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梳肉的做法:湖北省:关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0:07:48
关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http://www.ctlzw.gov.cn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9日 16:56  来源:湖北省监察厅  点击量: 2976次 【字体显示:  小】        【纠错】

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5〕11号)精神,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新闻媒体的密切合作,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舆论监督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舆论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媒体表达意见呼声、提出批评建议的重要途径,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纽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于推动政府机关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舆论监督,及时发现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推动问题解决;及时发现部门和单位党风、政风和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建立健全有利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舆论监督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关注、收集媒体刊播的反腐倡廉舆论监督信息。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明确专人担任舆论监督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刊播的反腐倡廉舆论监督信息和内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建立责任编辑、舆论监督信息员、分管领导三级报送体系。责任编辑收集当天本版面(节目、栏目)刊播的反腐倡廉信息,报送给舆论监督信息员。由舆论监督信息员整理、筛选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要求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报送时要注明刊播的时间、版面(节目、栏目)。

(二)建立新闻舆论监督专用电子邮箱联系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新闻媒体传递信息的渠道,设立向新闻媒体公开的新闻舆论监督专用电子邮箱,统一受理反腐倡廉舆论监督信息。邮箱由专人管理,每日开启。对于新闻媒体通过邮箱反映的反腐倡廉问题,逐一登记,认真整理,及时报送有关领导阅批。

(三)建立对媒体反映问题的督办、反馈机制。对于媒体反映的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根据工作职能和管理权限,明确办理部门、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加强督办,综合运用电话督办、上门督办、会议督办、发函督办等形式督促问题解决。对已经公开报道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媒体反馈。

(四)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向新闻媒体定期通报情况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重大案件的查办情况以及媒体所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等。遇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随时通报。同时听取新闻媒体对于做好反腐倡廉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新闻媒体更好地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反腐倡廉舆论监督。

 (五)完善网络举报平台和网上论坛。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网上举报平台,为群众开辟快速便捷的网上举报通道,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网上举报事项。要高度重视网上舆情,对于网络反映的突发重大事件,要快速反应,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做好解释、疏导和处置工作。有条件的要开设反腐倡廉网上论坛,充分利用网上论坛与网民开展互动交流,了解社情民意。

(六)建立政风行风热线媒体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联动开办政风行风热线制度,整合力量,扩大覆盖面,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政风行风热线栏目质量,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热线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基层群众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政风行风热线的效果,扩大影响力。

(七)健全反腐倡廉舆论监督管理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宣部《加强和改进舆论工作的实施办法》(中宣发〔2005〕16号)的精神,坚持舆论监督工作的原则要求,认真做好舆论监督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着眼解决问题、注重社会效果,防止报道失实、以偏概全,防止主观臆断、感情用事,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恶意炒作行为。对重要、敏感问题和有关案件的报道,要按规定送审,严格把关。

 三、为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提供切实保障

(一)建立领导分工负责制。纪检监察机关和新闻媒体要将反腐倡廉舆论监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级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认真谋划反腐倡廉舆论监督工作,妥善处理反腐倡廉舆论监督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反腐倡廉舆论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要创造条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好舆论监督工作,优化舆论监督的环境。对于新闻媒体反映的反腐倡廉问题,要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增强舆论监督的实效。

(三)建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健全制度,认真及时解决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态度生硬,导致矛盾升级、事态恶化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监察厅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