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世豪金河谷6期:?第2大類-專業人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5:49:47
2
專業人員
從事科學理論研究,應用科學知識以解決經濟、社會、工業、農業、環境等方面問題,以及從事理化科學、生命科學、環境科學、工程、設計、資訊及通訊、法律、醫學、宗教、商業、新聞、文學、教學、社會服務及藝術表演等專業活動之人員。本類人員對所從事之業務均須具有專門之知識,通常需受高等教育或專業訓練,或經專業考試及格者。
21
科學及工程專業人員
從事理化、數學、生命及工程科學研究發展與實際應用之人員,如物理學、化學、天文學、氣象學、地球科學、數學、統計學、生命科學等研究及工程規劃與設計,以及室內、平面、多媒體與產品設計等相關專業人員。
211
物理、化學及地球科學專業人員
從事理化科學理論或實際應用之研究人員,研究領域如物理學、天文學、氣象學、化學、地質學及地球物理學等。
2111
物理及天文學專業人員
從事力、熱、光、聲、電磁、原子、分子、核子、電子、基本粒子等物理及天體現象研究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物理學及天文學理論之研究。
(2)力學、熱學、光學、聲學、磁學、電子學等各種物理學領域之實驗、測試,並以數學模型分析結果。
(3)利用物理學理論,發展或改善工業、醫藥、軍事及其他應用。
(4)觀測、分析及解說天體現象,發展其在航空、航海、太空探測等方面之應用。
不包括:
˙放射科醫師應歸入2210細類「醫師」。
˙醫事放射技術員應歸入3211細類「醫學影像及治療設備技術員」。
2112
氣象學專業人員
從事大氣組成、結構及動態之研究,並作短期與長期天氣預測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空氣流動方向及速率、氣壓、溫度、溼度、污染物之物理與化學變化現象。
(2)分析氣象報告資料,編製短期或長期氣象圖,預測暴風、颱風及降雨等氣象資訊。
(3)研究太陽與地面輻射之性質及其對大氣層之影響。
(4)研究大氣中懸浮之固態、液態微粒之物理性質。
(5)利用氣球、火箭、人造衛星、可見光、紅外線攝影、雷達及無線電等遙測技術,觀測與分析大氣狀況。
(6)從事消霧、造雨及其他天氣控制試驗。
2113
化學專業人員
從事化學理論研究及應用方法發展與改善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改善或發展化學理論及操作方法,撰寫科學論文及報告。
(2)研究各種天然或人造物質、材料及產品的化學組成、能量及化學變化,並進行試驗及測試分析。
(3)發展環境及品質控制等程序,蒐集樣本並進行分析,確認及量化環境之有毒物質。
(4)使用微生物轉換物質成為新複合物,決定強化或結合物質之方法。
不包括:
˙生物學及藥理學研究人員應歸入2131細類「生物、植物及動物學有關專業人員」。
2114
地質及地球物理學專業人員
從事地質學及地球物理學理論研究及應用方法發展與改善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發展或改善有關地質學及地球物理學理論與應用方法。
(2)研究地殼組成及結構,或查驗岩石礦物,以探尋地球形成過程與生物演化。
(3)研究及測量地震、重力、磁力、火山、冰河等影響地殼變遷之現象,並應用地質學理論以解決土木工程問題。
(4)研究、測量大氣中光與聲之現象;測量海洋與大氣之物理性質與相互關係,如熱能交換等。
(5)應用地震學、重力學及電波等方法,描廓出石油、天然氣及地下水等資源之分布,並編撰地圖、航海圖及地質報告。
212
2120
數學、精算及統計學專業人員
從事數學、精算及統計理論研究,以及作業方法與技術之發展、改善及應用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改善及發展數學、精算及統計之理論與技術,以及應用數學原理、模型及技術於工程、自然、社會或生命科學等領域之研究。
(2)應用數學、統計學、機率及風險理論,評估潛在未來事件之影響,設計退休金制度及壽險、產險、醫療險、社會保險等保險制度。
(3)規劃統計調查之抽樣方法及問卷設計,並進行調查資料之處理、分析及發布。
(4)提供商業、工業、醫學、自然、社會及生命科學等領域之資料蒐集方法與統計技術諮詢。
不包括:
˙資訊系統分析師應歸入2511細類「系統分析及設計師」。
˙協助精算或統計研究人員規劃資料蒐集與處理工作之人員應歸入3314細類「統計、數學及精算助理專業人員」。
˙統計資料之蒐集及編算人員應歸入4312細類「統計、財務及保險事務人員」。
213
生命科學專業人員
從事人類、動物及植物生命或其與環境交互作用之研究,以及應用相關專業知識,改善農、林、漁、牧業生產技術,以及解決人類健康與環境問題之人員。
2131
生物、植物及動物學有關專業人員
從事研究生物本體及生物間、生物與環境之交互作用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從事生命科學之實驗及實地研究,發展及創新產品、程序及技術,以解決醫藥、農業、環境及工業領域相關問題。
(2)蒐集人類、動物、昆蟲、植物之標本及資料,並研究其來源、發展、化學與物理狀態、構造、成分、生命及生殖過程。
(3)使用專門設備、儀器、技術及方法,如電子顯微鏡、遙測裝置、全球定位系統、生物技術、衛星影像、基因工程、數位影像分析、聚合酶連鎖反應及電腦模型,檢查或追蹤生物。
(4)鑑識、分類、記錄及監視生物活動,並維護資料庫。
(5)評估自然或人為因素對生物環境之影響,提供自然資源保育與管理之建議。
2132
農、林、漁、牧業專業人員
從事農、林、漁、牧業生產管理與技術之研究,提供改善生產技術諮詢服務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農藝、園藝、森林及畜牧學。
(2)提供耕作技術、土壤改良、病蟲害防治與雜草控制、施肥等農業生產技術之諮詢。
(3)研究森林樹木之培育及影響生長之環境因素,提供林業資源及生產技術之諮詢。
(4)研究魚類遷移、生長、捕撈及養殖等漁業生產技術,並提供諮詢。
(5)提供家禽畜疾病防治、繁殖及飼養等畜牧業生產技術之諮詢。
2133
環境保護專業人員
從事人類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之研究與評估,以及擬訂環境保護、保育重建及污染防治相關計畫與解決方法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從事實地勘查、蒐集樣本,進行實驗室分析,以評估環境問題之起源,並針對環境衝擊提供預防、控制及復育之方法。
(2)分析人類活動、計畫及發展對環境之影響,並評估開發之必要性。
(3)開發及改善環境管理系統,以監測環境影響因素。
(4)評估人類活動、製程、廢棄物及噪音對環境之影響。
(5)評估組織依政府法規擬訂之環保方針與計畫,鑑定違規行為及建議改善方案。
不包括:
˙環境保護工程規劃設計人員應歸入2143細類「環境工程師」。
˙環境衛生檢驗人員應歸入3295細類「環境及職業衛生技術員」。
214
非電科技工程專業人員
從事規劃、設計生產系統、設備及其零件,並測試、營建、安裝、維修,以及規劃生產時程表及作業程序之人員。
2141
工業及生產工程師
從事工業生產程序之研究、設計及整合,監管機械設備之安裝、操作及維護流程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人力、機械設備、物料及能源等生產要素之配置,制定及控制生產計畫。
(2)分析人力效能、設施安排、生產時程及成本,規劃生產規格、物料、管線及機器設備,確保最適人力與設備效率。
(3)依據工程原則及安全規定,建立標準作業程序。
(4)評估最適化之產品生產流程,制定製造程序及標準。
(5)檢測製程機械及設備之設定,並指導維護廠房及設備。
(6)提供生產方法、技術及設備之建議。
不包括:
˙勞工安全及衛生管理師應歸入2291細類「環境及職業衛生專業人員」。
˙食品安全及衛生檢驗員應歸入3295細類「環境及職業衛生技術員」。
2142
土木工程師
從事土木工程之研究與指導,橋樑、水壩、碼頭、港灣、海岸、海洋、道路、飛機場、鐵道、廢棄物處理系統、防洪系統、工業與其他大型建築之規劃及施工設計,以及各類土木工程之施工、保養、修繕工作之規劃、管理及監督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土木工程之研究及結構設計,如橋樑、水壩、碼頭、道路、飛機場、鐵道、水道、渠道、廢棄物處理、防洪系統及其他大型建築物等。
(2)決定營建方法、材料及品質標準,並指導營建工作。
(3)建立管制系統,以保證結構功能之有效及安全。
(4)對土木工程結構提供維修之指導,並分析地基結構在施予重壓下,土壤及岩石之變化。
(5)分析結構之穩定性,並測試建材之性能及耐久性。
2143
環境工程師
從事研究、設計及指導以各種工程方法處理及減輕人類活動對環境之衝擊,以及執行營建工程計畫之環境評估,並應用工程原理於污染防治、自然資源再利用及廢棄物處理等解決方案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評估及報告營造工程與其他活動對環境之影響,運用生物及化學原理以設計或研擬解決方案。
(2)監督產業及政府有關環保設施與計畫,確保符合環保規定。
(3)設計及監督水、空氣或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4)提供環保工程及技術支援。
2144
機械工程師
從事機械及工業廠房與設備之研究、設計、指導及諮詢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製造業、採礦業、營造業、農業及其他工業機械與工具之建議與設計。
(2)船舶、飛機及汽車之外觀、機身、船體及其他機械裝置之建議與設計。
(3)電腦、照相機及投影機之非電子零件部分之建議與設計。
(4)建立控制標準及程序,確保機械、工業廠房、設備或系統之有效運轉與安全。
2145
化學工程師
從事商業性用途之化學或物理轉換作業,如原油、石油衍生物、食品、醫藥、合成材料等產品之化學加工程序之研究、規劃、設計及指導,以及指導維修化學工廠及設備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建議及開發精煉原油及其他液體、氣體原料轉換為石油衍生物、食品、醫藥、合成材料等產品之化學加工程序。
(2)建立化學生產方法、材料及品質之規格標準。
(3)建立控制標準與程序,確保化學生產作業之安全及效率。
(4)設計化學工廠設備及規劃化學製品之生產程序。
(5)執行生產步驟之測試,決定溫度、密度、重力及壓力等控制要素之最適狀況。
(6)執行新產品製程之實驗研究,並進行測試。
2146
採礦工程師、冶金學及有關專業人員
從事規劃及設計礦石、水、石油、燃氣等礦物開採工程,或研究、開發新合金與其他材料或產品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決定開採地點、開採方法及使用機器類型,並評估開採計畫之獲利性。
(2)決定鑽採地點,設計水井、油井或氣井抽取之控制方法,以及規劃、儲存、初步處理及輸送作業。
(3)建立採礦作業之安全標準、程序及急救設施。
(4)研究開發礦石冶鍊金屬之方法,並提供應用之建議。
(5)研究金屬及合金之性質,開發新合金,並提供金屬與合金製造加工技術之建議。
不包括:
˙從事地質學及地球物理學理論研究之人員應歸入2114細類「地質及地球物理學專業人員」。
2149
其他工程專業人員
從事2141至2146細類以外工程專業人員,如醫學工程師、材料工程師及光學工程師等。
215
電科技工程師
從事研究、規劃、設計及指導電機、電力、電信系統及設備元件之構建與操作,整合及建立控制系統,監控電機與電子系統之組合及設備元件之效能與安全之人員。
2151
電機工程師
從事研究、規劃、設計及指導電機系統、設備元件之建構與維修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設計及規劃發電、輸電及配電系統,並監督及控管系統之操作。
(2)監督及設計發電機、電動曳引機及其他設備或家用電器等系統,並提供工業廠房及其他建築物內部電機系統安裝與應用之詳細說明。
(3)建立控制標準與程序,確保發電、輸電系統之有效運轉及安全性。
(4)研發電機系統設備之製造方法。
不包括:
˙電信工程技師及廣播工程師應歸入2153細類「電信工程師」。
2152
電子工程師
從事研究、規劃、設計及指導電子系統功能建構與維修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設計及規劃電子系統,並監督及控管系統之操作。
(2)建立控制標準與程序,確保電子系統與設備之有效運轉及安全性。
(3)設計應用於航空引導、儀器控制、雷達、遙控系統及其他電子設備之電路及零件。
(4)發展裝設方法及程序,以測試電子零件、電路及系統。
(5)選擇適當之軟硬體,設計開發訊號處理方法。
2153
電信工程師
從事研究、規劃、設計及指導電信系統功能建構與維修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規劃及設計電信系統及設備,並監督及控管系統之操作。
(2)規劃及設計以有線、光纖及無線通訊媒體為主之通訊網路。
(3)選擇適當之軟硬體,設計及開發訊號處理方法。
(4)設計電信網路、雷達及電視之電信配送系統。
216
建築師、規劃師及測量師
從事建築物景觀、外部、內部設計與營造監督,地理特徵及位置之調查與測量,繪製地圖與示意圖,以及規劃、執行土地利用管制計畫與政策之人員。
2161
建築師
從事建築物及景觀建築設計,並監督營造及維修工程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發展或改善建築理論及方法,設計建築物、社區、公園、道路及其他開放空間之類型、風格及大小,或整修現有建築物。
(2)與客戶討論建築之風格、類型及大小等細節,並提供設計、建材、施工時間及工程經費等資訊。
(3)代辦申請建築許可、拆除執照、招商投標、擬訂施工契約及其他工程之接洽事項。
(4)分析工地自然環境條件,設計使原有地貌、建築物及開放空間設施保持視覺和諧之建築計畫。
不包括:
˙都市更新規劃師應歸入2162細類「都市及交通規劃師」。
˙從事建築物內部空間、設備及動線之規劃及監督施工之人員應歸入2171細類「室內設計師」。
2162
都市及交通規劃師
從事規劃、設計及監督都市發展、公園、道路、風景區、工商業區及交通系統之計畫與政策,提供土地使用及區域發展建議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規劃設計及協調都市區域之發展。
(2)編撰及分析經濟、產業發展、法律、政策、文化、人口特性、社會學、物理學及環境等因素對土地使用之影響。
(3)與政府、社區及專家協商,策劃及建議土地使用及開發,並提出設計報告。
(4)審查及提出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以規劃公園、學校、機構、機場、鐵路等公共建設相關開發計畫。
(5)規劃及建議道路之交通路線及大眾運輸系統。
2163
測量師及製圖師
從事天然地形、人為地貌等地面概況之測量,並繪製地圖及示意圖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地界與確實位置之決定,地形符號之填註,以及地圖、建築圖之面積測定等。
(2)礦場之測量及地表、地下地形特徵之填註與礦脈之標示。
(3)海域、河道、湖泊之測量,供航行及港埠構建參考。
(4)空中及衛星影像之研判及處理,供編製或修訂地圖。
(5)地圖製作技術及美學等之顧問與研究。
不包括:
˙建築物測量員應歸入3112細類「營建工程技術員」。
217
設計師
從事室內設計、平面與多媒體設計、產品與服裝設計之人員。
2171
室內設計師
從事建築物內部結構與空間配置之規劃設計,並監督及協調施工作業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依據主客觀條件,進行室內結構與空間配置之規劃,並繪製平面配置圖。
(2)根據配置圖及設計構想繪製施工圖、透視圖或模型。
(3)對於施工所需之器材數量與各項成本進行估價。
(4)監督施工作業。
不包括:
˙建築物設計師應歸入2161細類「建築師」。
˙不涉及建築結構之室內裝潢設計人員應歸入3439細類「其他藝術及文化有關助理專業人員」。
2172
平面及多媒體設計師
從事運用文字、符號及圖像,設計多維之資訊內容,並使用印刷、影片、電子、數位或其他媒體形式出版及展示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及分析主題概念及目標。
(2)準備素描、圖表、圖解及規劃圖,以溝通設計理念。
(3)創作多維之影像,呈現動感主題,並設計圖畫或動畫片,以滿足其功能性、美學之需求。
(4)為出版、傳送或展示之目的,選擇、指定或建議材料及媒體。
不包括:
˙漫畫、插畫、卡通繪製等視覺藝術創作人員應歸入2651細類「視覺藝術創作人員」。
2173
產品及服裝設計師
從事製造業產品及服裝設計與開發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與客戶討論決定衣服、紡織品及珠寶等消費性產品之設計概念。
(2)準備素描、圖表、說明、計畫、樣品及模型,以溝通設計理念。
(3)與客戶、管理者、銷售及製造部門協調解決問題。
(4)籌備及委託製作原型及樣品,監督樣式、計畫、工具及製造過程。
不包括:
˙建築物及景觀建築設計師應歸入2161細類「建築師」。
22
醫療保健專業人員
從事人體或動物疾病之診療與預防,藥物調劑、鑑定、用法之解說及諮詢,護理照顧與助產服務之規劃、評估與提供,工作環境安全、衛生及職業傷害預防計畫之規劃、執行、評估與監督,營養設計及諮詢,物理、聽力、語言及職能復健治療等之人員。
221
2210
醫師
從事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或從事專科手術及診斷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從事身體檢查與疾病診斷,以判定其健康狀態。
(2)從事疾病診斷及治療。
(3)執行手術及臨床療程。
(4)從事各種精密手術之麻醉。
(5)與其他醫療保健人員交換醫療資訊,以確保醫療照護之持續及有效。
不包括:
˙未執行醫師業務而僅從事醫學研究之人員應歸入2131細類「生物、植物及動物學有關專業人員」。
222
2220
護理及助產專業人員
從事規劃、評估及提供病患、身心障礙者、老人、產婦與新生兒護理照顧,以及產婦助產服務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在醫療場所從事規劃、評估、提供病患專業護理及產婦助產服務。
(2)在居家護理機構及護理之家,對罹患慢性病之病人及老人提供持續性護理服務。
(3)在衛生所(室)、社區、學校等工作場所對民眾提供促進健康、防治疾病之護理服務。
(4)護理及助產工作之督導及協調。
(5)參與衛生保健教育計畫及活動,以推動衛生保健及協助預防疾病。
(6)清理傷口、處理手術覆蓋物及繃帶。
不包括:
˙診所護士應歸入3220細類「護理助理專業人員」。
223
2230
牙醫師
從事牙齒、口腔及其他相關構造之疾病預防、診斷及治療,或提供牙齒重建及矯正服務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牙齒、口腔疾病或異常之預防、診斷及治療。
(2)提供手術治療,如拔牙、組織切片及牙齒矯正手術。
(3)利用放射線影像、唾液檢測等方法,診斷牙齒及口顎相關結構之疾病、損傷及畸形等狀況。
(4)提供牙齒重建服務,如植牙、矯正及填補蛀牙。
(5)提供口腔保健服務,如牙周病治療、食用氟及推動口腔保健衛生。
(6)安裝假牙、牙橋及牙套,以及說明假牙之清潔與維護方法。
224
2240
中醫師
依中國傳統醫學方法,從事人體疾病及傷害之診斷與治療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依中國傳統醫學方法,從事身體檢查與疾病診斷,以判定其健康狀態。
(2)依中國傳統醫學方法,從事專科醫學如內、外、兒、婦、眼、痔、傷科等疾病診斷及治療。
不包括:
˙國術館推拿師應歸入3230細類「傳統醫學技術員」。
225
2250
獸醫師
從事動物疾病之預防、診斷及治療,或從事動物檢疫、防疫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動物疾病之診斷、治療、檢驗及開具證明文件。
(2)執行動物外科手術。
(3)動物檢疫、保健及預防注射,通報主管機關有關動物傳染病之疫情。
(4)家畜(禽)屠宰衛生檢查。
不包括:
˙未執行獸醫師業務而僅從事獸醫學研究之人員應歸入2131細類「生物、植物及動物學有關專業人員」。
226
2260
藥師
從事藥物調劑、鑑定、用法與其副作用之解說及諮詢,或致力於藥物研究、處方及檢驗工作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收取處方箋並於藥品分裝前確認最適劑量、保存良好及藥物相容性。
(2)販售藥物時提供顧客有關藥物功效、抗藥性與禁忌、副作用、劑量及藥物儲存等資訊及建議。
(3)監督藥品儲備、供應及藥品分裝作業。
(4)根據標準檢驗程序,分析藥物以判定成份、純度、及藥效。
(5)研究發展生物藥劑。
229
其他醫療保健專業人員
從事221至226小類以外醫療保健服務及有關專業工作之人員,如環境及職業衛生專業人員、物理與職能治療師、營養師、聽力師及語言治療師等。
2291
環境及職業衛生專業人員
從事工作環境安全、衛生及職業傷害預防計畫之規劃、執行、評估及監督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擬訂、執行及監督職場環境衛生、職業傷害預防之計畫及政策。
(2)針對食品安全、勞工安全、工廠廢水處理等,執行作業環境風險評估及職業疾病預防策略。
(3)辨別風險來源、評估並控制工作場所之健康風險,以及依照相關法律及規定提供建議。
(4)針對職場環境安全衛生提供資訊及建議。
(5)調查人員損傷、設備損壞,報告職業傷害預防計畫執行績效,並協調受傷員工之撫恤金、復健及返回工作崗位。
不包括:
˙環境保護科學研究人員應歸入2133細類「環境保護專業人員」。
˙公共衛生護士應歸入2220細類「護理及助產專業人員」。
˙勞工安全及食品衛生檢驗員應歸入3295細類「環境及職業衛生技術員」。
2292
物理治療師
從事物理治療計畫之擬訂、評估及應用各種物理治療技術與儀器,改善或重建人體機能、強化行動能力、減輕疼痛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擬訂及評估物理治療之內容及目標。
(2)執行病人肌肉、神經、關節之功能性檢驗,進而評估病因及病況。
(3)建立病人治療目標,以及設計物理治療計畫,如改善循環系統、強化肌力、改善心肺及心血管功能、重建關節活動、改善平衡及協調性。
(4)執行冷、熱、光、電、水、超音波、運動等物理治療。
(5)訓練及指導義肢、輪椅、助行器及其他輔具之使用,並輔導病人及其家屬在家中持續治療。
2293
營養師
從事評估個人營養均衡之狀況,飲食設計及諮詢,或個人及團體膳食營養調配之規劃與監督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為個人評估維持健康狀態之營養需求,設計飲食及提供諮詢。
(2)為特定團體營養需求設計飲食,並監督其膳食製作及供應。
(3)監督臨床治療之飲食設計及供應。
(4)指導有關營養、節食計畫及膳食烹飪,以促進健康與降低影響健康之潛在風險。
2294
聽力及語言治療師
從事評估及治療身體失調或意外受傷所造成之聽覺、溝通及吞嚥障礙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構音、語暢、嗓音、共鳴障礙、語言理解、表達障礙、吞嚥障礙及語言發展遲緩之評估與治療。
(2)利用特殊工具或設備,進行聽力或語言能力檢查,解釋檢查結果,並詳細記錄於病歷以決定適當之療程。
(3)針對聽力喪失、口語失調、相關感覺及神經受損開立適當輔具之處方,並指導使用方式。
(4)提供聽力保護及溝通表達等諮詢服務。
2295
職能治療師
從事職能治療計畫之擬訂,協助個案發展、改善、維持或重建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並增進其獨立自主能力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擬訂及評估職能治療之內容及目標。
(2)設計具有治療性之活動,使個案藉從事活動的過程,以預防、矯治身心障礙,改善身心功能及提升生活適應力。
(3)功能性輔具使用之訓練及指導。
2299
未分類其他醫療保健專業人員
從事2291至2295細類以外其他醫療保健服務之人員,如呼吸治療師、醫院管理師。
23
教學專業人員
從事理論及實務應用之教學人員,教育方法研究與發展人員亦歸入本類。
231
2310
高等教育教師
從事大專校院課程教學及學術研究工作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設計及規劃課程,講授課程並主持教學計畫、研討會及實驗工作。
(2)引導學生獨立思考、指導實驗及研究工作。
(3)編寫測驗試卷及辦理考試,以進行教學評估。
(4)研究及發展應用於工業或其他領域之新觀念、理論及實務作法。
(5)撰寫學術書刊、報告或論文。
不包括:
˙大學校長應歸入1120細類「總經理及總執行長」。
˙大學學務長、教務長、院長及學院院長應歸入1344細類「教育服務主管人員」。
232
2320
中等教育教師
從事國民中學、普通高中、高職課程教學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設計及規劃符合學校課程綱要之授課內容。
(2)根據學生不同需求及興趣,更新教學方法與教材。
(3)觀察及評估學生之表現與行為,並輔導學生在校行為。
(4)透過作業分數及考試成績以評估學生學習狀況。
(5)規劃、安排及參與學校活動,如校外教學、體育競賽及音樂會等。
不包括:
˙中學校長應歸入1344細類「教育服務主管人員」。
˙督學應歸入2399細類「未分類其他教學專業人員」。
˙教師兼任校務主管工作,應按其從事之主要工作內容歸入適當類別。
233
初等教育及學前教育教師
從事國民小學及學齡前兒童之課程教學,以促進其語言與身心發展等教育工作之人員。
2331
初等教育教師
從事國民小學教學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依照課程綱要準備課程計畫。
(2)運用各種方法及電腦、書籍、遊戲等輔助工具教導小學學生。
(3)維持課堂秩序,並輔導小學學生在學校之行為。
(4)透過作業分數及考試成績以評估小學學生之學習狀況。
(5)規劃、安排及參與學校活動,如校外教學、體育競賽及音樂會等。
不包括:
˙小學校長應歸入1344細類「教育服務主管人員」。
˙督學應歸入2399細類「未分類其他教學專業人員」。
˙教師兼任校務主管工作,應按其從事之主要工作內容歸入適當類別。
2332
學前教育人員
從事透過教育、遊戲等活動,促進學齡前兒童之語言社交、自然科學及身心發展等教育工作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規劃及組織各項活動,如透過戲劇表演、音樂、藝術、講故事、角色扮演、兒歌、童詩等,以提升學齡前兒童語言、運動技能、合群、自信心、理解力及創造力。
(2)注意並觀察學齡前兒童發育、情緒及健康等相關問題,並適時與父母及其他幼兒服務工作人員或教職員共同討論。
(3)指導及協助學齡前兒童在飲食、衣著、衛生習慣上之適當發展,並監管學齡前兒童日常活動以確保安全。
(4)觀察及評估學齡前兒童之營養健康、福利與安全需求,並找出妨礙其發展之因素。
不包括:
˙兒童托育中心經理人員應歸入1349細類「其他專業服務經理人員」。
234
2340
特殊教育教師
在公私立特殊教育學校(班)及特殊幼稚園(班)從事身心障礙學生教學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評估學生智力、體能、社交及情緒障礙等能力與限制,以設計適合學生需求之方案、課程及活動。
(2)視學生需求,運用特殊教育方法與策略,以改善感官、動作技能、語言、認知及記憶力。
(3)考量學生之聽力、視力或其他障礙,講授適合其學習之課程,並激勵及培養學生之自信心,以及培養專門技能。
(4)記錄學生學習狀況,並評鑑學生之學習進展。
(5)與學生、家長、校長及其他專業人士共同討論個別學生之專屬教育計畫,以促進學生之學習發展。
不包括:
˙國中及高中(職)普通班教師應歸入2320細類「中等教育教師」。
˙國小普通班教師應歸入2331細類「初等教育教師」。
239
其他教學專業人員
從事231 至234小類以外教學及有關專業工作之人員,如非正規教育系統之才藝班、升學及就業補習班之教學人員等。
2391
語言才藝教師
在非正規教育系統,從事外國語言課程教學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設計及製作教材,並擬訂學生學習進度。
(2)評估學生能力、程度及需求,以決定學習目標。
(3)指派、批改作業及準備分級測試。
(4)評估、記錄及提出學生學習進度報告。
(5)設計特別教學計畫並提供予其他教師,以幫助學生持續學習語言課程。
不包括:
˙大學外語相關科系教師應歸入2310細類「高等教育教師」。
˙中學外語教師應歸入2320細類「中等教育教師」。
˙小學外語教師應歸入2331細類「初等教育教師」。
2392
音樂才藝教師
在非正規教育系統,從事歌唱、樂器演奏及樂理課程教學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為個人或團體規劃、準備及講授音樂課程。
(2)指導學生讀寫樂譜,並示範唱歌及演奏樂器技巧。
(3)依學生能力、興趣及資質指派練習曲目,並評估學生程度以決定學習目標。
不包括:
˙大學音樂相關科系教師應歸入2310細類「高等教育教師」。
˙中學音樂科教師應歸入2320細類「中等教育教師」。
˙小學音樂科教師應歸入2331細類「初等教育教師」。
2393
藝術才藝教師
工作內容包括:
(1)為個人或團體規劃、準備及講授藝術課程。
(2)指導並示範戲劇、舞蹈、視覺及其他藝術創作與表演技巧。
(3)依學生能力、興趣及資質指派練習作業,並評估學生程度以決定學習目標。
不包括:
˙大學藝術相關科系教師應歸入2310細類「高等教育教師」。
˙中學藝能科教師應歸入2320細類「中等教育教師」。
˙小學藝能科教師應歸入2331細類「初等教育教師」。
˙補習班或個人音樂教師應歸入2392細類「音樂才藝教師」。
2394
資訊技術訓練師
在非正規教育系統,從事電腦程式設計、軟體應用及其他資訊課程教學與訓練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規劃及開發教學用之訓練工具,如手冊、視聽教具、線上教學與支援訓練之使用說明。
(2)設計、協調、安排及執行個人或團體教學計畫。
(3)管控與評估訓練品質及成效,以隨時修正訓練目標、方法及授課方式。
不包括:
˙大學資訊相關科系教師應歸入2310細類「高等教育教師」。
˙中學資訊科教師應歸入2320細類「中等教育教師」。
˙小學資訊科教師應歸入2331細類「初等教育教師」。
˙規劃員工培訓之人員應歸入2422細類「人事及員工培訓專業人員」。
2395
升學及就業補習班教師
在非正規教育系統,從事升學及就業考試輔導及教學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設計及規劃符合考試需求之授課內容,並編製教學講義。
(2)研究考試命題趨勢,撰擬測驗試題。
(3)講解講義內容,並傳授解題技巧。
不包括:
˙才藝班外語教師應歸入2391細類「語言才藝教師」。
˙才藝班音樂教師應歸入2392細類「音樂才藝教師」。
˙舞蹈、戲劇、繪畫及雕刻等才藝教師應歸入2393細類「藝術才藝教師」。
˙在非正規教育系統,從事電腦程式設計、軟體應用及其他資訊課程教學與訓練之人員應歸入2394細類「資訊技術訓練師」。
2399
未分類其他教學專業人員
從事2391至2395細類以外其他教學及有關專業工作之人員,如督學、教育輔導人員、家庭教師。
不包括:
˙教育心理學家應歸入2634細類「心理學專業人員」。
˙家庭問題輔導專業人員應歸入2635細類「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職業訓練教學人員若教學內容不同於正規教育系統,應與從事該項工作之人員歸屬同類,如民俗療法經絡按摩訓練班之教學人員應歸入3230細類「傳統醫學技術員」。
24
商業及行政專業人員
從事財務、人力資源、公關及行銷等服務,或醫療、資訊通訊等技術銷售之人員。
241
財務專業人員
從事為公司組織或個人規劃財務、審查財務資料及提供財務建議之人員。
2411
會計專業人員
從事個人或組織之會計事務規劃、管理、諮詢,以及會計報表之查核、簽證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受當事人之委託或受政府機關指定,辦理會計事務之規劃、管理、稽核、清算及鑑定等事項。
(2)辦理財務及稅務報告之查核、簽證等相關事項,並提供稅務諮詢。
(3)審查會計及各種記帳紀錄。
(4)建議與規劃預算及會計系統。
不包括:
˙依據會計準則審核交易紀錄之會計助理應歸入3313細類「會計助理專業人員」。
2412
財務及投資顧問
從事規劃個人或組織之財務及投資計畫,提供投資分析及諮詢服務,並代表客戶投資及管理基金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面訪客戶,了解其財務狀況、目標、風險承受度,以協助其研擬財務計畫及投資策略。
(2)為客戶提供有關證券、債券、期貨、市場條件、投資前景及財務狀況等投資資料,並建議投資組合。
(3)隨時注意投資績效,並依據市場及經濟環境變動,檢視及修訂投資計畫。
(4)隨時汲取相關產業、經濟脈動新知,並注意影響投資計畫之因素,如價格、產量、穩定性及投資風險之未來趨勢。
(5)針對整體經濟情勢、個別公司及整體產業提出口頭及書面報告。
242
行政專業人員
從事研究組織架構、方法、系統及流程,促進組織效能,員工徵募及人力規劃等之行政人員。
2421
組織及政策管理專業人員
從事研究組織架構、方法、系統及流程,促進組織效能,解決組織問題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協助客戶達成其組織之目標、策略及發展。
(2)指導客戶之組織使其更有效率,並為其研擬解決問題之方案、評估風險及研擬對應策略。
(3)研擬建議提案以修正方法及程序,改變工作流程,重新定義職務功能及解決組織問題。
(4)檢視現有政策及法規,以修正錯誤或不合時宜之規定。
(5)研究社會、經濟及產業趨勢,制定與分析政策,並簡報及提供建議。
2422
人事及員工培訓專業人員
從事員工徵募、培訓、人力規劃、人力資源管理及職業分析與輔導工作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提供建議並執行有關員工徵募、配置、培訓、升遷及報酬等人事政策之管理。
(2)研究並建議個人就業機會、職業選擇或進修教育及訓練。
(3)設定人力資源發展目標及評估學習結果;確認個人及組織的訓練要求,規劃、協調、安排並執行個人及團體的訓練發展計畫。
(4)監督與執行持續性之內、外部訓練及評估其成效,並檢視與修正訓練之目標、方法及課程。
-
243
行銷、公關及技術銷售專業人員
從事規劃、開發、整合企業行銷及公關相關策略與活動,以增進組織、產品、服務之知名度及促進銷售之人員。
2431
廣告及行銷專業人員
從事規劃、整合廣告及行銷策略,以提升商品與服務之知名度並創造商機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規劃及研擬廣告策略,以達成銷售目標。
(2)提供客戶廣告行銷相關策略及活動諮詢,並輔助企業制定行銷目標與策略。
(3)運用大量廣告文宣,或安排電視、電影及媒體之播放,以達宣傳效果。
(4)分析消費者心態及偏好等相關資料,並預測現在與未來消費趨勢。
(5)調查新商品與服務之潛在需求及市場特性,並蒐集、分析相關資料與統計數據。
2432
公關專業人員
從事規劃、評估企業組織相關訊息及宣傳方式,以提升知名度及商譽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規劃企業組織宣傳策略、籌劃研討會、娛樂活動、競賽及社交聯誼會等活動,以提升商譽及知名度。
(2)建議企業組織適時對記者發布有關策略、計畫等新聞稿之公關活動。
(3)為企業組織安排宣傳訪問事宜。
2433
資訊及通訊技術銷售專業人員
從事以批發方式銷售電腦硬體、軟體及通訊技術產品與服務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利用工商名錄及其他資料來源蒐集潛在客戶,並評估客戶之需求與財力,以推薦適當之資訊及通訊產品與服務。
(2)報價、議價及磋商付款條件,擬訂並執行銷售合約。
(3)依客戶需求,提供特殊技術設備、耗材及服務。
不包括:
˙電腦零售店銷售人員應歸入5220細類「商店銷售有關人員」。
2434
醫療及其他技術銷售專業人員
從事代表公司銷售藥物、醫療器材或客製化工業產品給其他公司行號或機構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利用工商名錄及其他資料來源蒐集潛在客戶,並評估客戶之需求與財力,以推薦適當之工業、醫療、藥物等商品及服務。
(2)報價、議價、磋商付款條件,擬訂並執行銷售合約。
(3)依客戶需求,提供商品及服務之生產設計。
不包括:
˙資訊及通訊技術產品之銷售代表應歸入2433細類「資訊及通訊技術銷售專業人員」。
˙在藥局販賣非處方用藥之藥劑生應歸入3213細類「藥學技術員」。
˙從事代表公司銷售既定規格商品及服務給其他公司行號或機構之人員應歸入3322細類「商業銷售代表」。
25
資訊及通訊專業人員
從事研究、規劃、設計、撰寫、測試及改善特定需求之資訊系統、硬體、軟體及相關概念,以及設計、開發、控制、維護資料庫及其他資訊系統之人員。
251
軟體與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及分析師
從事研究、規劃、設計、撰寫、測試及改善特定需求之資訊系統、硬體、軟體及相關概念之人員。
2511
系統分析及設計師
從事研究、分析與評估客戶資訊系統之需求或問題,並完成電腦系統專案、建議及計畫,以改善或開發資訊系統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與使用者進行訪談,以制定文件化需求,確保系統原則一致;確認與分析企業流程及工作準則。
(2)評估電腦系統之效率,建議及設計最佳之企業資訊系統模式、功能及效能。
(3)制定功能性規格,以提供系統開發人員使用。
(4)擴充或修正系統,以改善作業程序或加強服務。
(5)整合組織內之電腦系統,以增強相容性。
不包括:
˙電腦系統管理人員應歸入2522細類「系統管理師」。
˙網路分析師及電腦通訊分析師應歸入2523細類「電腦網路專業人員」。
2512
軟體開發及程式設計師
從事研究、分析及評估現有或全新軟體應用與作業系統之需求,並設計、開發及維護軟體之人員,或依據技術指令與規格,從事撰寫及維護應用軟體程式碼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及評估軟體應用與作業系統之需求,並設計及開發電腦軟體系統。
(2)評估硬體與軟體間之介面,修正或改善現有軟體,並改寫軟體以適應新硬體或新介面。
(3)評估、開發、提升及記錄作業系統、通訊環境及應用軟體等維護程序;與客戶協商有關軟體系統之維護。
(4)依符合品質認證標準之技術指令及規格,撰寫及維護程式碼。
(5)修改或擴充現有程式,以增進作業效率,或因應新需求改寫程式。
不包括:
˙多媒體程式設計師應歸入2513細類「網站及多媒體程式開發人員」。
2513
網站及多媒體程式開發人員
從事結合設計與資訊技術知識之研究、分析、評估、設計、撰寫程式,並修改具文字、圖片、動畫、影像、視訊顯示及其他互動媒體網站應用程式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應用美術技巧與創意,分析、設計及開發網站。
(2)使用多媒體軟體、工具、互動式圖形及程式語言,以設計及開發網際網路之數位動畫、影像、遊戲、短片等應用程式。
(3)控制及強化網路伺服器之安全性、空間配置、使用者存取、網站備份等。
(4)設計、開發及整合電腦程式碼與其他特殊輸入,如影像檔及聲音檔,以維護及支援網站。
不包括:
˙網頁美工設計師應歸入2172細類「平面及多媒體設計師」。
˙網站管理人員應歸入3514細類「網站技術員」。
2519
其他軟體、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及分析師
從事2511至2513細類以外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及分析師,如系統及軟體測試人員。
252
資料庫及網路專業人員
從事設計、開發、控制、維護及管理資料庫、硬體、軟體、網路及作業系統等資訊系統與基礎設施之人員。
2521
資料庫設計師及管理師
從事設計、開發、控制、維護及管理資料庫系統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設計及開發資料庫架構、資料結構、表格及目錄,以供資訊系統使用。
(2)設計、修正、整合、執行及測試資料庫管理系統;提供資料庫管理工具之選擇、應用與執行等建議。
(3)開發及執行資料管理策略及模組;開發資料庫存取與使用、資料備份與復原之方法與程序。
不包括:
˙電腦系統管理人員應歸入2522細類「系統管理師」。
˙網站管理人員應歸入3514細類「網站技術員」。
2522
系統管理師
從事發展、控制、維護及管理電腦系統及網路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維護及管理電腦網路及環境,包括電腦硬體、系統軟體等。
(2)提出變更建議案以改善系統及網路配置,並決定所需相關軟硬體等。
(3)監測主控制台之操作,以增加電腦系統及網路之效能。
不包括:
˙資料庫管理師應歸入2521細類「資料庫設計師及管理師」。
˙網路分析師應歸入2523細類「電腦網路專業人員」。
˙網站管理人員應歸入3514細類「網站技術員」。
2523
電腦網路專業人員
從事研究、分析及建議網際網路架構之策略,開發、實作及設定網際網路相關軟硬體等,以及監測、解決網路問題並強化效能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分析及建議網際網路架構、資料模組及圖示。
(2)研究、評估及監測網路基礎設施,建議改善網路運作,以及整合軟體、硬體、通訊及作業系統。
(3)提供專業技術,排解網路問題及緊急情況;安裝、設定、測試及管理新架設或升級之網路、伺服器及工作站。
2529
其他資料庫及網路專業人員
從事2521至2523細類以外資料庫及網路技術服務之專業人員,如資安工程師。
26
法律、社會及文化專業人員
從事法律之研究與提供諮詢服務、在法庭中主持訴訟程序或擔任辯護,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或類似機構之館藏文物及檔案管理,社會科學及宗教理論之研究與應用,文學及藝術創作與表演,傳播媒體之評論、採訪、主持及播報,語言研究及翻譯等之人員。
261
法律專業人員
從事法律之研究與提供諮詢服務,在法庭中主持訴訟程序或擔任辯護之人員。
2611
律師及公設辯護人
從事提供法律諮詢、撰寫法律文件及在法庭代表委託人進行辯護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提供委託人法律諮詢服務,並代表委託人執行法律事務。
(2)研究法律理論、原理及其相關特殊法律或法院判決案例。
(3)蒐集證據準備答辯或進行法律程序,並藉由與客戶及證人之面訪方式,了解案件之真相。
(4)依委託案件之調查結果研擬對策,並代表委託人在法庭進行辯論及法律爭訟案件之協商。
(5)撰寫契約及遺囑等法律文件,並提供法律意見之說明。
不包括:
˙公證人應歸入2619細類「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銀行法務人員及律師助理人員應歸入3411細類「法律及有關助理專業人員」。
2612
法官
在各級法院或行政法院從事審核訴訟案件卷證、審理訴訟案件及製作判決書或裁定書等之人員。大法官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亦歸入本類。
工作內容包括:
(1)民事、行政訴訟事件及刑事案件之審判。
(2)非訟事件之裁定。
(3)民事強制執行、破產或財務執行事件之處理。
(4)軍事法庭案件之審判。
2613
檢察官
從事偵查及執行追訴犯罪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實施偵查。
(2)提起公訴、實行公訴。
(3)協助自訴、擔當自訴。
(4)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
不包括:
˙公證人應歸入2619細類「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2619
其他法律專業人員
從事2611至2613細類以外法律服務之專業人員,如公證人、行政執行官及仲裁人等。
262
檔案、文物及圖書館管理專業人員
從事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或類似機構之館藏文物及檔案管理之人員。
2621
檔案及文物管理專業人員
從事檔案及文器物之研究、評鑑及保存管理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評鑑、整理及保存具歷史價值的文件、照片、地圖、手稿及視聽資料等文件。
(2)指導或建置索引、目錄及其他相關工作,以利資料蒐集或使用者運用。
(3)研究與歷史、文化相關之文物、材質之起源、分布及用途。
(4)指導藝術、文化、科學或歷史相關展示品、收藏品之分類、編目及展示。
(5)評鑑、保存及管理相關紀錄,規劃並執行檔案電腦化管理。
2622
圖書館管理專業人員
從事圖書館館藏及其他儲存資訊篩選、分類、編目及維護等作業管理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圖書館內借閱、館際互借及查詢系統之規劃。
(2)藉由圖書館資訊網路系統,以存取及提供訊息給企業或其他使用者。
(3)進行研究並分析、修正圖書館相關資訊服務,以滿足使用者需求。
(4)推薦館內需添購之書籍、期刊及其他印刷資料。
263
社會及宗教專業人員
從事社會科學及宗教理論或實際應用之研究發展,或對個人、家庭及社會提供社會或私人問題諮商輔導之人員。
2631
經濟學專業人員
從事經濟學理論與實證之研究,以分析、解釋及預測經濟行為與走勢,並解決政府與企業等公私部門各種經濟問題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預測各種經濟變數之變化。
(2)運用經濟理論、數學、統計以及其他分析工具,蒐集與分析相關數據以解決經濟問題。
(3)評估公共政策與措施、企業策略及投資計畫之可行性,並提出解決方案。
(4)分析、評估及預測政府之貨幣與財政政策、商品之生產與消費、就業與失業、勞動參與及薪資、所得與支出、利率與匯率等經濟政策及變數。
(5)撰寫學術報告及論文。
不包括:
˙統計學研究人員應歸入2120細類「數學、精算及統計學專業人員」。
2632
社會、人類學及有關專業人員
從事社會現象、人類行為起源、進化、發展及生活方式與社會關係等研究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對人類社會之起源、發展、結構、型態、組織及相互關係進行研究。
(2)經由住所、寺廟、工具、陶器、硬幣、武器或雕塑等過去遺跡,研究人類發展過程。
(3)研究區域性物理、氣候等因素與經濟、社會及文化活動之相互關聯性。
(4)將研究結果實際應用於人類群體、區域及市場發展之社會政策。
(5)發展理論、模型及方法,以闡釋並描述社會現象。
2633
哲學、歷史及政治學專業人員
從事人類行為活動與生存本質、歷史發展及政治結構等方面之研究,並應用於政治、外交或其他有關政策等工作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人類行為活動及生存本質,以解釋或發展哲學觀念與理論。
(2)考證過去事件紀錄資料之真實性,研究某特定時間或國家之歷史及事例。
(3)研究過去與現在之政治制度、社會理論或行為規範。
(4)發展理論、模型及方法,以闡釋人類經驗、歷史、政治事件及行為本質。
2634
心理學專業人員
從事人類心智及行為研究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規劃及執行衡量精神狀態、體能、智力、性向、潛能等特質之測驗,解釋及評估測驗結果,並提供建議。
(2)分析遺傳、社會、職業及個人思想或行為等因素之影響力。
(3)進行個人諮商或團體治療,並進行追蹤。
(4)與家庭成員、教育當局或雇主等維持聯繫,並對相關問題提供解決或治療之方法。
(5)研究精神疾病或人格失序等問題之原因、治療與預防方式,並與相關專業人員交換意見。
不包括:
˙精神科醫師應歸入2210細類「醫師」。
2635
社會工作專業人員
從事對個人、家庭及社會提供社會或私人問題諮詢輔導,以提高其社會適應及處理問題能力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面訪家庭或團體之個別成員,以評估其處境及問題,並決定所需之服務;蒐集案例紀錄或報告,以提供法院或其他法定程序參考。
(2)提供諮詢、輔導及爭議調解,並協助案主培養處理與解決社會、私人問題所需技能;與案主的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院所保持聯繫,並相互交流其情況與進展等資料。
(3)規劃並執行對案主的協助方案,包括危機處理、財務、法律、居住、醫療及其他福利服務。
(4)調查受虐或被漠視個案,並採取行動以保護兒童與其他受虐者。
(5)輔導犯罪者,協助其改變態度及行為,並融入社會以減少未來犯罪機會。
不包括:
˙社會福利機構輔導員應歸入3412細類「社會工作助理專業人員」。
2636
宗教專業人員
從事宗教傳統、教規及教義之保存,主導宗教服務及主持宗教儀式或典禮,以及提供特定宗教之精神、教義或經典諮詢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保存宗教之傳統、教規及教義。
(2)主導宗教服務及主持宗教儀式或典禮。
(3)依照教規、教義提供宗教信仰之指引,以及提供宗教問題之諮詢。
(4)對內、外宣揚宗教教義,並籌辦宗教布道活動。
不包括:
˙非神職之布道人員應歸入3413細類「宗教助理專業人員」。
264
作家、新聞記者及語言學專業人員
從事文學創作與文稿撰寫,廣播電視與報章雜誌之評論、採訪及編輯,或語言研究與翻譯之人員。
2641
作家及有關撰稿人員
從事文學創作、書刊編輯,撰寫劇本、音樂、文學、戲劇及使用說明書等非新聞性文章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基於出版或發表之目的,撰寫或編輯小說、散文、詩詞等出版品及其他文章。
(2)撰寫電影、電視、廣播及舞台演出或節目之腳本、劇本及旁白。
(3)撰寫使用說明書及類似文件,以說明電腦軟體、電子、機械及其他設備之安裝、操作及維護方法。
不包括:
˙新聞類報章雜誌編輯應歸入2642細類「新聞記者」。
2642
新聞記者
從事採訪、蒐集、記錄及調查時事或公共事務,並以報紙、廣播、電視及其他傳播媒體報導之人員。新聞編輯人員亦歸入本類。
工作內容包括:
(1)透過訪問、調查、觀察及參與公眾活動等方法,蒐集歷史資料、地方或國際新聞。
(2)蒐集、報導及評論報章、雜誌、廣播、電視或網路傳播之新聞與時事。
(3)在記者招待會或廣播、電視及網路等傳播媒體訪問政治人物及其他公眾人物。
(4)報導特定領域之發展,如醫學、科學或技術等。
不包括:
˙書刊編輯應歸入2641細類「作家及有關撰稿人員」。
˙攝影記者應歸入3431細類「攝影師」。
2643
語言學及翻譯專業人員
從事語言研究及書面或口頭翻譯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古代與現代語言之關聯性及文字、文法與語言之起源與演進,並發表研究結果。
(2)編撰語言分類系統、文法、辭典或類似工具,以改善翻譯之質量。
(3)從事語言之書面翻譯,並確保傳達作品原意。
(4)在研討會、大型會議或類似場合,從事口譯工作並確保傳達原意。
不包括:
˙書刊編輯應歸入2641細類「作家及有關撰稿人員」。
265
創作及表演藝術人員
從事透過各種媒體傳達創意或呈現作品,或從事音樂、戲劇相關演出之人員。
2651
視覺藝術創作人員
從事以雕刻、繪畫、漫畫、版畫或其他技巧創作視覺藝術作品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油畫、素描或雕刻品之構思與創作。
(2)篩選藝術媒介、方法或創作材料;修復受損、污穢與褪色圖畫及其他藝術作品。
(3)利用鉛筆、油墨、粉筆、油性漆、水彩或透過其他技巧之應用,創作具象或抽象之圖畫。
(4)使用金屬、木材或其他材料進行繪畫、雕刻或蝕刻創作。
不包括:
˙平面設計師應歸入2172細類「平面及多媒體設計師」。
˙工業產品設計師應歸入2173細類「產品及服裝設計師」。
˙才藝班之繪畫老師應歸入2393細類「藝術才藝教師」。
2652
音樂、歌唱表演及作曲人員
從事音樂作品之創作、指揮及表演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音樂創作及改編樂曲。
(2)指揮樂團或合唱團,挑選表演曲目。
(3)獨奏樂器或以樂團成員方式合奏樂器。
(4)獨唱歌曲或以合唱團成員方式演唱歌曲。
2653
舞蹈表演及編舞人員
從事舞蹈創作或表演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創作或改編舞蹈。
(2)以獨舞、雙人舞或以舞團方式表演舞蹈。
(3)指導表演及參與排練。
不包括:
˙才藝班之舞蹈老師應歸入2393細類「藝術才藝教師」。
2654
電影、舞台及有關導演與製作人
從事電影、電視、廣播及舞台節目製作,或指導電影、戲劇與廣播劇等表演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挑選劇本、選角及指導演員表演方法。
(2)製作或指導電影、電視、廣播或舞台等戲劇表演。
(3)規劃、組織及控制各種電影、電視及舞台表演之進度,決定演出之規模與演員之待遇。
(4)協調戲劇作品版權。
(5)監督舞台布景、道具及聲光設備之擺設位置。
不包括:
˙電視新聞製作人應歸入2642細類「新聞記者」。
˙廣播及視聽設備操作人應歸入3521細類「廣播及視聽技術員」。
2655
演員
從事電影、電視劇、廣播劇及舞台劇演出之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研究、研讀腳本並熟記台詞及提示,並在電影、電視、廣播、舞台或商業廣告中演出。
(2)呈現編劇或作者創作之角色並傳達給觀眾。
(3)參與試音或選角。
2656
廣播、電視及其他媒體播報員
從事廣播、電視及其他傳播媒體之新聞播報,以及主持訪談或介紹之工作人員。
工作內容包括:
(1)播報新聞、廣告、音樂及其他報導。
(2)在廣播、電視、劇場、夜總會及其他場所介紹、主持藝術表演或人物訪問等。
不包括:
˙新聞採訪記者應歸入2642細類「新聞記者」。
2659
其他創作及表演藝術人員
從事2651至2656細類以外創作及表演藝術人員,如小丑、魔術、口技及特技等表演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