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幸运瘦胶囊副作用:说说警察强塞给记者那2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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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警察强塞给记者那2万元钱  2011年11月23日 10:46:35  来源: 扬子晚报   新华微博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10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1时许,一辆运煤车行至山西岚县和盂县境内时分别被拦下,交警分别收取司机100元和50元后,未开任何单据便放行。盂县交警发现记者拍摄后抢夺摄像机,随后又以“设备损坏补偿”名义强塞给记者2万元。随后,记者将2万元钱转交给纪检监察部门(11月22日《京华时报》)。
  这2万元钱,纪检部门会怎么处理呢?以“正常程序”而言,恐怕要头疼一阵:首先,这算什么钱?如果是“设备损坏补偿”,至少双方应有协商。可是这2万元却是“强塞”的,并且没听说过一个镜头灯值2万的,那么这有点像“花钱消灾”,如果有这层意思,性质可就变了。
  其次,这2万元的出处与报销,该怎么入账和运作呢?当场就拿出2万元来,如果这钱是罚款收入,不上缴、不入账而直接支出,就成了“坐支”。当然,违反财会制度是小事,事实上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财会制度”的问题,只是不知道,交警队这2万元怎么报销、怎么入账呢?损坏东西要赔偿,那也得有票据吧?交警们好像不需要票据。当然了,如果钱就是“没票据”来的,更不存在上缴的问题,报销和入账当然就是个伪问题了。
  说到这里,某些情况实际上已经完全清楚了:交警上路滥罚款,不给票据,收入多少是个糊涂账,罚款收入干什么、花多少也是笔糊涂账;至少是:每个班、中队每天收入多少,大队不知道;一个大队总共收入多少,公安局不知道;公安局又能收入多少,财政局、审计局、纪检部门都不知道。我估计,哪一级收入多少,上面或许根本无需知道、不想知道,只要你“上缴”够了,剩下的愿意干啥、愿意咋分,都没人干涉。
  罚款创收、下任务指标、承包……这些规则,“潜”的也好,“明”的也罢,已经不是机密,更不是新闻。多少个地方、多少个部门都在这么干,多少个领域中存在相似的规则,“正常途径”不会有统计数字,但是坊间里的街头巷陌、茶余饭后,你只要留心,你就什么都知道了。当然,有些情况如果搬到台面上,那就可能是“谣言”。
  说到“晒三公”的问题,有专家提醒说,不要揪住一些数字不放,否则有些部门就不敢晒真实数字了。实际上我们十分清楚,有些数字是不可能百分之百真实的;以山西这两个县的公安局、交警队来说,估计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一年“三公”了多少,因为那账太乱!甚至很多收入支出不一定有什么“账”。
  民众反映税负痛苦,一再被“正面言论”否定。不幸,这种不给票据的政府罚款,又一次从一个角落曝出了民众税负的冰山一角:那两位司机大叔,1.5元一瓶的开水都舍不得买,公职人员伸出一个指头,就得立马掏出100元……这种成本最终是要转嫁给消费者的,这不是“税负”是什么?
  《人民日报》21日载,中央党校校委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撰文指出,2009年,进入预算内的收费罚款收入为8962.2亿元,有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大约为7900亿元,而无统计的预算外收费罚款收入估计在5100亿元左右,共计约为21962亿元,超过税收的三分之一——以这段党报的提醒,结束这篇短评。(内蒙古 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