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3号线运营时间:重庆建立扩大内需项目风险预警机制 防腐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7:54:57
2009年4月16日15:55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到2010年底,中央拟安排投资1.18万亿元,带动社会总投资规模4万亿元。我市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决定到2010年底,拟实现财政性投资2000亿元,力争完成全社会投资1.5万亿元。为确保扩大内需的投资不出问题,市纪委、市监察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将为此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据悉,此举走在了全国前列。

  所谓风险预警机制,就是针对滋生腐败问题、降低工程质量、影响安全生产、延缓建设进度、影响投资效益的因素,建立排查、分析、反馈、发布、处置风险的工作制度,强化事前预防,促进扩大内需项目的顺利实施。

  据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徐海荣介绍,从我市实施新增投资项目的情况来看,总体较好,拉动效应开始逐步显现。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工作进展较为缓慢;个别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配套资金不到位;个别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缺乏保障;个别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不严格,形成漏洞。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整改,将妨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贯彻落实,妨碍《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顺利实施,妨碍公务员队伍建设。他表示,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可以确保中央和市里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正确执行,高效落实。针对扩大内需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市纪委、市监察局将采取五项预防措施。

  项目公开“阳光”操作

  首先,实行项目建设公开。主要公开项目业主、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建设进度等人民群众关注的事项,严格纠正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的问题,让扩大内需项目在“阳光”下操作。

  其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落实项目审批科学决策、项目实施后评估等制度,充分发挥投资效益。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截留、挪用、骗取建设资金等行为。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安全责任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着力规范业主行为。

  实施党政干部问责

  第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作用,认真开展对所有扩大内需项目及其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市检查组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对所有扩大内需项目予以全覆盖,对重大投资项目的各个环节予以剖析并对发挥的效益进行评估,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争取在今年6月份之前,实现对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的电子监察。先期完成对行政审批的电子监察,然后向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方面拓展,充分发挥网上监督优势。

  第四,启动党政干部问责制。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市里政策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对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不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有关标准,搞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以及趁机大建楼堂馆所的;对在项目申报和审批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工程建设质量低劣或重大安全事故等严重后果的,实施党政问责,强化责任意识。

  严惩三类违规违纪

  第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违背科学民主决策程序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的行为;严肃查处在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行为。

  重庆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人详解扩大内需项目主要风险点

  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徐海荣对实施扩大内需项目的主要风险点作了详细梳理。

  贯彻落实政策措施的风险点,表现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里的决策部署思想不统一、任务不明确、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行动不迅速,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影响项目建设及时启动,顺利实施。

  项目规划和立项的风险点,表现为:资金投向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市里的规定,用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建设,用于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投资规模;将已经实施的旧项目作为新增投资项目予以立项;不按规定及时下达投资计划。

  项目审批和执行建设程序的风险点,表现为:履行项目行政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效率低下,影响项目实施进度;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甚至玩忽职守,影响项目建设质量;各行其是,先斩后奏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影响项目发挥效益;借审批、核准、备案之机,搞权钱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特别是不严格执行规划要素调整规定,擅自调整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用地性质、地上建筑总规模(容积率)等规划要素,不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商品住宅用地、经营性市政项目用地、变非经营为经营性用地等未按规定实行招拍挂,以合作开发、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等名义或采取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等方式规避招拍挂;不严格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污染环境;不严格审批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项目,该公开招投标的工程而未公开招投标。

  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风险点,表现为:管理制度不健全,存在隐患;决策不民主,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管理使用不严格,没有专款专用,甚至以新增投资还旧账,以及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拨款进度与建设进度、实物量形成不匹配;拖欠工程款,拖欠工人工资,引发集访和不稳定因素。

  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风险点,表现为: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监理、合同执行、验收交接等具体制度不健全,存在质量安全漏洞;项目法人制、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不落实,放松或忽视管理;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出现“豆腐渣”工程;没有按照相应的建筑节能标准和技术要求委托规划设计、开工建设、组织竣工验收;盲目赶进度,导致质量安全隐患,甚至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风险点,表现为: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妨碍项目顺利实施;违规核定、征收、减免、缓缴费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并借机为单位或个人谋取非法利益;不公开不透明,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甚至挤占、截留、挪用、私分收取费用,或私设“小金库”。

  此外,还有一些同样值得注意的风险点,表现为: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部门与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影响效能;监管主体履职不到位,影响工程质量建设、安全、进度、效益和资金正常使用等。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