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场游乐项目:法鼓文集--圣严法师谈基督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4:50:30

法鼓文集--圣严法师谈基督1

(2007-11-15 15:22:21)转载标签:

人文/历史


The 《 method drum complete works CD version 》 is the first 辑 the fifth 册The research 》 of the Christianity of 《Author's preface Being offended by 于 Christ follower of a religion the 佛 breaks the 佛 , calling the 阵 pick the 战 , just making my 对 Christianity 发 born the investigative 兴趣 , the fruit of 结 , make my 写 this 书 .所以,本书的功臣,应该是攻击佛教的基督徒。

 

我为写作本书,特别精读了五十多种有关的中西著作。我的态度,是以西方学者的见解介绍西方人信仰的宗教,是用基督教正统的素材说明基督教内容的真貌;同时也对佛教与基督教之间的若干重要问题,做了客观和理性的疏导。我不想宣传基督教,也无意攻击基督教,只是平心静气地加以分析研究,用历史的角度,考察基督教。本书的初稿,曾经在《海潮音》、《觉世》、《香港佛教》三家刊物,分别刊载,经过时间,达两年之久,承蒙许多读者,给了我很多的赞誉,鼓励我早日单印流通,以期对于当代宗教之病的狂澜,有所挽救和补益。

 

当我写作之时,并未准备出书,所以分为〈基督教与佛教之间〉、〈基督教的神之研究〉、〈伟大的基督教〉,一共三个主题,在三家刊物发表。现在编印成书,除将主题题名更动,又加列节目与子目,好让读者看来,一目了然。同时在内容方面,也做了很多的浓缩与补充,故与发表之时已有不同了。

 

 

 

再版自序

基督教的历史虽晚于佛教,然以流传地域之广,信徒人数之众,确占现存世界各大宗教之中的首位,如其没有一定的价值,岂能历久不衰。欧洲史上虽曾由于基督教教会的跋扈横行,出现过黑暗的恐怖时代;相反地,倘若不是基督教的《旧约》倡导十诫,以及《新约》所示的金律,欧洲社会便没有道德生活的依准可循。故从欧美文化史的观点,既可发现基督教的褊狭,也可肯定基督教的贡献。

 

虽然〈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三十七节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就不被论断;你们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们要饶恕人,就必蒙饶恕。」可是中国基督徒中的若干人士,依旧喜欢针对着佛教,做多样性的论断与抨击,甚至到佛寺中散发传单,也有基督徒发出中国全面基督化的论调。其实这些人,既无诚意理解佛教,也未真正理解基督教,仅凭狂热的信心,形成一股排他扬己的气焰而已。

 

由于此种现象的推动,使我对于基督教产生了研究的兴趣,结果写成了本书,也写成了另一本交给台湾中华书局出版的《比较宗教学》,希望对于《新约》、《旧约》的品味,以及对于基督教教会史和教理思想史的探索,来认识基督教。

 

佛教传自印度,在中国约两千年的佛教史上,也曾受到儒道二家的排斥。身为佛教徒的人,不论是依据佛法的融合精神,或是依据自身的历史体验,尤其是顺应今日思想开放的时代潮流,均宜有容受异己的雅量。而且他山之石,可以攻错,由于基督教的东来,也为佛教带来了新的考验,所以本书的撰写,希望对于任何立场的读者,都能提供若干利益。

 

本书的主题部分,写成于一九六六年,初版于一九六七年;附录部分初版于一九五六年,可见是我二十多年前乃至三十多年前的早期作品,当时我的年事尚轻,行文的词锋比较锐利,今天如果要我再写一本类似的书,已是不可能了。本书曾由佛教文化服务处及东初出版社先后出版,今由久大文化征询再版,这是对我个人生命的回顾,也为本书的生命,带进了另一个新的历程,因此,补述所感如上,用以为序。

 

一九八七年八月三日序于台北北投中华佛学研究所

 

 

 

第一章 今日的基督教与佛教

首先要说明,本书所称的基督教,是指英文Christianity,即是信奉耶稣基督的宗教,所以它是旧教天主教(Catholic

)及新教(Protestantism)的总称。

 

我国在习惯上把旧教称为天主教,把新教独占了基督教之名,这在天主教是不愿同意的。因此要说明本书的标题,对信奉耶稣基督的新旧各派,没有厚此薄彼之意。

 

不过,本书在《新约》、《旧约》及有关的资料译语上,采用了新教的用语,比如旧教称宗徒保禄,新教则称使徒保罗,本书便采用了后者,因为新教的用语,在中国比较普遍之故。

 

 

 

第一节 时代的宗教之病

(一)一元论的二分法

 

宗教的目的,只要它是值得一部分人去信仰的高级宗教,大致总不会否认他们的信仰,是为求得现实(罪恶)的解脱,进而进入一个不受罪恶(佛教称为业力)束缚的境界,这是什么?这就是从现象汩入于本体,从矛盾进入于统一的要求;虽然一般的宗教徒,尚不能理解到这一层道理,但这道理却是明显地摆在大家的面前。

 

问题是在,对于一个宗教的信仰,能否确切把握使人进入绝对的统一?如果要讲统一,那在泛神论或万有神论的哲学,似乎也可达到这一境地,那就是「物我同化」或「以小我化入于大我」,便完成了进入统一状态的目的;可是,那虽完成了整体,却否定了个体。

 

基督教,对于进入统一这一点,似乎很难找得有力的根据。首先,他们将创造宇宙的上帝,置于宇宙之外,作为宇宙形成的「第一因」,上帝不受他造,唯有上帝能造万物,因此,上帝与宇宙──时空之间的万事万物,乃是永远对立的,永远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从这一点可以明白:基督徒何以称耶和华上帝为「主」而自称为「仆」了!这在印顺法师称他们为「主奴关系」,还被一位牧师极不乐意地抗辩了一次,其实那又何必?基督教的理念就是这样的嘛!否则他们势必要否认上帝是自有永恒的了!从这「外宇宙」的上帝观的原则下,演化出来的基督教义,便是顺理成章的「一元论的二分法」,一元是上帝造万物,二分法是:上帝跟宇宙是对立的;上帝与子民是对立的;天堂与地狱是对立的;信徒与异教徒是对立的;选民与落选者是对立的;善(天使)与恶(魔鬼)是对立的。根据基督教的理论,他们似乎从未打算要把这种对立的局面彻底改善。耶稣虽曾说过:「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十二节)这意思是要更加爱护那些尚在罪恶中的人,使他脱离罪恶;可是,后世的基督教徒们又运用了这一段话:「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六节)因此,他们想尽了方法,要使一切的人,全部纳之于基督教的信仰之下,并且要使一切的文化全部变成基督教的文化。凡是不信基督教的人,纵然他在伦理(道德)的基础上无懈可击,也要使他变成基督的信徒而后甘心,否则便是异端,便是妖巫,便要把他们送上柴火堆,活活地烧死。今日虽已无能实施这样的酷刑了,但是英国的白特伦.罗素先生还要说:「若他们今日还是像昔日一样的独断,他们会仍然觉得有理由去把异教徒烧死在柴堆上。」(罗素氏着《不可知论者是什么》)

 

(二)如此的神爱世人

 

以往,我总觉得不解,基督徒们传道的时候,总是那般地紧抓一个「神爱世人」的观念,他们平常也的确能够表现出「爱」的力量和态度;然而一涉及「异教」信仰的问题时,他们就完全不同了。他们看到了一个异教徒的笑话或丑闻,似乎比自己进了天堂还要开心。我总是想不通基督教的「博爱」,竟会如此地使我莫测高深!

 

如今呢,我已「悟」了,因在几年之前,由于我也认真地研究了几年的基督教之后,对于基督教的种种,已经不再那样地「莫测高深」了,当我见到新旧二派的基督徒们的种种离奇的作风,也就不以为奇了。比如辅仁大学的杜而未神父,在课堂上由于有个学生(并非佛教徒)不同意他对佛教的武断批评,他便「拍」的一声,打了那个学生一巴掌,把「全班同学都吓呆了,完全震惊于这突如其来的掌声,和那位同学嘴角淌下的鲜血」,《文星杂志》七九期还特别为此刊了一篇专访。又有一位周幼伟神父在天主教的《现代学人》杂志上说,天主教在中国传教的目的,是要将中国文化完全基督教化,无怪乎他在跟辅大学生讲墨子的时候,要把「祸祟」念成「祸崇」,把「士贾倍徙」念成「士假信徒」了。杜而未神父在他们的《恒毅》杂志上,硬要从语源学中东扯西拉地把佛教说成是月神宗教;但他却从来不肯向印度的文化、宗教、哲学的史料中去下工夫。又有一位龚天民牧师,受他教会的扶持去日本的佛教大学及大谷大学读了几年佛教的书,便大写他的「研究报告」,当然,他是真的用了几年工夫的,他那样的「报告」,绝不是一般的基督徒们所能写得出来;可惜的是,他是为了自己的饭碗问题,所写的佛学报告,总觉得他是左右为难,两面不讨好,他既想写出佛教学的真内容,又怕让他的教会看了不满意,所以他只好采取「掘」与「埋」的手法,先把佛教学「掘」起,跟着又把它「埋」掉,可惜他「埋」的很拙劣。如果说个比喻:好像一个帮工的穷孩子,被他的主人授意去偷窥一个富家的金银珠宝,这些金银珠宝,的确是让他窥到了一个外貌,可惜这些宝物不能归他自己或他的主人所有,没有办法,只好在上面撒一泡尿,回头就向他的主人报告说:「那些东西没什么了不起,虽然是宝贝,但却有着一股尿的臭气。」

 

像这种情形,我已看得很多了,但总以为那是可以原谅的宗教之病:第一,基督徒也是凡夫,岂能没有「我执」?乃至基督教的耶和华上帝的「我执」,似乎比一般凡夫来得更明显,这在〈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等各篇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纵然到了《新约》四福音中的耶稣基督,这个「我执」的心理状态,还是非常的强烈,所以值得谅解和同情,正像我们要谅解和同情我们自己的同道一样。第二,基督教的原则或本质,就是一个独断式的宗教,就是一个一元论的二分法的宗教,别说他们对于异教不能容忍,就是对于门内的兄弟(新旧各派)之间,同样不能容忍;纵然是上帝对于子民,同为他所创造的子民,同为信了他的子民,同为被他召去了的子民,还不能得到同样的待遇,而要说:「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马太福音〉第二十章第十六节)当然,这在基督徒是从来不希望让人家提起的事。所以我们应该谅解他们,并给予充分的同情,不必生此闲气。

 

(三)宗教的宽容

 

诚然,容忍或宽容,也是基督教的基本观念:「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二十一、二十二节)可惜的是这个饶怒弟兄七十个七次的教训,仅在信了「上帝的儿女之间」局部地遵行,乃至同为上帝的信徒,乃要斗争屠杀。不过,到了近世以来,「信仰宗教自由」已成了各文明国宪法的基本精神之一,在西方国家,排斥异教或迫害异教的罪行,已不复闻,尤其在美国,各宗教的信仰,根本受着同等的重视。我曾接触过的美国军人和平民,尽管彼此之间的信仰不同,他们却不会硬向你传教;他们对于佛教虽未必希望信仰,但却很感兴趣,他们之中凡是阶级较高的或知识较深的,甚至坦白地告诉我:「我什么教会都不信,我只信上帝。」别以为上帝就是耶和华,那才不是,他见我拜佛,也说是拜上帝(God),可知他们是接近于「宗教一元论」的信仰者,因为今日的美国,实际上是在推展着一种「灵的多元主义」(Spiritual Pluralism)的信仰,因为他们相信:「不论它在什么地方与什么时候,不论它叫什么名字,玫瑰花总是一样的香。」这是什么?这就是佛教所说的「方便有多门,归元无二路」,也是中国儒家所说的「道并行而不悖」的思想。所以,近代的英国大哲人罗素及美国大哲人白壁德,对于东方哲学均有着极高敬意,他们对于佛教的敬意,远在于基督教的情感之上,甚至有人要说:「最了解共产主义的人,才最了解天主教,所以……罗素先生,可算是其中之一。」(《文星杂志》七九期)

也许有人以为近代西方所倡行的宗教容忍精神,是根源于《新约》而来,其实错了。这一宽容精神,是希腊的哲学激发了文艺复兴,并由历代的革命志士们用鲜血换来的;美国的早期白人,就是因了宗教的迫害,而逃到新大陆去拓荒的。可知今日美国的宗教宽容精神,有着他们个别的历史背景;也许正因为如此,故在隔了一条太平洋的我们这里的基督徒身上,就缺少这一精神的修养了。因此,罗素先生要说:「现代的基督教徒,视宽容精神为基本教风;事实上,它是一种心气的产物,那个容人怀疑与诘问绝对真实的心气。我相信,无论何人,若其不偏不倚的去考察过去的历史,便将汇归于这样的结论:基督教所引起之苦难,较其所防止者为多。」(罗素氏着《不可知论者是什么》)如果可能的话,读者们不妨另找罗素的一部《西方哲学史》来看一遍,那将更可了解罗素先生的观点。

 

(四)爱你的敌人

 

有人,尤其是基督徒们以为,历史上教会所造成的灾难,是出于教会的人谋不臧,不是基督教本身的污点;但是若能从基督教的本质去看,便可看出这是不攻自破的辩护。虽然耶稣曾说:「你们的仇敌要爱他,恨你们的要待他好。」(〈路加福音〉第六章第二十七节)但是耶稣又说了这样的话:「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了。」(〈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五节)这话未必是坏话,如今也有人把它解释为服从真理便是遵行上帝的旨意;然而,当基督徒们参照《旧约》来用的时候,这就变得可怕了!这点不妨请参阅印顺法师的〈上帝爱世人〉(《海潮音》卷四四七期)。因此,基督徒的「爱敌人」,在个人与个人之间,或是可能表现的;若一涉及集团对集团之间,那就无法保持「爱」的气度了。

 

他们喜欢把不信基督的人看成魔鬼,他们喜欢运用〈马可福音〉第三章第三十五节,把不信基督的人看成不是他们的弟兄姊妹:第一步,他们想尽方法要使你去信;如你不信,第二步便跟你站在敌对的立场,纵然你是一个好人,他们仍会确信你是不得救的,你是非下炼狱不可的。因为他们有个不可破的观念,认为你有罪,你有属于人类的第一对祖先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所遗传下来的罪。试想想看,他们那些「得救」了的人,怎能和你们这班罪人论交情呢?可是,如果反省一下,他们自己也承认自己尚是罪人,如果不被上帝选上,到头来──末日审判时,他们还不同样要跟不信基督的人一样!请记住:「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当然,我不是一个反基督的人,我能承认并愿接受《新约》、《旧约》中的若干观念和教训;虽然我不能接受也不能同意基督教的根本原则。如果基督徒们能够放弃了那个原则──独断性的一元论二分法,基督教的信仰,那是不用批评的,那对人类的影响,将会一改罗素先生所见的历史,将只有带来光明而不会引起苦难。我想,我这看法,尚称公平;因为,这也正是今日的时代所要求的精神。

 

 

 

第二节 今日的宗教之路

(一)死了一次的上帝

 

虽然,「上帝」之在西方,到了文艺复兴之后,由于人们的思想,从中古教会的控制下获得了自由。大家都不能依赖教会的嚼哺,而可运用各自的头脑,来思索一切的问题,所以带来了科学的飞速进步,使得许多过去都要乞灵于上帝的问题,皆可由人为的力量来解答;并且也从人为力量的扩充再扩充,逼得上帝退回了天国,拆穿了《圣经》中的许多神话的谜底,因此,「上帝已经死了」的呼声,随着传遍了西方。

 

因此,西方的社会人心,又落入空虚彷徨的歧途,失去了心灵的寄托。不论如何,基督教会尚能在上帝的名义下,推行有限度的爱;「上帝不能死」的要求,又跟着来了,这就是今日西方世界所要求的上帝;但他已跟文艺复兴之前的上帝,在作用上或尚略同,在观念上则已大不相同。今日西方的上帝,绝不是《新约》、《旧约》中的原貌,甚至也不是今日在东方传教的教士们所能认识;他虽是从《新约》、《旧约》中流出来的,但他已被近世的观念,改变了他的性能,在教会中的上帝,不但跟科学分了家,也跟哲学分了家。今日西方上层人士(是指思想的,不是职位的)所要求的上帝却又跟教会分了家,教会之中纵然有许多是非常可敬的人,却未必就是认识了上帝的人;真正认识上帝或真正希望接近上帝的人,未必就是教会中的人,甚至是厌恶教会的人。但是,不论他在教会之中或在教会之外,如果他是相信上帝的话,那又无不重视《新约》、《旧约》;因为《新约》、《旧约》的记载,虽有许多的不可取处,然在《新约》、《旧约》中,确也有其若干伦理方面的功能。

 

若要说一个比喻,今日西方上层人士心目中的上帝,像一副吊挂在两棵大树荫下的凉床,一头系在哲学的树干上,另一头系在科学的树干上,上帝联系在哲学与科学的中间,他本身不是哲学也不是科学,却不使他违背哲学与科学的原则;他能供给现实的人生,躺在他的怀中,得着心灵的慰藉,正像在大热天里,让你躺在大树荫下的凉床上,吹风纳凉一样。像这样的上帝观,对于大多数的东方人而言,尚未懂得,当然也不易谅解,对于在中国的传教士──牧师及神父,当然也很陌生。

 

事实上,今日西方有句口号:「二十世纪是实存主义的时代」,今日的美国,实存主义已抓住了多数大学青年及知识分子的心,他们根本不再进教堂,对于上帝,乃是采取否定的态度。

 

(二)竞技场中的选手

 

我始终相信,打倒他人,并不等于成全自己,吃掉他人,自己的体重也不等于两人体重的相加;唯有扶助他人,才是真正的成全了自己,唯有救活了他人,才能发挥互助合作的两人相加的功能。所以,我以为宗教间的相互排斥,乃是愚蠢的行为。事实上,除了自己甘愿倒下,谁也不可能打倒谁的,否则,即或一时被人打倒,也将再度站立起来。

 

所以,今日的基督徒们,如果尚有一些远见,应该尽其最大的努力,宣扬基督的「爱」,不要再把佛教当成了眼中钉;佛教不是基督教的敌人而是朋友。佛教仅是在宗教竞技场中一员优秀的选手,是以发挥自己的力量为目的,不以埋葬异教为目的。佛教也不会抢走基督教的信徒,除非出于基督徒的自觉而来皈依佛教;佛教徒永远也不会走进基督教堂去拉信徒。当然,如果要消灭佛教而使这个世界全面的基督化,那就无话可说。可是我要再三的提醒基督徒──那些盲目而狂热的基督徒,独断性的宗教策略,早已遭受到历史的唾弃。

 

不错,佛教也在追求一个佛化人间的社会,佛教也在做着宣扬佛化的工作,但在本质上,跟基督教却有所不同。佛教不以为唯有佛陀说出的才是佛法;佛教承认凡是合乎佛法原则的一切言行,都是佛

法;佛陀只是觉悟了佛法,并没有创造佛法。所以,在佛世的时候,佛尝采用印度原有宗教观念的合理部分,作为佛的教训;佛灭之后,仍有历代的僧俗弟子继续不断地发掘佛法的宝藏,佛教绝不以为非佛说的即完全不是佛法。因此,佛教绝不希望在打倒了一切异己之后才算实现全面的佛化;佛教却希望运用影响力使得相背者变成相顺,使得相顺者变成相近,使得相近者变成相同。所以,佛教从不会想到要打倒异教,但却主张感化异教,比如莲华生大师到西藏之后,即将西藏的外道「棒教」(Bon-po)化成了佛教的密教。佛教希望利用种种方法来了解他人,并使他人来了解佛教;了解并不等于归顺,最低限度,总可得到若干程度的谅解;谅解彼此的目标虽不尽相同,但在以伦理为基础的观点上,必有可通之处。

 

(三)研究宗教的态度

 

所以,站在佛教的立场,绝不否定基督教的应有价值。基督教的教化,如果除开它的专断的唯神观之外,在伦理的施设方面,佛教是不妨有条件地承认其相当于人乘及天乘的范围。但愿基督教徒们也能学到这样的态度:强调其伦理方面的,弱化其神化方面的,以俾共同来为人天的福祉而努力。如果有一天,只剩下伦理的基督教,不见了神话的基督教,那才真正是人间的福音,也即是今日的宗教应走之路。

 

然而,中国的基督教士们,是怎样的态度呢?我可借用唐君毅先生的一段话,提供他们参考:「在此(香港)之教会与教徒的服务精神,固中国内地所不及,而赖传教或教会关系来谋生求职的路道,亦特别多,因而使人很难分辨,谁是真正的信徒,谁只是吃教的人。而在宗教徒的相互斗争方面,则此地有专收和尚的基督教学院。有专以说服异教徒为己任的牧师或神父;而在此地传教的西方教士与中国教士,却很少能了解中国文化的。有的传教士明白的说:中国大陆之被共党征服,即中国人不信耶稣之故;中国人现在只有向耶稣忏悔,才能得救。……基督教传入中国后,未闻有一基督教的大思想家,能本基督教观点,去讨论一切人生文化问题。」(《民主评论》卷七二二期〈宗教信仰与现代中国文化〉)

 

唐君毅先生的这段话,我相信是公正而中肯的,不知基督教的人士们能否省察一下?特别是后面几句,更该加圈加点!

 

 

 

第三节 香港道风山与「佛教学研究」

(一)基督教的传教精神

 

十六世纪以来,大批西方的教士们,抱着探险家的精神,向非洲和亚洲等各地出发,深入每一个角落去宣传他们由天国带来的福音。那种不怕艰苦不惧困难的传教精神,正是基督教的美德之一,也是自从「使徒」传教以来的传统美德。

 

可是很不幸的,文艺复兴之前的基督教会,甚至要以迫害自然科学的发明者来维持《圣经》的威严,晚近以来,基督教的传教士们,竟又要借着自然科学的文明,达成他们传教的目的。比如基督教在中国的第三期创始人利玛窦就是借着万国舆图、自鸣钟、雅琴等作为礼物而觐见了明朝神宗皇帝。利玛窦对于中国的最大贡献之一,就是介绍科学。正如王治心先生所说:「明末清初之交,天主教士所以能取得朝廷的信任,而有公开传道的机会,都是由于他们努力于科学和艺术的介绍。……那些教士不过欲用学术来做传道的工具,想不到却因此下了中西学术沟通的种籽。他们在介绍这些学术以外,并且亲身帮助明、清两朝铸造鎗炮,这原是与基督教宗旨根本违反的,但是却因此反而予基督教以良好的机会,不可谓非绝大的侥幸。」(《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一八九页)罗如望与汤玛诺二人曾为明熹宗对付满州势力及白莲教作乱而铸造战炮,汤若望与罗雅各布曾为明毅宗制造大炮,南怀仁曾为清圣祖制造铁炮。虽在他们的《圣经》里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一节);「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第五十二节)但是,这些教士们却如此做了,也许在他们的理由是对的;只要目的是善,恶的手段也可变成为善,为使全中国的亿万人「得救」,协助中国的君主铸大炮,当然也是可以同情的事了。同时,耶稣也曾如此说过:「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六节)这是一种彻底否定自私「小我」的大醒觉了,为上帝的博爱,应当否定人间的私爱。耶稣又说:「凡不背着自己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十四章第二十七节)不过,这是教训基督徒们牺牲自我的,至于能不能也将此一要求送给非基督徒,「上帝」应该知道!但我不忍相信那也是上帝意志的一部分,正如:「耶和华说:我要将所造的人和走兽,并昆虫,以及空中的飞鸟,都从地上除灭。」(〈创世记〉第六章第七节)然而,基督教是最难研究的宗教,基督教的本质何在,甚至连耶稣自己也很难捉摸;耶稣一边宣扬宽恕的爱,但在他的血液里,同时也流着浓厚的不容忍异端的独断思想,比如他说:「除非经由我,没有人能到父(上帝)那里。」因此便说:「信子(耶稣)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第三章第三十六节)于是又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第八章第二十四节)所以,基督徒以为「异教徒」是千该万死的心理是不足为奇的。

 

(二)传教方法与物质文明

 

实际上,近代的中国,能够接触到近代的物质文明的赐予,除了「感谢」西方列强帝国的兵舰大炮,也要「感谢」那些乘在炮弹头上冒险飞来的传教士们,他们甚至把西方的恩物,带进了中国的每一个角落;遗憾的是中国的人民不太懂得上帝式的爱,所以,接受了教士们带来的现代文明,却没有打内心起去领受神的洗礼。正像蒋梦麟先生所说的一段话:「传教士们不顾艰难险阻,瘴疠瘟疫,甚至生命危险,遍历穷乡僻壤,去拯救不相信上帝的中国人的灵魂。他们足迹所至,随身携带的煤油、洋布、钟表、肥皂等等也就到了内地。一般老百姓似乎对这些东西比对福音更感兴趣。……传教士原来的目的是传布耶稣基督的福音,结果却无意中为洋货开拓了市场。」(《西潮》中文本二六页)

 

这对于基督教的传教士们,是值得同情的,像他们那种为传教而奉献出一切的冒险精神,在晚近数百年来的中国佛教徒中,已不多见,所以我也极其敬佩他们。但是,他们无法达成预期的效果,难道说真是中国的人民与「博爱」的「福音」无缘吗?或者是中国的人民野蛮落伍到连非洲的黑人还不如吗?如果真做如此的推论,那你是错到宇宙的边缘去了!

 

那是说:中国跟非洲不一样,中国已经有了五千年的属于自己的文化背景,一切的思想、风俗、信仰,都已有了自己的一套,硬要将另外一种迥然不同的信仰,一下子注射进来,自然就会产生抗衡的作用。如果基督教的传教士们,也能像佛教初传中国时期的僧人一样,设法了解中国文化,迎合中国文化,进而发展成了中国形态的宗教信仰,那就会受到中国人的欢迎了。然而,虽从明朝的利玛窦开始,到民国的马相伯先生,以及以前燕京大学的几位神学教授,都曾注意到赞扬儒家,并承认基督教徒在中国必须中国化。可是,「中国化」三个字说来容易,做来是多么的不容易!所谓「化」,必须要使两股不同的文化产生化合的作用,使化合成为一股新的文化,正像隋唐时代的佛教,天台、华严、禅宗,那才是真正的中国化的宗教。不知是基督教的本质中无能开出新的花朵呢?抑是基督教中没有这么一位伟大的人才?所以直到如今,若从唐太宗时传来的景教算起,基督教在中国业已有了一千三百年的历史,竟尚未见有一位基督教本位的思想家在中国出现。有些外国来的传教士,仅以学会了中国方言,穿上了中国的长衫,其实那是中国化得何等的肤浅!像这样肤浅的传教士们,要想使得中国全部基督化,是否显得幼稚了些?

 

(三)对佛教工作的基督教士

 

同样的,要想使得佛教转变成为基督教,也必须先从根本的思想基础下工夫;否则,仅仅引诱了几个根本不知佛教内容为何物的佛教徒去投向基督教,那岂算是基督教征服了佛教?

 

的确,基督教在中国,总是做些皮相的工作,对中国佛教,也是做的皮相的工作。大约是二十多年前,有一位外国牧师,突然注意到了中国的和尚们,他要对这些和尚做些「牧」与「救」的工作了。首先,他来接近佛教,他住进了佛教大寺院,跟和尚们过着同样的生活,上殿、过堂、出坡、参禅。中国的佛教徒,对于外国人的欢迎,正像所有的中国人一样,并且把他当作居士,最低限度,他的样子是敬仰佛教的。

 

谁知道,这位牧师是来「盗宝」的,当他看多了学多了的时候,他的「基督教丛林」,也在香港出现了,那就是「道风山」。他为此事,的确是挖空了心思,想尽了方法,以期投人所好,而收容之、改造之。道风山的由来,据佛教界的传闻就是如此。(是否有误,尚请龚牧师指教,因我没有进过那一所「羊栏」)

 

只是那位牧师,仅仅收听了中国旧式佛教之音的最末一个音符,他没有学到佛教的精髓,所以,当大陆的丛林佛教接近瓦解之际,道风山的确收到了几只无知的「羊」。据说那几只「羊」也没有全部安顿下来,有的见情形不对,早已闯「栏」而去,至于到今天,根本不再有和尚进去。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对时代的观察上,根本是患了深度的近视,认为那样的方式就是中国佛教的本质,其实,他们何尝明白了佛教!

 

总算那位外国牧师的心血没有白费,至少,今天已有一位龚天民接下了他的「一棒」,继续向着佛教「进军」。龚牧师是不是道风山「变性」教徒,我不知道,但从他们的文字中透露,他跟道风山的一派,有着很好的友谊,因为他「早岁在香港道风山基督教培灵学院研究基督教」(《佛教学研究》吴恩溥序)。龚牧师是不是从小曾吃过「小和尚」的饭,我也不知道,但他是「出身佛教家庭,对佛教学夙具兴趣」(同书吴恩溥序)。又说:「龚天民牧师,幼即潜心佛学」(同书吴明节序)。看来,龚牧师若非当过小和尚,倒是一位生来的佛学天才。我也庆幸佛教里曾经有过这么一位小天才,否则基督徒中能进佛教大学的,还有谁呢?但我确信,他虽出身于佛教,当他尚是佛教徒的时候,他对佛教学的内容,根本还一无所知,要不然他又何必再去日本的佛教大学里做五年的「工作」之后,才能写出一份「研究报告」──《佛教学研究》。同时,在他这册长达近十万字的「研究报告」中,除了翻译、抄袭中日文著作之外,对于原本的大部头佛典,连引用的能力都没有。

 

龚天民来到台湾之后的数年以来,写了很多关于佛教的文章,出了好几册专门对付佛教的书;这当然是他的教会扶植他去读佛教大学及大学院的目的,但他学的是一套,写的则是另一套。《佛教学研究》乃是他此类著作的代表性的第一种,那里面把佛教破坏歪曲得如何,到下一章中告诉你罢!

 

 

 

第二章 牧师及神父的「佛教学」

 

 

第一节 佛教的无神论是什么?

(一)无神与有神的佛教

 

佛教是无神论的宗教,这在略具哲学知识的人,都能指出佛教的无神是「无」的什么「神」。那是由于佛陀悟得了万法因缘生、万法因缘灭的道理之后,否定了梵天创造万物的观念,那就是否定有一个「外宇宙」或「内宇宙」的「万能」的「全知」的创造神或主宰神。对基督教而言,佛教只承认耶稣也许是菩萨的化身,但不承认他们的耶和华上帝是「自有永恒的」,这就是佛教的无神论。如果一定要佛教承认耶稣是神的化身──「道成肉身」,那也可以,佛教可以承认耶稣是天神的化身,但是这绝不是外宇宙的「第一因」的主宰神或创造神,而是天界的一个众生。佛教所否定的神,和所承认的神,根本是两回事;佛教所承认的神,不过是六道众生之一,有鬼中的神、畜中的神、天上的神(此请参阅拙著《学佛知津》的〈神鬼的种类〉),虽然他们的福报大些,威力猛些,但仍是众生。这在基督教看来,是「魔鬼」而不是「神」。

 

佛教对于鬼神的承认,是承认众生类别的存在,不是承认神对我们有「权威」;纵然承认神对人间祸福的参与,也是出于各人善恶行为的感召。所以,佛教的无神与有神,此神不是彼神,不能张冠李戴。

 

然而,自命为研究佛教出身的龚天民,硬是把它炒在一只碗里咀嚼它们了(《佛教学研究》二六、二八、四二、七○、九八、一七四页)。他一而再地强调佛教信仰的矛盾,认为佛教既主张无神,又要相信神鬼的存在。不过,他有一个最大的目的,那就是抓住这个「无神」作为把柄。第一,否定佛陀的宗教性;第二,否定佛教信仰的价值性;第三,肯定佛教内在的矛盾性。在他以为,佛教既主张无神,佛陀当然不是神而仅是一个人;既然同样是个人,他就不可能产生神的作用;既无神的作用,也就没有了宗教的作用(基督徒始终不会承认除了神还有别的可信仰,乃至以为释迦、苏格拉底、孔子等人,也不过是些「假先知」而已,末日来到时,他们是要被扔到火湖中永远受刑的)。因为佛教无神,礼佛敬佛,就等于自讨苦吃。因为佛不是神,那里还有灵感可言?既无灵感而又礼敬,岂不矛盾?他虽没有明白地分条标出,但在该书的态度,已经非常明白。

 

(二)神通的问题

 

龚牧师的这套逻辑,可谓「高明」极了,但我真不明白,他既研究佛教,为什么不以佛教的理论来看佛教,而要用他的基督教的偏见来衡量佛教?也许这是出于他不得已的职业上的苦衷罢?所以,基于他的立场,又把佛教所说的神通问题,也「轻而易举」地否定了,他说:「笔者以为六神通的思想乃释迦以后的东西,因为佛陀本人根本否认神迹的奇事。如佛陀真的说过这些道理,那可能仅是一种譬喻而已。」(四五页)

 

其实,在原始佛典中,说到神通的太多,佛虽不许弟子们无故现神通,却常令弟子们适时现神通。

 

在基督徒的观念中,「宗教经验」的所谓「神契」,只许基督教有,别的宗教便不准有。如果要请基督徒们举出神秘效验来看,他们便说耶稣曾有许多的神迹,耶稣以后就没有了。于是,又会引用耶稣的话告诉你:「这世代是一个邪恶的世代,他们求看神迹,除了乔纳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路加福音〉第十一章第二十九节)这真是一个滑稽的方法。

 

事实上,如果龚牧师真的研究了佛教或真的研究了印度的宗教,或者真的研究了宗教这一门学问,他就不致毫无根据地否定了佛教的神通的真实性。因为神通是从禅定的修得(如人),或由果报的生得(如天、神、鬼)。天、神、鬼是生来就有神通的,人则赖于禅定的工夫而得,这在世间各宗教,凡是持久做了祈祷、礼拜、称念、经行、静坐等的工夫之后,往往多少会得到若干宗教经验──超常的经验。佛教承认外道凡夫能得前五通,唯有出世圣人得第六通。佛教虽不承认基督教的上帝是创造神,但不否定他们真有一个所信的天神。四福音中所载耶稣的各项神迹,佛教在原则上也能够承认。不知龚牧师是根据什么(自然是偏见),要否定佛教的宗教经验──神通。其实,这种武断的手法,又是何等的笨拙,真像自己把眼睛蒙住了,撞上了人家,反而指摘人家都是盲目的家伙。

 

(三)神识的问题

 

我们再说到无神的问题。佛教的无神,并未否定众生的神识──生命主体的存在,从最下等的至最高级的,凡是有情的众生,都是一样。其实基督教不承认生死轮回之说,但也并不否定「灵魂」这样东西。因为上天堂下地狱,都还要派到「灵魂」的用途。那么,佛教的「神识」之说,原则上与基督教相近,不过佛教的神识是能因了善恶业力增长与消减而使他在六道之中上下浮沈,一旦业障消尽,便是超凡入圣,脱离了生死的束缚。生死业力的束缚越轻,他的灵智越明,一旦脱离了生死,他的灵智──能力所达的范围,也就广大、高深而不同凡响。所以,佛教的无神论,绝不能张冠李戴地把它解释成为「断灭论」。礼敬佛菩萨之能够有感应,就是由于佛菩萨的悲愿力是超越生死界的,充遍宇宙界的,弥漫众生界的。这在《地藏经》、《药师经》及《法华经》的〈普门品〉等,介绍得非常明白,所以有「千处祈求千处应」、「千江水映千江月」的功能,这跟佛教的无神论,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龚牧师的用心良苦,值得同情,奈何他白费了心血,如果他真的是基督徒,他是在「不做假见证」的一条诫上跌倒了。因他看了这几年的佛书,不至于连这点分别也

摸不清的。所以我盼望他能及时再站起来,不要一直在这条诫上跌倒下去,否则,基督教相信:「在一条上跌倒,就等于全部跌倒」的!但我多么地希望龚牧师能进入天堂,与上帝「一同做王一千年」。(〈启示录〉第二十章第四节)

 

龚牧师,经常用「笔者以为」四字来发表他的高论,但又不能拿出证据来。他是根据些什么样的资料,出于那些典籍,用什么样的参证方法而得到他的结论?似乎他就跟他所信的上帝一样,自信、自负,他有这样论断的「权威」。

 

龚牧师挖空了心思,要把佛陀变成普通的人、变成一个哲学家,而不是宗教信仰的对象。他说佛陀之受「崇拜者予以神格化」是在佛陀死去以后的事(二四页)。这一点,似乎被他说对了,因为佛陀根本否定创造神,当然也不欲说他自己是神的儿子──道成肉身,也不是神的代言人──先知,佛陀乃是人间的大觉者;佛陀不是民族的保护神(如耶和华是犹太族的保护神),佛陀也不将自己神秘化(如耶稣说他是神之子又是神的本身──矛盾的圣父、圣子、圣灵的三位一体论,是耶教永远解释不清的问题),佛陀却是人天的大导师,他虽不能改变众生的业报,但却能够教导众生自己改变业报。所以佛教在原则上是以佛说的法──离苦得乐解脱生死的方法,为最重要。但是,法由佛悟、佛说,而再由僧传流。因此,佛、法、僧,称为三宝。三宝就是佛教的信仰中心,人之恭敬供养三宝,是出于感恩的心情,并不是要求三宝来代替自己「赎罪」。这是属于自力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