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3号线线路图换乘:难遏的药品暴利:利润高过奢侈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04:05:47

  11月13日中央电视台的《每周质量报告》聚焦高药价产生原因,指出部分药品利润达2000%。普通商品的利润一般不高于50%,即使是名牌服装等奢侈品,利润有的也在200%左右。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利润却是奢侈品的近10倍!药品暴利问题不仅仅折射出医药行业的“潜规则”,更暴露出我国医疗体制存在的顽疾,如何让医药价格回归正常,让老百姓看得起病、吃得起药,这无疑应是国家要下大力去解决的问题!

1药品暴利竟超2000%!

  据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11月13日报道,国家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度的初衷是为了降低药价,切实减轻患者的负担。但是栏目记者随机选取了20种药品,用了一年时间调查后却发现,在一些地方药品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比实际出厂价高出几倍甚至十几、二十倍。

  药价有多疯狂?以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为例,它的出厂价只有6毛钱每支,中标价却达到11元每支,医院零售价竟达到12.65元每支,从出厂价到医院零售价,中间利润超过2000%。要命的是,这并非个别现象和极端特例。同一企业同一规格的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中标价,上海为12.8元、天津为11.13元、黑龙江为11.5元,医院的零售价悉数超过12元。也就是说,中间利润普遍高达2000%以上。不仅如此,《每周质量报告》栏目记者随机挑选了抗菌、消炎、治胃病的20种常用药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调查,最终发现,这些药品进入北京各大医院销售,中间利润都超过500%。

  须知,按照现代市场竞争规则和平均利润规律,普通商品利润一般不高于50%,即便属名牌服装等奢侈品,利润也罕超200%。药品是用来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利润却是奢侈品近10倍。这难道不是类似天方夜谭的千古旷世奇闻又是什么?现代市场经济规则被颠覆强奸如是,难道不令世人大跌眼镜吗?

2药品暴利“路线图”

  日前,在谈及对于发改委连续28次实施药物降价,市民为什么仍然浑然不觉或只是感觉“被降价”话题时,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一语中的:“这种降价只是形式上的,很多药物价格虚高,还是因为中间环节太多的缘故。”

  每支注射液从6毛钱“走”到12.65元,这中间环节的“路线图”是令人熟知的。无非就是药厂低价把药卖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加价卖给医药代表,医药代表倚仗招投标定下的高价将药“卖”给医院,用回扣让医生多开这种药,最终患者在终端充当了冤大头。这是多少年来一直运用自如的老套路了。这也反过来说明,国家出台了那么多调控药价的措施,可是只要供药“路线图”不改变,药价虚高就依然会岿然不动。

  “路线图”中的最大秘密,说穿了一文不值--出厂价6毛钱,中标价11元,这个合法的中标价,给太多黑手的肆意运作提供了空间。繁琐的程序,众多的专家,最后得出的是离谱的中标价,这无论如何是不正常的,与其说药价“疯狂”,倒不如说招投标先“疯狂”了。

  “疯狂”招投标背后的秘密

  据报道称,北京市药品中标价都是先根据药品生产企业提供的报价,最后由北京市招标办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央视记者在北京找到了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的销售代理公司--北京紫华康太医药公司。北京紫华康太医药公司负责人透露说,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出厂价每支6毛钱,他们公司以4块钱的价格卖给医药代表,每支赚3块多钱。但这3块多钱并没有全部进他们自己的腰包,其中很大部分是招投标所花的费用。为了能保证药品高价中标,他们必须打通各个环节,这笔费用就是所谓的推广费,但具体数目是多少,他始终没有透露。不过他透露,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高价中标之后,为了让北京的各大医院采购,他们还要给医院、医生、医药代表所谓的“返费”,也就是回扣。

  这位负责人说,医药公司卖给医药代表的价格和医院采购价之间的价格差,就是他们行业内部所说的“返费”。

  那么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每支7块钱的所谓“返费”又是怎样分配的呢,医药公司的负责人介绍,这些所谓的“返费”医药代表拿走10%左右,其他的都作为回扣给了医院和医生,而这当中开药医生的回扣所占的比例是最高的,一般都要占到药品中标价的40%左右。

3招标制度“便宜”了谁?

  招标制度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而目前的现状则让人困惑,正因为指导价过高,导致了整个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甚至每降一次价,不是市民没有太大感觉,就是导致廉价药的出局,而昂贵的药品却越来越得势。

  南京一位专家表示,很多人认为可以以价格来竞标,价格低的中标,这样可以强行让厂家竞争,挤掉水分。但药品往往不同于一般的商品,如果过分唯价格论,那么很容易恶性竞争,导致药品质量下降,或者导致该药直接消亡退出市场。“我们现在发现,有的中标价格的药品根本采购不到,尽管江苏有关部门实施了黑名单制度以及保证金制度,要让企业信守承诺以及制度,保证中标后一定能供上药,但实际效果很差,有的药品现在就是采购不到,前一阵子的鱼精蛋白全国短缺现象,也说明在管理药品方面,制度上恐怕有一定的缺陷。而一味强调降低价格无法根本解决所有问题。”

  虽然国家先后推出新医改、基本药物制度等,致力于降低群众治病费用,但实际上,当前针对某一病例的药品多达几十甚至上百种,很多药商为了占领某地市场,抑或在药品招投标中一举夺标,不惜削尖脑袋拉拢乃至贿赂药品监管部门人员以及相关医院的负责人、有关科室的主治医生等,如此,经过多层“拔毛”后,药价虚高也就不足为怪了。

  曾经有人算过一笔账,按医药行业的潜规则,医院所得的回扣是药品零售价的20%~25%,即使保守一点,按15%计,全国一年的药品回扣额也达450亿元之巨。

  新医改政策研究专家朱恒鹏研究员指出,实行药品招投标政策的初衷也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结果却被某些利益团体钻了空子,利用政策,在中标价的制定、药品的批发和销售等多个环节,遵循“潜规则”,相互勾结,形成了隐秘的利益链条。

4“以药养医”造就药品暴利链条

       对众多公立医院而言,政府补助杯水车薪,医院发展和医生收入靠什么支撑?于是,“以药养医”模式大行其道。难怪一些医院甚至公开鼓励医生多开药,开高价药。在大多数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其业务收入的大部分。医院靠药品提价“创收”,医生则靠吃回扣“生财”,如此失范的行业风气,形成了医院对高额药品回扣的生存依赖,也是药品暴利越来越离谱的重要原因。

  高价药进入医院后,必须通过医生的处方,才能实现高额利润。而给医生下达一定的经济考核指标和药品提成,就成了现今医院管理惯用的两大“杀手锏”。也就是说,医生要想领到自己的基本工资和获得更多的劳务奖金,必须多给患者开药,特别是高价药。

  在药企与医生合谋下,在回扣单的诱惑下,“按病抓药”便无端变异成“按药找病”,小发烧当重症治,大处方便由此频繁地出现在不良医生的笔端。一些医院的半行政半企业性质,更使他们以吃回扣“自找收入养活自己”而理直气壮。

5“以药养医”格局难破

        多年来,“以药养医”的利益格局深深根植于医疗体制中,蚕食着病患利益。在这种体制之下,各种纵横交织的利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团体,这也成了医改的巨大阻力。不仅扭曲了医患关系,将医院变成谋利工具,也极大地损害了病患利益,损害了社会利益。虚高的药价成了“看病难”的重要原因。

  据卫生部的数据显示,近十多年来,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份额均维持在44%水平之上,一些中小型地方医院甚至高达70%。这些数字的背后是医院对一个个病患财富的掠夺,是医德的集体沦丧和医生价值观的扭曲。所谓的“医者父母心”早已被逐利的冲动取而代之。

  此前,发改委确定了“高诊费低药费”的医改方向,力求打破“以药养医”的利益格局。然而在现实操作中药价不仅没有降低,高诊费反倒给患者带来新的负担。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中间环节层层加价,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医生等环节形成了一条共生共荣的利益输送链条。在这条利益链上,最大的赢家无疑是掌有用药决定权的医生,而毫无博弈能力的病患则成了“食物”。

  新医改方案出台之初,公众一度认为拿到了斩断这条利益链的尚方宝剑,可以轻松看病。然而,由于缺乏配套的制度,加上政府投入的不足和职能部门的监管缺位,暴利药品仍旧大受医院的欢迎。而曾被公众寄予厚望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不但背离了招标采购的初衷,畸变成了“中标价越高越受医院青睐”的现实。

  事实上,此次央视所曝光的药品暴利问题,只不过是药价虚高的冰山一角。不难想像,有多少虚高的药品通过“招标采购”和“物价部门审批”披上了合法外衣。不得不说,职能部门在一定意义上也是药价虚高的推手。

6医药行业,该如何整治?

  药品定价机制存大缺陷

  我国目前的药品定价机制存在巨大的缺陷,这种缺陷表现在:一是药品定价没有以严格核算药品生产成本为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指导价想不虚高都难。  二是没有建立药品定价失真责任追究机制。从以前的经验来看,药价严重失真的背后往往有着权钱交易的腐败,这是导致一些药品定价虚高的重要原因。然而,我国目前还没建立药品定价失真责任追究机制,这一方面导致职能部门在药品定价上不够严肃认真,另一方面也导致腐败的加剧。因此,要让虚高的药价真正降下来,就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药品定价机制。在严格核实药品生产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药品定价负责制--谁定价谁负责,一旦出现定价严重虚高的情况,一律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药价虚高问题为什么会解决得很好?不是因为药企与医疗机构的自律与道德水平。关键在于,他们很重视政府部门对药品价格监管的作用。政府不但对药品定价有严格的管理政策,还会进行强度很大的规范化管理,通过介入谈判、博弈、进行专门性的立法,绝不漠视市场上暴利药的出现。通过这些强有力的手段与措施,来避免药品暴利成为社会公害。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如果没有制度性的变革,医疗卫生事业去市场化转公益化的整体格局没有改变,现存的痼疾依然难以根除。就像山东读者王传涛所说,如果时下的医疗体制与大环境不发生真正变革,至少还会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后果:其一,公众将要买到更多的“2000%利润”药物;其二,在诊疗环节的费用同样会被大幅度提高。

  解决“看病难”,关键是要斩断药品暴利链条,关键是要落实“医药分开”,落实取消药品加成的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不仅要对医院的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和购销等环节的监管,挤压药价中的水分防止药品虚高。同时,要构建起相关的制度为低药价保驾护航,保证医药彻底分开,还原药品正常价格。让公众切实享受到医改好处。

  药品价格均衡须建立市场规则

  药品价格管理通常被疑为市场机制可能失灵的领域,但究其根理,并不是其与公民的生存权和健康权的关联度,而在于消费决策的专业依赖性,消费者不能像购买大米那样随意地自由选择,而是要借助具有药学、医学知识的专业人员完成决策。医疗机构和医生在替消费者进行药品选择时,出于自身独立利益追求,会扭曲真实的市场需求。

  与此相配的价格治理途径应该是通过制度的设计,管制信息不完全情况下的医疗机构和医生的误导消费行为,需求信息还原,市场机制原理会自动运行,价格即会逐步趋向于均衡。

  一个来源于中医的术语标本兼治,可以清晰地解析目前政府定价对于药价治理的作用。

  现行药品价格机制的“标”是药品价格失真,“本”则是消费者因信息不完全而无法有效行使的消费决策权。但是,政府直接定价,公权力的影响目标正是“标”药品价格本身,与之相对的,被损害的却是“本”市场主体的自由决策权。

  合理的药品价格很重要,但消费者对于药品的选择权利更重要。因为合理价格是结果的公平,而公民自由选择的私权利却涉及机会的平等。能够找回药品价格真实性的,绝不是政府的统一定价,而是能够保障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权,以使市场机制赖以运行的法律规则,将管制的焦点转移至规则的建立,药品价格机制才能重生。

  药品招标制度实行10年,而药品暴利现象仍然难以根除,最终的解决办法,还是将定价权下放给具体的市场交易主体,由患者、医保机构和医院、药企、经销商来决定。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显然,这样的改革应该加速了。

  监管不力需反思

  无论是药品暴利、药品流通环节的潜规则,还是医疗卫生人员吃回扣的问题,似乎总是媒体披露在先,有关监管部门反应在后。并且,这些问题的存在并非三朝两日,为什么一直得不到有效整治?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药品回扣”、“坚决遏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之类口号喊了多少年,几近让人耳朵听出了老茧。然而,人们看到却是口号“丰满”与现实“骨感”之间的天壤反差!

  最近几年政府部门为了遏制药价虚高,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其中新医改实行药品招投标政策,初衷当然是为遏制药价虚高。药品利润高达2000%的尴尬现实告诉人们,药品招投标政策被已经被某些利益团体钻了空子,他们利用政策,在中标价制定药品批发和销售等多个环节,遵循“潜规则”相互勾结形成隐秘利益链条架空政策初衷,成为推高药价的幕后新黑手。所谓“潜规则”就是一条大家心照不宣的“食物链”:药品中标价定得越高医院加价受益也越高,给医生回扣越多医院也就更愿意使用,药厂医药公司医药代表卖的药也就越多。换句话说,药厂医药公司评标专家医药代表医院开药医生等各个环节都是“食物链”上的受益者,中标价定得越高,各个环节受益也就越多。

  原先是医药代表自行收买医生多开药,从而拉高了药价;现在则是招投标拉高了药价,医药代表再来收买医生多开药,这中间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吗?药品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度畸变异化为“花架子”,甚至孕育出药品利润高达2000%的怪胎,难道不让世人大跌眼镜吗?我们国家的许多地方,实行药品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已经有不少年头了,其中作为最核心环节的招投标,究竟隐藏着多少内幕,究竟派生出了多少潜规则,究竟是哪个环节的溃败导致了药价的疯狂,究竟监管机构为何监不到位管不到底,都应该好好审视一番了。

  有关部门有没有决心和魄力去及时、有效地反省、审视现行的药品流通机制,有没有决心和魄力去瓦解那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机制?否则,“看病贵”这座大山,真不知要再压趴下多少百姓。

7结语

       管民的,民反过来要监督之,这是现代制度的应有之义;管药的,自己要吃预防药防止生病,这不是很浅显的道理么?“疯狂药价”普遍存在,“出厂价6毛钱,中标价11元”如此疯狂加剧老百姓看病贵,对药品招投标岂能再讳疾忌医呢?“以药养医”的医药行业顽疾究竟何时才能根治?无疑,药品行业中存在权力运作、利益链条,已是国家必须下猛药治疗的重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