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龙苑房屋出租:情绪的心理机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0:04:50

 

  虽然人的情绪现象显得很复杂,但它简单的一面,并且是能够使它的其它方面不再显得“极为复杂”的,就是情绪的心理机制。这是心理学对情绪的研究应该首先去认识的,也是较容易认识的,却因为没有重视而至今还未认识的一面。

  情绪产生于生命的一个古老的机制,它的性质可以归纳为两种:快悦的和不快的。我们知道,简单的生物没有知觉能力,更没有思维,但它们却有生物学意义上的“趋利避害”的本能行为,这种本能是靠什么得以实现的呢?只能是“趋悦避痛”的情绪机制,即:趋向快悦的情绪状态,逃避不快的(或痛的)情绪状态,并依此实现了自体保护和生存。“趋利避害”是生物本能行为的外显表现,“趋悦避痛”是这一行为表现的内在本质和原因。其实,“趋悦避痛”是从最简单的动物体到最高级的人类共有的最基本的本能和生命原则,情绪是一切生物体(动物和人类)价值判断的依据,是生物一切行为原因的渊源。

  虽然人的情绪现象显得很复杂,但它简单的一面,并且是能够使它的其它方面不再显得“极为复杂”的,就是情绪的心理机制。这是心理学对情绪的研究应该首先去认识的,也是较容易认识的,却因为没有重视而至今还未认识的一面。

  需要说明的是,我这里的“情绪”在概念上有所深入和拓展。首先,它指的是本质意义上的情绪,或是指所有情感和情绪中所包含的会引起我们喜爱或回避的主观态度的因素。从个体体验方面来说,它是构成人的各种感受和通常意义上的情绪的基本元素,与我们通常对情绪的概念相比,它还包括包含在诸如“饥饿”、“快感”、“痛感”等等一些感觉之中并作为其主体的情绪成分,与“恐惧”、“悲伤”、“愉快”等通常意义上的情绪一样,它们的情绪性成分是同源的。这是概念范围上的拓展。从内部过程上来说,它是指发生在脑内的与网状系统活动密切相关的一切情绪性神经反应及其上传。

  一、制约性情绪反应

  情绪的一个主要心理机制就是情绪的学习,即个体对信号刺激的情绪性反应。虽然加涅早就提出信号学习包括随意反应和情绪反应,但在已有的心理学研究和我们的所有教材中,对这点却完全地忽视了。而情绪的信号反应恰恰是认识情绪现象的关键,我们一直对复杂些的社会性情绪的不解,原因就在于对此的忽视。

  情绪反应按其反应的形式可以分为两种,套用现成的词汇可称为“自然情绪反应”和“制约情绪反应”。由信号刺激引起的情绪反应就是制约性情绪反应,它占据着我们人类情绪表现的绝大部分。

  “自然性情绪反应”很直观易识,它是我们的生理基础所决定的对生理刺激的直接反应。例如我们在夏天口渴时喝下一杯清凉的饮料,生理上的适宜和满足自会通过对网状系统的激活而引起快悦性质的情绪性反应,并由其和相关感官信息向皮层的上传形成我们对此快悦情绪和相关感官特征的意识,这种情绪反应的形式表现为它是由刺激物的直接刺激而引起的生理反应所产生的。

  “制约性情绪反应”与情绪的“学习”有关。我们知道心理学的学习理论中有“非制约刺激(自然刺激)”和“制约刺激”以及它们所产生的“自然反应”和“制约反应”。而在动物和人的情绪反应现象中,制约性情绪反应也普遍存在,即在一些情境下,当遇到某一可以产生某种生理性情绪反应的条件时,在还未受到该条件的真实刺激之前就产生了该条件真实刺激后所会产生的情绪反应。例如我们在炎热的夏天正口干舌燥时突然得到一瓶冰镇的凉饮,在喝入之前我们已立刻非常高兴——即我们的脑中已产生了快悦性质的生理性情绪反应,这种快悦的情绪是怎么产生的呢?其实这就是我们以往的在解渴后因生理适宜而在脑中产生的快悦性质的情绪状态的重现(由于特定情境往往还会增加了它的强度),或称之为对以往相关情绪的记忆。这就是制约性情绪反应的基本形式和内容,只是这里还需要与认知有关的情境的作用,比如在不渴或者见到的是自己得不到的凉饮的情况下,制约性情绪的产生在强度上就会大大降低,甚至引起相反的情绪。

  认识了制约性情绪反应现象的存在,那么对各种复杂的情绪现象我们就会不难理解。再例如,“小孩看见护士就联想到打针,从而就产生恐惧”,其实这里的“恐惧”的主体就是重新出现的、包含在他以往打针时的“痛”之中的不快性质的生理性情绪反应,这里的护士就是信号刺激。这一恐惧的产生就是制约情绪的简单形式,而古典制约学习理论中的“类化”、“辨别”等现象在制约情绪中都有对照,尤其在人的较为复杂的社会性情绪和情感中更是如此。人的再高级的情感也不是无源之水,它们都是由情绪的制约刺激物所产生的以原初的生理性情绪为基础的制约情绪,只是这里的“联想”大多数情况下不是随意联想,而是在潜思维活动下进行的潜联想,因而表现出这些情绪产生的直接性和原因的曲折性。

  比如在我们见到要好的朋友时会油然产生一种非常愉快的情绪,这是由于彼此之间曾有过很多交往,一起有过很多美好往事、很多理解和很多支持,再想起或见到他时这一情境的刺激就会制约出你曾在那些美好往事、那些理解和支持中所获得过的快悦情绪的重新出现,并成为现实的情绪反应,这种现象与“望梅起液”的生理反应一样,都是神经活动的制约反应现象。

  其实,人的所谓社会性情绪和情感,不论是正面的(快悦的)还是负面的(不快的),都是制约性情绪反应的产物。另外,在制约性情绪反应中还有“反制约”现象,比如,当你突然接到了一所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由于你联想(或潜联想)到种种它所意味的事情,所以在你头脑中引起了非常快悦的制约性情绪反应,即遇到了能产生快悦情绪的条件而引起了当前的快悦情绪,这是正制约。而如果你此时知道的是你没考上大学的消息,你十分失望,并且确实非常痛苦,在这“痛苦”的内容中,除了你因联想到一些社会性压力而产生的内容外,还有一种更直接而深刻的内容, 这就是这一消息所意味的你曾经或所能联想到的那些会制约出你的快悦情绪的事情的失去,而这一“失去”的意味却制约出了那些反之该有的快悦情绪的相反的情绪,即“反之”的快悦有多大,现在的痛苦就有多深,这是真正的“失望的痛苦”。这种现象在小孩身上的表现更易于我们理解。比如给很小的小孩一个苹果,他在还没吃到嘴里就引起了吃到嘴里后由味觉等反应而在脑内引起的快悦性质的生理性的制约性情绪反应,而使他表现出非常高兴。可是这时苹果突然掉进了路边的下水道里,他一般会大哭起来,显然他很痛苦,并说明在他当前的脑中产生了现实的不快情绪,这种不快情绪是怎样产生的呢?只能是与刚才引起了他的快悦性质的制约性生理情绪的过程和机制一样,此时因“失去”的刺激而引起了相反而现实的脑内情绪反应的生理过程。这里也看到,虽然我们的任何情绪和情感都是一种心理过程,但它们必然伴随着脑内相应的与情绪有关的神经生理上的反应。

  二、情绪的对象化

  情绪本身并非不可感知(有的心理学理论说它本身不可感知),它只是没有空间特征,因此情绪的对象化也是情绪过程的一个主要心理机制。

  由于情绪自身没有位置特征,在皮层对之的反映中,总是把它与其它内部或外部事物的一些特征联系在一起,使其感官化或客体化。

  “情绪感官化”是在皮层过程中把对情绪反应的反映与来自感官上的信息建立联系,也就是说,大脑在对此情绪进行反映的过程中附加了一些对来自感官上的信息的知觉。例如把之与某处皮肤上的内部变化和位置等特征或者对心脏跳动的变化以及其它内部感觉联系在一起。比如饥饿感,它的主体就是与其它任何不快情绪一样的单纯的生理性痛苦情绪,只是在对这一情绪反应的皮层过程中伴随着对胃壁内部变化和位置等特征的反映。这种现象还使我们在感到或谈论饥饿时,往往只注意到胃的位置与内部变化等特征,而忽视了它的情绪主体。再比如,当你突然接到了一所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在你头脑中引起了非常快悦的制约性情绪反应,而这一快悦情绪本身只有强度特征没有位置特征,但由于它引起了心跳速度和强度的明显增加,当这种心脏的变化与位置特征被皮层与当前快悦情绪一同反映,这时我们感到的就是“心里好快活”、“心里真高兴”。当情绪被感官化时我们体验到的是快感或痛感。

  “情绪客体化”是皮层在反映过程中把某一情绪性反应与外界事物联系在一起,尤其是那些由外界对象的刺激直接引起的情绪性反应。比如一只癞蛤蟆形象的物理的和形式的刺激引起了我们不快性质的情绪性反应(与一些线条流畅,色彩鲜明的形象的刺激往往会引起我们的快悦情绪相反,癞蛤蟆之类的满身凸凹,色彩灰暗的形象的刺激往往会引起我们的不快情绪,这与视觉反映它们时的内部运动是否顺畅和接受到的物理能量是否充分有关),当这一不快情绪与癞蛤蟆的形象一同被大脑皮质所反映,我们就在癞蛤蟆的形象上看见了“丑”,即,我们就在癞蛤蟆的形象上看见了自己的不快情绪。“丑“作为一种视觉事物,简单地说,它是由情绪客体化现象所引起的、个体在外界对象上看见的自己的不快情绪。

  而“美是什么”之所以至今不被人们认识,就是因为对大脑在情绪的反映中出现的情绪客体化现象缺乏了解。现在我们应该看到:在视觉对象中作为与“丑”相对应的“美”,它就是我们在外界事物的形象中所看见的自己的快悦情绪。那么“美的事物”,它就是那些具有能够产生或引发我们快悦情绪并使之发生对象化之条件的客观事物。立的事物。而“美感”,可以说它是我们在把快悦情绪客体化以后对其的感受。它的主体就是我们的快悦情绪本身。当快悦情绪与来自某个感官的信息复合在一起时,形成“情绪感官化”,这时我们经验到的是快感性质的体验;当快悦情绪与来自某个外界事物的各种客观信息复合在一起时,形成“情绪客体化”,这时我们经验到的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美感。

  情绪对象化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情绪的表征化”。比如我们在遇到某件高兴的事情时,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总是把脑内的快悦情绪与当前的人和事的形象或意象表征复合在一起,使我们把对自身快悦情绪的喜爱理解为是对当前人物或事物的喜爱,再比如我们在回忆某件往事时通常也会引起情绪反应,由于情绪本身没有位置特征大脑就把它们与当前在记忆中出现的人物、事物的形象表象或情景表征复合在一起,从而构成一段幸福的回忆或忧伤的回忆。再比如我们看一本喜爱的小说,当我们被故事情节或里面的哲理引起快悦情绪时,我们会把这些情绪与随着文字内容而产生的形象、情节和意蕴等想象内容复合在一起,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在文学作品中所获得的美感。也正是由于在我们的这类情绪中总有这些对象化的内容,使我们感到我们的情感内容很“饱满”很“具象”,因此它明显地区别于由情绪的感官化而产生的一般快感和痛感,也区别于由单纯的生理原因引起的简单的快与不快的情绪(虽然对于有了一定心理内容的人严格来说不存在既没客体化也没表征化的情绪,有的只是在一些情况下这种对象化感觉的程度轻微一些)。

  现在我根据以上的对制约情绪和情绪的对象化现象心理机制的介绍,对几种情绪情绪的内容进行一些解释。

  “恐惧”——是一种对将要出现的悲惨后果的制约性情绪感受,它的内容包括对当前环境的知觉和对自身情绪反应的体验。比如看见一条无人看管的凶猛的狗向你冲来,这一刺激激起了你所能想象到的(这一想象过程一般都是潜意识过程)被它咬后的生理上的惨状,并因此而引起包含在相关的“痛”之中的制约性不快情绪反应,当你的大脑把这一不快性质的情绪反应与当前的知觉内容复合在一起,就形成了我们通常所说的“恐惧”的感受。“恐惧”的主体是不快情绪,然后加当前对象的形象或当前事物的表征、加躲避的愿望和逃跑的念头、加无计可施再加对生理的一系列内部应急反应的感觉(虽然此时逃跑的念头没有实现,但现实的奔跑所会引发的相应身体上的生理变化——如肌肉的高度紧张和能量的供给等——已经因心理制约而成为现实的反应)。

  “害羞”是对自己外部或心里缺点被暴露的恐惧。它的主体是经验或预想中缺点暴露后带来的不良后果所产生的不快性质的制约情绪。

  “喜爱”是个体内部对快悦情绪趋向的外移。主体是快悦情绪,还包含对内部快悦情绪的趋向转化为的对当前事物的钟爱。

  三、情绪作为动机的唯一基础和根源

  各种心理学理论都认为情绪是人的动力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情绪、情感是动机的源泉之一(之二是什么?)。而事实上,情绪过程是所有心理动机的唯一基础和根源!

  我们知道,动机是构成人类一切有意行为的基础,包括身体行为和思维、回忆等等心理行为,它是由外部或内部原因引起的、激发和维持个体各种有意活动的心理动力。我们也都确信,动机源于需要。这里我想强调的是:一切动机都产生于心理需要,都是从心理层面的需要中直接产生的,虽然心理层面的需要很多都是为了满足生理上的需要,并都有其生理根源。真正的自动行为不需要动机,引起自动行为的那叫生理反应。动机只是专对心理需要而言。而心理需要什么呢?或者说,心理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呢?显然,为了认识动机的根源,我们要先认识一下需要的本质。

  需要反映有机体内部的不平衡状态,但它还包含一种对超平衡状态的倾向。正如生理需要不直接产生动机(动物下丘外侧区损伤导致不食等实列证明,生理需要必须转化为心理需要才会引起动机),生理的缺乏也不能直接产生心理的需要。需要是一种心理活动,在它与它所反映的生理需要(暂不说精神需要)之间还有一个媒介。比如血液中水分的缺乏会产生渴的感觉,胃液侵害胃壁会产生饥饿感等等,是这些感觉或感受的形成才产生对喝和吃的需要。这可以表示为:生理需要——饥饿感——需要。这里“需要”的直接原因是饥饿感的作用(味觉的作用暂不说),心理所直接需要的是对饥饿感的消除(或躲避)。而饥饿感是什么,前面看到,它就是一种以不快情绪性为主体的痛感,因此,心理在这里最直接的需要是对此痛感的解除,是对痛感的主体——不快性质的情绪性反应的回避。

  回避不快情绪是饥饿引起的需要的本质,但至此还不能使我们认清需要本质的全部。在心理学中一直是把生理上的匮乏状态作为研究需要的主要对象,而对需要的另一面,也许对人来说是更重要的一面却很少涉及,这样显然有碍于对需要本质的深入认识。再回到前面的例子:饥饿产生进食的需要,是什么产生停食的需要?“饱中枢”的说法显然没经思考,如果真有这样一个中枢,许多被撑死的动物是否都是“饱中枢”出了问题?象“记忆系统”、“过滤系统”等等一样,硬造出来的东西太多必然会妨碍科学认识。若不用知识来控制,显然不是饱而停食而是撑而停食。而饱是快感,撑是痛感。在这里,当两种性质的情绪在一种行为中相遇时,就看谁的强度高了。如果该行为的继续所带来的快感大于痛感,就会继续此行为,反之则停止。味觉的降低对停食的影响只起次要作用(显然味觉一般不会降为零),当通过饱感与味觉所带来的快感(香、甜等感觉都属于以快悦情绪为主体的快感)都不敌撑的痛感时,就产生停食的需要。在没有知识影响的前提下,如果没有饥饿感、饱感与味觉的推动和引诱,生理再需要我们也不会去吃什么。这同时也说明,我们吃的直接原因是消除不快情绪和追求快悦情绪的需要,而消除不快情绪也是追求快悦情绪的方向之线上的一极,心理真正需要的是追求快悦情绪。

  任何情绪和感受都相对着脑内的情绪性反应,这种反应的特征就是它的情绪性。所谓情绪性,就是在大脑对此反应的感知过程中包含着一种拒绝或者趋向的倾向性,即包含着喜爱或者厌恶的“态度”。情绪产生需要,需要产生动机,在需要和动机的参与下情绪的趋向性就表现了出来。从宏观角度上,我们可以说情绪本身就包含着趋向性,需要和动机只是情绪机制的一部分,这样也许更便于对一些心理现象的理解。而情绪性反应又必然相对着某种心理状态。人们所说的不平衡状态都意味着痛感状态,意味着负面性质的情绪性反应。而通常所说的平衡状态其实只是一种维持状态,显然这种状态并不反映个体的真正满足和需要,也并不是“当出现新的不平衡时”才“又会产生新的需要”。生命永远需要那种超越于平衡的快悦状态,这种需要反映在心理的内部过程中就是对一种神经激活状态的“渴望”。与平衡状态相比,那种身心愉悦、满怀好心情的状态更是我们向往的状态。生命真正需要的是超越于平衡状态之上的快悦状态(也许那才是有机体的真正平衡)!也正是这种需要在使生命不断向前。

  心理的直接和根本的需要是快悦性质的情绪状态,这种需要直接产生于对情绪的直接体验和对其的经验,快悦情绪使心理满足、喜爱和向往,这些体验和经验产生要获得它们的需要;不快情绪使心理厌恶、拒绝,这些体验和经验产生回避的需要。没有情绪就没有需要和动机,所以情绪过程是需要和动机的唯一根源。这里可以表示为:情绪——需要——动机。

  意志对动机的影响完全是借助意识对情绪的经验实现的,个体的一切计划和目标都是以回避某种痛苦或者获得某些快悦为对象(谁见过另外的计划和目标呢?)。实际上,意志的动机功能就是在思维和潜思维活动的参与下,通过对某种情绪的预见和“期待”而起作用的。

  快悦合乎需要,但它不是需要本身。需要也是一个独立的过程,有它自身的心理机制。对人来说,心理通过情绪产生的需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因直接的情绪体验产生的需要,比如痛感需要消除、回避,悲伤需要发泄、哭泣,好吃的苹果引诱我们一口再一口地吃,优美的艺术品或表演使我们留恋忘返,友情使我们欢欣,我们即刻付出自己的友谊以为获得更深的友情等等,这些都是由当前而现实的自然情绪和制约情绪直接引起的需要; 二是由意识系统依据其观念中所包含的对情绪的经验而产生的需要,比如对信念、理想、道德、正义等等的需要。虽然它们所遵循的都是趋悦原则,但在表现上仍有方式和模式上的区别。前者方式直接或较直接,通过对制约情绪的了解都已显得简单易识。后者曲折,并有其自身的模式。从意志对动机的作用上我们可以看到,意识系统是以它自己的方式通过情绪来形成和选择需要的。在意志活动这里,意识系统是依据词语或意象引起的制约情绪的经验来产生需要的,同时,在我们的大脑里还有许多潜含着情绪的成型观念,即由对事物的情绪经验形成的习惯态度,它意味着已基本定型的制约情绪。通过思维活动,一些观念进入意识,这些观念中包含的定型的潜在情绪也会因受到情境刺激同时引发,并对动机的形成与选择形成直接影响,即使那些浮到近层的潜观念没被具体意识,它们所容含的定型情绪由于受到制约刺激也已形成现实反应并被意识。由于这些原因,才表现出意志的特性。这里可以表示为:对情绪的预见——需要——动机。

  补充论述: 观念——情绪——动机

  我们知道,一些观念在很多情况下会影响和决定动机。但这些抽象的观念是怎么起到对现实动机的影响的呢?是观念中所包含的情绪因素。

  所谓观念,尤其是心理学中通常所指的观念,就是我们对一些事物的基本固定的看法,其中包含着“好”、“坏”、“该接受”、“不该接受”和“该做”或“不该做”的态度。而这些“态度”显然就是情绪因素。虽然这些因素不是在我们所有想到这些观念时都会引起特别深刻的情绪并被我们清楚地意识到,但在所有情况下它们总是以被意识到或没被意识到的现实形成来左右我们当前的动机。尤其在某些紧要时刻,问题的紧要或矛盾的强烈会更强地制约出潜含在观念中的性质上基本定型情绪反应。说来话长,正如弗洛伊德所揭示的那样,虽然不是全部,但很多观念都与从童年开始的情绪经验有关,即使是后来形成或者重建的观念,也是会与原有各种观念的情绪基础建立起间接的联系。既然他都说过了,大家也会都知道许多,我也就长话短说,直接以一些实例来描述观念是怎样通过情绪来影响动机。

  在许多现实生活中,由于观念中的情绪活动和作用未被意识,因而使观念本身显得带有动机性。比如小学生在公交车上见到老人的“让座”,这是“助人”的观念引起的动机使然。但在“助人的动机”背后,是情绪在从两个方面起着直接的作用。一是助人会得到“好感”,在他的经验中,“好感”起先总是与“好吃的东西”、“新的玩具”、“被爱抚”、“被表扬”等所引起的快悦情绪伴随在一起(“被表扬”又与以前因之而得的种种奖励而引起的快悦情绪有联系),因此“助人”的观念就是引起这些制约情绪的信号刺激物,并通过引起这些情绪反应而产生当前的助人需要和动机,只是在这一“信号”——“情绪”——“需要”——“动机”的单元系统中,由于“学习”与习惯,它们的联系和反应已是基本定型的,因此才表现出观念对动机的作用的直接性。另一方面是不助人是“不好的”、这意味着被指责、看不起、冷落等等(对大人们来说就是违背公德),这些制约条件会引起相关负面情绪反应(与上同理不多描述)而产生回避它的需要,这从另一方面促进了助人的动机(大人们让座多源于此)。

  当因观念所产生的两种相互矛盾的动机相遇时,就看哪种观念在当前所引起的情绪在强度和“数量”上占优势了。并且在这里更能看出情绪在观念与动机之间的作用。比如我们遇到了一件要去选择的事情:是为好朋友作伪证还是说出真象维护正义?这可是紧要时刻。作伪证会使你依然拥有这位朋友,在这种情境中,由于在“朋友”的观念里包含着关爱、理解、帮助等等内容,这些内容都是引起快悦情绪的制约刺激物,“朋友”的刺激引起的快悦性质的当前情绪反应产生你继续得到“朋友”的需要,促成你要去作伪证的动机,当然,对友情的现实回忆和其它的具体利益中所“包含的快悦”也会对当前的需要和动机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对关爱、友情等等的“失去”以及“背叛朋友”的观念所包含的制约条件也会在当前引起你的痛苦情绪(人们所谓“两种观念之间的痛苦的选择”,其实已表明了情绪在观念与动机之间的真实作用),回避这些情绪的需要也会支持你去作伪证的动机。如果在你的头脑中有关“哥们意气”的观念还有很多,数量上占有优势,在以上种种基础上,去作伪证就是你“义”不容辞的事情,竟管这在大多数人眼里显得厚颜无耻。

  相反的一面是:作伪证违犯公德,更多人的“鄙视”、“缩远”、“看不起”、“谴责”等观念和意象会在你的意识或潜意识中作为制约条件(由于问题的当前、紧要所形成的情境会增强它们的制约性)会引起你的痛苦情绪而产生回避它们的强烈需要,这种需要又会形成你选择正义行为的动机,或是对你去作伪证的动机构成强大阻力。如果你受过良好的文明熏陶,头脑中道德观念的积累占优势,那么正义就会是你更大的需要。

  至此我们看见,观念虽然抽象,但它并不空洞。在一般情况下,由它们的情绪定型就会显得直接地引起我们的动机,因此情绪因素的作用不易被意识觉察。而当紧要问题出现时,由于在情境作用下使其“制约性”大大提高,我们就可以清楚地体验和意识到情绪反应的参与和它作为动机的根源。

  而如果没有情绪内涵和在当前的直接参与,那么所有的观念就都是空洞的,它们既产生不了任何动机,也不会有某个观念战胜另一个观念的说法和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