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梦见自己病好了:许廷敏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主题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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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廷敏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主题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1-3-4 10:24:40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议、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尹晋华书记在许昌检查调研期间的讲话精神,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深入开展“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凤英同志、合荣同志分别对这两项活动作了具体安排,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下面,我就开展好这两项活动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肩负着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责任,应当有更高的政治觉悟,更高的纪律性,更强的法制观念,更要谦虚谨慎。实践也告诉我们,如果我们在队伍建设上出了问题,就会把所作的工作成绩抵消得苍白无力,就会失去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所以,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理解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加强队伍建设,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的一贯要求。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第一线,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发扬光荣传统,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在今年初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坚持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中央纪委常委会多次就队伍建设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许多明确要求。历次全会都将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比如最近几年连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提出了“四个对”的具体要求。贺国强、何勇同志多次强调,各级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党纪政纪,一手抓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

(二)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需要。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多,领域范围越来越广,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工作方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各级党委和人民群众对我们也寄予厚望。在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上,卢展工书记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忠诚履职,主动站位全局,坚持从严治党,注重统筹协调,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建设中原经济区作出更大贡献。在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上,李亚书记要求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做到“硬、精、清、正”。“硬”就是政治过硬,坚持原则,秉公执纪;“精”就是业务精湛,恪尽职守,忠诚敬业;“清”就是清白做人,两袖清风,洁身自好;“正”就是正气浩然,心底无私,襟怀坦荡,从而以自身的模范行动荡歪风、扬正气。特别是在最近,省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卢展工同志的理论文章和“何平九论”,切实用领导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纪检监察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关键在于用领导方式转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发展。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自觉践行“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自觉坚持“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方式,带头转变思想观念,带头转变工作作风,用领导方式的转变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用工作方式的转变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落实。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就是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使命,努力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重要职责,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必然选择。监督者严于律己,才能服人;监督者自己正,方能正人。监督者自身的素质与形象成正比,监督者的监督力度与效果相对应。你在监督他人的同时,也在接受他人的监督,你在要求他人做到的同时,他人也在看你是否做到。纪检监察干部拥有党章赋予的党内监督的特殊权力,肩负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的特殊任务,身处查案执纪第一线的特殊环境,面临腐蚀与反腐蚀的特殊考验,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者必须有过硬的作风和素质。如果我们在政治上不坚定,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向心力;在思想上不纯洁,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可信力;在纪律上不严明,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说服力;在业务上不精通,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指导力;在作风上不严谨,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影响力;在廉洁上不过硬,监督他人时就会失去感召力。我们只有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监督才会有硬气、有胆气、有正气,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就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四)加强队伍建设,是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纯洁性的客观要求。我们抓队伍建设,绝不是小题大做,而是保护我们干部在政治上、工作上成长进步的一种体现。近年来,一些地方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如2003年以来,湖南省先后有3个市级纪委书记、一个省纪委副书记发生了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原常德市纪委书记彭晋镛利用职权贪污受贿48万元,还有109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原娄底市纪委书记罗子光受贿3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原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利用纪委书记的权力,参与矿产资源的控制和掠夺,被判处死刑;负责查办彭晋镛一案的原湖南省纪委副书记杜湘成,利用在北京出差之机嫖娼,被公安机关抓获。甚至还有像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这样的省级纪委书记因腐败问题受到查处。这些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给党和政府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这也说明,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各种诱惑和考验,而且反腐败斗争越深入,纪检监察干部被拉拢、腐蚀的危险就越大,面临的考验也就越严峻,如果把握不住自己,就会被糖衣炮弹击中。纪检监察机关是维护党纪的最后一道防线,保持队伍的纯洁性是维护纪律严肃性、彰显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我们的干部出问题影响更坏、社会关注度也更高,甚至会使公众对反腐败失去信心。我们一定要明白,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机关,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党内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也没有不受监督的特殊机关。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就是要进一步纯洁队伍,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二、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以及市委关于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始终把队伍建设尤其是作风纪律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在加强经常性的作风纪律教育的同时,组织开展了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纪检监察系统依纪依法办案整改活动、“四查四促”主题教育活动。2006年12月新一届市纪委常委会成立后,在队伍建设方面,出台了《中共许昌市纪委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制订了“五必须五严禁”纪律规定,提出了形象建设“带头自律、严格执纪、善意监督、真诚服务”的十六字具体要求。全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参加主题活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执纪水平,切实履行职责,为全市的反腐倡廉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更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牢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全市中心工作的实施推进过程中,积极主动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近几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和积极参与了效能提升、环境创优、执行力提升、新区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保证了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二是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旗帜鲜明地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及时纠正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纪国法的尊严。三是树立了良好的整体形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原则、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形象已成为共识,勤政为民、雷厉风行、高效务实的作风已深入人心,纪检监察系统在社会和群众中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在近年来的季度新闻发布会排名中,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每次均排名前列。同时,全系统涌现出了一批“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劳动模范”等先进典型。实践证明,我市纪检监察队伍是一支肯吃苦、能干事,党和政府信赖、人民群众认可的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该看到,我们在作风纪律方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正确对待,认真研究,尽快加以解决。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责任意识不够强。有的缺乏事业心、责任心,工作疲沓,不思进取。有的在执纪过程中,降低工作标准,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当不好“监督员”,却热衷于当“消防员”。二是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作风不深、不细、不实。有的心浮气躁,工作浮漂,吃一点苦、遇一点难就怨天尤人。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要求多沟通少,只讲执纪不讲效果,只强调工作不注意方法。三是执行纪律不严格。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对腐败现象不反对、不斗争,吃吃喝喝,拉拉扯扯,完全没有纪检监察干部特有的凛然气质。有的执行生活纪律不严,利用职权收受礼品、礼金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有些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办案中不能坚持原则,甚至通风报信。四是存在有耍特权现象。有的总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张口闭口就说自己是纪委的,到处拍胸脯,说大话,看上去好像无所不能。更有甚者,有些同志利用工作之际借东西、安排人,推销商品,索要好处,稍不如意就扬言要查办人家。

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地方和少数干部身上,虽然有些属于小节问题,但已经给我们这支队伍带来了不良影响,已逐渐成为社会议论和关注的焦点。我们也陆续收到过关于这方面问题的投诉举报,有些反映还很尖锐。如果我们不抓紧治理,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影响和削弱我们这支队伍的战斗力,就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就会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事业的顺利推进。近几年来,我省纪检监察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处分的人数逐年呈上升的趋势,受处分干部占纪检监察干部总数的比例高于受处分党员占全省党员总数的比例。我市也有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理。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认为进了纪检监察机关就进了保险箱,出了问题,不仅要处理,而且要处理更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正确认识队伍建设的状况,既要肯定成绩、看到成效,又要正视问题、认清危害,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这次开展的“队伍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用实际行动让广大干部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机关改进作风、严明纪律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切实维护我们来之不易的良好形象。

三、明确目标,抓住关键,准确把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任务和要求

按照省纪委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结合我们实际,我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的主题为“强素质、爱岗位、正作风、守纪律、树形象、作表率”,队伍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我归纳为“六个更”,即党性更强、素质更高、业务更精、作风更实、自律更严、形象更好。希望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以这个标准从严要求,全面提升,真正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起到表率作用。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十讲十做”。

一是讲学习,做到勤学善思。当前我们处在知识创新的时代、终身学习的时代,不懂得和不熟悉的东西很多,即便是过去懂得和熟悉的知识也有一个不断更新的问题。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也需要新的知识和能力积极应对、加以破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该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抓紧学习、刻苦学习,善于学习、重新学习,不断提高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首先,学习内容要系统,做到“全、新、专”。“全”就是学习的内容要广泛,包括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新”就是学习内容的安排要与时俱进,适时更新,能够赶上并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要求;“专”就是从每一个干部的实际需要出发,注重专业对口和学习的时效性。二要创新学习手段。学习载体、学习形式的设计要力求丰富,以增强学习的参与性、吸引性和实效性,既要保留报告会、座谈会、读书活动、学习日制度、研讨调研这些行之有效的传统科目,还要探索一些有新意、有实效的新载体、新形势。三要讲求学习方法和效果。学习中要勤于思考,善于融会贯通。只有深入思考,才能把感性的东西变为理性的,把零散的东西变为系统的,把静止的东西变为互动的,才能在前人的认识上有所创新和超越。学习要和实践结合起来,既善于向书本学习,又善于向实践学习,在实践中增长知识,锻炼才干,提高能力,用实践检验学习成果。

二是讲大局,做到服务发展。大局就是全局,就是发展趋势。讲大局,要求我们正确处理反腐倡廉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分析、处理问题。我们每作出一项决定,推行一项措施,开展一项活动,发出一个文件,查处一个案件,处理一名干部,都要站在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高度上来考虑。比如查办案件,对一个具体的案件怎么看待,对违纪的人怎么处理,掌握什么样的分寸比较恰当,看起来是对案件在处理上如何掌握和运用法律、纪律的问题,实际上并不那么简单。有的案件不能简单地对照具体的条规作出处理,还需要从大局出发,从政治上着眼来进行处理。我们不能把反腐败看成是一项具体的业务工作,一个技术性问题。要不要与条规对照?当然要,但不能简单化。还必须考虑怎样处理对大局有利,对发展生产有利,对维护稳定有利,对我们党有利。再比如,我们在工作中,既要认真履行我们的职责,推进我们的工作,又要考虑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的需要,决不能一味的强调自己工作的重要,而要求其他工作让路,以致于影响其他部门正常工作的开展。对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讲大局,就是要时时牢记自己是一个执纪者,处处以大局为重,正确处理好全局、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关系。要善于在全局中把握工作定位和角色定位,多为整体工作考虑。

三是讲宗旨,做到情系群众。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这是对全党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之中。必须增强群众意识,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良好的作风和形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要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作用。群众是我们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后盾。有人担心群众高度关注反腐败问题会影响党的形象,降低党的威信,其实不然。群众对反腐败高度关注,发现问题首先想到向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这恰恰说明群众对我们党的爱戴和信任,不希望看到我们党被腐败分子腐蚀,相信我们党能够经过自身的努力解决腐败问题。只有群众的参与,惩治腐败才能成为一项“阳光工程”,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我们开展反腐败斗争将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关注反腐败问题必须持欢迎态度,决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要主动了解群众诉求,拓宽群众信访举报的渠道,为群众参与、支持、监督反腐败工作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二要关注民生,严厉惩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所从事的工作说到底就是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唯一标准,坚决纠正那些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当前,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教育医疗收费、食品药品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这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这就需要我们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以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三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继续深入扎实地推进政务、村务、厂务、事务、党务公开工作,在抓完善、抓提高、抓深化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是讲原则,做到秉公执纪。“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碰硬,秉公执纪”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有的品质和风格,这是我们的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决定的。讲原则,做到秉公执纪,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冲破“人情网”。不能因为我们与违纪人员工作、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彼此“低头不见抬头见”,而碍于情面,顾虑重重,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二要顶住“说情风”。纪检监察机关不管钱管物,但有处理违纪党员干部的权力,掌握着一定的信息。在执纪过程中,尤其在办案中,难免会有人来串门子、拉关系,说情开脱,甚至用钱物来拉拢、贿赂。这些都是在所难免的。对此,我们决不能放弃原则,屈从让步。不论说情者是谁,是什么身份,有多大权力,我们都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抵制,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三要敢碰“硬对手”。所谓“硬”,或者是因为违纪违法分子手段隐蔽,案子办理起来棘手、复杂;或者是因为违纪违法分子狡猾、阴险,负隅顽抗;或者是因为违纪违法分子身份“特殊”,社会影响大。我们一定要坚定政治信念,敢于碰硬,以疾恶如仇的态度和义无反顾的勇气,发扬不怕得罪人,不怕丢选票,不怕遭打击,不怕被诬告,不怕被伤害的精神,履行好我们的职责。

五是讲程序,做到依法办事。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履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关,必须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严格依纪依法办事。一要牢固树立法纪观念,把好办事程序关。在工作中一定要树立程序意识,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正义并重。《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权限、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执行。二要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把好执纪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和《关于完善查办案件协调机制,进一步改进和规范“两规”措施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办案工作。要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初核、立案、调查、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办案工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三要按照依纪依法办事要求,把好制度规范关。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的业务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了工作规范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六是讲自律,做到严于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严于律己,切实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和自觉行动。一要慎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我规范和约束,切实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有没有监督一个样,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革命气节和政治本色。二要慎微。时时刻刻、事事处处把握好自己,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管好每一个小节,见微知著、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切实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避免第一次放纵,守住第一道防线。三要慎情。要树立正确的亲情观,既要讲亲情,更要讲情理,教育引导自己的配偶、子女和亲友奋发进取、积极向上,靠自己的努力干事发展,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防止为情所累、为情所伤、为情所误。四要慎友。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需要有正常的社会交往,但如何对待社会交往,需要认真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在交往问题上应有更加谨慎的态度、更加严格的要求,不能随便交友、烂交友,更不能把人际交往异化为酒肉关系。对那些千方百计同你拉关系、给你送好处的人,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不为所动,不为所用。

七是讲效率,做到雷厉风行。随着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目前,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普遍存在着编制少、人员少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我们要向党委、政府积极呼吁增编增人;另一方面关键还是要按照尹晋华书记的要求,在提升素质、提高效率上下功夫。强调讲效率,应大力提倡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要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工作节奏,使各个环节环环紧扣、紧张有序。要提高工作效率,坚决杜绝慢作为、不作为。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要实现工作效率零延误、工作质量零差错、服务态度零距离。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时间意识。有人统计,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的60篇文章中,直接讲到时间、速度的有51篇;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119篇文章中,直接讲到时间、速度的有102篇。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我们必须要有一种时不我与、时不我待、时不再来的危机感,争时间、抢速度,做到令行禁止,优质高效,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干就干成,干就一流。

八是讲责任,做到爱岗敬业。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人民群众对我们寄予厚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首先,要强化职责意识和职业荣誉感。不仅要把纪检监察工作当作一种事业,更要把它当做一种责任,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到了纪检监察的工作岗位上,我们就要尽职尽责,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其次,要弘扬奉献精神。与其他工作相比,纪检监察工作也有辛苦、艰苦、清苦的一面,如果没有奉献精神,就很难履行好职责。奉献就是要把自己的智慧、才华、能力以至全部生命都投入到我们的事业中去,坚持从本职工作做起,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正确处理公与私、得与失、苦与乐的关系,将远大的理想抱负化作切实的行动,真正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九是讲创新,做到与时俱进。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也是一项事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中央纪委、省纪委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要求很高,任务很重,课题很多,要在以往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求得新发展,实现新突破,必须创新。这就是要求我们观念要新,思路要新,对策要新,办法要新,措施要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要结合实际,确定创新的重点,采取创新的实际举措,拿出创新的实际成果,以创新性的思维,创造性地工作,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求创新,要在思想上求突破。要破除安于现状的思想,树立奋勇当先、争创一流的意识;要破除被动应付的思想,树立主动服务、超前服务的意识;要破除墨守成规的思想,树立效能至上、优质服务的意识。求创新,要在形式上勤探索。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在创先争优中开拓创新,在创新中创先争优,推进工作、创造经验。求创新,要在制度上做文章。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求创新,还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增强创新意识,以科学的态度大胆探索,不断总结新的实践经验,进行新的理论概括,进而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科学性和创造性,使反腐败的工作思路、工作对策和工作方法,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十是讲团结,做到和谐共事。团结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一个班子、一个机关、一个集体不讲团结,工作上就会出问题,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受影响。在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不团结,就形不成工作合力,就担当不起党和政府交给我们的重任。讲团结,我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要做好表率。李亚书记曾讲过“五个人人”的观点:作为领导干部人人都有个性,要互相尊重;人人都有长处,要互相学习;人人都有短处,要互相理解;人人都有难处,要互相帮助;人人都有失误,要互相提醒。班子搞好团结,最重要的一条是要贯彻执行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重大事情,都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坚决防止和纠正软弱涣散和个人专断的倾向。每位班子成员都要有容人容事、不计恩怨的雅量,有相互谅解、求同存异的气度,有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胸襟。工作中互相支持、互相沟通、互相理解,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营造一个宽松、和谐、友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对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来讲,团结不仅是领导班子的团结,我们每一个集体、每一个室、每一个支部,或者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个办案小组,都需要团结得像一个真正的整体。讲团结,关键在于求同存异、互相体谅和支持。我们要着力营造相互信任、相互关心、相互谅解的和谐氛围,提倡互相关爱,反对漠不关心;提倡宽宏大度,反对斤斤计较;提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提倡诚信待人,反对不守信用;提倡五湖四海,反对团团伙伙。讲团结不但要搞好我们内部的团结,而且也要搞好同外部的团结,团结和凝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争取各方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同志们,因为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正面教育为主,所以以上讲的十点都是勉励性的,是寄希望、提要求。按以上十点去做了,就不会出问题,或者至少不会出大问题。但是,如果对这些不当回事,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这里也有言在先,丑话、狠话说在前面:轻者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重者调整岗位、限期调离,直至给予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我多次说过,我们是执纪监督者,对我们自身的要求必须高于一般党员干部的要求。大家要对照一下我们队伍建设方面的纪律规定,思考思考,衡量衡量,能坚持做到的就留下,不能坚持的趁早找出路,不要等着出了问题让组织把你清理出去。这里我还想提两点建议,请我们市、县两级纪委领导班子和两级干部室研究一下,是否可以建立这么一个制度。一是把好进口关:凡三年或五年内受过党政纪处分的干部,不能进入我们这个队伍,这作为一个硬条件,不管其他方面有多好,有了这一条,就不能到纪检监察机关来;二是畅通出口关:凡是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律调出纪检监察机关。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以队伍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真正以队伍建设的实际成效促进工作落实。

(一)精心组织,推动“队伍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对“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开展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确保活动时间、人员、步骤、内容、效果五落实。我们要以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分析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掌握动态,采取措施,扎扎实实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机关包括派驻机构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调研,掌握情况,及时指导,不断提高整个系统队伍建设的水平。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干部管理室和机关党委(总支)等部门在队伍建设工作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其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着队伍建设的成效。这些部门的同志必须带头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练好内功,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协助纪委常委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掌握工作规律,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机制,把队伍建设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轨道。

(二)统筹安排,集中精力抓好“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市委决定开展的这项主题活动,是市委立足实际,着眼长远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按照市委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好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突出抓好学习、查摆、整改、落实、督查五个环节,强化措施,务求实效,确保主题活动扎实推进。今天这次会议,既是全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动员会,又是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强两基”活动的动员会。市纪委监察局既要组织好机关自身的主题活动,又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带好头、牵好头。在市纪委全会上,李亚书记指出,强化基层基础,不单单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还要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机制。按照这一要求,我们要切实履行职责,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全市活动深入开展。今天我们安排部署 “队伍建设年”活动,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本身就是主题活动“转方式”的具体要求。我们要把“队伍建设年”活动作为主题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共同取得明显成效。

(三)以队伍建设的新成绩,促进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的落实。市纪委全会对今年的工作部署任务重、要求高,这就要求我们要以队伍建设的新成绩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工作方法上要坚持“四抓”:即抓重点、抓龙头、抓典型、抓创新。所谓抓重点,就是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重点工作项目,要把那些影响改革发展、影响民生改善、影响社会和谐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重点工作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以重点工作推动整体工作。所谓抓龙头,就是要抓住惩防体系建设这个龙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要进行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加强检查,严格考核,督促责任主体负总责、抓落实。所谓抓典型,就是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创造的好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要注意培养典型、树立典型,靠典型引路,靠典型带动其他工作。所谓抓创新,就是把上面的精神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破解工作中的难题。要树立创新意识,鼓励创新精神,重视创新成果,保护创新的积极性。总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全会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力求工作实效。

同志们,开展“队伍建设年”和主题活动,是省纪委和市委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请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以一流的素质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以一流的业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以一流的形象展示纪检监察干部的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