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环广场二手房: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预警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8:58:54
一般纳税人零低申报预警2

解决方法:第一步:首先判断滞留票是否是所属企业取得,是正常滞留票还是非正常滞留票。

将滞留票号码与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核对,在调查核实过程中以下各种情况为正常滞留票:

(1)不得抵扣项目未认证造成滞留。如,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用于在建工程、集体福利、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货物等。

( 2)超期未认证 。一些企业因各种原因导致超过90天认证期限而无法认证抵扣,但购货方按规定入了帐。销货方也按规定做了销售收入。这种情况,属于正常滞留。

(3)购货方取得的专用发票在认证前丢失造成滞留。购货方发票抵扣联丢失,本可以按规定要求销货方提供《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及发票复印件,据以认证、抵扣该发票,但纳税人隐瞒不报,既不采取补救措施进行认证,也不抵扣,造成自身税款抵扣损失,也人为形成了发票滞留。

(4) 销货方向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已注销)的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因购货方已不具备抵扣税款的资格,导致发票不能认证,形成滞留。此种情况下,购货方按发票全额入帐(或购货方已不存在而无帐可入),不存在帐务和纳税调整问题。要减少发票滞留,应要求销货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减少随意性,做到随时了解掌握购货方的一般纳税人资质情况,发现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应当开具普通发票替代专用发票。
   第二步:调查过程中如果市局下发的疑点滞留票,所属企业未入帐,形成帐外滞留票,对这部分滞留票要进行重点评估检查。具体检查方法如下:

(1)分析纳税人存货的采购程序、来源,初步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被他人冒名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能性。

(2)将纳税人经营规模与滞留票列明的进货额和已认证抵扣的进项发票的进货额进行比对,分析纳税人的滞留票与其实际资金规模是否相称。

(3)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管理方式、会计核算方式、经营所得分配方式,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滞留票购进货物未纳入核算,存在账外经营问题。

1.1.1.1         进项税额变动与销项税额变动弹性异常预警

1、功能描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弹性指的是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变动关系,正常情况下,二者应该同向基本同步变化,通过对弹性系数的分析,反映出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变得方向和变动幅度,对变动异常的纳税人进行预警。

2、数据来源

数据主要取自综合征管软件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信息。

3、计算口径

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进项税额-同期进项税额)/∑同期进项税额×100%

销项税额变动率=∑(本期销项税额-同期销项税额)/∑同期销项税额×100%

弹性系数=进项税额变动率/销项税额变动率

预警对象剔除免税企业和内销比例低于20%的出口企业。

4、反映问题

可能存在销售货物不开票而隐瞒销售收入;发出货物未收到货款不开票而迟计销售;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抵扣税款;取得虚假、虚开其它抵扣凭证虚假抵扣税款等问题。

解决方法:第一步,税款抵扣凭证审核。重点审查税款抵扣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是否存在购货付款不一致、扩大抵扣范围等问题。主要审核以下几个方面:

(1)有无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

(2)有无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

(3)有无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

(4)有无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抵扣进项税;

(5)有无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未转出进项税;

(6)有无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转出进项税。

(7)有无取得运输发票填写项目不全抵扣税款。

(8)有无取得的废旧物资发票过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情况。

(9)有无农产品收购发票未付款抵扣情况。

(10)有无海关完税凭证不符合抵扣条件等。

第二步:检查纳税人帐簿有无不做收入或迟做收入情况。

(1)应收帐款、予收帐款帐户,如果贷方有余额,应提供相应的合同,查看其销售方式,看其是否存在发出商品未及时做收入情况。

(2)销售收入和应交税金账户的发生额、余额与实际申报情况进行比对核实;

(3)开具发票与入账发票进行比对核实。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开出发票不入帐问题;

(4)检查纳税人“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明细账,查看属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从购货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依照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相核对。检查纳税人的“产品销售费用”、“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账户,如有借方红字发生额或贷方发生额,应对照记账凭证逐笔进行审核。如果对应账户是“银行存款”、“现金”、“其他应收款”等,可能有瞒报价外费用,偷逃增值税的行为

第三步:实地调查核实

(1)查核产品(商品)出库的使用情况,审核“产品(商品)出库单”,查明产品(商品)的去向和用途;

(2)通过企业的基本建设、在建工程和福利设施的计划、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对工程用设备产品(商品)的来源进行逆向检查

(3)实地核实企业有无新购设备

(4)主要产品(商品)或材料实际库存与账面数量进行比对核实。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发出商品、不开发票收入不申报纳税问题;

第四步、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1)通过对工资、能耗、月产量对比发现问题。工资、能耗高,产品产量少可能存在生产产品未做销售问题;能耗高,工资、产品少,可能存在接受虚开发票入帐问题。

(2)投入产出比对比分析。投入产出比低于同行业,可能存在多抵扣税款或少记收入情况。

第五步、帐外经营的检查。

通过比、查、核的办法进行有效控制。即通过纳税人与同行业进行对比分析,从企业规模、税负率等方面分析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运用盘存法,对存货和库存现金进行账实核对,凡相差悬殊的,要进一步查证有无未入账的进项凭证(包括代销、寄存等其他有效凭证)和现金收入凭证,如有未入账的凭证,将其所载金额从实存数中扣除后,其结果仍大于账存的,则可能有账外经营体外循环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调查方法,并核对企业供货合同和生产计划部门的生产统计资料,核实本期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等进行查证落实。

1.1.1.2         应税销售额变动异常预警

1、功能描述

通过对纳税人当期应税销售额的分别进行同比和环比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税销售额的变动情况,若纳税人应税销售额异常下降,则纳税人可能存在少计、迟计收入等问题。

2、数据来源

数据主要取自综合征管软件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信息和退税审核系统。

3、计算口径

(1)分别以上年同期和上期作为基期,计算纳税人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变动率均小于“-50%”时,对纳税人预警。

公式一: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应税销售额-同期应税销售额)/∑同期期应税销售额×100%

公式二: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应税销售额-上期应税销售额)/∑上期应税销售额×100%

(2)对于无上年同期数据的纳税人不预警。

(3)对于当期应税销售额小于1万元的纳税人不预警。

(4)预警范围中剔除出口销售额比例大于20%的纳税人。

4、反映问题

可能存在少计、迟计收入等问题。

解决方法:税收管理员实地盘点企业库存,判断该企业是否存在发出商品或变卖原材料不计或少计收入的问题。

1.1.1.3         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预警

1、功能描述

纳税人在日常生产经验活动中,发票的用量一般情况下保持着一定的用量,一定时期内一般不应有大的波动。若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有突增的情况,则存在虚开发票等疑点。

2、数据来源

取自综合征管软件纳税人登记、申报信息和增值税管理系统纳税人发票信息。

3、计算口径

(1)选择本月前的三个月作为基期分别与本月进行比较,计算发票用量变动率,有一个基期月份发票用量变动率超过100%。发票用量变动率=(本期开具发票份数-基期发票开具份数)/基期发票开具份数×100%

(2)本月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大于100万元。

(3)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为10 万元或10万元以上。

(4)纳税人当期有“四小票”抵扣进项,并且“四小票”抵扣进项之和占全部进项税额的比例增长且本期比例大于等于60%;或者对于商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个月中变更了法人代表。

(5)当月专用发票开具总金额增长超过100%,并且申报应纳税额减少或税负率下降超过20%。

以上(1)(2)(3)(4)(5)五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对纳税人预警。

4、反映问题

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解决方法:对于存在上述计算口径的企业特别是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个月中变更了法人代表,且发票用量突然增加的企业应重点监控,税收管理员应实地核实企业是否正的有业务需要开具发票。

1.1.1.4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比率偏高预警

1、功能描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票率是纳税人当期开具红字发票份数占当期开具全部专用发票份数的比率,通过对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份数、金额、税额等的比对分析,查找出可能存在利用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少计销项疑点的纳税人予以预警。

2、数据来源

取自增值税管理系统。

3、计算口径

对月均开具红字发票税额大于1万元,且红字发票率20%以上的纳税人进行预警。

红字发票率 = 当期开具红字发票份数 / 当期开具正常发票份数 ×100%

4、反映问题

可能存在利用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少计销项的问题。

解决方法:税收管理员实地核查企业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开具红字发票时是否取得了《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如未取得而开具了红字发票应补税、罚款并加收滞纳金;对于正常原因开具红字发票的企业应辅导其在开具发票时尽量取得购方的准确的开票信息,并且当期开具红字发票的比率不能超过15%。

1.1.1.5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比率偏高预警

1、功能描述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发票率是纳税人当期开具作废发票份数占当期开具全部专用发票份数的比率,通过对纳税人开具作废发票份数、金额、税额等的比对分析,查找出可能存在利用作废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少计销项疑点的纳税人予以预警。

2、数据来源

取自增值税管理系统。

3、计算口径

对月均作废发票税额大于1万元,且作废发票率50%以上的纳税人进行预警。

作废发票率 = 当期开具作废发票份数 / 当期开具全部发票份数 ×100%

4、反映问题

可能存在利用作废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少计销项的问题。

解决方法:对于作废比率预警的企业由税收管理员实地调查,对于纳税人因调整当期税负故意作废发票的予以处罚及补税;对于操作失误或打印机等正常原因而作废发票的应将名单报送至税政科统一组织培训,对于连续2次或当期作废率较高的被省局预警的企业应由税收管理员调减企业月购票量。

1.1.1.6         机动车生产企业异常底牌车架号预警

1、功能描述

通过从机动车“一条龙”管理系统中取得比对异常的机动车底牌车架号信息,确定存在异常信息的车辆生产厂家,发现纳税人少计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消费税的疑点,予以预警。

2、数据来源

取自机动车“一条龙”管理系统。

3、计算口径

对有异常底牌车架号信息的机动车生产企业预警。

4、反映问题

机动车生产企业少计销售收入,少缴增值税、消费税。

解决方法:对于比对不符的企业实地核查企业库存是否准确,销售价格是否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如存在上述问题应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