品开发工作;把教学和工厂紧密结合起来,实行“学校按工厂模式办,工厂按学校模式办”的职业教育与产品研发并举的模式,实数一举两得,也符合新加坡的国情。
三、发达国家校企合作的启迪
综合分析发达国家校企合作模式与特征,结合我国职业教育的实际状况,从中可以得到一些启迪:
1、校企联办实训中心
新加坡与中国同属亚洲国家,有着相同或相近的国情,结合其“学校按工厂模式办,工厂按学校模式办”的职业教育与产品研发并举的模式,不妨在我国部分地区建立学校与企业联办实训中心,这样可发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优势; 学院集中精力抓好实验、实训室建设,配备高、精、尖的实验实训设备,主要用于学员各种关键能力的培养及学院(企业)的科研;企业的车间主要用于生产和学生应用技能的培养。
2、推行“模拟公司”办学模式
近年来,我国经济稳步增长,第三产业发展迅猛,由此带来相应专业(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商务英语、文秘与办公自动化、法律、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的招生量剧增。但是,职业技术学校却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缺乏实践教学场所和有效的培训方式。经济管理、外语、文法类专业实践教学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探索有效的实践教学方式是当务之急。为此,我们不妨参照德国“”双元制”适度地引入“模拟公司”这种教学模式。学院除利用自己的实训室办好“会计模拟实训室”、“模拟法庭”外,还要与商业、企业或外资企业密切合作,试办“模拟汽运公司”、“模拟商务公司”、“模拟旅游公司”、“模拟物业公司”、“模拟物流公司”、“模拟家政服务公司”等。
3、构筑终身教育的实践教学平台
21世纪将是一个知识、信息、通信的时代,是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时代。随着科学技术和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及产业结构的调整,社会面临就业和失业的巨大压力,迫切要求技术与职业教育进行改革:“提高灵活性;注意培养革新和效益需要的技能;针对不断变化的劳动力市场来安排培训;对已就业者和失业者以及处境不利者进行培训和再培训。”。澳大利亚“新学徒制”、法国“学徒培训中心”给我们以启发,在各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的协同下,办好 “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基地”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不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基地”,做到培训基地既面向各类学校,也面向社会开放。使之成为全民学习、终身教育的实践教学平台,构筑中国式的“学徒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