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葫芦娃吉他谱:解放战争时期土地革命的实际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1:43:29

    解放战争时期土地革命的实际意义
      恕本人智拙思慵,对1949年以后的历史因真假辨之巨为费神而缺乏关注(即便关注,也多是一目十行),但自觉一系列的举措,失误,错误,如土地忽然转为公有化的人民公社,反右,大跃进,几千万starvation,激情燃烧过后忽然几千万离开城市的插队大军,他们之间应有一定的关联性,加之联想毛氏的”夺取全国胜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的第一步”,从步伐具有的连贯性及规律性来讲是否是在说1949年以后的举措可以解释为始乱终弃?屡试不爽?,如法炮制?抑或是在诠释"让过去告诉未来"? 其中,之前分给亿万农民土地的革命到底蕴涵着什么样的真实意义?此问题萦思已久.前不久搜到一文.感到眼前一亮,认为是这一问题的最佳解答.原文很长,本人作了较大的删改,把它贴上来,以期与同好者分享.
  土地革命,一向被看作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成功的关键因素,特别是抗战后1946—1948年这段时间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历来被视为一个欢歌笑语的历史叙事,但以往关于土地改革的论述,大多是主旋律的语调,而对于土地改革运动背后隐含的真实动因则很少触及。但我们如果实事求是地考察这段历史,就会发现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历史过程:土地改革并不是纯粹的土地政策,也不是一种简单的"给与"与"支持"的交换关系,它实际上是胜方为了与败方争天下进行社会动员的手段,土改实际上是一种战时财政动员,而且随着战事的烈度和规模急剧扩大,胜方军大兵团作战的人力、物力需要日益急迫,这种战争动员手段的财政意义就越来越突出。也正是由于土改的成功实施,使得胜方最终在农村扎根,而政府对于这种挑战则完全束手无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一场战争也才得以在短暂的3年时间内结束。
     一、战时财政动员的关键性举措      胜方的土地政策从减租减息向土改的转变具有突然性,为当时的人们所始料不及,因为在抗战胜利前夕的1945年4月党的七大上毛刚刚表示过共产党在抗战结束后仍将实行减租减息政策:“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让了一大步,将‘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的政策。这个让步是正确的,推动了国民党参加抗日,又使解放区的地主减少其对于我们发动农民抗日的阻力。这个政策,如果没有特殊阻碍,我们将在战后继续实行下去。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减租减息,然后采取适当的方法,有步骤地达到‘耕者有其田’。”但仅过了一年,胜方中央就发布了著名的“五四指示”,紧接着又于同年10月10日颁布了《土地法大纲》,“自上而下”的激进的土地改革迅速在根据地广泛展开。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胜方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就进行基本政策的调整呢?其实对这一突然转变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内战本身。 1945年10月间胜方正在与政府举行谈判,而到了1946年5月时,内战已迫在眉睫,同年夏季,政府军即向解放区大举进攻。胜方从未正式宣布战争是他们改变土地政策的原因,但他们在1946年开始表明态度,只有土改才能动员农民拥护他们反对败方。这一因果关系看起来十分清楚。或者说,并不是胜方愿意在乡村中立即实行激进式的土改,而是战争的形势迫使它这样做。

    二、 土改后的农村基层权力结构与整顿乡村财政

  进行农村基层权力结构的调整和整顿乡村财政,是胜方实施的战时财政动员的第二步措施,是土改的延续运动,是进行土地改革这一切工作之本的最后一步,其诉求是为征集战争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而寻求一元化体制的支撑力量。

  土地改革之所以能够在社会结构极为复杂的中国农村地区实施并取得成功,不仅需要有“耕者有其田”这样的精神作指导,还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基层权力结构。胜方在苏维埃时期开展土地革命,曾经建立过一整套党、政、军三位一体的基层结构,正是借助这套结构,土地革命才得以深入和巩固。类似的结构在内战期间的土地改革开始之前,已经由根据地经过多年的经营,行之有效,抗战期间的反扫荡、减租减息、大生产、大选等运动,都是在这个结构的主导下进行的。但是这种长期形成的基层党和政权组织却难以成为战时财政动员的式的土改运动的政治依靠力量,很多干部是在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他们最初的动机是为了抵抗侵略者,保卫自己的家园,或至少是为个人捞点好处。这类干部中的许多人出身于landowner或富农,他们从未想到过要摧毁封建主义,更不用说把自己的土地交给农民了。他们还认为地主在抗战中曾帮助过共产党——提供情报、供应紧缺商品、隐藏和看护伤员等。结果是,他们并无真正的阶级enmity,相反,许多人还可怜landowner,设法保护landowner。所以,几乎在运动一开始,胜方就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抛弃既存的基层组织,另起炉灶,直接斥诸边缘群体,重建运动的权力架构?以贫农团为核心的农会取代原有的支部书记、村长、农会(旧)主任、武委会主任和治安员五位一体的乡村基层政权。

    土改在进入整顿组织(整党)阶段后的核心内容就是确立以贫农团的权威,而树立贫农团政治权威的目的是为确立党对乡村的一元化领导所做的一种体制性的铺垫。《中国土地法大纲》以解放区“大法”的形式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乡村无地少地的农民所组织的贫农团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区、县、省等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而且,中共中央工委在给地方贯彻《土地法大纲》的指示中,同意了“一切权力归农会”的口号,这意味着贫农团大会选出的贫农委员会是农民代表会的核心。成立农民代表会,是使贫农团当家制度化、合法化,实际上,很多地方依然是贫农团包办一切,连农民代表会的形式都没有。事实上,并不是胜方有意抛弃自己的老班底,甚至也不是他们对边缘群体所有偏爱,主要是建立动员模式必须经过这种组织的阵痛。直到1947年底,土改运动进行战时财政动员的诉求已经基本达到,土地改革开始进入全面纠偏阶段,土改运动告一段落,才部分地恢复原来的基层组织成员的地位,通过吸收土改积极分子入党,结合一些前基层政权的干部,形成了新老结合的、由以贫农团为核心的农民代表会选出的代表委员会、村政府和党支部组成的新的基层权力结构。“那些最积极参加这场具有多种特点的控诉运动的农民,为中共提供了new党员,也提供了新的地方领导干部。那些得到了土地、财产的农民,成了农会和其他村组织的骨干。土改的层权力结构与从前的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相比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原来根据地的基层政权是通过农民每年选举出来的,而土改运动产生的以贫农团为核心的农民代表会,形成了村政府、党支部和民兵构成三位一体的基层权力核心。乡村权力机构的基本职能围绕着征兵、征粮、支前来设置安排,是一种以军事财政动员为基本特征的权力结构,对上级组织的依赖非常强烈,实际上完成了党的一元化体制下的人力与物力任务完成机构的建立,使抗战期间即以形成的“村财政”的职能更加完备,由此,土地改不仅摧毁了landowner和富农阶层的经济特权,还破坏了支持地富并为他们所拥护的政权组织而代之于忠于胜方的政权组织

    三、 农民群众对人民解放战争的巨大支援

  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改革,是一场独特的土地运动,事实上,这一时期的土改主要是一种战争动员的手段之一,一旦实现了占有区域的战争动员,土改运动随之停止,而之后开辟的新区一律维持原状,暂时不进行土改,因为新区土改易导致农民不安甚至社会动荡,恰恰不利于对资源的获取。只是在驱逐了败方势力,控制了整个中国大陆之后,胜方才开始全面推行以解决土地问题为诉求的改革.很明显,给农民以物质利益并不是土地改革的唯一目标。土改使胜方获得了战争动员的极大成功,在短时间内激起了阶级enmity,大大地加速了蒋从“抗战领袖”坠落到“人民公敌”的过程,特别是在战争最残酷的头两年有效地组织起战争后勤供给,编织起一张强大的农民支援网,使胜方军队获得了人力物力的强力补充,终于使胜方逐步克服了初期的困难,踏上了胜利的坦途。

  解放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是集中一切力量,保障战争供给。只要保证了部队的必要供给(衣服、粮食、菜金、弹药、医药、通讯器材及炮兵、工兵的建设费用)及必要的生产建设费用,就算是完成了财政任务。兵力和战争物资的及时补充是保持胜方军队战斗力的关键因素,而农民群众的参与则关系到能否动员维持战争直至取得胜利所必须的人力和粮食等物资的供应。于光远先生在一篇写于1947年的文章中说:“一年来的事实证明,土地改革为当前争取全国独立、民主、和平的爱国自卫战争开发了无穷力量的源泉,为这一战争的胜利提供了最可靠的保证。由翻身农民所组织的军队,结合广大翻身农民热烈的支援参战,这一力量是无敌于天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