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理疗按摩床:“粤北首富”朱思宜行贿一审获刑16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0:48:58

“粤北首富”朱思宜行贿一审获刑16年

今日二审过堂,朱思宜及其公司行贿总额近2000万元


摘要:今日,朱思宜将二审过堂,由省高院法官在河源市中院开庭审理。据悉,朱思宜二审辩护律师认为,朱思宜向叶树养赠送200万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宜达公司单位行贿,同时将申请认定叶思宜存在自首、立功情节。

    韶关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全国人大代表、“粤北首富”朱思宜案近日一审宣判。河源市中院认定宜达公司向韶钢第一物资公司原副经理阎蜀南及叶树养(韶关市原公安局局长)等人行贿共1693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处罚金800万元;认定朱思宜个人向叶树养、杨成勇(原广东省人大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行贿共220万元,以行贿罪(判刑12年)及单位行贿罪(判刑5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今日,朱思宜将二审过堂,由省高院法官在河源市中院开庭审理。据悉,朱思宜二审辩护律师认为,朱思宜向叶树养赠送200万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宜达公司单位行贿,同时将申请认定叶思宜存在自首、立功情节。

    宜达公司单位行贿罪

    贿赂韶钢各级人员1663万元

    现年54岁的朱思宜,在1996年创办了宜达燃料开发有限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发展,该公司在朱思宜案发前已经成为一个大型企业,拥有1个房地产公司和分布粤湘两省的15个煤场,年营业额达8亿元,单2007年、2008年的纳税额就达9000万元,而且正在准备上市。朱思宜本人也被称为“粤北首富”。

    煤矿业是一个资源型行业,利润极高,行业发展最重要的就是销路。河源市中院查明,为了能将煤销入韶钢,朱思宜可谓是下了血本,从董事长到分管产供销的总经理、供应处处长、供应处燃料科科长,再到下面的办事员,他一一贿赂,行贿金额达1600余万元。

    一审中,朱思宜辩解称,宜达公司与韶钢在煤炭业务上受到阎蜀南无故刁难时,迫于压力按“潜规则”送钱给阎蜀南等人。

    河源市法院一审查明,宜达公司自1999年开始向广东省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煤炭,至案发前供煤量逐年上升,并于2006年2月与韶钢集团签订了为期5年的《建立中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议书》。在上述经济往来中,宜达公司从2002-2008年上半年,由朱思宜、公司副总经理杨仲生代表公司送给韶钢集团第一物资公司(供应处)原副经理阎蜀南、韶钢集团原副总经理黄旭明、原董事长曾德新回扣、财物共计人民币1663万元。

    法院还查明,2005年上半年,朱思宜结识了原韶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叶树养。当时,宜达公司的运煤车队因超载,多次被交警部门处罚,为逃避交通违章处罚,朱思宜找到叶树养请求帮忙。后叶树养指示交警部门,对宜达公司的运煤车尽量放行,除严重违章外不处罚。为感谢叶树养关照,2005-2008年期间,朱思宜分6次共送给叶树养人民币30万元。

    朱思宜个人行贿罪

    辩护律师:应属单位行贿罪

    河源市中院一审查明,朱思宜个人还犯有多桩行贿罪行。

    2005年8月,原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副巡视员、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成勇到韶关市讲课期间,朱思宜主动前往探望,从而结识了杨成勇。2007年5月至2008年上半年,朱思宜为顺利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先后5次送给杨成勇人民币20万元。2008年1月,朱思宜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杨成勇为其提供了便利和帮助。

    2008年5月,朱思宜得知阎蜀南被韶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交代了收受他和杨仲生巨额贿赂的事后,为逃避法律制裁,找到叶树养,请叶树养打听案情和疏通关系,2008年5月下旬,在叶树养家中给叶树养送了200万元。

    对此,朱思宜一审认为,对送钱给叶树养200多万元和杨成勇20多万的数额没有异议,但认为行贿款项来源于公司,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发展、赢利,应认定为单位行贿罪。

    另一面

    热衷提议案的明星代表

    经常捐款的慈善家

    翻看朱思宜的简历,他头上顶着一系列令人瞩目的光环:广东省工商联副会长、广东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广东湖南商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劳动模范、韶关市煤炭协会会长、全国人大代表……

    知情人士介绍,在担任全国人大代表前后,朱思宜还曾担任韶关市曲江区人大代表、韶关市人大代表和广东省人大代表。作为人大代表,朱思宜“一贯表现非常活跃,热衷于提议案,是一个明星代表”。

    无论是全国两会还是广东省两会,朱思宜都是媒体报道的焦点,见报频率和上镜率颇高。2006年的广东省两会,朱思宜作为广东省人大代表,一次性提出《加强农村人才资源开发条例》等四份议案;今年全国两会,他又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法的议案〉等总共五份建议和议案。

    尤为引人瞩目的是,在当年的全国两会上,朱思宜曾提出建议:改革煤炭生产管理体制,设立煤炭局,纳入“大能源部”。

    2007年2月,朱思宜还曾给其他人大代表传授经验—————“如何才能提出好的议案”。

    在网络上搜索朱思宜的名字,可以发现有许多描写朱思宜的文章。这些文章大多刊发在一些国内并不出名的杂志,比如《朱思宜—————新湘商的典范》、《煤老板朱思宜:财富与责任》、《朱思宜,使命就是力量》。

    这些文章中,把朱思宜描写为一个“乐善好施的商人”、“经常参加慈善活动”。有的文章称他“为慈善或公益事业捐款累计近2000万元人民币”。

    知情人士透露,正是通过这些慈善活动,朱思宜拉近了广东和湖南两地政府的距离。韶关市有关领导曾经称他为“韶关最有爱心的企业家”。

    细节

    30万过节费搭上叶树养

    一审判决书显示,时任韶关市公安局局长的叶树养在2005年中秋节至2008年春节期间,分6次共收受朱思宜人民币30万元,从而叶树养成为其保护伞。

    朱思宜供述,他最初与叶树养的接触是因为他公司车辆的缘故。2005年兴宁矿难后,省里决定关闭全省煤矿,宜达公司要到湖南收购煤矿,途中经过查超载的检查点,常被韶关交警处罚。

    为此,朱思宜找到叶树养帮忙。叶树养当即指示韶关市公安局高速警察大队,对宜达公司的运煤车尽量放行,除严重违章外不处罚。为表示感谢,叶树养在2005年中秋节至2008年春节期间,分6次共收受朱思宜人民币30万元。

    2008年,阎蜀南出事,朱思宜第一个找的还是叶树养。朱思宜供述,当时他十分担心自己被抓走,所以想送钱给叶树养让他把这件事摆平。

    判决书显示,朱思宜供述,当时他将200万元放入两个旅行袋中,亲自将钱送到叶树养家中。当时叶树养答应说一定尽力帮忙,让他放心。不久朱问叶这件事摆平了没有,叶树养称他找过相关部门和人员,“让我放心好了。”

    花千万买“代表”买通官员超10人

    据报道,朱思宜曾供述,为了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他上上下下打点,花了1000多万。2008年春节前,朱思宜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后,为感谢杨成勇的帮助,在广东大厦附近分四次贿送共计15万元。

    杨成勇的辩护律师曾透露,在朱思宜谋求全国人大代表职务过程中,收受其财物的官员不少于10人,其中一些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据指控,2005-2008年间,杨成勇利用担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助理巡视员,副巡视员、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朱思宜竞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供帮助,先后12次收受朱思宜以过节费、感谢费为名义的贿赂款共计37万元。

    2010年,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杨成勇收受朱思宜贿赂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

    朱思宜供述,2005年8月,杨成勇到韶关市讲课期间,朱思宜主动前往探望,从而结识了杨成勇。后向杨成勇行贿,是为了在谋求全国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得到杨的帮助。他表示,尽管杨成勇没有关键的话事权,但是“他能反映代表情况,这点也很重要,如果他提反对意见,也会很麻烦”。

    判决书显示,杨成勇的供述,在朱思宜当全国人大代表的事情上,他提供过一些信息,如2008年广东省和全国人大代表换届工作的统筹部署以及人选的决定权在地方党委等。同时,在韶关市上报人选时,杨成勇所在部门的环节也没有给他添麻烦,将名单顺利上报全国人大。

    判决书同时显示,时任韶关市人大常委会选联会主任的何积卿证言称,当时朱思宜的社会活动多,社会影响大,公众知名度高,所以推荐韶关市朱思宜为第一人选。2007年11月他将预备人选名单上报省人大选联委和省委组织部。

    对此,河源市中院一审认为,杨成勇时任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对于朱思宜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虽然没有决定权,却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其有意透露有关选举的信息,在讨论的过程中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因此,朱思宜明显是在杨成勇的帮助下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涉案权贵

    黄旭明韶钢原副总经理,涉嫌受贿232万

    阎蜀南韶钢原供应处处长,涉嫌受贿1600万,让朱思宜的煤大量进入韶钢

    叶树养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涉嫌受贿1800多万元,1600多万元来源不明,做朱思宜保护伞,让其在韶关通行无阻

    黄少雄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涉嫌受贿1200多万,帮朱思宜当上省工商联副主席

    杨健韶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涉嫌受贿170万

    杨成勇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委原副主任,涉嫌受贿37万,帮朱思宜当上全国人大代表

    聂云祥原韶关市国土局原局长,一审被控受贿人民币137万元、港币120万元

    曾德新韶钢原董事长,涉嫌受贿2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