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亚洲峰会:专政、民主与所谓“恩格斯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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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政、民主与所谓“恩格斯转变”
秦 晖 (本文字数:3248)  《炎黄春秋》200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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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讲“专政”:内战状态,只能以暴抗暴
众所周知,马克思强调阶级斗争,在当时欧洲各国尚未完成民主化、无产阶级没有民主权利的情况下也主张以暴力革命对抗统治者的镇压,但是所谓他倡导“无产阶级专政”的说法是怎么回事,却值得研究。
例如《共产党宣言》主张阶级斗争,也有暴力革命的色彩。但对革命以后无产阶级应该如何治理、采取什么政治方式则语焉不详,其中不但没有“专政”之说,而且“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无产阶级自身”这句名言,显然表明“无产阶级”不会像他所认为的以往统治阶级那样得势后就要镇压异己。众所周知西文“解放”与“自由”二词同根,“解放”即“使自由”。因此这句话显然与后来的阶级专政论(即解放了的无产阶级至少要对人类的一部分实行专政,而不能允许他们“解放”)是矛盾的。
其实这并不难理解:自马克思有了明确的“主义”后就是以“自由个性”为核心价值的,从早期马克思文稿中对“完成的个人”的论述,《宣言》中对“每个人的自由”的关注以及《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把“自由个性”列为人类发展三阶段(“人的依赖性”、“人的独立性”与“自由个性”)的终极目标都可看到这一点。实际上如今有了电脑检索手段后人们不难发现:在马克思全部著作尤其是前期著作中作为肯定性价值出现的“民主”词频要远远高于“专政”,而“自由”又远远高于“民主”(也高于“平等”、“博爱”等当时西方文化中流行的其他正面价值)。
而且马克思弘扬“自由”价值时前面几乎从不加“阶级的”这种限制词,而多是说“每个人的自由”、“一切人的自由”、“自由个性”等等。虽然,马克思的思想属于西方思想史上所谓的“积极自由”传统,不像“消极自由”论者那样仅仅把自由看作是不强制,但“不仅仅反对”当然不是不反对。据说“积极自由论者”得势后容易强制别人,这个问题值得讨论。但就马克思而言他从来没有“得势”过,他终身争取自由、反对强制的倾向还是非常明显的。
那么“无产阶级专政”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就现在所知,在提出“无产阶级(或工人阶级)专政”这一概念之前,当1848年德国革命发展到内战状态时,马克思曾在《新莱茵报》的时评中多次提到“专政”。当时普鲁士自由派首领康普豪森在群众支持下于3月18日上台执政,但他忙于筹备立宪议会而没有用强硬手段控制局势,结果反对宪政的各邦当局举兵反扑,很快于6月20日推翻了康普豪森政府。马克思就此评论说:在这种状态下“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我们一开始就指责康普豪森没有实行专政”,“正当康普豪森先生陶醉于立宪的幻想时,被打垮的政党就在官僚机构和军队中巩固他们的阵地”。“如果德国各邦政府在这时已经把刺刀提到议事日程上来,那么,最好的议事日程和最好的宪法又有什么用呢?”
康普豪森本人是个银行家,他想建立的制度当然也不是社会主义。马克思在这里不是为无产阶级、而是为“资产阶级”愤愤,正如列宁后来所说:“马克思因为资产阶级民主派在革命和公开内战时期迷恋于‘立宪幻想’而痛斥了他们。”显然,在“公开内战时期”不适于搞立宪,没有“专政”,“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站不住脚。
——但在和平时期呢?正式的而非“临时的”国家机构呢?
更重要的是马克思在这里讲的很清楚:“陶醉于立宪”的康普豪森“没有实行专政”。换言之,即便都是“资产阶级”掌权,“资产阶级民主”和“资产阶级专政”还是截然不同的。后来流行的所谓“资产阶级民主”就是“资产阶级专政”之说,显然与马克思的这个说法相左。
“专政”与“布朗基思想”
人们知道:“专政”一词作为拉丁文出现于古罗马,而在近代作为政治概念起源于法国大革命。当时法国人热衷于以“复兴”古罗马的东西来对抗“中世纪”,圣茹斯特的一句名言是:“革命者都应该成为罗马人!”著名的雅各宾党人专政就体现了这种“罗马概念”的影响。
后来近代工人运动兴起,“专政”的概念同样最先出现在法国工人运动中,具体地即布朗基派最先提出这个说法。1850年,马克思在《新莱茵报》上连载《1848—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其中提到1848年法国革命激化成为内战时,无产阶级“团结在被资产阶级叫做布朗基思想的共产主义周围”,这种思想“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该书还肯定了法国人(按:当时法国工人起义的组织者即布朗基派)在革命中提出过一个“大胆的革命战斗口号”:“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
这是迄今所知马克思最早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
在这里马克思把“共产主义”与“布朗基思想”视为一体,这是有特定背景的:不仅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提法的首创权确实属于布朗基派,而且更重要的是,当时马克思指导的“共产主义者同盟”与流亡伦敦的布朗基派法侨组织正在密切合作,甚至已经在秘密协商成立联合组织。而通过以暴抗暴来寻求无产阶级解放正是双方联合的思想基础。
就在《法兰西阶级斗争》写作期间,1850年4月,伦敦法侨布朗基派流亡组织的代表亚当、维迪尔、巴特尔米、英国宪章派左翼领袖哈尼与共产主义者同盟的代表马克思、恩格斯和维利希三方七人经过谈判签订了一项秘密协议,准备建立“世界革命共产主义者协会”。由维利希(共盟中“冒险主义集团”首领,号称“德侨中的布朗基”)起草的该协议第一条就声称:“协会的宗旨是推翻一切特权阶级,使这些阶级受无产阶级专政的统治,为此采取的方法是支持不断革命。”与《法兰西阶级斗争》中提到的一样,这里“专政”是与“不断革命”相联系的,而在当时语境下所谓“革命”就是指暴力革命。这个非常激进的协议虽非马、恩所写,而且带有浓厚的布朗基主义色彩,但马、恩是同意并签了字的。
然而该“协会”实际并未成立,因为协议墨迹未干,共产主义者同盟就分裂了。协议起草者、“德侨中的布朗基”维利希急于“革命”,与反对冒险的马克思和恩格斯闹掰而同布朗基派法侨组织联手。马、恩与哈尼遂于当年10月正式通知维利希等人,宣布废除上述协议,约他们前来“当面烧毁上述文件”。此后他们与布朗基派在政治上分道扬镳,在“专政”问题上的思想分歧也凸显了。
恩格斯对“革命成功后的革命专政”的批判
原来马克思赞同布朗基的“革命专政”论,主要是赞同它不畏镇压、以暴抗暴的立场。然而布朗基“革命专政”的另一个含义,即依靠“先进的少数”来强制“落后的多数”,对此马克思、恩格斯一直是反对的。这后一含义意味着不仅“革命中”要用暴力对抗镇压者的暴力,而且“革命后”的和平条件下也要以“专政”来对付“落后者”。这就是所谓“革命成功后的革命专政”。马、恩对此十分反感。恩格斯后来指出:“布朗基把任何革命都设想为少数革命者的Handstreich(起义),于是革命成功以后的革命专政的必要性就是自然的;这自然不是无产阶级整个革命阶级的专政,而是完成了起义的少数人的专政,而且他们在起义以前就已经服从了一个或几个优秀分子的专政。”
晚年的恩格斯又进一步指出:布朗基派依靠“密谋学派的精神”和“这个学派所要求的严格纪律”,他们相信“少数坚决和组织严密的分子”能够以铁腕手段夺权和掌权,并使人民“聚集在少数领袖的周围。这首先要求把全部权力最严格地专制地集中在新的革命政府手中”。然而成为讽刺的是:正是由布朗基派作为多数派的巴黎公社,其实践却是对布朗基主义的最有力的颠覆:因为她完全反严格集权之道而行之,推动法国各地建立自治的公社并“组成一个自由的联邦”,而“军队、政治警察、官僚这些旧集权政府的压迫权力”过去每次革命后都“被每届新政府当作合意的工具接收、并利用来反对自己的敌人”,而现在“巴黎公社却一举废除了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