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tlab rgb2hsv:保家卫民----美国三百万个家庭面临房子将被银行拍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8:31:49

2/28 2011出庭记录

美国南加州河边市豪松镇一所废弃小学法庭。HA2庭。

美国银行给我家通过修改贷款之时卖掉我家房子。参看上篇博文----

无产者失去的只有锁链

买我家房子的Preeminent投资公司上庭,诉讼我家“侵占他人”房产,我们是被告。

2月28日一早到庭,我跟诉方握手问候。开庭才知道,法庭不提供翻译,上次的法官刚说过应提供翻译的话音还没落呢,我们呈递的申请表格就被退了回来。原定的法官姓Lim,不知为何不是Lim法官。

法官说我们申请陪审团需要另外加收费,我说没问题,我付。然后法官迟疑一下,又说我们邀请陪审团的申请要被拒绝,原因是申请那时已经迟了,法庭将退还申请费。这也不出我的预料。法官说不会因为我没有律师就偏袒我,也不会看我们美好的孩子们到庭怜悯我们。这都正常,我带我的小兵们来是现场教育而已。

由于听力问题,在我捉摸法官的问题时候,法官不礼貌地让我不要看天花板,看我自己的材料。这一切都还好,他说这一句给了我极大的压力:“我知道这个案子复杂,但是今天要结案。你明白Settlement结案的意思吗?”我问:“finished?完结?”“Yes。”这话以后,更大的问题来了,他直接对着我发起攻击。说我的证据------那是美国银行寄给我们,等了一年多的修改贷款文件无效!上面有寄出日期12/28/2010,快递那一份于12/29/2010收到,而收到的同一天12/29/2010银行卖掉我们的房子。买者就是今天来法庭告我们的投资公司以及他们的律师。

我又给他看有中间人或律师帮忙与银行通电话的笔录,以及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对这个问题的解释纪录,说明美国银行或者错误、或者有意犯错。法官还是不认为足够,一定要我找到法规说明或者证人来说明。我在逻辑角度讲道理说:“这是常识,如果不是做错,怎么可能一边留又一边放这样矛盾的做法呢?”我感到法官背后或者有问题。所以我又一次提出申请,要求有陪审团参加,同时我需要时间来取得法官所要求的证据。

法官也又一次告诉我:申请的时候已经晚期,按照法典------他翻开书不费力就找到条文。我警告法官:“I do not want anybody makes mistakes on this case. 我不想任何人在本案犯错。”

法官宣布中午休庭,说我可以打电话找证人或证据,下午1:30继续开庭。

中午真的难过,网上没有找到合适的资料;律师在北加州来不了;政府的证人要我们去法庭申请才能帮助出庭;而法官今天就要判,而且明显偏袒银行。

带来少有的干粮给孩子们分着吃了,没时间去吃饭,也是应当禁食的机会。妻子叫大家祈祷。全家在对面的空教室围一圈跪下轮流祈祷,5岁Tom的祷词有要求神判银行退钱;我感谢神给我的挑战,请神看顾我们的案子,端正法官的心思秉行正义,无论任何结果都是与我们的好处。尔后我搭着妻子的肩膀,仰望着蓝天浮云,在这所废弃学校用作法庭的破落围栏边度步。

下午的法庭,和风乍起、紫气东来。法官先让诉方由律师发问诉方总经理和采购主管的方式陈述事实,不过是何时买到房,我应付多少租金承租“他们的房”,我欠他们多少钱之类。我用这时候思考我的策略,并不用心听那些无意义的纠纷,因为他们不是我的主要敌人,我不会被他们引开。

法官让我对起诉方发问,我请求法官让诉方向我先发问:“我提问之前,邀请你们首先向我提问。比如是否对我与您法庭相争,比如我不肯搬走的问题?”

法官问诉方是否有问题,他们说没有。这是因为原告心虚,越是发问或者越是复杂就越是糟糕。我来法庭是带着取胜的信心;他们来这里是受良心的煎熬。

这是多么的出乎常理,法庭上通常诉方通过发问,让法官了解被告的罪行,这回原告一问没有,多么的奇妙啊!

我发问以下的问题:

Mr.****先生:我在上看不出我家处境是在卖或者已经被卖的状态,您怎样知道我家在卖?

没等回答,诉方律师马上说问题违规。法官则说:应该回答。他说去银行的拍卖行。

我以下所问的任何问题,原告律师都例行公事地说违规发问,不肯让当事人作答;而多数又被法官判:应答。法官对律师说: “我知道你尽本分。”

我又问:您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方式是怎样?您出卖的房产怎样获得?诉方答:赚钱。

为何你们要购买我家:地理位置?客户要求?法官判可以不答。

介绍您与银行的背景关系?法官判可以不答。

是否检查过财产?如房屋结构、建筑材料、室内条件、附带设施。诉方答:派人转一圈没进去。(我内心惊讶:天下奇闻有这样买房子的人。)

怎样与银行定价?法官判可以不答。

是否已经付款?多少钱?已经一次性付过$327,400。(我内心惊讶:现在经济不好市场估价也在42万以上,文件上估价44万------这银行找打人的工具真是不惜血本。)

是否知道有人居住?不知道。

什么时候知道有人居住?法官判可以不答。

您买到的第二天就给我们发三天搬出的期限,对吗?对。

既然有人居住,你是否考虑居住人的意愿?一般很快住户就搬走了。

您买的房子中有多少有人住的百分比?约70%。

我听广播讲欠款的人们害怕银行和法庭,按您的经验,成功夺取他们住房的可能性很大对吗?是。

您决策买有人居住的房产,是否从未失手?有时也会退回给住户。

银行退钱给你?是。(我内心又是惊讶:多么一本万利的买卖啊!没有风险,转手就是十万八万。)

我来法庭和政府机构办事,经常看到黑眼圈、红眼睛、精神极度疲惫或者吵嚷要造反的人,您这样赚钱,是否考虑住户的感受?生意总是要做。

您这样做,是获得作为您律师的鼓励?您与律师怎样相识?法官判可以不答。

既然你们今天还来,说明你们认为靠法律规章赶走居住人不难,您的家庭怎样看待这件案子?法官判可以不答。但是他这样说:他的儿子不久前被银行赶走,这样的事到处都发生。

您与美国银行除了交易以外,是否还有其他资产或亲友连带关系?法官判可以不答。

您是否为官司要持续而后悔当初买我家房产的决定?没办法。

我问:法官阁下,我有几个问题请问原告律师,期待您的允许谢谢。法官判不可以。然而法官对我问那老板的问题产生了兴趣,就问我是否还有问题问诉方?我就把准备问律师的问题,选择性地问在他的头上,律师依然例行阻挠,但是法官要他回答:

是否了解修改贷款的强迁与普通房产出租强迁的类似案件不同?是。

上次2/22日上午在Riverside出庭,法官让我们自己庭外协调处理时,我给您看了银行寄给我们文件的日期是12/28,你方买到是12/29日,对此您作何感想?按照您对政府政策的了解,当您看到这个证据,您是否意识到银行出现了错误?不知道。

在法庭外讨论时,我向您陈述我愿为所有受银行逼迫的受难者而战;以及在2月23日与您律师电话中,我请他转告您:赚钱不可以违背良心,是否您为您的作为有所思考或反省?公司要赚钱。

您说我们的有关修改贷款中银行的错误与您的申诉无关,这是出于您对法律的认知,还是出于维护您的利益所为?法官判可以不答。

您起诉时不选择陪审团,为什么?您以为法律处理本案充足?法官可以判定。

法官阁下,我的问题已经足够了。接着我向诉方的采购专员发问:

您怎样看待您的工作?她不等律师阻挠,就转向我,看着我的眼,认真地对我说:我爱我的工作,但是我的家庭有孩子,我跟丈夫离婚,以前我们的房子就是被银行收走的,我非常理解你们的处境,有些事我们不能抗拒,是没有办法的。

我看着这女人的眼圈泛红。我非常理解她“爱”他的工作,这句话是说给老板听的,因为还要谋生,而且轻易赚钱。我说:“我上次见到您,您就对我说:神祝福您。我感谢对待我的态度,也赞赏您做这样的见证。”

我问完了。宣誓后,法官要我在回答问题的桌子旁,因为没有律师,法官就要我自问自答,阐述我想说的话。

我首先感谢法庭了解案情的复杂性,我说到银行利用法律的漏洞耍阴谋时,法官反驳我提供的一项证据:“44万是你欠银行的,32万卖出银行也不赚钱。”法官误读就纠正他:“阁下所说的44万是市场估价,我欠银行39万,请再读一遍。”法官不再读,也不说抱歉。我又申请:因为准备的证据不足,只提供百分之一,另外的99%需要律师帮助我整理,所以请求有陪审团参加。我们需要多人足够智慧,以此典型案例,为国家修改法律提供依据。我说银行是以过于以营利为目的,是因为我们买房的头款是多年的积蓄,我们是何等辛苦得来,更有亲友的资助。我的工作能力不再如从前,可能没有办法再买房子,为我们的孩子们提供方便。对我们来说,这房子是需要也重要。然而,我们有天父的爱。法官突然插话:“你说什么?”我说:“我们因为神的爱,没有房子依然可以获得快乐。”我接着说:我几年前可能不了解原告这样做的害处,现在我看到社会在膨胀着黑暗面。我们不是唯一的一家。法官插话:“我们都在受苦。”我接着:然而经济衰退的挑战不单纯是坏事,我们可以从中学到知识;如果没学到当学的知识,就会有更大的危机。银行造成人间的敌对,让普通人为了利益互相残杀,激励一个人要站在另一人的肩膀之上。这危机的制造者了解法律的局限和漏洞,他们利用人的贪心设立工具,打击他们想要打击的对象,为社会带来磨难。法律因社会的变化要有相应的改变,这是常识。现代人忽视常识,死守法律条文,助长了社会的不公正。我举个例子:当橄榄球决赛结束,车流从体育场出来,在stop sign路口堵车。警察来维护治安,警察的指挥棒代替stop sign,车辆按指挥运行不可停顿。stop sign这时还有效吗?能说抓到一个车来罚款吗?

我停顿的几秒钟里,没人发出一点响声。我的儿子们也非常留心听。这话出自美国法庭,记录可以传播出去,就有可能成为世界的警钟。

法官非常专心听完我的后半段,这时让我回坐,我感觉他受到了某种触动,但是我还有很多要说,我就顺从了法官,不再追问诉方回答我问题出现的问题。法官说我“Good Job做的不错”,他说他相信银行对我们做了不该做的事,但是就本案来说是另外的情况,如果没有新的条文,他没办法。我感谢了他的理解。法官在法庭结束前,当着另一方称赞某方,这在法庭里恐怕不常见。他说:“看看是否有什么新的法律出现,明早再定。散庭。”

法官开庭前准备一判了之,结果像上次2月22日一样,没有按照法律相应条文判我们应被驱逐。

上回2月22日的法官说5分钟应定的案,我当时申请5个小时。结果真的用了一天------三次开庭,将近5个小时的法庭陈述。其间几乎没有辩论可言,而且也没有结果。这两次出庭,我面临的对方虽阵容整齐强大,又是原告;而我是法盲、语言障碍、没有律师出庭、单兵作战的困难角色。似乎不相称,但是人们忽略一点是站住正义的力量。

完成后下来,自我评价战绩达标,但是这样的法庭结果实在超乎所有人意料。我现在不主动跟在开始就劝我退缩的朋友联络,不然他们一定很难为情。在北加州的公共律师恭喜我,说我干的比著名律师所能干的还多,走的还远。实际上我内心感谢有许多不便表露的正义力量支持着我。

我看到民权法庭充满了银行的官司。这一切的征兆,的确验证圣经启示录和摩尔门经里对末期的预言。用我太太的话说:“那快死亡的蛇在咬最后的一口。”我感觉这一口咬下去是用尽了平生的力气。

三月一日傍晚,在网站登陆看我的案子状况,看到的是我们在法庭获胜的消息。阴霾散去,乾坤顺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