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食堂3在线:浅谈国土资源中心所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作用和地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2:48:15

浅谈国土资源中心所

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作用和地位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单位、个人执行和遵守土地、矿产等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实施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它既是一种行政执法活动,又具有行政监察的活动。国土资源中心所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协同上级土地监察部门,在维护、贯彻国家关于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对辖区内的各类土地进行执法监察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国土资源中心所是整个国土管理部门中最基层的一个组织,是国土管理部门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管理土地的窗口。在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的今天,开展土地执法监察是国土资源中心所的一项长期任务,国土资源中心所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地位是法律赋予的,国土资源中心所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作用,是在具体的严格执法监察中不断得到升华的。

一、开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

1、我国法制进程环境决定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章专门设立了监察这一章,新的《矿产资源法》也增加了相应的内容,法律责任部门也大大充实。这些都为国土执法监察工作提供了可操作的法律依据。这些法律制订出台,对那些法制意识较差的单位和公民,对那些违法、违纪、乱占、滥用土地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具有强大的法律依据和约束依据。
    2、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国土资源的保护和查处,并提出了要用世界上最严格的制度管理土地。为了保护有限的国土资源,最近几年来国土资源部就一些地方土地违法现象又有所抬头,已严重扰乱了土地管理秩序的情况专门下发了《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等通知,更进一步证明了开展土地执法监察的重要,同时也为我们严格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目前国土资源所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的现状和工作难点

目前我县国土资源中心所执法监察的队伍现状和工作难点,可以用两句话概括,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力量小,整体素质较低;同时出现执法难、难执法、法难执的难点。

1、目前我县各国土资源中心所虽然人员多,但专职的执法监察人员相对偏少,执法监察力量薄弱,而且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整体素质偏低,在执行土地违法案件时,往往出现措施不力、方法不当,使不少土地违法案件没有得到应有的尽快的阻止、处理,给今后的工作留下隐患,也使工作的连贯性遭到破坏,无形中增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

2、土地执法监察氛围不足,虽然各国土资源中心所都有制度上墙,而且分工具体,但开展经常性的巡回检查制度落实不够,防范意识滞后、宣传措施不到位,不能及时将土地违法案件遏制在萌芽状态,往往一些土地违法案件等到出现了才发现,造成被动的处理局面。

 3、由于少数地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土地资源,及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往往受到本单位及部门利益驱动,打着招商引资的幌子,为树形象、出政绩,盲目地搞开发、上项目。不仅如此,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个别单位领导不是积极配合接受处罚,而是从中干预、说情,甚至充当违法用地的保护伞,大有以权代法之势,从而造成违法用地大量出现,导致执法监察工作无从着手,难以开展,出现执法难、法难执的局面。
    三、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对策、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中心所土地执法监察的作用和地位
    党的十六大强调,必须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合理地利用资源,处理好资源保护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加强土地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从严控制各类建设用地。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国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要求在国土资源上“加强执法监察,提高执法效果”,严格执行当前从严土地管理,坚决制止违法用地的两个紧急通知,认真清理各类违法违规用地,严肃查处重大土地违法案件,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因此,要研究和探索土地执法监察的新路子,不断巩固国土所在土地执法监察的地位,充分发挥国土所在土地执法监察的作用。

1、要强化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针对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一些地方政府法制观念模糊,对违法批地和违法用地的严重性、危害性认识不足的现状,应充分利用好每年一度的“土地日”、“地球日”宣传和“五五”普法等载体,掀起保护资源高潮,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对资源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通过全方位,多渠道进行宣传,使各级干部、广大群众深刻领会《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的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加强对土地、矿产资源的管理,坚持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切实保护资源,使法律、法规深人到千家万户,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将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的领导,不断提高土地执法监察队伍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上级土地执法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土资源中心所土地执法监察的工作指导,并经常地组织他们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土地执法监察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中心所土地执法监察队伍整体素质。
    3、要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做到预防为主,把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和完善动态巡回检查责任制,在执法监察人员相对偏少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国土所全体同志集体协作精神,建立定期巡查和经常巡查相结合的工作责任制,坚持巡查横到边,竖到底,逐步完善责任到人、分工明确、集体协作、预防为主的巡回检查工作体系,全体执法监察人员要做到口勤、脚勤、手勤。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把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
     4、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和查处力度,克服案件执行难。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具有量大面广、突发性强,政府和法人违法比较突出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给国土资源中心所土地执法监察带来诸多难题。我们以往经常采取一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罚代法等手段了事,对违法者没有起到一定威慑作用,要彻底改变这种现状、充分发挥国土资源中心所在土地执法监察中的作用。一是首先要端正执法监察队伍的思想认识,摆正自己的位子,积极借助上级土地执法监察部门的力量。二是要克服执法难的思想,以法律为依据,要学会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三大手段,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执法手段。其次是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例,真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威慑一方。
    5、建立和健全基层土地监察网络队伍建设。要建立和健全基层土地监察网络队伍,不断完善基层土地监察队伍建设,经常组织土地监察员学习土地、矿产法律、法规。要利用下乡、下村的机会多向土地监察员了解情况,多要求他们及时反映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情况和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化解群众信访、群体上访等方面出现的矛盾,其次要经常邀请当地乡镇的党、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召开座谈会,倾听他们意见、建议。
     国土资源中心所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任务任重道远,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我国法律建设不断完善的情况下,通过全体土地执法监察队伍同志的努力,国土资源中心所一定能够充分发挥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的作用和地位,一定会在土地执法监察中扮演重要角色、谱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