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迹象是停止长高的:西风:对药价有关部门岂能持续沉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5:07:44

没有最高只有更高,有些药品的利润竟超6500%。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在时隔仅仅一周的昨天,再次聚焦药品暴利问题,揭露的价格虚高更加惊人――

  天津药业集团新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毫升4毫克的氢溴酸高乌甲素注射液,出厂价为每支0.52元,中标价为16元,医院零售价为18.4元,中间利润3438%;山东方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毫升20毫克的盐酸奈福泮注射液,出厂价为每支0.32元,中标价为18.49元,医院零售价为21.26元,中间利润竟然高6500%以上。

  上次央视曝光的最高药价利润达2000%,已经逼近人们的心理底线,如今,这个65倍的巨额利润,说洞穿这个底线已经不足为奇。甚至有公众承认,在一系列药价虚高的事实面前,他们已经变得麻木,无可奈何了。

  这是一个可怕的信号。麻木意味着心死,意味着人们对改变现状已经不抱信心。

  不能责怪公众乃至媒体对药价问题的过度纠结。医改已经进行了三年,各种迹象表明,医改在向纵深推进,为彻底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负担,突出医疗的公益属性,以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的医疗体制改革,正需要向一些积弊深重的体制障碍发起最后的冲击,这个时候,“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基本药物目录,以省为单位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医改目标,被这种明目张胆的“药价暴利”所挟持,不仅令医改的公信力大为降低,也在很大程度上断送了医改的合法性。

  这种担忧并非没有依据。在央视记者曝光药品中标价离奇虚高以后,直至今天,“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一直没有对药品中标价到底是如何制定的做出回应,也没有对中标价为什么比出厂价高出几十倍等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给出合理的解释”。同时,央视还披露,“从2001年开始我国全面推行药品集中招标。为了遏制药品虚高定价,发改委也为每一种药品制定了最高零售价,要求医院零售价不得超过,被业内视为‘天花板价’。然而,记者调查却发现,即使不少药品的中标价比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但是根据这样的中标价计算出来的医院零售价,依然低于发改委公布的最高零售价。与出厂价相比,最高零售价定得更是高得离谱。如一只注射液出厂价为每支0.32元,最高零售价竟被定为35.9元。那么,‘天花板价’又是如何制定的呢?记者多方联系价格主管部门,同样没有得到正面回应,成为继中标价之后的又一个巨大问号”……

  面对药价虚高屡禁不绝的一串无人解答的问号,有专家发出“政府应该放开管制”的呼吁。

  医改是在政府主导下的攻坚战,政府部门的一举一动,关乎改革的形象和效率。药品招投标管理部门、发改委等都是医改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和执行者,他们在药价虚高的政府定价内幕上如此讳莫如深,讳疾忌医,如何能斩断“利益均沾”的暴利链条,规范招标采购和配送、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等过程,最终完成医改的既定目标――让人民群众得实惠?

  改革是利益的大调整,是利益格局的重新分配。应该承认,现在全国已经有60%的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由于基本药物取消药品加成,药品的价格大幅度下降,平均下降30%左右,老百姓从中得到了非常明显的好处。基层医疗机构也正越来越多地恢复到公益性事业单位,它的发展费用逐步得到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但是毋庸讳言,在利益的博弈中,有些政府部门并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过多地考虑了政府的利益、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利益、生产企业的利益、流通企业的利益等等,原来想打破的“以药补医”制度弊端不但没有消除,反而在药品流通环节给各种利益团体绑架了,百姓的医疗负担进一步加重。这种釜底抽薪式的“利润分成潜规则”正在侵蚀医改的大局。

  我们不能对曝光药品暴利的麻木掉以轻心,不能容忍有关政府主管机关和监管部门继续沉默。

  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医改办有关领导在今年两会期间表示,今年是医改的攻坚之年,攻破这个世界难题,在处理诸多利益关系当中,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人民利益为大。一旦我们把这个利益关系确定了,我们就在很多问题上取得了一致的看法。

  一言以蔽之:如果医改没有解决人民利益至上这个前提,它的前景必然黯淡、危殆!希望有关方面言必行行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