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吉影音先锋啪啪电影:再谈“《庄子》真义何在?”——《齐物论》节选浅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3:10:51

再谈“《庄子》真义何在?”——《齐物论》节选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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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庄子》真义何在?”——《齐物论》节选浅析

《齐物论》全文较长,故选取其中两大段各有五个小段,逐一浅析。为便于对照,原文录于前,译、释随之于后,主要交待大意,于非紧要处则略言之,如有不当,尚请原谅。

一、“道恶乎隐而有真伪”段
原文
(一)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
(二)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故曰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虽然,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亦因是也。
(三)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故曰莫若以明。
(四)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五)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有自也而可,有自也而不可。有自也而然,有自也而不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恶乎可?可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因是而已。已而不在其然,谓之道。

译释:
(一)译:道这种物厌恶隐藏,一隐藏就出现真伪;言厌恶隐藏,一隐藏就产生是非。道这种物就怕往来,一往来便变化为别物;言就怕不说出来,不说就不知如何做才对。道到了小成之时就隐藏于物后,人的真实思想到了世事纷乱之时也便隐藏于心中。所以,儒墨出现是是非非之争,双方都否定对方认为正确的,肯定对方认为错误的。欲要肯定对方认为的错而否定对方认为的对,(无休止地摇动唇舌),不如归回于道。

释:
道、言对举,表明道是道、言是言,道与言相对相反,道为先天,言为后天,后天万物皆有是非、对错,故争竞、论辩不止,而先天之道则无,故“莫若以明”。
真伪,易以道为真,万物为伪;先天为真,后天为伪。因为道是先天原始之物,是宇宙的根本、核心,是万物祖宗,而万物皆由道物所化,有生死,道有转化无生死,故万物为伪。
道隐者,即道物转化为物,道化物出,道在物中,物见而道不见,故谓道隐。
道往者,往指道物的顺向运化,顺化即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往必生万物而道毁,故恶乎往。
道隐于小成者,小成指八卦,六十四卦为大成。以数言,一二三四五为小成,谓之生数;六七八九十为大成,谓之成数。隐于即是开始转化为非道而成物,八卦为道,六十四卦为万物,八卦而后生成六十四卦之万物,八卦之前皆不能直接生万物,故曰道隐于小成。至今许多解家,不明小成为何义,多解为“小的成就”,何其谬也!至于这里边的道之理,更是几乎无人能知之,在此并不完全清楚庄子所言之义的情况下,却在那里大讲庄子,甚至胡批妄评,即如自树一五花脸靶子射之,岂不可笑!
以明,以道即以明,明为清楚透彻,道为无故明,为万物终极故透彻。

(二)译:物无则无非其物,物无也必无其物之本身,这个道理从物的对立面看不到,从物的角度看就清楚了,所以,对立一方即非其物出自于其物的一方,而其物也是因为有非其物的对立而存在,这就是其物与非其物双方互依互存的道理。虽然,事物总是生了又死,死了又生,出现了又消失,消失了又出现,因有其物之是才有其物之非,因有其物之非才必有其物之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非、生死、肯定否定往复循环,谁都消灭不了谁,所以圣人从来不走此一路子,而是站在道的高度,从道之理上来观察认识事物。

释:
“是”为肯定,指某物本身;“彼”为否定,指某物的对立面即非某物。彼、是,指某物与非某物,而不是指物与非物,物、非物均易使人产生错觉,实际上彼是二者,即涵盖了宇宙一切形质之物,见下面指、马之言便知;
自彼则不见,因为其物之外皆为彼,太多太广,难以指明与之对应的“其物”,故曰不见;
自是则知之,自其物本身的角度,因其物本身之外一切皆为它的对立面,故能知之。
圣人,得道者为圣,未得道者不谓圣,或者只谓凡圣,不谓仙圣。这里圣人皆指仙圣。
一切事物皆因其另一对立面的存在而存在,无一不如此。
天,指道;因是,一事物所以形成为事物及其过程。

(三)译:是即彼,彼亦即为是,彼是二者宜为一起看。物非有物非的是与非,物是也有物是的是与非。果真有是与彼的分别么?还是果真没有是与彼的分别呢?是与彼若是都没有了各自的对立面,那便是道的枢纽,处于事物形成之先的道物中,这时既无其物,也无其物的对立面,其物(是)是无穷的,其物的对立面(非)也是无穷的,因为谁都没有产生,无穷即无限大,大之极还是无,这就叫“莫若以明”,以明即是以道。

释:
本段落很难译,也很难解,往者多错或者解的结果亦难明其意,原因一彼是意义不明,二是道与道之理不明,故任你再聪明也都无济于事。
非同彼,非是即彼是。即,为同、相等义。物是即物非,有了其物也就有了非其物,其物、非其物统一于一体;物非亦即物是,有非其物也必有其物,非其物、其物统一于一体。所以一方存在另一方也存在,反之一方不存在,另一方也便不存在。
彼亦一是非,彼即非其物,在非其物角度说,非其物为是,而其物为非;
此亦一是非,此即其物,在其物的角度说,其物为是,而非其物为非。
道枢,道与物相互运化转变的关键环节。顺化则道生万物,逆化则万物回返于道。是非即其物与非其物,都属于物的范畴,如果二者失去了与它们相对立的一方,那么它们自身也不存在了,这时无是无非,无其物也无非其物,物不存在,即是逆化为道的状态,自物转化为道,这个环节过程便谓之为“道枢”。

(四)译:以手指来求证手指之对立面非手指,不如以非手指来求证手指的对立面非手指;以马来求证马的对立面非马,不如以非马来求证马的对立面非马。其实天地一指也,(天地之间只有指与非指);万物一马也,(万物只是马与非马),此外再无余物了。

释:
喻,求证、证明。在通行的译本里,此句常被译成:“用拇指来说明拇指不是手指,……以白马来说明白马不是马,……”,概念、意义全部搞错!此乃仍明第二小段“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之义。
《庄子》里的哲学概念很明确,也很有逻辑性,指、非指为一对矛盾,马、非马也为一对矛盾,均是一个整体对立的两部分。而非是在肯定的同时立即予以否定,自相矛盾。如“指之非指”,指为此为是,非指为彼为非,指为一方,非指为另一方,二者构成对立统一体。“指之非指”非为“指”不是指义,“马之非马”亦非为“马”不是马义,若将“非指”、“非马”这个另一对立面的哲学意义错解为否定意义,而不使《庄子》大变脸,那天下也就真的不会再有怪事了!
非指,指以外之一切;非马,马以外之一切。一指、一马皆已概括宇宙万物无遗,因为有一指就必有非指,有一马就必有非马,指与非指即万物整体,马与非马也即万物整体。
此段继续言,一物与宇宙世界构成对立统一的整体。

(五)译:路是走出来的,物之名是叫出来的。可有可的原因,不可有不可的原因;为何肯定?因为肯定所以肯定;为何否定?因为否定所以否定;为何可?因为可所以可;为何不可?因为不可所以不可。万物的存在自有其存在的原因,也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没有一物不是没有原因的,没有一物不是不合理的。所以小如草茎、大如庭柱,丑如癞头女、美如西施,还有种种千奇百怪事物,到了道的层次通归为一了(道通为一)。道物分化下去则成为各种物事,而物事又必有毁。一切物事,在其无成无毁时,即是重新返回于道的状态。
唯有通晓道之理者才知万物皆可相通于一,这时不是站在物的角度观察,以物角度属于最普通的低级认知方式,因为成物的原因在其先而不在其后,成物之后已经没有所以成物的原因,成物之先即叫做道。

释:
万物的产生全都是自然的合理的,自道而化故自然,合乎道之理故合理。
万物为后天,有大小、美丑等等千差万别,然而在万物产生前的先天,则完全不同,那里没有差别,全都是一个样子的道了,故谓“道通为一”。
其分也成也,分指顺化,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越化越繁,故曰其分;成即生成万物,《系辞传》曰“大业”。万物生必有死,故曰“毁也”。
达,通天达地,即通晓大道、深知道之理;为是即为物,是为某物。不用,指不拘守于某物、某物的性质是非上;诸庸,各种平庸浅见,指通常的认识与观点。
因是己,已,结束、过去,物既形成,其形成的过程便已过去,故谓“因是已”。物的形成已为过去,所以成物的原因不在其中,不再反映表现,此即“已而不在其然”。
谓之道,指“为一”、成物前之时,似为后置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