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身大腿内侧图片:社论:反百度:吁求网络公正的最强音(南方都市报 2008-11-18)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2:35:31

[社论]反百度:吁求网络公正的最强音

日期:[2008年11月18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29  条   相关新闻:央视曝光其竞价排名内幕

  15、16日,央视《新闻30分》节目播发连续报道,揭露百度公司运作竞价排名的黑幕。百度被指大规模人为干涉网络搜索的结果,引发垃圾信息,更涉及恶意屏蔽,此一模式被总结为“勒索营销”,从而导致公众对其信息公正性与商业道德的强烈不满。这是继“三鹿门”事件中涉嫌删除负面新闻、辅助三鹿公司危机公关之后,第一大中文搜索引擎再次被置于广泛的质疑中。

  而在早前,河北某公司通过律师提出申请,针对百度推出的竞价排名和单方面屏蔽网站等行为,要求国家工商总局对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进行反垄断调查。百度由此成了网络反垄断第一案的主角。同期,淘宝等网站已经通过屏蔽百度搜索机器人的方式表达愤怒;更有一大批遭到百度屏蔽的网站结成反百度联盟,控诉它的种种作为。由此看来,抗拒百度霸权的舆论风起云涌。

  如果要归纳反百度风波的性质,必须要强调这样一个前提,那就是:随着互联网在民众生活中的日益密切渗透,网络搜索引擎早就不再仅仅是一项网络技术,它已经发展为一种新型的媒介公器。时时刻刻,它都要对海量的信息需求进行特征分析,对用户作出非欺骗的、负责任的回应。而反百度的形势说明,中文搜索的纯粹性正遭受过度的商业掠夺,人们忍无可忍,极渴望获得未被扭曲的自然搜索页面,用集体排斥百度的方式来重申搜索公正性的基础地位。

  目前,百度拥有中文搜索的最大市场份额,艾瑞咨询发布的2008年第三季度搜索引擎市场调查报告显示,其份额高达七成。但诸多公开的证据证实,百度之所以被卷入系列丑闻,绝非是公众误解或所谓竞争对手的阴谋,它所选择的盈利模式决定了它的举止及道德倾向。有关竞价排名的黑幕显示,在急剧膨胀为互联网巨头的过程中,百度对于用行动促进公司的社会责任较为冷漠,也没有建立起与其市场地位相称的道德标准。这是百度的遗憾,代表着中文搜索引擎方向感的迷失。

  其中,竞价排名带来了百度利润的高增长,也是它的原罪之一。这一网络营销方式早在2002年就被美国搜索业彻底摒弃,但百度对它的利用达到极致。只要肯付钱多付钱购买关键词,百度就可以将任何广告掺杂在搜索结果中,并依照价码进行高低排序,且不介意广告的可信与否。对不服从或拒绝合作的公司,百度则用屏蔽来惩罚,从而以一种近乎强梁的手段逼其就范。

  不要以为百度的做法与普通网民无关,因为搜索到的(特别是靠前的)信息很可能是虚假的,它不是通过对网页和链接数据的正常统计分析得出的,而是来源于百度与无良广告的联合作祟。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广告链接与自然搜索结果间的分野就被故意混淆了。搜索引擎有意操纵一切,民众就极可能被误导进别有用心的陷阱,沦为畸形利益链条上的猎物,公益损伤至深。

  干预搜索后果,令人无法准确找到想要的信息,这已经够恶劣的了,但也只是百度模式的第一层后果。值得警惕的是,在竞价排名之外衍生了“公关保护”等百度式增值服务,它对重点客户承诺:删除负面新闻,以达到控制舆论的目的———则发明出一种比任意根据付费额度来排序更严重的网络控制术,进而蒙蔽民众对真实世界的认知。商业考量以牺牲真相为代价,百度走得太远了。

  百度成为众矢之的,也有论者为其辩护,还试图用搜索的“准确性”置换“公正性”概念,更举出“垃圾信息是搜索不公正主因”等奇谈怪论。如何消除垃圾信息属于技术范畴,然而就反百度的各种诉求而言,重点在于廓清搜索引擎必要的独立性,匡扶互联网世界的正义论。因此,百度与反百度的争战与技术无关,其要害是要不要坚持公器属性,是否需要坚持公正的价值观。而我们认为,这是需要的。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18/content_631217.htm 

[批评/回应]百度,何时成为了公器

日期:[2008年11月19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拥有中文搜索最大市场份额的百度公司,其运作竞价排名的“黑幕”经央视报道后,掀起一片声讨挞伐。贵报昨日社论《反百度:吁求网络公正的最强音》认为,随着互联网在民众生活中的日益密切渗透,网络搜索引擎早就不再仅仅是一项网络技术,它已经发展为一种新型的媒介公器;百度与反百度的争战与技术无关,其要害是要不要坚持公器属性。

 

  笔者对百度公司的不义之为同样心存不满。但是,对于“百度成为了公器”的说法,实在不能苟同。

 

  什么叫公器?一项网络技术,被无数人运用、对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真的就成了公器吗?非也。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和公众,才能叫公器,譬如公安部所辖的“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网站就是公器。而百度的网络搜索技术归属于谁?它的影响再大,使用的人再多,其所有权仍然归属于百度公司。

 

  媒体和公众批评百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百度搜索到的(特别是靠前的)信息很可能是虚假的。“搜索引擎有意操纵一切,民众就极可能被误导进别有用心的陷阱。”任由虚假广告信息发布,制造商业陷阱,这本身属于违法行为,恰恰需要我们拿起真正的公器———国家法律来与之斗争,而不是语重心长地对本非公器的百度说:你可是公器啊,你要用公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啊!你要匡扶互联网世界的正义啊!□刘年兵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19/content_632535.htm 

[批评/回应]商业技术精英应有道德承担

日期:[2008年11月19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百度是一家私有公司,从其性质上来说,是一件私器,其竞价排名是其企业内部的业务操作模式,本不应受到外人非议。但是,正是由于它所经营的是搜索业务,从某种性质上就是自动地成为了一种公众传播媒介,就必然地使其业务内容上带有公器的性质,不管主动与否,披上了公器的外衣,为此,公共传媒所应具有的公开、透明、公正、真实等品质自然被其使用者所期待,这些品质不再只是期待而是必须,它们的存在是我们消费其服务的根本理由之一,正如我们期待牛奶是牛奶,鸡蛋是鸡蛋,不打算也不希望从牛奶和鸡蛋得到石头这样的东西。然而,由于百度深受了贪婪的恶魔的诱惑,签订了出卖灵魂的条约后却以貌似公器的面目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从百度的竞价排名的业务里,可能真的就是从牛奶鸡蛋得到了石头,因为没有人知道你从中得到的哪一条信息是真实的,哪一条信息不是道德与金钱的交换。正如我们牛奶在鸡蛋里发现了石头,当然感觉被羞辱,被欺骗,愤怒地将牛奶泼回去,鸡蛋砸回去,正如本人当然地放弃了百度。

 

  我希望,我们的社会精英,特别是商业技术精英,在这个世界上,你们在技术与商业这两个方面都是走在前面的,请不要让道德的堕落来污辱技术在你们头顶加冕的荣光,也不要玩弄你们手中的技术进而沾污了商业的庄重,但请保持赤子之心,保持它对技术与道德的双重灵敏而不是快速的狡猾,与同样的进取之心。

 

  □zhuanglynn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19/content_632532.htm 

[批评/回应]百度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日期:[2008年11月19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这是中国恶劣的商业环境决定的,百度在其中扮演着受害者和加害者的双重角色,如果我们进一步追问这种扭曲的失信的唯利是图的环境来源于何处,那么网络监管的坏榜样是一个重要因素。

 

  当搜索引擎对搜索结果进行人为的非正常干预、控制早就不是什么秘密的时候,当剥夺民众的基本知情权已经成为惯常操作的时候,为了公司业绩股市价值而左右逢源瞒天过海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们应该继续追问下去,提出问题在于获得真实的答案;获得真实的答案在于积极行动以改变不正常的现实,可是我们只能止步于在各自的心里明白。沉默寡言,这是多数人的悲哀,非庶民的胜利。

 

  □南都网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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