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湾电脑城在哪:迷局!到底什么样的土地政策适合中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3:17:46

【中华论坛】迷局!到底什么样的土地政策适合中国?

  • 发表于:2011-05-28 18:27:14
  • 作者:我是小民发短信加好友更多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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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后中国的土地政策也在演绎着“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中国式历史运势。50年的“土改法”是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算是一“分”;到了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农村实行农业合作化尤其随后而来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土地跟着变成了公有,算是一“合”;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18位村民自行分地开始了全国范围的联产承包,又算是一“分”; 05年1月7日农业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又算是一“合”。短短五六十年光景中国的土地政策就经历了分分合合的数番变更,这种变更密度在数千年的中国历史上、在世界范围内也应该是绝无仅有的吧!

/来自中华网社区 club.china.com/

 

 

    到底什么样的土地政策适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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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微了解新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50年的“分”对于贫苦农民来讲这土地是从无到有,不仅土地,就连必须的生产工具也分到了手,所以那时的“分”使广大农民真真切切的得到了实惠,也就大大的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激发了农民进行生产劳动的热情,所以那时的分地是深受老百姓欢迎的。56年的“合”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改革的必然结果,是农村进入社会主义阶段的根本标志,在那个时代既是必要的也是深受农民欢迎的大变革。78年之后的“分”实事求是的说也是有其重大的积极意义的,最大的意义是调动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基本解决了数亿农民的吃粮问题,也是受到了老百姓的真心欢迎的。当下正在一些地区进行的“土地流转”是要把农民承包的土地从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让一部分农民获得股权后安心从事二、三产业,另一部分农民可以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从而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论起来也应该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如此看来,“分”也好,“合”也好,只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有利于社会进步和社会稳定,有利于生产力水平的解放和提高,同时又深受广大百姓的欢迎和拥护,就都是好政策,就都是适合中国的土地政策。

 

    那么,既然都是好政策,既然也都曾深受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护,既然也都为社会的进步发挥过积极的伟大的作用,又为什么分了又合,合了又分,分分合合无止无休呢?

 

    有人说社会在进步,形势在发展,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土地政策也应该与时俱进以满足社会的新要求、适应形势的新变化。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短短五六十年中国的土地政策就已经经历了数次翻天覆地的大变革,而且这些大变革几乎都是完全否定式的革命性变革,难道近五六十年来中国的社会进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竟突飞猛进到必须用一次次“革命性”的土地改革政策才能适应下来?

 

    是的,社会在变,形式在变,土地政策也应该变,但是,在这么多次分分合合的变化中有没有不变的因素在?

 

    有!这个不变的因素恰恰是土地政策针对的主要对象——农民。是农民一直以来几乎一层不变的思想状态使土地政策围绕着他们而在“分”“合”之间不断摇摆。

 

    如此说,广大的农民朋友肯定不干了。农民怎么了?农民没有与时俱进吗?农民的思想状态怎么就一层不变了?

 

    那好,现在就来看看数十年来(应该是数千年来)中国农民的几乎未变的思想状态。

 

    还是从建国后的历次土地政策的变化说起。建国初,农民是没有自己的土地或是很少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是政策使他们拥有了梦寐以求的土地,所以他们的热情一下子高涨起来,但是高涨的热情并不能解决生产力低下、传统生产方式落后、劳动力不足等带来的种种窘困局面。是随之而来的互助组、合作社解决了当时的农民面临的所有困难,在此基础上,他们看到了个体力量的弱小、体会到了集体力量的强大,因而他们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和激情投入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去,进而自觉自愿的将私有的土地交给了刚刚成立的人民公社。在这个过程中,是农民积极地向政策靠拢。

 

    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实行的是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的部分供给制,集体财产无偿调拨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结果使农民惊恐和不满,纷纷杀猪宰羊,砍树伐木,造成生产力的很大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后来不再搞一平二调但老百姓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却再也高涨不起来了。在这个过程中,是农民消极的抵制政策。

 

    土地承包后,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再次高涨起来,高涨的原因不仅仅因为谁种的多、收的多谁就吃的多,还一个原因是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想种什么种什么,也就是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在土地承包最初的若干年中,农民对土地政策的适应是先天性的。

 

    但是,在农村二、三产业和城镇化迅速发展的形势下,有些无心经营农业以及一些无力耕种的农民出于经济和安全上的考虑不愿放弃土地,导致土地弃耕现象日趋严重。特别中央减免农业税收(包括公粮)、发放种粮补贴以来,那些无心经营农业或是无力耕种的农民更不愿放弃土地,土地弃耕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更其严重起来。于是旨在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把股份制引入土地制度建设,建立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股份合作制,从而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土地流转”制度应运而生,但是这一制度并未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响应,相反却受到强力的阻挠和反对,结果这一制度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上边的态度也日渐模棱两可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对政策的解读是非理性、有失偏颇的。

 

    也许你会说这不正是农民思想一直处在动态状态的表现吗?怎么说是一直以来几乎一层不变的呢?

 

    岂不知,恰恰是这表面的“变”深深地遮掩了他们内心深处的永恒不变,这永恒不变就是利益、好处、合适。有利可图、有便宜可占、对我合适我就适应、就拥护、就支持、就合作、就有热情也有激情,否则就是相反。建国初的分地给农民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和好处,地“分”的很顺利。互助组、合作社给农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方便和实惠,地“合”的也很情愿。人民公社的统一分配使本来就缺乏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的他们中的部分人感觉吃亏了、不合适了,于是产生惊恐和不满了,于是纷纷杀猪宰羊、砍树伐木了,于是开始消极怠工不愿出力了,于是情愿挨饿也不愿积极从事生产劳动去了。土地承包让农民感觉合适了,于是热情来了,积极性高了,种的粮食也够吃了。但是,小农经济毕竟无大利可图,种地也永远种不来小康,于是他们开始弃农经商、四出打工,于是他们顾不上种地、他们的土地开始撂荒,于是土地成了他们真真正正的“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农业税的减免、种粮补贴的发放一夜之间使土地又给他们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好处,他们又把土地宝贝起来了。最令他们视土地为宝贝的还是目前尚未全面铺开的“土地流转”,一部分农民开始转变固有观念,认为土地“奇货可居”,给的价钱不“公道”那是坚决不答应“流转”的。

 

    农民思想状态的上述不变其实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诸多不良因子长期发酵熏染的结果。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极端自私、利己文化对农村的影响是相当巨大的,自古如此。特别是土地承包以来的三十多年来他们的私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膨胀,私欲膨胀的结果是挤兑的良心没有了立足之地。他们开始只看眼前、只看自己,只顾挣钱、不顾公德,农业生产也缺规划性和大局观。损人利己甚至损人害己的事情都不惜为之。比如,大米发霉变绿了照样拉到城市里忽悠不明所以的市民说是新品种反倒卖了好价钱,种青菜为了有个好卖相不惜喷洒剧毒农药一边心安理得的私下宣称反正咱自己人不吃。再比如填平灌溉沟渠种庄稼、拿河湖堤防卖土方、用避孕药养鳝鱼、用大量激素喂鸡鸭、用尿素淘豆芽、给番茄西瓜催熟、往猪羊肉里面打水、造假烟假酒劣质奶、贩卖妇女儿童等等。也许有人会说这都是不法分子所为,但这毕竟出自农村,而且不是个别现象。早年社会上盛传一个农民拐卖了一个女大学生的稀罕事,此事出来竟有人对被拐卖的女学生很不以为然,说是上学都上傻了竟上了目不识丁的农民的当,岂不知这种说辞正是对“纯洁”两字的亵渎,而拐卖者呢?难道不是干了一件伤天害理的缺德事!

 

    如今,农民开始为他们的私欲、短视、失德行为买单。大量剧毒农药和化肥的使用破坏了土壤结构、污染了水体、恶化了环境,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使他们由假货的制造者一变而为假货的受害者,他们既是毒奶、毒肉、毒大米等的生产者同时也是这些毒品的消费者,如今农村患奇病怪病的人越来越多不能不说与其饮食、卫生、居住环境等密切相关。

 

    日前有消息报道,某地瓜农因膨大剂过量致使一地西瓜爆裂招致很大的经济损失,某地菜农因蔬菜价格过低而难以承受重大经济损失而自杀,海南蕉农因香蕉太贱愤而砍蕉树等。一般说来,这类消息应该很能引起社会上的一片同情之声,但事实是社会对此发出的批评之声倒是不少,有偏激者甚至大呼“活该”,是中国人没有同情心了吗?不是,农民自身的某些行为招致了社会的普遍反感。你为什么要往西瓜里面注膨大剂?你为什么要往香蕉里面喷洒过量的催熟剂?你为什么不动脑子的盲目种菜?看见种什么挣钱就一窝蜂的跟风,“逗你玩”“姜你军”等将城市市民害苦了,你们就迷了心窍的也往这套子里面钻?对自杀的菜农、受损的瓜农、蕉农没有报以同情,不是无情,是哀其不幸,怒气不良,恨其自作孽。

 

    现在的农村可谓一片乱象,乱就乱在农村人没有什么不敢干,没有什么干不出。他们抛弃了祖辈、上辈忠厚淳朴的良好基因,却发扬光大了千百年来农民固有的狡黠、急功、爱占便宜等小农意识。他们不仅自私而且狭隘、阴暗,为了微利可以不择手段、不计后果、不计社会成本。他们为了卖几块钱可以偷走城市干道的窨井盖,为了黄瓜挺直可以在黄瓜上抹上什么什么药。他们为了一个微小的“利”字简直钻过头去不顾腚,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

 

    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特别是农民整体素质应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树立社会主义农村新风尚、建设健康的农村新文化应是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的有效手段。可惜,对农村文化的建设、对农民必要的文化、公德教育恰是国民教育中的最薄弱一环。一些地方官老爷两眼只盯着GDP的数字,大搞所谓形象工程,一门心思的开发、建设无非是为了发财升官,农村问题反而熟视无睹、视而不见,难道他们不知“三农”问题在中国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且不说“土地流转”过程中是否都严格遵守了“办法”中“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等相关规定(据悉大多都成了建设用地),也不说“土地流转”是否能够达到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预期,也不说“土地流转”是否将催生出中国特色的农场主或农业资本家,也不说“土地流转”是否将使为数不少的农民彻底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只说“土地流转”政策作为政策到底适应不适应中国国情、民情? 

    窃以为,如果不能从根源上祛除农民思想深处的痼疾,不能从根本上铲除农民意识层面的劣根,“分”也好“合”也好,真好也好假好也好,什么样的土地政策都不可能适合中国。这应是“三农”问题面临的一大“迷局”,而通过针对性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当是有效解决这一“迷局”的可靠途径之一。

 

    (本人农民出身,本文只为探讨问题绝无贬低、侮辱农民之心,望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