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芬奇的英语简介:中國職業分類第三大類: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6:41:26
中國職業分類第三大類: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3(GBM 3)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在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行政業務、行政事務工作的人員和從事安全保衛、消防、郵電等業務的人員。
本大類包括下列中類:
3-01(GBM 3-1)行政辦公人員
3-02(GBM 3-2)安全保衛和消防工作人員
3-03(GBM 3-3)郵政和電信業務人員
3-99(GBM 3-9)其他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3-01(GBM 3-1)行政辦公人員
從事行政業務、行政事務工作的人員。
本中類包括下列小類:
3-01-01(GBM 3-11)行政業務人員
3-01-02(GBM 3-12)行政事務人員
3-01-99(GBM 3-19)其他行政辦公人員
3-01-01(GBM 3-11)
行政業務人員
在國家機關、黨群組織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中具體辦理行政業務和從事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3-01-01-01 行政業務辦公人員
在國家機關、黨群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具體辦理行政業務工作的人員,以及基層人民政府和派出機構中司法助理、民政助理等行政業務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和領導的指示,草擬有關的規章、政策或實施細則等文件;
(2)瞭解執行政策的情況,指導有關工作,向領導報告調查研究的情況;
(3)對有關業務工作提出政策和方法方面的改進建議;
(4)接待來訪和辦事人員,處理有關事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01-01-02 行政執法人員
在工商、稅務、海關等特定的國家機關,依法進行行政監督和行政處罰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
(2)糾正和查處違反國家行政法律、法規、政策的行為;
(3)依法辦理其他有關業務。
3-01-01-99 其他行政業務人員
指未列入3-01-01-01至3-01-01-02的行政業務人員。
3-01-02(GBM 3-12)行政事務人員
使用辦公設備,從事處理公文、信函、電話以及其他具體事務性工作的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3-01-02-01 秘書
從事辦公室程式性工作,協助領導處理政務及日常事務並為領導決策及其實施提供服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使用辦公設備處理公文和信函,起草有關文件、信件;
(2)進行有關業務聯繫、交易處理;
(3)接待來訪,處理各方面查詢事項;
(4)安排會議、會談,並作記錄;
(5)管理有關檔檔案。
3-01-02-02 公關員
從事組織機構資訊傳播、關係協調與形象管理事務的諮詢、策劃、實施和服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溝通、協調組織與內外重要公眾的關係,處理公眾諮詢和投訴,接待與安排公眾來訪;
(2)收集和整理、監測和分析與組織形象有關的公眾資訊,向組織的領導人提供組織形象管理的諮詢建議;
(3)制定組織的公眾傳播計畫,編輯、製作和發行組織的宣傳材料,負責組織的新聞發佈、形象傳播工作;
(4)參與制定組織和產品或服務的形象管理計畫,策劃和組織專題性公眾活動,並對其進行評估;
(5)協助組織及有關部門發現並處理組織與公眾之間的矛盾、問題和突發或危機事件;
(6)對有關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3-01-02-03 收發員
從事報刊、信函、文件等收發與傳送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接收報刊、信函、檔等資料,並進行登記、歸類;
(2)按資料接受物件分送有關資料;
(3)進行資料的安全防護。
3-01-02-04 打字員
使用電腦、打字機等文字處理設備進行文字錄入、排版等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使用電腦、打字機進行中英文等文字及圖表資料的錄入、排版;
(2)修正已校對的稿件;
(3)保管和維護文字處理設備及檔媒體。
3-01-02-05 電腦操作員
使用電子電腦從事文字、圖形、圖像等資訊處理工作及電腦系統操作、維護與管理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使用電腦輸入處理文字、資料、圖形、圖像、聲音等資訊;
(2)使用電腦及外部設備對資料資訊進行輸出;
(3)對電腦系統進行操作、維護及管理;
(4)操作電腦網路系統,進行資訊收集、整理與傳輸。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電腦文字錄入處理員(36-042)
3-01-02-06 製圖員
使用繪圖器器、裝備,根據工程或產品的設計方案、草圖和技術性說明,繪製其正圖(原圖)、底圖及其他技術圖樣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使用繪圖器器,根據原圖進行描圖;
(2)使用繪圖器器,根據草圖及技術說明繪製正規圖及其他技術圖樣;
(3)使用電腦繪圖系統進行繪圖;
(4)進行圖檔管理。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製圖員(46-001)
3-01-02-99 其他行政事務人員
指未列入3-01-02-01至3-01-02-06的行政事務人員
3-01-99(GBM 3-19)其他行政辦公人員
3-01-99-00 其他行政辦公人員
指未列入3-01-01至3-01-02的行政辦公人員。
3-02(GBM 3-2)安全保衛和消防人員
從事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共和個人財產,防火、滅火等項工作的人員。
本中類包括下列小類:
3-02-01(GBM 3-21)人民警察
3-02-02(GBM 3-22)治安保衛人員
3-02-03(GBM 3-23)消防人員
3-02-99(GBM 3-29)其他安全保衛和消防人員
3-02-01(GBM 3-21)人民警察
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和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的警務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3-02-01-00 人民警察
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和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的警務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維護國家安全;
(2)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3)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4)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5)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
(6)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7)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8)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9)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10)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11)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12)監督管理電腦資訊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13)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02-02(GBM 3-22) 治安保衛人員
在非公安部門中,對公共設施、人身或財產等目標施以安全保護的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3-02-02-01 保安員
受聘於保安公司,對一定的物件和目標施以保護,提供安全服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提供守護、門衛、內部巡邏、押運貴重財物和危險品等保安服務;
(2)提供財產和人身安全保護等服務;
(3)提供展覽、展銷及文娛、體育、旅遊活動的保安服務。
3-02-02-02 違禁品檢查員
對攜帶的違禁物品進行檢查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使用儀器,依法檢查進出境、登船、乘火車或進出其他重要場所人員所攜帶的物品;
(2)對可疑物品進行開箱檢查或專門檢查;
(3)詢問本人攜帶物品的情況,檢查有關證件和證明;
(4)依法對不同物品分別確定暫存、放行、罰款、納稅、沒收等處理,對違法者交執法部門法辦;
(5)對進出海關的運貨車輛、船隻、飛機等進行貨物和證件檢查;
(6)與武警配合稽查走私的車輛和船隻等;
(7)定期寫出檢查報告。
3-02-02-03 金融守押員
在提取或交付現金和貴重物品途中,執行守衛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在運輸途中和交接地點警衛貨幣和貴重物品;
(2)在每日的押運單上填寫所收到的或分送的包裹的數量、物品名稱和收送貨的時間;
(3)將貴重物品、現金袋、收據、押送單交付給指定的接納部門。
3-02-02-99 其他治安保衛人員
指未列入3-02-02-02至3-02-02-03的治安保衛人員。
3-02-03(GBM 3-23) 消防人員
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和建築物、構築物、水上、森林及危險品等消防的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3-02-03-01 滅火員
使用消防器材和裝備,進行滅火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使用消防器材和裝備撲救火災;
(2)向火場供水;
(3)進行火場通信聯絡;
(4)修配特種滅火裝備;
(5)操作消防船艇滅火;
(6)修理消防船艇;
(7)進行森林消防報務。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消防戰鬥員(*)
消防供水員(*)
消防通信員(*)
特種滅火裝備修配工(*)
森林報務員(*)
消防船艇機匠(*)
消防船艇電匠(*)
消防船艇水手(*)
滅火戰鬥員(*)
3-02-03-02 消防搶險救援員
使用防毒、防化等搶險救援器材和工具,進行消防搶險救援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使用防毒、防化等搶險救援器材和工具,進行緊急搶險救援;
(2)進行搶險救援器材和工具維修管理;
(3)調配搶險救援器材和工具。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防毒防化搶險員(*)
防核搶險員(*)
一般事故搶險員(*)
搶險救援器材工具調配工(*)
搶險救援器材維修工(*)
3-02-03-03 防火員
使用防火檢查儀器及危險品檢測儀器,進行指定單位或區域防火監督和可燃氣體、毒氣及其他危險物品的檢測、監督管理工作以及建築防火審核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進行城鎮公共防火、空港防火、水上防火、森林防火監督以及其他區域防火監督等;
(2)檢測毒氣和可燃氣體毒氣;
(3)監督管理危險物品;
(4)進行建築防火審核。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防火員(*)
可燃氣體(毒氣)檢測員(*)
危險物品監督員(*)
防火審核員(*)
3-02-03-04 建(構)築物消防員
從事建築物、構築物消防監管、巡邏和操作報警與滅火系統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監管建築消防中控室;
(2)進行內外部消防巡邏;
(3)操作消防報警和滅火系統;
(4)引導逃生疏散、報警和撲救初期火災等。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消防中控室監管員(*)
消防巡邏員(*)
火警報警系統操作員(*)
固定滅火系統操作員(*)
3-02-03-05 火災瞭望觀察員
在瞭望塔或直升機上利用望遠鏡等,進行火災瞭望和護林觀察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進行城市火災瞭望;
(2)進行水上消防安全觀察;
(3)進行森林火災瞭望和護林觀察等。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城市消防瞭望員(*)
水上消防安全觀察員(*)
森林消防瞭望員(*)
森林航空護林觀察員(*)
3-02-03-99(GBM 3-29) 其他消防人員
指未列入3-02-03-01至3-02-03-05的消防人員。
3-02-99(GBM 3-29) 其他安全保衛和消防人員
指未列入3-02-01至3-02-03的安全保衛和消防人員。
3-03(GBM 3-3)郵政和電信業務人員
從事郵政、電信及電信通信傳輸業務的人員。
本中類包括下列小類:
3-03-01(GBM 3-31)郵政業務人員
3-03-02(GBM 3-32)電信業務人員
3-03-03(GBM 3-33)電信通信傳輸業務人員
3-03-99(GBM 3-99)其他郵政和電信業務人員
3-03-01(GBM 3-31) 郵政業務人員
從事郵政營業、郵件分揀封發、匯兌檢查、投遞、郵件運輸、郵政儲蓄、集郵、特快專遞、報刊發行、郵政業務檔案、電子信函業務和郵政設備維護等業務的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3-03-01-01 郵政營業員
從事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讀物、包裹、特快專遞、機要檔、電子信函等郵件收寄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按照處理規則和有關條款,進行國內、國際郵件函件及封裝規格的驗視工作;
(2)使用秤或操作電腦輔助設備對郵件進行稱重、計費等工作;
(3)手工填寫單據或操作電腦、印表機列印單據,粘貼條型碼標籤;
(4)受理郵件的查詢、更改地址、撤回等其他業務;
(5)受理視窗投交郵件;
(6)受理和兌付匯款;
(7)投遞和攬收特快郵件。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郵電營業員(21-001)
機要營業員(21-008)
國際郵電營業員(21-011)
特快專遞郵件業務員(21-014)
電子信函業務員(21-025)
3-03-01-02 郵件處理員
使用郵政專用工具、設備、運輸工具,按郵件處理品質、時限、規格要求,進行國內郵件、機要郵件、特快專遞、國際郵件分揀封發、報刊分發和郵件運輸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開拆國內郵件(信函、印刷品、包裹)袋捆、機要郵袋、特快專遞袋、國際郵袋,並按郵件寄達局位址或郵遞區號,根據經轉關係和路由設置格口或編入分揀程式,按規定頻次、時限手工作業或操作信函分揀機、印刷品分揀機、包裹分揀機自動掃描或按鍵進行分揀和封發;
(2)對分揀後的掛號郵件、登單,連同平常郵件分別封發;
(3)在郵件運輸部門非地面局與地面局之間、郵件處理部門之間,進行國內、國際郵件接收和發運;
(4)對出口、轉口、進口總包郵件進行接收、處理和發運;
(5)在郵運火車、汽車、船舶上押運郵件,並在沿途局辦理郵件交接和業務處理;
(6)對各報刊社和出版社出版由郵局發行的報刊,根據各報刊訂銷局的報刊種類、數量按路由分發封裝報刊。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郵件分揀員(21-002)
郵件接發員(21-003)
郵件轉運員(21-004)
火車、輪船郵件押運員(21-005)
汽車郵件押運員(21-006)
機要分揀員(21-009)
國際郵件分揀員(21-012)
國際郵件接發員(21-013)
報刊分發員(21-019)
3-03-01-03 投遞員
使用郵政專用工具、設備,按投遞郵件處理的品質、時限、方式要求,進行國際國內郵件、機要郵件、特快專遞郵件、電報和各種報刊投遞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按規定接收郵件、電報和報刊,並進行處理、開拆、清點、覆核、登記、平衡合攏;
(2)使用日戳或過戳機在接收的郵件、電報上加蓋落地日戳,並按本局的投遞路線進行分堆、排信、排報、排刊;
(3)根據郵件、電報的時限規定,按址投交收件人或收報人;
(4)收取報刊費,退報刊款;
(5)按規定頻次時限要求開取郵政筒箱;
(6)處理郵件電報的改寄、退回、再投、破損、欠資、夾寄、無著等業務;
(7)統計與計算郵件、報刊、電報流量,填寫電報派送單,結算工作日志;
(8)簽收、整理、裝訂、投遞清單、路單、回單,並歸檔;
(9)使用電腦處理一般的有關業務;
(10)辦理用戶委辦業務。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城鄉投遞員(21-007)
機要投遞員(21-010)
電報投遞員(21-023)
3-03-01-04 郵政儲匯員
從事郵政儲蓄營業、覆核、事後監督及國際國內郵政匯兌收匯、兌付、檢查、稽核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辦理儲蓄開戶、銷戶、存款、取款、計息、掛失等業務;
(2)編制報表、憑證,核對現金、空白憑證、報表、憑證等;
(3)請領並保管空白儲蓄單、憑證及有價證券等;
(4)對儲蓄存取業務的財務處理、資金管理進行複查核對和監督檢查;
(5)辦理普通匯款、快件匯款、電報匯款及國際郵政普通匯款的收匯、開票和兌付匯款;
(6)檢查、處理進出口匯款,審核匯兌憑證,管理空白匯票和匯兌檔案,處理查詢、退匯、改匯、補發副匯票、查證匯款的驗單和稽核通知單和電報等;
(7)監督檢查匯兌業務、匯兌會計,審核匯兌會計報表,辦理省、市(縣)和省際間異地資金結算。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郵政儲蓄業務員(21-015)
匯兌檢查員(21-016)
匯兌稽核員(21-017)
3-03-01-05 報刊發行員
從事郵發報刊的宣傳、收訂、零售、繳款、要數、匯總、結算和通知報刊社印數等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辦理報紙和雜誌收訂、零售、繳款、要數、匯總、結算等業務;
(2)審核報刊定單,編制報刊匯總定單,提供付印數位,處理電報要數,提供分發報刊資料表;
(3)辦理報刊退訂、改寄、定價調整,修改報刊目錄,登記、處理報刊查詢等;(4)提供報刊資料統計資料,進行品質檢查和分析;
(5)使用電腦處理報刊發行業務;
(6)進行郵發、特發報刊零售、登記、繳款和實物盤點;
(7)辦理社會委辦單位、個人批銷報刊的定貨、發貨、結算及其業務管理;
(8)進行市場調研,掌握報刊市場發展和行銷規律,提出發展業務計畫。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報刊發行員(21-018)
報刊零售員(21-020)
3-03-01-06 集郵業務員
辦理集郵郵票、集郵品的發行、銷售以及集郵品的加工製作、發運保管和信託寄售業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銷售集郵票品和辦理新郵預訂業務;
(2)進行集郵品的加工或製作;
(3)在發行、銷售票品過程中,按規程交接、發運並進行保管;
(4)辦理函購實寄首日封業務;
(5)為集郵愛好者調劑票品餘缺,進行集郵信託和收購。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集郵業務員(21-021)
3-03-01-07 郵政業務檔案員
使用業務檔案專用工具和電腦,從事收集、整理、裝訂、保管郵政業務單冊、單據,處理郵政業務查驗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按業務檔案寄送清單接收單冊、單據,並按規定項目進行檢查;
(2)將進出口清單、路單按封發局和接收局順序整理、裝訂成冊,按順序擺放在固定架格上備查;
(3)按規定時間處理查驗單;
(4)對無著郵件進行接收、處理、保管。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郵政業務檔案員(21-022)
3-03-01-08 郵政機務員
從事郵政設備維護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安裝、調試郵政設備;
(2)對郵政設備進行保養、維護;
(3)對郵政設備故障進行檢測和修理。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郵政機務員(21-034)
3-03-01-99 其他郵政業務人員
指未列入3-03-01-01至3-03-01-08的郵政業務人員。
3-03-02(GBM 3-32) 電信業務人員
從事電信營業、話務、報務和電報投遞的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3-03-02-01 電信業務營業員
從事承辦使用者使用電話、電報、資料、圖像通信業務和出租代維電信設備、出租電路業務,以及資料檢索、處理、電子資料交換、電子信箱等增值業務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受理市內電話使用者的安裝、遷移、過戶、拆遷等業務;
(2)受理國內、國際及港澳臺電報;
(3)受理國內、國際船舶無線電後;
(4)受理人工電話、國際長途業務(IDD)、國內長途業務(DDD),並按規定進行現金結算;
(5)受理磁卡電話、中國電話卡業務及鮮花禮儀電報業務;
(6)受理用戶國際長途業務(IDD)、國內長途業務(DDD)申請;
(7)受理用戶辦理移動手機購機、租機、停機、複機、漫遊等業務;
(8)處理長途電信業務更改、取消及移機用戶開通工作;
(9)受理電信新業務並進行新業務演示工作;
(10)受理電信業務諮詢工作。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電信冊報員(21-024)
傳真值機處理員(21-030)
電信營業員(*)
國際電信營業員(*)
電信業務行銷員(*)
3-03-02-02 話務員
從事值守長途話務、國際話務、查號、無線尋呼、資訊等各類話務台,受理接續使用者發長途電話、國際電話,電話號碼查詢,使用者尋呼業務以及處理機上業務查詢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按呼叫依次應答,受理用戶使用電信業務,填寫記錄單,
(2)接續、處理使用者業務需要;
(3)接續和處理受付業務電話;
(4)國外交換局撥叫中國時提供語言輔助、撥打輔助等服務;承擔國際來話查詢業務;
(5)控制業務流量及電路品質;
(6)按規程處理更改用戶電話號碼;
(7)受理專線使用者的各類特別業務;
(8)接續處理去話、來話、轉話、銷號、退號及註銷;
(9)接續和處理改接、改叫、串聯電話、傳呼電話、電話會議。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話務員(21-027)
長途話務員(21-028)
查號話務員(21-029)
國際話務員(21-032)
無線尋呼業務員(21-033)
資訊服務話務員(*)
3-03-02-03 報務員
使用電報終端設備,收發國內、國際(地區)電報和譯電,處理機上電報業務查詢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使用電傳收發電報;
(2)按規程和規定監控、修正、攔截查詢電報;
(3)對來報進行分發、理訂;
(4)譯電、繕封;
(5)進行國際會晤;
(6)進行品質檢驗。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報務員(21-026)
國際報務員(21-031)
3-03-02-99 其他電信業務人員
指未列入3-03-02-01至3-03-02-03的電信業務人員。
3-03-03(GBM 3-33) 電信通信傳輸業務人員
從事電信通信傳輸業務的人員。
本小類包括下列職業:
3-03-03-01 傳輸機務員
從事短波通信、微波通信、衛星通信、載波通信、光通信、資料通信、移動通信等設備技術維護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維護通信網路中的傳輸設備,進行規程規定的年、季、月、日維護工作;
(2)開通測試傳輸鏈路、電路;
(3)判明障礙段落,修復障礙,搶通鏈、電路;
(4)定期測試傳輸線路;
(5)定期測試各類介面;
(6)維護及運用監控系統;
(7)匯接、測試、使用會議電話;
(8)統計、分析傳輸品質;
(9)維護管理傳輸無人站、移動基站;
(10)巡查鏈、電路。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電報機務員(21-035)
微波機務員(21-038)
衛星地球站機務員(21-039)
載波機務員(21-040)
短波通信機務員(*)
移動通信機務員(*)
光通信機務員(*)
資料通信機務員(*)
3-03-03-02 線務員
從事長途、市話、通信傳輸線路、交換設備以及短波通信天、饋線架(敷)設、維修和障礙處理等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進行年、季、月維護工作;
(2)定期對天、饋線進行性能測試;
(3)進行線路大修、改道工程;
(4)掌握光、電纜線路路由、程式,進行路面巡視,遇有線路情況及時處理;
(5)做好護線宣傳,與市政施工協作配合;
(6)按照線路割接、搶修操作程式和要求,排除線路障礙;
(7)掌握充氣網路情況,定時記錄充氣氣壓,並查找漏氣點;
(8)進行節前和台、汛、雷雨季節前設備檢查。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長途線務員(21-045)
電纜線務員(21-046)
市話線務員(21-047)
機線員(21-048)
天線線務員(21-049)
光纜線務員(*)
3-03-03-03 電話電報交換機務員
對長途電話交換設備,市內電話交換設備,電報自動交換、封包交換、傳真交換等設備進行安裝、調測、檢修、維護以及障礙處理的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按週期進行檢測維護工作;
(2)分析忙時對接通率、可用率、計費準確率、障礙率、障礙歷時、機台利用率;
(3)進行話務管理,保持設備負荷均衡,網路疏通;
(4)系統發生故障時,進行搶修通電路和修復故障;
(5)進行全網電路管理;
(6)進行局資料修改;
(7)管理計費磁帶;
(8)進行電路組巡活動。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電報自動交換機務員(21-036)
長途機務員(21-041)
市話機務員(21-042)
3-03-03-04 使用者通信終端維修員
對用戶通信終端設備進行障礙測量和維修工作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維修磁卡電話機、電話機、移動手機、使用者傳真機、尋呼機等用戶終端設備;
(2)測試、調整終端設備主要技術指標;
(3)終端設備性能運用;
(4)進行磁卡電話機日常維護、保養及安裝、開通;
(5)進行尋呼機頻率校正、改音、程式設計;
(6)進行移動手機程式設計、讀號取相;
(7)調測、安裝使用者傳真機。
3-03-03-05 通信電力機務員
從事通信系統供電設備、空調設備的安裝、調測、檢修、維護以及障礙處理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按週期進行設備檢修、維修;
(2)定時記錄設備電壓和電流數值,發現異常查找原因;
(3)進行設備倒換使用、開機、關機及工作狀態轉換;
(4)值班時發現設備異常、紅色事故告警,採取應急措施,確保供電正常;
(5)定期維護、檢查高、低壓配電和接地系統、蓄電池、油機;
(6)定時巡視機房及設備使用點電源、空調使用情況;
(7)對空調設備進行安裝及定期進行維護和檢修;
(8)對機房供電設備進行安裝及定期大修。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電力機務員(21-044)
3-03-03-06 市話測量員
受理用戶申告,測量障礙、辦理派修、配合工程割接以及裝、拆、移機、調整改線的人員。
從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受理使用者對電話通信障礙的申報,按局、區範圍通告相關測量室,對本局區範圍的申報障礙,進行機、線設備的檢查、測試,判斷障礙性質、部位;
(2)按維修規程和生產組織進行派修,並配合維修;
(3)在裝、拆、移機和調整改線工程中配合工程要求,進行跳線的布放、割接、測試;
(4)對測量和告警設備、儀器儀錶進行週期維護;
(5)進行相關工作的記錄、統計和報表工作。
下列工種歸入本職業:
市話測量員(21-043)
3-03-03-99 其他電信通信傳輸業務人員
指未列入3-03-03-01至3-03-03-06的電信通信傳輸業務人員。
3-03-99(GBM 3-39) 其他郵政和電信業務人員
指未列入3-03-01至3-03-03的郵政和電信業務人員。
3-03-99-00 其他郵政和電信業務人員
指未列入3-03-01至3-03-03的郵政和電信業務人員。
3-99(GBM 3-9) 其他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指未列入3-01至3-03的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本中類包括下列小類:3-99-00(GBM 3-90)其他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3-99-00(GBM 3-90)其他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指未列入3-01至3-03的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3-99-00-00 其他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