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处方单图片:江西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国家预防腐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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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

来源: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0-05-27 08:06

  □ 徐必鸿

  

  近年来,江西省把促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放在源头治腐的突出位置,以规范县委用权为核心,以“阳光”用人为重点,以转变干部作风为关键,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江西在和谐中发展”为目标,积极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吉安市吉水县作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试点县之一,积极探索、创新制度、扎实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制度建设上明确“三个规范”。一是规范用权。坚持按照“职权明确具体、程序操作规范”的要求,科学界定和明确县委职权,制定出台《县委全委会工作规则》《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成员职权的意见》《加强对单位“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实施方案》《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办法》等文件,特别是着重规范县委书记权力,实行“四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重大事件处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一律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策,防止“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的现象。建立了议决权和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明晰党委和政府的职权,对具体工作,由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县委常委会只保留否决权,做到了职责明确又相互协调。二是规范用人。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组织部提名,纪委审查,五人小组(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商议,常委会票决,建立用人上的集体决策机制。严格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做到程序一步不缺、一步不错,严把“用人导向、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五关。三是规范程序。按照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要求,抓住政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编制并公布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公开实施流程图》《科级干部任免流程图》《重大事件处置流程图》《大额度资金使用流程图》等,进一步明确了行使职权的条件、步骤、监督环节等内容,使各项工作程序清晰明了,县委的公信力明显提高。

  在操作层面上实行“三个公开”。一是决策公开。坚持把公开决策作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核心内容,制定出台《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意见》,通过规范决策流程、公开决议过程、公开决策结果,推进县委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透明化。凡关系全县长远发展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先充分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并视情况采取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政民互动等形式集思广益。坚持“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不涉及党内秘密的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都予以公开。二是办事公开。对县和乡镇、部门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决策过程和实施进度,行政审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政审批办事流程以及服务禁令、投诉渠道、处理规定等内容进行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公开县党政领导班子联系电话,开通书记县长网上信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县委党务公开办、督查室负责督办,并要求有关责任部门限时办结,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利用电视台、党务公开网、党务公开栏等载体,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办理结果公开反馈。三是问责公开。按照“有权有责、用权负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常态问责机制,对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实行公开问责。

  在权力运行上开展“三个监督”。一是坚持开展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完善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心谈话、诫勉谈话、廉政宣誓等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县委主要领导坚持每年找科级班子主要领导谈心,县委常委找分管部门的班子成员谈心,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同时,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中、离任审计,认真开展科级干部述职述廉活动。二是坚持开展党外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充分发挥其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作用,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为政风行风评议员和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积极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三是坚持开展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县委党务工作社会监督员制度、重大事务决策听证咨询制度,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列席旁听县委常委会议。建立完善县委新闻发布制度,设立新闻发布中心和新闻发言人,对重大决策出台和重大事件向社会发布。

  

  (作者系江西省纪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