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鸽的采访视频全部:当幸福来敲门(从贫民窟到华尔街的商界传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0:57:25


  当幸福来敲门

  从贫民窟到华尔街的商界传奇

  是什么指引着我走出生命中那段最为黑暗的日子,最后不仅仅侥幸得以生存,而且终获成功,实现自我,因此每当人们问及我这个问题时,我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两幅场景。

  其一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我大概是27岁的样子,那天天气奇热,明晃晃的太阳悬在湾区上空, 在旧金山总医院门口,黑压压停了一片车子。我刚走出大楼,迎面而来的耀眼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定睛一看,眼前的一切让我从此改变了对世界的认识。若是换个时间地点,这件事对我的影响也许不至于此,但此时此刻它的发生,使我的生活截然两样,一辆火红惹眼的法拉利308敞篷车在前面的停车场缓缓驶过,显然是在找停车位,我鬼使神差地上前和车主攀谈起来,而那番话却就此改变了我的一生。

  几年前,我刚从海军退役下来,就来到了旧金山。深深吸引我的是在西海岸的那份优厚的研究工作,同时也因此有机会为当时美国一位顶级年轻心脏外科医师效力。对于我这个懵懵懂懂毛头小子而言,刚刚从威斯康星密尔沃基这种小地方走出来,全部资历不过是在北卡罗来纳州做过三年的海军军医而已。旧金山于我几乎是一辈子的终极梦想,因为这里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充满冒险刺激。而对我这种毫无背景的普通百姓来说,只身来到这遍地黄金的大都市,它从一开始就充满了诱惑,这里的山川幽谷,这里的每寸土地都让我无法抗拒。入夜,整个城市更是风情万种,从诺布山到太平洋高地,城市灯火宛如宝石般晶莹璀璨,从高档住宅区到贫困的教会区和田德隆区(也就是我在这里的栖身之地) 莫不如此,灯光从金融区的大厦流泻而下,从渔人码头到玛利那区无不在闪烁着温柔的光。

  当然,即便在那时,没过多久,我发现这座城市也有它冷漠的一面,而且,想在这里生存下来造价不菲。高昂的房租、修车费用,在山间穿行停停走走一路交过路费,更别提所有旧金山人都司空见惯的成堆的停车罚单,想在这里落脚绝非易事。但是,所有这些都无法动摇我在这里活下去的决心。再说,困难对我而言并不新鲜,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努力,实际上,在接下来的几年间,正是因为困难和挑战,我才在梦想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具紧迫感,积极实现个人的目标。

  1981年初,我初为人父,在乐不可支的同时,我更觉得要加紧努力。儿子来到世上的头几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我自己也奋力向前,拼命工作,但不免也开始心存疑虑,自己选择的这条路是否正确,自己所付出的一切会不会灰飞烟灭? 至少,当我在旧金山总医院门口,上前去和法拉利车主搭讪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

  这次邂逅在我脑海中仿佛生了根,每当我需要回顾那一刻时,当时的场景就会历历在目。我甚至可以看到那辆跑车就在自己面前,仿佛就是在此时此刻,车子缓缓的兜着圈子,我可以清楚听到法拉利强劲有力的马达怠速时的嗡嗡声,那种感觉就像是狮子准备扑向猎物前的喉鸣。我似乎还能听到偶像迈尔·戴维斯的爵士小号在耳畔响起(小时候,我还一度梦想长大后成为戴维斯那样的人物)。其实我们有时确实会有这样的感觉,让我们预感到一些重要事情即将发生。

  推荐给每一个在奋斗的人

  法拉利通体火红,红得耀眼,红得闪亮,开车的这家伙酷味十足,完全可以与我曾崇拜的爵士音乐家一争高下。他皮肤白净,暗色的头发、胡子刮的干干净净,中等身材,体态匀称,衣着相当考究,很可能是为他度身定制,用料更是上乘。其实他不仅仅是衣着考究这么简单,从着装搭配来看,此人就绝非等闲之辈,领带相当有品位,条纹衬衫,装饰方巾,低调的袖扣和腕表,华丽自在而绝无张扬之感。

  “你好啊”,我边打招呼,边凑上前去,挥着手,指向我停车的地方,示意他我要离开了。我这么做是因为法拉利的诱惑难以抗拒? 确实,我也是血性男儿,有着七情六欲,但问题似乎并非如此简单。此时此刻,法拉利代表着的正是我所一直或缺的东西 – 自由自在、浪迹天涯和无尽选择。我接着说到,“你可以停在我的位置上,不过想问你两个问题。”

  他意识到我是有条件的,用停车位来换问题的答案。在我活在世上的这27年间,我对知识的魔力还是略知一二的,也知道知识有时就能变成亮闪闪的真金白银。现在机会来了,很有可能我会问出一些绝对内幕消息,所以我亮出自己的绝密武器 - 打破沙锅问到底,这是我自孩提起就屡试不爽的独门秘笈。

  觉得这个提议对两人还都算不错,他耸耸肩,应了下来。

  我的问题很简单:“你是以什么为业的?”, 再有就是,“怎么才能做到如此成功?”

  他不禁乐出了声,第一个问题他答得十分干脆简单“股票经纪人”。但要说清楚第二个问题还真费了番功夫,以至于几周后,我们又见了面,接下来他还给我介绍了华尔街的一些基本情况,这地方对我而言绝对陌生却充满神奇,我当时竟然不知天高地厚的想,自己和他们这些专业人士一样也能在华尔街干出点名堂来,只要能给我个机会。

  虽然我在证券方面没有丝毫经验可谈,而且从未接触过这个行当,我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梦寐以求的就是挤入证券市场,而这期间,需要应对的还有更多棘手问题,特别是突然间自己成了单身父亲,还有很多当时无法预见的生活动荡。

  此时的旧金山对待无家可归的人群存在着相当矛盾的态度,这已是人所共知。政府称无家可归问题是新出现的城市顽疾。其实不然,这一问题存在已有十年之久,主要是由于精神疾患治疗设施的州拨款大幅缩水,战后大量越南老兵的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导致酗酒吸毒,却未得到有效救治,再有就是其实这并不仅只限于老兵,酗酒吸毒在全国各个城市屡见不鲜。1982年那个漫长的寒冬,当政府宣布取消其贫民救助计划,与国内其他地区一样,湾区的经济形势一路走低。这时,找份活干,找间房住,已经日益艰难,倒是天使粉、普斯普剂这类便宜的街边毒品要想搞到则容易得多。

  虽然有些商业人士认为无家可归者有碍市容,影响旅游业,遂对此颇有怨言,但如果你有幸在20世纪80年代初去过旧金山,可能还不会感受到那里有着如此深层次的危机。可能会有人告诫你有些地方不要去,说是醉汉、地痞、流*、流浪汉、还有些疯疯癫癫的人在那经常出没,在老家明尼苏达密尔沃基把这些人叫做“神经病”。或许你会注意到一些迹象,领取救济食品的人排起了长队,街头行乞的人数多了很多, 母亲带着大大小小的孩子挤在窝棚里艰难度日,十几岁的孩子离家出走,在露宿在街边的人蜷缩着身体更像是堆随意丢弃的垃圾,公园长椅上,车辆换乘站里,楼房的门廊下,都可以成为这些人暂时的栖身之地。也许,在你自己的城市里也存在类似于旧金山的这类问题,也许你意识到有更多的工作族正步入无家可归者的行列,他们确实有所收入,但不堪重负,在支付房租和购买食品、药品、衣物等生活所需之间艰难做出选择。也许你会思忖,他们曾是怎样的生活和度日,他们曾怀揣着怎样的梦想,也许你会想到如果生活的支撑一旦化为乌有,任何人都会垮掉;一场飞来横祸足以使人落入困顿,从此过上入不敷出而朝不保夕的生活。

  推荐给每一个在奋斗的人

  大概无论你对生活的观察多么细致入微,你都不会注意到我的存在。也许会碰巧瞟上一眼,看到我步履匆匆,手推一辆轻便的破烂蓝色儿童推车,这在当时是我唯一的运输工具,装着我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 1岁半的俊俏儿子小克里斯多夫,他活蹦乱跳,机灵淘气,还在呀呀学语就已喋喋不休,时不时向我索取食物。你可能做梦也想不到我们爷儿俩已经无家可归。我身着职业装,这行头我总共不过才有两套,另一套就塞在我肩扛的衣物袋里面,还有个袋子里面装着我们值钱家当(杂七杂八几件衣物、卫生用具、还有几本书,没有这些书我就没法活下去)。我一手提把伞,另一只手还要拎着公文包,腋下还要夹上硕大的一包帮宝适纸尿裤,同时还要控制婴儿推车,看上去我们俩就像是去什么地方度周末长假一般。我和儿子经常过夜的地方就是在湾区地铁换乘站,再有就是奥克兰或旧金山机场的候机大厅,还有个更为隐蔽的藏身之处就是我的办公室,我经常刻意加班,下班后就可以在办公桌下的地板上舒展腿脚,当然有时候也要躲进奥克兰捷运车站的公共卫生间暂避风雨。

  那个小小的卫生间,虽说没有窗户,但是大小还算合适,放下我们两个还有这些行李都不成问题,再加上马桶和洗手池,足够我们梳洗之用。那里虽然让我感觉到压抑束缚,但是锁上门,与外界隔绝,至少不会有什么猛兽闯进来,也算是上苍赐予的安全所在。这就是我在80年代的生活写照,那时我也处于生活的中转站,连接我的过去和未来,仿佛就是在人生的地铁站。

  只要我还坚持朝着前方的梦想前进,梦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开上红色法拉利,我就不让自己倒下。未来会怎样,谁都不知道,纵然会有诸多坎坷和羁绊,但只要我是一直在一步一个脚印奋力向前,所有那些恐惧和羞耻,所有那些对我能力的质疑,都会烟消云散,不复存在。

  奋力向前,就是一直激励我的信条,这是世上最伟大的威廉姆斯教士对我的告诫,他是我的挚友和恩师,他对我的善意的帮助不一而足。在旧金山田德隆区的格莱德教堂,就是威廉姆斯教士生活和居住的寓所,他在那里尽心尽责的帮助穷人,并最终为成千上万无家可归的人们提供衣食住所,这里也成为美国第一家穷人旅馆,他已成为众人心中的偶像。在那之后,在湾区无人不知威廉姆斯教士,大家都不同程度受到他思想的鼓舞。他告诉我们要奋力向前,永不放弃,在礼拜日,他的讲道可能会涉及诸多话题,但却有着亘古不变的主题 - 永不言弃,奋斗不息,这不仅仅只是言谈,而是要身体力行,抑或,不一定总要大踏步前进,积跬步同样也能至千里,只要一直向前。

  这些话一次次在我的脑海中回响,一下下敲入我的内心深处,仿佛列车行进时候的咔咔车轮声,又像旧金山街头孩子们玩的轮滑鞋,在街头巷陌间躲闪腾挪时发出的声响,显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这些年来,婴儿车的种类也在不断翻新,融入了很多高科技成分,每侧双轮甚至三轮的都有,还有气动式、流线型、加入皮垫、配上遮阳篷不一而足,再加上储物空间,看上去活像个爱斯基摩小屋。但是我在1982年冬天用的那个破烂不堪的蓝色婴儿推车却没有这些新鲜玩艺,但它却经历了旧金山有史以来最为严寒的冬天,小克里斯头顶上只有个简易帐篷为他遮风挡雨,那还是我从干洗店要了块塑料布给他做的。

  推荐给每一个在奋斗的人

  我步履维艰,尽力前行,因为相信更美好的明天在前方等着我们,而且我还坚信,旧金山总医院门前的那次邂逅就是在为我指明前行的方向。此外,还有件事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那是在1970年3月,我刚过完16岁生日不久,那时我还在威斯康星的密尔沃基。

  与许多童年时的残破记忆不同,那些记忆由于时间久远,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仿佛老式电影一般,图像不再清晰可见。而这件事却大不相同,仿佛是用胶片高速录制而成,每当我想起来,那每个细节都是真真切切,栩栩如生的浮现在眼前。

  这是我年轻时经历的非常动荡的一段时期,也恰逢乱世,越战、民权运动、刺杀*频频,文化方面,音乐、嬉皮士、黑人运动、政治行动主义等等大行其道,所有这些都促成我对自身、对国家和世界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在我孩提时代和青少年时代,家里有三个姐妹、我,还有母亲,母亲在我幼时的记忆时断时续,再有就是继父,我们搬过很多次家,地下室、公寓,有时一家人还不得不分开,临时寄宿到亲戚家里,但都不过是在四个街区的范围内活动。最终,我们有幸搬到附近的一所小房子里,境遇算是有所改善。但所谓改善也仅仅是和我们以前的居住条件相比而言,在这里过了5年后,我们才有了自家的电视机。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里,我在电视上倾注了自己全部精力,电视是我快乐的源泉,不仅是要眼巴巴盼着美国NCAA大学篮球四强赛,更重要的是整个客厅都是我的天下,挑台选台随心所欲,如果我愿意,都可以大声的自言自语,自问自答(妈妈也有这个习惯,当别人问起她时,她总是说自己是在自得其乐。)

  那天感觉良好的另一个原因是恰好只有妈妈和我在家,即便是她没有坐在我身边陪我看比赛,但她就在屋里屋外忙忙碌碌,比如在一旁的厨房熨衣服之类,现在她正忙乎这些事情,家里只有我们俩让人感到无比轻松惬意,这种时候很少有过,特别是凶巴巴的继父在家时,更不可能。

  每到“三月疯狂”,也就是在每年大学篮球赛季的尾声,都让我兴奋不已,也只有这时我才能从沉重的思想包袱下分神出来,得以片刻喘息,此时的我正处于青少年到成年的转型期, 如履薄冰。联赛自然异彩纷呈,惊喜不断,灰姑娘一夜成名这类人间悲喜剧竞相上映。从全国64支顶级球队中选出32强,即而产生16强,然后进军8强,最终4强赛打响,胜出的两支球队争夺最后的冠军称号。那年所有人都在关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想知道在卢·阿尔辛多 (也就是后来在NBA征战20载的阿卜杜勒·贾巴尔) 缺席的情况下,该队如何拿下第一赛季,要知道阿尔辛多带领校队已连续三个赛季捧得总冠军的殊荣。 杰克森维尔大学的出现似乎让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该年度注定与冠军无缘,前者本来名不见经传,结果却出了两名球星,阿提斯·葛尔莫和彭鲁克·巴罗斯三世,两人都有7英尺高,那年月有一名7英尺的队员应属不易,更不敢想能有两名这样的队员同时为一家球队效力。

  但当我在电视机前聚精会神看比赛时,所有这些后来发生的事情自然不得而知,只是听了解说员在开赛前的煽情预言,想到“双子塔” 的惊人天赋和等待他们的大笔财富就让我兴奋不已,忘乎所以地大喊,“这两家伙迟早要拿到一百万!”

  推荐给每一个在奋斗的人

  妈妈在我身后的另一间屋子里,正站在熨衣板前面,她异常肯定地告诉我,那口气仿佛是她就一直坐在我身边没离开过半步,“儿子,如果你愿意,有朝一日你也能挣到一百万。”

  我一时语塞,怔怔的听她说完每个字,其实当时没有回过神也是正常的,因为母亲贝蒂·让·崔普雷特曾这样说过,事实就是事实,无需质疑和回应。这就是个简单的事实,就像今天是周五,没人会去证明明天会是周六一样。

  这句话本身宛若圣经一般,就像十诫从上帝传至母亲之手,“如果你愿意,有朝一日你也能挣到一百万。”

  也就在那一瞬间,我的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1970年,像我这样生活在贫民区的孩子若想挣到一百万,那就得能歌善舞,要么能跑会跳,再就是球艺高超,实在不行就只能贩卖毒品。我一没有天生的好嗓子,估计也是全美国唯一不会跳舞不善踢球的黑人,也就是因为妈妈,我痛下决心,一心想成为迈尔·戴维斯这样的爵士大师。

  当她无数次地听我说要当迈尔·戴维斯爵士大师之后,她说到,“克里斯,你不可能成为戴维斯,因为他自己已经成功的做到了。”之后,我终于明白,我只能做好克里斯·加纳,具体怎样只能靠自己了。

  而在我满16岁的时候,在我对她笃信无疑时,她告诉我,我也能挣到一百万,前提是只要我自己愿意。这倒不是这笔钱对我有多么重要,重要的是她说我只要想做什么,我就能做得到。

  我不仅在16岁的时候对妈妈的话深信不疑,在之后的日子里也同样如此,包括在旧金山那次命中注定的邂逅让我对华尔街产生非分之想时;在大雨滂沱中,我推着婴儿车艰难前行,儿子透过我用塑料布自制的简易遮雨篷眼巴巴地望着我时;当我孤立无援,只能在捷运车站的卫生间勉强过夜时,我都没有对母亲说过的话产生过丝毫怀疑。

  也就在我成年后,才意识到经过那些无家可归的日日夜夜,而始终坚信母亲对我当初的承诺,以及后来我努力兑现这种承诺,这一切才更具意义,也只有在自己真的有数百万美金进账时,我方才明白这两件事其实对于我之后的成功意义非凡。邂逅法拉利车主让我明白该在哪个领域去实现个人的发展,以及如何去发展,但是更早些时候,母亲对我的断言,让我根深蒂固地相信,只要我努力,自己设定的目标终将会实现。

  只有尽可能深入地了解了母亲这一生,我才可能完全理解她当时为何会对我说出这番话来。通过了解她前前后后所经历的失意和痛苦,我才意识到她自己的梦想的曾一次次的破灭。而让我敢于梦想,才又给了她重温旧梦的机会。

  究竟是什么指引我走出生命中的低谷,而且终获成功,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我孩提时候说起,还要谈及母亲出生的地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是什么最后点燃我的梦想,并指引我一直前行。

  我们的命运紧密相连,我的故事也就是她的故事。

  当理想徘徊在十字路口

  作者:两点水

  并没有多少路标可寻,《当幸福来敲门》是其中之一。

  同样是描写个人奋斗的励志书籍,它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影响力极大的安·兰德的小说——《源

  泉》——曾一度是我的枕边书,《当幸福来敲门》与之相比虽然简短得多,却因为是真实的自传,而显得更立体更打动人。在急剧发展中的中国,在当下自由竞争的社会体系,一个要求报答每一位出色精英的时代,《当幸福来敲门》的中译本顺势而生。

  书名《The pursuit of happyness》是书中的一个精彩桥段,在奥克兰一所日托中心门口,

  Chris一再地给儿子强调,“happyness”不应该是“Y”,而应该是“I”,当他发现大街上的

  人们看起来都很幸福的时候,并没有发出Y(Why)not I?的感慨,因为他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幸福不应该是“Why”,而应该是"I"!

  父爱是书中的一大亮点,每每读到父子间的生活点滴,总会触动我心弦。Chris在书中说,“儿子总能在任何地方睡着,这让我很安慰。”某个凌晨,在地下铁厕所这个所谓的栖身洞穴,外面有人在踹门,就好像残酷世界的恶魔在入侵人类最后一片家园,伴随着刺耳的铁门晃动声,父亲孤独无助地企图捂住儿子的耳朵,同时竭力用脚抵住那扇门……也许他还不知道,此时的儿子正渐渐体会到伟大的父爱,而到哪都能睡着,是因为孩子懂事了。

  书中提倡的“PSD精神”(POOR、*ART、DESIRE)最近常常被提及,我是这样解读的:

  POOR不仅仅指出身贫寒的人,而是一种能忍受逆境的韧劲和在极少资源下的生存能力。因为Chris如果一*择最初的实验室工作,即使不能得到现在的成功,但也能保证稳定的生活,不至今出现连温饱都不能保证的窘境,当中驱使他一往无前的就是追求幸福的信念,今天所面临的失败和困苦,不过是上帝的考验;

  *ART在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你若足够聪明挖掘到身上最出色的东西,也是要迎合客户的需要,才能使之发光,而Chris最*ART的方面实际上是一种对人事物的锐感力;

  至于POOR加上*ART是否就等于能决定自己的命运呢?Chris是个有宗教信仰的人,好几次在挫折面前,他都会虔诚的祷告,他真认为命运就是上帝一早安排好的吗?但一路走来我们看到的是,Chris交给上帝的是生不由已、死不由身的生命,他从上帝那获取的只是平静的力量,坚定的信念。当下的每一刻,他都紧握在自己的手中,从未停止过努力。“因为总有一天,幸福会来敲我的门”——这个信念才是他终极的信仰,命运的路标。

  在我国的国民文化中,似乎更懂得如何在逆境中生存,想起史铁生的小说——《命若琴弦》,一老一少的两瞎子,师徒每人捧一把三弦琴走乡串户,说书为生。老瞎子师父对徒儿说,“弹断一千根琴弦后可以从琴槽取出药方,按照药方抓药吃,就能看见东西了。”我们都知道老师父是想让徒儿学好谋生的本领。于盲人而言命若琴弦是宿命,活下去就是严峻的现实,琴槽里的药方,永远只是一个虚设的不存在。如果这成了小徒儿的精神支柱,那一生将失去色彩。事实上,终其一生,谁不会遇到挫折,但我坚信热爱生命直面挫折的人都会有美丽的梦想,扯紧欢跳的琴弦,生命过程是色彩各异的,若能做一个悲观的忍者,何不选择做一个乐观的斗士呢?

  苦难的玫瑰更芳香

  这是一本诚实的书。当我们在同名电影中被父子情深深深打动的时候,我们对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并不清楚,我们看见的是,通过奋斗一位父亲实践了自己对孩子的诺言,他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以勤奋和坚忍不拔,成为一名证券经纪人,并取得了成功。但我们不知道,在电影里最感人一幕,父亲和孩子在地铁厕所过夜的情形的那个地点,就如同本书作者所言,是连接了过去和未来的——地铁站所连接的过去是什么呢,而这本书,就诚实地告诉你关于那过去。一个百万富翁、成功的证券投资人来时的路。诚实的令你乍舌。

  作者克里斯·加德纳(Chris Gardner)1954年生于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市的一个贫寒之家。他的童年充满了恐惧,因为身边有一个看他们不顺眼,总是端着枪叫他滚出去的继父,他想杀了继父,为此想过很多的计划,好在他没有成功,否则我们就看不到这样一本充满了诚实精神的美国梦的传记。

  这里没有任何粉饰,于是你可以看到一个诚实地回顾自己、并试图拼凑出一个完整自我的普通美国黑人的故事。他调皮捣蛋、泡妞、偷窃、想杀人、撒谎、偷情,甚至还吸过毒,简单的罗列一下作者一路走来的历程,算不上一个好人,跟我们在电影里看到的三孝老爸全然不同,不仅没有那么完美,还坏坏的,但却是最真实的,作者正是这样一路磕磕绊绊走来,并最终没有沉沦。他就是一个凡人,犯过很多错,但他能够反省,重新走回正路,每一段错误都成了滋养他苦难人生的养料。

  人生的底色总是苦难的,所以幸福显得那么弥足珍贵与短暂。但幸福也是公平的,它试图去敲每个人的门,只是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去抓住,而作者成功了,他用苦难滋养成熟的生命,担负起了责任,既有童年时父亲缺失而发誓当好父亲的诺言,也有另一个践约,那来自他的母亲,那就是为他敲开幸福大门的伟大女性。

  童年的生活里没有什么玫瑰色的幻想——这里仅有提到的关于这种浪漫梦幻植物的地方,是作者每天带着全副家当和儿子奔走在街头、办公室,讨生活的路途中,偶然在街边一个贫民区小院子里发现的,它带给了作者希望,从此他有了一个虽简陋但却可以栖身的所在——转回来,这里没有什么玫瑰色的幻想,这里有数不清的眼泪、仇恨、恐惧、犯错,诸如此类。这多半缘于不识字,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对母子大打出手、甚至端着枪威吓他们的继父。而母亲,甚至坐过两次狱,母亲并不完美,作为一个人;但是作为一个母亲,她是接近完美的,作者就是这样怀着感激回忆着他的母亲的。

  如果在电影中父子情深令你落泪,那么书中关于孩子对母亲的爱,却让你心里最柔软的地方受到触碰。作者从没有怨恨过母亲,哪怕一丝一毫,即使小时候母亲因为坐牢无法照顾他,但是一旦与她相见,孩子就感到了全部的温暖与爱。他称她是能够“神奇地变出糖块的漂亮女人”。她是神奇的,这就是孩子对母亲的感觉;她是芳香的,如同她做的好吃的甜品。母亲喜爱阅读,喜爱诗歌,他也是。母亲教他很多做人的道理,令他一次次在困境中没有迷失自己。最重要的,是母亲递给他一把钥匙,告诉他,你能行。

  16岁,在看两位篮球明星比赛的时候,作者兴奋地说,他们将来一定能赚到100万。没想到母亲对他说,你也能挣到100万,只要你愿意。就是这句话,改变了他的一生。此后,这句话,一直鼓励着他,这种自信和勇气化作无尽的动力,令他勤奋工作,成为了一个PSD——“PSD就是出身贫寒(poor)、天资聪颖(*art)、愿意用勤奋改变自己的命运(desire),我们需要具备这些特点的人,欢迎你。”这就是后来伴他走向成功的那家证券公司老板告诉他的。

  在继父的大声斥骂中,母亲总是那么沉静,而那种沉默充满了力量,孩子深深地被母亲震撼着,在此后,独自迈向社会,面对人生中一次次突如其来的打击时,凭着这种沉默,他“一动不动”的承受着,并最终挺了过去,这是母亲给他的宝贵教育。

  17年后,作者开上了法拉利,实现了母亲告诉他的。一切就像个奇迹。可美国梦不是玫瑰色的,充满了苦痛,而就在克服困难的过程中,作者一次次看见上帝伸出的援手,并坚定地走了下去。幸福在哪里?其实幸福的大门随时就在你的身边,只要你有一双能识别它的眼睛,作者用他的经历验证着。即使在无家可归,每天带着幼小的儿子踯躅在街头的时候,也有些*悄悄地塞给儿子几美元,支撑着他们活下去。书名带有幸福,可我们看见更多的是艰辛,只是艰辛里开出的花朵往往更加馥郁,就像贫民区的那丛玫瑰。

  这样一本真实的书,关于一个普通人的成长和成功,惟其真实与平易,才会更加触碰心灵。

  当幸福来敲门

  新近由清华大学出版社推出的译作《当幸福来敲门》无疑是部不可多得的佳作上品。 作者克里斯.加纳是位享誉美国的著名黑人投资家,他以其多舛的命运和白手起家的亲身经历著书立说,朴实无华,真情感人。从我捧读本书的那一刻起,便被他坎坷的人生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所吸引,所打动,所倾倒。尽管他一再经历那些最为黑暗的岁月,但却从未放弃对幸福的追寻。书中多处内心独白深刻而颇令人回味,成为弥足珍贵的隽语珍藏心底,“未来会怎样,谁都不知道,纵然会有诸多坎坷和羁绊,但只要我是一步一个脚印地奋力向前,所有那些恐惧和羞耻,所有那些对我的能力的质疑,都会不复存在、烟消云散……”

  当今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波及全球,经济滑坡、就业压力的苗头在很多地区都得以显现,因此本书的出版对于很多面临择业、创业的人群,甚至尚在学校就读的学子都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无论是已为人父母,还是在职场打拼的年轻人,抑或是在生活的岔路口犹豫徘徊的你我他们,如果都能像加纳那样,在面对困境,甚至绝境时,有着坚韧的信念,执着的梦想,创造并抓住机遇,定能像他那般成就一番事业,都会寻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因为他深藏在胸中的梦想之火始终在熊熊燃烧,时刻在激励他奋然前行。虽然他从小就没有父亲,虽然继父的暴力和羞辱让他几乎没有了尊严,虽然作为一个单身父亲,他要独自抚养儿子长大,虽然他曾沦落到无家可归,只能在地铁卫生间哄儿子入睡,但他意志坚强,爱憎分明,敢做敢为,好学上进,即便曾经怯懦、自卑、无奈和软弱,他都能自我反省,自我疗伤,就像困兽可以舔干净伤口的血渍,又朝着下一个目标奋力前行。

  幸福是什么,种族不同,民族不同,各有其诠释,即便是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境遇下,也会有不同的理解和追求。但当看到这样一个男人,独自带着年幼的儿子,在救济站拼抢床位,看到他为摆脱困境,四处奔走,兜售着滞销的医疗仪器,看到同样是曾沦落街头的他,居然步入显赫的股票投资公司,最终创建了自己的企业,成为著名投资人,我不由得肃然起敬,为这样伟大的精神,也为他为幸福的执着追寻。

  小说以第一人称娓娓道来,读起来宛若聆听一位历经磨难的老友,在动情倾诉他那不堪的经历,但正因为那些曾经的黑暗,才让后来的光明显得愈发耀眼。基于小说的同名电影也已搬上银幕,由好莱坞票房巨星威尔.史密斯携爱子倾情奉献。无论是先读书而后观影,抑或反其道而行,都会令人唏嘘,欲罢不能。

  信心创造财富

  ——读《当幸福来敲门》

  文/罗博学

  在这个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形形色色的成功学著作试图给每一个渴望成功的人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心灵包装,而内容大多如出一辙,且颇有说教之嫌,因为“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对于一个成长背景复杂,又遭遇诸多艰难困苦的人,成功的动力来自何方?不幸与幸运之间,又隐藏着多少辛酸和纠结的往事?显然,这不是普通的成功学著作能够解答的,除非能够找到跨越困苦,最终走向成功的个案,并以此视为我们共同的良师益友。

  成功的股票经纪人,美国著名黑人投资专家克里斯·加德纳的自传《当幸福来敲门》,即可以看作“信心超越苦难,奋力赢得辉煌”的典型。自传的特点在于其内容和叙事的绝对真实,不掺杂丝毫杜撰,因而比一般的心理励志类著作更具有震撼力和感染力。我们在主人公的追忆和生命经验中,经历内心微妙的变革,也被他的泪水和欢笑,奋斗和努力,深深感动。在克里斯的经历中,他毫不遮掩的叙述着梦想的幻灭和崛起,希望的破碎与建立;他的童年充满血泪,他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仿佛他的出生即是一次磨难:被生父遗弃,又遭遇继父带给他难言的心理伤害。或许,正是基于并不幸福的童年,克里斯的内心却异常明朗,对外部世界始终充满好奇。生命中的任何困境,事实上都蕴含着某种祝福,克里斯在缺乏幸福的童年获得的祝福,也许是从母亲那里培养的适应逆境、勇于挑战、永不放弃的能力。这种精神支撑着克里斯,日后面临更巨大的困苦和挑战时,始终怀揣梦想,有梦想的人并不轻易言败。仿佛在内心深处,始终回响着一个坚定的信念:“奋力向前”“我只要想做什么,我就能做得到。”

  此时,我们可以理解成年后的克里斯,在异常艰难时,作为单身父亲,和襁褓中的儿子无家可归,是什么支撑着他将仅有的财产背在背上,一手提着尿布,一手推着婴儿车,流浪街头,甚至寄宿于地铁站洗手间,也不言放弃?我们也可以理解克里斯经历人生的重重阻碍,最终凭借过人的智慧和勤奋的努力,成为成功的股票经纪人。

  对于强者来说,任何困苦都可以转换为信心和能量的增强剂。

  在克里斯的自传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关于信心,关于爱的主题,这同时滋养着历代人类在困境面前始终不懈攀登,如圣经所言:“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信心、盼望、博爱,支撑着每一个个体和民族,不曾幻灭的梦想与未来。

  克里斯在困苦中赚取了双赢的财富:克里斯既是精神上的贵族——没有父爱的童年,奠定并增强了克里斯日后对儿子的爱,爱支撑着他奋斗的信念,让他的目光变得深邃而透彻,他不再受到“种族歧视”的压迫和伤害,他在爱中顺利的完成跨越;他也是物质上的贵族。精神贵族往往超越并凌驾于物质贵族之上,一旦当我们拥有了超越的信心,那么将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任何困难都可以克服。

  耶稣说:“你们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子,将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到的。”

  克里斯的自传,也可以看作曾为弱势群体的他,凭借自身的毅力和智慧,突破艰难险阻,最终取得成功的创业史。克里斯的创业资本,也许仅仅是两个简单却异常丰富的字眼:“信心”。信心充满梦想,衍生责任,责任催生奋斗,奋斗带来流泪之后的欢笑。

  无论是张海迪《轮椅上的梦》,海伦·凯勒的《给我三天光明》,还是克里斯·加德纳的《当幸福来敲门》,始终能让我们看到自己的影子:生活就是如此现实,人生即是一场战役。当幸福尚未靠近时,厄运仿佛始终挥之不去;当幸福来敲门时,鼓起勇气,因为:黑夜已深,白昼将近,光明已在门外叩门。

  影评及相关

  对很多人,幸福是名词,

  对他来说,幸福却是动词……

  在这本温馨励志赚人热泪的自传, 作者为一名 单亲爸爸,因为事业失败穷途潦倒,却还要抚养儿子 , 俩人无家可归 , 甚至寄宿于车站的洗手间 . 为了儿子的未来,他以幽默及毅力面对逆境 , 咬紧牙关寻找机会 , 相信只要今天够努力 , 快乐幸福的明天就会来临 . 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最后成为一个成功的华尔街股票经纪人 .

  《当幸福来敲门》是威尔·史密斯迄今为止口碑最佳的影片,IMDB评分高达分。影评人对这部影片也不吝赞美之词。

  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第一名!

  「谁是接班人」亿万富豪 唐纳川普:「当幸福来敲门」是一个有志者事竟成的故事,主角不但登上颠峰,而且屹立不摇,这是展现毅力的最佳写照。

  万丈高楼平地起,即使无家又无助,仍可能成为有远见的领袖和慈善家。克里斯葛德纳办到了,他的书将会激励你做相同的事!《心灵鸡汤》、《有钱人就是这么想》作者,马克韩森&罗伯特艾伦:

  《旧金山纪事报》:“这部影片带来的最大惊喜是,它并不粗糙,非常诚实不做作。”

  《纽约时报》:“这部影片是现实世界的童话,史密斯和他儿子的表演压倒了一切。”

  《滚石》:“史密斯正在走向奥斯卡,他的这个角色需要把严谨、聪明、魅力、幽默和热情合二为一,他做到了这一点。”

  加德纳并不认为他的故事是一个潦倒者变成富人的童话,而是如他所说,“我的故事是如何使自己战胜困难走向成功的经历。我的生活可以很容易地因为家庭分离和无家可归而消沉,但我选择了不让这些困难压倒我。困难的旁边就是出路,就是机遇,就是希望。”

  剧情介绍

  已近而立之年的克里斯·加德纳(威尔·史密斯),事业不顺,生活潦倒,每天奔波于各大医院,卖骨密度扫描仪,偶然间认识到做证券经纪人并不是需要大学生文凭,只要懂数字和人际关系就可以做到后,就主动去找维特证券的经理Jay twistle,并凭借自己的执着,得到了一个实习的机会。我非常欣赏他面试时回答考官的一句话。考官问道:假使有个人不穿着正装就跑来面试,然后我却录用了他,你会怎么评价?克里斯回答的是:那他的裤子一定很不错!多么精彩的回答,多么有创造性,让任何人听着都是那么的别具一格。难怪Jay twistle也对他说,你真是一个怪人。

  但是实习生有20人,他们必须无薪工作六个月,最后只能有一个人录用,这对克里斯·加德纳来说实在是难上加难。这时,妻子因为不忍穷苦的生活,独自去了纽约,克里斯·加德纳和儿子亦因为极度的贫穷而失去了自己的住所,过着东奔西跑的生活,他一边卖骨密度扫描仪,一边作实习生,后来还必须去教堂排队,争取得到教堂救济的住房。但是克里斯·加德纳一直很乐观,并且教育儿子,不要灰心,尤其在篮球场的那段话记忆尤新:别让人家跟你说,你成不了大器,即使我也不行。因为极度的贫穷,克里斯·加德纳甚至去卖血。功夫不负有心人,克里斯·加德纳最终凭借自己的努力,脱颖而出,获得了股票经纪人的工作,后来创办了自己的公司。

  “我生活的这一部分叫做搭公车”——故事开始

  “我生活的这一部分叫做犯傻”——发现在自己面试时帮自己照看扫描仪的嘻哈女孩带着仪器跑开而将其追回

  “我生活的这一部分现在的这一部分叫做疲于奔命”“幸福自己回来敲门 生活也能得到解脱”

  “我就是这样一种人你向我提问如果我答不上来我就会告诉你‘我不知道’当我保证我清楚能找到答案的我会找到答案的”面试官说“假设有个人不穿着正装就跑过来面试然后我却录用了他,你会怎么评价?”“那他的裤子一定很不错”——面试

  父子在篮球场——“别让人家说你成不了大器,包括我,好吗?”

  “你有梦想的话你就得去保护它”

  “那些自己没有成材的人会说你也不能成材”

  “我生命中的这个阶段这个很短的阶段叫做幸福”——成为了经纪人

  [编辑本段]

  相关评论

  《当幸福来敲门》是威尔·史密斯一次崭新的亮相,似乎暗示了他的某种转型心态。

  ——《汉密尔顿报》

  父子温馨的励志主题显然能够打动大部分受众的心,两位主演的表演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非常的真实、可信。

  ——《USA周末》

  [编辑本段]

  幕后制作

  改编自真实传记

  《当幸福来敲门》改编自美国著名黑人投资专家克里斯·加纳今年年初出版的同名自传。这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式励志故事。作为一名单身父亲,加纳一度面临连自己的温饱也无法解决的困境。在最困难的时期,加纳只能将自己仅有的财产背在背上,一手提着尿布,一手推着婴儿车,与儿子一起前往无家可归者收容所。实在无处容身时,父子俩只能到公园、地铁卫生间这样的地方过夜。

  为了养活儿子,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他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最后成为全美知名的金融投资家。回忆起自己的这段过去,克里斯·加纳表示:“在我二十几岁的时候,我经历了人们可以想象到的各种艰难、黑暗、恐惧的时刻,不过我从来没有放弃过。这本自传还有一层深意,那就是即使在最最艰难的时刻,父亲与儿子是不可分离的。”

  20来岁的加德纳读书不多,任职医疗物资推销员,还要照顾女友和年幼儿子。1981年,他在旧金山一个停车场,看到一名驾着红色法拉利的男人正找车位,他回忆道:“我对他说:‘你可用我的车位,但我要你答两个问题:你做什么工作和怎样做?’”对方自称是股票经纪,月薪达80000美元,比加德纳年薪多一倍。

  加德纳于是辞职转行,成功获得证券公司聘请,但还未上班,请他的人被解雇,新工作泡汤了。应征新工作前,他和女友吵架,惊动警员上门调停,加德纳被警方追讨1200美元的违例停车罚款,因为无力还钱,他被判入狱10天。但噩梦还未完,出狱后他发现女友同儿子都消失了,他变得一无所有。几个月后,女友再次现身,但不是想重修旧好,而是她不想带着儿子了。加德纳需要抚养孩子,不能再住单身宿舍,被迫流浪街头……廉价旅馆、公园、火车站厕所、办公室枱底,都成了两父子的栖身之所,一年后他才储够钱拥有自己的小窝。

  加德纳努力赚钱,当上股票经纪后,事业一帆风顺。1987年他在芝加哥开设经纪公司做老板,成为百万富翁,近年致力在南非扶贫。他出版了自传,就是《当幸福来敲门》(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亲子档真情演绎

  主演威尔·史密斯并不经常出现在这类文艺片中,此次是受到改编自真实传记的剧本打动,才决定出演男主角,并亲自担任制片工作,他还找来以《冲击效应》走红的黑人女星谭蒂出演。因为非常欣赏加布里尔·穆奇诺导演的电影《最后一吻》和《同床异梦》,威尔·史密斯邀请加布里尔·穆奇诺来执导这部电影 。

  影评及相关

  而片中和威尔·史密斯有精彩互动演出的小童星,正是他戏外与《黑客任务》女星--贾达·平齐特所生的儿子杰登·史密斯。由于是和儿子对戏,以顾家出名的威尔·史密斯演来格外真情流露,他成功诠释出一位濒临破产、老婆离家的落魄业务员,如何刻苦耐劳的善尽单亲责任,奋发向上成为股市交易员的励志故事。片中的感人催泪几乎就会让观众招架不住,而史密斯为戏不惜扮丑搞邋遢的牺牲,更是被视为问鼎奥斯卡男主角的黑马。

  对于如此一个严肃题材的传记电影,我们的“耍帅专家”威尔·史密斯也不得不变得认真起来。这个长着一对孩子般棕色眼睛和讨喜招风耳、笑起来格外具有感染力的喜剧明星,在短时间内减掉了25磅(约11公斤)的体重,使身材健硕的自己看上去像人物原型一样瘦削。此外,他还留长了头发、戴上了眼镜。为了增加人物的说服力,他甚至“请”来了自己的儿子贾德·史密斯,在剧中扮演克里斯·加纳的儿子。相信这样一来,原著中那种父子一心的情怀将在电影中得到真实的再现。

  [编辑本段]

  精彩花絮

  ·电影来源真实,故事就是取材美国著名黑人投资专家Chris Gardner的人生经历。有趣的是,Chris Gardner本人也在影片最后客串了一个几秒钟的角色,就是最后一个场景中与威尔·史密斯点头示意的那位西装革履的黑人。

  ·片中的小孩,其实正是威尔·史密斯现实生活中儿子,给喜欢他的影迷带来了很大的看点。

  ·片名中Happyness的拼写错误是别具匠心的,它暗指了片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场景。

  ·全片于2005年在美国旧金山和奥克兰拍摄完成,还曾因为取景拍摄的关系,不断暂时性地封闭部分街道,引起当地商户不满。

  [编辑本段]

  精彩对白

  Chris Gardner:You h*e a dream, you got to protect it.

  克里斯·加德纳: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守护它。

  Chris Gardner:People can't do something by themselves; they wanna tell you you can not do it.

  克里斯·加德纳:当人们做不到一些事情的时候,他们就会对你说你也同样不能。

  Chris Gardner:You want something. Go get it!

  克里斯·加德纳:有了目标就要全力以赴。

  Martin Frohm: What would you say if man walked in here with no shirt, and I hired him? What would you say?

  马丁:如果我雇佣了一个没有穿着衬衫走进来的人,你会怎么说?

  Chris Gardner: He must h*e had on some really nice pants.

  克里斯·加德纳:他一定穿了一条很棒的裤子。

  There is an I in "happiness",There is no Y in "happiness",It's an I

  幸福的幸里面是一个“幸”,不是一个“辛”。或者理解成,Y=Why=为什么,I=我。幸福里面没有为什么,只有我。

  I'm the type of person,if you ask me a question, and I don't konw the answer,I'm gonna to tell you that I don't : I konw how to find the answer, and I'll find the answer,.

  我是这样的人,如果你问的问题我不知道答案,我会直接告诉你“我不知道”。但我向你保证:我知道如何寻找答案,而且我一定会找出答案的。

  What would you say if a guy walked in for an interview without a short on and I hired him? What would you say?

  影评及相关(4)

  He must've had on some really nice pants.

  如果有个人连衬衫都没穿就跑来参加面试,你会怎么想?如果最后我还雇佣了这个人,你会怎么想?

  那他穿的裤子一定十分考究。

  Don't ever let somebody tell you you can't do something, not even me.

  别让别人告诉你你成不了才,即使是我也不行。

  You got a dream, you gotta protect it. People can't do something themselves,they wanna tell you you can't do , go get it. Period.

  如果你有梦想的话,就要去捍卫它。那些一事无成的人想告诉你你也成不了大器。如果你有理想的话,就要去努力实现。就这样。

  --You gonna trust me, all right?

  -- I trust you.

  Thomas Jefferson mentions happiness a couple times in the Declaration of Indipengdence. May seem like a strange word to be in that document, but he was sort of… He was an artist.

  Lord, don't move that mountain, give me strength to climb it. Please don't move that stumbling block, but lead me , Lord, around it. My burdens, they gets so he*y, seem hard to bear, but I won't give up. Because you promised me. You'd meet me at the altar of prayer.(唱诗班的动情演绎)

  如果一个电影可以让你感动流泪,如果一个电影可以代表你身上的这某种愿望,如果一个电影值得你无数次的乐此不疲的拿出来细细品味,如果一个电影可以让你无数次的找到某种似曾相识......假如我的电脑里只珍藏一部电影的话,我会选择这部父子情深的励志电影——《当幸福来敲门》。——阳光灿烂的日子

  不一样的威尔总是给人不一样的惊喜,一改以往荧幕硬汉形象的威尔史密斯带着他的小儿子贾登史密斯,为我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感受。没有硝烟,没有战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生活的无奈和现实的残酷。

  电影中没有华丽的背景,没有漂亮的演员,有的只是威尔真实的演绎和对我们无限的启迪。比起现在国产电影所谓的“大导演”的“大片”中的浮躁能让我们得到的更多,也许这就真实与浮躁的最大不同吧。

  幸福需要我们不断追求,需要我们向威尔那样不停的奔跑,勇敢的面对生活中的困苦,试时的擦去自己脸上的汗,因为我们还要不断的追求。

  根据克里斯·加德纳的经历改编的片子,在午夜给了我强大的心灵冲击。我虽然没有他那样的遭遇,但是我能感受出内心那种无助。在那一刻,我的泪水多次滑落了脸庞。

  在影片中,最令人心酸的是,当父亲潦倒之时,带着儿子到地铁车站过夜,抱着儿子避到厕所,然而似乎这个社会依旧无法饶恕这个父亲般,外面不断有人敲打着厕所门,父亲紧紧拥抱着儿子,痛苦地流下眼泪……这是整部片父亲唯一次流下眼泪。父亲的脸上写满了无奈,写满了心酸。敲打在厕所的门上的,一定也重重地敲打在父亲的心上。这一刻让人看到了父亲的内心。然而第二天,父亲依旧笑脸地站在了其他人的面前。

  克里斯破产后,领着儿子,躲在地铁站那反锁了的卫生间里,孩子疲惫的睡在怀中,一个敲门的声音,他用手捂住孩子的耳朵,用一只脚悄悄地顶住了门,泪水与身体在相伴流浪。

  我还能清楚的想起chris看着自己的妻子说“我们一定会好的”时的目光,想起他一个人默默坐着时的目光,他看着熟睡的儿子时的目光-- 原来每个父亲都是个人物,他勇敢的时候最为动人。

  影评及相关

  这部片子已经看过不知几遍了,每次怀着不同的心态看时,都会有不同的感受。幸福不只是一个结果,更是一个过程,追逐的过程也许会更加幸福。

  我很欣赏主人公的一些品质:责任感、工作态度、处世风格…这电影我看到了零晨两点,我很感动…我很感激…我深受影响,我要奋斗,我要去敲开幸福之门…

  他曾穿着脏乱的衣服面试,他曾仅穿一只鞋子办公,但他不知放弃,一直牵着儿子的手,不停奔跑,奔跑——直到幸福来敲门!生活就像他手中的那个魔方,在他不停地旋转下,终于圆满。这个真实的男人告诉我们:幸福会来敲门的,你准备好了么?

  刚看完。自己现在也处在失业的困境。心情真的一直不好,觉得自己窝囊透了,对不起家人。很萎靡不振最近。真的好片,这个时候我需要鼓舞我自己。我的困境跟CHRIS比起来算什么。

  一部绝对温情的电影,一部献给成熟男人的励志电影,一部适合全家观看的感人电影;它简单一概的告诉着我们,幸福,是要靠自己双手创造出来的!但这句话却又是一个漫长的旅途!

  著名财经杂志《福布斯》10日公布“好莱坞最有价值演员”名单,由娱乐界专业人士投票选出来,结果威尔·史密斯是唯一一位获得满分的影星,顺利当选冠军。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福布斯》于2007年9月开始进行这项“好莱坞最有价值演员”调查,结果成功访问了157位在好莱坞很有代表性的电影专业人士。受访者根据逾1400位演员的叫座力﹑以往票房表现、全球受欢迎程度,以及能否吸引资金等不同范畴,由0至10分来评分。

  结果威尔·史密斯(Will Smith)以10满分姿态登上,《福布斯》表示:“威尔既可拍商业大片,同时也能演出如《救人七命》这类小品电影,他在全球各地也有叫座力,相信很多观众也爱看他现身大银幕。”而截至今年2月1日为止,韦哥参演的电影的全球总票房收入已超过52亿美元。

  仅次于威尔·史密斯其后位列第2位的共有四位影星,分别是约翰尼·德普(Johnny Depp)、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Leonardo DiCaprio)、布拉德·皮特(Brad Pitt)及其女友安吉丽娜·朱莉(Angelina Jolie),四人同得分。《福布斯》分析皮特在美国的票房可能不及其它影星,但他在海外很受欢迎。女友朱莉则为名单中排名最高的女星,《福布斯》盛赞她拥有非凡个人魅力,同时也能演出不同类形电影,是一位多元化的好演员。

  其它打入前列位置的影星,还包括汤姆·汉克斯(Tom Hanks,第6位)、乔治·克鲁尼(George Clooney,第7位)、马特·达蒙(Matt Damon,第9位)、朱莉亚·罗伯茨(Julia Roberts,第11位)、汤姆·克鲁斯(Tom Cruise,第13位)。

  序言 奋力前行

  是什么指引着我走出生命中那段最为黑暗的日子,最后不仅侥幸得以生存,而且终获成功,实现自我,每当人们问及我这个问题时,我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两幅场景。

  其一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我大概是27岁的样子,那天天气奇热,明晃晃的太阳悬在湾区上空,在旧金山总医院门口,黑压压停了一片车子。我刚走出大楼,迎面而来的耀眼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定睛一看,眼前的一切让我从此改变了对世界的认识。若是换个时间地点,这件事对我的影响也许不至于此,但此时此刻它的发生,使我的生活截然两样,一辆火红惹眼的法拉利308敞篷车在前面的停车场缓缓驶过,显然是在找停车位,我鬼使神差地上前和车主攀谈起来,而那番话却就此改变了我的一生。

  几年前,我刚从海军退役下来,就来到了旧金山。深深吸引我的是在西海岸的那份优厚的研究工作,同时也因此有机会为当时美国一位顶级年轻心脏外科医师效力。那时我是个懵懵懂懂的毛头小子,刚刚从威斯康星密尔沃基这种小地方走出来,全部资历不过是在北卡罗来纳州做过三年的海军军医而已。旧金山对我来说几乎是一辈子的终极梦想,因为这里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充满冒险刺激。而对我这种毫无背景的普通百姓来说,只身来到这遍地黄金的大都市,它从一开始就充满了诱惑,这里的山川幽谷,这里的每寸土地都让我无法抗拒。入夜,整个城市更是风情万种,从诺布山到太平洋高地,城市灯火宛如宝石般晶莹璀璨,从高档住宅区到贫困的教会区和田德隆区(也就是我在这里的栖身之地) 都是如此,灯光从金融区的大厦流泻而下,从渔人码头到玛利那区无不在闪烁着温柔的光。

  早些时候,不管我驾车从加州奥克兰朝着海湾大桥西行,还是从加州达利城到金门桥一路北上,每当看到金门桥拔地而起,与海峡那边的马林县玉带相连,无论多少次经过这里,旧金山的此情此景都会让我动容动情。即便是日子久了,有时赶上天公不作美,或是大雾弥漫,或是阴雨连绵,都不会影响我欣赏旧金山的曼妙之美,大自然的妙笔自会抹去心中的阴霾。时至今日,旧金山在我心中都永远可与名城巴黎齐名媲美。

  当然,即便在那时,我也很快发现这座城市有它冷漠的一面,而且,想在这里生存下来造价不菲。高昂的房租、修车费用以及在山间穿行停停走走一路交的过路费,更别提所有旧金山人都司空见惯的成堆的停车罚单,想在这里落脚绝非易事。但是,所有这些都无法动摇我在这里活下去的决心。再说,困难对我而言并不新鲜,我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努力,实际上,在接下来的几年间,正是因为困难和挑战,我才在梦想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具紧迫感,积极实现个人的目标。

  1981年初,我初为人父,在乐不可支的同时,我更觉得要加紧努力。儿子来到世上的头几个月很快就过去了,我自己也奋力向前,拼命工作,但不免也开始心存疑虑,自己选择的这条路是否正确,所付出的一切会不会灰飞烟灭? 至少,当我在旧金山总医院门口,上前去和法拉利车主搭讪的时候,我就是这么想的。

  这次邂逅在我脑海中仿佛生了根,每当我回顾那一刻,当时的场景就会历历在目。我甚至可以看到那辆跑车就在自己面前,仿佛就是在此时此刻,车子缓缓地兜着圈子,我可以清楚听到法拉利强劲有力的马达怠速时的嗡嗡声,那种感觉就像是狮子准备扑向猎物前的喉鸣。我似乎还能听到偶像迈尔·戴维斯的爵士小号在耳畔响起(小时候,我还一度梦想长大后成为戴维斯那样的人物)。其实我们有时确实会有这样的感觉,让我们预感到一些重要事情即将发生。

  法拉利通体火红,红得耀眼,红得闪亮,开车的家伙酷味十足,完全可以与我曾崇拜的爵士音乐家一争高下。他皮肤白净,暗色的头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中等身材,体态匀称,衣着相当考究,很可能是为他度身定制,用料更是上乘。其实他不仅仅是衣着考究这么简单,从着装搭配来看,此人就绝非等闲之辈,领带相当有品位,条纹衬衫,装饰方巾,低调的袖扣和腕表,华丽自在而绝无张扬之感。

  “你好啊”,我边打招呼,边凑上前去,挥着手,指向我停车的地方,示意他我要离开了。我这么做是因为法拉利的诱惑难以抗拒? 确实,我也是血性男儿,有着七情六欲,但问题似乎并非如此简单。此时此刻,法拉利代表的正是我所一直或缺的东西—— 自由自在、浪迹天涯和无尽选择。我接着说到:“你可以停在我的位置上,不过我想请教你两个问题。”

  他意识到我是有条件的,用停车位来换问题的答案。在我活在世上的这27年间,我对知识的魔力还是略知一二的,也知道知识有时就能变成亮闪闪的真金白银。现在机会来了,很有可能我会问出一些绝对内幕消息,所以我亮出自己的绝密武器—— 打破沙锅问到底,这是我自孩提起就屡试不爽的独门秘笈。

  也许觉得这个提议对两人都算不错,他耸耸肩,应了下来。

  我的问题很简单:“你是以什么为业的?”,再有就是,“怎么才能做到如此成功?”

  他不禁乐出了声,第一个问题他答得十分干脆简单:“股票经纪人”。但要说清楚第二个问题还真费了番功夫,以至于几周后,我们又见了面,接下来他还给我介绍了华尔街的一些基本情况,这地方对我而言绝对陌生却充满神奇,我当时竟然不知天高地厚地想,自己和他们这些专业人士一样也能在华尔街干出点名堂来,只要能给我个机会。

  虽然我在证券方面没有丝毫经验可谈,而且从未接触过这个行当,但我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梦寐以求的就是挤入证券市场,而这期间,需要应对的还有更多棘手的问题,特别是突然间自己成了单身父亲,还有很多当时无法预见的生活动荡。

  此时的旧金山对待无家可归的人群存在着相当矛盾的态度,这已是人所共知。政府称无家可归问题是新出现的城市顽疾。其实不然,这一问题存在已有十年之久,主要是由于精神疾患治疗设施的州拨款大幅缩水,战后大量越南老兵的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导致酗酒吸毒,却未得到有效救治,再有就是其实这并不仅只限于老兵,酗酒吸毒在全国各个城市屡见不鲜。1982年那个漫长的寒冬,当政府宣布取消其贫民救助计划,与国内其他地区一样,湾区的经济形势一路走低。这时,找份活干,找间房住,已经日益艰难,倒是要搞到天使粉、普斯普剂这类便宜的街边毒品要容易得多。

  虽然有些商业人士认为无家可归者有碍市容,影响旅游业,遂对此颇有怨言,但如果你有幸在20世纪80年代初去过旧金山,可能还不会感受到那里有着如此深层次的危机。可能会有人告诫你有些地方不要去,说是醉汉、地痞、流*、流浪汉,还有些疯疯癫癫的人在那经常出没,在老家明尼苏达密尔沃基把这些人叫做“神经病”。或许你会注意到一些迹象,领取救济食品的人排起了长队,街头行乞的人数多了很多,母亲带着大大小小的孩子挤在窝棚里艰难度日,十几岁的孩子离家出走,露宿在街边的人蜷缩着身体更像是一堆被随意丢弃的垃圾,公园长椅上,车辆换乘站里,楼房的门廊下,都可以成为这些人暂时的栖身之地。也许,在你自己的城市里也存在类似于旧金山的这类问题,也许你意识到有更多的工作族正步入无家可归者的行列,他们确实有所收入,但不堪重负,在支付房租和购买食品、药品、衣物等生活所需之间艰难做出选择。也许你会思忖,他们曾是怎样的生活和度日,他们曾怀揣着怎样的梦想,也许你会想到如果生活的支撑一旦化为乌有,任何人都会垮掉;一场飞来横祸足以使人落入困顿,从此过上入不敷出而朝不保夕的生活。

  无论你对生活的观察多么细致入微,你也许都不会注意到我的存在。也许会碰巧瞟上一眼,看到我步履匆匆,手推一辆轻便的破烂蓝色儿童推车,这在当时是我唯一的运输工具,装着我世间最珍贵的宝贝—— 一岁半的俊俏儿子小克里斯多夫,他活蹦乱跳,机灵淘气,还在呀呀学语就已喋喋不休,时不时向我索取食物。你可能做梦也想不到我们爷儿俩已经无家可归。我身着职业装,这行头我总共不过才有两套,另一套就塞在我肩扛的衣物袋里面,还有个袋子里面装着我们的值钱家当(杂七杂八几件衣物、卫生用具,还有几本书,没有这些书我就没法活下去)。我一手提了把伞,另一只手还要拎着公文包,腋下还要夹上硕大的一包帮宝适纸尿裤,同时还要控制婴儿推车,看上去我们俩就像是去什么地方度周末长假一般。我和儿子经常过夜的地方就是在湾区地铁换乘站,再有就是奥克兰或旧金山机场的候机大厅,还有个更为隐蔽的藏身之处就是我的办公室,我经常刻意加班,下班后就可以在办公桌下的地板上舒展腿脚,当然有时候也要躲进奥克兰捷运车站的公共卫生间暂避风雨。

  那个小小的卫生间,虽说没有窗户,但是大小还算合适,放下我们两个还有这些行李都不成问题,再加上马桶和洗手池,足够我们梳洗之用。那里虽然让我感觉到压抑束缚,但是锁上门,与外界隔绝,至少不会有什么猛兽闯进来,也算是上苍赐予的安全所在。这就是我在20世纪80年代的生活写照,那时我也处于生活的中转站,连接我的过去和未来,仿佛就是在人生的地铁站。

  只要我还坚持朝着前方的梦想前进,梦想自己有朝一日也能开上红色法拉利,我就不能让自己倒下。未来会怎样,谁都不知道,纵然会有诸多坎坷和羁绊,但只要我是一直在一步一个脚印奋力向前,所有那些恐惧和羞耻,所有那些对我能力的质疑,都会烟消云散,不复存在。

  奋力向前,就是一直激励我的信条,这是世上最伟大的威廉姆斯教士对我的告诫,他是我的挚友和恩师,他对我善意的帮助不一而足。在旧金山田德隆区的格莱德教堂,就是威廉姆斯教士生活和居住的寓所,他在那里尽心尽责地帮助穷人,并为成千上万无家可归的人们提供衣食住所,这里也成为美国第一家穷人旅馆,他已成为众人心中的偶像。在那之后,在湾区无人不知威廉姆斯教士,大家都不同程度受到他思想的鼓舞。他告诉我们要奋力向前,永不放弃,在礼拜日,他的讲道可能会涉及诸多话题,但却有着亘古不变的主题—— 永不言弃,奋斗不息,这不只是言谈,而是要身体力行,抑或,不一定总要大踏步前进,积跬步同样也能至千里,只要一直向前。

  这些话一次次在我的脑海中回响,一下下敲入我的内心深处,仿佛列车行进时候的滚滚车轮声,又像旧金山街头孩子们玩的轮滑鞋,在街头巷陌间躲闪腾挪时发出的声响,显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这些年来,婴儿车的种类也在不断翻新,融入了很多高科技成分,每侧双轮甚至三轮的都有,还有气动式、流线型、加入皮垫、配上遮阳篷不一而足,再加上储物空间,看上去活像个爱斯基摩小屋。但是我在1982年冬天用的那个破烂不堪的蓝色婴儿推车却没有这些新鲜玩艺,然而它却经历了旧金山有史以来最为寒冷的冬天,小克里斯头顶上只有个简易帐篷为他遮风挡雨,那还是我从干洗店要了块塑料布给他做的。

  我步履维艰,尽力前行,因为相信更美好的明天在前方等着我们,而且我还坚信,旧金山总医院门前的那次邂逅就是在为我指明前行的方向。此外,还有件事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那是在1970年3月,我刚过完16岁生日不久,那时我还在威斯康星的密尔沃基。

  与许多童年时的残破记忆不同,那些记忆由于时间久远,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仿佛老式电影一般,图像不再清晰可见。而这件事却大不相同,仿佛是用胶片高速录制而成,每当我想起来,那每个细节都是真真切切,栩栩如生的浮现在眼前。

  这是我年轻时经历的非常动荡的一段时期,也恰逢乱世,越战、民权运动、刺杀*频频,文化方面,音乐、嬉皮士、黑人运动、政治行动主义等等大行其道,所有这些都促成我对自身、对国家和世界形成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在我孩提时代和青少年时代,家里有三个姐妹、我,还有母亲,母亲在我幼时的记忆里时断时续,再有就是继父,我们搬过很多次家,地下室、公寓,有时一家人还不得不分开,临时寄宿到亲戚家里,但都不过是在四个街区的范围内活动。最终,我们有幸搬到附近的一所小房子里,境遇算是有所改善。但所谓改善也仅仅是和我们以前的居住条件相比而言,在这里过了5年后,我们才有了自家的电视机。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在电视上倾注了自己全部精力,电视是我快乐的源泉,不仅是要眼巴巴盼着美国NCAA大学篮球四强赛,更重要的是整个客厅都是我的天下,挑台选台随心所欲,如果我愿意,都可以大声的自言自语,自问自答(妈妈也有这个习惯,当别人问起她时,她总是说自己是在自得其乐。)

  那天感觉良好的另一个原因是恰好只有妈妈和我在家,即便是她没有坐在我身边陪我看比赛,但她就在屋里屋外忙忙碌碌,比如在一旁的厨房熨衣服之类,现在她正忙乎这些事情,家里只有我们俩让人感到无比轻松惬意,这种时候很少有过,特别是凶巴巴的继父在家时,更不可能。

  每到“三月疯狂”,也就是在每年大学篮球赛季的尾声,都让我兴奋不已,也只有这时我才能从沉重的思想包袱下分神出来,得以片刻喘息,此时的我正处于青少年到成年的转型期,如履薄冰。联赛自然异彩纷呈,惊喜不断,灰姑娘一夜成名这类人间悲喜剧竞相上映。从全国64支顶级球队中选出32强,即而产生16强,然后进军8强,最终4强赛打响,胜出的两支球队争夺最后的冠军称号。那年所有人都在关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想知道在卢·阿尔辛多 (也就是后来在NBA征战20载的阿卜杜勒·贾巴尔) 缺席的情况下,该队如何拿下第一赛季,要知道阿尔辛多带领校队已连续三个赛季捧得总冠军的殊荣。 杰克森维尔大学的出现似乎让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该年度注定与冠军无缘,前者本来名不见经传,结果却出了两名球星,阿提斯·葛尔莫和彭鲁克·巴罗斯三世,两人都有7英尺高,那年月有一名7英尺的队员应属不易,更不敢想能有两名这样的队员同时为一家球队效力。

  葛尔莫和巴罗斯被誉为是“双子塔”,也有人称之为“大力双塔”,两人联手,为杰克森维尔大学重写历史屡建奇功,让该队破天荒的首次闯入四强赛,与圣文德大学狭路相逢,一决高下。开赛之前,解说员预言“双子塔”会在NBA或ABA职业篮球联盟大展鸿图,这更让赛场一片沸腾。 后来,杰克森维尔大学果真赢得比赛,但是在接下来的总决赛中不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从而与冠军无缘。葛尔莫果然如愿进入NBA继写他的辉煌,而巴罗斯却去了西雅图,后来成了佛罗里达的一名高速公路巡警。

  但当我在电视机前聚精会神看比赛时,所有这些后来发生的事情自然不得而知,只是听了解说员在开赛前的煽情预言,想到“双子塔”的惊人天赋和等待他们的大笔财富就让我兴奋不已,忘乎所以地大喊:“俩两家伙迟早要拿到一百万!”

  妈妈在我身后的另一间屋子里,正站在熨衣板前面,她异常肯定地告诉我,那口气仿佛是她就一直坐在我身边没离开过半步:“儿子,如果你愿意,有朝一日你也能挣到一百万。”

  我一时语塞,怔怔地听她说完每个字,其实当时没有回过神也是正常的,因为母亲贝蒂·让·崔普雷特曾这样说过,事实就是事实,无需质疑和回应。这就是个简单的事实,就像今天是周五,没人会去证明明天会是周六一样。

  这句话本身宛若《圣经》一般,就像十诫从上帝传至母亲之手,“如果你愿意,有朝一日你也能挣到一百万。”

  也就在那一瞬间,我的世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1970年,像我这样生活在贫民区的孩子若想挣到一百万,那就得能歌善舞,要么能跑会跳,再么球艺高超,实在不行就只能贩卖毒品。我一没有天生的好嗓子,估计也是全美国唯一不会跳舞不善踢球的黑人,也就是因为妈妈,我痛下决心,一心想成为迈尔·戴维斯那样的爵士大师。

  当她无数次地听我说要当迈尔·戴维斯爵士大师之后,她说:“克里斯,你不可能成为戴维斯,因为他自己已经成功的做到了。”之后,我终于明白,我只能做好克里斯·加纳,具体怎样只能靠自己了。

  而在我满16岁的时候,在我对她笃信无疑时,她告诉我,我也能挣到一百万,前提是只要我自己愿意。倒不是这笔钱对我有多么重要,重要的是她说我只要想做什么,我就能做得到。

  我不仅在16岁的时候对妈妈的话深信不疑,在之后的日子里也同样如此,包括在旧金山那次命中注定的邂逅让我对华尔街产生非分之想时;在大雨滂沱中,我推着婴儿车艰难前行,儿子透过我用塑料布自制的简易遮雨篷眼巴巴地望着我时;当我孤立无援,只能在捷运车站的卫生间勉强过夜时,我都没有对母亲说过的话产生丝毫怀疑。

  也就在我成年后,才意识到经过那些无家可归的日日夜夜,而始终坚信母亲对我当初的承诺,以及后来我努力兑现这种承诺,这一切才更具意义,也只有在自己真的有数百万美金进账时,我方才明白这两件事其实对于我之后的成功意义非凡。邂逅法拉利车主让我明白该在哪个领域去实现个人的发展,以及如何去发展,但是更早些时候,母亲对我的断言,让我根深蒂固地相信,只要我努力,自己设定的目标终将会实现。

  只有尽可能深入地了解了母亲这一生,我才可能完全理解她当时为何会对我说出这番话来。通过了解她前前后后所经历的失意和痛苦,我才意识到她自己的梦想曾一次次的破灭。而让我敢于梦想,才又给了她重温旧梦的机会。

  究竟是什么指引我走出生命中的低谷,而且终获成功,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从我孩提时候说起,还要谈及母亲出生的地方,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是什么最后点燃我的梦想,并指引我一直前行。

  我们的命运紧密相连,我的故事也就是她的故事。

  第一章 糖果

  在我记忆当中,幼年的岁月只剩下一个大概的轮廓,就像印象派的画作一般,留下的只是一些模糊的影像,但是有幅场景却让我难以忘怀,那是在铁锅中加热的薄糖浆饼散发出的诱人香味,随后却只见糖浆饼噼啪一阵作响,神奇地变成一个个的糖块。接下来,一个漂亮女人的身影出现了,她就站在炉子前,魔术般地为我变出这些糖块来。

  至少对于3岁的我来说,这就是我当时的感受。她转身冲我甜甜一笑,似乎都会散发出一种奇妙的香味,我就傻傻地站在厨房的中间,眼巴巴地坐在7岁的姐姐奥菲丽娅身边,旁边还有两个孩子,鲁法斯和普齐,他俩也住在这里。她把冷却的糖块从木勺上取下来,然后再掰成小块,放到我伸出的小手中,看着我开心的大吃特吃,享受着糖果的美味。然后她身上特有的甜美香味再次出现了,那绝不是香水、花香或是香料的味道,那种味道清香四溢、温馨亲切,在我周身上下围绕,仿佛用超人的神奇斗篷将我紧紧包裹住一样,让我感受到一种深切的关爱,而在当时所有这些我根本无法用语言表述出来。

  虽然我不知道她究竟是何人,但我却莫名其妙地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熟悉与亲切,这倒不是因为她以前来过,也是这样给我做糖吃。而是因为她看我的目光,用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似乎在说,你认识我的,对吧?

  在我童年的这段时日,就是我5岁前的大部分时间里,我的世界一分为二,一部分是我熟悉的,另一部分是不为我所知的。让我感觉熟悉感觉安全的东西其实屈指可数,甚至少得可以忽略不计,而更多的却是我无法理解的令人生畏的世界。

  在我三四岁的时候只知道姐姐奥菲丽娅是我最要好的朋友,罗宾森夫妇对我们也非常好,我们住在他们家。只是我不知道罗宾森家其实是个福利院,或是这类机构,我们的具体身世,包括亲生父母在哪里,为什么不和自己的父母生活在一起,怎么有时得和舅舅、舅母及他们的子女住在一起,这些我们都一无所知,与福利院其他孩子的身世一样,都是一个又一个的谜。

  最重要的是姐姐会照顾我,而我和鲁法斯、普齐以及其他男孩子可以在外面一起玩耍胡闹。后院以及周围的街区,这些地方都是我非常熟悉也是很安全的,在这里我们玩各种游戏、踢盒子、捉迷藏,甚至能一直玩到天黑。 但罗宾森家隔门的邻居是绝不能靠近的。

  每次路过那家时我都尽量小心翼翼地绕道而行,知道住在那儿的白人老太太可能会突然出现,对我恶言恶语,因为姐姐奥菲丽娅和周围的人都说那老太太是个巫婆。

  当我和姐姐经过那所房子时,一想到那个老太太,我就吓得要死。姐姐却说:“我不怕”。为证实她的胆量,她径直走进那家的前院,从老太太的樱桃树上,旁若无人地摘了一把樱桃。

  姐姐得意地笑着,嚼着樱桃,但几天后,当我在罗宾森家待着的时候,只见姐姐三步并作两步冲上台阶,磕磕绊绊得几乎摔倒,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那个巫婆因为她偷了樱桃要抓她,还扯着她的胳膊说:“看我怎么收拾你!”

  她几乎吓得半死,刚缓过神来,她就决定既然已经死里逃生,何不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呢,再去偷些樱桃回来。即便如此,她一再告诫我,要我发誓以后一定要离老太太家远点,“记住了,千万别去她那,就是偶尔路过,看到她在凳子上坐着,也不要搭理她,她就是叫你的名字,也不能吭声。”

  其实根本用不着什么承诺,因为我知道自己说什么都不会这么做的。但我还是吓得夜里老做噩梦,梦里的一切真真切切,好像自己真进了老太太家,屋里黑幽幽的,四周都是凶狠的猫,呲牙咧嘴,弓着背,随时准备向我扑过来,我总是做这个噩梦,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被一种无言的恐惧所笼罩,甚至对猫这种动物也一直心存厌恶。与此同时,我也拿不准那个老太太是不是真的是巫婆,也许她就是行为举止和别人不大一样而已。但我除了她之外就没见过什么白人,所以就自以为白人大概都是这副样子。

  再说,姐姐是为我解释未知世界的唯一渠道,我对她言听计从、深信不疑,全盘接受她的说法。但是我那几年东拼西凑出来的对自己身世的那点了解却总是让自己感到愈发的迷惑不解,当然这些主要是姐姐告诉我的,不过姑姑舅舅他们也透露过一些。

  那个会做糖果的漂亮女子,也是个谜,但不知怎么,我打心眼里认为她是个关键人物。也许就是因为她好像对我格外在意,虽然她对姐姐和其他孩子也不错,但感觉不一样,要么就是我俩之间可以不用通过语言就能交流,在我们无言的沟通过程中,我知道只要她能见到我就让她感到无比快乐。因此,从骨子里面我认定自己一定要让她开心,就像她让我开心一样,这似乎成了我份内的事。我好像已经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她是谁,虽然没人告诉过我她的真实身份,从她来看我的那一刻起,我就意识到什么似的,我仔细端详着她在炉边忙碌的样子,她那身影和神态我后来也曾多次见到过。

  她不是一般的漂亮,可以说是楚楚动人,美得让人不由得驻足凝望,她身材并不高,但却透着一种高贵的气质,显得个头比她实际还要高几分。她肤色浅棕,颜色有点像她用枫糖熬制的糖果。还有她的手劲大得惊人,不用任何工具就能把苹果一掰两半,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这本事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她衣着打扮也别有味道,紫色的印花连衣裙使她更显得亭亭玉立,就连她肩头的披肩或头巾都在她的十足女人味上又添了一抹飘逸。明亮的色彩,衣着的层次感,卓显了一种别样之美。

  但是最打动人的还是她那双传神的眸子和极富魅力的微笑,那种微笑甚至让我想起夜里打开的冰箱,里面温暖的灯光照亮我的面庞,让我满心欢喜。即便更多时候,冰箱里除了冰水,再无其他,但是想起她微笑的感觉,刻在我记忆深处的微笑,足以让我备感温暖,让我心满意足。

  自从见到她油然而生的那种熟悉感觉出现后,我并未更多回忆那一瞬间。但在我四岁的一天,可能是她在什么地方又递给我糖果的时候,用她那温柔的目光询问地看着我的时候,我终于意识到了那种熟悉的感觉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也同样深情地回望着她,当然记得,你就是妈妈!

  * * *

  我家有很多秘密,许多年来,关于妈妈的事情我只知道一星半点,这还是从不同人那里听来的。最后拼凑出的结论是,妈妈就是个灰姑娘,只是她没有善良的教母,最后也没有遇到英俊的王子,更不用说幸福地生活到老。妈妈名叫贝蒂·让,1928年生于阿肯萨州的小石城,父母是阿奇和奥菲丽娅·加德纳,四个孩子中只有母亲这么一个女孩,她正好赶上经济大萧条的年月,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个贫困乡村长大成人,那里离雷维尔镇不远,小镇不大,只有500多人。生活贫困加之种族主义作祟,加德纳一家的日子过得很是艰难。当时,也就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时候,母亲贝蒂和舅舅阿奇沿着雷维尔镇尘土飞扬的乡间小路步行去上学,旁边常有驾着马车或骑着高头大马的白人孩子耀武扬威,冲着他们吐口水,骂他们是“黑鬼”。后来舅舅阿奇一想起这段日子就忍不住心酸落泪。

  虽然生活艰辛,加之种族歧视,但是母亲的童年过得还算太平。三个哥哥小阿奇、威利、亨利都护着她这个妹妹,她其实相当出色,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1946年从雷维尔镇有色人种高中毕业时,她的成绩在班上名列第三,马上就面临着考大学,她一心想着大学毕业后能成为教育工作者,也就在这时,宛若晴天霹雳,外婆突然过世。和灰姑娘一样的是,当她还沉浸在丧母之痛的时候,才几天工夫,她父亲就闪电般地再婚了。从此母亲贝蒂就不得不小心应对着自己恶毒的继母,随即,继母也得了个“小妈”的“雅号”,而且继母自己还有好几个孩子各个都不好对付。当贝蒂指望父亲资助自己上大学的时候,小妈却将这笔钱据为己有,作为自己的亲生女儿艾迪·李的上学费用,艾迪和贝蒂本是同班,而且成绩平平。

  父亲拒绝伸出援助之手,这让贝蒂心痛欲碎,但她还是没有放弃,通过美容学校的培训,她找了份代理教师的工作。但注册州立教师资格还是需要费用的,她向父亲求援,可得到的是又一次的断然拒绝。

  虽然,贝蒂·让·加德纳有与生俱来的出众才华和姣好容貌,但她与异*往时却屡遭不幸。其实从她自己的父亲开始,似乎男人就是注定要让她吃尽苦头。萨缪尔·梭特是个已婚的学校老师,对贝蒂表白真情,并信誓旦旦要离开自己的妻子,与贝蒂重建家庭,可当贝蒂身怀有孕之后,他却改变了初衷。果不出所料,父亲和继母根本不愿与这事有任何瓜葛,相反觉得贝蒂22岁还没嫁人已经让他们抬不起头来,现在她不仅是个老姑娘而且还成了未婚妈妈,这让他们更是接受不了。索性,干脆将她逐出家门。

  从此母亲开始了去威斯康星密尔沃基长达四年的跋涉,因为她三个哥哥就居住在那里。就在路上,姐姐降生了,母亲为纪念她深爱的妈妈,就给姐姐取名叫奥菲丽娅,在回路易斯安那的途中,她又邂逅了一个高个子的英俊黑人,他就是托马斯·特纳,一个已婚男人,不知是情之所至还是他强迫使然,他俩上了床,结果就有了我,克里斯多夫·保罗·加德纳,1954年2月9日,出生在威斯康星的密尔沃基,幸运的是也就在同一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学校种族隔离制违反了第十四条修正案。

  为保守我身世的秘密,童年的我对父亲几乎一无所知,他的名字也就提过那么一两次,可要是不让我一门心思去发现其他问题的答案,我则可能会更痛苦难熬,特别是我那么漂亮的妈妈怎么会和弗莱迪·崔普雷特交往,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他们在哪里遇上的,等等。

  有些时候弗莱迪的长相和拳王桑尼·里斯顿颇有相似,性情暴烈、攻击性极强。他是个大块头,身高1米88,体重250斤,皮肤深棕,这可能会讨一些女人的喜欢。开始让母亲注意上他的估计是他的悔过之心,不过这一点后来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或是按照我当时的猜测,母亲一定是中了邪,把他当作被施了魔法的青蛙王子,以后能浪子回头。再有就是,她的那些俊俏男友,最后没一个能靠得住,也许指望弗莱迪这样的,外表虽然凶狠,可能心地善良。若真是这样,而且她真的相信所谓青蛙变王子的故事,她可真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弗莱迪远比他的相貌更加凶狠,特别是当她一吻定情,决定以身相许之后,他就更加变本加厉了。

  没人知道是怎么回事,母亲被指控福利欺诈,并锒铛入狱。开始是一封匿名信,指控母亲对社会构成威胁,因为她要挣钱养家,照顾两个孩子(姐姐和我),而且她又怀上了第三个孩子(妹妹沙仑),同时还在接受社会救济。那封匿名信就是出自弗莱迪之手,他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把她关上三年,给她个教训,因为母亲有离开他的想法,他觉得这就更无法饶恕。

  正是由于弗莱迪的这种行径,母亲被从我们身边带走了,姐姐和我不得不在福利院度日,或者寄宿在亲戚家中。而我们对背后的这些变故一无所知。

  正像没人告诉过我那个来福利院给我做糖果的女子就是母亲一样,当时她还受到监狱的特殊监护,也没人给我们解释过为什么姐姐和我要搬到舅舅阿奇家,舅母叫做克拉拉,我们都叫她缇缇。整个加德纳家族似乎发誓要严守秘密,每当问及过去,人们都对此避而不谈,可能是母亲有约在先,不愿再提那些不愉快的往事。

  我十几岁的时候,有一次我死磨硬泡,一定要她告诉我生父究竟是谁,为什么他不在我身边,母亲悲伤地望着我一言不发,我就不敢再吭声了。

  “但是……”,我还想坚持一下。

  她摇摇头,不愿吐露一个字。

  “为什么呢?”

  “因为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好了,”妈妈坚定地告诉我。看我一脸沮丧,她轻叹一声,但仍不肯改口,“无论怎样,过去都无法再改变了。”接下来,她的一句睿智的结语为我的问题画上了句号,“生活就是这样。”这事后来就再没提起过。

  虽然我还是那么好问这问那,期待着有朝一日这些问题都能得到圆满的答案,但我还是很快又回到自己快乐的生活中来,开始时这倒是没什么难度。

  * * *

  我长大成人的地方是威斯康星密尔沃基北部最为贫困的地区,我熟悉这里的每寸土地,而且这里也成就了我孩提时一段还算幸福的时光。当时的左邻右舍正如电视里演的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一样,以至于后来的几十年似乎也定格在这段时期里,没有太多变化——这里不乏经常一起玩的伙伴们,还有不同年龄层的人聚会热闹的场所,再有就是各种稀奇古怪的小商贩,最不缺的是形形色色的各色人等。当时唯一能在电视上见到的黑色就是名牌黑皮衣,而在我住的地方,至少在来到世上的头12年间,我只在电视和警车里见过白人。

  我那些幸福时光的主角都是自己的家人,首先要提的就是我那三个倔脾气舅舅。威利和亨利舅舅双双退伍之后,去过遥远的海岸,后来两人回到路易斯安那呆了好一阵子,才不约而同的决定要尽可能远离南方,两人计划去加拿大,可车子在威斯康星密尔沃基抛了锚,于是索性就地留下来,没再继续他们的旅程。

  勤勤恳恳的加德纳兄弟在威斯康星密尔沃基很容易就落下脚来,他们就选在密尔沃基和与密西根湖交汇的地方安顿下来,这里土地肥沃,适合耕作,水路四通八达,适合工业和贸易,绝对是他们的理想生存之地,为适应酷暑严寒,在这里生存需要内心的坚韧和顽强,以及脚踏实地的务实精神,而所有这些以及其他优良品质都是从不同地方移民到威斯康星的人们身上并不或缺的品质。相信在密尔沃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身上,也不乏同样的优点,如温尼巴哥和伯塔瓦托米部族就是这样的实例。还有些当地的特性也感染了这些外来移民,无论是黑人、犹太人、意大利人、东欧人,还是来自德国、爱尔兰、斯堪的纳维亚的第一拨移民潮,以及当地的原住民,都受到这里极度乐观精神的鼓舞和感召。

  所有这些雄心勃勃又不失实用性的梦想有时竟能催生一些超级成就。比如,仅有一个啤酒品牌大卖是远远不够的,密尔沃基响当当的啤酒品牌可以有若干。这里不仅奶制品闻名于世,它的奶酪产品甚至在世界上都数一数二。可圈可点的支柱行业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有十个八个,造砖、制皮、酿酒、造船、肉食品加工、钢铁(这里有美国的内陆钢铁公司、艾欧史密斯),以及诸多汽车巨头(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逐渐衰落)。

  其实主要是钢铁厂和汽车厂使得很多黑人从路易斯安那、阿拉巴马、密西西比、佐治亚等南部诸州纷纷移至密尔沃基、底特律、芝加哥、克里夫兰这些北方城市,这些体力工作比起南方农场里挥汗如雨的田间耕作相对要好上很多,当时南方的农场主要采用分成制,而不到一百年前,干脆就是奴隶制。很多这样的移民以及他们的家人都沿袭各自家乡的习惯和做法,似乎这些东西已经和他们密不可分。姐姐奥菲丽娅生父的一家就是这样,他们来自路易斯安那,最后也在密尔沃基定居,崔普雷特一家人来自密西西比,很难找到像他们家那么好的人了,但弗莱迪绝对是家中的败类。

  日复一日,大家都在努力的工作,但在周末,大家则尽情嬉戏,还专心祷告,至少我家的这些邻里是这样的。我们这附近绝对没有酗酒这种事情发生。每到周五傍晚,美国内陆钢铁公司下班的哨音一响,派对聚会就开始了,而且会一直持续到周日的早上,然后人们就纷纷赶到教堂做礼拜,祈求主的宽恕。我的三个舅舅都在内陆钢铁公司上班,阿奇和威利舅舅一直干到退休,亨利舅舅则干到自己生命最后一刻,不过那一刻来得太早了些。

  我四五岁的时候,和阿奇舅舅和缇缇舅母一起生活。我逐渐喜欢上了家里人每天上班的这种日子。舅舅和舅母没有那么多的清规戒律,家里总是洋溢着其乐融融、祥和的气氛。舅母缇缇是个虔诚的基督徒,而且要我们也完全信奉她的信仰。每个礼拜日,我们一整天都呆在会幕浸礼会,夏天的时候,我们白天参加圣经学习班,平时一旦有什么特殊*,我们都会陪着她一同参加,同一教堂的教友若有故去,无论熟识与否我们都去参加葬礼。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欣然前往,看到这些形形色色的街坊邻里,现在都换了庄重的衣服,和平时判若两人,这本身就非常有趣。我也喜欢大声唱歌,这让我感到兴奋和激动,特别是当我不大确定自己的母亲是谁,身在何处的时候,和大家在一起会让我产生一种归属感。

  缇缇舅母从未想过要代替妈妈的角色,但她同样能给予我爱与关怀,妈妈的厨艺无人能及,但舅母的热玉米面包同样让人难忘,特别是像我这样正在长身体的男孩,更是吃都吃不够的。舅母还总能给我买来好多书,我也同样是看也看不够。后来,母亲也一再强调看书的重要,尽量找时间带我去公共图书馆,为了说明有万卷书的图书馆到底有多么重要,她会说:“公共图书馆是世上最了不得的地方。”想想也的确如此,因为母亲告诉我,如果识文断字,你就会所向披靡,无人能挡,但如果大字不识一个,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是舅母缇缇却是第一个教会我热爱书、爱上讲故事的人。虽然当时我还不会认字,但舅母可以读书给我听,之后我自己看插图,也能大体记起故事的内容,我自认为这就是在读书了。我有罗马希腊的神话故事、儿童经典童话故事、历险故事,还有我儿时的最爱: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石中剑》的故事给我的印象最深,那时我就暗下决心,有朝一日,也要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命。

  书籍不仅让我张开想象的翅膀,而且也为我了解未知世界打开了一扇窗,不再感觉无助与害怕。一次,舅母给我买回来一本我朝思墓想的《蛇类百科》,那是本浅绿色的大开本书,就是花园蛇的颜色,我一头扎进书里,仔细研究着各类蛇的每个细节。从无害的奶蛇到致命的响尾蛇、眼镜蛇、巨蟒。白天我看得津津有味,可到了夜里做噩梦的时候,尤其是梦里到处爬满了咝咝作响的毒蛇的时候,我后悔得肠子都青了,悔不该白天看了这些东西。

  显然,舅舅、舅母也是这么想的,因为半夜里他们发现我缩在他俩中间,就是说尽好话,我也死活不会到自己床上去。最后他们把我留下,就这么入睡了,我倒是感到分外安全踏实,他们也没有让我太难为情。不过等我长大成人之后,他们倒会抖落出这件事来,让我分外脸红,羞愧难当。

  我的另一个了解世界的窗口就是那台黑白电视机。让我记忆最深的是看到次中量级拳手雷·罗宾森站在一辆卡迪拉克旁。

  “这我都看见过的,”阿奇舅舅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指着屏幕说,“罗宾森得到一部粉红色的卡迪拉克!”

  在黑白电视上是看不出车的颜色的,除非是解说员在一旁讲解,但那阵势确实不一般。

  周五晚上的拳击赛是蓝吉列刀片赞助的,我和舅舅阿奇一起看得不亦乐乎,分分秒秒都不能错过,当然缇缇舅母和姐姐奥菲丽娅不愿凑这份热闹,之前,他还会告诉我有关拳击的方方面面。我俩全神贯注盯着屏幕,从悬念叠生的前奏,到主持人宣布“吉列倾情巨献”,再到比赛本身,我们分秒不差,全程跟下。

  阿奇舅舅的冷静沉着富有感染力,无论是拳击赛高潮迭起,还是险象环生,他都不动声色。那时他已经将近而立之年,但还没有儿子,而我又没有父亲,所以我俩非常亲近。他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尽职尽责,而且凭借自己内敛的性格和聪明睿智在内陆钢铁公司逐级而上,步步高升,为我们树立了耐性和专注的楷模。他和母亲相貌非常相似,肤色是栗色,身材匀称,个头不高,但是显得不矮。阿奇舅舅穿着非常得体,甚至影响到我后来的着装习惯和品位,当然这在当时我是可望不可及的。他仪容整洁,一丝不苟,精干短发,胡须整齐挺括,衣着并不张扬,但一尘不染,而且素来如此。

  在阿奇舅舅看来,重量级拳击手乔·路易斯是任何人都望尘莫及的,更得到“褐色轰炸机”的美誉。舅舅的成长过程中一直没少过收音机里路易斯的比赛转播,躲闪腾挪、左击右打,都是通过收音机的声音来判别。因此,阿奇舅舅根本不用听解说员的讲解,就能给我生动地讲评每场比赛,而且水平绝对上乘。如今,我们一同看着这些拳击手们创造奇迹,此时的拳手雷·罗宾森正逐渐步入辉煌,他与杰克·拉莫塔的一场鏖战让我永远难以忘怀。雷和其他拳手都具备非凡的品质,简直就是超级英雄,他们无所不能,随心所欲,甚至可以拥有一辆粉红色的卡迪拉克,那就相当于现在的红色法拉利。对于住在贫民区的穷孩子而言,这绝对是至神至圣,匪夷所思。但是雷和他的座驾只是在电视上才有的,我手边也有件宝贝,能让我看到贫民区以外的精彩世界,这就是斯皮格商品名录。

  这本册子里花花绿绿琳琅满目的商品,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我们就用家用商品名录来玩翻页游戏,游戏很简单,就是随意翻到一页,然后就称其中的宝贝玩艺都归自己所有。我先翻到一页,“这些是我的”,然后姐姐奥菲丽娅翻到一页,“这些家具和衣服都是我的”,“还有炉子和珠宝也是”。这本名录足有三百多页,所以我们的翻页游戏总是玩都玩不够。

  有一年的深冬时节,因为圣诞将至,我们把游戏稍作改动。先是轮到姐姐,她随手翻到一页,她脸上露出那种姐姐式的大度微笑,说那一页的好东西都送我了,就作为圣诞礼物。“这页是你的了,都归你了”。

  然后轮到我,我也如法炮制,翻到一页,“圣诞节了,这些归你了”。我也搞不清自己为什么那么高兴,是自己得到一页礼物,还是自己送出一页礼物。

  这种翻页游戏我们可以一连玩上几个小时,期间谁也不会提妈妈是谁,妈妈去哪了,或是妈妈什么时候回来这类问题,但我们不约而同地有着这样的期待。我们在等,在等着什么事情,或是什么人来到我们身边。因此,当得知妈妈真的要离开她在的地方(后来我才知道那地方叫监狱),回到姐姐和我的身边,还有个忽然冒出来的妹妹沙仑,我们甚至都很平静。

  虽然妈妈版的灰姑娘故事和书上写得不一样,但我觉得和母亲团聚就会有童话般的奇迹发生,但这种想法并没维持多久。所有关于那个给我做糖果的美丽女子的美好记忆都一起涌上心头,我们相聚的那一刻简直让我忘乎所以,那种幸福超乎了我的所有想象。但是这一切很快就化为乌有,因为继父弗莱迪·崔普雷特闯入了我的生活。也许,你会以为我和这个作为母亲现任丈夫和我继父的男人之间会有段所谓蜜月时光,其实不然,从他看到我的那一刻起,他就认定要和我作对到底。

  我那时对于他的危害和暴力程度还一无所知,但我还是感觉到他的暴戾和凶狠,他似乎觉得伤害我的情感就能给他带来无尽快乐。我的直觉很快得到证实,只要有可能,他就会训斥我,让愤怒和怨恨在我心头一天天地积累,而这些终有一天会爆发出来。头一次见到他时,他就无缘无故大发雷霆,怒目圆睁,大声呵斥:“我才不是你那见鬼的老爸!”

  第二章 父爱的饥渴

  “哥哥,哥哥,快醒醒!”3岁大的妹妹沙仑奶声奶气地喊,边喊还边扯着我的衣服。

  我迷迷糊糊睁不开眼,努力想记起我这是在哪里。今天是万圣节,夜已经很深了。我躺在自己的小床上,这张床几乎占满了整间屋子。这间小屋在我们住的房子靠里的位置,在“大屋”的后面,而第八大道右街上的这座“大屋”是弗莱迪的姐姐贝希的财产。一想起这些,我就准备转身继续睡觉,想尽量多休息一会。虽然,睡觉有时也会做噩梦,但白天现实的生活还是让我更加恐惧。

  从妈妈回来接我们团聚开始,我、奥菲利亚和母亲离开我们接受改造时生下的妹妹沙仑,我们几个就要直接面对继父弗莱迪了,生活的平静从此被打破,而且每况愈下。回想和阿奇舅舅缇缇舅母一起的那段日子简直是天堂般的幸福生活,而与之相比,在继父弗莱迪这里我们简直不堪忍受。妈妈付出她全部的爱,试图保护我们,并说可以让继父对我们好些,但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

  我本能地认为,得想办法让继父喜欢上我,但不管我怎么努力,他都会把我的希望摔得粉碎,而且拳脚相加。在舅舅那里,我们几乎从未挨过打,但继父打我们那就是家常便饭,而这通常根本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他喝得醉醺醺,四处撒酒疯时,我们就成了出气桶。

  开始,我还以为如果自己学习成绩好,会讨得继父的欢心。在我六、七岁前后,学校几乎成了我的避难所,我拼命学习,在学校的氛围中找到慰籍。从幼年开始接触书本确实让我受益匪浅,加之母亲的不断鼓励,我很快就能读书认字了。我最喜欢的女老师布罗德里克太太进一步帮我增强了对书本的兴趣,她常常要我在同学面前朗读课文,而别的同学就没这么幸运。因为当时家里没有电视,所以阅读就显得愈发的重要,特别是妈妈喜欢在忙完一天繁重的家务活后,坐下来听我向她讲述当天具体学了些什么内容。

  母亲还一直觉得自己有一天能接受学校教育,获得在威斯康星州的教学资质。那时,母亲把心思都放在照料四个孩子身上,姐姐奥菲利亚、我、妹妹沙仑还有刚出生的小妹金牡。妈妈任劳任怨,白天要去帮助有钱人(白人)打扫房间,晚上如饥似渴地听我讲述当天学的功课,或是和我一起看我带回家的故事画册。 《红气球》这本书我百读不厌,坐在妈妈身边,给她看故事的插图,书里讲的是在一座魔法城市里,有个小男孩和他的红气球一起飞上了天,在屋顶探险的故事。妈妈的眼睛闪着美丽而宁静的光亮,仿佛她自己也飞上了云端,也是乘着红气球一起飞,飞得越来越远。我当时根本不知道故事发生的这座魔法城市就是巴黎,是在一个叫法国的地方。更想不到,后来我会不止一次的去过巴黎。

  我在小学取得的成绩着实让妈妈感到自豪,但我若是还认为自己能靠成绩讨得继父的欢心,那就大错特错了。实际上继父弗莱迪大字不识一个,他一生孜孜不倦地独自高举反扫盲大旗,决心要把反对识字的斗争进行到底。继父当时已经三十出头,可是在密西西比他上到小学三年级就放弃了学业。打电话这种事还是很久以后他才学会的,当时他连这都不会。所有这些自然让他没有安全感,为试图掩饰这一点,他称所有能读会写的人都是“狗娘养的”。

  当然,若是按照他的逻辑,这其中也应该包括妈妈、我和姐姐在内,或是任何学问比他多的人,因为他们很可能会占他的便宜。从仇视的目光中,其实不难看出他每天就生活在这些“狗娘养的”人们中间,他们似乎时刻都在惦记着要揩他的油水。这种情绪再与酒精相混合就产生了严重的偏执与妄想。

  虽然我逐渐开始意识到这其中的玄机,但是在一段时间内,我还是努力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希望以此感化继父,能唤醒他身上哪怕是一丁点的父爱。但一天下午,这个希望也破灭了,因为家里来了位客人,萨缪尔·梭特先生,也就是姐姐奥菲丽娅的亲生父亲。

  机缘巧合,梭特和继父居然成了好友,酒桌上的兄弟。这实在是匪夷所思,不仅是因为他们和妈妈都有过孩子,而且两人差距实在太大。每次梭特来家里的时候,整个屋子都会充满一种特别的温暖,他周身都散发着那种南方绅士的特有魅力。他衣着得体,吐字清晰,是个典型的高中教师,他不仅识文断字,而且口才极好,说起话来滔滔不绝,甚至会让人误以为他是个律师。虽然继父弗莱迪从来没说梭特也是狗娘养的,但他们俩实在是相差太远,因为继父总是习惯用武力解决问题。有时继父会端着枪在屋子里开道,挥舞着他的猎枪,大喊大叫:“让这些该死的东西给老子滚出去!”有时他会一手拿着半瓶威士忌,一手拿着点着的宝马烟,大声咆哮,手里还比比划划,在屋里横冲直撞。

  老泰勒威士忌是弗莱迪的最爱,不过他也喝老祖父威士忌、老乌鸦威士忌或是顺手抄起的半品脱威士忌也完全可以。和那些讲究的黑人不同,他自己没有专用的威士忌小酒壶。他总穿一身工作服,牛仔布或卡其布,羊毛衬衫, 穿件体恤衫当内衣,再加一双工作鞋,还有就是寸步不离身的小酒瓶子。就这样他居然能在艾欧史密斯公司一直干到退休,养老金什么的一分不少,这对我而言又是个不解之谜。的确,他是个尽职尽责的钢铁工人,但是喝起酒来,他更是尽力又尽心。

  下午当梭特来的时候,奥菲丽娅和我跑上去迎他,很快继父弗莱迪也进了客厅。梭特每次来都会带点小东西,通常是给自己亲生的女儿两美元,给我一美元,因为他把我也看作是他的养子。今天也毫不例外,梭特先是抱了抱姐姐,亲亲她的脸颊,把两美元放在她手心,然后姐姐挥挥手,蹦蹦跳跳地跑开了,“爸爸,再见!”然后就该轮到我了。

  梭特看着我张开的手心,倒也没让我久等,先是夸我学校功课不错,然后就给了我张崭新的一美元钞票。我心里乐开了花,周身洋溢着幸福的感觉,忍不住问了一句:“你不就是我的爸爸吗?”

  “对呀,”梭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就是你爸爸,来,拿着……”接着又掏出一美元递给我说:“儿子,去把钱存到你的银行户头上吧。”

  我乐得合不拢嘴,虽然我没有银行户头,但是突然多出的一美元,加上奥菲丽娅的爸爸同意做我的爸爸,让我兴奋不已,我正要转身,却听到继父弗莱迪狮子般的怒吼从天而降:“好啊,我不是你这兔崽子的爹,给我滚得远远的!”

  也就在那一刻,我瞟了身后的梭特一眼,看到他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弗莱迪,也许梭特心里想的和我不谋而合,就是弗莱迪说这些毫无道理,首先,我是在和梭特说话,其次,他的话实在过于伤人、过于蛮横无理。弗莱迪其实已无数次地重复过他的这些观点,此外还毫不留情地刻薄挖苦我的大耳朵。

  即便我就站在一旁,人们问起我是谁的时候,他也会咆哮道:“鬼才知道这个大耳朵狗娘养的东西是谁的。”

  然后他仿佛毫不在意似,转过身来咧着嘴看着我,仿佛把我踩在他的脚下,碾碎我的自尊心,就能给他带来极大*。受到这种侮辱,我即便是黑皮肤,此时也感觉脸已经窘得红到耳根。

  还有一次,我在洗手间,听到外面有人找我,接着传来弗莱迪的咆哮:“我怎么知道这个大耳朵狗娘养的东西在哪儿。”他在人前这么说我已经让我忍无可忍,特别是看到我极力掩饰这话给我七岁的幼小心灵所带来的极度痛楚,他相当满足,但听到他在不知道我在附近的情况下,还这么说,我几乎痛不欲生。我站在浴室的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耳朵,想看看到底我的耳朵有多大,结果发现确实不小,这使得他的话显得愈发刺耳,即便是我长大后,这种感觉还让我心有余悸。

  除了弗莱迪的恶言恶语不说,学校和邻居的孩子们也戏称我为小飞象“邓波”,就是迪士尼卡通片里的那只小飞象。所有这些仿佛悬在我头上的利剑,时刻准备把我的自尊自信劈个粉碎,加上没有个名正言顺的父亲,对我而言这更是雪上加霜的事情。别人都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姐姐奥菲丽娅知道梭特是她的父亲,弗莱迪是沙仑和金牡的父亲。再说,我那些朋友个个都有自己的父亲。那天下午,当梭特给我一块钱的时候,在我敏感的幼小心灵深处,已经清楚地意识到,我从继父那里是得不到丝毫温暖和善意的。现在的问题是,我该怎么办。

  我已经制定了长远的打算,我暗下决心,等我长大后,有了自己的儿子,一定要让他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而且我永远不会弃他而去,丢下他不管。但我一时间还想不出什么好的短期计划,怎么才能把 “没爹的孩子”、“大耳朵狗娘养的东西” 身上这种无形的标签拽下来,它不仅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也在无情地撕扯着我的自尊,让我坠入一种深刻的恐惧和无尽的黑暗之中,无法自拔。

  这种恐惧来自继父弗莱迪在家的所作所为,来自他可能会愈发的变本加厉。我害怕自己一回家发现妈妈已经性命不保,担心姐姐妹妹以及自己都随时可能一命呜呼。担心继父弗莱迪再喝得烂醉,回家把睡梦中的我们打醒,用枪口对着我们,“狗娘养的,都给我滚出去!”他不止一次声称要把我们全都干掉,现在妈妈每天都是穿着鞋睡在客厅的长椅上,就是为了一旦有意外,可以最快速度抱上孩子,拽上我们去逃命。我还怕下次他再对身边的妈妈动粗,要是妈妈躲闪不及怎么办,而我在一旁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要是他对姐姐奥菲丽娅大打出手,那我也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或者干脆就是对我拳脚相加,而我也只能就这么忍着,我到底该怎么办,警察来了帮不上忙又会怎样,因为以前他们来了也根本无济于事,或最多是把继父带走,等他酒醒了再放回来,仅此而已。

  我该做什么?究竟该怎么做?这个问题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就连在学校也会时不时受到这个问题的困扰,我为此寝食难安,坐卧不宁,甚至让我想起那些在福利院做过的噩梦,那是因为大家都以为街上住的那个老太太是个巫婆,小时候最恐怖的时候也就莫过于此。有些梦实在可怕,吓得我醒都醒不过来,在梦里我觉得若能碰倒床头灯之类的东西,屋里的人听到后会来救我,离开梦中的是非之地。

  “哥哥”,我在半梦半醒间,又听到小妹沙仑的声音。

  我睁开眼睛,坐起身来,回想了一下都发生了些什么事。睡前,除了万圣节的“不给糖就捣蛋”游戏,家里什么事都没发生,之后,姐姐奥菲丽娅去参加了派对,看来她到现在还没回来。今天晚上后屋相当的安静,这里是我们从贝希姑姑那租来的,她自己做生意,而且在我们亲友当中只有她有房产,这房子的地下室就是她的美容沙龙——贝希美发屋。

  沙仑带着哭腔,拽着我的袖子,说:“妈妈在地上。”

  不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我把被子扔到一边,抓起睡袍,匆匆跑去厅房,来到前屋。妈妈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全无知觉,有个木板嵌在脑后,她身下和四周流了一滩血。看到妈妈不省人事,沙仑的哭声越来越高,“醒醒,醒醒!”她尖声喊着,“妈妈醒醒。”

  我惊得目瞪口呆,慢慢才缓过神来,我的第一反应就学着警察做犯罪现场分析,判断到底出了什么事。

  首先我注意到,当继父用木板袭击妈妈时,她是想逃出去家门的,木板直接打到她的后脑勺上,用力太大导致木头直接打进皮肉之中,不只她身下有一滩血,血渍溅得到处都是。

  接下来,让我惊恐万分的是妈妈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危在旦夕。一旁的保姆贝比(她主要负责照看妹妹)正在忙着打电话叫救护车,想到医护人员已经朝这里赶来,我才稍稍松了口气,转身安慰沙仑。

  血渍、恐惧、妹妹在抽泣,贝比一直在念叨,只要到了医院妈妈就没事了,屋里到处是血渍,我努力想从这一切中理出个头绪来。“我该做点什么”,这个问题一下子跳了出来,答案是收拾厨灶!我总得让自己手里忙些什么事情,做什么都行。我需要让自己做点事,所以我飞快地跑到厨房,开始擦洗家里的老式厨灶,这厨灶似乎从清教徒时期起就开始用了,但已经满是煤烟。拿了块抹布、肥皂还有水,我开始全力清洗这个大家伙,同时我不停地祈祷,祈祷的内容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比如:“主啊,别让妈妈死”,然后还有“主啊,别让人们进来,看到这里这么乱糟糟的”。

  一想到那些白人医护人员还有警察看到屋子里到处是血,再有这个脏兮兮的炉灶,实在是太难为情了。所以我要把这里收拾干净,让人觉得住在这的这家人是很讲究的,不是邋邋遢遢的。继父是个例外,他又一次让家里的女人受皮肉之苦,还流了血。

  救护车到了,救护人员马上进屋来,和保姆贝比和贝希了解了情况,当然没人顾及我,取下妈妈头上的木板,把她抬上担架,上了救护车,急驰而去。

  即便在这时,我还在努力收拾着,要想从混乱中找出条理来,这是我能想出的唯一法子。那天夜里,我的世界一下子变得那么小,我把自己完全封闭起来,让自己的情感冰封雪藏,也只有这样我才能熬过来。

  我所有这些努力没能帮上妈妈什么忙,倒是多亏她自己的头骨结实才让她捡回一条命来。第二天,她满头绷带,颤颤巍巍,但神志还算清楚,说绝对不许继父再回到这个家来。她能如此痛下这种决心我还是头一次听到,她对我们大家,郑重发誓:“他再也不可以回到这里了。”

  接下来的整整一周,我们都没见到继父的影子,正当我刚要舒一口气时,他却回来了。这种反复我并不陌生。从我记事起,就是这样了。每次他回来都会信誓旦旦,痛定思痛、痛改前非。但是他的反复无常我们早已见怪不怪。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又会故伎重演,但是大家知道这是迟早的事,这种周而复始,没完没了。

  我搞不清为什么妈妈每次都会心软,我也没问过。基于同样的理由,我知道每当我们想逃离这里时,往往会使我们处于更加危险的境地。

  虽然短时期内,对于现状,我无计可施。但我进一步丰富了自己的长期计划。不但以后我的孩子要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而且我也绝不会成为继父那样的人,不会威胁、恐吓、伤害女人和孩子,更不会使用暴力。我也绝对不会过度饮酒,让自己行为失控。这个计划不断地发展完善,仿佛弗莱迪是在给我上了一课,教会我怎样成长,怎样不去变成像他那样的人。而在当时我对他有的只是仇恨,那种渗透在我的血液里和骨子里的仇恨。

  些许报复的小火苗在悄悄燃烧,对于一直困扰我的无能为力而言,这似乎是一剂解药。我就做点小小的尝试,看看自己到底能把继父怎么样。比如,我知道他自己不认字,因此感觉受到所有识文断字人的威胁,从这里我想出了点门道。

  有时,我故意大声朗读,其实没什么理由,就是想让他知道:也许我耳朵确实比别人大,但我会读书,而且还成绩优异,你可以对我们大打出手,但你就是不认字。有时候,我还更过分,捧着书,故意问妈妈,声音大到继父肯定能听得到,“这是什么啊?”或是换个说法:“这个字该怎么写呢?”有时我甚至就干脆问他本人,某个字该怎么写。

  妈妈总是温柔地看着我,用她会说话的眼睛告诉我:儿子,答案你自己清楚的啊。这是我俩的秘密,知道他也奈何不了我们,所以她就大着嗓门回答:“我不会,不知道。”然后我们两个相视一笑,开心之极。

  最后,就是发生木板事件的同一年冬天,深夜,妈妈和我以及其他孩子一道准备真正意义上的反抗了。弗莱迪用皮带抽打妈妈,这已经不知是多少次了,然后他扬长而去,到附近的酒馆喝个烂醉。妈妈从地上爬起来,用冰块敷在自己红肿的脸上,寻求我们的帮助。

  “我们必须离开这里”,她没再多说什么,姐姐奥菲丽娅和我就开始收拾行李,把衣服和杂物收在袋子里,没等她发话,就很快干完,因为大家都知道此时此刻时间就是一切。我们没再和什么亲戚住在一起,母亲在第六街租了个住处,离第八大道右街的后屋只有两个街区的距离,我们把所有的家当都堆在一个购物车上,四个人站成一排就准备上路了。这时,我看到她神色慌乱,在口袋和钱包中翻来找去。抬头看着二楼的房门,她悲伤地摇了摇头:“钥匙……我没有钥匙。”说完,她整个人几乎都要垮了。

  仔细看了看建筑的构造,我指着一个杆子说,我可以爬上去,跳到走廊上,爬进窗子,从里面把门打开。我当时瘦瘦小小的,爬树对我而言不在话下。我不仅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到,更重要的是此举绝非寻常,这扇门是要通往新的生活,从此我们就不再受弗莱迪的骚扰。现在我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要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此时的我要和弗莱迪开战。我别无选择,只能赢。就按我说的,我逐步实施着自己的计划,顺着杆子爬上屋顶,从屋顶跳到走廊,幸好,窗户正好开着,我就势溜了进去,从里面把门打开,我飞奔到楼下,母亲的脸上满是自豪与欣慰,这对我来说比什么都重要。我们当晚就安顿下来,我从未感受过如此的心满意足。

  接下来的几天,母亲看到我忧心忡忡,知道我是担心弗莱迪会再找上门来,把我们再次控制在他的魔爪之下。

  “他不会来的,”母亲安慰我说,“他再也不会来打扰我们了。”

  一天晚上,我正在新家的客厅,听到有个男人大嗓门的说话声,似乎在威胁着什么,好像是在说钱或是房租的事情。但那人不是弗莱迪,而是个我以前从没见过的白人。那家伙穿着厚厚的冬衣,说话毫不客气,母亲在一旁吓得瑟瑟发抖。

  几乎条件反射一般,我冲进厨房,拿了把切肉刀就转身回来,用刀指着那个白人,怒吼道:“不许你这么和妈妈说话。”

  母亲瞅了我一眼,让我注意措辞和语气,要礼貌些。

  我们对视一下,我用眼神示意自己会听妈妈的话。我转身面对那个男人,手里依旧拎着刀,又说了一遍,但是口气缓和了些:“先生,请不要这么和我妈妈说话。”

  他转身走了,屋里只留下我和妈妈。不过遗憾的是,这不是最后一次别人用这种趾高气扬、居高临下的语气对妈妈、对我以及姐姐妹妹发号施令。在以后的日子里,当那些白人或有钱人这么和我说话时,我一直都在咬牙克制着自己反击的冲动。

  需要我们马上面对的事情就是弗莱迪又回来了。他周而复始的性格反复又要开始了。每经历这么一次反复,我对他的仇恨则会再添几分。刚刚一个多星期,我们又要收拾行李,回到那间后屋,而太平的日子弗莱迪最多能坚持个把星期。失望和不解啃噬着我的心。因为我当时不知道,妈妈曾经入狱,她最怕弗莱迪会再把她弄到监狱里去。再往后,我才完全明白,妈妈经济上无法独立,更无法养活四个孩子,所以就根本谈不上能逃脱得了,但在当时我能理解的是妈妈确实有难处,她进退维谷。

  我现在当务之急是必须马上想出应对之策。一个周日的下午,我突然有了个主意。当时我正看着弗莱迪在吃妈妈做的饭菜,是美味至极的炖猪颈骨。看弗莱迪进食就像城里的小孩看肥猪在猪食盆狼吞虎咽一般,我的内心总是充满了厌恶。但这次不一样,看着他敲骨吸髓,吧嗒着嘴,在餐桌上磕打着骨头,我对他的厌恶已经达到了极点。弗莱迪根本不知羞耻,因为他自己不仅吃相猪样十足,而且打嗝、放屁、打喷嚏从不掩饰,样样精通。就是这样一个粗鄙男人,不仅长相,甚至暴烈的性情和极强的攻击性和拳王桑尼·里斯顿颇有相似,而且天天叼着宝马烟,再加上嗜酒如命,还有威士忌不离手,此外还动辄就举枪对准自己的家人。他从不放过任何机会去嘲笑、侮辱、斥责、辱骂我们,特别是我,丝毫不会顾及别人对他的看法,这样一个人身上怎么会有人性可言。是因为我是家里除他以外唯一的男性?还是因为我能读书认字,抑或我是妈妈唯一的儿子?要么这其中有着很多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隐情?就不得而知了。

  不知要过多久我才能真正找出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最终,我还是先明确了自己的短期行动计划究竟该如何实施。在那个周日的下午,看他啃着肉骨头时,突然一个闪念划过我的脑畔,那时的我应该不再是个不喑世事的8岁男孩。我心中暗想:我一定要宰了这个狗娘养的。

  * * *

  与潜伏在家中的危险形成对比,密尔沃基城市的北部充满了我那些幸福时光里的欢乐和情趣,在那里我度过了自己相对安全和正常的孩提时光。安全感从某种程度上是了解自己脚下这片土地和它的边界,这里最北到东西走向的W.卡皮托尔大街,再往北住的就是那些处于上升通道的中产阶级有色人种,那些孩子们的父亲都是职业人士:医生、律师、教师、保险公司职员、政府职员,等等,他们与城市南部的白人富人区仅一桥之隔,但由于种族隔离的不成文法律,这座桥无法逾越。住在城市北部中心地带的就是我们这些低收入人群,但各个勤勤恳恳、老实巴交,大多是钢铁工人和汽车工人,这些人几乎永无出头之日。(当然,我们在内心深处无不盼望着有朝一日也能过上街那边那样的富足生活,但表面上对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傲慢家伙还是表现出不屑一顾。)南北走向的第三大道是个主要的商业区,街两侧商铺林立,其中不乏高档商厦,如金贝尔百货、波士顿店、布瑞尔商店,等等,在第三大道北街上还有我最常光顾的价廉物美的折扣店。

  离我们住的第八大道右街不远,就是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的路口,我就在那附近的里氏大道小学读书,凑巧的是美国著名的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温费莉的妹妹帕特也曾就读于那里,她俩也一度在威斯康星州生活。小学对面就是著名的沙伊犹太商店,店主是个高个子的秃顶犹太人,是在我们这一带屈指可数的几个白人之一,不过后来我才知道犹太人肤色虽白,但与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相比还是有区别的。店主他人很不错,还让我们这些老主顾时不时地从他那里赊点东西。他雇了两个不错的黑人伙计帮他打理生意,后来两个伙计还从他手里把店面买了下来。这两个伙计亨利和他的儿子(绰号斗牛犬,他和斗牛犬还真有几分神似)都颇有人缘,也都热情好客。

  沙伊的厨艺相当不错,他自制自销的美味不胜可数,其中有我这辈子吃过的最棒的香肠,其中还有很多口味可供选择。每当妈妈喊:“克里斯……”我就知道这是让我跑腿帮她去沙伊店买东西,要么是一罐加里特糖浆,这是她最喜欢作为蘸料的糖浆,或是一种流行的日日香嚼烟,要么是些稀奇古怪的个人用品,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比如高结丝之类,可不管我是多么想让妈妈高兴,结果总是出些差错,特别是她说:“克里斯,去沙伊店帮妈妈买双紫棕色的长袜。”我可能就会拿错了颜色。最后,她只好把要买的东西写成纸条,而不再口头告诉我要买这买那了。

  从沙伊店往北两个街区就是第九大道克拉克大街,这一带最出名的就是“黑人店”,倒不是有什么歧视,只是这里的店主都是黑人,而其他地方的则多为白人。只要我兜里有点钱,就愿意去那条街上,买上一美元的糖果,或是一两包奶酪玉米花。

  在我7岁以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怎么能让自己的兜里有点钱。可是比我大的孩子甚至所有的大人都在为同样的问题犯愁。但每个人都在想法子,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我的堂兄泰瑞,也就是贝希13岁的儿子,是个孩子王。我也曾跟他们这帮孩子玩过几次,是他们给了我些做生意的基本概念,当然那是20世纪60年代贫民区的做生意方式。

  当密尔沃基开始修建43号州际公路路段时,机会来了,这段路正好经过我家,也就是第七大道和第八大道中间的区域。由于第七大道所有的商家店铺和居民都必须搬走,为拆迁做准备。泰瑞和他的伙伴们就琢磨着要收废品挣钱了。

  我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虽然不大清楚,收废品能怎么挣钱,我还是尽力的帮些忙,帮那些大孩子们在废墟中刨来刨去,想找些废品,比如夹具、铅块、铜线、窗户配件、旧衣服、破布头之类,甚至连废纸也不放过。泰瑞讲这不算是偷,因为我们是帮市里清理这些废弃的房屋。大家还得把这些废品用车子推走,我们先是把购物车分门别类码满废品,然后把车一直推到密尔沃基的城东区,也就是河流与湖泊交接的地方。这里有个犹太废品商凯茨先生,他要把废品过秤后再付我们钱。

  为了多挣点钱,我们还想过一些花招,但都被凯茨先生一一识破,因为是这行当是他一手干起来的,自然什么门道都非常清楚。我们的把戏包括让废品增重,比如上秤前把破布浇湿,再把它塞到废品堆最下面的牛奶桶里之类。

  凯茨先生一眼就能识破这些鬼把戏。当他感觉废品有些太重,就能立即猜到是怎么回事。他马上就大声叫骂,然后就在废品中翻找加湿的破布。我们这招根本没法蒙混过关。不管怎样,和凯茨先生做生意还是让我们的废品卖了不错的价格,也就是泰瑞和他的伙伴们挣了不少的钱。给我的远比他们自己拿到的要少得多,但也有5到10美元的收入。即便如此,我也高兴得不得了,因为不用再向妈妈要钱,就可以买些自己喜欢的小玩意,比如看看电影、买点糖果之类。此外,这种经历还教会我了最基本的市场供求规律。所谓需求就是别人会从凯茨先生那里买走废品,而这些废品正是我们提供的。这生意是光明磊落的。

  泰瑞忙活的另一些事情就不那么光明正大了。有时他会跑到我家后院,怀里还揣着几包香烟,然后附近的孩子们,包括我在内,就都会纷纷跑到后院一起分掉这些香烟。据他说这些烟是从卡车上掉下来的,或是怎样怎样,这种故事的可信度实在有待商榷。实际上,这些都是泰瑞从当地的饭馆那里偷出来的,但此事和我无关。叼上烟卷显得我们很酷,很有派头。再说,我们也从未被抓住过。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实际上,我们可以随处乱跑,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是因为朋友们的家长都在一旁留意着我们的表现呢。在我们去看保尔兄弟阿瑟和威力的时候,这一点就表现得越发明显了。跟着这帮朋友,我们开始把大量时间花在橄榄球上,等我长高长壮些后,我就开始打四分卫的位置。我们玩的比赛大多都是传球、奔跑、评分这类,最后有很多触底得分的机会,最终得分可以高达114比98的样子,简直像篮球赛一般。保尔兄弟是不可多得的阻卫,多少业余队都想要他们,他们完全有可能成为大球星,他俩不但人非常好,个人素质也相当不错,十多岁的时候就是职业橄榄球内锋的身材了。我去他们家最早是在一个特别酷热的夏天,我到他家的时候,看到门上的纱窗都拿掉了,只剩了一个门框子,其实我就是直接迈过门框进他们家的。

  立刻,兄弟俩的妈妈保尔太太就出现了,她冲我摆摆手说:“孩子,不能这么进来,你得退出去从门进来,太没样子了!”

  我愣了片刻,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明明纱窗已经拿掉了啊,所以门是开着的,不对么?

  可保尔太太不这么看,看我没动地方,她又加了一句:“你家里不是这么教育你的吧! 我可认识你妈妈。出去,从门走进来,懂事点。转身出去,从门进来,听见了么?”

  保尔太太是个大块头,比妈妈稍微年长一些,她说的很清楚了,这里是她家,她说了算。

  我还是没说话,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该怎么退出去,重新走进一扇原本打开的门。是和自己进门一样再退身出去? 还是先把门框推开再走出去?她双手叉腰,两眼盯着我,我还是先推开了门框,从屋子里退了出去,又把门框关上了。

  接着她说道:“进来吧。”

  看到我重新进来,保尔太太高兴地说:“克里斯,你好啊?”

  倒不是各家各户都这么严格要求规矩和礼仪,但是街坊四邻都有对管教孩子的不成文规定。当时对于很多家庭而言,娇惯放纵和严加管教是分得很清楚的,必要的时候棍棒肯定必不可少。因为家长们彼此都认识,若是谁家的孩子太过分,别人家的大人用鞭子教训孩子一顿也并不为过。然后他们还要告诉孩子的母亲,结果回家后还有一顿惩罚等着他。接着孩子还得等着老爸回来,等着又一顿的收拾,这顿打可比别人打得更狠、更凶。

  我家的情况稍有不同。弗莱迪动辄就对我们拳打脚踢,这已成为我们的家常便饭,不管我们做错与否,都是如此,所以妈妈根本不会动我们一个指头。她就像老师一样,耐心地给我们讲道理,让我们真正能从中有所收获。而且,她用词也恰到好处,声音的高低、眼神的严厉,足以让我们知错改错。

  但也偶有例外情况发生,一次,我从一家卖奶酪爆米花的黑人店里顺手牵羊,拿了一袋爆米花。店主人是个黑人老大妈,那天我正准备混在其他小孩子中间溜出去的时候,她一把抓住我的衣领,她不仅知道我妈妈是谁,而且还知道她在哪里上班。就因为我想拿一袋爆米花解馋,结果警察和妈妈都被惊动了。妈妈来把我从店里领走,带我回家后,把我一顿狠抽,让我牢牢记住这个教训,不可再犯。

  而且极富创意的是,妈妈找来老式的电话缆线缠在一起,每抽打我一次,电话铃就响一声。那次打得实在是太狠了,我被打的皮开肉绽的同时,都有些怀疑她是不是想要了我的命。在那以后的好几个星期之内,我都心有余悸,甚至听到电话铃一响,就不由得哆嗦一下。这也是她最后一次对我动手,当然也让我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没有动过偷东西的心思,直到我十多岁以后。

  也许妈妈发怒也有泰瑞表哥的原因,虽然我喜欢和表哥他们一起玩,但妈妈不希望我步表哥的后尘。因为我们都觉得泰瑞表哥这么下去会出事的,甚至有朝一日会落到无法收拾的田地。

  “克里斯,”泰瑞总是在后院喊我,让我去大屋玩。一天早上又是如此,他领着一群小孩,他的几个妹妹和我,把楼梯彻底变成了迪士尼乐园。开始是大家比赛谁模仿的电影角色更有意思,我开始选的是《七侠荡寇志》里面那个克里斯,是光头偶像尤伯连纳扮演的,他实在是太酷了。虽然我的名字也叫克里斯,但是开始选角色的那几个大孩子,还是没让我演这个角色。电影和书籍一样,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让我有机会接触和了解另外的世界。比如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绿野仙踪》就整个影响了我对生活的看法。一天我甚至考虑去故事的发生地点堪萨斯居住和生活,因为那里除了偶尔有点龙卷风之外,没什么不好的。

  同时,在泰瑞的教唆下,我玩得很是开心。趁大人不在家的时候,我们藏在硬纸箱子里,顺楼梯滑下去,撞在楼梯下面用沙发垫堆出的缓冲物上,等我们玩累了之后,泰瑞又说:“克里斯,我们打枕头仗好不好,男孩女孩对攻。”

  “好啊”,我举双手赞成,我和泰瑞一组,两个妹妹和三个堂姐分为一组,我们就开始了。

  没多久,枕头仗就出事了,主要是因为泰瑞在自己的枕套上拴了一大块铅块,接下来,他就把妹妹忆莲伤着了,铅枕头把忆莲的头打破了,然后是尖叫、哭声、并且鲜血直流。

  有个大点的女孩子跑去找保罗·克劳福德,其他人都散开了。保罗是泰瑞的父亲,但人们都习惯称呼他全名。虽然,他没和贝希结婚,但他常来大屋,他是个木匠、装修工人,能四处挣点小钱。住户有事尽可以找他,而且,也总是拿着一口袋一口袋的土豆过来,这样我们虽然手头不宽裕,但是却不至于饿死。

  保罗确实很有做父亲的样子,虽然他是别人的父亲,我甚至希望自己能是他的儿子。他很有型,长得很结实,有那种体力工作型的派头,每天都斜挎着他那满当当的工具腰带,下嘴唇上也总是叼着没点着的雪茄。也只有在儿子泰瑞把妹妹的头弄伤的那天,我才见到他把雪茄点燃。

  把忆莲包扎好送到急诊室后,保罗把我们都叫到大屋的客厅,家居都推到一侧了。 那场景和我若干年后看的电影《荒野浪子》出奇的相似。保罗慢慢地摘下他的工具腰带,在地上踱步,看着我们的眼睛,等着我们谁先承认错误。大家都说不是自己的错,包括泰瑞也是这么说。

  “好吧,”保罗开口了,我们一个个胆战心惊,“总得有人告诉我是怎么回事。”然后他就把皮带解下来,戏剧性地停顿了一下,点着了雪茄。

  这点雪茄的动作和《荒野浪子》的主演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如出一辙,只是在电影里,克林特戴了顶牛仔帽,而保罗戴的是工作帽。克林特拎着枪,而保罗拿着的是皮带,那根皮带在他手里仿佛是条怒不可遏随时准备出击的毒蛇。虽然他主要揍的是泰瑞,但我们也没有幸免,因为他要我们都长点记性。

  这也就是我们室内贫民区迪士尼、香烟和枕头仗的大结局。

  后来,等到天气风和日丽的时候,我们琢磨着看能不能找点不大会捅出娄子的事情来,所以觉得在院子里给自己盖一个小木屋,后院有的是没用的木板。

  但没想到的是,却惹着了弗莱迪,他本来打算睡觉的,“烦死了,别他妈给我吵了,”泰瑞在外面叮叮咚咚,我在小屋里敲敲打打,我们根本就没听见。然后,我忽然发现泰瑞不敲了,小木屋四分五裂,然后听到嗖嗖的风声,一抬头,看到弗莱迪手持着长把的斧头,斧头刃在阳光下闪着寒光。

  我所知道的就是我人还在里面,弗莱迪就抡着斧头把小屋给劈了,根本不顾我的死活,而且,有一块劈开的木头就扎进我的小腿,血流成河,我尖声大叫,血滴在搭屋子的木头上到处都是,即便这样,弗莱迪也根本不为所动,仿佛他就是把大电锯,要生生把我们的这个发出噪音的小木屋连同我一起消灭殆尽。

  一边是弗莱迪的斧头虎虎生风,一边是我尖声呼救、鲜血四溅、木片横飞,这时传来妈妈迫切的声音,她在冲着弗莱迪大喊:“住手、住手。”

  弗莱迪咕噜了一声,手中的大斧停顿了片刻,还在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着:“我告诉过他别弄出那该死的声音。”

  妈妈不再理睬弗莱迪歇斯底里的破坏活动,安慰着我,清理着腿伤,又缠上了绷带。本来伤口快要结疤,我却性急地把硬皮掀起,结果伤口很*染化脓,妈妈又给我换了条绷带,结果有一天,她忙着干活的时候,绷带掉了。

  我认真清洗了伤口,想找块大点的绷带盖上伤口,结果从沙伊店的商品口袋里找到一个又大、又柔软的清洁白绷带,我仔细地把绷带敷在伤口上,系在腿上。我对自己的包扎手艺相当满意,决定到附近走走,炫耀一下自己的超酷绷带。

  结果在街上我碰到了表哥泰瑞,我挺胸抬头,骄傲非常,结果却看到他一脸惊愕,上上下下不停地打量着我。

  “你腿上那是什么东西?”他问道。还没等我回答,他接着说,“没事你带个高洁丝干什么,你疯了么?”

  我一头雾水,搞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恼火。

  泰瑞用手指戳着我:“别让我再抓到你带着女人的高洁丝到处乱跑!拿下来!现在就拿下来!别再让我看到你带着这东西,听到没有!”

  虽然斧子的砍伤留下了永远的疤痕,但是后来当我知道高洁丝为什么决不能用来当绷带之后,我花了不少时间才从那种羞愧和自责中走了出来。

  这只是让我对弗莱迪的仇恨又多了一分,愈发希望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但一想到要除掉他,那种感觉就像是让几个毫无经验的年轻骑士去杀死一头刀枪不入的*恶龙,任务的艰巨和难度可想而知。

  我该怎么办呢?用枪么?这事情一想起来就分外可怕。对弗莱迪而言,他从小就是看着大人靠打猎和捕鱼为生,舞蹈弄枪他早已习以为常,这辈子都不会对枪支感到陌生和恐惧。甚至和酗酒一样,玩枪也让他上瘾,仿佛当事情一不如他的意,就只知道拿枪来摆平。只有这样,他内心的愤怒才能平息,这远比不痛不痒地踢别人几脚来的过瘾。

  在我8岁的时候,荷枪实弹的枪械给我带来的感觉只有灰心丧气。几年前,我和一个朋友在雷鸟酒店外面的巷子里玩耍,在一个废弃的炉子里找到一枚口径的手枪。不知这东西是真是假,我们决定拿个什么人试试——现在回想起来都有些后怕。多亏我们打偏了,否则我们瞄准的那姑娘就完了。当弗莱迪接到告状的电话,我猜可能是妈妈打来的,弗莱迪开始破口大骂。我知道自己做了件蠢事,也是件错事,但我不想为此挨打,所以我飞奔到自己的卧室,钻到床下,摒住呼吸,不敢出来。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弗莱迪就过来把整个床都掀了起来,我暴露无遗,像个受惊的小兽哆嗦个不停。挨皮带抽的滋味是不好受,但是感觉他无处不在、无所不在那才更为可怕。

  而且,即便此时此刻我有一支枪,我也会用,也无济于事。实际上,一天晚上突然传来消息,他喝多了,在酒吧和人家打了起来,他最好的朋友西蒙·格兰特一枪打中了他的肚子,赞美主啊,感谢神!但是弗莱迪的大肚子似乎是有防弹功能,他是流了不少血,可是当取出子弹,在医院观察了一晚之后,他第二天就直接上班去了。

  因为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做,所以每当有这样那样的意外出现,就愈发证明了我别无选择,只能干掉这个家伙。一天晚上,当他有准备对妈妈无礼的时候,我跑去叫了警察,那一刻我真的起了杀心。

  离沙伊店不远的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的路口,有个酒吧叫做卡西巴。希望能找个人借给我10美分,在酒吧外面的收费电话上报警,看到旁边有个人,我去碰碰运气,他头戴窄边帽,鲨皮套装,带着粉色圆点领带,活像个1962年密尔沃基北部区的球员从明信片上走了下来。

  “先生,打扰一下,”我跑了上去,上气不接下气,“能给我10美分打个电话报警吗?我继父正在使劲打我妈妈。”

  这家伙眼睛都没眨一眨,就说了句:“小黑鬼,别挡路。”

  我当时真想杀了这狗娘养的,当然要先干掉弗莱迪再说。

  终于我找到一个人愿意相信妈妈真的性命难保,我终于借到了钱,叫了两个警察过来,两人都是白人。

  等他们到了家,弗莱迪正坐在沙发上,而两个警察显然没想到他是这么个大块头。两人紧张地对视了一下,有人清了清喉咙,说到:“崔普雷特先生,我们可以用下电话吗,得叫辆警车过来。”

  弗莱迪当时的表现居然有些幽默的味道,他前倾了一点,答道:“见鬼,你们甭想用我的电话叫警车来,把老子送到监狱,去你的吧!”

  太滑稽了,两个警察最后连哄带骗地把他送到警局。弗莱迪一走,我就问妈妈,为什么警察人都来了,还要打电话叫警车来?妈妈答道:“也许他们觉得应该叫上几个大个儿警官,才能把他弄出去。”

  有一天更恐怖,为躲避弗莱迪的暴力,妈妈居然逃到第十大道右街的奥多姆街角店。店主奥多姆是我校友的父亲,看到妈妈躺到柜台后面,他也没说什么。

  弗莱迪手里挥着猎枪横着走进了商店,问奥多姆先生:“那婊子在哪儿呢?”

  奥多姆先生耸耸肩:“弗莱迪,她没来过,但别在我的店里摆弄你的猎枪,听到了吗?”

  奥多姆先生可不是吃素的,弗莱迪也知道这点,他这种人其实是吃软怕硬,当遇到比自己还厉害的人时,他立刻就服软了。也没再多说什么,弗莱迪转身走了,在光天化日之下,拎着枪,招摇过市,找寻妈妈的踪影。

  妈妈一直在柜台下躲到傍晚时分,后来弗莱迪好像终于冷静点了。在接下来的几天,弗莱迪体内的“气压阀”似乎放了些气,“气压计”显示暴风雨一时半会还不会爆发。但我和妈妈、12岁的奥菲丽娅、4岁的沙仑以及两岁的金牡,我们几个都如履薄冰,胆战心惊,因为“气压计”这种东西有时也没准儿。

  我知道大家对弗莱迪又恨又怕,但母亲对于我们这种人间地狱般难以忍受的境地是作何考虑,我却不得而知,这个问题就像我生父是谁,人在哪里一样,我无法知晓。直到有一天,我偶然了解到有关她内心世界的些许线索,我才有一点概念。

  就在这次,妈妈才真正提及了那个让我来到人世的男人。之前,弗莱迪刚刚再次提醒了我,他不是我那该死的老爸。为了安慰我,她提到我的生父是在路易斯安那,有一次还给我寄来一封信,里面夹着5美元。我从没见过这封信,也没见过这些钱,更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妈妈说,她总在尽量给我钱花,这倒是没错。但这也没法解释,为什么她会以为我见到生父的信会心如刀割,比对他一无所知还要更加痛苦。

  一天下午,我突然发现屋里除了自己就再没别人,我的脑子里就是在想着这些东西,我决定要翻一翻抽屉,找找有没有这么一封信,或是其他什么东西。可我找到的却是妈妈写的一张纸片,字迹很小心,用词很简单,也没有什么抬头落款,仿佛就是写给自己一个非常信赖的朋友的。我打开她床头的抽屉拿起她那本已经翻阅得很旧的小本《圣经》时,这张纸片就顺势滑落到我的手里。

  我当时就意识到,即便弗莱迪不认字,妈妈也知道他要是看到这么一封信,也会认为这是在背叛。 所以,她只能偷偷摸摸的写完这张纸片,并秘密地将它藏在自己的《圣经》里,弗莱迪基本是不会去碰这本书的。

  信里写的很多内容是关于妈妈和一个老人之间的事情,这人我不认识,他们说的是什么我也不大明白。其中还提到他在底特律想做生意,但一直也没能落实。信里的内容很多,写的很费劲,字里行间透着惊慌和失措,特别是开头这样的一句话: 帮帮我,我对生活充满恐惧。

  的确,偷看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但我还是把信从头看到尾,希望了解她心里的真实所想,想知道她到底需要怎样的帮助。 接下来的几天内,我都小心观察母亲的反应,确认她并未察觉我动过这封信。连我自己都没有注意,我已经继承了家族保守秘密的这种能力。

  最后,我终于找到一种更为可行的杀死弗莱迪的办法,我开始配制致命的药水,让他误以为是酒喝下去,没人知道会是我干的。首先,我成功地拿到了他的杯子,那是个不锈钢的饮水杯,他喝水就用它,而且爱不释手,仿佛这是个嵌满钻石的银杯。接下来,看到左右无人,我把各种液体倒入其中,有外用酒精、清洁剂、还有那些标有毒副作用的药品,我把这些充分混合后又加入了滚烫的开水。这东西像开了锅一样不停地冒着泡泡,远比电影《科学怪人》里弗兰肯斯坦博士配制怪物药水还要精彩、还要够劲。但问题是这味道实在难闻,我怎么才能让弗莱迪把这东西喝下去呢?

  一个办法是把这东西留在洗手间,希望他能出于好奇尝上一口。这办法好是好,我刚进了洗手间,就听到外面有动静。担心他会不会出于好奇,让我把这东西喝下去,这又让我心头一紧。我转念一想,觉得可以骗他这是好喝的烈性饮料。这主意实在荒谬,我随手点燃了一根火柴,扔了进去。“嘭”的一声,弗莱迪的宝贝杯子里窜出了长长的蓝色和橙色火舌,我配制的毒药转瞬化为乌有,连我自己也要被一同点着了。情急之中,我只能把这团火苗和泡沫倒入马桶。杯子底朝上扣在马桶里,总算是化险为夷,但问题是杯子里还冒着烟和火苗子。

  “什么狗屎味道?”传来了弗莱迪的声音。

  我慌忙冲水,居然怪味也一同消失了,而且没有引发爆炸,我和这所房子都幸免于难。我从洗手间溜了出来,把弗莱迪的水杯放回原位,一边若无其事的答道,“哪有什么味道?”

  看到自己所有努力终以失败告终,我还自我宽慰,这不过是练练手,下次一定能成功。我的最新方案是趁他睡着不备,再下手,结果没有想到,妈妈与我不谋而合,而且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她的保密工作实在过于出色。一天晚上,他再次对妈妈大打出手。之后,她大声说道:“他不会再回来了。”但这话似乎不是具体说给谁听的。接着她又说,他若是再这样伤害她或是我们,她就会要了他的命,而且似乎是信誓旦旦:“我会在他睡着的时候要了他的命。”

  如果她要把自己复仇计划的具体细节严守秘密,妈妈有件事却没能瞒过我的眼睛。在她从阿奇舅舅那里把我们接回来三年半之后,她又一次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任何解释和说法。就在她销声匿迹之前,我发现她可以变得超级静止,那是在我发现她写的信后不久,我在客厅里看电视,她在餐桌前读报纸,弗莱迪在一旁仿佛是个斗牛士一般,像要拼命激怒公牛让母亲做出反应,他又喊又叫,大声咆哮,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羞辱她。

  某种程度上,屋里的氛围有些超现实的感觉,弗莱迪仿佛是恐怖片里的斧头杀手,妈妈和我便是寻常百姓过着寻常的生活,我看电视,妈妈读报,弗莱迪的暴风雨愈发的猛烈,妈妈就愈发处乱不惊。

  我以前从未经历过这种阵势,以后也再没机会见过。弗莱迪狂轰滥炸的能量却千万倍地转化为她纹丝不动的定性。这是我这辈子所见过的最坚如磐石的人或事。也许桌椅都无法保持这种一动不动。妈妈坐在那里,就是一尊雕塑。眼睛盯着报纸,也似凝固了一般,不会翻动任何一页,仿佛她完全躲到自己的身体里,不愿对外界作出任何反应,因为她知道,只要她说一个字,翻一页纸,或是眨一下眼睛,甚至一个轻轻的呼吸,弗莱迪的拳头就会雨点般落在她身上。她的沉静居然战胜了暴风骤雨。我万万没想到,他最终选择了放弃,不再怒不可遏,而是突然间换了个人似的,“好了,就这样吧。”

  那一夜之后,这种处乱不惊的能力在我身上也扎下了根。似乎它就存在于本能之中,当需要作出斗争与否的选择的时候,它就有可能被激活。面对凶狠的猛兽,妈妈唯一的反抗就是纹丝不动,当猎物面对眼镜蛇或是鲨鱼的攻击时,保持静止仿佛就是就此隐身不见。似乎,在那一刻,她决定作为猎物,保持冷静可以让她有机会实现除掉猛兽的办法,兑现她所说的弗莱迪不会再回来的承诺。似乎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小心行事,确保弗莱迪喝醉回家时,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孩子都不在家中。

  既然了解到孩子都不会受到伤害,她就开始着手实施自己的计划,在弗莱迪睡熟的时候把房子点着。或这只是我后来听到的版本,但至于他怎么会中途醒来,扑灭了大火,就不得而知了。但我知道弗莱迪还是利用母亲企图谋杀他,来支持他的指控,认为母亲已经违背了假释条例,而上次入狱本身就是遭弗莱迪阴谋陷害所致。最后,他的所作所为导致母亲再次锒铛入狱。

  我和姐妹们最终都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些什么。我所能做的就是当猛兽扑将过来的时候,保持静止,一动不动。因为我害怕会失去我所拥有的一切,这种恐惧跟随我好多年,挥之不去。纹丝不动是我的防御手段,也是我的避难方式。即便当我后来长大成人,我还保留着这种能力。丝毫不动,宛若磐石。我并不会因此而感到骄傲,但是当我周遭有着太多的喧嚣,当世界就要分崩离析,当我害怕我所珍爱的人或事将离我远去,当我担心哪怕是眼睛一眨都会让一切飘然逝去的时候,我,一动不动。

  第三章 妈妈在哪里?

  转眼间,我心中最大的恐惧还是过去了。可母亲刚回来才几年光景,却再次消失了,与她当初回到我们身边一样的突然。我身边的一切乱成一团,充满了无数的未知和不确定。没等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在十二个街区以外的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的威利舅舅家了,我在这里又住了将近三年的时间。仿佛我生活中那个早已熟悉的剧本突然被换掉了,我不得不马上另找一个剧本,要和一套全新的角色配戏,而我不可以问任何问题。

  当初我在阿奇舅舅家的时候,我问的问题往往得到的只是些含混的答复,在家里,妈妈对我那些问题的回答也多为笼统或不全面,而在威利舅舅家,他和妻子艾拉梅则不做任何答复,仿佛我说的是外语,没人能懂一样。

  大概十个月就这么过去了,这对于一个8岁男孩儿几乎是一辈子的时间,这时我才依稀知道了一点有关妈妈的事情。之后,我参加了一次葬礼,那是我孩提时最为悲伤的经历,我看到她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旁边还有个狱警。不过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毕竟她还活着,但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还是等了几十年之后才得以知晓。

  让我更加费解的是,就在这时,姐姐奥菲丽娅被送走了。她对我的意义仅次于妈妈,但也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有关于此的任何解释和说辞都含混不清,真正的原因我也是在很多年之后才知道,威利舅舅和舅母觉得应该把12岁的姐姐送到少年管教所,那里收的都是些不服管教的女孩子。

  威利舅舅家很拥挤,我加上他们自己的三个孩子确实让人够受,所以舅舅,特别是舅母,觉得必须制定一整套严格的规矩要我们遵守,这也可以理解。但在阿奇舅舅缇缇舅母家是那种其乐融融的氛围,在弗莱迪那儿,他虽然每天酗酒闹事,但是只要我们躲得远远的,孩子们还是有相当的自由空间的,威利舅舅家的这些清规戒律确实让我非常吃惊,感觉到文化上的差异。开始时分,姐姐奥菲丽娅还努力去适应这些规矩,而我干脆就是反抗到底,我没法忍受突然有了固定的起床时间,必须做家务,而且只能用固定的方式完成每件家务。

  只要艾拉梅舅母吩咐了,洗盘子这类活也得我来做,她黑黑的,人高马大,是那种骨架很粗大的女人,像是亚马逊人的样子。她总是透过眼镜片,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但我怎么可能洗盘子呢?以前在家时,这种问题我已经和奥菲丽娅争吵过无数次了。以前妈妈曾让姐姐奥菲利娅负责家里的事情,她也想让我打扫厨房,包括洗碗。为了反抗,我居然生平头一次引用了弗莱迪的观点,拒绝服从,“弗莱迪说过,洗碗这种事是女孩子干的。”奥菲丽娅气得要踢我的屁股,但是我笑着跑开了。

  但在艾拉梅这里我无处可逃,首先,她让我洗了一个月的盘子,因为她看到玻璃杯上有油渍,我说肯定洗干净了,她嘲笑我说:“这么脏,我不用带眼镜都看得清楚。”这还仅仅是刚刚开始。

  舅母比威利舅舅整整要高15公分,舅舅每天自己的事情都忙不过来,更无暇顾及家里这些琐事,据我估计,舅母艾拉梅就每天琢磨着让我们多干些,这样自己就可以少干些。而且她信奉要勤俭持家,为了节省牛奶,甚至让孩子们用同一只碗喝麦片粥,一个吃完另一个吃,用同一套餐具进食,而只加一次牛奶。我了解到她的心思之后,就主动要求最后一个吃早点,这样就可以在吃完碗里的麦片后,再把牛奶一扫而光。

  也许,姐姐奥菲丽娅是对我们的处境充满愤怒,无法接受,也许是由于我们所经历的痛苦和伤害积得太深,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也许她一心要捍卫自己的权利,用行为来表示她的愤慨和反抗。 据我所知,奥菲丽娅素来可爱善良、聪明可人,其实没有做什么太出格的事情,但她还是被送走了,因为她至少顶过嘴、不听话、多次晚上回家太晚。不管怎样,也就是眨眼的功夫,妈妈离开了我们,而且奥菲丽娅也伤心欲绝。不仅如此,更让人不堪忍受的是两个妹妹沙仑和金牡还要住在弗莱迪家人那里,所以我彻底成了孤身一人,独自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度日,虽然威利舅舅和艾拉梅舅母是我的家人。

  当奥菲丽娅离开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多么感激身边曾一直有她相伴,我们彼此对于对方而言是多么重要。我们几乎从不打架,只有一次,我给她的芭比娃娃做手术,结果把娃娃弄坏了,她才和我急了。也许我那么做,是因为她拿到的圣诞礼物比我多,好些年来,我只是得到了一双双的袜子,这难免让我心里不平衡。或许是弗莱迪说“家里只有你是个没爹的孩子”刺激了我,让我迁怒于这个布娃娃;或许也是我外科手术天赋最早的一次显露。当然,奥菲丽亚看我这么糟践娃娃怒不可遏,但还是很快就原谅了我。还有一次,我偷看她和她的朋友聚会,正当我从门上的小洞往里瞅的时候,被里面的人发现了。她的一个朋友顺手抄起一个沾满肥皂水的橡皮擦,直接就射中我的眼睛,当时就痛得火烧火燎一般,但真正让我的眼睛落下毛病的是我回家想用块布擦洗眼睛,结果布子上已经粘上了化妆品,为此我和奥菲丽娅大发雷霆,但是我也落下了永久的眼疾。

  而在其他时候,我们俩就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早些年的一个7月4日(美国独立日),那天的事情我还历历在目。贝希的孩子们和一些年纪大点的亲戚朋友准备那天去穆斯科基海滩玩,可我们没钱去那种地方,所以就准备去密歇根湖看焰火。这还得靠弗莱迪开车顺路把我们放到湖边,等晚些时候,再来接我们回去。

  我们到的正是时候,一大群当地人也正看得兴高采烈,焰火腾空而起,在天空中已是花海沸腾,华美壮丽。突然,空中响起一声炸雷,瓢泼大雨直泻而下。四周无处可藏,而且我们也意识到弗莱迪也不会来接我们了。

  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们知道只能步行回家,仿佛电影《奇幻森林历险记》里的男女主角一样,只能顺着弗莱迪送我们来的路,一直往回走。天气阴冷,大雨滂沱,道路泥泞,又冷又饿,再加上担心走丢,我们一路上只能边走边聊。此时我主要的信息渠道还是奥菲丽娅,她总是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这次奥菲丽娅决定告诉我,为什么我们这一带的邮件总是延误。

  “是啊,为什么呢?”雨下得太大,我们不得不提高嗓门,才能听得到彼此说话。

  “因为邮差总是和弗莱迪在鲁克的快乐屋酒吧喝酒,”她告诉我,这个酒吧弗莱迪常常光顾,离我们在第八大道右街的大屋只隔了一条马路。这天晚上弗莱迪肯定又是在那家酒吧,喝的烂醉,把要来接我们的事情早忘到脑后。奥菲丽娅又说,据附近的大人们讲,要想能及时收到信件,就去酒吧找邮差本人,他在那里有自己的固定位置,你就直接翻看他的邮包,自己找自己的东西。若是你要自己的福利支票,就直接到酒吧找邮差,说:“黑鬼,把我的支票给我!”

  从湖边到家我们整整走了一个半小时,但是雨在半路就停了。一路上听姐姐讲故事,说这说那,让这段路好走了很多。我们到家的时候,家里空无一人,我还是从送牛奶的小门那里使劲钻进屋的。

  就是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中,我和姐姐两人相依为命,彼此给对方打气,彼此抱怨,不管怎样,这都可以让我们分散注意,不去想那些困扰我们的麻烦,因为这些事情太痛苦,我们根本不愿去提及。现在妈妈走了,姐姐也不在我的左右,我无法想象还有谁能填补这样的空白。

  但是正如俗语所讲的那样,上天不会扔下任何一个人不管的。 也就是眨眼的工夫,母亲的三兄弟相继出现,轮番填补着我身边的空白,他们充当着父亲的角色、同时也是师长、玩伴、传道士,他们风格各异,方法不同,但对我这个没爹没妈也没有姐姐陪伴的小孩而言,这已经是无尽的解脱。特别是当我开始为自己难过的时候,有他们就会让我深深感到作为加德纳家的一员,我是多么的幸运。

  每当我去看望阿奇舅舅,或是就住在那儿的时候,我就又一次意识到勤奋工作、目标明确、专注和自学的重要意义。阿奇舅舅本来是工会的普通一员,后来他一直晋升为工会主席,这与他的博览群书、努力学习,以及熟悉社区工作等是离不开的。

  然后就是威利舅舅,他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本是个平淡无奇的下午,可是有了他就完全不一样了,他能想出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国际间谍和充满阴谋诡计的大冒险。自从他从朝鲜战场回来,听说威利舅舅的精神状态就不乐观。这不过是种委婉说法,意思是说他患上了精神疾病,我们这个大家族里是有些人在受着这种疾病的困扰的。结果,大多数人因为无法承受高昂的医疗费用,他们往往会去找舞蛇者,而不是去找精神病医师。这在当时并不鲜见。

  称某人是个疯子,也是一种委婉说法,这实际是在否认这人存在严重的问题,从而使得这种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比如弗莱迪就是这样,他很可能患上了躁郁症或边缘型人格障碍症,酗酒让病情愈发恶化。可不管他怎么闹,人们总会说:“那黑鬼就是个疯子,他就是疯了。”没人想过他是不是需要接受治疗。对于很多人而言,说这人疯了本身就已经是解决办法。提到弗莱迪,人们总是说:“没事,他就是喝多了,酒醒了就好了。吃点什么东西,别让酒精太刺激胃就没事了。”

  实际上,威利舅舅被诊断为战争疲劳症或炮弹震惊,后来病情继续恶化,但他不会伤及别人。虽然我住在他家的时候,就已知道他的病情,但我觉得没什么不对劲,舅舅只是说自己是联邦调查局的人,直到今天他也还是这么说,但他所在的精神病疗养院里没有人试图更正他的说法。后来,在我头一次和他一起玩“完成任务”时,我自己也根本没想过要更正他的说法。那一次,我们头一次一起开车去完成任务,他开着自己货真价实的绿色漫步者,那车是20世纪60年代的款式,就在密尔沃基本地产的。我不由得仔细端详了舅舅威利酷酷的行头: 夹克衫、白衬衫、领带、领带别针、还有一顶带边草帽和遮阳。据他说,这套行头能帮他乔装改扮,便于打入敌人内部。但他只字不提这次到底是什么任务,突然他挺直了腰杆,只是说话却没有动嘴巴,仿佛是一个腹语者,这样就看不出来他是在冲我说话。

  “他们一会就要检查我的身份了,”威利舅舅说,“马上就要查我了。”

  “他们?”我兴奋至极,满脑子都是比尔·考斯贝主演的《我是间谍》系列里面的情节,还有就是007詹姆斯·邦德的故事情节,这实在太酷了。

  正当我转身想看看后面有没有跟稍时,威利舅舅手握方向盘,压低声音警告我:“别看,千万别看,否则他们就知道被我们发现了。”

  不幸的是,我已经转过了身,结果发现后面什么人都没有。突然间我意识到,这就是说舅舅这些年来讲给我的他那些惊心动魄、光灿炫目的事情,当然也包括他讲给别人的那些事情,都不是真的。这其中还有这样的一个说法,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就是舅舅说他自己有些毕加索的画作,都是珍品,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他已经立下遗嘱,要把这些画留给奥菲丽娅。还有很多这样很炫目的大胆说法,都曾让我陷入无尽的遐想,但如今我真不愿意得知这些不过是舅舅的想象而已。

  但他还是相当有说服力的。我们一起执行任务之后不久,加德纳家的一个亲戚就接到了帕玛屋酒店的一个电话,这是芝加哥最豪华最辉煌的酒店,与纽约的总统御用的沃多芙酒店齐名。经常光顾赛马场的威利舅舅住进了帕玛屋酒店,他在前台出示了他的赌马票根,称他赢了大钱,还说第二天只要抽空去把赌马赢的钱拿回来,他就立刻付账,而且他直接住进了总统套间。酒店方面很快发现,那些票根一文不值,不过是捡来的旧票根而已,连别人的中奖票根都算不上,所以马上联系家人把威利舅舅领走,但不愿惊动警方,以免让这件不光彩的事情进一步扩大影响。

  当家里人开车把威利舅舅连哄带骗从总统套间弄出来的时候,我有幸看了一眼舅舅成真的梦想。帕玛屋酒店奢华的大堂让斯皮格商品名录里面花花绿绿的商品相形见绌。总统套房里面有好几个卧室、洗手间能放下两大家人,还有起居室和客厅,家具陈设都是金子、绸缎、天鹅绒的质地,这些东西我想都不敢想,更别提亲眼一见了。能住上这样的地方对我而言,简直是天方夜谭,白日做梦。但是当我哄着威利舅舅和我们回家的时候,在我的心里也埋下了这疯狂的种子,有朝一日,我也要住在这里。

  很多年以后,我居然也真的出入于顶级奢华酒店的高级套房,一次,我应邀入住帕玛屋酒店,这次活动是美国国家教育协会总裁主办,他们是我最大的机构投资商。我到了会场之后,才发现居然是当年舅舅威利住过的总统套房,难怪有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开始我没有道出实情,只是轻车熟路地告诉别人洗手间、酒水吧具体怎么走等,但后来我还是和几个年长的女宾提到这段经历,大家都笑得前仰后合。

  其中一个说:“其实我家也有威利舅舅这样的人物。”另一个也说:“我家也有,不过是个女子。”

  在我8岁的时候,对于精神疾病显然还知之甚少。所以当我发现家中有人患有这种疾病时,不由得忧心忡忡,担心自己会不会也被传染,人们会怎么议论我。若是自己也不能幸免,那该如何是好?这种忧虑也让我远离酒精,我不希望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失去控制,我本可以对自己身边不断发生的变故迅速做出反应,而酒精会让我这种能力消失殆尽。

  与此同时,威利舅舅的故事,虽然有些疯狂,有悖常理,但还是影响到我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我以往那种对于未知世界的恐惧也不复存在,相反我渴望能去了解那些他谈及的地方。他讲起自己服役过的海外港口,比如朝鲜、菲律宾、意大利等以及他路上经停的地方,那里的女子如何美丽动人、热情好客,这都激起我对外部世界的极大兴趣。

  但亨利舅舅才真正让我走出自己生活的这个小圈子,了解外面的世界,而且让我意识到有朝一日自己要出去闯荡,亲自领略这一切。他让我的生活充满阳光,仿佛是上天的安排,他在这个时候进入了我的生活。早些年,我们只是偶尔见过妈妈的这个小弟,那时他还在海外服役。现在他已经退役,与我其他的舅舅一起,成了一名钢铁工人,他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就像妈妈的消失一样,事先没有任何迹象。

  不管是亨利舅舅来威利舅舅家来看我们,还是把我带出去玩,那可是只有我们两个在一起,不管是圣诞、我的生日,还是碰巧赶上的什么节日,我都兴奋不已,乐不可支。那种感觉非同寻常,甚至可以与当年妈妈来福利院看我,给我做糖果相媲美。不仅如此,亨利舅舅还让我有生以来头一次对一个男人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情感,深深地爱上他,就像孩子深爱自己的父亲,并且渴望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像他那样的男人。我知道那种爱上生命中对自己十分重要的女人的那种感觉,比如妈妈就是如此,每当我看到她温暖的笑容,就像是打开了个特别的冰箱,里面希望的光芒倾泻而出,让我惬意,让我满心欢喜。我也了解那种姐弟情谊,无条件的奉献和给予。但直到我8岁,亨利舅舅把我放在他的羽翼之下呵护起来,我从男性家长那里第一次感到了爱与关怀,快乐幸福,而不再是被枪口对着,听到歇斯底里的咆哮,“从家里给我滚出去”以及“我才不是你这狗娘养的老爸”。

  亨利舅舅和我有个不成文的约定,那就是赶上威利舅舅和艾拉梅舅母碰巧周末出门或整晚不回来,我和亨利舅舅就可以在一起。通常我是先和其他三个弟弟上床睡觉,等他们睡熟我就偷偷溜出来。等我蹑手蹑脚从楼梯上下来的时候,楼下多数是在开派对,亨利舅舅当然是里面最红的明星。亨利舅舅身高虽然不足1米80,但是和妈妈一样,他显得比他实际身材要高,他仪表堂堂,身材健美,动作矫健,还是单身,所以深受女孩子们喜爱。他留着帅气的山羊胡,可以扫视整个房间,把每个人都照顾到。不管什么时候见到他,他总是衣着得体,一尘不染,衣领挺括,毫不含糊。

  在一个派对上,我刚下楼不久,正打量着亨利舅舅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观察着这些客人的举动言谈,看到有人在打牌,有人在聊天,还有几个在跳舞,这时出了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我刚到,就听见音乐突然变得不同,传来了灵魂音乐和布鲁斯的曲调,只听唱片机上传来了标准曲目,山姆·库克、杰克·威尔森、莎拉·沃恩曼妙的歌声立刻在人群中点燃了一种节日般的气氛。在音乐声中,混杂着笑声、人们开心聊天的声音,还有烟草的味道,场面很是红火热闹,喧嚣鼎沸。突然间,一首从未听过的曲子响起,场上的气氛完全改变。一切都停了下来,那些笑声、谈天声,甚至吸烟的人都停了下来,仔细聆听。唱片里播的是爵士大师迈尔·戴维斯演奏的《午夜情深》。后来,我逐渐可以欣赏戴维斯高超纯熟的小号技巧,体会他音乐的沁人心脾,节奏和旋律的复杂更是超乎想象。但是那一夜,让我震撼的是戴维斯可以如此轻而易举就让屋里的气氛完全改变。派对还依旧在继续,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更酷更炫,更有一种流动的美感。我完全被戴维斯征服了。当然我并未当下决定要学习小号,但是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人的思想和情绪可以瞬间发生如此巨大的变化,一群陌生人之间居然可以发生如此剧烈的化学反应。唯有音乐的魅力使然。

  从此之后,亨利舅舅和我找到了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爵士大师迈尔·戴维斯。我们一起享受音乐,同时音乐为我们构筑了一个避风港,让我可以忘却所有的害怕和伤心,哪怕只是暂时遗忘,也让我心满意足,更无奢望。很多时候,亨利舅舅都不会催我上床睡觉,我们一起欣赏他能找来的戴维斯的每首歌曲,他告诉我那些海外的历险,在菲律宾、朝鲜还有日本,所有那些他去过的地方。“来这里看看,”一天晚上正当我们聊得起劲,他领我来到书架边上,抽出一本威利舅舅和艾拉梅舅母家里的一本百科全书。

  他指着书中这些异域奇邦,介绍相关的风土人情和地域文化,建议我要多看看百科全书这类东西,开拓眼界。他还强调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那里的人为人处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甚至肤色都与我们有着不同。当谈到那里的女子时,他的脸上浮现了笑容。他甚至会转动地球仪,怂恿我大胆走出去,投身到广阔天地,“克里斯,这世界就是个大牡蛎,你要自己去找寻里面的珍珠。”

  亨利舅舅的言行并没有特意在暗示,出于某种原因,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可能会很有限。但是我今天再回顾过去,我甚至怀疑他是否在某种程度上意识到我们不可能永远在一起,所以就努力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自己的所闻所见所学尽数教给我。不管怎样,也许他并没有直接讲出来,但是意思是十分明确的,做人,要敢想敢干、敢做敢当。

  这其中并没有什么消极或自私的成分在内,对于我就意味着要敢于梦想,按照自己的方式去生活,追逐自己的梦想,这个梦想就扎根在我的脑海里,与别人无关。

  我俩最早的一次出游是去了密西西比河,亨利舅舅还教会我游泳,天气好的话,他还会带我在河里一起划船。有一次,我们又去了河边,那天玩得最为开心,那还是在夏天,碧空万里如洗,只听到小船轻型发动机发出的声响,空气中弥漫着汽油的味道。当时只有我们俩,亨利舅舅在后面打开埃温鲁德发动机,我们在河面上飞速驶过,我就坐在船头,双腿搭在船的外侧,踢着水面,水花四溅,落在脸上。那种爽彻肺腑的感觉遍及全身。小船推开层层波浪,清澈的河水也被惊扰,一漾一漾地拍击着船底,激起细细的水雾轻柔地触碰着我的肌肤和面颊。

  在小船上这么坐着,属于相当危险的姿势,但也给了我无尽的快乐和难以名状的美妙体验。数十年后,在电影院里,我看到《泰坦尼克号》的男主角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说:“我就是世界之王!”而当年在密西西比河上,我和亨利舅舅在一起荡舟的时候,那绝对就是这种感觉。看到我这么开心,亨利舅舅也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神情,仿佛他已经完成使命,让我走上正确的道路,而他也许不能永远伴我左右。至少后来我就是这么解读我们那些最为珍贵的快乐时光的。

  我和威利舅舅和艾拉梅舅母相处的第一个夏天就要过去了,一天晚上,我已经上床准备睡觉,突然听到舅母的惊呼:“这怎么可能!”接着就是舅舅和舅母两人呜呜的哭声。我坐在床上,内心充满恐惧,不仅是我从小到大没见过大人这么痛苦失色,而且我知道是亨利舅舅出事了,一定是他出大事了。有种彻骨的痛在屋里肆无忌惮地蔓延,连我睡的小阁楼上也没有幸免。我最最虔诚地祈祷,主啊,千万别是我的亨利舅舅。我无法入睡,一遍遍地祈祷,感觉到如此的无助,无力改变眼前发生的一切。

  第二天早饭的时候,舅母艾拉梅镜片后的眼睛又红又肿,用悲伤痛楚的声音告诉我们:“亨利舅舅出事了,昨天,他淹死了。”

  震惊伤痛之余,我不敢相信他真的就这么走了,而且更不能接受他是溺水而亡,他喑熟水性,做事谨慎,这怎么可能呢?绝对不可能的事情。舅母还在说着事情的经过,我知道她是在讲给我听,因为三个弟弟太小,根本不懂,但是我似乎麻木了一般,整个人仿佛已被噩耗击碎。我又回到自我保护的静止不动状态了,我拼命回到现实中来,努力分辨着舅母的声音,试图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亨利舅舅那天是去小岛上钓鱼,锚松动了,小船漂离了岸边,他想游过去把船拉回来重新泊靠,结果被一股强大的暗流带走,再也没能回来。

  亨利舅舅不止一次告诉我暗流的危险,从水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他这么告诉了我不知有多少遍。怎么可能他自己不知道呢?这怎么可能呢?我的心仿佛要碎成齑粉,但是有种力量拦着我不允许我这么做。有种感觉告诉我不可以哭,因为我知道只要眼泪一流下来,就不可能停住。所以我就硬撑着,让那生命中难以承受的重量化为一个巨大的问号,然后使劲把它压下来,压到心底的最深处,压到我心中的暗流之中,将它吞噬。

  我和缇缇舅母参加过许多葬礼,本以为我会从容面对亨利舅舅的葬礼。但是,当初我和缇缇舅母在一起的时候还太小,再说那些同一教区的死者我们其实并不怎么熟悉。但这次完全不同,对亨利舅舅的逝去我全无准备,我一直在等人说这一切是个误会,舅舅不过又是去国外冒险,没来得及和大家告别而已。不仅如此,我更没想到会在葬礼上见到妈妈,这是一年来我头一次见到她。

  可每次我想靠近她,都被别人拦住。我们不可以拥抱。她也不可以告诉我她现在身处何处,究竟发生了什么,什么时候她会回来,以及她是否还会回来。所有人都痛苦失声,悲痛欲绝,让我感觉到有些恍惚,但我却可以真真切切地看到妈妈就站在前面,我却够不到她,这种痛苦让我有心和亨利舅舅一同而去。也许,她知道这种痛的深重,所以她根本不看我,也不和我说些什么。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在我不看她的时候,她哪怕是能瞥上我一眼。我希望妈妈知道,我已经长高了,也长壮了,而且基本上是个好孩子。每次我朝她的方向望去,都希望有些许迹象她已经看到了我,但我看到的不过是她伤心欲绝,因为痛失小弟,也因为不能和自己的孩子们说句话。她两眼紧紧盯着亨利舅舅的棺木,不肯抬头。

  突然我看到母亲身边有个女狱警,那是葬礼上唯一的白人。她身穿蓝色制服,对我而言,她仿佛是晴天霹雳一般,我明白了这些时候妈妈是在哪里度过的,但是一个重大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之后,我头脑中却又生出更多的问题。她什么时候又入狱了?什么时候会出来?她还会出来吗?

  过了很久之后,我才从不同的渠道打听到母亲第二次入狱的真实原因。但是就在葬礼的当天,我就感觉到弗莱迪与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是他在屡屡对妈妈施暴,但是弗莱迪告诉当局,是妈妈点着了房子,要把他和家一同付之一炬,因此妈妈违反了假释条例,再次锒铛入狱。当然,他这么做的时候,丝毫没有想过孩子们该怎么办。

  我在葬礼上也见到了姐姐奥菲丽娅。在这里遇到姐姐和两个妹妹沙仑和金牡有些古怪,再加上我家的传统“不打听,不多嘴”,更是让我十分难受。我心潮澎湃,又无法诉说和发泄,我只好下定决心,让自己能一门心思做点什么,我想到了一个行动计划。尽管妈妈走了之后,我就没怎么见过弗莱迪,我还是决定让他从我们的苦难生活中完全消失。这个想法一直都有,只是在我配置的毒药爆炸之后,才临时被搁置一旁。我还下定决心,不管妈妈离开多久,我都要尽量享受自己的童年时光。我要和朋友在一起,我们一起制造些小麻烦,也琢磨做些好玩的事情,用木头和轮子自制滑轮鞋,也许是想法子挣点零钱,给自己买辆自行车。然后我们就可以骑车在城里兜圈子,喜欢的话还可以去湖边玩耍,或是一直骑到水库附近的小山上,那是密尔沃基这一带最高的地方,在山顶举目四望,我感觉自己是世界之王。接下来,我就敢想敢干、敢作敢当,从山上一冲而下,双脚离开脚蹬,好让车速更快,更无遮拦,把危险撇到一旁,尽情享受速度的激情和*。

  在亨利舅舅的葬礼上,我还发誓自己不可以哭出来。这是我在向妈妈证明自己已经长大,她不必再为我操心了。

  在接下来的两年间,我都没有掉过眼泪。但是一天下午,我的誓言经历了最为严峻的考验。那天我去了贝比家,我那两个小妹妹和她呆在一起。弗莱迪给我们生活带来了如此之多的伤害,作为唯一的补偿,就是他那两个妹妹对我们非常之好。 贝比亲眼见过自己的哥哥曾如何待我,为了能有所表示,她总是对我问寒问暖,非常友好,甚至还时不时给我点钱之类的。

  “克里斯,饿了么?”她迎了上来,没等我咧着嘴点头承认,她就拿出三明治的原料忙乎起来。突然,她想起来楼下还在洗着衣服,就问我能不能帮她把衣服放到甩干桶里。

  当时我就应了下来,到了地下室,把湿漉漉的衣物从洗衣桶里拿出来,突然我闻到一种熟悉的味道。那是我还在福利院的时候,第一次接触到这种好闻的味道,不是香水,也不浓烈,那种味道清香四溢、温馨亲切,它在我周身上下围绕,仿佛用超人的神奇斗篷将我紧紧包裹住一样,让我感受到一种深切的关爱,是妈妈的味道。

  我站在那里装着甩干桶,不明白为什么妈妈会如此清晰地出现在我的脑海。我不知道贝希碰巧保存了一些妈妈的衣物和物品,而且就放在了地下室。我更不会知道也就在几周后,一切又都变了,妈妈回来了,我们一家人又团聚了,和以前一样。

  就像我们生活中的那个熟悉的剧本又突然被换回来一样,我们接着上次断开的部分继续生活。也是一样没有任何解释,而且一同回来的还有弗莱迪。

  我在空无一人的地下室里,当时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要哭,直到哭干自己最后一滴眼泪。因为大坝已经整整支撑了十年,实在无法扛住那些悬而未决问题的重压,终于让密西西比河水一般的眼泪滂沱而下。

  但在眼泪的闸门打开之前,我还是禁不住那美妙味道的诱惑,还想进一步确认,所以转过身来,大喊:“妈妈,是你吗?”

  第四章 即兴精酿(上)

  “克里斯!”这声音仿佛是唱歌似的从第八大道右街的大房子里传来,我们和母亲就在这里和贝希阿姨临时凑合着住,倒是不用花钱,但我需要时不时地当差跑腿,连我那些姐姐妹妹,表姐表妹都可以支使我。

  我在10岁到14岁的时候,连想都没想过,就接受了培养专业跑腿的在职培训。可这与我当时的远大理想相距甚远,我原本一门心思想成为迈尔·戴维斯这样的爵士大师,那天在亨利舅舅家头一次听到他曼妙的音乐,我就从此不能自拔,就暗下决心,一心想向着这个伟大目标努力。

  当妈妈奈不住我一次次地央求,终于买来了一把二手小号,而且给我提了这样那样的要求,我也只好一切都照单全收,乖乖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有些活找我帮忙倒是没什么,比如到街边的杂货铺花几元钱买点这个那个之类。一般这类活计都是从妈妈这样张口喊我的名字开始的:“克里斯,去贝碧家取个包包回来。”

  虽然妈妈什么都没讲,但我明白我们这又是要拆东墙补西墙了。大家都心照不宣,仿佛说家里手头紧是见不得人的事情。等我到了贝碧家,她也是只字不提包里装的是什么,只是交给我一个折好的小纸包让我带走,当然我也清楚地知道里面包着的是两三个美元。做这种差事,我自然不会偷窥纸包里到底装了多少钱,不过这种事情让我对妈妈用心良苦维系一个家庭的生计而备受感动,有的时候我们几乎是靠这点钱才能解决当天的晚饭问题。

  所有这些和钱相关的话题都让我颇费心思,因为没有父亲作为我的经济支柱,我不得不学会精打细算,省吃俭用,把自己打零工挣得那点钱节省下来,甚至后来我曾一度以自力更生买部自己的车子作为目标。与此同时,这些差事让我对一系列金融原则有了基本的认识,诸如资本和负债、借贷和利息,怎么通过更少的钱带来更大的价值之类,这些都离不开这时候的经历。

  除了沙伊犹太店和其他一些小店,我还常光顾本叔叔的店,他家的店开在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本叔叔是黑人,他开的是肉铺,妈妈常让我从他那买一块钱的熟食回来,一半意大利香肠一半奶酪,这就是一家7口人的晚饭了,包括妈妈、弗莱迪、我、沙仑、金牡,还有姐姐奥菲丽娅的女儿德沙娜,那是她在少年管教所生的孩子。

  虽然我饥肠辘辘,但还是不愿碰那些本叔叔肉铺里的食物。倒不是店主本人有什么问题,只是看到他家的猫总在店里吃肉让我接受不了,总是觉得从卫生角度这事情有点不可取。那时的我不过12岁,根本谈不上是什么专业人士,只是觉得猫咪刚在窝里刨来刨去,又过来动我们要吃的意大利香肠,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不过,这个秘密我没有说出去。

  还有个差事让我头痛,就是需要大家都聚齐的时候,让我出马,把德沙娜接回家来。当时,德沙娜还寄养在福利院,只有姐姐奥菲丽娅找到工作后,才可以把她带回家来和大家生活在一起。我的工作就是把小家伙从10个街区以外的福利院带回家来,然后再把她送回去。

  德沙娜不认识我,对自己的生母奥菲丽娅也不熟,一看到我来,就会又哭又闹让大家谁都不好受。连福利院的阿姨拿她都毫无办法,小家伙又喊又叫,又哭又闹,在地上打滚,连踢带打,这阵势让福利院的阿姨都抹眼泪,对我怒目而视,仿佛这些都是我造成的。再下来,我自己都要掉眼泪了,我冤枉啊,这又不是我的孩子,我不过是履行职责罢了,不过是个跑腿的,这和我有何干系啊。

  当我们终于能迈出大门,准备带她回家时,她就干脆躺在地上大哭大叫,我只好扶她起来,抱着她走。每次她号哭的动静似乎都更大几分,体重似乎也增重几分。后来,我只好放她下来,连哄带骗让她自己走。她心里不满,就继续大哭,不愿意拉我的手,这些都是小孩子惯用的一套。我只能去拉她的手,结果她就又哭,使劲要挣脱开来。路人都停下来,侧目观瞧,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分明是觉得:这人对孩子干了些什么?孩子有什么错?

  回程似乎稍好些,德沙娜见过自己的妈妈,两人逐步建立感情,这个小外甥女好像情绪也平稳一些。可是下次再去接她,场面依旧混乱。当社会福利机构终于让她们母女团聚,可以把孩子接回家和我们生活时,大家终于皆大欢喜。不过,姐姐怎么会身怀有孕,家里人对此只字不提,也没有人问及,这是我们的传统。但一想到德沙娜的处境,想到她生命中不会有父亲的身影,又让我触动。我暗下决心,当自己的孩子来到世上后,我决不会离开他们。

  * * *

  “克里斯”,那天有三个人齐声喊着我的名字,就像唱诗班的排练一般。先是妈妈说:“去帮我买些高洁丝回来。”奥菲丽娅和表妹琳达也说要高洁丝,我最恼火的就是这种差事。她们就不能合用一包么?妈妈说要红色包装,奥菲丽娅要天蓝色,琳达要紫色。一个牌子的卫生巾怎么搞出这么多花样呢?泰瑞表哥见多识,这种事情没少遇到过,可每当三个姐姐要他去买这些东西时,他就一脸坏笑地说:“让克里斯去吧。”

  至少奥菲丽娅还替我着想,把要买的东西写在纸上,还给我拿上个牛皮纸袋,但这已经无济于事。我怀里抱了三大包高洁丝,因为商店给的袋子里根本放不下,然后我听到自己身后有人冲我指指点点,“瞧,这个娘娘腔!”

  我该怎么办呢?把卫生巾往地上一扔,去踢那人的屁股,还是假装没听见,而放任这种事在学校和邻里间迅速传开?我眼前仿佛能看到邮差和弗莱迪两人泡在鲁克的快乐屋酒吧(人们都管邮差叫大轮儿先生,我对他还真有几分敬畏),他们和周围人大肆宣扬“娘娘腔”就是那个没爹的野种,那我还怎么在这儿过下去?

  最后,我还是忍着没发作,咬着牙回到家,谁让家里这些女性的生理周期都赶在了同一时间,我也一点没想过自己这种对于女性的敏感,有朝一日也许会成为一笔财富。虽然遭此奚落,但我和其他孩子相处的原则还是尽可能少发生冲突。因为家里已经充满火药味了,我希望在学校和街坊四邻还是尽量用外交手段解决问题。

  但由于我的个子一天天长高,比周围的孩子高出一头甚至都不止,一旦发生争吵,动手可能就在所难免。因为街上就是这规矩。其他的孩子可能会先冲我动手,因为只要我这大个子被制服了,我那些朋友就自然不在话下。有时候我实在有些烦了,甚至觉得该换些大一点的朋友一起玩了。但不久之后,我就学会了要利用自己的身高和强势,用凌厉的眼神或是言语,来避免正面冲突的发生。只有真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才会动手。

  我有个朋友叫诺曼,见识了这种所谓迫不得已的正面冲突。那是在一天下午,当我们一群人正沿着第十大道右街往回走,边走边玩。

  诺曼听说过一个星期之前, 妈妈为躲避弗莱迪的毒打逃到一家商店的事情,弗莱迪拎着枪在后面穷追不舍。当时我倒是没有亲眼看见,但是也听人讲弗莱迪如何闯进商店,用枪口指着大家,问妈妈藏在哪里,把所有人都惊得面如死灰,魂飞魄散。妈妈偷偷溜出来,上了辆出租车想逃离这是非之地,可是听任妈妈怎么苦苦哀求,司机就是不为所动,车子压根就没动地方。听到这些让我火冒三丈。

  更让我受不了的是,弗莱迪冲了出来,把妈妈从出租车里拽了出来,就在大街上大打出手,而周围都是跑出来看热闹的人群,大家却听之任之,一言不发。无论是这种肆意的伤害还是恶毒的侮辱,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无论是警察还是街坊四邻,大家都是袖手旁观。甚至连我的舅舅们都没有插手管管这事情。倒不是因为什么害怕,其实弗莱迪根本不是我舅舅的对手,而是大家不愿意插手妈妈的家事。我也从没往这方面想过。在当时,很多社区已经不再对家庭暴力不闻不问了,但我对此却一无所知,即便是有这样那样的求助渠道,我们也根本没有听说过。我看到的只是人们的袖手旁观和若无其事。

  我已经不需要更多的刺激才能坚定除掉弗莱迪的决心,但是当诺曼学妈妈在街上狼狈逃跑的样子时,我顿时就血往上涌,忍无可忍。

  “克里斯,你看呀!”诺曼边走边说,学着妈妈躲躲藏藏的样子,“还记得吗?”接着他又模仿弗莱迪端着枪的样子,假模假式地说,“‘她人藏在哪?在哪?’你还记得吗?”

  我仿佛是火山一样,瞬间爆发了,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我一下子扑了过去,拳头雨点般的落在他身上,一脚接着一脚把他一路踢了回去,把所有对弗莱迪的积怨都发泄在诺曼的身上。

  从那以后,没人再敢和我提妈妈的事情。但唯一的例外是弗莱迪的一个亲戚,他当时已经二十多岁了,而且还常来我家,对妈妈颐指气使,根本谈不上丝毫的尊敬。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有一次,妈妈让他别闹腾了,他就破口大骂:“你怎么敢这么和我说话,小心我把你的脑袋打烂。”

  我当时恨得牙根痒痒,几乎就按耐不住又要大打出手,但我还是忍住了,咬牙坐在一旁,一声不吭。但我心里默默记住了这一切。虽然他并未屡屡如此,但我在很多年后仍无法释怀。大约40年后,有个亲戚邀请他来到我在芝加哥的家中参加感恩节晚宴,那是在我自己的家中,所有的食物都是我买来的,可我却根本吃不下。有他在场,我根本就没法坐下安心吃饭,因为我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对近在咫尺的他大打出手。他过得很惨,一个肾脏被摘除,已经是弱不禁风,只要我当腰给他一拳,他就可能命丧黄泉。他当年对待妈妈的方式根本让我无法忘却,更无法宽恕,他已经把我深深激怒。

  但是在其他一些场合下,我那些朋友拿我开玩笑,我却可以一笑而过,毫不在乎。我的宗旨就是希望人们能喜欢我,不一定要包括老师校长在内的每个人都要喜欢我,但是我至少要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身份。这才够酷。

  为此,五年级的时候,我脑袋里突然蹦出一个想法,要是把弗莱迪姐姐的玻璃假眼拿到课堂上来做介绍与展示,那一定酷到极点。后来,一次次的实践证明,只要我有个什么想法出来,就一定会一心一意琢磨这事,这种能力是把双刃剑,让我以后受益无穷,也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是什么让我缠着弗莱迪的姐姐希斯,借她的假眼拿到学校展示,我也说不大清楚,但我就是不达目的不罢休。

  希斯姑妈50出头,头发花白,总穿一件家常外罩,一个兜里装一小瓶威士忌,另一个兜里揣一包好彩牌香烟 。即便是在屋子外面,她也很少换件衣服,我更没见过她穿裙子的样子。在1965年的密尔沃基东北部,女人们都喜欢穿家常外罩,不管里面穿什么,外面都要套上这么件外罩,仿佛穿的是貂皮大衣一样,招摇过市。家里还有个远亲阿尔伯塔小姐,是个大个子的胖女人,她就习惯在这种外罩里穿上五层衣服,这就是我们当初幸福时光的一个有趣景观。希斯姑妈的穿着和这位远亲也有一比。

  我每次央求姑妈的时候,得到的答复基本是一样的,“希斯姑妈,我把玻璃眼球带到课堂做展示行吗?”

  每次她都是先一仰脖喝上一口威士忌,然后说:“小混蛋,拿走我的假眼,你想都别想! 不可能!”

  最后我只好“曲线救国”,换了一套行动方案。我知道她夜里睡觉时,会把假眼放在一个盛着液体的小罐子里,保持假眼湿润。我计划在早上她没醒的时候,就把假眼拿走,然后中午时,再偷偷送回来,通常她要在中午过后才会起床。

  那天早上一切进展顺利,我到了学校,几乎等不及一个个轮到自己再做展示了。之前,谁都没有把假眼带到学校过的。马上要轮到我了,我几乎抑制不住自己脸上漾起的得意微笑,马上就要到我大放异彩的时候了。

  突然间,走廊里传来一阵阵尖声叫骂,开始还听不太真切,但很快大家都听得清清楚楚,是在喊我的名字,“克里斯!还我的眼睛,看我不打烂你的屁股。把眼睛给我还回来!”

  班里的人齐刷刷地把目光投在我身上,都不明白出了什么事情。

  又一轮叫骂开始了,比刚才更凶狠,“混蛋东西,把眼睛拿回来。给我眼睛。看我怎么收拾你,小贼娃子!”

  接着,希斯姑妈一把推开教室的门,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门口,头发披散着,脚上只穿着拖鞋,随意披着家常外罩,气得浑身都在哆嗦,她用那只好眼扫视着大家,另一只眼框空空的,什么都没有,“把眼睛还我,混蛋东西!”她大声咆哮着,老师和同学们都惊呆了,大张着嘴巴,不明白这人是谁,为什么找自己的眼睛。教室里彻底乱作一团。

  我尴尬万分,步履沉重地走上前去,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口袋里掏出了她的假眼。她用那只好眼瞅了瞅我手心的玻璃假眼,一把拿走,当着全班人的面,把假眼塞进了眼眶,转身走了,一路上还骂声不停。

  我估计老师要晕过去了,有个小女生当时就吐了,显然谁都没见过这种阵势,也没见过有人这么当场装假眼。

  家里的反应倒是没出我所料。弗莱迪当然又要大发雷霆,“克里斯,你要再敢动希斯姑妈的眼睛,看我怎么收拾你,我非打得你一个星期坐不下去。”他总是找各种理由来让我受皮肉之苦,我对此早已习以为常。

  还是回到学校让我更难以忍受。很长时间之后,我都是学校里的笑柄,关于希斯姑妈和她的假眼的事孩子们谈论了足足有几个星期不止。但我还是撑过来了。除了捅了这么个漏子之外,我在学校里过得还不错,那里有我喜欢的东西,也有我需要应对的挑战。而且,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经常泡在图书馆,看那些狄更斯和马克·吐温的经典小说,我甚至对历史也萌生了兴趣,而且觉得数学也是趣味盎然,我喜欢解决那些是非对错的问题。

  而我家里那些事情,很难讲清究竟孰是孰非。

  * * *

  在过去几年间,妈妈出狱后都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我总想理解她内心的真实想法,她是否不再像从前,还是从未改变,她真实的想法究竟是什么。老家伙弗莱迪是我们所有人的噩梦,他是镣铐,是锁链,让我们喘息不得,同时他还挥之不去,欲罢不能,因为无论母亲怎样逃离这个家,怎样把他关在门外,发誓不再让他回来,他还是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有时候,我甚至想,妈妈究竟怕不怕弗莱迪,是不是只要她存在,就可以向弗莱迪证明,就是他夺走了妈妈所有的梦想,妈妈也打不垮,即便他让妈妈两次琅珰入狱,他也打不倒贝蒂·让·加德纳。而且,即便妈妈曾经心灰意冷,曾经难以维系,她也从未表示过。

  而且,在对我的态度上,无论我多么过分,她都很少丧失耐心和信心,但她少有的几次发火让我记忆犹新,她不会动粗,但是她言语中所透露的威严和力量绝对胜过皮肉之苦。

  一次,她给我带回了一条八美元的裤子,一看就是从金倍尔百货这种地方淘回来的。我瞥见8美元的价签,非但没有感激她为自己如此破费,反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天,整整8块钱哟,要是我,足够从打折柜台买上鞋子、裤子、衬衫,再加上去看场电影了。”

  妈妈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让我不寒而栗,她拿起裤子,说了一句:“这条8块钱的裤子,你实在不配穿。”

  一切为时已晚,我惊惶失措,知道自己和这条裤子从此无缘。在那之后,我对自己的言行倍加小心。我不是为自己开脱什么,只是觉得弗莱迪用词刻薄恶毒、说话不假思索,这种恶习我已经有所沾染。实际上,我们兄妹几个都有这种倾向,在极端的情况下,会出言不逊,口无遮拦。时至今日,我还要对自己的言行多加小心,慎言慎行,即便如此,有时还会出言不逊。

  妈妈用她自己的方式告诉我,语言和沉默都可以充满力量。小时候那次偷爆米花,她用电话线对我一顿狠抽,可在这之后,我又想有小动作的时候,她投来的失望眼神就足以让我心有余悸。

  13岁时,青春期萌动,我长得又高又壮,也想摆酷,决定去打折店顺一条裤子,显摆一下自己,同时觉得自己身手敏捷,应该不成问题。这种掩耳盗铃的想法绝对愚蠢,我一心想着怎么样才能得手,把赃物藏在裤子里面溜走,就没有想过自己这种打扮的学生娃怎么会不引起店家的注意。

  我刚迈出店门,店长就一把钳住了我的肩膀。我被抓了个正着,还夹着课本,人赃俱获。店长对我一顿数落,不仅如此,车上下来两个白人警察,把我直接带到警局。我如坐针毡,准备和家人通电话,接下来是妈妈焦虑不安地赶来接人,还有那个醉醺醺的继父一同赶到。可是当值班警员拨通电话,听到的是弗莱迪的声音,可这次好像情况有所不同。警察和弗莱迪说明情况,我被警局扣押,需要家人来接我回去,突然警察放声大笑,挂上电话,就把我关进了号子。

  他说,弗莱迪拒绝来接我,原话是这么说的:“什么?让这杂种就烂死在局子里吧,狗娘养的。”

  我嘟囔了几句,从书包里拿出本书来,认真读了起来,希望梅尔维尔的《大白鲸》和自己的全神贯注,能让我平静下来。

  结果这又成了这些白人警察的笑柄。一个人问:“你小子还读这个,是不是觉得自己聪明绝顶啊,都这样了,还琢磨什么呢?”

  另一个警察学着弗莱迪的腔调说:“让这杂种就烂死在局子里吧,狗娘养的。”

  当妈妈和弗莱迪真的来接我的时候,大家一句话都没说,因为我的悔改之意已经昭然若揭,这种关押的经历和如此的反省于我都是从未有过。余光中,我看到弗莱迪脸上的一丝得意让我怒火中烧,险些忘了自己的处境。可是妈妈的失望瞬间让我回归了理智。

  当然,我最想做的事情莫过于让妈妈脸上有光,因此这种让妈妈伤心的事情,也会让我一辈子心怀愧疚。

  我希望自己演奏小号能让妈妈引以为豪,于是刻苦训练,在青年音乐会上我有所表现,在罗斯福中学乐队里也积极表演。一天晚上,看到我在练习小号,妈妈本来想让我去买东西,结果转念自己动身去了,而只是让我帮着照看一眼锅里的豆子就好。

  我满心欢喜,不用出去跑腿,只需要待在家里练习我的表演曲目——席佛的《父亲颂歌》。我那专心致志的特长此时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彻底把锅里的豆子忘得一干二净。突然,一股刺鼻的焦糊味道弥漫在房间之中,我忙跑到厨房,豆子已经烧糊,不可救药。

  我觉得还是继续练习,等回来之后,报告出现了问题,好像自己一直都在照看豆子,这可能让她消消气。听到她回来,我说:“妈妈,你看看吧,我觉得豆子可能烧糊了。”

  只听锅盖咣当一声落在地上,走廊里都是回声,我心头一紧。妈妈每天挖空心思,给我们弄出这点食物实属不易,我却听任豆子烧糊都无动于衷。当时她一定想把我生吞活剥,但还是努力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缓缓走到客厅,站到我的屋门前,平静地说道:“克里斯,我和弗莱迪的大部分争吵都是因你而起,我要护着你,可你却连一锅豆子都看不好。”

  她话语不多,却字字珠玑,每个字都生生敲在我的脑海之中。我知道自己是自私的,一心只想着自己,自己的演奏,这勿庸置疑。再有就是,她为了我可以不顾一切,甚至为了我,不惜激起弗莱迪的一腔怒火和怨气。难道我是他们争吵的主要原因?若真是如此,简直太不可思议。但这个念头立刻又激发了我对他的仇恨,那仇恨的火苗足以将这些豆子烧成焦炭。

  妈妈说完这些,就转身离去。回到厨房,打开一罐番茄酱,加了些调味料,那锅烧焦的豆子又神奇地变成一顿美味的晚餐,端上了饭桌。

  就我对妈妈的了解而言 ,她还是一团谜。仅仅有过几次,她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有所表露,但转瞬即逝。一天夜里,弗莱迪出门了,我做完作业,电视上正在播放贝蒂·戴维丝的片子,妈妈喜欢贝蒂,我都怀疑这可能是与这个演员和妈妈同名有关。 妈妈可不这么想,她觉得自己是喜欢贝蒂的伤感和哲理,情感真挚和强烈。妈妈说:“她演得很入戏,没法不为她动容。”

  还有什么能让妈妈开心的呢?估计就是能从事她心仪已久的教师职业。对她而言,就是教好我们兄妹几个,她就是我们的教授,我们的苏格拉底。看到我们终于能领悟她的意思,明白无法识文断字就只能做牛做马,一事无成。当我来到第七大道北街的公共图书馆,本想查一本书或是找个问题的答案,结果却在索引目录中流连忘返,一本接着一本,如饥似渴,在图书馆里泡上一天,没有比这更让妈妈开心的了。她也喜欢阅读,喜欢《读者文摘》,而且让我也欲罢不能。我们俩个通常是一字不落地看完一本,并且一起讨论问题。一次,我在图书馆找到一本《读者文摘》的旧刊,把其中一首诗抄下来,读给她听,我从未见过她那么开心。以前,我对诗歌的感觉一般,但那首诗是出自英国女诗人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笔下,其字里行间的乐感和真情让我动容。妈妈静静地听着,听到头几行的时候,她突然变得一动不动,她可以做到一动不动:让我怎样爱你?我来尽数告诉你。我可以爱你爱到地老天荒,爱到灵魂的深处……

  我念到最后一句,“让我究竟怎样爱你”,我看到她眼中涌动着泪花。她告诉我喜欢这首诗,我的发现给她带来了快乐。

  * * *

  1968年对我而言异乎寻常,仿佛我的宇宙发生了一次大爆炸,让我的原子能得以爆炸式地释放开来,我身边更是发生了很多巨大的变化。这段时期对我意味着生命开始重现色彩,随着我的发现,我的世界不再只有黑与白。5年前,大人们对肯尼迪遇刺所做的反应,或多或少预示着作为少数族裔,当竞争失利将意味着什么。但当一年之后,我和几个同学乘车来到密尔沃基东区的一所白人学校时,我终于亲眼目睹了妈妈年轻时离家工作时的情景,除了门房是黑人,除了零星的几个黑人孩子,到处都是白人,这与贫民区形成鲜明对比,那里只有个别店主和警察是白人,而余下尽数都是黑人。仿佛我的肤色就注定了我的身份,注定要被鄙视、低人一等,甚至让人视而不见。更令人发指的是有四个小女孩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被炸身亡,仅仅因为她们的肤色是黑色。

  妈妈看到电视里的报道黯然落泪,这些孩子年龄与妹妹相差无几,却遭此厄运。同时,我意识到自己与黑人社会的血脉相连,我们确实亲如手足。随着有色人种所有新仇旧恨的接连爆发,我开始意识到自己与黑人社会间的这种密切联系,开始理解和关注在密尔沃基以外的世界。1965年,洛杉矶爆发华特暴动,同年,马丁·路德·金在阿拉巴马的塞尔玛举行民权*,著名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尔科姆·艾克斯在哈莱姆区遇刺。次年,密尔沃基少数族裔和激进分子联合行动,在天主教詹姆士·格罗皮牧师的带领下,进行*,我也走上街头,参加了*队伍,同行的还有两个好友,一个是小号手加文,他与我同在学校乐队效力,再有就是肯,绰号祖鲁。祖鲁名如其人,他人长得绝对谈不上英俊潇洒,但是演技超凡,而且绝对可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后来,他果真准备在电影界发展,甚至还说服我,说我也完全可以干这个行当。

  我还真动了这门心思,一天早饭时,我边吃面包边说:“我毕业以后想当演员。”

  妈妈耐心地点点头,委婉地问道:“克里斯,你去拿份报纸,看看上面有多少份工作是招聘演员的?”

  但我还是不死心,我继续念叨着自己的身体条件不错,声音也好听,举手投足都是做演员的好坯子。

  然后我就张口向妈妈要5块钱,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她眼睛盯着报纸,头都没抬,她没有让我下课后多做点零活,却冷冷地用她标志性的口吻说:“你怎么不先表演一下自己挣到5块钱的样子出来呢?”

  怎么才能扮出挣到5块钱的样子?我终于明白了妈妈的意思。

  我终于收回了心思,专心致志地又回到小号的演奏上来。而祖鲁绝对是个演艺天才。他可以一边昂首阔步,高歌《胜券在握》,俨然一幅领导者的姿态,同时他又不失时机地对白人女子的*动手动脚。当人家转身察看时,他却一本正经,若无其事的样子,继续高歌前进。

  加文和我非常纳闷,“要是他对黑人女子这么做,会怎么样呢?”,一路上,我们看到祖鲁如此这般,屡试不爽,加文发话了:“那她一定会转身抽他耳光。”

  我小声应答:“没错,而且还会找他的妈妈告状。”

  詹姆士·格罗皮牧师所在的圣博尼费斯天主教堂和崔普雷特附近的人头攒动形成鲜明对比,外面是示威*,反对黑人、犹太人、天主教等的居住和*的种族隔离,牧师对我们盛情款待,多纳圈、三明治以及各式自制食品,应有尽有。参加这种活动能满足多种需求,当然受人欢迎。同时,还极大地提高了我的知名度,特别是在女孩子们面前,显得特别有身份。

  平素里,我几乎每天都要面对弗莱迪对我自尊心的打击,同时周围人似乎对肤色浅的黑人更有好感。多少年来,我对史摩基·罗宾逊成为多少女孩子的梦中情人而耿耿于怀。 身材修长、肤色浅咖、曲发碧眼、声音动听,对于我这样的人高马大、肤色黝黑的卷发男生来说,他简直就是我的“终结者”。时至今日,若是他走进屋来,我都会想和他痛痛快快地单打独斗一场,就是当时有自己心仪的姑娘不屑地说我是个丑八怪也在所不惜。

  还好,会唱歌的不仅仅是史摩基一个,他确实在表演和创作上极具天赋,但这样的黑人还有很多,当灵歌之王詹姆斯·布朗大声宣称“我是黑人,我为我的肤色而骄傲”的时候,这对于我这样的黑小子而言简直是天籁之音。

  不过,好景不长,不一会周围情景就乱糟糟令人发昏,忽然,一些非裔女子让我们眼前一亮,她们身着宽松上装,还缀满了珠子。我立刻兴致勃勃,当时我觉得自己应该算得上是美国最早的一批黑人嬉皮。她们这身打扮在密尔沃基一带并不多见,但我还是如法炮制,从善意救世军慈善机构弄了点上好的珠子回来,又搞了点二手的衣服,最棒的扎染牛仔裤,以及黑人爆炸头,再加上点那种“我为我的肤色而骄傲”的酷酷表情。这样的造型可以让史摩基·罗宾逊都自愧不如。

  美国灵歌之王詹姆斯·布朗是我的偶像,当我和加文跑到圣博尼费斯教堂外面继续*的时候,我们约法三章,决定让人们购物时认准黑褐标,这是詹姆斯力推的一个标志,旨在帮助美国老城区脱离贫困。这种标志就相当于一种返券,我们的计划似乎进行得不错,可是当我们来到白人区的A&P超市,在交款台前排队等待结账,我问收款员:“这里有黑褐标吗,没有的话,我们就不买了。这地方没法买东西的。”13岁的我,俨然是一幅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样子。

  一眨眼的工夫,警察就蹦了出来,站在超市经理的身后,经理冷冷地盯着我们,“你们俩把东西都给我放回去,这事儿就算了,否则的话,都给我进局子。”他转身走开,我们两个乖乖地把东西放回货架,超市的工作人员笑得前仰后合。

  不过,我们回教堂参加美国有色人种民权促进会**的路上,还是感觉得意洋洋,结果听到促进会密尔沃基分会被炸的消息,顿时我们觉得自己闯得祸有点大了。

  1967年7月30日,就在底特律、纽华克、哈莱姆、华盛顿特区等地刚刚出现黑人抗暴之后,密尔沃基也出事了,据称在一家黑人酒吧中有人打架,结果警察暴力执法。我虽然也精神上支持这种事,但是很遗憾的是像沙伊店这样的地方也被洗劫一空。不过,我自己也冲到第三大道的打折中心,在这里被清空之前,希望也能捞点什么。可惜等我去的时候,已经没什么我能穿的东西,只得随便抓了几件这辈子都用不上的衣服了事。幸运的是,我后来没被抓进监狱,要知道有近两千人琅珰入狱,其中还有我的表哥泰瑞,他刚好在店里买鞋,就在准备去结账的时候,被抓了起来。这次*确实性质严重,都惊动了国家警卫队,连续三天实施了宵禁,*当夜,有100多人受伤,更有3人死于非命。

  在那期间,越南也不太平,很多美国的穷人,年纪轻轻,无论肤色如何,都被送上战场,而且数量与日俱增。走的时候,年轻力壮,而回来的时候,或者只剩一堆尸骸,或者成为瘾君子,或者精神出现问题。拳王阿里早在没改名之前,还是叫卡休斯·克莱的时候,就曾一度是我的偶像,后来他打败了桑尼·里斯顿,一举成名。但阿里拒绝参军入伍,因为他认为:“我才不会和越共过不去,他们从来没叫我是什么‘黑鬼’,也没侮辱过我什么。”阿里从此在我心目中无比高大,甚至可以取代父亲的形象。

  我很多思想的转型也是在这一时期,数千万美国民众,无论背景出身如何,都在经历了1968年4月4日那一夜之后,思想发生了转变。从户外的*队伍中回到圣博尼费斯教堂之后,我和两个铁哥儿们加文和祖鲁饥肠辘辘地坐在会议室中,正当我们大嚼特嚼多纳圈、冷切肉、薯条的时候,有色人种民促会中一个西装革履的家伙气喘吁吁地跑了进来,“路德·金中弹了!”

  接下来就是一片混乱,大家吵吵嚷嚷,都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人打开收音机,有的看电视新闻,我们断断续续听到田纳西州孟斐斯清洁工*,路德·金前去支援,结果在入住的汽车旅馆的阳台遇刺。突然传来一个声音:“他死了,他们要了他的命。”

  突然人群一片寂静,鸦雀无声,震惊之余,无法相信。顷刻间,一个生命就此消逝。接下来,是无比的悲痛和愤怒,充斥了整个房间,我也顿时受到感染,和大家一道涌上街头,把手里能够得到的东西,一通乱砸。到处是疯狂、愤怒和恐怖。仿佛那一夜骚乱积压下来的情绪顷刻间激增了无数倍,即便如此,从言辞激烈到白人区的天下大乱不久都销声匿迹了。

  随着肯尼迪1968年的遇刺,不过几个月的光景,民权、反战、妇女解放、性解放,甚至在文化和音乐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陈旧观念土崩瓦解,人民的力量势不可挡。我们相信最终会战胜困难,人民会取得最终胜利,但是斗争的过程却要非常漫长,远比预想的要艰辛得多。

  书本总是我力量的源泉,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我如饥似渴地阅读手边能找到的黑人的历史,妈妈从来不会阻挠我读书,只是我把拉普·布朗的《黑鬼去死》和埃尔德里奇·克利弗《冰上灵魂》这种书带回家的时候,她会稍稍提醒我注意一下。她也支持反战运动,甚至我们穿着印有标榜黑人身份和荣誉感的大背心,她都可以接受,上面印着什么“灵歌老大”、“黑人力量”、“胜利在于坚持”,甚至再出格一点她都可以,妈妈本人还穿着印有“灵歌大姐大”字样的大衫给我洗衣服。但原则是我不可以太过火或者出格,时不时她会警告我:“孩子,若想变成拉普·布朗第二,你就别来见我。”

  有时,我读书并非自己过于激进,不过是出于了解的目的,想在了解之后再判断取舍,每当这时,她就会有点担心,“你才不会相信这些东西,对吧?”

  当然,我会让她放宽心,自己不会相信这些,也不会变得动辄大打出手,用武力解决问题。

  妈妈也知道有很多东西对我会产生影响,其中最大的就莫过于音乐。后来,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居然和20世纪60年代这么多伟大的音乐巨擘经历了相同的时代,这些名字不胜枚举,詹姆斯·布朗、鲍勃·迪伦、披头士、滚石、马文盖、史提夫·汪达、诱惑乐队、吉米·亨德里克斯、斯莱·斯通,当然还有迈尔·戴维斯,一曲《即兴精酿》横扫20世纪60年代乐坛,时至今日,这首曲子仍是20世纪的经典名曲,其重要意义不亚于爵士乐本身。对于我而言,似乎是戴维斯把所有这些历史、政治、社会、种族、音乐等方面的东西一古脑地灌输给我,其中有夹杂着情绪的起伏、希望与失望、快乐和伤感、大喜和大悲,所有这些混合在一起,便是那个时代真实的情感记忆。

  这种情感也仿佛音乐一般,在我的个人经历之中栩栩存在,我十几岁时,就是在酝酿这种音乐般的意境,有的是基于即往,有的是来自当下。在接下来的时日,由于青春期的到来,我对女孩子和性产生了异乎寻常的兴趣,欲罢不能。 一连几年,一切和异性甚至阴性有关的东西都会让我兴致勃勃,趣味盎然。甚至,突然一阵风起,都会让我起生理反应。所有这些出现的都毫无征兆,让我措手不及。甚至坐公车,马达启动都会让我出现反应。当时我觉得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就要炸开一样, 可那时候没有人告诉我这都属于正常。

  但从另一角度而言,能了解自己潜在的力量也是件妙不可言的事情。就像一觉醒来,忽然天上掉下一辆名牌跑车一样。但作为未成年的孩子,体内涌动着的荷尔蒙,却无法做任何事情,这本身就像空有跑车,却没有驾照一样让人难堪。我还真有一两次“试驾”的机会,可是在到我有了自己真正的女朋友之前,事情都难遂人愿,每次尝试的结局不过是与在威利舅舅家时的经历无二,那次我为了引起隔壁女孩的注意,特意爬上了她窗下的一个牛奶纸箱上,结果磕破了膝盖。

  最让我难堪的莫过于这种反应来的太不是时候,比如,一个小个子老奶奶付费给我,让我帮她清扫车道上的积雪,再帮她干点家里的零活,顺便让我把她从沙发上扶起身来,“来,克里斯,帮把手,等我站稳了再松手。”

  “好的,没问题,”我应答着,小心翼翼地帮她从沙发上起身,可当我俯下身,帮这个颤巍巍的70岁老太太站稳的时候,我又起反应了。这简直比我和加文两个倾其所有,去27大街的绿洲剧场看恐怖片还要吓人一万倍。我知道这不过是人体部位的接触使然,我绝不是对这位老太太有什么非分之想,但我还是战战兢兢,辞掉了这份兼职差事。

  所有这些苦衷,我以往只能找姐姐奥菲丽娅倾诉,可她和孩子德沙娜刚从家里搬出去住,这对我们兄妹几个都不是件易事。虽然我们同母异父,可是相处的就像一家人。她们就是我的亲姐妹,我是她们的亲兄弟,就这么简单。一方面,是妈妈一直这么教育我们,另一方面是我们团结一心,一致对付弗莱迪。以至于后来,金牡改随母姓——加德纳,不再随自己的生父弗莱迪的崔普雷特,觉得只有这样才能说明自己的身份和所属。

  妹妹金牡和沙仑大概也和我一样,希望萨缪尔·梭特也能成为她们的父亲,弗莱迪并不因为她俩是自己的骨肉,而对她们客气几分。我见到姐姐奥菲丽娅就会没完没了地诉说想让弗莱迪永远不再使用暴力,甚至想要了他的命,为此就是蹲大狱都在所不惜。既然是弗莱迪让她搬出的家,(其实是逼她搬走的),那么她应该明白我说的意思。开始时,弗莱迪跟着她去赴约会,总是在关键的时候出现,让那男孩子难堪,对约会时的衣服指指点点,打嗝放屁、抓耳挠腮,极自己丢人现眼之能事,让奥菲丽娅无地自容,恨不得要钻到地缝里去。从此,无论谁带她出去都要被大骂一通,姐姐被连滚带爬踢出了家。

  接着弗莱迪就开始在家里处处找茬。一次,当两人战争升级,弗莱迪称奥菲丽娅再要顶嘴就臭揍她,姐姐想走开,结果他挡在路上说:“要么我揍你,要么你就老老实实挨揍!二选一,你看着办!”

  最后一次爆发是他开始往三个姐妹的卧室里面闯的一周之后,奥菲丽娅、金牡和沙仑三个人挤在一个大床上,小宝贝睡在婴儿床上。

  一天夜里,奥菲丽娅听着他嗓门太大,担心会伤到孩子,就顺手抄起我做作业用的大号量角器,指着弗莱迪说:“你要是敢打我,我就要你的命。”

  两天后,姐姐就和我的小外甥女搬走了,去和住在第八大街的表姐忆莲住在一起,那里离姐姐的生父萨缪尔只有两幢房子之隔。奥菲利娅从此可以天天见到自己的父亲,也认识了他的太太和孩子。每当需要帮助时,她就去找她的父亲,萨缪尔也每次都会慷慨解囊,只是会说这是他最后的200元钱。

  每当我有机会去看望姐姐,都会对她吐露自己的秘密和心声,当然并不是毫无保留。

  第五章 即兴精酿(下)

  一个周五的夜晚,我和加文还有吉他手胖萨姆在一起走着,打算抄近道,走综艺馆去市中心看电影,“你琢磨干点什么呢?”我问加文。

  当时正是春暖花开,天气不错,我也刚过完13岁生日不久,恰逢一年一度的家居园艺展接近了尾声,加文就怂恿我们溜进展厅去玩。刚打开门,就有一大群人鱼贯而出,我们就趁机逃票,溜了进去。

  胖萨姆说:“我们都把头低下呆一阵子。”我则建议几个人沿着楼梯往上走,躺在看台的栏杆间隙。

  不一会,场地里面就没人了,安全出口亮着昏黄的光,只见保安拿着手电做着最后的清场巡视,我们躲在半明半暗的地方,屏住呼吸,一动不动。终于万事大吉,我们顺利躲过了巡视,首先我们跑到了糕饼展示区,到处是结婚蛋糕、果冻蛋卷、烤饼、新鲜面包,应有尽有,美味至极,在我们一通风卷残云之后,只见一片狼藉。我们各个口袋里都装得鼓鼓囊囊的,我们开始往彼此身上扔多纳圈玩,脸上都挂着白色的糖霜,大喊大叫个不停。

  在下一个展区,加文大声嚷嚷着让我们看他的意外发现。胖萨姆和我凑上前去,结果眼睛都差点瞪了出来,展台上摆着足够我们三个毛头小子玩音乐的所有超级装备:功放、立体声、无线电、麦克风、磁带录音机等,不一而足。偷拿别人的东西是犯罪,这我们知道,不过当时我们已经吃了太多的甜食,头脑昏沉沉,加之,想做音乐的狂想瞬间盖过了理智,想想在糖果店的孩子就知道我们当时的样子了。我们三把两把掏出了口袋里的饼干,装上无线电、磁带,接着又开始搬动那些大家伙,连推带滚,全力以赴。萨姆搞到一个带轮子的vox功放,我拿的是个货真价实的磁带录音机,还有一些别的好东西。这可都是真家伙,毫不含糊啊。

  把这些宝贝搬到家里可费了我们不少工夫,萨姆倒是轻松,他家就住在附近,我和加文可没这么轻松了。我们一路穿街绕巷,往北边走,生怕被警察看到。每当我思想有点动摇的时候,加文就说:“没事的,一会就到家了。”

  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是个两层的公寓,大家都住在一起,可我没有钥匙。为了不让别人发现,我只得爬梯子,这是我以前用铁栅栏改造的,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赃物藏到我后面的小屋里去,那里没人会去的。我累得筋疲力尽,但是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录制自己的首张爵士专辑,还能把其他的好东西卖个好价钱,我就心花怒放。接下来,我的脑子开始飞速地转动,该把这些东西卖给谁呢?

  下午,家里人都出去了,我开始在前院打扫卫生,这是刚找的一份兼职差事,可以挣到5块钱,是刚从外面回来的几个邻居出钱让我干的。我忽然一闪念,这些人是干什么的,我都不知道。只知道他们一堆人嗓门很大,好像不是一家人,就是几个大人合住在一起,可能是分摊房租罢了。我瞥见他们上了楼,还有另外三个人也跟着上去了,但这几个人并不住在这里。他们行迹有点可疑,不太像那种找人买热门电子设备的样子,但我还是没有理会自己本能的判断。放下手中的扫把,抬起头来,和当中的那个好像是领头的人说:“想买录音机么?还有无线电?”

  瞅了瞅另外那两个人,他耸了耸肩:“好啊,看看你有什么好东西。”

  酷,我可以做生意了,我天生就是做生意的料。这三个家伙就跟着我穿过大厅到了我家,我给他们看了我的宝贝。他们挑挑拣拣,左看右看,说不喜欢,我的心怦怦跳,直觉告诉我这伙人不地道,我可能犯了个天大的错误。我小心地往走廊那边蹭,朝壁橱方向挪动,那就是弗莱迪放枪的地方,我觉得自己浑身都在哆嗦,同时努力在想着对策。我刚靠近壁橱,准备取枪,那个小头目样的人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把我从壁橱里拎了出来,三个人扑了上来,没伤到我,就是让我动弹不得,然后大摇大摆把我的东西都打包带走了,这才让我心痛不已。

  我又悔又恨,恨他们,也恨自己,而且这种情况我没法报警,更没法子告诉弗莱迪。我坐下来,努力平静下来,脑子里想着这几个人的形象特征。至少可以和加文和胖萨姆说一声,让他们在街上注意一下这几个狗娘养的,都是二三十岁的样子。领头的那个家伙中等身材,没什么特征,第二个身材高挑,偏瘦,也没留下什么印象。第三个人好像就是那个从身后抓着我的人,另两个人从我身上跳过去,这人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应该是天生的残疾,不像受了伤的样子。

  结果没有任何办法,也没吸取经验教训,虽然非常懊恼,也只好回去继续扫地。这就是我做事的习惯,总是转移注意,好忘掉自己不愉快的经商经历。

  “嗨,”20多分钟后,有人低声地叫我。我往上一看,发现是那个跛脚的男子,站在那里,拎着一个购物袋。他接着说到,“听着,我给你带了点东西回来,还给你带了点钱。”

  太棒了,这就对了。我们转身回到家里,很快检查了一遍他带回来的东西,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宝贝又回来了,显然,这是他自己的那一份,但是录音机不见了。他给了我十块钱,我把钱揣起来,他却没有离开的意思,他上前了一步:“你看,我帮你一个忙,希望你也能帮我一个小忙。”

  “好啊,说吧,”我答道。

  “我想和你的玩一玩。”

  “想都别想。”我反抗着,以为自己确实能拒绝这无理要求,还想把他往门外拖,这是我又一个错误。

  接下来的时间中,可能是10~15分钟,也许没用这么久,时间似乎都发生了扭曲,有时我分分秒秒都特别难熬,有时我心跳加速,无法忍受。但是即便我无法看表,我还是可以清楚记得每一个细节,特别是当那家伙拿出了刀,抵着我的喉咙,逼我躺在地上,脱掉裤子,我惊恐万分,手足无措。所有这些都发生在我家的地板上,每一次呻吟,每一次喘息都是在这里。到处都是他的味道,恶臭难闻,令人发指。我痛苦不堪,难以言状。

  他终于完事了,“起来吧。”抓着我的衬衫,把我从地上拉起来。推着我进了大厅,进了卫生间,这次他逼着我趴在瓷砖地上,又开始了第二轮。我的大脑告诉我他*了我两次,但我在情感上无法接受这一点。恐惧压倒了一切,我脑海一片混乱,只是担心接下来他会要了我的命。接下来他说的话,让我无比愤怒。

  “他妈的,我还没玩够。”

  最可怕的时刻到来了,我担心他要我做些什么别的。他站起身来,把刀子放到一边,可能也是担心会有人回来,他系上裤子,一瘸一拐地下楼走了。那难闻的味道久久不能散去,令人作呕,让人从心底觉得肮脏,挥之不去。我开始恢复思考的能力,考虑该怎么应对这件事情,该怎么办,谁都不能告诉,包括弗莱迪、“大轮”、他们会在快乐屋酒吧把这事情大肆宣扬,让全城的人都知道。也不能告诉妈妈,因为她会问我是从哪里搞来的这些东西,那人开始是怎么来家里的。也不能报警,谁都不能说。我自己仿佛是架录像机一样,把这一切默默地刻录在脑海里,小心地收藏起来,永远不会忘记,但也不会让它走入我的日常生活。

  屋里一片凄清,我觉得自己如此地无助,痛苦一古脑地袭来,我无处藏身。没有父亲的保护,这种无助刺激着我的神经,若有父亲在身边,这一切就不会发生,我一开始就不会犯那种年幼无知的错误,也不会受到街上地痞的欺负。为了让自己能平静下来,我回到自己的房间,从箱子里取出小号,开始了练习,却没有丝毫激情可言,只是机械地吹奏,但我清楚地知道,这世上我需要干掉的是两个畜生。

  * * *

  弗莱迪身上难道就真的一无是处吗?毕竟好歹他是我母亲的丈夫。关于他有没有一些值得称道的事情,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来,只是觉得他的那些亲戚人还不错。他的妹妹贝希就很好,她人很能干,大房子就是她家的,这里还开了一家理发店,她对我家的亲戚也都很慷慨和善。还有一个妹妹贝碧人也很好,每次都护着妈妈,我每次说要对弗莱迪怎样怎样的时候,可能是我实在说的次数太多了,她都会告诫我小心点。

  贝碧并没有说让我别这么干,只是说要方法对路。她说:“克里斯,要是他知道了你想干掉他,就一定会把枪拿出来,先要了你的命。明白吗?相信我,一定记住了。”

  她说的没错,这个计划就不再是什么计划的问题了,而是该怎么抓住机会了。看似意外事故似的,这就不会给我和别人带来麻烦。我和朋友们一度喜欢去城里看业余摔跤比赛,当时这种比赛电视里也很多的,可是看这种东西,总让我觉得对手是弗莱迪,他应该被打得皮开肉绽才是。动作一定要快,不能打残废就算了,而是要他即刻毙命。

  在贝碧提醒后不久,我终于等来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次,弗莱迪让我帮着抬一个冰箱到贝碧的屋里。他大喊大叫地发号施令之后,让我到前面拉推车,他自己扶着底部,推着冰箱和推车上楼梯。这种机会太难得了,我故意踏空一级台阶,让冰箱滑落下去。看到他脸上的惶恐不安实在是太美妙的事情了,宛若是观裳一件艺术品一般,冰箱应该会结结实实地砸在他的胸口,然后人和冰箱一起滚下楼梯,他叫骂了一声,就朝后倒去。结果他滑倒了,身体转了方向,冰箱没能要了他的命,他一骨碌又爬起来,他那几百斤的份量又上了台阶。

  他简直就是头怪兽,恶毒地瞪着我,显然他没想到这次事故是我故意的,否则他会用冰箱把我砸死的。只有贝碧在看到我推推车时失望的表情时,猜出来刚才楼梯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除了贝碧和弗莱迪的其他姐妹,我还对他的一个朋友颇有好感,绰号多达巴,我叫他叔叔。人们都说他长得实在太难看了,就像上帝用铲子拍过他的脸一样,他身材短小,骨瘦如柴,牙齿都脱落了,一天到晚醉醺醺的,但就是招人喜欢,虽然他和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都不影响我们对他的好感。他原本是穿着最体面的衣服,身边美女如云,票子车子根本不在话下,但如今却落得如此田地,终日靠酒精度日,没钱没工作。关于酗酒的危害,他本人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同时也成为那句老话“有志者事竞成”的经典范本,具体他怎么做到的,我也不清楚,但是当他许诺将送我一件非常特殊的礼物时,就真的做到了。我得到了有生以来头一条丝质*,还有一件配套的黑色丝绸体恤。这些东西我一直穿着,直到不能再穿为止。

  多达巴叔叔能让弗莱迪表现出自己最好的一面。实际上,在快乐屋酒吧,弗莱迪就把那当成是自己的地方,因为他本人就不好对付。谁要是对多达巴叔叔无理,弗莱迪就说:“你想要惹他,就首先来对付我。”

  但是弗莱迪的好脾气有时也会用尽,一次外出的时候,多达巴叔叔抽着烟就在弗莱迪车子的后座睡着了,这车可是弗莱迪的宝贝,1964年的蓝色凯迪拉克威乐,深蓝色的乙烯基车顶,深蓝色的内饰,这估计和猫王的那款车一样,这辆车简直是老家伙的“圣地”没有谁敢在这里横躺竖卧。也只有多达巴敢在这里睡觉,突然主驾上的弗莱迪闻到了一股烧焦的味道,我坐在副驾驶上,闻出来这味道是来自后座的装饰,突然间,多达巴和后座窜出了火苗,弗莱迪用我的橙汁汽水浇灭了火,声嘶力竭地喊着:“给我滚出去,你这醉鬼,离我的车远远的。”

  幸运的是,谁都没有受伤,但我又情不自禁地想,若是多达巴叔叔和我都安然无恙,而弗莱迪却命丧火海,那该有多好啊。

  但很多情况下,多达巴叔叔还是让弗莱迪显示出自己温柔的一面, 无论他平时怎样凶神恶煞,他也有自己柔和的时候,那就是在他在河流中央,驾着小船,带着他最好的渔具,还有半瓶老泰勒酒。实际上,只要能带他出去钓鱼或打猎,他就像个完全正常的人一样。他就是个密西西比的乡下人,没进过城。在户外的时候,离城市越远,他就会表现得越好,越会回归自然本真。有时候,我会和弗莱迪以及亲戚朋友一起去钓鱼,有时,我就单独和弗莱迪去钓鱼。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就像天堂般的感觉。在鱼饵店听着大家讲述钓鱼的故事,看着外面的明尼苏达州和威斯康星州的美女,欣赏夏天那里的白昼和黑夜,学点艺术和科学,听听成功者的故事,天热的时候,像渔民那样,拭去额头的汗珠。找个舒服的地方,让微风扫去酷暑,带来舒爽和惬意。

  和弗莱迪在一起的时候,就要多加小心了。可能是我个子一天天长高,对他构成了某种威胁,他开始改变策略,让我当他的下手,这种钓鱼的场合也带上我,让我觉得自己像《哈克历险记》里面的男主角。倒不是我有多么喜欢他,但我确实喜欢钓鱼,而且当他手里没拿着枪的时候,我或多或少会有些安全感。

  在河面上,弗莱迪也喝酒,但是不会撒酒疯,当我们在河岸上埋锅做饭,就地解决温饱时,我们间甚至还有些类似亲情的成分产生,但这种时候转瞬即逝。还有些时候,当太阳还没升得太高,碧空如洗,只有我和他两个人,在船上垂钓,等待鱼儿咬钩的时候,我似乎可以感到他内心的平静。

  但是当我回到家中,他又固态复发,依然如故,对妈妈、我、还有妹妹大打出手,动辄举着枪对着我们,大半夜的把我们撵出屋子。勿庸置疑,我肯定会避免陪他去打猎,当然,他也会弄回一桌子好吃的。弗莱迪喜欢自称是贫民区的好猎手,因为他可以把林子碰到的一切动物抓回来。这绝对不夸张。他可以带回来各式各样的野味,包括獾熊、松鼠、野兔、负鼠、海龟、野鹅、野鸭还有各种各样的飞禽。唯一可惜的是他从未打到过鹿,但有一次他用那辆宝贝凯迪拉克的车顶,放了一只鹿,仿佛这是件多么荣耀的事情。可是没人问他:“这是在哪里打的啊?”因为显而易见,这是他碰巧撞死的,根本不是什么打的。

  无论是我们一起垂钓,还是他带回来一袋子野兔、松鼠什么野味,我在家里的职责不再是当差跑腿,而是弗莱迪的学徒工,拨皮、去鳞、清洗、收拾这些猎物。当然这就少不了要用到刀子,锋利的刀子。

  当我收拾鱼的时候,发现鱼的内脏都出奇的一致,无外乎是鱼鳔、心肝肺肚,还有腮之类。做这些事我一点都不怵,因为收拾得越干净,妈妈烹饪的大餐就会越发美味,我们就会蘸着白面包和热酱汁享受美味。但是给其他动物开膛破肚实在是让我很为难。首先,能上一堂解剖课倒也不错,弗莱迪根本不识字,但是却能准确判断好几种动物的心肝肺等主要器官,确实不简单。而且妈妈可以把弗莱迪带回的所有东西都做成美味,加米饭炒,或浇上肉汁,做成嫩牛排,配上玉米面包或蔬菜,甚至加点山药,那就太美了。可是给这些野味开膛剥皮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弗莱迪在我们住在十四北街的时候就时不时去打猎钓鱼,我们在那里住到了我上高中的时候。后来这里修建工厂,我们就时来运转,可以搬到更好的街区,不用再住在贫民区了,这得感谢租给我们房子的阿奇舅舅,房子是他的。家里到处是弗莱迪的猎物,浴缸里装着鱼,冰箱里是负鼠,真不知道还有没有地方放得下别的东西。

  这就是弗莱迪,你不知道他晚上会变成什么,是户外高手还是精神病人。每次我以为他会行为端正一些,回到家中就会发现一片狼藉,警车把他带走。家里人都知道弗莱迪搜集了大量的手枪。妈妈有个妹妹叫戴希·贝尔,住在芝加哥,她就对此十分担心(好像南方的这些姑妈姨妈、表姐妹都喜欢叫这种名字,什么贝蒂·让、戴希·贝尔、埃迪·李之类的)。这些家人都特别嘱咐孩子们,特别是女孩子,不要单独和弗莱迪呆在一起。

  一次,妈妈和我在家,我们知道要出事了,因为弗莱迪可能随时都会回来。他一进屋,妈妈都没说话,从她的眼神我就知道该马上报警。那种惊恐的表情让我觉得就是立刻跑到一条街以外的付费电话去报警,她恐怕都已经没命了。我发疯似的跑回来,脑子里全是血腥的场面,担心发生不测。我的恐惧几乎到了极点,那种感觉是导演史派克·李在他的电影中试图要表现的东西,只有镜头在移动,演员纹丝不动,那就是要表现我们身处危急时刻头脑中的真实反映。当看到家的时候,我看到警察刚把上了膛的三八式手枪从弗莱迪手中拿走,把他押上警车带走了,至少会把他关上一个晚上。

  1970年,我已经16岁,基本是个小伙子了,真不知道自己能经得起多少次这样的折腾。妈妈看出了这一点,让我沉住气,说我已经跳了一年级,再有一年就可以毕业了。所以,玩音乐,交女友,和哥们儿弟兄一起玩,都让我分散了注意力。但是学校已经不再是曾经的净土,随着功课不再是我的主要兴趣点,我的反叛性格开始与周遭火药味十足的环境格格不入。

  一次主要的对峙发生在二年级的时候,一次教练不让我打四分位。我顿时火就起来了,因为以往玩橄榄球,我都是打四分位的,从小在街上打球到高中一年级时,我都是如此。谁都知道克里斯投球不错。我的未来发展就指望四分位了,因为妈妈说,就别琢磨成为爵士大师迈尔·戴维斯第二了,因为第一已经无法超越了。但不管怎样,16岁的时候,戴维斯已经离开家,和查理·帕克、迪吉·葛拉斯彼在纽约城演出了。我所在的乐队确实不错,但是我还没法很快奏出自己的即兴精酿。橄榄球没法成为我的事业,但是我四分位打得好啊,应该是最好的候选啊。

  可是刚加入学校的橄榄球教练可不这么认为。他看了我一眼,看到一个1米85的黑孩子(后来我长到了1米90),觉得我应该是块进攻前锋的料。让我去绊倒对手,让我做前锋,倒不是对防守前锋有成见,这个位置对所有四分位都很关键,但是我要的是明星位置。再加上,我的投球准确度高,脑子活、有策略,这些都是赢球的关键啊,所以这些本领我在训练时都烂熟于胸。为了遵守规则,我同意打前锋,但是我不断和教练要求换位置,最后终于火药味渐浓,他准备把我弄出球队。但是如果他没有正当理由,这么做无异于把自己定位成种族主义分子。

  终于,一天他在办公室里宣布了这么一条理由,在我的衣柜里,发现违禁品。 他耸了耸肩,告诉我,我被开除了,“因为学校不能容忍像你这样的坏分子。”

  什么违禁品,是书吗? 就是《黑鬼去死》、《冰上灵魂》和《马尔科姆·艾克斯传》。

  这件事让我对体育彻底倒了胃口。随着我对激进主义的进一步了解,我对于肤色和贫富差距的理解的加深以及越战归来的兄弟们的讲述,所有这些都让我对现状极为的不满。我没有诉诸武力,而是以自身进行反抗,我的装束、非洲爆炸头、扎染、各种小串珠,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乐队当中。

  我们的乐队正好与詹姆斯·布朗一个风格,也受了些斯莱·斯通和巴迪·迈尔斯的影响,这两人是我力推的。当然我对布朗的崇拜是五体投地,每当他来城里演出,我都会到场观看,认真品味他和乐队的每个细节,试图把他们所创造的那种音乐的魔力尽数吸收和了解。

  每次音乐会,我都会和密尔沃基体育场的1万6千名粉丝在站台上观看,每次詹姆斯登台的时候,我都会站到前排。观众都是以黑人为主,大家兴奋异常,全场沸腾,甚至没等他张口,人们已经近乎狂热,每首歌都会被大家的尖叫和喝彩所打断,人们仿佛都着了魔。他的唱腔圆润低沉、富有磁性,令人魂牵梦绕,触及心灵。每次都是如此,让人欲罢不能。

  一次音乐会上,他唱歌过程中,一个姑娘索性冲上舞台,一把扯下他那粉红色亮片斗篷,将之抛向观众。接下来是观众群中闻所未闻的冲动,所有人都冲将上来,争相撕扯着詹姆斯的斗篷。我抢到的那一片不过才巴掌大小,却令我我如获至宝。妈妈也是詹姆斯的粉丝,看到我拿回家的那一小片斗篷,连她都感到兴奋至极。

  若想效仿詹姆斯的声音,再现那种节奏和韵律,对于我们而言实在难以实现。但是我们的表现也不错,我们的主唱艾德二十出头,在我们几个中年纪最长,是他组建的乐队,后来去参加了越战。等他回来之后,他又重上舞台。在密尔沃基,他的演出也不同凡响,着装大胆出位,在台上高声尖声,动作夸张,虽然穿着的裤子和他近乎两米的身高相比有点短,丝质马甲也显得有些怪异,这都没有影响他的受欢迎程度。但在我的内心深处,我知道自己没办法靠音乐发家致富。也就是因为这样,我在放学后和周末的时候,又给自己找了份差事。

  还有一点让我不安的是,艾德从越南回来之后,人就变得非常暴力。一天,我和加文路过他家,和他讨论晚上演出的曲目事宜,当时我们身后的电视里正在播放新闻。我们几个正在小声讨论着,突然艾德掏出一把45口径的手枪,瞄准电视就扣动了扳机,子弹就从我的头顶飞过。砰一声,电视顿时四分五裂。他手法灵活地把枪收了起来,若无其事地问我:“克里斯,晚上咱们演什么呢?”

  加文和我没多久就借机溜了出来,“我的天,他怎么这样,本来是换个频道就好了!”

  艾德已经挥枪把几台电视都这么报废了,连他妈妈见到他来看望自己,都要把电视藏起来,生怕再发生不测。

  他还靠吸食大麻来给自己排难解忧。几天后的一个晚上,加文和我坐在路边的车里,艾德在一旁吸食大麻烟卷。忽然,一辆警车在我们身后停下来,两个警察朝我们走过来,艾德忙把手边的烟卷扔了出去。

  警察让我们从车里出来,在烟雾缭绕的车里翻来找去,结果一无所获,一个警察说:“你们肯定在抽大麻,我能闻得出来。走吧,跟我去警局一趟。”

  艾德应道:“好啊,你就在法庭上说你的鼻子可以作证,看看法官能拿我们怎么样?”

  一时间,警察都没回过神来,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这话确实奏效了,他只是警告了我们几句,转身走了。

  当下,我对艾德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于这个因为新闻影响我们谈事就可以举枪击碎电视的家伙,他知道面对警察检查的时候,该怎么应对。

  六七十年代的大麻比起后来的毒品还算不上什么。对于我而言,当时我也喜欢喝些廉价的酒精饮料,但也更喜欢抽点大麻。只是我不敢抽得太多,因为我需要保持头脑足够清醒,以便应对弗莱迪的疯狂之举。

  在那次警察检查事件之后没多久,我和一些男孩子出去聚会,也抽了不少泰国棍儿,只是随便吃了点乱七八糟的东西,头重脚轻,昏昏沉沉。我想找点吃的,轻手轻脚地下了楼,打开冰箱,结果一开冰箱门就听到嘎嘎的叫声。面前居然出现了一头大白鹅,而且就在自家地下室里,这是我自己头脑发昏还是弗莱迪把家里变成了养殖场?

  实际上,弗莱迪想把大活鹅搬上第二天的周日大餐。所以第二天,我一觉醒来,弗莱迪就拽上我,在后院准备把这只倒霉的大鹅开膛破肚。

  弗莱迪大白天就已经喝了不少的威士忌,浑身酒气十足,他递上来一把斧头,一脸的坏笑,让我亲手把鹅的脑袋砍下来,我当然不愿这么干,但转念一想,我是不是终于等到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看到我犹犹豫豫地拾起了斧头,他说:“算了,还是我来,你拿好了鹅头。”

  我一时为这样的天赐良机而感到眩晕,这是他给的机会,让我二选一,要么他拿着鹅,我来砍,或者我抓住鹅,他来动手。一想到,这个醉汉可能会把我的手指头都一同剁掉,我决定还是我来动斧。

  我把斧头高举过头,面前仿佛不再是一只鹅,而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就仿佛是面对弗莱迪*时的母亲,我抬头看看弗莱迪,看看应该从哪里下斧头,我脑子里仿佛是在进行精密的几何计算,从什么角度下斧头,可以力道十足,同时能一斧解决问题,要了他的命。完全不可以失误,我只能一斧解决问题。只有一次机会。我深吸一口气,似乎那一瞬间无比漫长,想着以后该怎么解释这一切的发生,想起我以往的失误,决心这次绝不能再失手。我倾尽全力,手起斧落,那只母鹅即刻毙命。

  天啊,我又生生错过了这次机会,我陷入深深的懊悔,久久不能自拔,仿佛煮熟的鸭子生生在眼前飞走了一般。

  弗莱迪说:“嗯,不错,接下来你就煺毛开膛,收拾干净就好了。”

  尽管,我花了几年的时间才意识到,要是真的要了弗莱迪的命,我会搭上自己的一辈子,但这次失手还是让我沮丧了好久。我把对弗莱迪的满腔怒火都转到另一个人身上,我惦记着要他的命已经不是一朝一夕。杀鹅之后没多久,机会终于来了。

  我觉得自己早晚会和他狭路相逢。有一天,这终于成为了现实,是他一瘸一拐走路的样子和身上的气味引起我的注意,没错,绝对是他。我不由得担心起来,不是担心别的,是怕他就此逃脱。甚至担心经过这三年的压抑和忍耐,我会对他做出些什么来。他从我身边走过,转身进了一个酒廊。我拎了块砖,等他出来,整整等了一个多小时。

  每次酒廊的门打开,都会涌出一阵音乐和笑声,里面乌烟瘴气,混着啤酒和各类毒品的味道。每次,出来的都不是他。也许是他逃脱了,或者是他躲在什么阴暗的角落。最后,门又打开了,各种声音和味道又一次涌了出来,他一个人走了出来,朝着我等着的地方过来了。我需要他认出我来,等我迎着他走过去的时候,我看到他确确实实认出了我,而且还充满了恐惧。这恐怕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让人对我心生恐惧。

  “见鬼。”他话音未落,我拎着砖就直接拍到他的脑门上,用尽全身的力气,直接灌了上去。

  一开始,他晃了几晃,但是没有摔倒。我又拍了几砖,他终于瘫软到路上。我把砖扔到一边,就扔在他身边,我没有回头,也没有跑开。无论是对是错,我对他说出了最后的几个字:“去死吧。”

  我不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但我知道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会头痛欲裂,这会让他永远都记着我的。而我则没有必要再记住这个人,我已经将这一夜,将这个人和那块砖,永远地抛在了路上。

  这事就这么了结,结束了,全都结束了。

  * * *

  也许我的命运从8岁起就和密西西比河密相连在一起了。那时,亨利舅舅驾驶摩托艇带我一起出游,听他津津乐道那些外面世界的故事,还有各国各地的美女。他和威利舅舅两人对我的影响颇深,终究会有一天,因为他们讲过的故事,我会跑到征兵办公室去报名参军。

  对于密尔沃基,我没什么可以留恋的。正像1970年的春天,正值每年大学篮球赛季决赛的“三月疯狂”,妈妈说出了她那经典的至理名言,“儿子,如果你愿意,有朝一日你也能挣到一百万。”我知道,不管我设定怎样的方向,我都需要离开自己的故乡,去寻找、去发现。

  多年以后,当我回顾从前,我意识到自己其实是生逢其时,可以亲眼目睹50年代以来,每个年代的真实发展变化。特别幸运的是,等我长大的时候,强制服兵役制度已经逐步取消。如果我再早生一两年,十有*也就上了越南战场了。更奇妙的是,我经历了性解放的时期,人们对肤色的审美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开始以黑肤色为美。我早期的浪漫史更让我觉得,所经历的一切在情感和身体上都是充满了愉悦。

  我第一个正式的女友叫杰内塔,是密尔沃基北部最漂亮的姑娘,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对她是多么的疯狂着迷,直到一天,已经记不清是我第多少次的晚归,妈妈对我说:“孩子,我以往是用你对表的啊。”

  我们俩的床上功夫都不怎么老道,但是却从不缺少激情,并且乐此不疲。甚至等到我们分手之后,我们还时不时地钻到她家的地下室,云雨一番。

  我下一个女友是城里牧师的女儿,我无法抗拒的是她穿长筒袜的样子,而且她也是头一个和我交往的父母没有离异的女孩子。而我所认识的其他女孩大多是来自单亲家庭。她非常安静、矜持,举止得体,觉得发生关系就得要孩子。我虽然经历不多,但是身边有太多活生生的例子,还是高中生就怀孕生子明显不是我想要的。因此,我们没有太多接触,就决定分开了。

  我下一个女友是碧琳达,很快我们就如胶似漆。她人长得非常漂亮,肤色和我一样,嘴唇长得非常*,身材长得宛若非洲的女王。但是最吸引我的还是她的聪慧过人。她不但自己博览群书,也鼓励我多读多看,而且她还特别勤学好问。碧琳达让我的视野进一步开阔,不再局限于非裔美国人的范畴,而是放眼世界,广泛涉猎,比如南非的历史,或是一些不为人知的历史,如沙佩尔维惨案之类。这让我意识到自己和全世界的有色人种有着种种联系。碧琳达是非洲式的发型,很精干,而且笑起来很迷人。她的身体美轮美奂,让我着迷。她那浑圆的美臀,就像一个结实的篮球。每次我看到她的背影,都让我不由得兴奋异常。不仅如此,在床上她简直是百无禁忌。在她父亲的房子里,不顾老爸就在隔壁睡觉,她就敢扑到我身上,尽情狂欢,这简直让我心惊肉跳。

  碧琳达和我准备圣诞节下午一起去看电影,这可以让我有理由从亲戚家的年度家庭聚会中抽身出来,按照当地人的说法,这种聚会就是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又吃又喝,开开心心的。但我家不是这样。一般情况是大家凑在一起,吃饭喝酒,接下来冲突打架必不可少。无论这些节日是宗教的、民间的、国家的还是其他什么的,一般酒过三巡,争吵就开始了。所以当妈妈、妹妹沙仑和金牡跟着弗莱迪出去,我就冲他们喊上一声:“圣诞快乐!你们都去聚会吧,我和碧琳达看电影去,可能回来晚一些。”

  现在屋里就剩我一个了,简直是太奢侈的享受了。我去把赴约的衣服收拾出来,就去泡个热水澡。一想到今晚圣诞的快乐时光,我就不禁情绪高涨,忘乎所以。我刚泡在水里不久,就闭上了眼睛,开始想象着在炎热的天气里,自己驾船漂浮在河流之上,彻底放松,无牵无挂,尘世的烦扰尽数散去。突然,我听到一声大喊“去他妈的,狗娘养的你”从门口传来。接着传来母亲和妹妹的脚步声,当然还有弗莱迪紧随其后。这情形就像几年后的电影《鬼驱人》里的台词那样:“他们又回来了。”

  我赤条条地躺在浴缸里,心想,坏了,我泡得时间太久,但还没等我起身,浴室的门就咣当被撞开,只见弗莱迪的枪口冷冰冰地对着我。那天他的做派简直可以与拳王索尼?利斯顿有一拼,那种冷漠刻薄、疯狂,还有酗酒无度,他冲我声嘶力竭地大喊大叫:“给我从屋里滚出去,滚出去!”

  当时根本不容我问他我做错了什么,屋里的人四散逃窜,或者躲到楼上,或是逃到地下室,我真后悔当初我砍下的是鹅的脑袋,而不是把他一斧子结果了。现在轮到他来要我的命了。我别无选择,只能蹦出浴缸,心怦怦直跳,直奔前门,跑到门廊,在圣诞节这天,在威斯康星密尔沃基的大街上,赤条条的暴露在众人面前。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下一步该干什么,一个可爱的孩子恰巧从门口路过,他穿着厚厚的棉服,来抵御户外零下十度的严寒。他和我小时候有几分神似,耳朵显得有点大,不过长大后一定会长匀称的。他一看到我就咧开嘴笑了,非常真诚地说了句:“圣诞快乐!”

  我没有答话,看着他沿着街走远,小小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威斯康星的浓雾之中。

  后来,我和碧琳达一起去看了电影,但并没有让我开心起来,那天我已毫无情趣可言。

  那一天应该是我在弗莱迪家度过的最后一个节日,晦气的是,这让我对圣诞节从此没了兴趣。很多年之后,我都不愿去买圣诞树,即便我在日历上标出了圣诞节,至多不过是对耶稣表示敬意,这纯粹是精神层面的事情。又过了很久,我才能真正享受圣诞的快乐。而且,因为弗莱迪给我的这次圣诞大礼,我知道自己选择离开的时间已经为期不远了。

  不久之后,我和碧琳达决定分手了,倒不是因为我们不再相爱,只是因为这种爱不合时宜,再有就是在帮她处理我们两个共同的朋友身故的问题上,我的方法不当。1971年夏天,我整整17岁了,已经读到高中三年级。一天,我走在威斯康星大街上,这是个改变命运的时刻,透过一家军需店的橱窗,我看到里面有个姑娘,她好像正在胸前比划着一件体恤衫,似乎想试一试这件衣服。也就是这一眼,让我顿时对她心生好感,一见钟情。

  接着我就走进店里,自我介绍,她说自己是雪莉·迪森,来自弗吉尼亚,是摩根州立大学的高年级学生,这次是来看亲戚。她肤色浅褐,也是非裔,*十分*,她不是那种杂志封面女郎,但她的美来自内在,一样摄人魂魄。她人非常聪明,态度和善,而且谈吐幽默,头一次和她交谈就让我非常舒服,我们相遇之后,就喋喋不休整整聊了两天。

  开始,雪莉不知道我比她小四岁,直到我们一同去看了电影《42年之夏》,那部片子讲的是一个成年女子和一个十几岁男生之间的浪漫故事,我不得不道出了自己的实际年龄。后来,耳边一旦响起那个电影的主题曲,我就马上会回到自己17岁的时候,回想起自己和雪莉疯狂相爱,她绝对就是我的梦中情人,来自弗吉尼亚里士满,家境殷实,她父亲从事殡仪行业,自己开了一家殡仪馆。母亲是高中教师。雪莉从小到大都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住在哈尼斯大道一所老式大房子里,这个地址我永生难忘,因为我曾往这里发过无数的卡片和书信。

  在我这个年阶段,女友总让我的经济状况出现危机。在我高中的最后一年,我惊恐地发现电话单的金额居然高达900多美元,这都是给雪莉打长途的花费,而我在尼诺牛排店洗盘子一周最多不过才挣100块。

  我刚把电话单藏好,妈妈就收到电话公司的来电,说是家里的电话要欠费停机。妈妈奇怪自己根本没有收到任何账单,她立刻猜到了事情的原委。她对事情的处理非常冷静,带着我去了电话公司,让我自己解释为什么家里的电话费用居高不下。最后问题得以解决,家里的电话不会停机,但条件是我需要把未来几年挣到的每一分钱都用于交纳电话费。

  我这是自作自受,需要专心挣钱,但我第二天还是在牛排店和那里的伺应生大打出手,因为他们要分我的小费,而且还跑到厨房捣乱。经理表示对此无能为力,说我能找到这么一份洗盘子的工作实数不易,我被解雇了我。当时我十分气恼,加之洗盘子机散发的热量让我昏头胀脑,我做了件非常过分的事情。因为工作丢得太不是时候,我刚刚因为和雪莉的长途电话欠债无数,还不得已把奥菲利娅的电视机当掉了。于是,为了报复,我开始在盘子上撒尿,不是一个两个盘子,而是不停地喝水,不停地往盘子上撒尿,让我在牛排店的最后几小时,完全在泄愤中度过。

  我得到下一份工作时,上帝一定在偷笑,因为这次我要负责给老年人端屎倒尿。更重要的是,这份工作让我对同情和关爱又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而且我终于付清了所欠的电话费。

  是奥菲利娅帮我找到了这份工作,她也在哈特赛护理中心作护理助理。无论如何,我都想做好这份工,因为我觉得无论要做什么,都要全身心投入,要做到最好。首先我需要和过来人虚心学习,这一点对我后来的生活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出于这一点,我任劳任怨地做好每件工作,包括给患者送饭、换洗尿布、整理床铺和清理便盆。

  很快我就可以得心应手,不久我甚至可以比最有资历的护理做得都好。实际上,管理层非常欣赏我的所作所为,决定让我负责完整的一片区域。那里包括三十多个白人需要照料,有些还可以自理,但有些需要精心的照料。这份工作让我获益匪浅。首先帮助别人本身十分快乐,加之患者对我非常认可,这更让我心花怒放。和别人不同的是,我任劳任怨,对于患者的召唤,从不怠慢,铃声一响,我就马上到位。别人很难做到这一点,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自己能乐在其中,并且觉得其乐无穷。

  约翰·麦卡维尔是个老海军,已经丧失了语言能力,但他可以敬礼。每天晚上,当我把他扶上床,或是帮他做这做那,他就会认真地给我敬礼,那是无声的感谢,感谢我所做的一切。那种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还有两个患者特别像《摩登原始人》里面的两个主角,他俩都是中年人,都有智障。他们俩在病房呆得太久,逐渐成了同性恋,彼此依恋,别人也不愿把他们分开。两人一个有攻击性,一个比较顺从。一次我甚至看到他们在吃自己的粪便,让我瞠目结舌。

  “有没有办法把他们换个地方呢?”我问经理,因为没有设备能让我把他们搬动开来。

  “他们只能呆在病房里,你自己想办法吧。”

  我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还有一个患者叫艾达,是个小个子意大利老太太,镶着金牙,总是穿着医院的病号服和一双小巧的鞋子,患有老年痴呆症。

  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拍拍我的肩,说到:“你是我的小儿子吗?”我真不知她病得到底有多重。

  后来我就顺着她回答:“我是您的小儿子。”

  她的表情非常严肃:“噢,这就怪了,上次我见到你,你没有这么高,而且肤色也不一样啊。”

  我只有一次向病人发了脾气,不过立刻就后悔了。有个患者有贵族血统,总是怨声载道,而且白天的时候,嗓门很大,非常烦人。她让所有的人都抓狂,而且还拒绝吃饭。可是她要是想拿到什么东西,必须马上就要得到。若没有立刻出现在她面前,她就要闹着找律师。有一天,她又闹事,我实在忍无可忍,把本来要放在她盘子里的柠檬派直接摔在她的脸上。

  但我马上就后悔了,“实在对不起啊。”我抓起一条毛巾,小心地把食物从她的面颊和鼻子上擦去。

  其实她只是想让人们注意到自己,她抬起头来,感激地说:“谢谢你,孩子,这是这些天来头一次有人给我洗脸。”

  * * *

  1972年春,我高中毕业没多久,就报名参了军,当妹妹抢先告诉母亲这个消息时,她非常失望。我的高中其实没有完全读完,主要是校方认定我是个危险的黑豹党党徒,所以希望我能越早毕业越好,冬天时分就让我从学校毕业。我本应去完成妈妈未完的夙愿,去读大学。但当我亲自告诉她要去参军的消息时,她脸上绽开了贝蒂·让式的微笑,还问我有没有时间开个派对庆祝一下。

  临走前的几个月,我一直是在内陆钢厂工作,这多亏了阿奇舅舅的帮忙,我才能得到这份工作。在护理中心我学到了很多,在钢厂工作让我的收入也丰厚了不少。但我发现了一条经济上的铁律,挣得越多,花得越多。我无须离开密尔沃基就可以明白这个道理。但是外面的世界有着太多的未知,所以我必须离开,离开这片生我养我的地方,去远方。

  我选择海军,选择到远方服役,很可能是因为当时的宣传口号:“参加海军,了解世界。”也可能我去征兵处之前看了杰克·尼科尔森在电影《最后的细节》中出演的海员角色。不仅如此,海军使我还有机会去看异域风情,这些舅舅们都和我谈起过。但是真正的动机不仅于此,尽管雪莉和我还有联系,可我就是想到不同的国家去结识各国美女。亨利舅舅讲过意大利女人的故事,还有韩国女人可以用脚踩背,帮你放松身体,消除疲乏。那脚上的功夫非常了得,就和手指一样灵巧。我已经听他讲过无数遍了。我实在迫不及待,也想亲自体验一番。

  在我来到人世的这第一个18年间,我没有父亲的关照和保护,相信自己的最大职责就是让妈妈免受伤害。没有成功地除掉弗莱迪,我只有让慈爱的主保护着母亲,而自己去寻找幸福,这也是多年来妈妈希望我能得到的东西。

  第六章 外面的世界

  USS 克里斯·加德纳就要扬帆远航。还要坐飞机,这可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但我没有去圣地亚哥或夏威夷的新兵训练营,征兵处的照片可都是在这些地方拍摄的,我只能在两个选择中间进行取舍,要么去离家不远的伊利诺伊州的大湖区,要么去弗罗里达的奥兰多。梦想着更远的征程,我选择了远离家乡的弗罗里达奥兰多。那里闷热潮湿,蚊虫肆虐。

  从小到大领教了弗莱迪的喜怒无常,军队里的令行禁止,赏罚分明,让我非常惬意。和家里永远分不清对错形成鲜明对比,军队里的一切都有明文规定,无论是赏是罚,一切都有章可循。我天性中确实有反叛的一面,这会让权威备感头痛,这是因为我不愿让自己的个性丧失殆尽。我也明白服从的重要性,但不会以迷失自我为代价。当然,我的变化是天翻地覆的,曾几何时,我是身着扎染,身上缀满小珠,毛绒绒的髯须,颓废浪荡,现在的我身着笔挺制服,脸和头发都刮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结果就是我染上了须部假毛囊炎,这种病在头一次剃须的黑人中间很常见。我的发型自从进了新兵营就没再恢复过原样。几年过去了,我对于发型和留须方面做了彻底的放弃。这不得不感谢歌手艾沙克·海兹,给大家在剃头方面开了先河。

  刚开始,酷热和潮湿确实让人难熬,但当我全副武装在烈日炎炎之下拔军姿时,我才了解到什么是真正的暑热难耐。我小时候对于一动不动的理解此时派上了用场。即便是大汗淋漓我都必须纹丝不动,任凭汗水沿着额头、脊背在身上流淌。全凭毅力,坚持下来。

  一天下午,在练习拔军姿时,我看到208连的长官,二级军士长怀特直冲我就走了过来,我立刻挺直腰杆,等待训话。

  “知道我注意到你什么了吗?”他问道,我们俩几乎只有寸把距离,大滴大滴的汗珠不仅是顺着脸颊和身体往下淌,而是像一把把利刃一样切割着我的肌肤,更像无数毛虫般让我痒痛难捱。但我纹丝未动,怀特长官自问自答:“我觉得你的纪律性非常出色。”

  我并非绝对不犯错误。刚入伍不久,我对什么都新鲜,一次,在屋里,我向一位长官敬礼。其实不应该这么做的。但我并不知道这一点。相反,我趾高气扬地敬着礼,还说:“我是海军,来看世界。”于是我被带到了甲板上,这就相当于军营前面的草坪了。就在这里,我接受了教育,了解了究竟应该在什么时候,怎样对长官敬礼。在甲板周围,有很多棕榈树,上面还有小松鼠蹦来跳去,此情此景,让这位长官觉得这里非常适合我熟悉了解敬礼方面的规定和要求。所以他要求我站在甲板上,每看到一只松鼠,就要集中精力,上前敬礼,同时要说:“长官,下午好。”

  天啊,这些松鼠一定是有手机还是什么设备,因为接下来我就看到不知从哪里跑出来的那么多松鼠,在树上窜来窜去,或是干脆跑到甲板上来,而我只能一个接一个地蹦上去,敬礼,并说,“下午好,长官。”不过最过分的是,很多新兵都从楼上的军营,透过窗户观望,而我在一群松鼠中间蹦来跳去,一刻不停。

  但是在新兵营我最大的收获是知道了行行都可以出状元。新兵营毕业后,我可以选择参加舰队,或是去上军校学习。我和在新兵营遇到的另一个新兵贾维斯·博伊金斯一起选择了上学。我觉得这个机会相当难得,我在哈特赛护理中心就已接触了一些医学基础,现在可以借机继续深造,这样我就可能成为海军医院的医护人员,进而为我以后去菲律宾或韩国铺平道路。

  新兵营确实让我得到很好的军事训练,但没有让我的浪漫倾向有丝毫减损。我不仅对异国他乡充满向往,而且开始憧憬用医术救死扶伤,甚至要改变并拯救世界。不过,可笑的是,我是在美国海军医学院继续深造,而学校就在伊利诺伊州的大湖区,离我威斯康星密尔沃基的家并不太远。

  可笑的事情还有很多。当我几乎打道回府,北上到大湖区之后,我突然了解到美国海军医院为美国海军陆战队提供医护支持。实际上,海军陆战队是美国海军部的一部分,而我入伍时,没人告诉我这一点。我原本指望能被派往驻外的海军医疗机构,周围都是电影《陆军野战医院》里面的那种热辣女护士。我最最不想去的地方就是海军陆战队。在我们进行紧急救助基础训练时,我和博伊金斯以及其在大湖区碰到的其他几个队友嘟囔着:“要是想去海军陆战队,我早就去了。”我越来越担心自己会被派往驻军医院。

  我担心自己扬帆远航的目标永远不会实现,甚至连迈出国门的机会都没有,倒不是我自己过于谨慎,只是我越来越觉得通过参加海军来实现个人梦想的机会日益渺茫了。

  还好,我较强的学习能力在进行医学训练的时候得到充分展现。考试成绩非常理想。随着12周的训练课程接近尾声,那些令别人头痛的科目,我应对起来却不费吹灰之力。弗莱迪的酗酒无度让我对酒精无甚好感,加之我本身对酒的味道也不大感兴趣,可当大伙溜出基地喝啤酒时,我也愿意凑热闹一起去喝上几杯,而且我们就是穿着军服溜了出去。一天夜里,我们跑到一家德国啤酒馆,那天我们可真的喝多了,而且是酩酊大醉。错过了回去的车子,只能步行回基地。从正门回去要走很长一段路,我们肯定会迟到的,所以准备跳过栅栏抄近路。

  当时已经接近午夜,外面一片漆黑。我们爬上栅栏,觉得下面好像是路面或是建筑物的顶端。我们纵身一跃,结果落在一个厚重的金属表面上,我们惊恐万状,这是个蓬货车,而且是两个基地巡逻兵的车,从他们睡眼惺忪的样子看,一定是刚在正在睡觉,结果被我们吵醒了,一脸的懊恼。

  “糟糕,”博伊金斯说道。

  “我们栽了,”我应道。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来到长官面前,等待发落。博伊金斯先出来了,带来的是坏消息,他要被派往东南亚。虽然越战已经接近尾声,但还需要大量的医护人员护送士兵回国。我其实也并不想去那里,但好歹这也算是出国了啊。

  我进去了,等待上校进来,身体站的笔直,希望他能看过我的档案,真希望他看在我过去一贯表现出色的份上,能网开一面。

  上校走了进来,拿了把椅子坐下,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沉思片刻,他问到:“你打橄榄球么吗”

  “是的,长官,我打橄榄球。”

  “很好,”他在本子上记了些什么,“你就去北卡罗来纳州列尊营吧,他们那里有个很好的橄榄球队,需要你这样的大个子。”他把我的档案放到了一边,大声喊道:“下一个。”

  ——

  这真是喜忧参半,忧的是获悉自己要离开大湖区前往列尊营,我就怀疑自己够呛能离开美国了。到那里之后,能看看所谓大市面就是去北卡罗来纳的周围走一走,从基地出来透透气。不仅如此,列尊营号称是最大的海军陆战队基地,那里有着6万海军陆战队员,600水兵。正如我所担心的那样,我确实加入了海军陆战队。不过,好在我要去的地方是海军地方医疗中心,基本算是舰队陆战队,只是因为负责派遣我的这个上校恰好知道这家医院的橄榄球队,这支球队在海军里水平还算上乘。

  喜的是在未来的几年军队生活中,工作学习基本和在大学校园中相差无几。海军负责我基本的生活开销,我一部分时间花在打球上面,剩下就开始接受职业教育,其水准完全可以和那些顶级大学的佼佼者相媲美,而且我这段时光过得相当愉快。我到了驻地之后,协调员告知我军营已经满员,同行的还有另外三个人也无法安置,所以我们就直接开往医院。

  在一个尚未对病人开放的病区,协调员宣布:“你们几个就住这里。”

  没多久,我们就把这里搞成一个聚会的地方。这里倒不是什么酒店的豪华套间,但我们的地方太宽敞了,把病人的阳台和电视间都统统改造成时尚单身公寓,挂上立体声音响系统,顿时这里变了个模样。刚才我们还为自己的运气不好而叹息,现在简直要欢呼雀跃了。

  医院的设施条件一流,医护人员也分军人和地方两种,都是在军队系统中最棒的。给我分配工作的时候,本以为无外乎是整形外科、足科、直肠内科或是精神科这几种,可我又抽中一个“上上签”,和上尉夏洛蒂·甘农一起在普通外科病房工作,她是个地道的犹太人。

  甘农医生穿着十分干练,白色制服,头戴海军帽,还有几条装饰带,她来自麻省总医院,做事风格果断威严,同时不失关爱。这里是学习的理想之地,我在她的调教下,茁壮成长。我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来,乐于帮助患者,他们多为海军陆战队队员及其家属,也有地方医院没有条件医治的一些病人。这里,我知道了通过提问来学习知识,而且即便是最好的医生,也不会介意有人勤学好问的。

  甘农医生非常欣赏我做事的专注,我积极好学,善于提问,她也非常赞许,“这种东西是什么?”“这该怎么处理呢?”“为什么要这样呢?”“可以帮我演示一下吗?”“能让我来试试吗?”她教会了我很多,甚至对很多生死攸关的时刻她都帮我拿了主意。多亏我在护理中心的从业经验,加之大湖区海军医学院的学习基础,我比同样职位其他人的表现要好得多。很快,人们都喜欢上了我,而且几名医生都对我刮目相看,所以我再有问题或什么事情,都有人乐于相助。

  所有医生似乎都不介意我问问题,因为通常只要说上一遍,我就心领神会了。而且,虽然我没有意识到,但我在医护行业的学习也影响到我其他的方面,比如,最重要的莫过于我知道该怎么安排时间。此外,我自己也热爱这份工作,无论是帮助病人更换纱布、挂静脉输液吊瓶还是术后伤口检查、检查器官、清创,很多时候,需要几项工作同时进行。在我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也会关注这会对患者的整体康复起到怎样的作用。为此,我做了详细的图表记录,帮助医生护士跟踪患者情况,几时更换的纱布,当时伤口情况如何,味道怎样,伤口是否有所好转,或是病人有怎样的反映。

  没过多久,所有的病号都愿意找我,他们叫我小医生,我也在医院里出了名。受了枪伤的,都会主动来找我帮忙护理,没进病房之前,就先问清楚,是不是我来亲自处理伤口。因为这种事情,没人像我做得这么认真。若恰好赶上我忙不开,或是不在,换作别人去护理,他们就宁愿等着我回来再做处理。碰上要换纱布的,也是同样的情况。想当年,我自己却曾把高洁丝当作绷带闹过笑话。

  我最艰巨的一次任务是去事故现场救助伤员,那次,一辆蓬货车拉了十几个波多黎各弟兄,都是海军陆战队员,在去纽约城度周末的路上,车子出了严重事故。我从血泊中,把十几个不省人事的波多黎各弟兄拉了出来,到处是碎玻璃,有个叫多明格兹的,脸上都是玻璃碴子,我只好用镊子一块一块把玻璃清出来。否则,他一定会满脸疤痕,容貌全毁。而换作别人,很可能就是简单包扎了事,根本不会帮他清除嵌入皮肤的玻璃。他永远都不能忘记是我帮他处理了伤口,后来我们俩成了要好的朋友。

  我除了喜欢我的职业之外,还喜欢帮助别人所带来的*,同时因为很多病人痊愈后,心态会发生很大的改变。看到很多胸怀成见的人,突然不计前嫌,的确不可思议。有些陆战队员可能开始会叫我“老黑、黑鬼”之类,可是当他们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忍受着剧痛,他们就像完全变了个人似的,说:“我还是等小医生来吧,他什么时候过来啊。”

  他们需要我这样的大个子黑人帮他们渡过难关,这其中他们也在发现自己真切的改变。倒不是我刻意要改变他们,而是这让他们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信仰。与此同时,我原本以为人和人之间存在着差异和区别,这一点也不再如此。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世界并非一片黑暗,我开始尊重每一个人。无论肤色如何,我意识到,原来大家都是一样的人。

  在基地以外,有些时候还是需要忍辱负重。一次,在外科门诊,我负责接听电话,结果一连接了几个电话,都是一个女人尖声的叫嚷:“我的脚折了,有个200多斤的黑鬼踩到我的脚上了。”

  “好,来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脚折了是吗?”

  “对的,”她应道。

  “那么,他踩折了你的脚,是因为他200多斤呢,还是因为他是个黑鬼。”

  “都是,”她答道。

  有时候,我还要亲自面对这样的人和事。一个周末,我和朋友帅哥威里出城,虽然叫帅哥,其实他和我那多达巴叔叔比起来,容貌不相上下。当我们正准备去当地加油站加点油,结果被路上的东西撞了一下。威里来自南卡罗莱纳州的艾肯,说我们可能撞坏了车子。

  当地加油站并没有对我们热情相待。我们刚进去,就有一个瘦骨嶙峋的白人老太婆端着双筒猎枪走了出来,眼睛死死地盯着我们,“我才不给黑鬼加油呢。上次给那个黑鬼加油,他差点把我这都给点着了!给我滚!”以前从没经历过这种阵势,我和威里都吓傻了。

  我在十几岁时,就对激进分子有所了解,知道贫困和无知使得种族主义愈发抬头。在基地附近,住着很多穷苦人家,有黑人,也有白人,但我和他们几乎素不往来。因为我现在的身份是军人。我本人无需经历那种贫困,但我希望对他们能有所帮助,却不知该如何行动。

  与此同时,我对于自己的未来开始有所构想,那应该是退役之后,在医学领域有所作为。雪莉·迪森和我现在也不那么热火朝天了,可能我们之间的交流沟通不再那么频繁,虽然我们还在保持联系。不过,她还是非常适合做个医生太太。每当我想起她在海军军需店试穿体恤衫的样子,就情不自禁地把她放入我的远大理想之中。鉴于我现在没办法远渡重洋,和异国女子言情浪漫,我就只好“因地制宜”了。

  一次,我和三个霍华德大学的兄弟出去玩。在克莱姆登有了一个奇遇。那里的一楼住的都是青年男子,楼上的都是漂亮姑娘,而且都是20世纪70年代自由解放的年轻姑娘。我们来到这幢房子里,看到这里的一切,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我们不回去了。”

  我们和这些漂亮的黑美人夜夜笙歌,把身上的钱花了个精光之后,别无选择,只得找到基地巡逻兵,想办法让我们回去。他们给了我们50元钱作为回去的路费,结果我们转身就回到了克莱姆登。当年我们都不到20岁,莽莽撞撞,不懂得节制。碰上这些姑娘,我们简直欲仙欲死。最后,不得不再次去找巡逻兵,这回他们不给钱了,决定亲自送我们到车站,陪着我们上车。大家都回去了,但疯狂的海兹又第三次跑到姑娘们那里。等他回来之后,受了处分,还被冻结了账户,被罚了一大笔钱。另外两个人没这么惨,但也付出了代价。

  正当我等待该被如何发落时,甘农医生出现了,她严厉地瞪了我一眼,就去和掌管纪律的军官交涉。她直入主题:“这就是我的左膀右臂,克里斯·加德纳,这次就放他一马吧。”

  就这么简单,甘农医生把我带出来了。我们一回到病房,她就警告我:“不许这么胡闹了,好好工作,这事就算完了。”

  从那以后,我谨小慎微。可一出了基地,就不是这么回事了。我碰到一个水兵,叫作里昂·韦伯,他后来成了我毕生的朋友。我们想法子租到一辆拖车,觉得这样想干什么都可以,同时还不会被抓到。我自己没有车,觉得可以蹭里昂的车,结果事情更为复杂,因为需要协调不同人的用车时间等等。海军另外付我们费用,让我们购买食物和用品,不过我们就不能在基地进餐。当时,我们还没太明白这其中一个基本的道理,当钱花光了之后,我们就没吃的了。那天夜里十分寒冷,让我们刻骨铭心,橱柜里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一小罐豆子和一个鸵鸟蛋。我们都觉得那是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鸵鸟蛋。

  不过幸运的是,这种寒冷的日子里,有时一位比我年长10岁的女子可以给我带来温暖。她住在基地外面,离我住的地方不远。厨艺不错,床上功夫十分了得,总喜欢玩点新鲜刺激的东西。我知道她生活里有别的男人,不过不妨事,我自己心甘情愿,也对这种关系不报任何期望。

  不过,一天晚上出了乱子。房门敲的山响,有人在喊:“开门,开门!”

  她置之不理,希望继续我们的好事。

  那人继续擂门,绝不善罢甘休。

  我停了下来,“谁啊,他不会走的。”

  “是里昂,”她说道。

  我能听出来室友的声音,这人不是他。“里昂?”不管是谁,今晚我在这,别人就不能进来,不许坏我的好事。我说:“开门,看我不踹他。”

  “不是那个里昂,别惹事,相信我,他是个拳击手,不好对付。”

  “他姓什么?”

  里昂·斯宾克!他在列尊营训练,已经是基地的拳击冠军了,准备备战奥运会,即将拿下世界重量级冠军称号。

  他已经彻底喝醉了,死活要进来。这可如何是好,我怎么才能抽身出去?我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看我不把门砸下来才怪!”他怒吼着,仿佛《三只小猪》里面的那只大灰狼。接下来,估计他要拿那辆拖车出气。

  幸亏我有泡图书馆的习惯,博览群书,好像在《三个活宝》里面看过有关紧急状况下人的心理方面的介绍。我准备等他冲上台阶,肩膀撞到门上时,我就顺势把门打开,他冲将进来,我趁机逃脱。

  一切都把握得分秒不差,我打开门,他一头撞进来,撞倒了桌子,接着撞到墙上,他终于清醒过来。不过他实在喝得太多了,没坚持多久,就爬在地上睡着了。里昂·斯宾克睡踏实了,女主人可把我赶出来了,还老大不情愿地让我把车钥匙带走,我一再保证一定会把车再还回来。

  后来这次是在我这约会,她说服我要把我捆起来。比起以往的做法,这次实在是前卫得很。而且以前我曾捆过她,所以这次同意让她来捆。她用护士扣结结实实地把我捆在了床上,浑身上下洒满了婴儿粉,还在床上扔了一个大毛绒玩具。“是不是有点紧啊,宝贝?”以为没多久就会完事,我也没说什么。

  然后,我就四仰八叉,赤身露体,全身上下都涂满婴儿粉,床头还放了一个巨大的熊猫玩具,等着她来爱抚我。结果,什么都没发生。我睁开眼睛,发现她已经开溜了。就这样把我扔下。

  我只能等室友回来解救我。这么荒郊野外的地方,我就是喊,都没人能听得到。可能房东能听到,但我不想让她看到我这幅样子。所以我就等啊等,度日如年。

  终于,里昂的车子停到屋外。我心头一紧,担心他会不会带着帅哥威里或海兹回来,甚至是带个女人回来,那就更糟了。我一动不能动,等着门开,有人进来。

  在卧室里,我根本看不到是谁进来了。他好像在客厅要待一辈子似的,怎么都不进来。我只得喊出声来:“你能过来帮我一下吗?”

  “好的,稍等一会儿。”

  又是好几分钟过去了,“能现在过来吗,赶紧的,来帮帮我。”

  “好的,马上,我先去趟洗手间。”他边说边走进来,从我身边经过。终于,他看清了全部真相,笑得前仰后合,问我是怎么才把这些东西涂了一身,还放了个大熊猫在旁边。

  这回,连我都忍不住哈哈大笑了。

  当好心的里昂把我解救出来之后,我们一连笑了三天。这绝对是我闯的大漏子。

  * * *

  对医院护理的实习生而言,最难的一课就是肛肠科病人的护理,这一行需要特殊的技能,同时还需要其他方面的素质。每天冲着若干肛门进行工作,肯定会学到不少东西的。从普通外科病房到外科门诊,我终于成为基地的肛肠专家。这就是说,每周一的清早,我门前就排好了一队各种肛肠患者,其中痔疮、血栓性外痔、骨盆直肠脓肿、肛门或周边的问题,应有尽有。他们来见识一下什么叫作真正的肛肠专家。没过一会儿,医生们都走了,出去打高尔夫球,剩下我一个人来控制局面。

  毫不夸张地讲,我后来可以在处理脓肿的同时吃午饭,绝不会影响。我的本事包括各种伤口包扎,换纱布,甚至处理藏毛囊肿(就是肛门附近的伤口因为毛发入内而发炎化脓)。很多情况下,囊肿就像个小酒窝,我把它切开,挤清脓液,包扎伤口,确保伤口清理干净,同时纱布包扎的方式正确,以便导出浓液。

  胸前满是勋章绶带的上校都可能出现这一系列问题。这些前来就诊的军官很少能对我有几分尊敬,反而觉得这种病让他们脸上无光。不管怎样,我也要让他们曲身趴在治疗台上,仔细检查。

  一次,一位上校正摆着这么个姿势,医生突然进来说:“就让克里斯来照顾你好了,就由他来处理。”

  这意味着一种权力,突然间,他那所有的勋章都柔弱无力,臀部高高翘起,旁边都是些绷带,我起身出去,拿了个窥视镜回来。接下来,他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小医生,一定要帮忙啊,你觉得需要我帮你做点什么吗?”

  有时,我会扔下一句肛肠科才会有的笑话:“我是不是没有润滑剂了。”

  长官就会满面愁容:“可千万别啊。”

  一次,当医生不在时,我就给一位上校开了一剂栓剂,他有些将信将疑。我安慰他:“别担心,就用这药,看看周一效果怎么样?”

  周一的时候,他和太太怒气冲冲地走进病房,要求见我的上司。夫妻俩对我怒目而视,仿佛在说,瞧你干得好事,你根本不是大夫,你这黑鬼。我虽然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我知道他肯定要参我一本。后来,他实在压不住火,喊道:“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干了些什么,你这混蛋!你就不该呆在这,你给我的那些破药,那么难吃,一点都不管用。”

  我强力忍着不要笑出来,我给他开的痔疮栓剂,他居然都口服了,这个上校可是曾指挥过成千上万的飞机,却做出这样的事来。他现在痔疮依然如故,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长官,”我平静地告诉他,“那些药不是口服的,应该把它插入患处,这样就会消肿止痛了。”

  当然,和别人一样,只要他曲体趴在治疗台上,他的态度就全变了,早就把要投诉我的事情忘到脑后。当伤口的疼痛减轻之后,他也是和其他患者一样,对我千恩万谢。

  在海军地区医疗中心,我对工作的自信日益增强,但还是有些不确定因素开始冒出来让我担忧,特别是再有6个月我就要退役了,这让我心事重重。在军队里,我现在每月都有4百多美元的补贴,免费医疗,同时给我一种成就感,工作生活无忧无虑。但突然间,6个月后这一切就要改变,让我无法接受,这又让我想起没有父亲的痛苦。如果有父亲在身边,无论对错,此时此刻,他都会给我指明一个方向。我的舅舅们,告诉我应该参军。妈妈说过,不管我选择做什么,都会成功。我这个名叫托马斯·特纳的生父,远在路易斯安那,连这个名字都是从妈妈那里偶然得知的,他知道自己的亲生儿子想要成为一名医生吗,他知道有这么一个儿子吗?他愿意与我相认吗?

  我认识的一些人还想继续留在部队,有些则准备回家,找份工作,或是想成家立业,要么就是回去和妻儿团聚。有朝一日,我也希望自己儿孙满堂。不管我自己有怎样世俗的想法,我一想到自己没有迈出国门,去看大千世界,就还是让我耿耿于怀。在我年纪轻轻的时候,若真想学医,就应该踏踏实实地在学校学习,而不是这么不远万里,抛家舍业地来到这里。

  一天下午,我路过普通外科病房,困惑我的这些问题,终于尘埃落定了。罗伯特·艾里斯医生向我伸出了橄榄枝。他从甘农医生那里听到不少对我的褒奖之词,也曾让我到他的病房接受训练。他人相当聪明,水兵们都亲昵地叫他“水牛鲍勃”。他来服兵役实属无奈,之前,他曾在休士敦的德州儿童医院从师于世界著名的心脏心血管外科大师,登顿·库利和迈克尔·狄贝基。

  艾里斯医生准备退役了,他说准备去旧金山,在加州大学医疗中心建立个人实验室。

  我知道他绝对实至名归,替他高兴万分,紧紧握着他的手,发自内心地祝贺他。

  得知我还有6个月也将退役,他问我有什么打算。

  我耸耸肩,说何去何从自己很难抉择。

  艾里斯医生就像无所谓似的,提了一句,“要是你真想干医疗这一行,我倒可以帮帮你。”

  我的耳朵当时就竖了起来,听着他介绍着自己准备建立的实验室,还说需要一个助理的职位。

  “你可以来帮我啊,”他说道,只要我想去,那这份工作就是我的了,“但是一年我只能付你7500美元。”

  这已经比我在海军挣的多了很多,虽然不是特别理想,但是可以在业界知名的医生门下学习,而且还是在旧金山,这可是我所到过的最远的地方了,就像是来到异国他乡一样。

  “好好想想吧,然后告诉我个结果,”他说道。

  我考虑了两秒钟,就立刻告诉了他:“我同意去,我会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