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德玛雕花的马鞍原唱:常州纪检监察网---案件查办工作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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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办工作刍议
更新时间:2008-8-25 9:11:42 阅读328次  [字体:大 中 小]

                             邵丁   杨凯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反腐败目标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人民群众衡量反腐败斗争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面对新的形势和当前查办案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重视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探索和改进查办案件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手段,提高案件查处的质量,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一、案件查办工作必须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查办案件是一项非常讲究政治性、政策性的工作,关系到全局,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的领导和支持,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特别是查办大案要案的强大动力和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只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查办案件工作,才能使办案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才能从服务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出发作出正确的决策和部署,妥善处理各种问题,使查办案件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既惩处腐败分子,又维护工作大局,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查办案件涉及面广、点多,往往是部门、地区交叉,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才能统一安排力量,通过采取案件交办、联合办案等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强组织协调,优势互补,形成查办案件合力。

二、案件查办工作必须要树立服务大局意识

查办案件是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反腐倡廉这两个大局的,这就要求我们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到党委和政府全局工作之中来考虑,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和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观念,始终从推动落实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去思考、谋划和开展,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统一起来,不论是思考问题、决定问题还是处理问题都要从大局出发,以大局检验,在大局下行动,为大局做贡献。要坚持“查清问题、挽回损失、确保稳定、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的办案思想,树立“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查实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也是成绩”的理念,依纪依法办案,使查办案件工作取得良好的法纪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案件查办工作必须要坚持有案必查

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要树立有案不查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大案要案,注重查办探矿采矿、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具有地域性和行业特点的违纪违法案件。对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重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坚持一查到底,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的要求,对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的各个环节及办案人员提出严格要求,保证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每道程序都符合规定,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案件查办工作必须发挥其治本功效

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克服单纯办案的思想,坚持查案与专题教育、专项整治、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在查办案件中,既要坚持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又要综合考虑调查对象所犯错误性质、危害后果、认错态度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以达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客观地分析那些从思想蜕变走向腐化堕落之人的根源,把教育党员干部、挽救违纪人员作为查办案件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通过诫勉谈话、办案谈话、回访谈心等途径,以案促教,强化反腐倡廉教育效果。要坚持把查办案件的过程作为加快构建惩防体系的最好实践,实行“一案一整改”制度,通过深刻剖析案件,准确定性量纪,善于分析掌握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和规律,使监督的关口前移,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