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养发生发:国土执法巡查工作调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11:22:44

国土资源局动态巡查工作调研材料

根据《关于开展动态巡查和信访工作调研的通知》(皖国土资执函[2011]19号)要求,现将我市国土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动态巡查是及时发现和早期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重要途径。近年来,特别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下发以来,我局能认真组织,精心部署,严格按照《规范》基本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极大的促进了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置”,为国土资源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基本情况

我市市辖区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编制人员68人,包括一个监察支队,八个国土资源所。我市执法监察工作从落实巡查责任入手,以提高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为落脚点,一改以往动态巡查的“固定化” 、“封闭化”、“单一化”模式,确保动态巡查工作全面开展。一是突出巡查重点,确保巡查质量。在土地动态巡查中,始终把基本农田保护区、城乡结合部、主干公路旁作为巡查的重中之重,明确巡查区域、巡查次数,严格巡查登记,落实巡查责任。通过监护到边、巡查到位,努力把执法关口前移,切实做到了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大大提高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防控水平。二是建立和完善了土地动态巡查网络。建立健全土地动态巡查网络,把定期巡查与例行巡查相结合,把群众举报和媒体披露相结合,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和门户网站局长信箱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心声。建立完善了村级土地执法信息员制度,每个村明确了一至二名土地信息员,坚持每周一次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从源头上堵截违法苗头,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镇村执法监察网络。三是定期分析形势,明确责任与分工。为提高土地违法综合预防能力,针对人员少,动态巡查任务重,巡查区域跨度大等现实存在的问题,我们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动态巡查会商制度,重点分析研究巡查区域内的违法占地形势。明确了责任分工,巡查区域,实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报告及时、处理妥当。

二、我市制定的相关文件和制度

我市先后下发了《关于成立执法监察中队、聘请执法监察员的决定》、  《关于建立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等文件,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职责》、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方案》、《动态巡查考核与奖惩办法》等相关制度,为落实动态巡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各级政府重视情况

我市对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十分重视,为进一步加强国土管理,市政府专门拿出47个编制在市辖区成立了8个国土资源所,给监察大队升格为监察支队(支队长高配为副县级),编制达到21人。日常经费全额拨款,巡查经费专款专用。我市拟在各区成立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事宜正在协调落实中。

四、落实国土部《规范》情况

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按照“预防为主,全程监督,事前防范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新思路,不断完善动态巡查组织机制,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将动态巡查工作作为执法监察的“第一关口”来抓紧抓好,着力增强动态巡查效果,确保《规范》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县区国土资源(分)局把贯彻《规范》作为规范巡查行为,提高巡查质量的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巡查工作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明确了局长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局执法监察支(大、中)队为具体落实巡查工作的专门机构。领导班子按工作分工划分挂钩区域,负责挂钩区域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各类项目用地、矿产开采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跟踪检查,对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坚持局长办公会定期研究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执法巡查工作格局。

一是动态巡查责任落实,制定了年度动态巡查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制度、报告制度、考核制度和巡查台帐,并与执法支(大)队、基层国土管理所签订了动态巡查责任书。明确了国土监察支(大)队、国土所(监察中队)是实施动态巡查的主体,日常巡查任务主要由国土所承担,做到了日有台帐,月有报告,半年和年终有总结。巡查台账包括了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违法项目主体或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等基本内容,用全面的台账制度促进工作的落实。

二是将辖区内的土地、矿山划分为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征迁红线区和国道省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土地列为重点巡查区,实施重点巡查;村庄、居民点,荒山、林地,一般耕地,都是动态巡查的范围。并将动态巡查区域分为两级,将城市规划区及城郊结合部,重点小城镇建设结合部,基本农田保护区,省、县道路两侧,有矿乡镇划为一级区域;市级地质灾害预案区域,城镇建设及居民点规划区,乡镇道路两侧、县、乡镇、村地质灾害预案区域划为二级区域。同时落实了责任单位,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负责一级区域,基层国土所主要负责二级区域兼顾一级区域。

三是根据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情况严格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制度,明确具体巡查责任区片,制定详细的责任区片图,每周巡查不少于5次,每次不小于3小时,确保巡查频率。各国土资源所(分局)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立即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巡查人员及时向当事人、相关单位和知情人初步询问有关情况,对违法现场进行勘测,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动态巡查台账中,制作完成《动态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情况报告》,同时载明巡查人员的处理建议。经主要负责人员审核,报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

四是充分发挥前沿优势,在全市国土资源所加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牌子,明确所长兼任中队长,规定了职责,在每一个行政村聘请1名村民兼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员,并颁发了聘书,详实的措施,细致的划分,周密的安排,为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提供了制度保障。工作中有机结合基础业务,灵活开展动态巡查,严格落实登记制度和报告制度,通过台账登记对违法占地苗头进行全程跟踪,遏制违法案件的发生,不断提高动态巡查质量。不断加大及时处理土地违法行为的力度,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责令纠正、限期整改、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等方式,严肃整改,坚决查处到位。对重大违法案件实行多级配合,上查一级,纪检、监察、司法适时介入的方法,确保案件的完结性。并将重大典型案件在媒体曝光,实现查处一案震动一方的效果。

五是广泛宣传,增强巡查效果。我市国土巡查一线人员既是执法员又是宣传员。在动态巡查中不失时机,广泛宣传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拓展居民群众学法的视野,提高全社会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资源意识,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五、开展动态巡查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在《规范》印发以来,在《规范》基本框架下,不断完善执法监察巡查和土地执法监管制度、警示约谈制度,以及制定下发了《蚌埠市关于深入贯彻<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实施意见》,将问责范围延伸到乡镇,较大的推进了我市国土管理水平。通过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和同级政府沟通通报情况,较大的促进了乡镇政府管理和纠正违法用地的责任感。

二是成立督察组,对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进行督导。按照《规范》的职责分工和考核要求,我市各级国土资源局都成立了国土资源管理督查组,有各局副职领导分片包干,不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根据各自情况和特点,制定科学严密的执法巡查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整合考核内容,加强分类指导,将考核结果和年度评先评优和人员提拔使用挂钩。通过督查督导不但强化了巡查人员的责任心,同时也加强了对巡查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了解,帮助巡查人员解决实际问题,为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三是保障到位,确保巡查设备齐全有效。各区县政府能积极支持区县的国土资源(分)局的工作,将巡查工作所需经费、装备等费用纳入区县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和国土所根据巡查工作实际需要,都配备巡查车辆和办公设施等,满足了巡查的需要。

六、 预防违法用地的建议

一是出台政策把违法用地情况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

二是要将土地执法监察力量下沉,加快推进执法大队和中队建设。

三是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违法用地防控网络。

四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布点工作,强化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建立疏堵相结合的防控违法用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