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带状疱疹会复发吗:装饰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42:28

      美联装饰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一、 总则
为确保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质量,让工地现场开口说话,从而使客户对施工现场满意,特制订本规范。
二、公司标识
1、施工外围标识:即让装修环境外的人们看到的标识,用公司订制的横幅或字幅悬挂或张贴在施工环境外围。
2、 门口标识:装修环境的入门口处的门口标识,用公司订做的蓝色标牌,安装在门的正上方,如开工三天内未安装的,罚项目监理50元/次。
3、施工现场标识:装修环境内的公司标识,做好工程标牌并放在客厅、餐厅内,如发现五天内未做罚款100元/工地,十天内未做罚款200元/工地。
三、 员工形象
1、 项目监理:上班时间佩戴公司标牌,发现一次未戴罚10元/次;
2、 施工队长: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公司标牌及穿工作服,发现一次未戴罚20元/次;
3、 施工现场:穿公司统一服装,服装必须整洁,发现一次未穿罚20元/次,停支生活费;
4、 各工种师傅:穿公司统一服装,服装必须整洁,发现一次未穿罚款50元/次,并责令马上离开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任何人穿拖鞋,发现1次,罚款50元/人次。
四、材料与物件码放
1、材料要分类码放,同种材料、同一属性材料要归类整齐放置,相互间易污染的材料要分开放置,易燃危险物品在少有人走动的安全处单独放置。工地上用木方制作临时架子,使材料整整齐齐地架空放置,如发现油漆、涂料与板材混放,罚施工队长100元/工地。
2、 材料码放不能改变材料的物化性质,不能造成材料的相互污染,不能造成材料的变形,不能造成安全隐患,不能造成包装损坏。如发现瓷砖放在沙、水泥上面,罚施工队长20元/次;
a)如发现水泥、沙混放,罚施工队长20元/次;
b)如发现已开油漆、涂料、白乳胶桶放在板材上面,罚施工队长20元/次;
c)如发现用完的水泥袋、瓷砖空盒没有打捆、整齐码放,罚施工队长20元/次。
3、 板材(大芯板,十二夹、五夹板、三夹板、石膏板)要码放在客厅,板与板之间要密实,可平放或侧放。平放要垫平,参照搁板架图纸。板材放置的最高高限为1.6m。线条码放在墙上的三角架上,三角架由施工队长现场制作并牢固。
   a)同类材料放在两处以上的,罚施工队长20元/次。
   b) 发现木方放在厨房、卫生间、阳台上,罚施工队长20元/次。
4、水泥、沙、地砖、墙砖等应放在无水、人少走动的地方,如发现水泥放在厨房、卫生间、阳台上,罚施工队长50元/次。
5、白乳胶、万能胶、油漆、墙漆单独放在一卧室内,无阳光直射、无火源、少有人走动。如 发现同类材料放在两处以上,罚施工队长 20元/次;801、701胶、双飞粉、轻钙粉应放在另一卧室,如发现放在客厅里,罚施工队长 20元/次。
6、五金配件统一码放在五金配件箱内,每款用单独的袋子装好。洁具、锁具、拉手、灯具等客户的物品必须用包装袋装好码放在卧室,如发现明放、露放、乱放,罚施工队长50 元/次;射钉、锤子、刮子等工具必须放在工具箱内,未制作罚款50元/工地。
7、木地板码放在客厅,为了方便墙面施工,可离墙0.8—1.0m。如发现零星木地板乱放,罚施工队长50 元/次。
8、材料码放位置选择在没有装修项目的地方,不要靠近窗户,不要靠近水源,不要放置在可能产生坠落伤人的位置,要防止材料被盗与丢失,为了方便墙面施工,可离墙0.8—1.0m。如发现阳台板、阳台扶手上面放任何东西(含鞋子、毛巾、茶杯、工具等),罚施工队长20 元/次。
9、材料因使用等原因搬动后,应马上整齐复原,剩余材料要当日归类放置,半成品和成品也要分类整齐码放。违者罚施工队20元/次。
10、施工工具应放置在工具箱内,用后马上复原放置。施工台应放置客厅的中央,且与墙平行。如发现工具放置在成品、半成品(柜体内、柜台上),罚施工队长50元/次。
11、客户自购材料放在工地应有交接手续,放在指定位置。遗失由施工队长赔偿,并罚 100元/次。
12、污染大的湿工作(切割瓷砖、磨刀等)应在规定工作区作业。搅拌水泥规定在阳台、餐厅上作业(建议自备铁皮子专用搅拌),如发现违反罚施工队长50 元/次。
13、垃圾用编织袋装好,每天清扫两次,清运一次,如发现违反罚施工队长50元/次。
14、非工作时穿的衣服、鞋子用袋子装好,且应靠墙放置,并注意洗脸用的毛巾、喝水用具应分类放在同一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不能看到其他与施工无关的物品,如发现没有袋子装好的衣服、鞋子,罚施工队长20元/次。
15、凡客户柜体、抽屉内,无论是否完工,都不能放置除客户自购物品以外的任何物品,如发现异物罚施工队长20元/次。
五、现场保护
1、木工饰面做好后要防止碰伤、划痕、变形。在有大件进出和其他有可能碰伤情形,要用大芯板或厚纸皮包裹已加工部位,电视机柜、写字台、窗台等水平饰面部位,要防止人踩,防止尖锐物品和重物的破坏,要用厚纸皮保护。柜门和房间门要完全水平或垂直放置,以防变形。
a)如发现拼角处未用三夹板保护,罚施工队长20元/次;
b)如发现在水平饰面板上放任何物品,罚施工队长20元/次;
c)如确需要站在水平饰面板上作业时,必须穿软底凉鞋、袜子或赤脚或用三夹板铺垫一层,违者罚施工队长50元/次。
2、油漆进场施工,先要保护好五金配件和其他有可能污染的部分(如防盗门、塑钢门、铝合金窗、玻璃),油漆半成品和成品,在其他施工对其有不良影响时,要用报纸包裹好,周边整齐用纸胶带贴好。在油漆工进场,如发现五金保护未到位就去做别的工作,罚施工队长50元/次。另家俱内外所有的五金配件(含客户自购)在木工安装试用后,须全部拆卸下来,再统一码放五金配件箱内,做完油漆后再统一安装,内部验收时,发现五金配件沾有油漆(主要是铰链、轨道)公司责令队长更换,更换的五金配件将计入该施工队长的工资中,直至将更换的五金配件清洁干净为止。
3、铺贴地砖前,对地砖的表面要上蜡保护。铺贴时的表面异物要及时清理干净,铺贴后48小时防止踩动,最后用东西保护。若用瓷砖包装纸保护时,须去掉包装纸上的钉针。并保持地面无水,否则容易引起污水渗透到砖里面而变色。
a)如发现客厅、餐厅地砖未打蜡保护的,罚施工队长50元/次;
b)如贴完地砖未用彩条保护夹板,罚施工队长50元/次(业主自理项目除外)。
4、铺木地板时,施工员工要穿软底凉鞋,鞋底要干净。安装过程中,禁止用铁锤敲击木地板,并保证木地板缝隙里无杂物,铺好后所有进出人员同样要穿软底干净拖鞋,梯子脚要软布包裹,防止任何尖物、重物接触木地板。
a) 如发现非软底拖鞋、赤脚,罚施工队长50元/次;
b)如发现梯子未用软布包裹,罚施工队长20元/次;
c)如发现在木地板上面放置东西,罚施工队长20元/次;
d)如发现木地板缝隙有杂物者,罚施工队长20元/次。
5、开关插座、大小灯具、电器等,安装好后要及时密封包裹,用纸胶带封好,严禁施工员工使用电器(如热水器、空调、浴霸)。非公司安装的成品(如防盗门、塑钢门、水表等)也应同样保护好。
a) 发现使用空调、热水器、沐浴房、浴缸、座便器、浴霸者,罚施工队长50元/次;
b)如发现开关插座、壁灯、垂杆灯、吊灯、热水器、空调等未保护的,罚施工队长20/元次;
c)如发现防盗门、塑钢门、水表等未保护的,罚施工队长20元/次。
6、卫生洁具、龙头、厨房用具调试好后保护好,严禁施工员工使用,经业主和项目经理批准,施工员工可使用公卫的蹲厕和一个冷水龙头。如发现使用公卫蹲厕及冷水龙头以外的东西,罚施工组长20元/次。
7、 在工地验收前,灯具、洁具、龙头、五金配件的包装要集中放置,不能损坏,丢失,以防止业主退货。其使用说明书、保修卡要交给业主。
六、现场管理
1、垃圾清理一定要及时,每天至少二次,加班再晚也得在收工前进行,集中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做到洒水清理地面保持无灰尘、所有垃圾装入纺织袋,并搬到指定地点,如发现有前一天的垃圾痕迹,罚施工队长50元/次。
2、 墙面涂料打磨后,须及时将顶面、墙面、家具、地面的灰尘清理干净。如发现墙面打磨后,未将顶面、墙面、家具、地面的灰尘清理干净,罚施工队长50元/次。
3、 在做油漆前,要彻底清理好现场粉尘,在条件允许时地面洒水,控制现场空气中的灰尘与湿度。如地面有积水,结构内外有灰尘,罚施工队长50元/次。
4、 在墙面和油漆打磨结束后,要彻底清理地面及柜底下的卫生,才开始铺设木地板基层,在铺设木地板前,彻底清理好木地板基层。如发现基层有异物或灰尘,必须返工,且罚施工队长100元/次。
5、 已施工的家具、装饰立面、窗台等部位,每天必须用抹布清洁,做到手摸无明显灰尘,每天在下班时清理干净,如有灰尘,罚施工队长20元/次。
七、安全施工
1、每个工地必须配备一个灭火器,如无灭火器,由公司配制,由施工队长统一保管,如有丢失,则由施工队长承担损失并从施工队长工资中扣除。
2、工地严禁吸烟,每发现一个烟蒂,罚款10元;现场吸烟一次,罚款50元。在现场施工人员每人罚款10元/次,施工队长罚款50元/次。
3、 严禁烧火取暖、用电取暖、用电热得快烧水,油漆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电焊现场工作时应有专人看护,发现热得快一个,罚施工队长50元/次。
4、工地施工前,配电箱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否则,不得动工。施工中拆移电线、改装线路、搭接电器设施,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其他人不得擅动。所有用品不得挂在电线上。施工时用的地面临时线须用电缆线,电动工具操作时一定要用插头。如临时用线非电缆线或未用插头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罚施工队长100元/次。
5、严禁穿高跟鞋、拖鞋上岗,严禁长发者、披发者、戴手套者操作机械设备,如发现下班时未关闭水电总阀,罚施工队长50元/次。
6、 电动设备使用前须进行安全检查,看气泵压力表是否正常,锯机锯片是否松动,使用射钉枪试枪时枪内是否有钉,严禁对人射击,违者罚款200元,并承担一切后果。
7、严禁把东西放置在窗台、阳台墙上,严禁从窗口往外丢东西,如发现将瓷砖、木料、工具、皮鞋、毛巾放在阳台栏杆上,罚施工队长50元/次;如在窗口作业,楼下未隔离栅,并派专人值班。违者罚款施工队长50元/次。
8、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人字梯的两凳腿必须绑扎拉绳。吊顶作业时,如垫高使用梯子和高凳。违者罚款施工队长50元/次。
9、小孩和无关人员不得滞留工地,新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而进场施工者,一经发现罚施工队长50元/次
10、如走边≥600宽的吊顶、长度大于1米、≥2kg的吊顶须用合格的膨胀螺丝固定。违者罚施工队长100元/次。
11、操作台必须用双线带开关电源插座,违者罚施工队长50元/次;操作台应就材使用,梯子应重复作用。
12、未经有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动结构、移动煤气、烟道、液化气管道等破坏横梁、楼板的水泥保护层,罚施工队长100元/次,并承担有关责任。
13、如玻璃安装松动、摇动等不安全因素而未及时发现处理,罚施工队长50元/次。
14、施工现场凡有带钉子的木料,未把钉子起掉或把钉子打弯,罚施工队长50元/次。
八、文明施工
1、工地施工员工必须文明施工,要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和规范,坚决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如发现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骂客户,公司将当事人开除公司,并罚施工队长200元/次。
2、 施工员工必须服从上司的领导,对同事讲究平等协作。
3、 施工员工衣着干净整齐,形象亲切可靠,不奇装异服,不着外公司制服,公司有制服不穿的处罚50 元/次。
4、 施工时不扰民,水路远程抄表、可视电话线、总配电箱移动需服从物业公司的规定,如未按物业公司规定擅自移动造成的损失,由施工队长承担,并罚100元/次。
5、 施工时禁止在施工现场生活,包括做饭、吃饭、方便、洗衣、晾衣、睡觉(午休除外)、娱乐,也不得让无关人员带小孩进入工地,未经公司主管亲笔签发的许可证而居住在工地时,罚施工队长50元/次。
6、 施工用电要遵守国家规范,要节约用电,关掉不必要的电灯,未工作时间发现使用电器、电灯,罚施工队长50元/次。
7、 施工用水不得有积水,不得将水沾湿木材、木制品、电器等,令当事人赔偿一切损失,并罚施工队长50元/次。
8、 处处为业主着想,诚心为业主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友善对待业主投诉,让客户100%满意。如对业主不理睬,转而责备客户,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施工队长100元/次。
九、实施办法

1、以工程部每周一次工地例行检查和总经理办公室每20%工地抽查时执行。
2、项目经理每次上工地时执行。
3、以上各项如在该工地发生第二次相同违规,应处以施工队长2-4倍的罚款。
4、如公司例行工地检查时或巡检员例行抽查时,发现单项违规一次,按单项违规进行罚款外,项目经理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美联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08—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