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红丝带含义的是:社会信任:道德、人格与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08:48:27

社会信任:道德、人格与制度——于海教授在复旦大学的讲演

建设社会诚信,需要有全面的观点。诚信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人际关系问题,也是制度问题。诚信建设不仅要从公民道德、荣辱观教育入手,也要关注正式制度的建设。制度建设包含两个内容,一是通过制度建设来发展个人信用、支持个人信用和管理个人信用,二是通过制度建设来维护公共信用、实现公共信用、积累公共信用。

   

讲演者小传

    于海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北欧中心研究员。主要著述:《西方社会思想史》、《西方社会文选》、《城市社会学文选》、《SARS:全球化与中国》、《上海学生民族精神教育研究报告》、《上海大学生发展报告》等。

    主要研究项目:“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研究”(2006年),“上海城市社会空间研究”(2007年),“上海城市社区发展研究”(2007年),“上海市市民慈善研究”(2008年)。

    获奖情况:《西方社会思想史》获1995年国家教委优秀教材一等奖,该课程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01年),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2001年),上海市精品课程(2006年)。并获上海“东方讲坛”最受欢迎讲师称号(2006年),上海市育才奖(2007年),上海教学名师称号(2008年)。

   

  

 最近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奶粉事件,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同时也把社会信任问题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促使我们对全社会的诚信体系做更深入的思考。

    我把信任看成一个体系,它涉及个人(和公私机构)的道德诚信,人际之间的人格信任,以及系统层面的制度信用。个体的诚信是个体的立身之道与行事之道,是诚信体系的道德学;人格的信任是人际的交往之道与合作之道,是诚信体系的社会学;制度信用是社会的运行之道与发展之道,是诚信体系的管理学。

   

    建设社会诚信,需要有全面的观点。诚信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人际关系问题,也是制度问题。诚信建设不仅要从公民道德,荣辱观教育入手,也要关注正式制度的建设。制度建设包含两个内容,一是通过制度建设来发展个人信用、支持个人信用和管理个人信用,二是通过制度建设来维护公共信用、实现公共信用、积累公共信用。

   

一、道德诚信是社会秩序的基础

   

    先谈个体层面的道德诚信。我会提出这样一些问题:什么是道德诚信?诚信危机的问题在哪里?哪些问题是我们关注的?哪些问题被我们忽视了?最后我想问,我们真的重视诚信,把它视为我们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基础了吗?还是遇到诚信价值与其他价值冲突时,我们会轻易地放弃诚信?

   

    何为道德诚信?我取孟子的说法:“诚者,天之道,思诚者,人之道。”我的理解是,天之道是实在之道:天是一,地是二;天之道如孔子所言:“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不言,不改其万物流行的实在之道,天不言,人为之言,人之道就须对天道思诚,就是真理之道。思诚就是追求诚信,一是一,二是二。诚信就是把一说成一,把二说成二;不这样说,就是不诚信。人之道也是实践真理之道,把一做成一,把二做成二,做老师就要为人师表,做学生就要勤勉好学。不这样做,就是不诚信。这里已经涉及两种道德承诺:做人的承诺和做事的承诺。做人做事都关乎诚信,所以,诚信不只是做人的道德之“信”,也是做事的实践之“诚”,是知行合一的。

   

    今天,我们社会中的诚信问题表现在:说假话,做假账,卖假货,花样百出的假公济私,经常可见。其实就是不把一说成一,不把一做成一。这就是造假,就是不诚不信。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主要是见利忘义。这是公众痛恨的不诚信问题,也是容易看到的不诚信问题,以及大家议论多的不诚信问题。但是只讲见利忘义的诚信问题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触及更广范围的诚信问题,讨论那些更不易被发现的层次上的诚信问题。

   

    生活中更大量的诚信问题不涉及或不直接涉及见利忘义和损人利己的情况,因为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人们已经不以为然。我必须明确地说,它们同样是诚信问题,其重要性一样不可低估。

   

    第一是不敬业和不专业引出的诚信问题。今天,社会最大的诚信问题,在我看来,主要不是来自苏丹红,不是来自三聚氰胺,而是来自我们经常遭遇的不敬业、不专业。今天的社会是高度分工的社会,我们依赖别人的工作,别人也依赖我们的工作。这种相互依赖的基础,是我们要把各自的工作做到专业水平。我是说,所有的人都应该把自己的工作做到专业,都承当好自己的那个角色,做教师的,够“传道、授业、解惑”的标准;做公务员的,奉公守法,廉政勤政;做医生的,不奢望个个妙手回春,也当力戒庸医误人。我们看病,总会去医院找医生,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医生,是因为相信通过严格和漫长的医学训练的人具有治病救人的专业能力。我们不相信医生,就要自己成为医生,或具有医生的专业能力,就个人的选择而言并非不可能,但实在不能要求所有的人都练就一身医生的本领。引申开来,我们自己没有这一方面的专业,我们就要相信这一方面的专业人士,接受他们的服务或指导。我们如果不相信这个分工的系统和占着这个系统各个位置的职业人士,我们就无法生存,除非人人无所不能,而人人无所不能则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基于专业和分工的信任,是社会生活得以正常展开的基础。因为不专业、不敬业,这种信任就到处受到损害。粗放式的发展普遍降低甚至铲平了专业门槛,由此带来种种的泛滥,装修队泛滥,整容诊所泛滥,培训学校泛滥,还有“假文凭”的泛滥。泛滥的背后是各行各业中存在的不同程度的缺少资质。不专业的泛滥,与之相关地导致了另一种现象,城市大医院的人满为患,专家门诊的一号难求,而这反映的是病人对医生职业群体专业信任度的疑虑。人们追求优质资源(好医院、好学校)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这种追求是因为大部分资源劣质化了,许多服务不专业了,这就是社会问题了。当没有人可以逃避不专业、不敬业之苦时,不敬业、不专业的问题就不是个别人的问题。它增加了人际间的猜忌,损害人们自发的善意,也提高了社会交易的成本。我坚信,基本的信义首先来自职业,占着一个位置,做着一份工作,就要敬业,就要专业,这就是你对他人和社会的基本信义和承诺。达不到标准,滥竽充数,就是不诚信;马马乎乎,敷衍了事,不忠于职守,就是不诚信。一个厂商不卖假货是最低要求,生产合格的产品才有商誉。一个不专业的教师能被学生认为是有职业信用的吗?对专业职业的品质,我所以不厌其烦,就是想明确一个简单道理:不职业、不专业不只是技术技能问题,更是道德问题,更确切说是特别地与社会诚信紧密关联的道德问题。我们遭遇的不敬业、不专业,社会成员之间还会有信任吗?没有信任,还会有合作的意愿和实在的合作吗?没有合作,还会有社会生活的丰富性和生活品质的提升吗?德国社会学家尼克拉斯·卢曼说得好:“哪里有信任,哪里就有不断增加的经验和行为的可能性。”职业的信义,是一个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信义。讲诚信,让我们从职业道德开始。

   

    第二是诚信价值说起来重要,做起来往往次要,常常被牺牲。我愿意检讨我自己来阐发这个观点。为保证研究生论文评审的公正和论文的专业水准,需要有外聘专家的评论意见和评分。去年我否决了一个外面研究机构的研究生论文。事后,却被主持机构的一位朋友要求更改评分放此论文通过。我接受了朋友的请求,改变了我原先的评分,虽然是违心的。这件事本身值得玩味,对于思考我们的诚信处境很有教益。第一,我和我的朋友在这件显然违规的事件中都没有直接的私利,他或是心软或是怕麻烦,降低了学术标准而向我发出“作假”的请求;而我则是无法不顾及朋友的面子而坚持自己的学术标准。不管什么理由,学术诚信让位于其他的考虑,学术标准敌不过其他的标准,本身表明它在社会实践中的真实地位。第二,这件事在欧美学术机构几乎不可思议。没有人敢提出这样的更改请求,也不会提出这样的更改请求;更没有人会答应这种请求,因为提出的人或接受的人都会因此而名誉扫地,它伤害的不仅是学术声誉,更有道德声誉——谁像我们这样去做,多半会在同行中成为耻笑和责备的对象而混不下去。而我们这样做,却好像没什么,不仅提出要求的人不觉得有什么,接受的人多半也不觉得有多大的问题。反之,如果我们不答应,却真有不大好交代和在同道中不大好混的感觉。这就是根本的区别:这个要求怎么可以提出?这种要求怎么可以答应?引申到诚信问题的其他表现,不也是同样吗?我们痛恨见利忘义的不讲信用,但却不能在任何情境下坚守诚信的原则。我们常常为了具体人际间的承诺,而牺牲了一般的诚信承诺。我们如果不能一般地坚持诚信,难免在具体场合为了具体理由而把诚信丢在一边,今天可以为了朋友的理由,明天就可能“见利忘义”,这两种牺牲诚信的情况之间,绝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以上的讨论,使我相信,诚信的最大问题,是我们对诚信原则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机会主义的态度。当我们对无信无义的现象感觉麻木,诚信作为社会秩序的底线就很容易一次次地被洞穿,发生在外人看来“怎么可以这样”的种种怪事。当代的社会学家们几乎普遍一致地将诚信视为社会秩序的底线。有了底线,我们至少可以有办法来解决我们的问题,使诚信问题变得可以治理。我们怎样使个人的道德诚信变得可以治理,怎样通过可治理的途径,恢复作为社会秩序底线的诚信的不可侵犯性,是我们必须提出的第一等重要的诚信建设目标。

   

二、人际间的人格信任及其问题

   

    接下来谈谈人际间的人格信任问题。说中国人不够讲信义,外国人都不会相信,如果他成了中国人的熟人或朋友。传统上来看,中国人在自己人中,在熟人中是重视信用的,这里有各种的关系和缘分将中国人连接起来,有血缘、地缘、业缘、学缘等等,说中国是一个关系社会,不仅指中国人生活在种种的关系之中,也指中国人以种种的方式维持和发展着这种种的关系,信用就是最为人重视的交往之道之一。在熟人社会中不讲诚信,损害很大,成本很高,是很危险的。中国传统上是一个熟人社会,包括计划体制的单位社会,又是一个流动性很低的社会,因为熟悉,彼此了解,容易产生信任;又因为流动性不高,彼此相互依赖,关系弥漫而纠缠,无论是好是坏,很少能够逃避。不讲信用,没有信誉,口碑不好,就会没有朋友,失去支持,在特定的社群中就混不下去。在一个熟人社会中,信用有用、有价值,所以也被中外学者视为一种资本,名之为“社会资本”。人们会为了生存需要、发展需要而格外重视信用。现实的各种关系和社会交往也会对人形成种种制约,背信弃义的行为是被社群最不齿的行为之一。因为这种种信任发生在具体人际关系之间,我们称其为人格信任。

   

    人格信任有两个问题。第一,这种人际信任往往会破坏诚信原则,如上面谈到的我自己经历的故事。我们更重视特殊的人际承诺,而不大顾及这种具体人际承诺是否会损害对更大人群、对与我们不相干的人群的信义原则。第二,一旦进入隐名匿姓的复杂社会,这种主要在人际之间维持和实践的人格信任,就收拾不住。中国人熟悉的是一对一的具体人格的熟人关系,即“五伦”:父子、君臣、夫妻、兄弟和朋友。天下人伦都可以按此“五伦”来范畴,如师生关系就是遵循父子关系,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是何等强硬的信义?但是,我们如果不能把他人变成熟人、变成自己人、变成“五伦”中的一种,就容易缺少信义,视他人如“路人”。中国传统上对路人的态度就是对“他者”的态度,与路人的关系就是“我/他关系”,这是大异于我们同熟人的“我/你关系”的。人们如果从一个封闭的、熟人的、不流动的社会,进入一个开放的、陌生的、流动的社会,不守信用的诱惑就会很多,而难以坚持诚信。今天的复杂社会,需要走出人格信任,而发展出制度信用。

   

三、制度信用:个人信用的制度管理和公共信用的制度建设

   

    最后我来谈谈制度信用。我相信,个人道德诚信是社会诚信建设最重要的基础。我相信“内圣”可以开出“外王”,但是,仅靠个人道德自律、道德修养、道德实践,就能使大多数人成为诚信君子(内圣)吗?中国传统中的“圣人”的理想从来不可能在这条“内圣”的路上实现,在一个封闭的不流动的狭小社会不能实现,在高度复杂流动开放的工商社会更没有实现的可能。诚信是道德问题,但使多数人讲诚信不只是一个道德问题,更不能仅靠个人道德坚持而能实现。这里说的意思,可以用“工夫在诗外”来比喻。我也相信,人格信任在任何社会的熟人之间都是容易建立、容易维持的信任关系,但是,面对复杂的隐名匿姓的当代社会,人格信任赖以产生和发挥作用的人际熟悉,就不能应付系统的复杂性所需要的信任,也不能应付因种种风险,如时间、道德、不确定性、信息不完全等风险带来的信任问题。我们需要制度性的信用,或者说信用制度。尼克拉斯·卢曼分析了熟悉机制何以在复杂社会中捉襟见肘的原因:当一种社会秩序变得更加复杂多变时,整体上讲,它趋向于失去其理所当然的品性,及其众所周知的熟悉,因为日常经验只能以片段的方式设想或回顾它。但正是社会秩序的这种复杂性,创造出对合作的更大需要,创造出对信任的更大需要,“这种需要现在越来越不迎合熟悉”。卢曼进而把信任看成是社会复杂性的简化机制。制度信用就是当代复杂社会的简化机制。

   

    制度信用涉及个人信用的制度管理,以及公共信用的制度建设。

   

    在复杂流动的社会中,个人信用的大问题是,我们自己的信用如何被他人、被机构、被社会所了解,我们又凭借什么去信任他人和机构。熟人社会中,可以凭借口碑和人际间的共同经历和彼此的了解,而这些在陌生人社会中都是不充分的,所以会产生无法获得充分个人信用的问题。我们需要一种信用制度来管理个人的信用。从2004年起,上海开始实施的个人征信制度,针对的就是个人信用,但依靠的是制度(书写和通信技术、计算、分类和评价系统、信用机构的审查、监控和管理等构成的复杂的制度)而非个人自律,更确切地说,是依靠制度从外部控制个人信用信息的办法,同时激发和强化个人信用自律的动机和努力。这是对传统上属于个人道德的行为做制度化规范的管理,这是高度复杂和抽象化社会交往的要求,也是数字化社会的要求。利用可治理的制度去管理个人信用,是将制度他律和道德自律结合的新的诚信建设思路,因为它使个人信用变得可记录、可积累、可查验、可评判,既能对个人形成约束,又能形成正面激励,从而使个人有动力对正面信用进行自觉的努力和积累。

   

    制度信用的另一个方面,是公共信用的制度建设,这涉及公共机构的公信力问题。在尼克拉斯·卢曼的系统信任的分类中,公共信用是由知识和公权力的运用所产生的系统信任。与人格信任的媒介——熟悉不同,构成系统信任的媒介是知识、货币与权力。我们为什么信任专家?我们信任专家,是因为专家是现代社会里专业生产知识和传播知识的人。通常我们相信专家更甚于相信普通人,因为支持我们信任的有现代人对科学的相信、对技术的相信;作为科学的人格化与知识的人格化,专家及其系统构成了现代社会公共信用的承载者和体现者之一,所以,有了专家推荐的广告产品,自能在商战中胜出一筹,而这类专家涉猎很深的商业活动也最易损害专家系统的公信力,原因无它,因为一旦有利益牵涉和纠缠,一定不会听命于知识的科学性与中立性。当尊重知识、尊重专家成为社会风尚时,专业知识的运用对社会公共信用是增加还是削弱,不能只是依赖专家个人的道德抉择和自律,需要有对涉及知识的公共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例如,各种专业机构提供各种专业认证活动中的混乱现象,已经损害了民众对专家及专家系统公信力的认同。为社会公共信用建设需要的认证,则必须从制度上与市场商业利益相分离。

   

    公共信用的另一种形式,是由公权力在各种公共服务中的运用产生并发挥影响的。人们为什么愿意把钱交给政府?是因为相信设置政府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为什么要支持法治及其执行机构,如法院?是因为相信司法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但官员可能以权谋私;公共资源可能异变为部门资源,成为获取部门特权的便利;公权力的垄断性原本是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垄断地位决定的,但当这种行政垄断蜕变为权力经营,公权力的公共信用就会遭受破坏。如果法治不甚完善、行政权力缺少有效的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公共机构就会有风险。公共机构和公权力的风险管理一样,要更着力于发展制度性预防和监管的理路来。另一方面,公共机构恪守本分,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也就为社会提供了最大的信用,也就为社会诚信作了最好的示范和引导。公权力对人们最大的承诺之一就是取信于民,公权力的最大财富之一就是公信力。

   

    回到开头,公权力与个人一样要行诚信的人之道,有一说一,有一做一。千万不要把公权力的公信力不当一回事,没有它,在现有的国情下,就没有普遍的社会信任,也不会有对道德诚信的普遍尊重和信守。在信任体系的建构上,最难的是只从个人道德做起,因为道德实践从来不是孤立个人的孤独的坚持;集体行动的效应,社会心理的效应,社会环境的效应,对于我们个人观念和行为的影响,比我们想象的要大得多。而最有效的恰恰是在制度信用上用力,在社会公信上用力。

来源: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