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家园南区房价:自私、腐败、暴政--儒家之必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8:39:28
自私、腐败、暴政--儒家之必然!

之简论儒家教化会导致极端自私主义泛滥的必然性

儒家教化造就了国人不愿直面的一个现象:自汉以来,中国历史越往后翻捡,人文气息就越淡,高贵、仁慈、宽容、尊重这些美好的字眼越来越稀少,代之而起的是越来越重的猜疑、自私、残忍和卑鄙。(儒家推己及人的“差等之爱”推论的最终结果就是损人利己的极端自私主义--比如“亲亲相隐”“窃父而逃”--为了私情而伤害他人)

儒家有两个著名的典故“窃父而逃”“亲亲互隐”。由于儒家自唐以后依托权力、科举制,成为“高考必修”、甚至“唯一高考必修”后,儒学就成为了显学主体--官学,并对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涉及了国人生活的个个层面。

在“窃父而逃”中,虞舜的行为与帮助杀人犯越狱并无不同;在“亲亲互隐”中父子相隐行为与包庇盗窃犯也并无不同。而上述两个儒家典故提倡的为亲人包庇的后面,则是一种对公德、法律的公然漠视与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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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学扼杀了国人的公德意识,人性良知和博爱精神
    
一个差序格局的“儒家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
    
传统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我见过不少痛骂贪污的朋友,遇到他的父亲贪污时,不但不骂,而且代他讳隐。更甚的,他还可以在向父亲要贪污得来的钱的同时骂别人贪污。
    
等到自己贪污时,还可以“能干”两字来自解。这在差序社会里可以不觉得是矛盾;因为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爱有差等”既表现在上下的等级性差异中,也体现在远近的亲疏性差别中。后者即是以自我为中心,按亲疏程度确定道德义务实施范围。这样,尽管从理论上讲,儒家由亲情网络组成的宗法社会是“没有边界”的,但对每个伦理主体来讲,其仁爱行为的实施却是内外有别有边有界的。
    
亲既毕,爱即止,道德即失效。因此,国人对所谓“五服”之内的长辈或同辈亲戚,即便是心存芥蒂,也要作仁爱秀,否则,便要遭到“六亲不认”的道德舆论鞭笞。但对这“五服”或“六亲”之外的陌生人呢?国人则理所当然要漠然待之了。这就是“路有不平,漠然视之”的根本原因。
    
既然爱必须“有缘有故”,那么,国人对陌生人的痛苦麻木不仁,甚至对异己分子无情打击便很正常了,因为那很可能被私德所纵容!缺少人权意识、人道精神的中国人,一旦离开原有情缘伦理规范的约束,其良民角色向刁民或暴徒转化,几乎是毫无障碍的。
    
仁爱之邦无人道,看似悖谬,却实非偶然。如此人道底线尚不存在,遑论其它损人缺德之事了。今天,某些农村造假活动极为猖獗,就在于造假坑人者感受不到道德舆论或内心良知的压力。而人道良知之不存,又何谈博爱精神了。因此,不是别的,正是儒家伦理的结构性本质扼杀了国人的公德意识和人性良知,使中国人难以实践博爱精神。
    
而正由于国人缺少这种博爱精神,才使得助人为乐因稀缺而具有了崇高性质,以致我们到了发达国家总感慨处处遇到活雷锋。道德“滑坡”之说,其实未必。从本质上讲,公德领域中的道德危机,只是在市场经济刺激下,国民劣根性的大暴露而已。
     
儒家伦理正越来越严重地阻碍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因此,提倡“依法治国”、“以德治国”并举时,必须明确,这里的“德”只能是支持和维护法律、法治、法理的现代道德,而不是维护礼纲、情缘、情理的儒家伦理。
     
如上所述,儒家伦理由于其自身结构性局限和规范性阈限,致使国人在公域无德、私域枉法,其现实负面效用已远超出其正面价值,那种笼统将“仁爱”视为普世美德伦理主张积极继承推广的理论和观点都是不能成立的。也就是说,若推行儒家教化(读经运动)必然会导致极端自私主义的泛滥!

贪官--儒家之必然

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孟子

皇权(政权)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关乎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zt)
             
皇帝若是一个人的话,小弟一掌就能劈死这个纵欲的老头,推翻哪有那么麻烦呢?而既得利益集团成员与皇帝一样取得了很大的利益(当然比皇帝略小一些),他们自然要努力维持皇权了。利益的分配,当然是地位越高越多。
             
比如皇帝最多,大臣其次,地方官再次,就连衙役,也比老百姓过的好一些,这样统治就可以维护了. 所以皇帝需要“和申”这样的官员,自己知道捞,又知道忠诚于皇帝,把皇帝抬的很高,是最好的大臣了。
             
皇权“不需要”清廉的官员(当然做愚民榜样的特例还是需要的)。官员假如都特清廉,不要利益,那么他们当官的目的就不是来成为一个既得利益者,而是要站在公理一边讲话。假如满朝文武都如此,那么皇帝的许多特权就会被限制住了,而皇帝充其量也只是一个人,假如没有满朝文武的支持,恐怕也就不比一条狗强大多少了。所以腐败和当权者的利益是维持其专制的第一动力。
    
这也就是孟子所谓的“不得罪于巨室”一说的主因。“不得罪于巨室”其意是统治者要想稳定统治秩序,并给自己在历史上留下一个“好名声”,那么他们所推行的一切政策、措施都不能得罪于作为自己统治基础的公卿大臣和有力之家。

儒教的功利观,国人腐败之根源(秦番,节选)

中国人的腐败不是旁的,它是儒教价值体系生动活泼的体现;孔子功利观一旦实现后的必然产物。趋利乃人之天性,获利的手段也不止一种,但在儒教那里却只有一种——“学而优则仕”。仕则若何?仕则获利;而且“位欲高,财欲厚,门欲大,子息欲盛。”

孔子虽然嘴上从不言“利”,其实一门心思想获“大利”——“经营天下”之利。这个好梦后来由吕不韦替孔子完成了。年轻时吕不韦曾问其父:“耕田之利几倍?”答曰:“十倍。”(这是类比的说法,中国的耕田者从没获过十倍之利——笔者)又问:“贩买珠玉之利几倍?”答曰:“百倍。”再问:“若挟立一国之主,借以掌握河山,经营天下,其利几倍?”答曰:“不可胜计矣。”

孔子的良苦用心并不是为了什么无关紧要的礼节,他的真正目的在于从根本上划分人的等级差别。正如他自己表白的是为了“贵贱有等”。翻开《礼记》,事无巨细的繁文缛节首先让人感到胸闷气短,但在现实中,人们却把它演绎得丝丝入扣。今天我们各级官员的享用(“待遇”)是有依据的,不信就去翻翻《礼记》。不管你的政绩如何,也不管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如何,只要你的级别放在那,车子、房子、票子以及名目繁多的“补贴”就不会少一样,而且是以比法律更神圣的形式年年改进颁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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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利是人的天性,你我概莫能外。当所有逐利的渠道几近被堵死之后,哪里还会有合法的商人,廉洁的官员?在儒教的现实里,“下”总是要事“上”的。中国人要事的“上”可不是烧烧香、磕磕头或者在胸前划划十字就能打发的虚幻事物,中国人要事的“上”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大活人。很显然,两袖清风者事不了这样的“上”,所以他才两袖清风;廉洁者没有资本事这样的上,所以他才廉洁得自身难保。

事“上”的方式因时代的不同而不同。今天,它就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事“上”也是一种投资行为,本质上和商人的投资没有区别。既然是投资,收回成本在情理之中,获取更大的利益才是当初投资的真正动力。“投资——收回成本——获利”这一过程,在商人那里叫经商;在官员那里叫贪丨污、腐败。

近几年,人们使用最多的一个词就是“以权谋私”,但是在儒教的现实里,说“以权谋私”和说“以嘴吃饭”一样,是废话一句。儒教的价值观里,“仕”和谋权都是手段,获利才是最终目的。这其中的道理就是中国的“愚民”也无师自通,更何况教育空前“发达”,儒生们为“儒”摇旗呐喊的今天。

还有一个动宾词叫做“升官发财”。这个词却不是人们凭空编造出来的。从行为上说,“升官发财”和诸如“上山打猎”、“下海捕鱼”之类的人类有目的的活动一样,没有任何区别。本来,不管上山还是下海,不管耕田还是贩卖珠玉,只要肯干实干,都是有利可图的;但是在儒教及儒教的现实里,唯有升官才能获得比干其他任何行当都要多的“大利”并且光宗耀祖。为了生存,人们固然还在上山、下海、耕田、贩卖、唱歌、跳舞、救死、扶伤……但心里都清楚,还有一种更好的行当叫做:升官。

只要承认逐利是合理的,那么,在儒教的现实里,官员的腐败和商人的“悲剧”就是必然的。因为,你在指望他们廉洁、合法的同时,必须还要指给他们一条可以廉洁、合法的道路来,但儒家却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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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的就是一谋私利的凡人而已!

权力是恶的平方,不要把当官的想象的多么大公无私,其实他们就是一谋私利的凡人而已!国人深厚的“青天大老爷潜意识”作祟导致了“官本位”这一社会毒瘤,这正是儒家高明之处,利用“性本善、修齐治平、畏大人言”等理念将官权力“逻辑预置”为了“不容置疑的品学兼优”,让大众自己甘于被奴役、祸害,却难以自发产生对于权力的监督与制约的迫切欲望!

国人要想国家健康就必须清除“青天大老爷潜意识”、剔除“官本位”毒瘤并将“政丨府权力”踩在脚下,唯有这样才会出现政治清明、民富国强的可能!

暴政--儒家之必然!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仁义逻辑掩盖下的暴政逻辑

貌似有人说儒家名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自由主义的最根本的原则,那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儒家的真实用心。

简单的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确实有一定的道理,我不喜欢的别人应该也不喜欢,因此不要给予别人,这浅显道理大家都懂,因此也就容易引起共鸣并易为大家接受。这也正是儒家高明之处,先引你入瓮,之后在利用你自己的逻辑灌输你儒家的真实用心--那就是“己所欲、可以强施于人”的行为不应受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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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这样说呢?大家来简单想一想,人基本只有两种欲望可能--“己所欲”或“己所不欲”,行为方式也基本只有两种可能--“给”或“不给”。既然“己所不欲”应该“不给”;那么依据国人习惯的“阴阳对比思维模式”的简单推理就会得出“己所欲”应该“给”。

注意,重点就在这里--是你自己“推理得出”的“己所欲”应该“给”。也就是说你自己在这里确立了“己所欲、施于人”的合理正确性(人是很难做到质疑、否定自己的“正确推论”的)。后面就简单了,那就是己所欲如何施于人呢?

看看儒家是如何论证的:“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穷则明哲保身、达则兼济天下”。何谓达者?圣人、君子--君主、大人、父母官之谓也。为何如此说呢?我们再来看看“修齐治平”以德治国的逻辑推理。

《大学》讲修身而后齐家、齐家而后治国、治国而后平天下。欲平天下先治其国,欲治其国先齐其家,欲齐其家先修其身。按此逻辑推理人们自然会得出一个结果:家长,官员,君主都是经过“修齐治平”验证过的。也就是说,能够做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都是被“逻辑预置”成为了圣人、君子的君主、大人、父母官们。

既然君主、大人、父母官们都是高高在上的圣人、君子(大人),那么按照国人习惯的“阴阳对比思维模式”,普通百姓就会“自然推理”得出“哦,原来我是地位低下的庶民、小人(小儿)”。

既然君主、大人、父母官都是道德高尚、学识高超依“性本善”行事的圣人贤者,而你则是愚昧无知、没有自我判断力的幼稚子女,那么君主、大人、父母官们给你的,都是对你必然有好处的事,你也就没有了质疑的资格。

至此,儒家“圣君之所欲、可以强施于人”的暴政逻辑推导就由被统治者自己完成了。这正是儒家的高明之处--让你自己得出我所需要灌输给你的!让你自愿甘于被我所奴役!

“哦,我老爸打我是为了我好,换了别人,我老爸还不愿费事呢,我一定要听我老爸的话,不让我老爸伤心。。。什么?你说我老爸有其自私自利的一面?那怎么可能?别找我和你急啊。。。”

这就是暴君以及父母官们高唱道德高调“推崇老子打你是为了你好”时嚣张而无所顾忌且没有什么社会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因为这本就是你自己推理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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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所以我说儒家以表面的仁义逻辑掩盖其内涵的暴政逻辑。儒家仁政、儒家道德动机论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此!

事实是否如此呢?看看历史上大大小小的暴君以及里里外外的专制父权就可以得出结论了。若以一句--儒家这门“高考必修课”世人都没有读懂”--的搪塞之言来解释这种现象好像就是掩耳盗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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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个人的“己所欲而施于人”,无非是自己爱喝酒也让你“一醉方休”之类的;可在公共领域里,拥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利用自己的权力,实行“己之所欲,大施于人”、“己之所欲,强施于人”,那麻烦就大了。史上以及当前大量出现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切实际,危害极大的现象屡见不鲜。在思想文化领域里,拥有话语权的学者、大师、名人们,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实行“己之所欲,大施于人”、“己之所欲,强施于人”,副作用同样巨大。

有些父母自己是名校毕业生,他们必得让下一代也读清华北大。或者自己曾经非常渴望成为什么家什么官,但终因为种种原因,未曾修成正果,这成了他们一生的痛。有了孩子之后,就让孩子去完成他们未竞的事业,于是千方百计、殚精竭虑挟持着孩子,顺着那条狭窄的路去蹒跚,也不管孩子有没有这天赋,更不管孩子愿不愿意。那种痛苦,那种无奈,对子女是一辈子的。闹不好,父子反目,母女成仇,甚至可能引发家庭命案——这种不幸常见于报端,并不是我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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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儒家道德动机论祸害社会的必然性

他们为了展示自己的善良动机以沽名钓誉,在只叫嚣“道德高调”、却完全不顾现实结果的效果评估、危害评估的同时,以“己之所欲,强施他人”的野蛮做风行事而毫不顾忌他人感受。

他们本着“无心为恶、虽恶不罚”的虚伪、愚蠢心态做事,在恶果出现前,他们以炫耀善心为荣;在恶果后,他们强调“我也是好心的嘛”而逃避承担责任。

因此,儒家道德动机论除了成为权势阶层逃避其应负责任的借口外,一无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