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者神龟歌曲:《古代汉语》二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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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通论(十六)
  双声叠韵和古音通假
  在本节里,我们谈两个问题:双声叠韵和古音通假。这两个问题有一定的联系,了解双声叠韵,有助於我们更好地了解古音通假的道理,因此我们先从双声叠韵谈起。
  双声,指的是两个字的声母相同;叠韵,指的是两个字的韵相同。例如在现代汉语里,“珍珠”是双声,因为“珍”zhēn和“珠”zhū的声母都是zh;“光芒”是叠韵,因为“光”guāng和“芒”máng的韵都是ang(韵头不同也算叠韵)。
  在我们接触上古汉语的时候,问题比较复杂些,因为上古的语音系统和现代的语音系统不同。我们必须对上古的语音系统有所了解,然后能认识上古的双声叠韵。在上一节里,我们已经知道《诗经》用韵所反映出来的先秦韵部系统和现代汉语不同;我们还应该知道先秦的声母系统也是和现代汉语不一样的。这样才不至於把上古的双声叠韵和现代的双声叠韵混为一谈。举例来说,“芣苢”在上古是叠韵,同属之部,但现在却不是叠韵,普通话念作fóuyǐ。“知识”在今天是叠韵,上古却不是,“识”字属有韵尾-k的职部,“知”字却属没有韵尾-k的支部,今天的广州话仍然反映这种情况。又如“微妙”在先秦是双声,因为它们的古代声母都是m;“威望”在先秦反而不是双声,因为威字在先秦属於零声母,而望字的声母是m。当然,古今音的系统也有很多相一致的地方,例如“辗转”古今都是叠韵,“栗烈”古今都是双声。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古今音是不相同的。为了便於了解上古的双声问题,我们有必要对先秦的声母系统有所了解。
  依照传统的说法,有所谓三十六字母,字母实际上就是声母;古代没有拼音字母,所以只好找出三十六个汉字作为声母的代表。这三十六个字母是:见溪群疑,端透定泥,知彻澄娘,帮滂并明,非敷奉微,精清从心邪,照穿床审禅,影晓匣喻,来日。这三十六字母大致反映了唐宋时代汉语声母系统的情况。至於上古的声母系统,据初步研究共有三十二个。拿三十六字母来比较,有的要合并一些,有的要分出一些。合并的有两类:一是知彻澄娘要与端透定泥合并,都是舌尖音;二是非敷奉微与帮滂并明相同,都是双唇音。分化成两类的,首先是照穿床审四个字母,其中一类接近精清从心,是齿音;另一类接近端透定泥,是舌音。唐宋以后的喻母在上古也分为两类,一类与匣母相同,另一类接近定母。现在将这三十二个声母按旧时的分类列表如下:
  附图: 本书附录四按三十二个声母分别列举了一些常用字,可供参考。叠韵既是同韵部的字,也可以查阅本书附录三《上古常用字韵部归类表》。
  双声叠韵和上古汉语的构词法有密切的关系。上古汉语里的双音词比现代汉语要少得多,而在这些双音词中,除了叠音词(如“夭夭”)之外,不少双音词的两个音节有双声叠韵的关系。这些双声叠韵词大都用来描绘声色形状,古书注解常常用貌字来解释。例如《诗经•周南•关睢》:“参差荇菜,左右流之。”朱熹注:“参差,长短不齐之貌。”这种词,古人称为“连绵字”。连绵字虽然也有不属於双声叠韵的(如浩荡、滂沱),但是,属於双声叠韵的连绵字占绝大多数。例如:
  (一)双声:参差(关雎)、踟蹰(静女)、栗烈(七月)、觱发(七月)、缤纷(离骚)、侘傺(哀郢)、容与(哀郢)、憔悴(渔父)、突梯(卜居)、滑稽(卜居)、犹豫(赵策)、便嬖(孟子•梁惠王上)
  (二)叠韵:窈窕(关雎)、虺隤(卷耳)、窈纠(月出)、忧受(月出)、夭绍(月出)、顑颔(离骚)、须臾(哀郢)、婵媛(哀郢)、觳觫(孟子•梁惠王上)
  (三)双声兼叠韵:辗转(关雎)
  除了形容词性的连绵字以外,还有名词性的连绵字。例如:
  (一)双声:蟋蟀(七月)、蝃蝀(蝃蝀)、蒹葭(蒹葭)、伊威(东山)
  (二)叠韵:崔嵬(卷耳)、芣苢(芣苢)、仓庚(七月)、蠨蛸(东山)、薜荔(山鬼)、鎡基(孟子•公孙丑上)
  以上所说的是纯粹的双音词。此外还有一些经常用在一起的同义词或近义词也往往有双声叠韵的关系。例如:
  (一)双声:玄黄(卷耳)、说怿(静女)、洒埽(东山)、鞿羁(离骚)、饥馑(论语•先进)、亲戚(孟子•公孙丑下)、妻妾(孟子•离娄下)、肯綮(庄子•养生主)
  (二)叠韵:涕泗(泽陂)、经营(何草不黄)、贪婪(离骚)、刚强(国殇)
  在上面的例子中,有些非常接近连绵字,如玄黄、刚强等,有些显然只能算两个词,如妻妾、洒埽、涕泗等。
  双声叠韵的应用范围是非常广泛的。除许多双音词和成对的同义词、近义词有双声叠韵的关系外,古人还利用这样的连绵字来加强诗歌的音乐性。《关雎》用了一个叠音词和八个双声叠韵的连绵字,就是一个例子。《月出》更是一首具有特殊风格的双声叠韵诗,三章内容雷同,只是运用双声叠韵法,化一章为三章,从而取得了回环反复的效果。
  双声叠韵的分析是和语音系统的描写相联系的。前人对上古声母和韵部的分合,看法不尽相同,因此在具体分析某些字是否双声叠韵时,看法也就不完全一致。例如脂微不分的古音学家就认为“伊威”不但是双声,而且是叠韵;质月不分的古音学家就认为“栗烈”“觱发”也都是双声兼叠韵。古韵分部,越早的古音学家分得越少;声母分类也并不一致。因此前人谈双声叠韵一般都是比较宽,声母或韵部相近而不尽相同的;也认为是双声叠韵。这是值得注意的。
  所谓古音通假,就是古代汉语书面语言里同音或音近的字的通用和假借。语言里的“词”是音义的结合物,古人在记录语言里的某一个“词”的时候,往往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书写,有时写成这个样子,有时写成那个样子。两个字形体不同,意义不同,只是由於声音相同或相近,古人就用甲字来代替乙字。例如早晨的ZǎO(注:这是现代汉语的读音;至於上古怎样读,还没有定论。),这个词本该写成“早”,但是《孟子•离娄下》:“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却写成“蚤”,《诗经•豳风•七月》:“四之日其蚤”,也写成“蚤”。“蚤”的本义是跳蚤,早晨的“早”所以写成“蚤”,只是因为二者声音相同,在记录语言里ZǎO(早,早晨)这个词的时候,“早”“蚤”二字通用。从“蚤”字说,它所以当“早晨”讲,也只是因为它和“早”声音相同,被假借为“早”,借用了“早”的意义。换句话说,“蚤”是“早”的假借字,“早”是“蚤”的假借义。总之,古音通假是古书里字形分歧的现象之一,这种现象需要从上古语音的角度加以说明。
  假借字的产生,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本有其字,而人们在书写的时候,写了一个同音字,如:表示“小击”的意思本字是“攴”,人们书写时写作“剥”,《诗经•豳风•七月》:“八月剥枣。”“剥”是“攴”的假借字。第二种是本无其字,从一开始就借用一个同音字来表示。如:(一)第一人称代词没有一个本字,从一开始就借用本义是一种锯类工具的“我”来表示,后来一直沿用,并没有为它再造字,也没有为表示“我”字本义的那个词造字。(二)“躲避”、“开辟”、“邪僻”等意义也都没有本字,只是借用本义是“法”的“辟”字来表示。为了文字表达的精确,后来为“躲避”的意义造了“避”字,为“开辟”的意义造了“辟”字,为“邪僻”的意义造了“僻”字。“避、辟、僻”等字都是后起的区别字,不能认为是“辟”的本字,不能说“辟假借为避”等,因为“辟”和“避、辟、僻”等不是在同一个历史平面上产生的。(三)表示选择的疑问代词没有本字,一开始就借用本义是“食物加热到可吃的程度”的“孰”字来表示,后来没有为这个疑问代词造字,而是替“孰”字本义所表示的词造了“熟”字。“衰弱、衰灭”的意义没有本字,一开始就借用本义是“蓑衣”的“衰”字来表示。后来没有为“衰弱、衰灭”这个意义造字,而是为“蓑衣”这个意义造了“蓑”字。我们不能认为“熟”是“孰”的本字,“蓑”是“衰”的本字,“孰”是“熟”的假借字,“衰”是“蓑”的假借字。如果这样认为,那是不合乎汉字发展的历史事实的。
还有一种情况,为一个字的引申义造的后起区别字和这个字之间的关系,根本没有假借的关系,而被人们误认为假借。如:“坐”字的本义是“坐下”,引申为“座位”的意思,后来为这个引申义造了区别字“座”。我们决不能认为“坐”假借为“座”,“座”是“坐”的本字(注:有人说,本字就是专用字。这牵涉到“本字”的定义问题。古人所谓本字,不是这个意思。我们反对的不是“本字”这个名称,反对的是把这种现象认为是通假。)。
  下面再举一些假借字的例子:
  “唯”字的本义是答应(《说文》“唯,诺也”),所以从口;“惟”字的本义是思惟(《尔雅》:“惟,思也”),所以从心“维”字的本义是维系(《尔雅》:“维,系也”),所以从糸(Mì,糸就是丝)。这三个字的本义是互不相通的。《论语•里仁》:“曾子曰:'唯'”;这个“唯”不能换成“惟”或“维”。《诗经•大雅•生民》:“载谋载惟”(又考虑,又思惟);这个“惟”不能换成“唯”或“维”。《诗经•小雅•节南山》:“四方是维”;这个“维”不能换成“唯”或“惟”。但是这三个字都经常被借用为句首或句中语气词。例如:
  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左传僖公三十年)
  正唯弟子不能学也。(论语•述而)
  唯求则非邦也与?(论语•先进)
  诗云:“周虽旧邦,其命惟新。”(孟子•滕文公上)
  髧彼两髦,实维我仪。(诗经•鄘风•柏舟)
  维此奄息,百夫之特。(诗经•秦风•黄鸟)
  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诗经•小雅•节南山)
  《左传》和《论语》比较喜欢用“唯”,《孟子》用“惟”,《诗经》用“维”。《诗经•大雅•文王》:“其命维新”,《孟子》引用时写成“其命惟新”。由此可以引出结论:(1)假借字的形式比较自由,往往只要同音或音近就行;(2)但是也要根据习惯,在同一地域和同一时期,写法还是相当一致的。
  麋,本义是鹿一类的动物。《孟子•梁惠王上》:“王立於沼上,顾鸿雁麋鹿。”假借为“眉”,《荀子•非相》:“伊尹之状,而无须麋。”
  惠,本义是仁慈,恩惠。《论语•里仁》:“君子怀刑,小人怀惠。”假借为“慧”。《列子•汤问》:“甚矣,汝之不惠。”
  归,本义是女子出嫁,《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假借为“馈”(馈),即赠的意思,《论语•阳货》:“归孔子豚。”
  直,本义为曲的反面,《诗经•小雅•大东》:“其直如矢。”假借为“特”(但),《孟子•梁惠王上》:“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何,本义是负荷,《诗经•小雅•无羊》:“何蓑何笠。”假借为疑问代词,表示“什么”。《左传•僖公四年》:“以此攻城,何城不克。”
  由,本义为“从”,《论语•雍也》:“谁能出不由户。”假借为“犹”,《孟子•梁惠王下》:“今之乐由古之乐也。”《孟子•公孙丑上》:“以齐王由反手也。”
  曾,本义为乃(副词),《论语•先进》:“曾由与求之问。”假借为“增”,《孟子•告子下》:“曾益其所不能。”又假借为“层”。《楚辞•招魂》:“曾台累榭。”
  辩,本义为巧言(依《说文》则本义为治),《礼记•王制》:“言伪而辩。”假借为“辨”,《墨子•非攻》:“则以此人为不知黑白之辩矣。”《庄子•秋水》:“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孟子•告子上》:“万锺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朱熹集注本“辩”作“辨”)。
  輮,本义为车纲(车轮的外匡)。假借为“煣”,《荀子•劝学》:“木直中绳,輮以为轮,其曲中规。”
  矢,本义为箭,《说文》:“矢,弓弩矢也。”假借为“誓”,《诗经•鄘风•柏舟》:“之死矢靡它。”
慝,本义为奸慝,《国语•鲁语》:“下无奸慝。”假借为忒,《诗经•鄘风•柏舟》:“之死矢靡慝。”
  具,本义为具办,《说文》:“具,共置也。”假借为“俱”,《诗经•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舟,本义是船。假借为“周”,《诗经•大雅•公刘》:“何以舟之?”
  时,本义是一年四季的季,《说文》:“时,四时也。”假借为“是”,《诗经•周颂•嘻嘻》:“率时农夫,播厥百穀。”
  晁,本义是一种水生动物,《说文》:“晁,匽晁也。”假借为“朝”,《楚辞•哀郢》:“甲之晁吾以行。”
  假借字的形成,根据这样一个原则:语音必须相同或相近。有时候假借字典本字虽然也可以只是双声或者叠韵,但是如果韵部相差很远,即使是双声,也不能假借;如果声母相差很远,即使是叠韵,也不能假借。就上面所举的例子来说,早、蚤,唯、惟、维,惠、慧,由、犹,曾、增,辩,慝、忒,具、俱,舟、周既然完全同音,自然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輮读平声,煣读上声,它们之间都只有声调上的差异,也没有什么问题。直和特古音同属职部,它们的上古声母都是定母,可以说既是双声,又是叠韵。其余各例都可以作类似的分析。可见假借字必须是同音字,至少也要是声音十分相近的字。这是假借字的原则,也是所谓古音通假的原则。
  古音通假的现象,古书裹常见。不明瞭古音通假,就难免望文生训,误解古书的原意。例如“归孔子豚”的“归”就很可能误解为“归还”的“归”,“八月剥枣”的“剥”就很可能误解为“剥皮”的“剥”,等等。清代的学者王引之说:“学者改本字读之,则怡然理顺;依借字解之,则以文害辞。”(注:王引之:《经义述开》卷三十二,《经文假借》条。)王引之的意见无疑是正确的。运用古音通假的原则来研究古书的词义,可以解决一些疑难问题。上文所谈的假借字,是一般读古书的人都懂的,都同意的。除此以外,我们还可以根据古音通假的原则,发现前人所没有发现的假借字,说明前人所没有说明的问题。清代学者王念孙、王引之等人就善於这样做,他们能够摆脱字形的束缚,从声音上去寻求古义。他们把古代汉语当做有声的语言来处理,不是仅仅当做文字来处理,这是他们比前人更科学的地方。他们实际上是把训诂学推进到了一个新阶段。
  现在我们举一些例子来说明古音通假的原则在训诂学上的运用。
  《战国策•楚策》:“将加己乎十仞之上,以其类为招。”王念孙说:“以其类为招,类当为颈字之误也,招,旳也,言以其颈为准旳也。”王念孙之所以会这样说,一方面是因为他看出了一例两条确证:《吕氏春秋•本生》:“万人操弓,共射一招”,高诱注:“招,埻旳也,”以及《文选》阮籍《咏怀诗》注引此作“以其颈为旳”。另一方面还因为他看出了招和旳古音十分近似,招古属照母,旳古属端母,发音方法相同,发音部位接近;招古韵属宵部,旳古韵属药部,农药二部关系十分密切,依照古音通假的原则,它们自然是可以通的。
  《左传•昭公元年》:“不靖其能,其谁从之。”杜预注:“安靖贤能,则众附从。”王引之不同意杜预对“靖”字的解释,他认为“其能”既然是指上文“处不辟污,出不逃难”的群吏,那末说“安靖其处不辟污,出不逃难,则文不成义矣”。他还看到文中既有“靖其能”,又有“赏其贤”;既说:“子若免之,以劝左右,可也”;又说:“请免之以靖能者。”因此断定“靖与赏意当相近”,“有表章风劝之义”,“当读为旌”。王引之为什么敢于断定“靖”就是“旌”呢?这是因为“以六书之例求之,靖从青声,青从生声,旌亦从生声。故旌字得通作靖”。也就是说,王引之是根据古音通假的原则,“靖”和“旌”同在耕部,声母也很相近,“靖”是从母字,“旌”是精母字。
  《诗经•豳风•七月》:“八月断壶,”毛传:“壶、瓠也。”壳瓠同音,壶是瓠的假借字,这是大家都同意了的。朱骏声更进一步说明“瓠即壶卢之合音”。壶卢就是葫芦。朱骏声之所以

认为瓠是葫芦的合音,正是由於瓠字和葫字同音之外还有它和芦字叠韵。
  古音通假的原则在训诂学上虽然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也产生了一些流弊。原因是有些学者没有严格遵守古音通假的原则,他们把双声叠韵看成万应灵丹,主观地肯定某一意义,再去找双声叠韵的证据。有时候,甲字和乙字难是双声,但是韵部相差很远;有时候,二字虽然读音相近,甚至相同,但是没有其他证据,单凭语音方面的近似也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例如上文所举王念孙证明招的相通,如果没有《吕氏春秋》万人操弓共射一招的确凿证据,单凭双声叠韵,那就完全缺乏说服力了。
  在初学古代汉语的时候,自然还不能要求正确地运用古音通假的原则。本节阐述古音通假的理论,只是为了更透彻地了解文选的注解罢了。

古汉语通论(十七)
  古书的注解(上)
  我国比较重要的古籍,前人大都作过注解。今天我们要想比较顺利地读懂一部古书,一般都要参看旧注。有些文字比较艰深的古书,如果不参看旧注甚至根本无法读懂。
  注解古书的工作开始於汉代。秦以前的许多典籍传到汉代,由於种种原因(如语言的发展,口授和传抄的错误等),汉代人已经不能完全读懂;於是有一些人专门为这些古书做注解,像毛亨、孔安国、马融、郑玄等,都是著名的注解家。郑玄对先秦的经书,像《周易》《毛诗》《周礼》《仪礼》《礼记》《论语》等书,都曾作过注解。这些注解对我们了解先秦古籍非常有用,如果没有汉代学者这一番辛勤的工作,有许多先秦古籍我们今天是很难读懂的。
  到了唐代,距离汉代又有六七百年了,许多汉人的注解在唐代人看起来,又不是那么容易理解了,於是出现了一种新的注解,作者不仅解释正文,而且还给前人的注解作注解。这种注解一般叫做“疏”,也叫“正义”。例如现在最通行的《十三经注疏》中的《诗经》(注:《十三经注疏》大多数是汉朝人或魏晋人做的注,唐宋人做的疏,各部书的注疏人如下:
  《周易》:魏王弼、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尚书》:旧题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
  《诗经》: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
  《周礼》: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仪礼》: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礼记》: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春秋左传》: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春秋公羊传》:汉何休注,唐徐彦疏;
  《春秋谷梁传》: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
  《论语》: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
  《孝经》:唐玄宗注,宋邢昺疏;
  《尔雅》:晋郭璞注,宋邢昺疏;
  《孟子》: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就是汉毛亨传,汉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毛传、郑笺的“传”和“笺”,当时都各有特定的意义,“传”指阐明经义,“笺”有补充与订正毛传的意思,一方面对毛传简略隐晦的地方加以阐明,另一方面把不同於毛传的意见提出,使可识别。
  先秦经书的注解一般都比较难读。这一方面是因为注解家数繁多,各有侧重,看法也常常不一,取舍之间,有时很不容易决定;另一方面是因为注文比较简略,注解的体例和术语对一般读者来说都比较生疏。要想读懂先秦经书的注解,我们首先要对它们的体例有大致的了解。
  下面我们举出《诗经•魏风•硕鼠》中的一个例子来说明经书注疏的体例(注疏一般都是用双行小字排在正文之下。为了保存原样,正文和注疏一律不加标点):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 贯事也笺云硕大也大鼠大鼠者斥其君也女无复食我黍疾其税敛之多也我事女三岁矣曾无教令恩德来顾眷我又疾其不修政也古者三年大比民或於是徙○贯古乱反徐音官复扶又反税始锐反比毗志反 逝将去女适彼乐土 笺云逝往也往矣将去女与之诀别之辞乐土有德之国○乐音洛注下同土如字他古反沈徒古反诀古穴反 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笺云爰曰也 疏 硕鼠至得我所○正义曰国人疾其君重敛畏人比之硕鼠言硕鼠硕鼠无食我黍犹言国君国君无重敛我财君非直重敛於我又不修其政我三岁以来事汝矣曾无於我之处肯以教令恩德眷顾我也君既如是与之诀别言往矣将去汝之彼乐土有德之国我所以之彼乐土者以此乐土若往则曰得我所宜故也言往将去汝者谓我往之他国将去汝国也○传贯事○正义曰释诂文○笺硕大至是徙○正义曰硕大释诂文释兽於鼠属有鼫鼠......陆机疏云今河东有大鼠能人立交前两脚於颈上跳舞善鸣食人禾苗人逐则走入树空中亦有五技或谓之雀鼠......按此经作硕鼠训之为大不作鼫鼠之字其义或如陆言也......
  正文之下,前面没有“笺云”的注是毛传(如“贯事也”),“笺云”之后的注是郑笺,圆圈之后“贯古乱反......”是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对正文和注文的注音(注:《经典释文》简名《释文》,它汇集了唐代以前各家给先秦经书(包括《老子》和《庄子》,因为《老子》《庄子》在唐代也被称为经)所做的注释(以注音为主,也有少数义训),经过作者一番选择,成为我国早期别具风格的注音(兼释义)总集之一。先秦古籍中的注音,一般都摘自经典释文。这部书本来是脱离具体注释对象的一部完整的专著,宋代以后,人们才把它的注释移到每本书的相应的正文之下。))。[疏]字以下才是孔颖达的疏,疏的原文很长,这里只引了一小部分。宋代以前,注和疏是分成两本书印行的;宋代以后,为了便於阅读,才把注和疏合成一本书。注和疏合成一本后,疏一般放在一段正文之后,如果一段中有几个注,疏就放在几个注之后,如果一段中只有一个注,疏就放在一个注之后;上面这个例子就是把疏放在几个注之后。疏一般是先疏正文,再疏注文。先略引被疏的文字,一般是起讫各引两三个字(如“'硕鼠'至'得我所'”“笺'硕大'至'是徙'”),然后再疏,中间用圆圈隔开。有时是直解正文,如“国人疾其君重敛畏人,比之硕鼠......”;有时是疏证和发挥毛传和郑笺,这里是首先说明毛传和郑笺的来源,如毛传:“贯事也”,正义曰:“《释诂》文”,又如郑笺:“硕大也”,正义曰:“《释诂》文”(《释诂》指《尔雅•释诂》,孔颖达认为毛传和郑笺这里都是根据《尔雅•释诂》来注解正文的);接着就考证名物,如“《释兽》於鼠属有鼫鼠......”。可见疏的内容是很丰富的。
  一部重要的古代作品,注解的人常常很多,后来就有人把各家的注选集在一起,再加上自己的注解,成为集注或集解,例如何晏注《论语》,就是集解。试举《论语》第一句为例: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马曰。子者。男子之通称。谓孔子也。王曰。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诵习以时。学无废业。所以为说怿。其中“马曰”的“马”指马融,“王曰”的“王”指王肃。在读“集解”之类的著作时,首先要细读它的序,这样才可以知道集的是哪几家,“某曰”的“某”指的是哪一个人。(也有序里没有提到的,这多半在注中第一次出现某人时用全名,以后只用他的姓。)
  注解常见的情况有下列四种:
  第一,释词。如上例“马曰:'子者,男子之通称,谓孔子也'”。马融就只注释了“子”字。
  第二,串讲。把一句或几句连串起来讲解。如前例郑笺对“三岁贯女,莫我肯顾”两句作了串讲:“我事女三岁矣,曾无教令恩德来顾眷我。”这种方式虽然表面上没有释词,但实际上是在串讲中附带地注释了词义,如以“事”释“贯”,以“眷”释“顾”都是。又如上例“王曰:'时者,学者以时诵习之。诵习以时,学无废业,所以为说怿'。”王肃不但解释了“时”字,并且把“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全句串讲了一下。
  第三,通释全章大意。如现在流传的汉赵岐的《孟子章句》,就是采用既释字句也释全章大意的办法。《孟子章句》每章之后都有“章指”,“章指”是通释全章正文的大意的。例如《孟子•梁惠王上》“寡人之於国也”章的后面有:“章指言:'王化之本,在於使民养生丧死之用备足,然后导之以礼义;责己矜穷,则斯民集矣'”。这种办法,为的是使文章的意义更为明显,帮助读者对全章的大意有一个总的了解。
  要想读懂先秦经书的注解,除了要了解经书注疏的体例和注解的各种情况之外,我们还要对经书中的注解术语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注解的术语很多,这里不可能一一列举,我们只介绍几个较为常见的术语。
  1.曰,为,谓之 使用这几个术语时,被释的词总是放在“曰”“为”“谓之”的后面。这几个术语的作用相同,它们不仅用来释义,并且用来分别同义词或近义词之间的细微差别。例如:
  《论语•先进》:“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朱熹注:“谷不熟曰饥,菜不熟曰馑。”
  《尔雅•释天》:“谷不熟为饥,蔬不熟为馑。”
  《谷梁传襄公二十四年》:“二谷不升谓之饥,三谷不升谓之馑。”
  《诗经•术风•淇奥》:“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论语•学而》引此)。毛传:“治骨曰切,象曰磋,玉曰琢,石曰磨。”
  《尔雅•释器》:“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饥”与“馑”是同义词,“切”“磋”“琢”“磨”是近义词,注释家有时用“曰”,有时用“为”,有时用“谓之”来区分它们。在注释并区分这类同义词或近义词时,既可用“曰”,也可用“为”,也可用“谓之”可见“曰”“为”“谓之”的作用是相同的。这种“曰”“为”“谓之”略等於现代汉语的“叫做”。
  2.谓“谓”和“谓之”不同,前面说过,使用“谓之”时,被释的词总是放在“谓之”的后面,使用“谓”时,被释的词则都是放在“谓”的前面。可见这两个术语的差别是很明显的。“谓”这个术语,往往是在以具体释抽象、或以一般释特殊的情况下,才用上它。例如:
  《论语•为政》:“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孔安国注:“政谓法教。”
  《论语•子罕》:“后生可畏。”何晏注:“后生谓少年。”“政”的概念比较抽象,故用比较具体的概念“法教”来注释它;“后生”的概念比较特殊,故用比较一般的概念“少年”来注释它。这都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原文。
  3.貌“貌”字一般用在动词或形容词的后面。使用“貌”字时,被释的词往往是表示某种性质或某种状态的形容词。例如:
  《诗经•卫风•氓》:“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朱熹注:“沃若,润泽貌。”
  《论语•阳货》:“夫子莞尔而笑。”何晏注:“莞尔,小笑貌。”
  《论语•子罕》:“夫子循循然善诱人。”何晏注:“循循,次序貌。”这种“貌”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的样子”。
  4.犹 使用这个术语时,释者与被释者往往就是同义或近义的关系。例如:
  《诗经•魏风•伐檀》:“坎坎伐辐兮,置之河之侧兮。”毛传:“侧,犹厓也。”
  《诗经•小雅•节南山》:“赫赫师尹,不平谓何?”笺云:“谓何,犹云何也。”用“厓”释“侧”,用“云何”释“谓何”;因为“云”“谓”义同,“侧”“厓”义近。这种“犹”字略等於现代汉语的“等於说。”
  以上“曰”“为”“谓之”“谓”“貌”“犹”六个术语,都是单纯用於释义的。
  5.之言,之为言 使用这两个术语时,必然是“声训”;除了释义之外,释者与被释者之间有时是同音的关系,有时是双声叠韵的关系。例如:
  《论语•季氏》:“吾恐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郑玄注:“萧之言肃也。墙谓屏也。君臣相见之礼至屏而加肃敬焉,是以谓之萧墙。”
  《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朱熹注:“政之为言正也,所以正人之不正也;德之为言得也,得於心而不失也。”“肃”“正”“得”除了从意义上分别注释了“萧”“政”“德”之外,释者与被释者之间还有语音上的关系:“肃”“萧”双声,“正”“政”同音,“得”“德”同音。
  6.读为,读曰 这两个术语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例如:
  《诗经•卫风•氓》:“淇则有岸,隰则有泮。”郑笺:“泮读为畔。”
  《礼记•曲礼》:“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郑玄注:“绥读曰妥。”“泮”和“绥”是假借字,“畔”和“妥”是本字。
  7.读若,读如 这两个术语一般是用来注音。例如:
  说文:“哙,咽也。从口,会声。或读若快。”
  有时,“读若”、“读如”的作用和“读曰”、“读为”相同,也是用本字来说明假借字。例如:
  《礼记•儒行》:“起居竟信其志。”郑玄注:“信,读如屈伸之伸,假借字也。”
  “读为”“读曰”和“读若”“读如”的分别就在於:前者必然是用本字破假借字;后者则一般是用於注音,但有时也是用本字来破假借字。
  古汉语通论(十八)
  古书的注解(下)
  从汉代学者注经开始,其后魏晋南北朝各代,注解古书的范围都有所扩展。唐人除了为先秦经书做注疏工作之外,也为汉以下的其他古书做了注解。例如司马迁的《史记》,在唐代就有司马贞的《史记索隐》和张守节的《史记正义》;萧统的《文选》,在唐代就有李善注和五臣注。这些注解,有的是以人名地名的考证和史实的考核为主,有的是以词语的出处和典故的来源的考证为主。例如司马贞、张守节对《史记》所做的注解,都较多地集中在人名地名的考证和史实的考核之上。这类古书的注解,有的在考核史实之中增补了许多后代难得的史料;南朝宋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就有这个特点。
  古代作家一般都喜欢引经据典,尤其是中古时期,引经据典几乎成为一种重要的修辞手段。因此,注解这些文学作品时,注明出典就成了注解家的首要任务。李善《文选》注就几乎集中全力在注明出典方面,因此当时人们批评他的注解是“释事而忘义”(这个批评不一定完全正确,李善注解中的释义工作虽然做得比较少,但是他并不是完全不释义)。试看他在扬雄《解嘲》中的一段注解:
  夫上世之士。或解缚而相。或释褐而傅。 左氏传曰。齐鲍叔帅师来言曰。子纠亲也。请君讨之。管召雠也。请受而甘心焉。乃杀子纠于生窦。召忽死之。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脱之。归而以告曰。管夷吾治於高奚。使相可也。公从之。墨子曰。傅说被褐带索。庸筑傅严。武丁得之。举以为三公。 或倚夷门而笑。 应劭曰。侯嬴也。秦伐赵。赵求救於魏。无忌将百余人往过嬴。嬴无所诫。更还见嬴。嬴笑之。以谋告无忌。韦昭曰。笑人不知己也。 或横江潭而渔。 服虔曰。渔父也。 或七十说而不遇。 应劭曰。孔丘也。已见东方朔答客难。 或立谈而封侯。 史记曰。虞卿说赵孝成王。再见。为赵上卿。故号为虞卿。谯周曰。食邑於虞也。 或枉千乘於陋巷。 吕氏春秋曰。齐桓公见小臣稷。一日三至。弗得见。从者曰。万乘之主见布衣之士。一日三至而不得见。亦可以止矣。桓公曰。不然。士傲爵禄者固轻其主。君傲霸王者亦轻其士。从夫子傲爵禄。吾庸敢傲霸王乎。 或拥彗而先驱。 拥慧。邹衍也。七略曰。方士传言。邹子在燕。其游。诸侯畏之。皆郊迎拥彗也。 是以士颇得信其舌而奋其笔。窒隙蹈瑕。而无所诎也。 李奇曰。君臣上下有瑕隙乖离之渐。则可抵而取之。窒。竹栗切。这段原文虽然有一些较难理解的词语,如“褐”“傅”“枉”“诎”“窒隙蹈瑕”等(这些词语最好也加注释),但原文中更难理解的是每句话的用典,如果没有李善的注解,一般读者就难以知道每句话用的是什么典,也就难以理解每句话的内容了。
  有时,李善不是注明典故的来源,而是指出某些词语的出处。例如:
  既无伯叔。终鲜兄弟。 毛诗曰。终鲜兄弟。维予与女。 (李密:陈情表)
  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孔丛子。孔子曰。吾於狼狈见圣人之志。荀悦汉纪论曰。周勃狼狈失据。块然囚执。 (同上)
  过蒙拔擢。宠命优渥。 毛诗曰。既优既渥。 岂敢盘桓。有所希冀。 周易曰。初九。盘桓利居贞。 (同上)这三个例子中,他指出了“终鲜兄弟”“狼狈”“优渥”“盘桓”等词语的出处。这种注解,也有助於读者充分领会作品词句的意思。
  有时,他也释义,不过他往往是转引古注或古代字书对这个字的注释。例如:
  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 礼记。子曰。回得一善。拳拳不失之矣。郑玄曰。拳拳。捧持之貌。说文曰。列。分解也。 (司马迁:报任安书)
  门衰祚薄。晚有儿息。 字书曰。祚。福也。 (李密:陈情表)
  有些古书的注解,除了注明出典之外,并能划分段落,诠释大意,从而帮助读者分析和鉴赏作品。试举仇兆鳌注杜甫《春望》为例: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此忧乱伤春而作也。上四。春望之景。睹物伤怀。下四。春望之情。遭乱思家。赵汸曰。烽火句。应感时。家书句。应恨别。但下句又因上句而生。发白更短。愁乱思家所致。○齐国策。王蠋曰。国破君亡。吾不能存。庾信诗。山河不复论。吕氏春秋。春气至则草木生。楚辞。余感时兮凄怆。拾遗记。汉献帝为李傕所败。后以泪溅帝衣。秦嘉诗。一别怀万恨。闻人蒨诗。林有惊心鸟。园多夺目花。......注文前面先划分段落,诠释大意,后面再逐词逐句地注明出典。这样做,对於阅读和鉴赏这首诗的人,确有帮助。
  另外有一类古书的注解,往往侧重在阐明哲学思想上。其中有的是阐明原著中的哲理,也有的是在阐明原著哲理时从中寄寓了注者自己的思想观点。比如《庄子》,这是一部文字深奥的古书,但是郭象注与成玄英疏的重点却不摆在字句的解释方面。试看《逍遥游》中的一段注疏:
  之二虫又何知。【注】 二虫。谓鹏蜩也。对大於小。所以均异趣也。夫趣之所以异。岂知异而异哉。皆不知所以然而自然耳。自然耳。不为也。此逍遥之大意。
  【疏】郭注云。二虫。鹏蜩也。对大於小。所以均异趣也。且大鹏抟风九万。小鸟决起榆枋。虽复远近不同。适性均也。咸不知道里之远近。各取足而自胜。天机自张。不知所以。既无意於高卑。岂有情於优劣。逍遥之致。其在兹乎。......郭注和成疏都用了很多笔墨阐明“之二虫又何知”这一句话中所包含的“自然”“不为”之类的老庄哲理。
  关於注音,也有新的发展。早期的注解一般是用直音法或“读若”“读如”等术语注音,后来反切逐渐被注解家用来注音了。例如(引自李善文选注):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褘 於宜反 董允等。 (诸葛亮:出师表)
  是以申徒狄蹈雍之河。 雍,一龙切 徐衍负石入海。 (邹阳,狱中上梁王书)又如(引自李善文选注):
  昔者司马喜膑 鼻引 脚於宋。卒相中山。 (邹阳:狱中上梁王书)
  陛下亦宜自课。以咨诹 足俱 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诸葛亮:出师表)“鼻引”即“鼻引切”,是注“膑”字的音;“足俱”即“足俱切”,是注“诹”字的音。如果我们以为“鼻引”是释“膑”字的意义,“足俱”是释“诹”字的意义,那就错了。
  关於注音,有一个术语值得提出来说一说,那就是“如字”。古书上某字注以“如字”,通常是告诉读者,在这特定的上下文里,这个字要按照它本来的读音读。例如《礼记•大学》:“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经典释文》说:
  恶恶,上鸟路反,下如字。......好好,上呼报反,下如字。这是说第一个“恶”字读“乌路反”,是去声,第二个“恶”字要读它本来的音,即恶劣的“恶”,旧读入声;第一个“好”字读“呼报反”,是去声,第二个“好”字要读它本来的音,即美好的“好”,是上声。
  有时候一个字的下面注“如字”,又注别的反切(或直音),表明这个字在这特定的上下文里传统有不同的读法。例如《论语•公冶长》:“季文子三思而后行”,《经典释文》说:
  三思,息暂反,又如字。这是说这里“三”字有去声的读法(变读),又有平声的读法(如字)。读法不同,往往讲法不同。例如《论语•微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经典释文》说:
  不分,包云如字,郑扶问反,分犹理。这是说这里“分”字有平声的读法(如字),又有去声的读法(变读)。包郑两家的读音,反映了对“分”字的不同的理解。
  古书上常常有一字异读的情况。不同的读音往往表示了词义或词性的不同。例如音乐的“乐”和快乐的“乐”,解说的“说”、游说的“说”和喜说的“说”(悦),等等。异读有时只表现为声调上的差异。例如施行的“施”读平声,施与的“施”读去声;听闻的“听”读平声,听从的“听”读去声。但是这只是词义上的转变。有时候声调不同,不仅是词义上而且是词性上的转变,这种情况最值得注意。例如王侯的“王”是名词,读平声,王天下的“王”是动词,读去声;操持的“操”是动词,读平声,节操的“操”是名词,读去声;爱好的“好”是动词,读去声,美好的“好”是形容词,读上声;厌恶的“恶”是动词,读去声,恶劣的“恶”是形容词,读入声。
  利用四声来区别词义和词性,这是汉语的特点之一。汉魏学者看到了这个特点,并体现於古书注音。有的文字学家认为这是六朝经师注解古书时的强生分别。但是积习相沿,在后来的“声律之文”里就很重视这种分别。有些字的异读还保留在现代汉语里,如“好”(hǎo)“好”(hào)“恶”(è)“恶”(wù)之类;有些字的异读在现代汉语普通话里已经混同了,但是仍保留在某些方言里,例如上升的“上”读上声,在上的“上”读去声,现在广州话仍有区别。
  唐代以后,宋代学者也做了不少注解古书的工作。例如朱熹就著有《周易本义》《诗集传》《大学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中庸章句》《楚辞集注》等。朱熹能摆脱汉代学者的影响,直接从正义入手,他做的注解,有时比较近情近理,平易可通。
  清代学者几乎对每一种重要的经典都做了新的注解,他们钻研汉唐人的注解,根据具体材料判断前人的是非,解决了古书中许多疑难问题。他们对古书字句的解释要求非常严格,做出了许多成绩。例如陈奂的《诗毛氏传疏》,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刘宝楠的《论语正义》,焦循的《孟子正义》,王先谦的《庄子集解》,郭庆藩的《庄子集释》,等等,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自然,清人有些注解,极力要求无一字无来历,不免过於琐细。例如刘宝楠的《论语正义》注《论语》“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一句,几乎每一个字都作了详细的考证,这一句并不难懂的话,就注了将近一千个字;其中一个“曰”字就注了一百多个字,繁徵博引,极为详尽,但是实用价值不大。
  除了为古书做注解和考证工作之外,清代学者还作了许多古籍校勘的工作。阮元为《十三经注疏》所作的《校勘记》,就是一例。《校勘记》除校正十三经正文的错误之外,更多的是校正注疏中的错误。(《校勘记》附在《十三经注疏》每卷之后,我们阅读十三经时,应该参阅。)校勘学上有些专门术语,我们应当有所了解。试举校勘学上常用的两个术语为例:
  1.衍文“衍文”简称“衍”,也叫“衍字”。这个术语用来指明古籍中多出了文字的现象。例如《诗经•邶风•柏舟》:“泛彼柏舟亦泛其流。”郑笺:“舟载渡物者,今不用,而与众物泛泛然俱流水中。”阮元《校勘记》:“'与'下衍'众'字,小字本无。”又如《左传僖公四年》:“汉水以为池。”阮元《校勘记》:“《释文》无'水'字。云:或作'汉水以为池','水'字衍。”又如《礼记•檀弓》:“从母之夫,舅之妻,二夫人相为服。”俞樾在《古书疑义举例》中说:“'夫'字衍

文也,'二人'两字合为''
  2.脱文脱文简称(有时作),也叫脱字。这个术语专指古籍中脱落了文字的现象。例如《诗经周南桃夭》孔颖达疏:此云家人,家犹夫也,犹妇也。阮元《校勘记》:“'犹妇'上当脱''字。又如《诗经卫风硕人》孔颖达疏:猗嗟云:'颀而长兮'。孔世家云:'颀然而长'。故为长貌。阮元《校勘记》:”''下脱''字。
  清代学者除了为专书做注解和校勘工作之外,还利用读书札记的形式,对古书的词句诠释和文字校订提出自己的看法,其中常常有非常精辟的见解。重要的如王念孙的《读书杂志》,王引之的《经义述闻》,俞樾的《古书疑义举例》,等等,这些都是读上古典籍不可缺少的参考书。
  学习古代汉语,参阅古书的注解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读古书,能直接读白文(就是不附注解的文章)固然很好;如果能参考前人的注解来读,就能体会得更深刻。对先秦的文章,更是如此。阮元曾有一段话谈到读注解的重要:
  窃谓士人读书,当从经学始,经学当从注疏始。空疏之士,高明之徒,读注疏不终卷而思卧者,是不能潜心研索,终身不知有圣贤诸儒经传之学矣。至於注疏诸义,亦有是有非;我朝经学最盛,诸儒论之甚详,是又在好学深思实事求是之士,由注疏而推求寻览之也。(见《十三经注疏》《重刻宋板注疏总目录》)
  我们今天读古书的目的,自然和阮元的时代完全不同。但是读古书应先接触先秦作品(其中自然包括所谓经书),读先秦作品要依靠注解,这个方法在今天仍然是有用的。
  阮元提到应该依靠注解,但不要迷信注解,这一点尤其重要。实际上不只是对注解,就是对正文也应该如此。古书传到现在,由於传写和其他种种原因,其中常常有错字。注解家对这些错字,有的看出来了,有的就不免以讹传讹,根据错字做了错误的注解。所以我们必须学会判断古注是非的本领。五四后出版了不少古书选本,其中的注解往往利用前人的研究成果,注文大都是用现代口语(或浅近文言)写的,可供初学古代汉语的人参考。

古汉语通论(十九)
  古代文化常识(一)
  天文,历法,乐律 (一)天文在上古时代,人们把自然看得很神秘,认为整个宇宙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主宰,就是帝或上帝。在上古文献里,天和帝常常成为同义词。古人又认为各种自然现象都有它的主持者,人们把它们人格化了,并赋予一定的名字,例如风师谓之飞廉,雨师谓之荓翳(屏翳),云师谓之丰隆,日御谓之义和,月御谓之望舒(注:这里是举例性质,见《广雅•释天》。),等等,就是这种观念的反映。这些带有神话色彩的名字,为古代作家所沿用,成了古典诗歌辞赋中的辞藻。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国是世界上最早进入农耕生活的国家之一,农业生产要求有准确的农事季节,所以古人观测天象非常精勤,这就促进了古代天文知识的发展。根据现有可信的史料来看,殷商时代的甲骨刻辞早就有了某些星名和日食、月食的记载,《尚书》《诗经》《春秋》《左传》《国语》《尔雅》等书有许多关於星宿的叙述和丰富的天象记录,《史记》有《天官书》,《汉书》有《天文志》。我们可以说远在汉代我国的天文知识就已经相当丰富了。
  古人的天文知识也相当普及。明末清初的学者顾炎武说:
  三代以上,人人皆知天文。“七月流火”,农夫之辞也。“三星在户”,妇人之语也。“月离於毕”,戍卒之作也。“龙尾伏辰”,儿童之谣也。后世文人学士,有问之而茫然不知者矣(注:见《日知录》卷三十“天文”条。“七月流火”见《诗经•豳风•七月》,“三星在户”见《诗经•唐风•绸缪》,“月离於毕”见《诗经•小雅•渐渐之石》,“龙尾伏辰”见《左传僖公五年》。)。
  我们现在学习古代汉语当然不是系统学习我国古代的天文学,但是了解古书中一些常见的天文基本概念,对於提高阅读古书能力无疑是有帮助的。现在就七政、二十八宿、四象、三垣、十二次、分野等分别加以叙述。
  古人把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星合起来称为七政或七曜。金木水火土五星是古人实际观测到的五个行星,它们又合起来称为五纬。
  金星古曰明星,又名太白,因为它光色银白,亮度特强。《诗经》“子兴视夜,明星有烂”(注:见《诗经•郑风•女曰鸡鸣》。),“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注:见《诗经•陈风•东门之杨》。),都是指金星说的。金星黎明见於东方叫启明,黄昏见於西方叫长庚,所以《诗经》说“东有启明,西有长庚”(注:见《诗经•小雅•大东》。)。木星古名岁星,迳称为岁。古人认为岁星十二年绕天一周,每年行经一个特定的星空区域,并据以纪年(注:下文谈到十二次和纪年法时还要回到这一点上来。)。水星一名辰星,火星古名荧惑,土星古名镇星或填星。值得注意的是,先秦古籍中谈到天象时所说的水并不是指行星中的水星,而是指恒星中的定星(营室)(注:即室宿,主要是飞马坐的αβ两星。),《左传庄公二十九年》“水昏正而栽”,就是一个例子。所说的火也并不是指行星中的火星,而是指恒星中的大火(注:即心宿,特指心宿二,即天蝎座的α星。《史记•天官书》所说的火,才是指火星(荧惑)。),《诗经》“七月流火”,就是一个例子。
  古人观测日月五星的运行是以恒星为背景的,这是因为古人觉得恒星相互间的位置恒久不变,可以利用它们做标志来说明日月五星运行所到的位置。经过长期的观测,古人先后选择了黄道赤道附近的二十八个星宿作为“坐标”(注:黄道是古人想像的太阳周年运行的轨道。地球沿着自己的轨道围绕太阳公转,从地球轨道不同的位置上看太阳,则太阳在天球上的投影的位置也不相同。这种视位置的移动叫做太阳的视运动,太阳周年视运动的轨迹就是黄道。这里所说的赤道不是指地球赤道,而是天球赤道,即地球赤道在天球上的投影。星宿这个概念不是指一颗一颗的星星,而是表示邻近的若干个星的集合。古人把比较靠近的若干个星假想地联系起来,给以一个特殊的名称如毕参箕斗等等,后世又名星官。),称为二十八宿:
  东方苍龙七宿 角亢氐房心尾箕
  北方玄武七宿 斗牛女虚危室壁
  西方白虎七宿 奎娄胃昴毕觜参
  南方朱雀七宿 井鬼柳星张翼轸
  东方苍龙、北方玄武(龟蛇)、西方白虎、南方朱雀,这是古人把每一方的七宿联系起来想像成的四种动物形象,叫做四象。以东方苍龙为例,从角宿到箕宿看成为一条龙,角像龙角,氐房像龙身,尾宿即龙尾。再以南方朱雀为例,从井宿到轸宿看成为一只鸟,柳为鸟嘴,星为鸟颈,张为嗉,翼为羽翮。这和外国古代把某些星座想像成为某些动物的形象(如大熊、狮子、天蝎等)很相类似。
  上文说过,古人以恒星为背景来观测日月五星的运行,而二十八宿都是恒星。了解到这一点,那么古书上所说的“月离於毕”、“荧惑守心”、“太白食昴”这一类关於天象的话就不难懂了(注:《尚书•洪范》伪孔传:“月经於箕则多风,离於毕则多雨。”“荧惑守心”见《论衡•变虚》篇;“太白食昴”见邹阳《狱中上梁王书》(见本书下册887页)。)。“月离於毕”意思是月亮附丽於毕宿(离,丽也);“荧惑守心”是说火星居於心宿;“太白食昴”是说金星遮蔽住昴宿。如此而已。苏轼在《前赤壁赋》里写道:“少焉,月出於东山之上,徘徊於斗牛之间”,也是用的二十八宿坐标法。
  二十八宿不仅是观测日月五星位置的坐标,其中有些星宿还是古人测定岁时季节的观测对象。例如在上古时代,人们认为初昏时参宿在正南方就是春季正月,心宿在正南方就是夏季五月(注:这是就当时的天象说的。《夏小正》;正月初昏参中,五月初昏大火中。),等等。
  古人对於二十八宿是很熟悉的,有些星宿由於星象特殊,引人注目,成了古典诗歌描述的对象。《诗经》“维南有箕,不可以簸扬;维北有斗,不可以挹酒浆”(注:见《诗经•小雅•大东》。),这是指箕宿和斗宿说的。箕斗二宿同出现於南方天空时,箕宿在南,斗宿在北。箕宿四星联系起来想像成为簸箕形,斗宿六星联系起来想像成为古代舀酒的斗形。《诗经》“三星在天”、“三星在隅”、“三星在户”,则是指参宿而言(注:此从毛传。),因为参宿有耀目的三星连成一线。至於乐府诗里所说的“青龙对道隅”(注:见《陇西行》。),道指黄道,青龙则指整个苍龙七宿了。有的星宿,伴随着动人的神话故事,成为后世作家沿用的典故。脍炙人口的牛郎织女故事不必叙述(注:但是织女不是指北方玄武的女宿,而是指天琴座的α星;牛郎也不是指北方玄武的牛宿,而是指天鹰座的α星,牛郎所牵的牛才是牛宿。),二十八宿中的参心二宿的传说也是常被后人当作典故引用的。《左传昭公元年》说:
  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於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主祀大火),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即心宿);迁实沈于大夏(晋阳),主参(主祀参星),唐人是因,……故参为晋星(即参宿)。
  因此后世把兄弟不和睦比喻为参辰或参商。又因为参宿居於西方,心宿居於东方,出没两不相见,所以后世把亲朋久别不能重逢也比喻为参辰或参商。杜甫《赠卫八处士》所说的“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就是这个意思。
  随着天文知识的发展,出现了星空分区的观念。古人以上述的角亢氐房心尾箕等二十八个星宿为主体,把黄道赤道附近的一周天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分为二十八个不等分。在这个意义上说,二十八宿就意味着二十八个不等分的星空区域了。
  古代对星空的分区,除二十八宿外,还有所谓三垣,即紫微垣、太微垣、天市垣。
  古人在黄河流域常见的北天上空,以北极星为标准,集合周围其他各星,合为一区,名曰紫微垣。在紫微垣外,在星张翼轸以北的星区是太微垣;在房心尾箕斗以北的星区是天市垣,这里不一一细说。
  现在说一说北斗。北斗是由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摇光七星组成的,古人把这七星联系起来想像成为古代舀酒的斗形。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组成为斗身,古曰魁;玉衡、开阳、摇光组成为斗柄、古曰杓。北斗七星属於大熊座。
  附图:
  古人很重视北斗,因为可以利用它来辨方向,定季节。把天璇、天枢连成直线并延长约五倍的距离,就可以找到北极星,而北极星是北方的标志。北斗星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出现於天空不同的方位,人们看起来它在围绕着北极星转动,所以古人又根据初昏时斗柄所指的方向来决定季节: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
  现在说到十二次。
  古人为了说明日月五星的运行和节气的变换,把黄道附近一周天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分为星纪、玄枵等十二个等分,叫做十二次。每次都有二十八宿中的某些星宿作为标志,例如星纪有斗牛两宿,玄枵有女虚危三宿,余皆仿此。但是十二次是等分的,而二十八宿的广狭不一,所以十二次各次的起讫界限不能和宿与宿的分界一致,换句话说,有些宿是跨属於相邻的两个次的。下表就说明了这种情况(注:这表是根据《汉书•律历志》作的,各次的名称、写法和顺序都根据《汉书•律历志》。):
  附图:
  外国古代把黄道南北各八度以内的空间叫做黄道带,认为这是日月和行星运行所经过的处所。他们也按照由西向东的方向把黄道带分为白羊、金牛等十二个等分,叫做黄道十二宫。其用意和我国古代的十二次相同,但起讫界限稍有差异,对照起来,大致如下表所示:
  附图:
  我国古代创立的十二次主要有两种用途:第一,用来指示一年四季太阳所在的位置,以说明节气的变换,例如说太阳在星纪中交冬至,在玄枵中交大寒,等等。第二,用来说明岁星每年运行所到的位置,并据以纪年,例如说某年“岁在星纪”,次年“岁在玄枵”,等等。这两点,后面谈到历法时还要讨论。
  有一件事值得提一提,上述十二次的名称大都和各自所属的星宿有关。例如大火,这里是次名,但在古代同时又是所属心宿的名称。又如鹑首、鹑火、鹑尾,其所以名鹑,显然和南方朱雀的星象有关,南方朱雀七宿正分属於这三次。《左传僖公五年》“鹑火中”,孔疏说“鹑火之次正中於南方”,又说“鹑火星者谓柳星张也”,可以为证。
  下面谈谈分野。
  《史记•天官书》说:“天则有列宿,地则有州域”,可见古人是把天上的星宿和地上的州域联系起来看的。在春秋战国时代,人们根据地上的区域来划分天上的星宿,把天上的星宿分别指配於地上的州国,使它们互相对应,说某星是某国的分星,某某星宿是某某州国的分野(注:也有反过来说某地是某某星宿的分野的。例如《汉书•地理志》:“齐地,虚危之分野也。”),这种看法,便是所谓分野的观念。
  星宿的分野,一般按列国来分配,如表甲(注:表甲是根据《淮南子•天文训》作的。);后来又按各州来分配,如表乙(注:表乙是根据《史记•天官书》作的。):
  附图:
  星宿的分野也有以十二次为纲,配以列国的,如表丙所示(注:表丙是根据《周礼•保章氏》郑玄注作的。):
  附图:
  古人所以建立星宿的分野,主要是为了观察所谓“ 祥”的天象,以占卜地上所配州国的吉凶。例如《论衡•变虚篇》讲到荧惑守心的时候说:“荧惑,天罚也;心,宋分野也。祸当君。”显而易见,这是一种迷信。但是古人对於星宿分野的具体分配既然有了一种传统的了解,那么古典作家作品在写到某个地区时连带写到和这个地区相配的星宿,就完全可以理解了。庾信《哀江南赋》说“以鹑首而赐秦,天何为而此醉”,王勃《滕王阁序》说“星分翼轸”,李白《蜀道难》说“扪参历井”,就是在分野的意义上提到这些星宿的。
  最后应该指出的是,古人的天文知识虽然已经相当丰富,但是由於科学水平和历史条件的限制,古代的天文学在很大的程度上是和宗教迷信的占星术相联系的。古人对於某些异乎寻常的天象还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於是在崇敬天帝的思想基础上,把天象的变化和人间的祸福联系起来,认为天象的变化预示着人事的吉凶。例如日食,被认为对最高统治者不利,所以《左传昭公十七年》说:“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不杀牲盛馔),伐鼓於社。”《礼记•昏义》也说:“日蚀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这是把日食看成是上天对最高统治者的警告。又如彗星(一名孛星,欃枪)的出现,被认为是兵灾的凶象,所以史书上常有记载。甚至行星运行的情况也被认为是吉凶的预兆。例如岁星正常运行到某某星宿,则地上与之相配的州国就五谷昌盛,而荧惑运行到这一星宿,这个国家就要发生种种祸殃,等等。占星家还认为某某星主水旱,某某星主饥馑,某某星主疾疫,某某星主盗贼,注意它们的隐现出没和光色的变化而加以占验。这些就不一一叙述了。
  占星无疑是迷信,占星术后来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了麻醉人民的工具,我们阅读古书,对此应该有所了解。
  历法
  古人经常观察到的天象是太阳的出没和月亮的盈亏,所以以昼夜交替的周期为一“日”,以月相变化的周期为一“月”(现代叫做朔望月)。至於“年”的概念,最初大约是由於庄稼成熟的物候而形成的,《说文》说:“年,熟谷也。”如果说禾谷成熟的周期意味着寒来暑往的周期,那就是地球绕太阳一周的时间,现代叫做太阳年。以朔望月为单位的历法是阴历,以太阳年为单位的历法是阳历。我国古代的历法不是纯阴历,而是阴阳合历。平年十二个月,有六个大月各三十天,六个小月各二十九天(注:这是因为月相变化的周期在二十九到三十天之间,现代测得是29.53日。),全年总共354天。但是这个日数少於一个太阳年。《尚书•尧曲》说:“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实际上四季循环的周期约为3651/4日,比十二个朔望月的日数约多111/4日,积三年就相差一个月以上的时间,所以三年就要闰一个月,使历年的平均长度大约等於一个太阳年,并和自然季节大致调和配合。《尧典》说:“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注:注意:《尧典》这里说“岁”,不说“年”,这是用“岁”表示从今年某一节气(例如冬至)到明年同一节气之间的这一段时间,使之和“年”有分工,“年”表示从今年正月初一到明年正月初一之间的这一段时间。所以《周礼•春官•大史》说:“正岁年以序事”,岁年并举。),就是这个意思。
  古人很重视置闰。《左传文公六年》说:“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三年一闰还不够,五年要闰两次,所以《说文》说“五年再闰”。五年闰两次又多了些,后来规定十九年共闰七个月。从现有文献看,殷周时代已经置闰,闰月一般放在年终,称为“十三月”。当时置闰尚无定制,有时一年再闰,所以会有“十四月”。春秋时代就没有一年再闰的情况了。汉初在九月之后置闰,称为“后九月”,这是因为当时沿袭秦制,以十月为岁首,以九月为年终的缘故(注:这一点,下文还要谈到。)。上古也有年中置闰,如闰三月、闰六月之类。当闰而不闰叫做“失闰”。如何适当安插闰月,这是古代历法工作中的重要课题,这里没有必要叙述。
  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时(季),后来又按夏历正月、二月、三月等十二个月依次分为孟春、仲春、季春、孟夏、仲夏、季夏,孟秋、仲秋、季秋,孟冬、仲冬、季冬。这些名称,古人常用作相应的月份的代称。《楚辞•哀郢》“民离散而相失兮,方仲春而东迁”(注:见本书第二册561页。),就是指夏历二月说的。但是在商代和西周前期,一年只分为春秋二时,所以后来称春秋就意味着一年。《庄子•逍遥游》:“蟪蛄不知春秋”(注:见本书第二册377页。),意思是蟪蛄生命短促不到一年。此外史官所记的史料在上古也称为春秋,这是因为“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注:见杜预《春秋序》。旧说春秋犹言四时(《诗经•鲁颂•閟宫》郑玄笺),错举春秋以包春夏秋冬四时(杜预春秋序•孔颖达正义),似难置信。)。后来历法日趋详密,由春秋二时再分出冬夏二时,所以有些古书所列的四时顺序不是“春夏秋冬”,而是“春秋冬夏”,这是值得注意的(注:例如《墨子•天志中》“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管子•幼官图》“修春秋冬夏之常祭”,《礼记•孔子闲居》“天有四时,春秋冬夏”,等等。)。
  古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逐步认识到季节更替和气候变化的规律,把周岁3651/4日平分为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等二十四个节气(注:每个节气占15.22日弱。后代根据太阳移动的速度,有的节气占14日多(冬至前后),有的节气占16日多(夏至前后)。),以反映四季、气温、降雨、物候等方面的变化,这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掌握农事季节的经验总结,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贡献很大。二十四节气系统是我国旧历特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名称和顺序是:
  正月 立春雨水 二月 惊蛰春分
  三月 清明谷雨 四月 立夏小满
  五月 芒种夏至 六月 小暑大暑
  七月 立秋处暑 八月 白露秋分
  九月 寒露霜降 十月 立冬小雪
  十一月 大雪冬至 十二月 小寒大寒(注:这是依照后代的顺序;名称和《淮南子•天文训》相同。惊蛰古名启蛰,汉代避景帝讳改名惊蛰。又,二十四节气和阴历月份的配搭不是绝对固定年年一致的,因为节气跟太阳走,和朔望月没有关系。这里所列的是综合一般的情况。)
  古人最初把二十四节气细分为节气和中气两种。例如立春是正月节,雨水是正月中,惊蛰是二月节,春分是二月中,节气和中气相间,其余由此顺推(注:由於一个节气加一个中气差不多是三十天半,大於一个朔望月,所以每月的节气和中气总要比上月推迟一两天,推迟到某月只有节气没有中气,后来就以这个月份置闰,所以古人说“闰月无中气”。阳历每月都有节气和中气,上半年每月六日和二十一日左右是交节日期,下半年每月八日和二十三日左右是交节日期。)。
  二十四节气是根据太阳在黄道上不同的视位置定的。前面讲天文时说过,古人把黄道附近一周天平分为星纪、玄枵等十二次,太阳运行到某次就交某某节气(注:实际上二十四个节气是表示地球在围绕太阳公转的轨道上的二十四个不同的位置。)。试以《汉书•律历志》所载的即二千多年前的天象为例。太阳运行到星纪初点交大雪,运行到星纪中央交冬至,运行到玄枵初点交小寒,运行到玄枵中央交大寒,等等。下表就说明了这种情况(注:这表是根据《汉书•律历志》的顺序排的,惊蛰在雨水之前,清明在谷雨之后,和后代不同。《汉书•律历志》并指出交某节气时太阳所在的星宿及其度数,如冬至日在牵牛初度,即摩羯座β星附近。现代天象和古代不同,现在的冬至点在人马座(相当於古代的析木)。):
  附图:
  二十四节气系统是逐步完备起来的。古人很早就掌握了二分二至这四个最重要的节气:《尚书•尧典》把春分叫做日中,秋分叫做宵中,《吕氏春秋》统名之曰日夜分,因为这两天昼夜长短相等;《尧典》把夏至叫做日永,冬至叫做日短,因为夏至白天最长,冬至白天最短,所以《吕氏春秋》分别叫做日长至,日短至(注:《孟子》统名之曰日至。《孟子•告子上》“今夫 麦,播种而耰之,其地同,树之时又同,浡然而生,至於日至之时皆熟矣”,这指夏至而言;《孟子•离娄下》“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旧说指冬至而言。《左传》又称冬至为日南至。)。《左传僖公五年》说,“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分指春分秋分,至指夏至冬至,启指立春立夏,闭指立秋立冬(注:据杜预注。)。《吕氏春秋》则明确提到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四个季节。到《淮南子》我们就见到和后世完全相同的二十四节气的名称了。
  我们阅读古书,有必要了解古人记录时间的法则,下面就古代的纪日法(包括一天之内的记时法)、纪月法和纪年法分别加以叙述。
  古人用干支纪日,例如《左传隐公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干是天干,即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支是地支,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干和十二支依次组合为六十单位,称为六十甲子: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注:干支的组合是天干的单数配地支的单数,天干的双数配地支的双数,所以不可能有“甲丑”“乙寅”之类。)
  每个单位代表一天,假设某日为甲子日,则甲子以后的日子依次顺推为乙丑、丙寅、丁卯等;甲子以前的日子依次逆推为癸亥、壬戌、辛酉等。六十甲子周而复始。这种纪日法远在甲骨文时代就已经有了。
  古人纪日有时只记天干不记地支,例如《楚辞•哀郢》“出国门而轸怀兮,甲之黾吾以行”(注:见本书第二册561页。)。这种情况在甲骨文时代也已经有了。用地支纪日比较后起,大多限於特定的日子如“子卯不乐”(礼记•檀弓)、三月上巳之类。
  从一个月来说,有些日子在古代有特定的名称。每月的第一天叫做朔,最后一天叫做晦。所以《庄子》说“朝菌不知晦朔”(注:见本书第二册377页。)。初三叫做胐(fěi),大月十六、小月十五叫做望,鲍照诗“三五二八时,千里与君同”(注:见《玩月城西门廨中》。),就是指望日的明月说的。近在望后的日子叫做既望(注:西周初期有一种特别的记日法,即把一个月分为四分,类似现代的周(星期),每分都有一个特定的名称,“既望”就是其中之一。这种纪日法后来没有使用,这里不细说。)。所以苏轼《前赤壁赋》说:“壬戌之秋,七月既望。”朔晦两天,一般既称干支又称朔晦,例如《左传僖公五年》“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左传襄公十八年》“十月……丙寅晦,齐师夜遁”。其他日子一般就只记干支(注:《尚书》胐日也是既称干支又称胐,例如《毕命》:“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胐”,这种情况在一般古书中很少见。),但是人们可以根据当月朔日的干支推知它是这个月的第几天。例如《左传隐公元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根据后人推定的春秋长历可以知道辛丑是鲁隐公元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带说一说,根据历谱中干支的日序,甚至可以推断出古书的错误来。《春秋襄公二十八年》说:“十有二月甲寅,天王崩。乙未,楚子昭卒。”从甲寅到乙未共四十二天,不可能同在一个月之内,可见这里必有错误。
  下面谈谈一天之内的记时法。
  古人主要根据天色把一昼夜分为若干时段。一般地说,日出时叫做旦早朝晨,日入时叫做夕暮昏晚(注:古代夕又当夜讲,通作昔。《庄子•天运》:“蚊虻噆肤,则通昔不寐矣。”《说文》:“晚,暮也。”),所以古书上常常见到朝夕并举,旦暮并举,晨昏并举,昏旦并举,等等。太阳正中时叫做日中,将近日中的时间叫做隅中(注:《左传昭公五年》孔颖达疏:“隅谓东南隅也,过隅未中,故为隅中也。”),太阳西斜叫做昃。了解到这一点,对於古书上所说的“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注:见《尚书•无逸》。)这一类记录时间的话就了解得更加具体了。
  古人一日两餐,朝食在日出之后,隅中之前,这段时间就叫做食时或蚤食;夕食在日昃之后,日入之前,这段时间就叫做晡(餔)时。日入以后是黄昏,黄昏以后是人定。《孔雀东南飞》说:“晻晻黄昏后,寂寂人定初”,可以看成为古代这两个时段之间的确切描绘。人定以后就是夜半了。
  《诗经》说:“女曰鸡鸣,士曰昧旦。”(注:见《诗经•郑风•女曰鸡鸣》。)鸡鸣和昧旦是夜半以后先后相继的两个时段。昧旦又叫昧爽,这是天将亮的时间。此外古书上又常常提到平旦、平明,这是天亮的时间。
  古人对於一昼夜有等分的时辰概念之后,用十二地支表示十二个时辰,每个时辰恰好等於现代的两小时(注:小时本来是小时辰的意思;因为一小时只等於半个时辰。)。和现代的时间对照,夜半十二点(即二十四点)是子时(所以说子夜),上午两点是丑时,四点是寅时,六点是卯时,其余由此顺推。近代又把每个时辰细分为初、正。晚上十一点(即二十三点)为子初,夜半十二点为子正;上午一点为丑初,上午两点为丑正,等等。这就等於把一昼夜分为二十四小时了。列表对照如下:
  附图:
  古人纪月通常以序数为记,如一月二月三月等等;作为岁首的月份叫做正(zhēng)月(注:秦避始皇讳,改正月为端月。但是秦以十月为岁首,下文还要谈到。又《诗经•小雅•正月》:“正月繁霜,我心忧伤”,这里的正月指夏历四月(毛传),不是作为岁首的正月。)。在先秦时代每个月似乎还有特定的名称,例如正月为孟陬(楚辞),四月为除(诗经),九月为玄(国语),十月为阳(诗经),等等(注:这里是举例性质,参看《尔雅•释天》。)。古人又有所谓“月建”的观念,就是把子丑寅卯等十二支和十二个月份相配,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十一月(夏历)配子,称为建子之月,由此顺推,十二月为建丑之月,正月为建寅之月,二月为建卯之月,直到十月为建亥之月(注:庾信《哀江南赋序》:“粤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大盗移国,金陵瓦解”(见本书本册1157页)。),如此周而复始(注:《说文》对於十二支各字的解释就是联系着月份的。前人把“建”解释为“斗建”,意思是斗柄所指,认为十二支代表北斗星斗柄所指的十二个不同的方位(例如以子为北,午为南,卯为东,酉为西等等),十一月斗柄指北,所以为建子之月,以后斗柄每月移指一个方位,十二个月周而复始,这种说法在过去很普遍。南北朝的天文学家祖冲之,清朝的天文学家梅文鼎都指出月建和斗柄所指的方位没有关系。)。至於以天干配合着地支来纪月,则是后起的事。
  我国古代最早的纪年法是按照王公即位的年次纪年,例如公元前770年记为周平王元年、秦襄公八年等,以元、二、三的序数递记,直到旧君出位为止。汉武帝开始用年号纪元,例如建元元年、元光三年,也是以元、二、三的序数递记,更换年号就重新纪元。这两种纪年法是过去史家所用的传统纪年法。战国时代,天文占星家根据天象纪年,有所谓星岁纪年法,星指岁星,岁指太岁。下面分别叙述。
  先说岁星纪年法。前面讲天文时说过,古人把黄道附近一周天分为十二等分,由西向东命名为星纪、玄枵等十二次。古人认为岁星由西向东十二年绕天一周,每年行经一个星次。假如某年岁星运行到星纪范围,这一年就记为“岁在星纪”,第二年岁星运行到玄枵范围,就记为“岁在玄枵”,其余由此类推,十二年周而复始(注:事实上岁星并不是十二年绕天一周,而是11.8622年绕天一周,每年移动的范围比一个星次稍微多一点,渐积至八十六年,便多走过一个星次,这叫做“超辰”。)。《左传襄公三十年》说:“於子蟜之卒也,将葬,公孙挥与裨灶晨会事焉。过伯有氏,其门上生莠。子羽曰:'其莠犹在乎?'於是岁在降娄”,《国语•晋语四》“君之行也,岁在大火”,就是用岁星纪年的例子(注:有人认为《左传》《国语》里的岁星纪年出自刘歆伪托,并不反映当时的实际天象。)。
  再说太岁纪年法。古人有所谓十二辰的概念,就是把黄道附近一周天的十二等分由东向西配以子丑寅卯等十二支,其安排的方向和顺序正好和十二次相反。二者对照如下表:
  附图:
  岁星由西向东运行,和人们所熟悉的十二辰的方向和顺序正好相反,所以岁星纪年法在实际生活中应用起来并不方便。为此,古代天文占星家便设想出一个假岁星叫做太岁(注:《汉书•天文志》叫做太岁,《史记•天官书》叫做岁阴,《淮南子•天文训》叫做太阴。),让它和真岁星“背道而驰”,这样就和十二辰的方向顺序相一致,并用它来纪年。根据《汉书•天文志》所载战国时代的天象纪录,某年岁星在星纪,太岁便在析木(寅),这一年就是“太岁在寅”;第二年岁星运行到玄枵,太岁便运行到大火(卯),这一年就是“太岁在卯”,其余由此类推,如下面图所示。此外古人还取了摄提格、单阏等十二个太岁年名作为“太岁在寅”“太岁在卯”等十二个年份的名称(注:单阏,读chányān。)。屈原《离骚》:“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注:见本书第二册549页。),一般认为这里的摄提就是作为太岁年名的摄提格,是说屈原出生於“太岁在寅”之年(注:注意:屈原时代的“太岁在寅”是反映当时岁星所在的相应的方位的,人们可以把《离骚》里的摄提(格)翻译为寅年,但不能理解为后世干支纪年法里的寅年,干支纪年法里的子丑寅卯只是一套抽象的次序符号,和太岁所在、岁星所在没有关系。又,朱熹《楚辞集注》说:“摄提,星名;随斗柄以指十二辰者也。”这是另外一种解释。);孟陬指夏历正月建寅之月;庚寅是生日的干支。这样说来,屈原的生辰恰巧是寅年寅月寅日。
  附图:
  下面列表说明摄提格、单阏等十二个太岁年名和太岁所在、岁星所在的对应关系:
  附图:
  大概在西汉年间,历家又取了阏逢、旃蒙等十个名称,叫做岁阳,依次和上述十二个太岁年名相配(配法和前述六十甲子相同),组合成为六十个年名,以阏逢摄提格为第一年,旃蒙单阏为第二年,其余由此类推,六十年周而复始。《史记•历书•历术甲子篇》自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始,就用这些年名纪年。《尔雅•释天》载有十个岁阳和十干对应,列表如下(注:岁阳名称也根据《尔雅•释天》。《淮南子•天文训》与此基本相同。《史记•历书》所见十个岁阳的名称和顺序是:焉逢、端蒙、游兆、彊梧、徒维、祝犁、商横、昭阳、横艾、尚章。和《尔雅》有出入。):
  附图:
  上文说过,十二个太岁年名和十二辰对应。为便於查阅,再作简表如下:
  附图:
  所以如果用干支来更代,阏逢摄提格可以称为甲寅年,旃蒙单阏可以称为乙卯年,等等。这些年名创制之初是为了反映岁星逐年所在的方位的,但是后来发现岁星并不是每年整走一个星次,用它们来纪年并不能反映逐年的实际天象,所以就废而改用六十甲子纪年了。后世有人使用这些古年名纪年,那是根据当年的干支来对照的。例如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六《陈纪》十下注曰:“起阏逢执徐,尽著雍涒滩,凡五年”,是说从甲辰到戊申共五年。清初作家朱彝尊在《谒孔林赋》里写道:“粤以屠维作噩之年,我来自东,至於仙源”,其实是说在己酉年。他的《曝书亭集》里的古今诗系年,也用这些年名。我们阅读古书,应该知道这种情况。
  干支纪年法一般认为兴自东汉(注:有人认为在汉朝初年就开始用干支纪年,到了东汉元和二年(公元85年)才用政府命令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六十甲子周而复始,到现在没有中断。由此可以向上逆推,知道上古某年是什么干支。一般历史年表所记的西汉以前的逐年干支,是后人逆推附加上去的,这一点应该注意。
  关於纪年法我们就说到这里。
  最后谈谈“三正(zhēng)”的问题。
  春秋战国时代有所谓夏历、殷历和周历,三者主要的区别在於岁首的月建不同,所以又叫做三正。周历以通常冬至所在的建子之月(即夏历的十一月)为岁首,殷历以建丑之月(即夏历的十二月)为岁首,夏历以建寅之月(即后世通常所说的阴历正月)为岁首。周历比殷历早一个月,比夏历早两个月。由於三正岁首的月建不同,四季也就随之而异。下表以月建为纲,说明三正之间月份和季节的对应:
  附图:
  夏殷周三正是春秋战国时代不同地区所使用的不同的历日制度,我们阅读先秦古籍有必要了解三正的差异,因为先秦古籍所据以纪时的历日制度并不统一。举例来说,《春秋》和《孟子》多用周历(注:《孟子•离娄下》:“岁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舆梁成,民未病涉也。”阮元以为此用夏历,但是这一点学者间有争论。),《楚辞》和《吕氏春秋》用夏历。《诗经》要看具体诗篇,例如《小雅•四月》用夏历(注:所以原诗说“四月维夏,六月徂暑”,“秋日凄凄,百卉具腓”,“冬日烈烈,飘风发发”。),《豳风•七月》就是夏历和周历并用(注:此诗凡言“七月”等处是夏历,“一之日”等处是周历。)。《春秋成公八年》说“二月无冰”,史官把这一罕见的现象载入史册,显而易见,这是指周历二月即夏历十二月而言;如果是夏历二月,则已经“东风解冻”,无冰应是正常现象,无需大书特书了。又如《春秋庄公七年》说“秋,大水,无麦苗”,这也指周历,周历秋季相当於夏历五六月,晚收的麦子和“五稼之苗”有可能被大水所“漂杀”;如果是夏历秋季,就很难索解了。由此可知《孟子•梁惠王上》所说的“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也是用周历,周历七八月相当於夏历五六月,其时正是禾苗需要雨水的时候。根据同样的理由,我们相信《孟子•滕文公上》所说的“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的秋阳是指夏历五六月的炎日(注:见本书第一册306页。)。在《春秋》和《左传》里,同一历史事实,《春秋》经文和《左传》所记的时月每有出入,甚至同属《左传》所记,而时月也互有异同,这可以从三正的差异中求得解释(注:文字错乱又当别论。)。例如《春秋隐公六年》说“冬,宋人取长葛”,《左传》记载为“秋,宋人取长葛”(注:杜预想调和经传记时上的矛盾,解释说:“秋取,冬乃告也。”又说:“今冬乘长葛无备而取之”,则自相矛盾。其实从周历夏历的差异上来解释就很自然。);《春秋僖公五年》说“春,晋侯杀其世子申生”,《左传》记此事於僖公四年十二月。可见《左传》所依据的史料有的是用夏历。
  在战国秦汉之间有所谓“三正论”,认为夏正建寅、殷正建丑、周正建子是夏商周三代轮流更改正朔,说什么“王者始起”要“改正朔”“易服色”等等以表示“受命於天”。当然这并不可信。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改以建亥之月(即夏历的十月)为岁首,但是夏正比较适合农事季节,所以并不称十月为正月,不改正月(秦人叫端月)为四月,春夏秋冬和月份的搭配,完全和夏正相同。汉初沿袭秦制。《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载汉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十月杀灌夫,十二月晦杀魏其,接着说:“其春,武安侯病,专呼服谢罪。使巫视鬼者视之,见魏其、灌夫共守,欲杀之。”(注:见本书本册744页。)司马迁不说“明春”,而说“其春”,就是因为当时以十月为岁首,当年的春天在当年的十二月之后的缘故。汉武帝元封七年(公元前104年)改用太初历,以建寅之月为岁首,此后大约二千年间,除王莽和魏明帝时一度改用殷正,唐武后和肃宗时一度改用周正外,一般都是用的夏正。
  附带谈谈一些节日。
  由於风俗习惯的关系,一年有许多节日。下面把一些主要节日按月加以叙述。
  元旦 这是正月初一日。
  人日 这是正月初七日。据传说,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猪,四日为羊,五日为牛,六日为马,七日为人。高适《人日寄杜二拾遗》(按即杜甫):“人日题诗寄草堂。”
  上元(元月元宵) 正月十五日。旧俗以元夜张灯为戏,所以又叫灯节。朱淑贞《生查子》:“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
  社日 农家祭社祈年的日子,立春后第五个戊日(在春分前后)。杜甫《遭田夫泥饮美严中丞》:“田翁逼社日,邀我尝春酒”,王驾《社日诗》:“桑柘影斜春社散,家家扶得醉人归。”这是春社。又,立秋后第五个戊日为秋社,在秋分前后。
  寒食 清明前二日。《荆楚岁时记》说,冬至后一百五日,谓之寒食,禁火三日。因此,有人以“一百五”为寒食的代称。温庭筠《寒食节日寄楚望》诗:“时当一百五。”但依照旧法推算,清明前二日不一定是一百五日,有时是一百六日。所以元稹《连昌宫词》说:“初过寒食一百六,店舍无烟宫树绿。”
  清明 就是清明节。古人常常把清明和寒食联系起来。杜牧《清明》诗:“清明时节雨纷纷。”
  花朝 二月十二日为花朝,又叫百花生日。
  上巳 原定为三月上旬的一个巳日(所以叫上巳),旧俗以此日临水祓除不祥,叫做修禊。但是自曹魏以后,把节日固定为三月三日。后来变成了水边饮宴、郊外游春的节日。杜甫《丽人行》:“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
  浴佛节 传说四月初八日是释迦牟尼的生日。《荆楚岁时记》说,荆楚以四月八日诸寺香汤浴佛,共作龙华会。《洛阳伽蓝记•法云寺》:“四月初八日,京师士女多至河间寺。”
  端午(端阳) 五月初五日。《荆楚岁时记》说,屈原在五月五日投江,人们在这一天竞渡,表示要拯救屈原。(后来又把船做成龙形,叫龙舟竞渡。)关於端午节的传说很多。唐代以后,端午节被规定为大节日,常有赏赐。杜甫《端午日赐衣》:“端午被恩荣。”
  伏日 夏至后第三个庚日叫初伏,第四个庚日叫中伏,立秋后第一个庚日叫终伏(末伏),总称为三伏。据说伏是隐伏避盛暑的意思(注:此据《史•记秦本纪》“二年初伏”张守节正义。)。伏日祭祀,所以也是一个大节日。一般所谓伏日,大约指的是初伏。杨恽《报孙会宗书》:“田家作苦,岁时伏腊,烹羊炰羔,斗酒自劳。”
  七夕 七月七日。《荆楚岁时记》说,七月初七日的晚间是牵牛织女聚会之夜,人家妇女结采缕穿七孔针,陈酒脯瓜果於庭中,以乞巧。杜牧《七夕》诗:“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街夜色凉如水,卧看牵牛织女星。”
  中元 七月十五日(注:正月十五日为上元,七月十五日为中元,十月十五日为下元。后代只有上元中元成为节日。)。佛教传说:目连的母亲堕入饿鬼道中,食物入口,即化烈火,目连求救於佛,佛为他说盂兰盆经,叫他在七月十五日作盂兰盆以救其母(注:孟兰盆,梵语,是倒悬的意义。作盂兰盆,指施佛及僧,以报父母养育之恩。)。后代把中元看成鬼节,有施饿鬼等等迷信行为。
  中秋 八月十五日。人们以为这时的月亮最亮,所以是赏月的佳节。苏轼《水调歌头》(中秋):“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重阳(重九,九日) 九月初九日。古人以为九是阳数,日月都逢九,所以称为重阳。古人在这一天有登高饮酒的习惯。据《续齐谐记》所载,费长房对汝南桓景说,九月九日汝南有大灾难,带茱萸囊登山饮菊花酒可以免祸。这是一般人认为重九登高的来源,但不一定可靠(注:《风土记》以为此日折茱萸插头,以辟恶气,而御初寒,与此也不相同。)。王维《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
  冬至 就是冬至节。冬至前一日称为小至。古人把冬至看成是节气的起点(注:《史记•律书》:“气始於冬至,周而复始。”),从冬至起,日子一天天长起来,叫做“冬至一阳生(注:《史记•律书》:”日冬至,则一阴下藏,一阳上舒。“)”。古人又认为:冬天来了,春天就要跟着到来。杜甫《小至》诗:“冬至阳生春又来。”
  腊日 腊是祭名。《说文》:“冬至后三戌腊祭百神”,可见汉代的腊日是冬至后第三个戌日。但是《荆楚岁时记》以十二月初八日为腊日,并说村人击细腰鼓,作金刚力士以逐疫。十二月初八日是一般的解释,到今天还有“腊八粥”的风俗。杜甫《腊日》诗:“腊日常年暖尚遥,今年腊日冻全消。”又《咏怀古迹》(其四):“岁时伏腊走村翁。”
  除夕 一年最后一天的晚上。除是除旧布新的意思。一年的最后一天叫“岁除”,所以那天晚上叫“除夕”。苏轼《守岁》诗:“儿童强不睡,相守夜欢哗。”
  上述这些节日,不是一个时代的,而是许多时代积累下来的。
(三)乐律
  古人把宫商角徵羽称为五声或五音,大致相当於现代音乐简谱上的1(do)2(re)3(mi)5(sol)6(la)。从宫到羽,按照音的高低排列起来,形成一个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就是五声音阶上的五个音级:
   宫 商 角 徵 羽
   1 2 3 5 6
  后来再加上变宫、变徵,称为七音。变宫、变徵大致和现代简谱上的7(ti)和
  4(fis)相当(注:《淮南子•天文训》把变宫叫做和,变徵叫做缪。后世变宫又叫做闰。我国传统音乐没有和4(fa)相当的音,变徵大致和
  4(fis)近似。),这样就形成一个七声音阶:
   宫 商 角 变徵 徵 羽 变宫
   1 2 3 4 5 6 7
  作为音级,宫商角徵羽等音只有相对音高,没有绝对音高。这就是说它们的音高是随着调子转移的。但是相邻两音的距离却固定不变,只要第一级音的音高确定了,其他各级的音高也就都确定了。古人通常以宫作为音阶的起点,《淮南子•原道训》说:“故音者,宫立而五音形矣。”宫的音高确定了,全部五声音阶各级的音高也就都确定了。七声音阶的情况也是这样。
  古书上常常把五声或五音和六律并举。《吕氏春秋•察传》篇说:“夔於是正六律,和五声”(注:见本书第二册403页。),《孟子•离娄上》说:“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可见律和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律,本来指用来定音的竹管(注:蔡邕《月令章句》:“截竹为管谓之律。”《国语•周语下》:“律以平声。”后世律管改为铜制。又,古人也用钟弦定音,故有所谓管律、钟律和弦律。),旧说古人用十二个长度不同的律管,吹出十二个高度不同的标准音,以确定乐音的高低,因此这十二个标准音也就叫做十二律。十二律各有固定的音高和特定的名称,和现代西乐对照,大致相当於C
  CD
  D……G
  GA
  AB等十二个固定的音。从低到高排列起来,依次为:
  1.黄钟 2.大吕 3.太簇 4.夹钟 5.姑洗 6.中吕
   C
  C D
  D E F
  7.蕤宾 8.林钟 9.夷则 10.南吕 11.无射 12.应钟
  
  F G
  G A
  A B
  (注:这样对照,只是为了便於了解,不是说上古的黄钟就等於现代的C,上古黄钟的绝对音高尚待研究。其余各音和今乐也不一一相等。黄钟、夹钟、林钟、应钟的钟字又作钟;太簇又作太蔟、太族、大族、大蔟、泰簇、泰族;中吕又作仲吕;姑洗的洗,读xiǎn;无射又作亡射,射,读yì。)
  十二律分为阴阳两类:奇数六律为阳律,叫做六律;偶数六律为阴律,叫做六吕。合称为律吕。古书上所说的“六律”,通常是包举阴阳各六的十二律说的。
  律管的长度是固定的。长管发音低,短管发音高。蔡邕《月令章句》说:“黄钟之管长九寸(注:这是晚周的尺度,一尺长约二十三厘米。),孔径三分,围九分。其余皆稍短(渐短),唯大小无增减。”十二律管的长度有一定的数的比例:以黄钟为准,将黄钟管长三分减一,得六寸,就是林钟的管长;林钟管长三分增一,得八寸,就是太簇的管长;太簇管长三分减一,得51/3寸,就是南吕的管长;南吕管长三分增一,得71/9寸,就是姑洗的管长(注:尺寸依照《礼记•月令》郑玄注。);以下的次序是应钟、蕤宾、大吕、夷则、夹钟、无射、中吕。除由应钟到蕤宾,由蕤宾到大吕都是三分增一外(注:《汉书•律历志》说:“参分蕤宾损一,下生大吕。”其说非是。应以《淮南子》、《礼记•月令》郑注及后汉书•律历志》为准。参看王光祈《中国音乐史》上册,22-38页。),其余都是先三分减一,后三分增一。这就是十二律相生的三分损益法。十二个律管的长度有一定的比例,这意味着十二个标准音的音高有一定的比例。
  现在说到乐调。
  上文说过,古人通常以宫作为音阶的第一级音。其实商角徵羽也都可以作为第一级音。《管子•地员》篇有一段描写五声的文字,其中所列的五声顺序是徵羽宫商角,这就是以徵为第一级音的五声音阶:
   徵 羽 宫 商 角
   5 6 1 2 3
   • •
  音阶的第一级音不同,意味着调式的不同:以宫为音阶起点的是宫调式,意思是以宫作为乐曲旋律中最重要的居於核心地位的主音;以徵为音阶起点的是徵调式,意思是以徵作为乐曲旋律中最重要的居於核心地位的主音;其余由此类推。这样,五声音阶就可以有五种主音不同的调式。根据同样的道理,七声音阶可以有七种主音不同的调式。《孟子•梁惠王下》:“'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盖徵招、角招是也。”招就是韶(舞乐),徵招、角招就是徵调式舞乐和角调式舞乐。《史记•刺客列传》载:“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这里所说的变徵之声就是变徵调式,羽声就是羽调式。以上的记载表明,不同的调式有不同的色彩,产生不同的音乐效果。
  但是上文说过,宫商角徵羽等音只有相对音高,没有绝对音高。在实际音乐中,它们的音高要用律来确定。试以宫调式为例。用黄钟所定的宫音(黄钟为宫),就比用大吕所定的宫音(大吕为宫)要低。前者叫做黄钟宫,后者叫做大吕宫(注:古书上有时候说“奏黄钟”“歌大吕”等等,虽只提律名,实际上指的是黄钟宫、大吕宫等等。)。宫音既定,其他各音用哪几个律,也就随之而定。例如:
   黄 钟 宫
  黄 大 太 夹 姑 中 蕤 林 夷 南 无 应
  钟 吕 簇 钟 洗 吕 宾 钟 则 吕 射 钟
  宫 商 角 徵 羽
   大 吕 宫
  黄 大 太 夹 姑 中 蕤 林 夷 南 无 应
  钟 吕 簇 钟 洗 吕 宾 钟 则 吕 射 钟
   宫 商 角 徵 羽
  理论上十二律都可以用来确定宫的音高,这样就可能有十二种不同音高的宫调式。商角徵羽各调式仿此,也可以各有十二种不同音高的调式。总起来说,五声音阶的五种调式,用十二律定音,可各得十二“调”,因此古人有所谓六十“调”之说。所以《淮南子•原道训》说:“五音之数不过五,而五音之变不可胜听也。”根据同样的道理,七声音阶的七种调式,用十二律定音,可得八十四“调”。了解到这一点,那么古书上所说的“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簇为徵,应钟为羽”这一类的话就不难懂了(注:见《周礼•春官•大司乐》。),所指的不过是不同音高的不同调式而已。
  有一点需要注意:无论六十“调”或八十四“调”,都只是理论上有这样多的可能组合,在实际音乐中不见得全都用到。例如隋唐燕乐只用二十八宫调(注:前人把以宫为主音的调式称之为宫,以其他各声为主音的调式统称之为调,例如八十四调可以分称为十二宫七十二调,也可以合称为八十四宫调。隋唐燕乐所用的二十八宫调包括七宫二十一调。),南宋词曲音乐只用七宫十二调,元代北曲只用六宫十一调,明清以来南曲只用五宫八调。常用的只有九种,即五宫四调,通称为“九宫”:
  五宫:正宫 中吕宫 南吕宫 仙吕宫 黄钟宫
  四调:大石调(又作大食调) 双调 商调 越调(注:这里所列的“调”的名称是传统惯用的俗名。和上古的“调”对照,大致是:
  正宫--黄钟宫 中吕宫--夹钟宫 南吕宫--林钟宫
  仙吕宫--夷则宫 黄钟宫--无射宫 大石调--黄钟商
  双调--夹钟商 商调--夷则商 越调--无射商)
  古书上又常常提到八音。《尚书•舜典》说:“八音克谐”,《周礼•春官•大司乐》说:“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所谓八音,是指上古的八类乐器,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依《周礼•春官•大师》郑玄注,金指钟鎛(bó),石指磬,土指埙(xūn),革指鼓鼗(tǎo),丝指琴瑟,木指柷敔(zhù yǔ),匏指笙,竹指管箫。由此可见八音和五声、七音是不同性质的。
  我国乐律,历代有不少变更,这里没有必要加以叙述。

我国音乐有悠久的历史,我国乐律知识在二千多年以前就已经非常精微,这是值得我们自豪的。但是由於历史条件的限制,古人对乐律的理解还有不正确的一面,我们学习古代乐律,对这一点也应该有所了解。
  古人把宫商角徵羽五声和四季、五方、五行相配。如果以四季为纲排起表来,它们之间的配合关系是:
  四季 春 夏 季夏 秋 冬
  五声 角 徵 宫 商 羽
  五方 东 南 中 西 北
  五行 木 火 土 金 水
  这种配合关系,可举两条旧注来说明。《礼记•月令》郑玄注:“春气和,则角声调”,所以角配春。《吕氏春秋•孟春纪》高诱注:“角,木也;位在东方”,所以角配木,配东。其余由此类推。显而易见,这样解释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但是古人对於五声和四季、五方、五行的具体配合既然有了一种传统的了解,那么古典作家的作品在写到某个季节时连带写到和这个季节相配的音名和方位,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欧阳修《秋声赋》之所以说“商声主西方之音”,就是因为古人以秋季、商音和西方相配的缘故。
  欧阳修《秋声赋》接着还说:“夷则为七月之律。”夷则和七月的联系要从十二律和十二月的配合来说明。在上古时代,人们把乐律和历法联系起来,依照《礼记•月令》,一年十二月正好和十二律相适应:
  孟春之月,律中太簇;
  仲春之月,律中夹钟;
  季春之月,律中姑洗;
  孟夏之月,律中中吕;
  仲夏之月,律中蕤宾;
  季夏之月,律中林钟;
  孟秋之月,律中夷则;
  仲秋之月,律中南吕;
  季秋之月,律中无射;
  孟冬之月,律中应钟;
  仲冬之月,律中黄钟;
  季冬之月,律中大吕。
  所谓“律中”,据《礼记•月令》郑玄注就是“律应”,“律应”的徵验则凭“吹灰”。吹灰是古人候气的方法,据说是用葭莩的灰塞在律管里,某个月份到了,和它相应的律管里的葭灰就飞动起来了。欧阳修《秋声赋》“夷则为七月之律”,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这种方法当然是不科学的,但是也成了典故。陶潜《自祭文》说:“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天寒夜长,风气萧索”,(注:见本书第四册。)是指季秋九月。杜甫《小至》:“吹葭六琯动飞灰”,(注:琯,玉制的律管。前人说这里的“六琯”包举六律六吕十二个管,其实是指黄钟管。诗人为了和上句“刺绣五纹添弱线”的“五纹”相对,所以说“六琯”。诗歌用词灵活,不可拘泥。)小至是冬至的前一天,仲冬之月,律中黄钟,诗人的意思是说“冬至到了,律中黄钟,黄钟管的葭灰飞动了。”韩愈《忆昨行》:“忆昨夹钟之吕初吹灰”,意思是说“想起了二月的时候”,因为仲春之月律中夹钟。
  由於古人把十二律和十二月相配,后世作家常喜欢用十二律的名称代表时令月份。例如曹丕《与吴质书》:“方今蕤宾纪时,景风扇物”,就是指仲夏五月说的。
  关於古代乐律,我们就说到这里。

古汉语通论(二十)
  古代文化常识(二)
  地理,职官,科举 (一)地理
  历代地方区域的划分,各有不同。有时候,同一个区域名称,而涵义大有区别。有些名称则是上古所没有的。现在举出一些例子来加以说明。
  州--相传尧时禹平洪水,分天下为九州,即冀州、兗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梁州、雍州。又相传舜时分为十二州,即除了九州外,又从冀州分出并州、幽州,从青州分出营州。这样,疆域的大小是一样的,只是州的大小稍有不同罢了。到了汉代,中国的疆土更大了,於是增加了一个交州,一个朔方。后来朔方并入并州,改雍州为凉州,梁州为益州。东汉时代,共有十三州,即:司隶(直辖州)、豫州、兗州、徐州、青州、凉州、并州、冀州、幽州、扬州、益州、荆州、交州。晋初分为十九州,和东汉十三州比较,增加六州。(1)把梁州分为雍、凉、秦三州;(2)把益州分为梁、益、宁三州;(3)把幽州分为幽、平两州;(4)把交州分为交、广两州。
  从汉到南北朝末,州基本上是监察区(注: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分全国为十几个监察区,称为州或部。每州置刺史(后或称州牧)一人,巡察所属郡国。后来刺史都掌兵权,不是单纯的监察官了。),有时也是行政区。不过从南北朝起,州的范围渐渐地缩小了。在唐代,全国共有三百多个州,是行政区,宋元所谓州,则与唐代基本上一致。明清改州为府,所以有“兗州府”、“扬州府”等名称,只留少数直隶州直辖於省,散州隶属於府。
  郡--郡是行政区域。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其中著名的有陇西、颍川、南阳、邯郸、钜鹿、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河东、上党、太原、代郡、雁门、云中、琅琊、汉中、巴郡、蜀郡、长沙、黔中。后来又增加桂林、象郡、南海、闽中,共为四十郡。此后历代都有郡,但是区域变小了。直到隋代才取消了郡。唐代州郡迭改,都是行政区域。宋废郡。
  国--国是汉代诸侯王的封域,也是行政区。国的区域略等於郡,所以“郡国”连称。
  道--唐代的道是监察区,略相当於汉代的州。贞观年间,分全国为十道:(1)关内道,即古雍州;(2)河南道,即古豫兗青徐四州;(3)河东道,即古冀州;(4)河北道,即古幽冀二州(注:冀州共出现两次,表示是冀州的一部分。下仿此。这些说法根据郑樵《通志》卷四十《地理略》。);(5)山南道,即古荆梁二州;(6)陇右道,即古雍梁二州;(7)淮南道,即古扬州;(8)江南道,即古扬州的南部(今浙江福建江西湖南等省);(9)剑南道,即古梁州(剑阁以南);(10)岭南道,即古扬州的南部。开元年间,又分为十五道,这是从关内道分出一个京畿(治长安),从河南道分出一个都畿(治洛阳),再把山南分为山南东道、山南西道,把江南分为江南东道、江南西道和黔中道。
  路--宋代的路最初是为征收赋税转运漕粮而分的区域,后来逐渐带有行政区划和军区的性质。最初分全国为十五路,后来分为十八路、二十三路(注:此外还有少数特为军事而设的路,不领民事。)。和今天的省区大致相似。例如福建路、广东路、广西路、湖南路、湖北路、陕西路、河北路等,都和今天的省名相同,区域也大致相当(注:广东路又称广南东路,广西路又称广南西路,湖南路又称荆湖南路,湖北路又称荆湖北路。)。元代也有路,宋代的路大,元代的路小,相当於州府。
  省--省,本来是官署的名称。元代以中书省为中央政府,又在路之上分设行中书省(略等於中书省办事处或中书省行署),简称行省。后来行省成为正式的行政区域名称,简称为省。
  府--依唐代制度,大州称为府,因为这些州都置有都督府或都护府,唐代府隶属於道,宋代府隶属於路,元代的府,有的隶属於路,有的直辖於中央。明清改州为府(见上文)。
  军--军是宋代的行政区域,一个军等於一个州或府,直辖於路。宋代的平定军即清代的平定州,宋代的南安军即清代的南安府,可见军和州府是差不多的。
  县--县是地方基层行政区域。秦汉的县属於郡(汉代国以下也有县),后代的县属於州或府。
  我们阅读古书,要注意同名异地的情况。例如山东,战国时称六国为山东,这是因为秦都关中,六国在崤山函谷关以东的缘故。所以《战国策•赵策》说:“六国从亲以摈秦,秦必不敢出兵於函谷关以害山东矣”,贾谊《过秦论》也说:“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但是《汉书•儒林传》说,伏生得《尚书》二十九篇,“以教于齐鲁之间,齐学者由此颇能言《尚书》,山东大师亡不涉《尚书》以教”,这里的山东却指齐鲁一带(注:古代山东山西有就华山而言,有就太行山而言,这里不细说。)。又如江南,《史记•货殖列传》说:“江南豫章长沙”,指今天的湖广江西一带。今天的江南,《史记》却称为江东,《史记•项羽本纪》说:“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至於具体地名,在不同时代指不同地点,则更为常见。例如:
  蓟,南北朝以前指今北京;蓟州,唐以后指今河北省蓟县。
  桂林,秦代指今广西贵县南,三国时指今梧州市,西晋时指今柳州市东;桂州在南北朝及唐五代、桂林府在明清两代,都指今桂林市。
  关於古代州郡县邑的建置、因革及其境域,目前可查阅商务印书馆编印的《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 (二)职官
  我国古代的职官,历代建置不同,其间因革损益,情况复杂。在这个题目下,我们不能全面叙述历代官制的发展,只能大致谈谈几个重要的问题:中央官制,地方官制,品阶勋爵◎◎,汉武帝以后,丞相地位虽尊,权力却逐渐缩小。例如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辅理国政,其权势就远在丞相之上。西汉末丞相改称大司徒,太尉改称大司马,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注:大司空是主水土之官,和先前御史大夫的职掌不同。),号称三公(又称三司),都是宰相。但到东汉光武帝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注:见《后汉书•仲长统传》。),三公只处理例行公事,台阁反而成了实际上的宰相府了。
  所谓台阁,是指尚书机构尚书台说的,后世逐渐称为尚书省(注:晋称为尚书都省,刘宋称为尚书寺,一名尚书省。),首长是尚书令,副职是尚书仆射。魏文帝鉴於东汉尚书台的权势太大,把它改为外围的执行机构,另外设置以中书监、令为首长的中书省,参掌中枢机密。南北朝时皇帝鉴於中书省权势日大,又设置以侍中为首长的门下省,对中书省加以限制。这样,就形成了皇朝中央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分职的制度: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注:隋代避用“中”字,改中书省为内史省,改侍中为纳言。在唐高宗、武后和玄宗时,三省名称曾有几度改变:尚书省称中台,文昌台;中书省称西台,凤阁,柴微;门下省称东台,鸾台,黄门。),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议国政。
  唐代因为唐太宗曾任尚书令,以后此官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为宰相。唐高宗以后左右仆射不再参决大政。唐太宗又认为中书令和侍中的官位太高,不轻易授人,常用他官加上“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的名义掌宰相之职,高宗以后执行宰相职务的称为“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宋代简称为“同平章事”,以“参知政事”为副相。
  宋代中央是中书和枢密院分掌文武二柄,号称二府。枢密院类似秦代的太尉府,正副首长是枢密使、副使。
  宰相一词最早见於《韩非子》(注:《韩非子•显学》:“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将必发於卒伍。”又,过去文人常用宰辅宰衡等以称宰相,但都不是正式官号。),但是正式定为官号是在辽代。辽代中枢机构是北、南宰相府,各设左、右宰相。明代废中书省,皇帝亲理国政,以翰林院官员加殿阁大学士衔草拟诏谕。后来大学士逐渐参与大政,成了实际上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辅臣有元辅、首辅之称。清沿明制。到雍正时成立军机处,大学士就没有什么职权了。
  秦汉时中央的行政长官有:(一)奉常,汉初沿用此称,后来改称太常,掌宗庙礼仪。(二)郎中令,汉初沿用此称,后来改称光禄勋,管宫廷侍卫。(三)卫尉,汉景帝初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