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电影 巨人:充分发挥监狱职能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46:32
充分发挥监狱职能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重庆市涪陵监狱  徐革

   [内容提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要求做出重大战略举措。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重要职能,发挥监狱职能,加快监狱发展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和谐社会、监狱、职能、发展     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证明,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一部追求幸福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都把社会和谐作为一种理想追求和美好模式。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曾提出“和为贵”的观点,主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其政治理想是建立“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其名著《理想国》一书中设计了一幅正义之邦的图画,主张“公正即和谐”。中国经历几千年的发展,风雨沧伤,目的就是建立一个“人人幸福的大同社会”。今天,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在党的正式文件中提出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决定》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它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近目的和利益”,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来”利益。它完全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入新时期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这样,我们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社会主义才能充满活力。

  监狱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责任。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通过对罪犯实施监禁,使其丧失在社会上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条件,为社会提供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让罪犯通过刑罚受到法律制裁,进而认罪服法,改恶从善,重新做人,也就实现了特殊预防的目的。又通过对犯罪实施惩罚,儆戒那些可能犯罪的人悬崖勒马,不致走上犯罪道路,又实现了减少和预防犯罪的一般预防目的。同时,监狱机关通过改造罪犯,将罪犯改造成为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社会公民,使之刑满出狱后不再危害社会,化有害因素为有益因素,变消极力量为积极力量,将和谐社会的破坏者改造成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如何发挥监狱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如何促进监狱自身的发展?让监狱的存在和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使监狱在和谐社会的进程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是我们每一个监狱民警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条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其中,民主法治居于首要位置,制约和影响着其他特征。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制度之源,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广泛的力量支持,使社会主义事业充满生机和活力;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只有以法律手段来治国理政,使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态,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的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民主法治通过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来促进和实现公平正义,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社会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民主法治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民主的发展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法治的完善则有利于规范人们的行为,引导人们诚信友爱地相处。可以说,民主法治是实现诚信友爱的重要条件,诚信友爱本身也是民主法治的一项价值追求。民主法治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民主法治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民主法治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保障,法治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的方式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民主法治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以民主法治的形式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是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的必由之路。所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监狱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注意民主法治建设中也起重要的作用,发挥了监狱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也就发挥了监狱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监狱也只有在民主法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才能促进监狱自身的发展。

  那么如何发挥监狱的作用,促进民主法治进程,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树立抓好监狱工作的新理念

 任何历史时期的发展都需要有新的理念来支撑。处在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监狱工作,同样需要注入带有时代特征的新的科学理念。

 一是要树立提升监狱工作质量整体水平的理念。监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的每一个要素都对监狱全面建设产生影响。这些要素涉及监狱工作的每一个层面,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运用系统理论和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方法、手段,对监狱工作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促进提高监狱的监管安全质量、罪犯改造质量和民警队伍建设质量,有效提升监狱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要树立监狱为社会和谐发展服务的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监狱的和谐稳定与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越来越重要。社会的和谐是监狱稳定、提高改造质量的保障,同时,社会的和谐也需要监狱发挥更好的社会功能,兼顾社会的利益。社会的稳定和谐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因此我们必须树立为和谐社会服务的理念。监狱应为社会提供以下服务:维护社会的稳定,净化社会,警示社会,展示政治文明,以自己的成功经验带动社会,引领社会。监狱可以大力宣传自己的成功管理经验,并为社会所借鉴。虽然我们无法改变社会,但我们可以发展自己,通过监狱的发展去影响、引导、渗入社会,以形成监狱和社会完全和谐的关系。在服务和谐社会大局中,通过认真履行刑罚执行职能,通过发展生产、科学监管、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等发面发挥监狱在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要树立科学行刑的理念。当前押犯的构成、价值取向和改造心态比以往任何时期的罪犯都尖锐、复杂,惩罚改造罪犯工作进入挑战和攻坚时期,给管理和教育罪犯带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在这种严峻而又复杂的形势下,迫切需要监狱工作者认真分析和研究当代罪犯,密切关注押犯动态,深切把握押犯的心理和思想脉搏,运用科学的理论、科学的内容、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去改造罪犯。

 四是依法行刑的理念。处理好监狱稳定与社会和谐的关系,不仅仅是一个理念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在实践中运用这一理念,并贯穿于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求我们要抛弃旧的不符合现代行刑理念的旧思想、旧观念,用崭新的理论成果去更新监狱工作,在监狱制度上进行变革,在制度上进行完善,建立起依法执行刑罚的机制。

 二、抓好布局调整,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要使监狱与社会和谐,应更多地发挥监狱的正面功能,它的前提就是监狱应融入社会。监狱改造工作应与社会相互协调。罪犯来自于社会,最后要回归社会。如果监狱在服刑改造阶段缺乏了社会化内容的话,那么实际上就造成了罪犯与社会的中断,甚至出现“监狱人格”。根据监狱改造工作的最终目标,使罪犯最终融入社会的需要,我们需要对监狱存在形态进行改变。近十来年的监狱体制改革尤其是关押模式的改革,使得监狱不加区别地将所有罪犯都禁锢在高墙电网内,其实是一种倒退。根据罪犯不同清况分类关押,形成开放程度不同的监狱,应该是监狱融入社会,这是避免监狱行刑过程中内在矛盾的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当地罪犯构成、对犯罪的预测、监禁人口比例以及社会经济生活教育资源的水平情况对监狱进行重新合理配置、设计和布局,以有利于罪犯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减少行刑成本为原则,根据改造罪犯工作的需要设立不同警戒级别的监狱和关押不同类型罪犯的监区,建立起罪犯在不同戒备等级的监狱以及不同管理要求的监区服刑的制度,真正实现科学的分级分类关押和管理,同时做到布局合理,也更有利于社会资源参与教育改造工作。

 三、着力建立监管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监所的长治久安

 安全稳定是监狱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监狱工作的发展需要有良好的监管安全作保障。确保监管安全是监狱工作的首要任务。近年来,重庆市的监狱工作在监管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多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案件,但监管安全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努力构建监管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一是加强监狱硬件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在人防、物防、技防上都“与时俱进”,将当代最新科技成果如电子监控系统、罪犯身份识别系统、档卡管理系统、报警系统、门禁系统、巡逻系统等运用于监管安全防范上,构建一整套的功能齐全的智能化、现代化的安全防控体系;二是健全监管安全工作责任机制。要坚持安全为天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各级工作责任制和各成员的岗位责任制,落实各级“一把手”的第一位责任、民警的当班责任和分管责任,严格监管安全“一票否决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强化民警直接管理,确保罪犯不脱管、不失控。强化监管基本制度执行到位,突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要时段以及重点人员的管理。三是健全安全预警防范网络体系。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始终把监管安全防范同狱政管理、罪犯思想教育、武警警戒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公开和隐蔽手段及时掌握狱情动态,采取强有力措施,把狱内各种反改造活动,特别是重特大案件等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搞好“三共”,抓好群防群控,密切与周边组织及执法单位的协作,切实做到闻警而动、组织有序、果断有力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监狱安全稳定。

 四、加强教育改造工作,不断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监狱担负着改造罪犯的重要职责,通过对罪犯的改造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能否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从长远来说,与社会和谐构建密切相关。“改造人”是监狱工作的宗旨,监狱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改造罪犯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实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上,要尊重监狱工作的规律,尊重改造服刑人员的规律,注重教育改造的方法、手段的科学性。

 一是要对传统教育改造内容和改造模式进行创新.构建以思想教育、心理矫治、恶习矫正、药物治疗为主要内容的新的罪犯改造体系,其中思想教育又主要以法制教育、学会做人教育、行为养成教育、审美教育、社会适应教育为核心。在改造方法上构建以监内教育与监外教育相结合;感性教育与理性教育相结合;集体教育、分类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正规教育与辅助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监区文化教育相结合的罪犯改造方法体系。

 二是深化因人施教工作。加大对新时期难改造类型罪犯的科学攻关力度,探求成功改造惯累犯、顽危犯、短刑犯、邪教类罪犯等难改造罪犯的途径和措施。增强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个别性,重视针对每个罪犯的不同情况和特点,做好深入细致的个别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个别教育的实效。要积极探索建立罪犯中矛盾发现和化解机制,认真开展对罪犯人身危险性的评估和研究,并根据罪犯人身危险性的大小和再犯可能性实施惩罚机制,对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大的罪犯适当加大惩罚力度,体现威严感,灭其器张气焰,并合理实施惩罚的动态分级和和升降系统,使罪犯在希望中改造。

 三是积极探索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新举措。要在发挥好三大基本改造手段的基础上,努力探索罪犯改造的新方法新载体。心理矫治作为一种新的改造手段,要进一步发挥它在改造罪犯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健全心理矫治工作机构,逐步建立符合监狱工作特点的心理矫治工作运行机制。在管理和改造的具体方法上我们既要注重罪犯思想的转变,还要注重罪犯情感的丰富和行为的矫正;教育不能提得过高,应与社会的价值和现状相适应,要允许罪犯价值观念的多样化和大众化;在改造目标上,应将增强罪犯生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作为改造目标的内涵之一,将其作为守法意识的一个补充,以此来统摄我们的管理、教育罪犯工作,促进罪犯对社会的适应。

 四是在民警的工作与罪犯的改造之间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民警和罪犯之间始终是一种改造与被改造的矛盾关系,如果长时间的对立,就容易出现矛盾的激化,激化到一定程度就容易导致冲突。如何处理好这种固有的矛盾,是关系到罪犯改造质量和监管秩序稳定的关键所在。客观现实告诉我们,同样的改造内容,在融洽和谐的关系中实施,容易得到认同;在不和谐甚至充满敌意的关系中实施,容易遭到拒绝。罪犯从内心真诚地悔罪,主动改造,与迫于压力,被迫改造,其效果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要做到这一点,建立一种和谐互动的改造关系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罪犯遵规守纪才能实现监管秩序的稳定。如果民警工作与罪犯改造之间没有一种和谐的改造关系,民警一味地使用高压方式维持对罪犯的那种至高无上、咄咄逼人的地位,维护压制与被压制的关系,就容易使罪犯对民警产生抵触心理,就会潜伏着不安定的因素,长期积累下去,矛盾就可能爆发。一旦改造与被改造的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产生了和谐互动,罪犯就会乐于接受民警提出的各种改造要求,其本身进行自我改造的积极性就会不断得到增强,改造效果与改造质量就会得到提高,并形成一种向上的核心竞争力。

 五是要实现监狱与社会双向互动教育格局。监狱要主动融入和服务于社会。监狱可利用其特有的对罪犯进行监管改造的社会资源,对全社会,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和广大青少年进行活生生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既对社会公众进行法制宣传,又弘扬监狱的文明与进步;监狱职能部门应与社会媒体,如报纸、电台、电视台和影视制作部门等单位建立长期密切的关系,把监狱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和素材及时加以报道和宣传,以扩大监狱的社会影响,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监狱工作;监狱教育改造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主动走向社会,积极寻求社会的帮助和配合。可广泛采取监狱与有关职能部门定向挂钩;监狱与有关部门签订帮教协议;邀请著名的专家、学者、教授、英模、劳模、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等群体和个人来狱给罪犯作报告或与罪犯进行谈心;邀请监狱所在地的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司法局长来监狱给罪犯进行法制教育;开展法律援助和“社会送法进监狱”活动;广泛开展亲情教育,动员罪犯的亲属来狱帮教;邀请“回头浪子”来狱进行现身说法,对罪犯进行典型和榜样教育;邀请当地工商、税务、劳动、民政等部门的领导和相关人士来狱对即将出监罪犯进行就业等方面的形势政策教育。

 五、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抓好民警队伍建设

 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人。监狱人民警察的公正、平等执法对形成全社会法律至上的意识具有直接的作用,尤其是监狱作为刑事司法的最后一道工序,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监狱人民警察在对服刑人员实施惩罚与改造中,必须认真执行法律,依法办事,杜绝违法行为;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执法能力,才能在执法实践中正确运用我们手中的自由裁量权,严格把握执法尺度,避免由于执法不公而产生的种种矛盾。因此,我们必须要精心打造民警队伍,为监狱全面质量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和坚持“以人为本、关键在人”的治警观,坚持和尊重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全心全意地依靠广大监狱人民警察、充分尊重和维护监狱人民警察的人权和利益,切实为监狱人民警察谋利益,把全面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要求必须履行的第一要务,促进整个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必须进一步完善监狱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机制,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教育培训制度和体系,以加强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为重点,着眼与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必须认真研究和制定预防民警腐败及违法犯罪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的严密有效的“预警”机制,拓展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手段,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网络,建立起包括民警自律监督、专门监督、外部监督、群众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罪犯监督等在内的全方位监督机制。必须研究如何缓解民警的精神压力、疏导民警的心理问题。在设备、技术、场所、专业人员等方面逐步的创造条件,结合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相应的健康知识教育和心理疏导乃至矫治工作。只要我们坚持依法治警、科学用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不断加强监狱警察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就一定能够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一个稳定的环境。

 总之,和谐社会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每一个系统发挥作用,也需要每一个系统自身的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不断开拓进取,坚持以改革发展为主线,准确认识和把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根本问题,积极稳妥地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坚持有所为、有所慎为、有所不为,充分发挥监狱所特有的惩罚功能、矫正功能、教育功能、安全功能、威慑功能,保证监狱工作稳步发展,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参考资料:

1.梅斌  《监狱的稳定与社会和谐的关系——兼论监狱理念的创新与变革》

2. 钱岗《也说构建和谐改造关系》

3. 顾文华《监狱全面质量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虞云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5.周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刑事法治》

6.《监狱与社会关系的重新审视与探研讨会实录》  《犯罪与改造研究》200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