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胃王密子君的淘宝店:提升税务稽查服务水平初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07:49:21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务稽查内涵也在发生变化,要求税务稽查要从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逐步以“疏堵结合”(打击和引导防范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替代以“堵”为主的工作方式。这就给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即稽查工作要由“单纯执法”型向“执法服务”型的转变。如何提升稽查的服务水平已成为稽查部门不得不重视和思考的现实问题。
  一、换位思考增强服务意识
  税务稽查部门代表着国家行使税收行政执法权,稽查人员的工作态度、执法水平、综合素质直接代表着税务机关的形象。将全心全意地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税务稽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不断增强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由于受传统的“单纯执法”思想的影响,税企之间关系一度出现不和谐的气氛,因此在稽查工作中要不断克服“税官”意识,进行换位思考,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上考虑他们需要税务稽查部门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处处体谅纳税人的难处,在日常税收执法中多问几个“假如我是纳税人”,努力做到认真了解纳税人情况,诚心倾听纳税人的呼声,耐心细致地做好纳税人的说服解释工作,真心实意帮助纳税人排忧解难。通过我们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税务稽查工作要搞好服务,关键在于严格执法。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坚持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这就要求我们在税务稽查工作中树立起服务理念,在创新服务手段的同时,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因为服务而有法不依,更不能因为服务而丢掉原则性,给国家税收造成损失。正确理解优质服务与公正执法之间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公正执法和优化服务都必须以保证国家税收不受侵害为前提条件,公正执法就是在税务稽查中不偏不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正的纳税环境。公正执法本身就是一种优质服务。
  三、加强宣传教育,倡导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部门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不仅要用法律武器维护税法的尊严和神圣,而且还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特别是要有针对性的开展税收宣传教育工作,无偿为纳税人提供税收知识、税收法律、法规和咨询服务,努力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在税务稽查定性上要给纳税人讲清楚税收政策,分析出现错误的原因,帮助纠正不正确的做法,并及时宣传新出台的有关税收政策,使纳税人能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税收制度“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属性。倡导依法纳税,真正消除纳税意识不高,对税收制度认识不够等不良思想,提高认识,自觉依法纳税。使税企关系保持一种融洽和谐的氛围,营造和谐稽查的局面。
  转变稽查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稽查工作制度,不断总结稽查工作经验。除了要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还要在方法上、手段上不断创新,进一步完善稽查查前辅导、限期自查、稽查建议、稽查回访等工作制度。查前辅导不仅要责成纳税人自行审核纳税的情况,而且对纳税人实行提醒服务,告知接受检查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使纳税人在充分享受权利的情况下自愿接受检查;更重要的是帮助和引导纳税人用足、用好税收政策,避免纳税人因对税收政策的不了解造成错误申报或过失少缴税而受到处罚。在限期自查中应给予纳税人相对合理的自查时间,不能流于形式,而自查后再被稽查部门检查出的违法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这样既培养了纳税人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的意识,又使纳税人减少因非故意少缴税款而被罚造成的损失。重点应从“如何抓到偷逃税的纳税人”,转变成“如何帮助纳税人不偷逃税”,从而将稽查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既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又保证国家税款不流失。
  税务稽查建议制度是以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为目标,通过研究税务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稽查整改建议,以堵塞纳税环节中存在的漏洞,引导纳税人正确执行税法及财务会计制度。一方面,帮助纳税人分析存在哪些问题,以前纳税人不清楚的,现在可以向他们讲清楚,并提出改进建议;另一方面,把在检查中查出的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向税收征管部门提出征管建议。
  稽查回访制度就是经常性开展案件回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听取被查对象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检查人员执法执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把税务稽查工作置于社会舆论监督之中,促进税务稽查执法的严明、公正、公开,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