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公司是做什么的:乐山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6:09:04
前  言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十一五”期间我市按照《乐山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较好的完成了节能减排与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管理等工作,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趋于改善。
“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我市融入“成渝经济圈”,打造“四川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西部综合交通次级枢纽、成都经济区南部中心城市,中国一流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时期,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三大千亿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时期。这对环保工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不仅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欠帐,又要面对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因此,“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我市经济发展存在的环境问题,树立“大环保”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全市的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突出节能减排、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农村生态保护保护,在巩固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污染治理的基础上,逐步将环保的重点转移到生态治理和农业污染防治上,要确保城乡饮用水安全,积极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综上,结合乐山市十二五期间的战略定位和我市环境保护的形势、任务,编制了《乐山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乐山市环境保护“十二五” 规划编制机构
领 导 小 组
组  长:何金文
成  员:汤一凡
成  员:夏光程
成  员:王    晓
编 写 组
组 长:汤一凡
成 员:赵岭、雷强、周红、张小宁、张开河、姜茂林、徐凡、王辉
乐山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4-11
第二章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回顾…………12-19
第三章 “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现状………………20-25
第四章  乐山市污染源分布及排放现状………………26-31
第五章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32-40
第六章  规划目标和指标………………………………41-44
第七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45-68
第八章   重点工程及投资………………………………69-83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84-86
第一章   总 论
一、任务的由来
“十二五”是我市建设四川经济发展高地重要增长极、西部综合交通次级枢纽、成都经济区南部中心城市,中国一流旅游目的地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市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三大千亿产业”,推进千亿交通工程和岷江航电综合开发,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时期。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将得到快速发展,这对环境保护工作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不仅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欠帐,又要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因此,在“十二五”的开头之年,充分认识当前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制约因素,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下大力气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加快国家生态市建设步伐,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走出一条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资源持续利用、环境不断改善、生态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根据《乐山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前期工作会议的精神,编制了本规划。本规划是乐山市“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阐明“十二五”期间乐山市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目标、任务、投资重点和政策措施,重点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同时引导企业、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⑼《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⑿《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⒀《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⒁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⒂ 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2、相关资料
⑴《乐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⑵《乐山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⑶《乐山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⑷《乐山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⑸《乐山市城镇饮用水源地调查报告》;
⑹《乐山市乡镇饮用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
⑺《乐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
⑻《乐山市小流域治理规划》;
⑼ 乐山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⑽ 近5年环境质量监测年报
三、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市委“三步走”的发展战略,配合我市“增长极、次枢纽、南中心、目的地”的打造,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重要的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为治污理念,以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以工业污染全防全控为抓手,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以人为本,民生优先,调结构,促发展,奠定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环境基础,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逐步将环保的重点转移到生态治理和农业污染防治上,努力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
2、基本原则
⑴战略响应,民生优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承延续与创新发展有机融合,全面响应并在基本思路中具体落实生态文明、环保新道路、历史性转变、休养生息等战略思想。配合乐山市打造三大千亿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从公众对环境的基本需求出发,在指标选择、技术路线、控制模式、规划主线等方面体现新以人为本的新思路,夯实民生,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防范,促进社会和谐。
⑵统筹兼顾,集成创新。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统筹各要素、各领域、各方面,强化可达可控分析,兼顾需求与可能,源头预防和治理修复相结合,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并重,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创新规划思路,实现系统集成。
⑶整体部署,重点突破。在中期评估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完善措施,三大着力点整体布局,持续推进,确保环境保护力度不减。以全局性问题为主,明确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结合“十二五”阶段特征,选准抓手,务求实效,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改善,保障环境安全。
⑷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充分考虑资源承载力和水、气环境容量,严格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落实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分区控制,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充分体现环境污染特征的区域性差异,实施区域性污染物总量控制,进一步突出目标指标的地区差异性,强化指导性。根据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落实环境保护的任务措施,强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⑸政府主导,综合推进。强化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力争做到目标、任务与投入、政策的匹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等综合手段,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以规划任务落地为基础,深化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规划编制、过程评估和实施考核的系统管理。
⑹因地制宜原则。针对乐山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实际提出具有特色,因地制宜的提出规划要求、相应措施及管理方法等。
⑺改善环境质量原则。即城市区域的水、气、声三大环境质量全面达到相应功能标准,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达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⑻可操作原则。本规划提出的措施对策及工程项目等尽可能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技术可行,效果显著,资金落实,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监督考核性。
⑼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原则:城市在扩大,经济在发展,新污染在增加,故不仅要治理老污染,更应防止新污染。
⑽多方筹资原则。环境保护是一项公益性事业,也是一种法律规定的责任,故应多方筹资实现“十二五”规划,首先是“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维护,谁破坏、谁恢复,实行污染者付费”;其次是千方百计从国家、省、市争取部份专项资金;大胆尝试市场经济运作方式吸引民营资本、民间资本、集体经济资本、国内国外资本参与规划的工程项目实施。
四、规划范围和规划时限
1、规划范围和规划体系
规划范围为:乐山市11个区(市、县)。
规划体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十二五”环保规划体系以改善民生为基本出发点,以综合分析为先导,以要素规划为主线开展规划编制,将削减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作为“十二五”规划的三个着力点。
规划内容按照环境要素进行划分,主要分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环境综合整治、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核与辐射监管、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等9个专题。
2、规划时段和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是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规划目标必须中长期统一,保持指标的基本稳定。
2015年(近期)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常规(传统)因子环境质量得到基本改善,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2020年(远期)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3、规划指标
至2015年,全市城镇污染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80%以上,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重金属污染指标全面达到三类。
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中心城区和峨眉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天数大于90%。
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全市单位面积农田的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下降20%,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0%以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65%的天然湿地得到保护。
强化工业污染限期防治,推进清洁生产。至2015年,工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降低4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单位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40%。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至2015年,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理设施负荷率达到90%。
4、总体设想
(一)规划主题
1、以经济建设为核心,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围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和市委“三步走”的发展战略,配合我市“增长极、次枢纽、南中心、目的地”的打造,实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人为本,调结构,促发展。环境保护工作要融入其中,做好服务、监督、支持、支撑,这是“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的定位。
2、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为科学发展观的实施铺路
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改善环境质量”是环境规划的总目标,围绕还“三江清水”、建“生态乐山”,加快重点流域、区域环境治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实现环境形势趋好的同时,严格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这是规划的宗旨。
3、以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为治污理念,为营造清洁环境努力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管理,推进城镇污染治理,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构建全防全控污染防治体系,削减总量、保障饮水安全、重要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为是未来五年环保工作的核心,是工作的主要对象,是规划的重点。
4、以调结构为手段,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谋划
要实现经济总量翻两番,环境质量有所好转的要求,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是重要手段,我们的资源和环境不能支撑粗放型的开发,围绕“工业强省战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既是环境保护的需要,又是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支持。
5、以能力建设为基础,为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自身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必须以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为目标,实现监管软硬件的全面提升,突监管出重点,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三个转变”,建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和统一高效的环境管理体制,为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二)规划主线
1、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贯穿始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用改革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2、经济建设是中心,环境保护是保障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保障作用。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坚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增长同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关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是实现经济增长目标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历史选择。
3、以削减总量为引擎推动污染治理
着力通过总量控制工作,大力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促进污染物产生量、资源能源消费量的减少强化以“环境承载力”优化经济发展与布局,通过总量控制实现宏观层面环境形势基本面持续趋好。
4、以环境要素为切入点科学谋划
以环境要素为基础编制专项规划,逐步建立水、气、土壤的环境要素规划体系,将老百姓关注的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5、防范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从重点控制常规污染逐步扩展到控制危害环境与健康的各种环境风险,调整常规污染物监控思路,建立全过程的技术管理体系,适应风险防范要求。要重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把防范重太污染事故、提高应急能力作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重要出发点。
6、纵横衔接实现规划的统一
实现环境总体规划与要素规划、市级规划与省级规划的统一,环境规划与经济发展规划的统一、中长期规划与短期规划的统一,做好与国民经济综合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成渝经济区发展战略规划有机衔接。在国家和四川省规划目标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区域性、特征性规划指标,以提高规划的针对性。
五、技术路线
充分收集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资源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小流域治理规划、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生态市创建规划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规划,分析环境保护在“十二五”期间的发展趋势;
充分收集历年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统计、环境科研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调查等资料,对我市工业污染源分布、环境污染治理、环境质量现状、自然地理条件、环境功能、规划功能及相应的国家标准进行分析、评价和可行性论证,找出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差距,提出规划目标,明确规划任务,进行可行性分析,制定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等专项措施及规划项目,提出分年度规划目标,提出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方案,提出规划保证措施,形成乐山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第二章  “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每年都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内容列入《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每年向人代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有环境保护的内容。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解决困难和问题。
市委、市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市级目标管理,实施了对各县(区、市)党政“一把手”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考核结果奖惩兑现。这一项措施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提高了各级领导对生态环境安全的责任心。各地也将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到部门、企业、乡镇、街道,形成了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对环境保护工作亲自抓、负总责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
乐山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使得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全市环境质量状况不断改善,为打造国家级生态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总量减排扎实推进
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乐山市人民政府2006年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在到2010年底,乐山市化学耗氧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4536吨,总量控制在45000吨;二氧化硫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25600吨,总量控制在60000吨,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3500吨。
为完成这一刚性任务,乐山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乐山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办公室,建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和召集人、市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乐山市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及问责试行办法》,将减排作为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了“十一五” 减排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减排目标责任书,把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具体落实到县(市、区)和企业。
截止2009年,乐山市共确定我市“十一五”147个减排项目(其中:工业污染治理项目95个,城市生活污染治理项目27个,其他项目25个),全市列入省政府限期治理的工业企业5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10家,列入市政府限期治理的工业企业55家,全部按省、市政府要求完成了治理任务,共投入污染治理资金15.5亿元。全市共关停落后产能企业或生产线47家(条),淘汰了我省目前最大的机立窑生产线群,涉及资产16.21亿元。
截至目前,我市完成COD工程减排和结构调整减排项目29个,完成SO2工程减排和结构调整减排项目40个,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在2010年底,我市已全面完成省政府规定的总量减排目标。
三、污染治理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我市坚持推进重点污染企业挂牌整治,2006~2009年,我市列入省政府限期治理的工业企业5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10家,列入市政府限期治理的工业企业55家;2010年我市列入省政府限期治理的工业企业6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3家,全部按省、市政府要求通过验收。
十一五期间,我市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绝大多数重点排污企业做到了持证排污。在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积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乐山市创建成功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在龙溪河、马边河重点小流域治理的基础上,加大了对重点湖库的水环境治理。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十一五期间已建成乐山市中心城区、五通桥区一期、峨眉山市、峨眉山景区、犍为县、夹江县六个污水处理厂;沙湾区、井研县、峨边县污水处理厂正在加紧施工中,将于2010年6月前建成;五通桥二期、乐山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将在2010年10月建成;金口河区、沐川县、马边县污水处理厂将在今年开工建设,2010年底建成运行。
推进乡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十一五期间,牛华镇、苏稽镇、清溪镇、罗城镇等规模较大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已提上日程,沙湾冶金建材工业园区、乐山市高新区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也在规划建设中。
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全市已建成乐山市中心城区、五通桥区、沙湾区、犍为县、夹江县、峨眉山市和峨边县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井研县与乐山市中心城区共用垃圾填埋场,金口河、马边县和沐川县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也在规划建设中。
推进医疗固废集中处置。乐山市医疗固废处理中心已基本建设,位于市中区九峰乡,设计处理能力5t/d,建成后将可集中处置全市产生的医疗固废。
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建成了一批不同类型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提高了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
四、生态市建设稳步发展
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大力开展“生态市”和“生态细胞”创建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纷纷制定了创建规划,成立了领导机构,加大了资金投入,落实了目标责任。通过2年的创建工作,2010年初峨眉山市、沐川县被四川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省级生态市(县),其余9个区、市(县)已经完成规划的审查报批。全市已建成4个自然保护区,3个风景名胜区,6个森林公园,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12%,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工作也在有序推进中。
此外,我市还积极进行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工作,目前峨眉山市已建成了1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全市建成19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打造生态小区20个,生态村39个,绿色学校190个,生态家园165个。峨眉山市、沐川县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规划将在2010年底全面完成。
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推进
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环保局设立了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科,全市生态环境有所改善,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1、生态环境保护卓有成效
2005年,我市委托中科院成都生态所编制了《乐山市生态功能区划》,完成了全市生态功能区划,对全市各生态功能区实施分类保护;2008年,四川省作为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试点省,乐山市作为四川省试点市,首批完成了全市土壤调查工作;2009年,全面完成了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查及划定工作,依法划定了16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对水源地进行保护。
“十一五”期间,全市已建成4个自然保护区,3个风景名胜区,6个森林公园,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12%。全市已建成4个自然保护区,分别为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峨边黑竹沟省级自然保护区、沐川芹菜坪四川山鹧鸪县级自然保护区和金口河八月林自然保护区,面积109.72万亩;建成风景名胜区3个,即乐山大佛、峨眉山、峨边黑竹沟,面积110.7万亩;建成森林公园6个,即沙湾美女峰、峨边黑竹沟国家级森林公园、沐川凉风坳、黄丹溶洞、市中区碧山湖省级森林公园和四川大瓦山省级湿地公园,面积52.5万亩。
十一五期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在2005年底5645平方公里的基础上2009年减少到5292.9平方公里,减少352.1平方公里,减幅达6.2%;创建了峨眉符溪、罗目、五通辉山等一大批水保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和示范小流域。
2、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生态农业标准化发展项目,加快有机、绿色和无公害食品认证,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通过验收,市中区、犍为县、井研县成为省级现代畜牧业重点建设培育县;全市新发展省级龙头企业3家、农民专合组织37个,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面达67%。
“十一五”期间,我市完成了农村面源污染普查,全市2006年-2009年农药、化肥用量都呈连年上升趋势,农膜用量有所减少,为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已达到415万亩,占全市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534.18万亩的77.7%,施用配方肥达到127万亩,推广绿色防控50万亩次,同时加大农膜的回收力度,每年农膜回收在80%以上。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治理。积极发展健康“受控”畜禽规模标准化养殖,大力推广畜禽养殖生物垫料零排放技术,减少畜禽粪便污染。对5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限期治理。
我市大力推进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峨眉山市对峨山镇等18个乡镇的垃圾进行统一收集和处理,在18个乡镇设立垃圾集中池100处,设立垃圾桶550个。全市(2006年~2010年9月)共建设农村沼气84338口,服务网点241个,大中型沼气工程64处,我市约有70万农户,沼气池拥有量达到23万口,普及率约32.8%。
六、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加强,确保了居民饮水安全
乐山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把保障城乡人民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于2006年完成了县城以上城市及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报批工作;2007年开展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取缔工作;2008年对5000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实施综合整治;2008年完成了11个区(市)县的18个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2009年完成了全市162个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调查和评估工作。
目前,我市城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质全面达到Ⅲ类水域。
七、核与辐射环境监管逐步加强
2008年,市编委下文成立了乐山市环保局核安全与辐射监督管理科,负责对全市的放射源和辐射装置进行环境管理,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应增加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职能,各县(市、区)配备了辐射环境监管人员。
2009年,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大检查,对全市213家核技术应用单位(放射源使用单位36家)进行了逐一检查,对6家企业的8枚闲置放射源成功送贮。建立了放射源、射线装置、伴生放射性矿(稀土)加工企业和电磁辐射设备(设施)档案,基本摸清了我市辐射和放射装置的运行管理情况。
同时,我市通过监督检查,督促核技术应用单位严格履行辐射安全行政许可制度,办理环评手续和“三同时”竣工验收,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促进企业建立辐射安全防护的长效机制,全市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均处于有效监控状态,确保了我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八、小流域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茫溪河和龙溪河流域是我市境内污染较为严重的两条小流域,我市于2005年编制完成了《茫溪河、龙溪河小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由市政府发布实施,相关区县政府制定了《实施方案》。
十一五期间,我市小流域污染治理主要采取了:⑴对分布在茫溪河和龙溪河流域的工业企业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进行了限期治理。茫溪河沿岸的千佛良繁场、牧源养殖场、大佛肉牛场、长益畜牧科技公司养殖场等通过治理实现了达标排放,龙溪河沿岸的健全纸厂停产,原永福镇的永丰纸业生产线也已停止制浆。
⑵积极推进了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建设,井研县县城生活垃圾均集中清运至乐山垃圾处理场处理,县城污水处理厂也正在建设中,五通桥垃圾处理厂已建成投入正常运行;已建成一个3000t/d生活污水处理厂进入试运行阶段。
⑶在茫溪河流域实施了打捞水葫芦工作,基本消除了外来物种的影响,茫溪河水质有了较大的改善。
通过对茫溪河和龙溪河小流域的污染治理,龙溪河水质目前已基本满足Ⅲ类水域标准,茫溪河的水质也逐步改善。
九、环境监管不断强化
十一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环境执法监管工作,把环境执法作为环保的立足之本和工作的重要抓手,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用铁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十一五期间,我市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土地规划等建设项目予以坚决一票否决,促进了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开展了“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专项行动,加大了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叫停了一批违法建设和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了污染反弹,维护了群众利益。建立了全市工业污染源电子档案,建立了污染源监控中心及应急指挥系统,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
“十一五”以来,我市共整治违法企业622户,罚款323.75万元,确保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企业,促进了环境执法监管。通过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全市五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十、能力建设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机构队伍不断壮大。乐山市环境监察支队以及各区县环境监察机构全部调整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改善环保监测、监察条件和设备。
近几年,乐山市环境监测站和各区县监测站均先后通过了资质认证和计量认证,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保障体系。乐山市环境监测站对监测实验室用房进行了规范化改造,添置了气相色谱、离子色谱、原子荧光等大型分析仪器,配备了多普勒流量仪,配置了一批环境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一台专业的应急监测车,监测能力不断加强。
十一五期间,乐山市环境监测站通过公开对外招聘、调动等程序,引进了数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了环境监测人员力量,并开展了站内培训、外出培训、区县监测人员培训等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环境监测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十一五期间,乐山市环境监测站完成了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业污染源调查监测、污染事故仲裁监测、土壤调查、城镇和乡镇环境饮用水源地调查等工作。
十一、服务发展卓有成效。
近年来,为确保我市重大项目顺利上马,我局领导亲自挂帅,派专人搞好督促、协调和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厅支持,顺利推进或完成了我市多晶硅产业、盐磷化工、乐山港和岷江航电等重大项目的环评工作,在日常的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十一五期间,我市群众环境满意度明显提高,信访投诉由2004年的4168件陡降到每年400余件,人民幸福指数明显提升,群众环保测评满意度高达90%。我局专门印制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汇编》500余本,利用到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检查的机会,发放到相关单位法人和辐射管理人员手中,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讲,提高了企业法人和辐射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
此外,我市环境保护部门与各部门加强了沟通和联系,联合开展了各种创建活动,我市已创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1所,省级“绿色学校” 13所,市级“绿色学校”39所,县级“绿色学校”117所。
十二、十一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中提出的指标,我市十一五期间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
十一五规划要求指标
2010年实际完成情况
是否
达到要求
地表水环境质量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达标率100%
达到
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80%;
达标率80%
达到
岷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32个断面中,有78.1%的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域标准
达到
重点小流域出口断面水质达标率大于80%,
龙溪河流域水质基本达标,茫溪河水质有一定改善。
基本达到
环境空气质量
中心城区、峨眉山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292天/年;峨眉山景区、大佛景区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乐山市中心城区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98.36%;峨眉山市城区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92.88%;
达到
县城及乡镇空气质量较2005年有所改善
开展监测的7个区县环境空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区占85.7%
达到
酸雨的强度和发生率较2005年有所降低
酸雨酸度和酸雨量略有下降,酸雨出现频率基本保持稳定。
达到
声环境
质量
中心城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
全市噪声污染比十五末有所好转,均低于55分贝。
达到
90%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
乐山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为64.2分贝,峨眉山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6.7分贝
达到
生态环境质量
全市建成2个国家和省级生态示范区(县),生态示范区(县)数量达到50%。
2010年初峨眉山市、沐川县被四川省政府命名为首批省级生态市(县),
达到
全市环境优美小城镇数量达到50%
峨眉山市已建成了1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全市建成19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打造生态小区20个,生态村39个,绿色学校190个,生态家园165个。
未达到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8%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4.18%
达到
进行生态家园建设,每年新增10000户沼气池
在18个乡镇设立垃圾集中池100处,设立垃圾桶550个,加快了农村沼气池建设。
达到
污染物总量控制
化学耗氧量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4536吨,总量控制在45000吨;二氧化硫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25600吨,总量控制在60000吨,氨氮总量控制在3500吨。
2010年底,化学耗氧量总量控制在45000吨;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在60000吨,氨氮总量控制在3500吨。
达到
工业污染防治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

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
平均重复用水率为49.9%
未达到
城市环境保护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
新建和在建9座污水处理厂
未达到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
各区县垃圾填埋场正在建设或已投入运行
基本达标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得到安全处置
在建乐山市医疗固废处理中心
达标
农村环境保护
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养殖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
大力推广畜禽养殖生物垫料零排放技术,对5家畜禽养殖场进行了限期治理。
基本达标
从指标分析可以看到,我市基本完成了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指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第三章  “十一五”期间环境质量现状
一、环境质量总体形势
总的来说,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质量总体形势稳中趋好。
2009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趋好,全市有中心城区、峨眉山市、沙湾区、五通桥区、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7个区(市、县)城区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乐山市中心城区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98.36%,峨眉山市城区达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92.88%,乐山大佛和峨眉山景区的空气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乐山市监测城区的酸雨污染范围保持稳定,酸雨酸度和酸雨量在全年监测总雨量的比例略有下降,酸雨出现频率基本保持稳定。
十一五期间,通过对污染源限期治理和小流域污染治理规划的实施,全市地表水体环境质量状况不断改善,全市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达标率稳中有升。2009年,乐山市地表水所监测的32个断面中,有78.1%的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域标准,3.1%的断面属于Ⅳ类水质,6.3%的断面属于Ⅴ类水质,12.5%的断面属于劣Ⅴ类水质。岷江干流中心城区以下江段、大渡河、青衣江、峨眉河等断面全年水质稳定保持Ⅱ—Ⅲ类。通过小流域规划治理,龙溪河水质已基本实现达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2009年乐山市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所有监测断面均达到规定的水质类别要求,全年以Ⅱ-Ⅲ类水质为主。
城市声环境质量维持在较好水平。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在较好水平;交通噪声污染较上年有所下降,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质量状况达到好的水平,城市各功能区各项声质量指标总体趋好。
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分析
1、总体形势
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趋好,全市有中心城区、峨眉山市、沙湾区、五通桥区、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7个区(市、县)城区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
十一五期间,我市治理了中心城区燃煤,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中有升。2009年,全市开展监测的7个区县环境空气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城区占85.7%。乐山市中心城区和峨眉山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趋好,乐山市中心城区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98.36%,其中达一级标准的天数占31.23%;峨眉山市城区达达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92.88%,其中达一级标准的天数占17.53%;其余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均有不同程度的持续好转。乐山大佛和峨眉山景区的空气质量较好,基本达到国家一级标准。
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现根据各站监测数据对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评述。
⑴ 二氧化硫
乐山市中心城区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0.021mg/m3,峨眉山市城区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0.012mg/m3,均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0.06mg/m3)。其余区、县城区二氧化硫年平均值在0.038~0.098 mg/m3之间。
⑵ 二氧化氮
乐山市中心城区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0.026mg/m3,峨眉山市城区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0.020mg/m3,均低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0.08mg/m3)。其余区、县城区二氧化氮年平均值在0.025—0.049 mg/m3之间,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值(0.08mg/m3)。
3、酸雨污染状况
十一五期间,乐山市监测城区的酸雨污染范围保持稳定,酸雨酸度和酸雨量在全年监测总雨量的比例略有下降,酸雨出现频率基本保持稳定。
2009年,乐山市中心城区降水pH年均值为5.25,酸雨频率为49.3%;峨眉山市降水pH年均值为4.48,酸雨频率为49.0%;五通桥区降水pH年均值为5.65,酸雨频率为69.4%;夹江县的降水pH年均值为7.03,酸雨频率为0.0%;犍为县降水pH年均值为5.57,酸雨频率为56.1%;井研县的降水pH年均值为4.50,酸雨频率为85.3%。
从酸雨分布的区域来看,在开展降水监测的6个区、县、市中,除夹江县无酸雨出现外,其余5个区县均有酸雨产生。全市降水pH值范围为4.48~7.03,最低值出现在峨眉山市,最高值出现在夹江县,无酸度小于4.0的区县。全市降水酸雨频率为0~85.3%,最高值出现在井研县,最低值为夹江县。
我市酸雨随季节变化,一般以冬季降水pH月平均值较低,春季降水pH月均值较高,各季度之间pH平均值变化幅度较大。
乐山市主要区域酸雨污染状况评价
Ⅰ级(非酸雨区):夹江县;
Ⅱ级(轻度酸雨区):峨眉山市、犍为县、井研县、乐山市中心城区、五通桥区;
Ⅴ级(重度酸雨区):无。
我市酸雨仍然污染面大,降水PH值低,酸度高,酸雨频率较高,说明我市酸雨污染的形势依然严峻。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分析
1、总体形势
十一五期间,通过对污染源限期治理和小流域污染治理规划的实施,全市地表水体环境质量状况不断改善。2009年,乐山市地表水所监测的32个断面中,有78.1%的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域标准,3.1%的断面属于Ⅳ类水质,6.3%的断面属于Ⅴ类水质,12.5%的断面属于劣Ⅴ类水质。岷江干流中心城区以下江段、大渡河、青衣江、峨眉河等断面全年水质稳定保持Ⅱ—Ⅲ类,其中峨眉河五七桥断面全年稳定达到Ⅰ类水质。
岷江干流:2009年,岷江干流乐山境内的7个监测断面中,入境断面—市中区悦来渡口断面水质全年以Ⅲ—Ⅳ类水质为主;出境断面—犍为县河口渡口断面全年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要求;其余断面均满足规定的水质类别要求,水质稳定,主要以Ⅱ、Ⅲ类水质为主。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值较2006年降低了3.3%,氨氮浓度值较2006年降低了19.1%。
大渡河:2009年,乐山段地表水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值较2006年降低了17.7%,氨氮浓度值较2006年降低了41.2%。
青衣江:2009年,乐山段地表水水质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主要污染物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值较2006年降低了28.5%,氨氮浓度值较2006年降低了37.8%。
马边河:马边河干流3个监测断面均满足规定的水质类别要求,监测河段水质稳定,全年以Ⅱ、Ⅲ类水质为主。
峨眉河、临江河:峨眉河、临江河4个监测断面均满足规定的水质类别要求,干流水质稳定良好,水质为Ⅱ—Ⅲ类,其中峨眉河五七桥断面全年稳定达到Ⅰ类水质。
茫溪河:茫溪河水体8个监测断面中,大多数监测断面未达到Ⅲ类水质类别要求。其中Ⅳ类水质断面占12.5%,Ⅴ类、劣Ⅴ水质断面占75.0%。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等。
其它河流:包括殷家河、龙溪河和涌斯江,其监测断面基本满足规定的水质类别要求,全年以Ⅲ类水质为主。
2、存在的问题
⑴尽管十一五期间实施了茫溪河小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对茫溪河两岸的工业企业、集中式畜禽养殖场进行了限期治理,实现了达标排放,在茫溪河流域实施了打捞水葫芦的专项整治行动,但由于茫溪河自然流量较小,河流基本呈停滞状态,环境容量较小,加上井研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仍在建设中,茫溪河沿线的集镇生活污水均为直排,茫溪河的水质仍不能完全达到Ⅲ类水域标准,其超标因子主要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等,导致溶解氧不能达标。
⑵龙溪河流域关闭了健全纸厂,原永福镇的永丰生产线已停止制浆,大大降低了龙溪河污染负荷,2009年3月的水质监测数据主要指标已经达到Ⅲ类水域标准,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⑶岷江干流乐山段整体水质为良好,水质基本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其中岷江入境断面乐山市中区悦来渡口,因受入境上游成都、眉山市段生活污水和沿岸造纸废水污染的影响,该断面水质在枯水期为Ⅳ类水质,属轻度污染。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强了中心城区噪声整治力度,联合城管、交警等部门对滨河路和滨江路的特色音吧等开展了数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心城区声环境得以改善。
十一五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峨眉山市、夹江县、犍为县、五通桥区及沙湾区城区均进行了噪声监测,全市噪声污染比十五末有所好转。乐山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4.1分贝,峨眉山市区域环境噪声为52.3分贝,犍为县区域环境噪声为54.8分贝,五通桥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5.2分贝,沙湾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4.6分贝,夹江县区域环境噪声为51.7分贝。
乐山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为64.2分贝,峨眉山市道路交通噪声为66.7分贝,夹江县道路交通噪声为63.0分贝,犍为县道路交通噪声为68.9分贝,沙湾区道路交通噪声为70.0分贝。
总体上,中心城区、峨眉山市等6个区县的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基本符合国家标准,此外中心城区还存在一定的噪声投诉纠纷。
五、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工作力度,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我市共有6个植被类型、15个群系纲,主要分布在东北丘陵、低山植被区,大相岭、峨眉山中山植被区,和西南部中山植被区。“十一五”期间,全市已建成4个自然保护区,3个风景名胜区,6个森林公园,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9.12%。全市已建成4个自然保护区,分别为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峨边黑竹沟省级自然保护区、沐川芹菜坪四川山鹧鸪县级自然保护区和金口河八月林自然保护区,面积109.72万亩;建成风景名胜区3个,即乐山大佛、峨眉山、峨边黑竹沟,面积110.7万亩;建成森林公园6个,即沙湾美女峰、峨边黑竹沟国家级森林公园、沐川凉风坳、黄丹溶洞、市中区碧山湖省级森林公园和四川大瓦山省级湿地公园,面积52.5万亩。
十一五期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在2005年底5645平方公里的基础上2009年减少到5292.9平方公里,减少352.1平方公里,减幅达6.2%,但仍属于水土流失中度侵蚀区,强度以上侵蚀主要分布在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和犍为县。
乐山市农村面源污染较严重,全市2006年-2009年农药、化肥用量都呈连年上升趋势,农膜用量有所减少,2009年共施用氮、磷、钾等各种肥料88349吨,喷施各个品种农药2528吨,使用各种规格农用薄膜2611吨,农药、化肥的施用水平较高,土壤污染问题逐步显现,造成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渐严重,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缺乏。
六、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2009年乐山市主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所有监测断面均达到规定的水质类别要求,全年以Ⅱ-Ⅲ类水质为主。
第四章 乐山市污染源分布及排放现
一、工业污染源分布及排放现状
1、工业企业数量及其分布情况
十一五期末,全市有工业企业排放源2513家,分别属于采矿业395家、制造业1873家、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45家。这反应出我市工业仍然以制造业为主,尤其是高载能的资源消耗型的冶金、陶瓷建材、造纸、化工等企业为主,而绿色生态产业如绿色有机食品加工、科技含量高的产业所占比例很小,产业结构不合理。
全市工业企业按照企业规模划分,大型企业28家,占1.12%,中型企业84家,占3.34%,小型企业2401家,占95.54%。小型民营企业仍占我市工业企业的最大比例,这反应出我市企业规模小、优势产业不突出、缺乏骨干企业的工业劣势。
乐山市工业污染源主要集中在夹江县、峨眉山市、犍为县、五通桥区和市中区等地,这些区域也是环境问题最突出,污染相对也较为严重的区域。工业污染源区域分布情况如下:
表4-1 乐山市各类工业污染源区域分布情况
辖区名称
工业源数量
辖区名称
工业源数量
市中区
376
夹江县
453
沙湾区
203
沐川县
147
五通桥区
232
峨边县
112
金口河区
86
马边县
38
犍为县
313
峨眉山市
295
井研县
258
2、工业企业用水状况
全市工业企业用水总量25419.66万吨,其中取水总量为12735.68万吨,重复用水量为12683.99万吨,平均重复用水率为49.9%,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5.6千克/万元,取水量2.8千克/万元。
从用水的行业分布来看,制造业用水量最大,达21648.96万吨,占全部用水总量的85.2%,其用水的重点行业为造纸以纸制品业,用水量5617.31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用水量4746.08万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水量4389.15万吨;火力发电用水量3057.76万吨;农副食品加工用水量2100.72万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水量1691.86万吨。六大行业占全市工业用水总量的72.95%。
3、工业企业能耗情况
全市工业企业综合能耗为819.6776万吨标煤,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为1.8吨标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反应出我市经济结构仍是以高耗能的钢铁冶金、电解铝、工业硅、铁合金、黄磷等资源消费型企业为主,产业结构急需进一步优化调整。
从能源结构上来看,我市的能源消费主要还是以燃煤为主,原煤消耗量为504.25万吨、洗精煤消耗量为41.75万吨、焦炭75.42万吨。原煤消费主要集中在电力生产(41.05%)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6.89%),电力消费主要集中在有色金属冶炼(26.45%)、黑色金属冶炼加工(24.4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52%)。
从能源消费的区域分布来看,高耗能的企业主要分布峨眉山市、夹江县、犍为县、五通桥区等,主要包括峨眉山市的其亚铝业、川投峨铁铁合金;沙湾的德胜钢铁集团、西南不锈钢和海虹火力发电厂;犍为县的嘉阳电力公司、大利电力公司等燃煤电厂,五通桥区的和邦化工以及马边县的黄磷企业、峨边县和金口河区的铁合金厂等。
4、工业废水排放及治理情况
全市工业企业共产生废水19179.7万吨,排放工业废水6472.28万吨,其中经处理的废水14941.79万吨,废水处理率达到77.9%。
从废水的排放的行业分布来看,废水排放主要分布在造纸业、黑色金属冶炼业、化学原料制造、食品加工和矿物加工等行业,这些行业排放的废水占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79.67%。从区域分布来看,犍为县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其次为五通桥、沐川县。
全市工业企业共排放COD 11947.88t,消减率为81.76%,排放氨氮1032.51t,消减率为79.16%,排放石油类7.16t,消减率为98.79%,废水污染物排放集中在造纸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和化工、医药等行业。
5、工业废气排放及治理情况
全市工业企业共有工业锅炉562台,窑炉1140座,有废气治理设施683套,其中除尘设施465套,脱硫设施9套。工业企业共排放废气20319340.89万立方米,主要集中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工业硅、黄磷、陶瓷、水泥)、黑色金属冶炼(炼铁炼钢、铁合金)、热电生产(火电厂)、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铝)等行业,占到全市废气排放总量的83.52%,其中夹江县最大,其次为峨眉。
全市工业企业共排放烟尘49544.22吨,主要集中在热电生产、陶瓷建材、化工、炼钢、铁合金等行业,其中夹江县烟尘排放量最大,其次为五通桥区。
全市工业企业共排放粉尘30810.29吨,主要集中在陶瓷建材、炼钢、铁合金、化工等行业,粉尘排放量最大的为沙湾区,其次为峨眉山市,这也造成了沙湾区和峨眉山市部分地区空气中TSP和PM10指标相对偏高。
全市工业企业共排放二氧化硫27262.5吨,主要集中在火电、炼钢、铁合金、造纸化工等行业,犍为县排放量最大,其次为沙湾区。
全市工业企业共排放氮氧化物38622.41吨,主要集中在火电、炼钢、铁合金、陶瓷建材等行业,夹江县排放量最大,其次为犍为县。
全市工业企业排放氟化物112.537吨,主要集中在陶瓷建材、黄磷以及部分化工企业,排放量最多的为峨眉山市,其次为夹江县。
6、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⑴一般工业固废
全市工业企业共产生一般工业固废777.5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为593.4万吨、妥善贮存136.1万吨,无工业固废倾倒入环境。
一般工业固废的种类主要有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砂矿、污泥、脱硫石膏等,主要来源于冶金、化工、铁合金、热电生产和矿山等。一般工业固废绝大部分送水泥厂、矸石砖厂或经再次加工后实现综合利用,进行集中堆存的主要为一些非煤矿山的尾砂矿
⑵危险固废
我市工业企业共产生危险固废8003.558吨,其中进行综合利用1536.309吨,无害化处置6036.889吨,无危险倾倒丢弃。
工业危废产生量最大的行业是医药制造业,占全市总量的47.3%,其次为冶金行业和化工行业,产生的危废种类主要包括医药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油、表面处理废物和含铬废物等。
二、城镇生活污染源分布及排放现状
1、用水情况
我市城镇常住人口92.49万人,人均生活用水量59.58吨/人,每年城镇居民用水为5510.21万吨;住宿业、餐饮业、洗染业、洗浴等第三产业以及医院等用水量为796万吨,全市城镇生活污染源用水总量为6306.21万吨。
2、能源消耗情况
全市城镇居民生活天然气消费量6176.11万立方米,煤炭消费量12.18万吨,液化石油气2.35万吨,其它第三产业以及医院等消费天然气236.18万立方米、煤炭4.14万吨,全市城镇生活能源消费总量为6412.29万立方米、煤炭16.32万吨、液化石油气2.35万吨。
3、锅炉使用情况
乐山市共有生活锅炉171台,锅炉总功率148.786兆瓦,其中住宿业共有锅炉70台,医院有锅炉26台。
4、城镇生活废水排放及治理现状
乐山市生活源共排放废水5103.54万吨,城镇居民生活排放废水4388.78万吨,第三产业和医院排放废水714.76万吨,排放COD 32793.68吨,削减率8.61%,排放总磷361.5t,削减率10.22%,排放氨氮2914.59吨,削减率1.99%,城镇生活污水总体收集处理率较低。
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大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治理的力度,已建成乐山市中心城区、五通桥区一期、峨眉山市、峨眉山景区、犍为县、夹江县六个污水处理厂,沙湾区、井研县、峨边县污水处理厂正在加紧施工中,将于2010年6月前建成,五通桥二期、乐山中心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将在2010年10月建成;金口河区、沐川县、马边县污水处理厂将在今年开工建设,2010年底建成运行。所有这些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全市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率将大大提高。
乐山市已建成和在建的污水处理厂见下表:
表4-2 乐山市已建成和在建的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名称
设计处理能力(t/d)
备注
乐山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50000
已建成
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
40000
已建成
乐山市夹江县污水处理厂
15000
已建成
乐山市犍为县污水处理厂
15000
已建成
五通桥区污水处理厂1期工程
20000
已建成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站(五显岗)
120
已建成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站(万年1站)
200
已建成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站(万年2站)
100
已建成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站(零公里站)
150
已建成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污水处理站(雷洞坪站)
250
已建成
乐山市沙湾区污水处理厂
15000
在建
乐山市井研县污水处理厂
10000
在建
乐山市峨边县污水处理厂
10000
在建
乐山市五通桥区污水处理厂2期工程
10000
在建
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50000
在建
乐山市沐川县污水处理厂
5000
拟建
乐山市马边县污水处理厂
5000
拟建
乐山市金口河区污水处理厂
2500
拟建
此外,牛华镇、苏稽镇、清溪镇、罗城镇等规模较大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已提上日程,沙湾冶金建材工业园区、乐山市高新区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也在规划建设中。
5、废气排放及治理现状
我市废气生活源包括城镇居民生活废气以及住宿、餐饮和医院等服务业废气,每年排放废气281870.22万立方米,生活源废气处理量仅为944万立方米,废气处理率为0.33%,共排放二氧化硫1379.39吨、烟尘3427.64吨、氮氧化物492.12吨,二氧化硫的去除率为0.81%,烟尘去除率为0.14%。
全市目前有机动车保有量519005辆,其中载客汽车为67594辆,载货汽车为32698辆,三轮及低速载货汽车9034辆,摩托车358271辆。机动车共排放颗粒物2297.367吨、氮氧化物33715.295吨、一氧化碳194344.054吨,碳氢化合物24742.655吨。
6、城镇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我市每年产生生活垃圾19.4212万吨,其中城镇居民生活垃圾16.2047万吨,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生活垃圾3.2165万吨。
城镇生活垃圾采取集中卫生填埋的方式处理。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强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目前中心城区、五通桥区、沙湾区、犍为县、夹江县、峨眉山市和峨边县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建成投入使用,井研县与中心城区共用垃圾填埋场,马边县、金口河和沐川县的生活垃圾填埋场也在规划中。
其中,峨眉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采用先进的膜净化处理,效果十分理想。
7、医疗垃圾处置情况
我市共有116家医疗机构,包括2家疗养院、2家中西医结合医院、8家中医院、19家专科医院、25家卫生院、60家综合医院,每年共产生医疗垃圾814.62吨。
十一五期间,我市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垃圾就近依托当地的大型综合医院自建的焚烧炉、蒸煮锅等进行无害化处置,少量不能处置的医疗垃圾则外运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置。随着位于九峰乡的乐山市医疗固废处置中心的建成,将采取专业焚烧炉对医疗垃圾进行焚烧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5t/a,全市的医疗垃圾可集中送中心处置
第五章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形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实现经济高速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对环保工作来讲既是战略机遇期,又是环境矛盾的凸现期,不仅要花大力气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欠帐,减少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而且还将面临经济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如果继续过去传统的发展模式,资源和环境将面临非常严峻的形势,将会导致新的环境恶化趋势。
总的来说,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主要是:⑴通过环保手段,促进我市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解决目前我市工业主要依靠高载能、高污染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⑵还清老账,针对十一五期间未得到解决的老的环境问题,要采取环境治理措施进行解决;⑶不欠新帐,科学分析十二五期间我市的总体规划布局,结合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紧密配合乐山市总体规划,解决十二五期间可能新出现的环境问题。
一、产业结构不合理,结构性污染依然存在
1、我市产业结构现状
从当前的产业结构上来看,我市第一产业占比相对较高,第二产业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工业中传统产业和高载能、高污染、资源消耗产业占主导地位,高新技术产业薄弱,第三产业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5个百分点,比全省低8.7个百分点,产业结构分布不合理。
从工业内部结构来看,我市偏向于资源消耗型和高载能型为主的工业,冶金、建材、盐磷化工、造纸和多晶硅等高载能行业是我市传统的优势产业。2009年高耗能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89.1亿元,占整个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49.81%,消耗的能源占全部工业能源消耗的70%以上,我市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约1.8吨标煤,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结构性、区域性污染依然存在
产业结构和工业内部结构的不合理,给我市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首先,高载能企业的大量分布,使得我市万元工业产值和万元GDP综合能耗大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对能源和资源的需求大,无法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此外,由于我市能耗主要以燃煤为主,工业综合能耗越大,通过煤炭燃烧带来的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放也就越大,以高载能为主的工业结构,对我市节能减排任务带来了较大的压力。燃煤带来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也对我市酸雨控制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其次,我市的优势产业如冶金、建材、化工和造纸等均属污染较重的行业,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难度大,加上我市高载能企业分布集中,在特定区域内形成了污染较重,环境空气超标的区域或污染物浓度超标的小流域,形成群体性污染,所引起的环境投诉也较多。比如,峨眉山市九里镇,由于聚集了火电站、铁合金厂、炉料厂和水泥厂等一批高载能、高污染的企业,九里镇环境空气中PM10浓度经常出现超标现象;沙湾区嘉农镇,由于聚集了西南不锈钢、火电厂、水泥厂、陶瓷厂等企业,环境空气中PM10浓度也出现超标现象;这些高载能聚集区的存在造成了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
二、水环境污染状况依然严重,流域性污染存在
1、小流域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国家水环境安全战略提出更高要求
我省地表水总体水质逐年改善,岷江干流中心城区以下江段、大渡河、青衣江、峨眉河等断面全年水质稳定保持Ⅱ—Ⅲ类。但是,岷江入境断面乐山市中区悦来渡口,因受入境上游成都、眉山市段生活污水的影响,该断面水质在枯水期为Ⅳ类水质。
此外,尽管十一五期间实施了茫溪河小流域污染治理规划,对茫溪河两岸的工业企业、集中式畜禽养殖场进行了限期治理,实施了打捞水葫芦的专项整治行动,但由于茫溪河环境容量较小,加上井研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仍在建设中,茫溪河沿线的集镇生活污水均为直排,茫溪河的水质仍不能完全达到Ⅲ类水域标准。
基于国家水环境安全战略,乐山市位于三峡库区上游,国家对我市水环境保护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将进一步扩大水质考核断面和考核因子,加强县境流域断面交接,这使治污任务更为艰巨。
2水体污染呈现多样化
污染普查表明,污染来源成多样型。生活污染源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的主要污染来源之一;农业源是水体富营养物质的重要来源;工业点源对局部江段、河段污染严重。总磷、总氮、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成为影响水体水质的主要因子,非点源污染控制成为今后治污重点。
三、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区域性污染问题存在
1、酸雨问题未得到明显改善,区域环境空气问题凸显
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但我市酸雨频率和强度仍处于较高水平,降水PH值低,酸度高,酸雨频率较高,全市6个实施酸雨监测的区县中除夹江外全部出现了酸雨现象,说明我市酸雨污染的形势依然严峻。
此外,由于高载能企业分布集中,在某些地方形成了环境空气污染较重区域,形成了群体性污染,可能引发环境投诉。峨眉山市九里镇、沙湾区嘉农镇、沙湾城区近郊、峨边县核桃坪等形成了以粉尘为主要特征污染物的小区域,区域内环境空气中PM10出现超标现象。
2、工业仍是大气主要污染源
工业源仍是我市废气污染的主要源头,其中我市的钢铁、铁合金、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是工业废气的主要来源。部分城镇以煤为主的生活能源结构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任重道远
1、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严峻
四川省环保局核定我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 5.26万吨、SO2 8.403万吨、氨氮2548吨。目前,我市除氨氮削减目标在控制范围内,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较为严峻,必须深挖减排潜力,加大与省上的工作协调和减排资金支持,务必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2、自身环境容量巨大,剩余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较少
根据我市环境容量分析成果,我市境内水环境容量为:COD 1044606.34吨/年,氨氮82509.794吨/年,目前COD的入河量占其环境容量的5.04%,氨氮的入河量占其环境容量的3.1%,剩余的环境容量巨大。
尽管我市环境容量相对较大,但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与四川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减排目标责任书,到2010年底,乐山市化学耗氧量总量控制在45000吨;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在60000吨,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3500吨,该控制目标与我市目前实际排放量相比,基本无剩余的总量指标。
我市目前剩余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若不深挖减排潜力,协调减排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基本无新的污染物总量指标。而经济要发展,重大项目要上马,发展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需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这对于污染物减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农村环境问题日趋突出,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
我市经济实力在全省排名中游,经济实力的制约导致我市农村和城市无法享有同等的环境服务,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生活污水大量直排、生活垃圾随地处置、化肥农药使用不合理、农村面源污染严重等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我市农村面源污染日益突出,点源与面源负荷比为3:7,农村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我市环境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农业面源污染入河量已占到污染物入河总量的3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大多处于空白。
农村小集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药、化肥、秸秆造成的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是造成小流域、小支流水质超标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村生活垃圾目前绝大部分无法实现集中收集处置,大多由农户作为燃料或直接丢弃,对当地卫生条件和地表水、地下水质的保护形成了一定的压力。由于粮食产量不断增加,林木、蔬菜和水果等经济作物生产迅猛发展,导致化肥、农药投入的增加。同时,习惯偏重施氮肥导致土壤营养失衡,农经作物病虫害加重,间接引起农药使用量和残留量增加。肥料和灌溉水的利用效率低,用药时期残留量对地表径流造成严重的污染。
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由农民个体家庭饲养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养殖,而且越来越趋于集中在城镇区域。由于畜禽养殖的饲养方式、养殖规模和分布区域发生了巨大变化,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总量、污染程度和分布区域也随之变化。目前,我市水产品养殖方式中传统养殖占有较大比例,由于水域自我净化能力差,导致养殖水域水质恶化,养殖病害较重,死鱼事故时有发生,
由于农民缺乏环境保护意识,不能科学、合理、安全的施用农药和化肥,乱扔的农药和肥料的空包装和没有按要求回收的农用薄膜,并大量的露天焚烧焚烧秸秆,这都对农业生产环境产生了极大的污染,在有些地方甚至永久性污染,已无法修复。农村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统计工作滞后,针对农村污染防治的技术尚不成熟,农村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农村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2008年全省土壤污染普查表明,随着化肥、农药的使用,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有加重趋势。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任务艰巨
1、水土流失面积大,山区存在强度水土侵蚀
乐山市全市水土流失主要分布在峨边、马边等山区和井研、犍为等丘陵区,具有流失面积大且不均匀分布的特点。虽然全市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在2005年底5645平方公里的基础上2009年减少到5292.9平方公里,但是开发建设项目增多和自然灾害频繁,导致了一方面在治理一方面水土流失面积仍呈增加的趋势,国家安排资金投入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项目有所减少,水土保持面临巨大资金压力,工作任务艰巨。
2、现有森林资源分布与结构不合理,生物入侵和有害生物灾害危害加重。
现有森林资源分布与结构不合理,新造人工林质量不高,功能不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功能降低,森林的生态功能尚待恢复。生物栖息地保护和生态恢复的任务艰巨。生物入侵和有害生物灾害危害加重。
3、矿产资源开发增大压力
矿山开发引起的崩塌、滑坡,地表水及地下水疏干、地表开裂,矿碴不合理堆放形成的矿碴,给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水资源开发与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矛盾、保护区开发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矛盾,都将在十二五期间显现出来,处理这些区域的发展与保护之间的冲突是摆在环保部门面前的难题
七、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市化进程中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十一五”期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城市机动车数量大幅增长,生活废水排放量和垃圾产生量进一步增大,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日益突出。
我市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十一五期间,我市加强了各区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中心城区、峨眉山市、夹江县、犍为县、五通桥区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井研县、金口河区、沐川县、马边县和沙湾区等地的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中。由于部分区县的污水处理厂仍未建成,城市截污管网铺设范围不够和城区预处理设施不合理,造成目前我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治率较低,部分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的负荷偏低。部分区县的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截污管网需进行扩建,规模较大的中心城镇需新建污水处理厂。
此外,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管理体系不完善甚至缺失,、医疗废弃物存在乱倾倒、丢弃现象,各地原使用的生活垃圾堆场未能进行卫生覆盖处理,垃圾渗滤液污染日益凸显。乐山市医疗固废处理中心已建成但至今未投入运行,医疗废物集中或无害化处理情况还需加强管理。
⑴饮用水源地数量众多,环境监管难度大
我市共有17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62个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地数量众多,取水形式多样,环境监管难度十分巨大。
⑵水源地选择不合理,一些水源地水质现状较差
我市城镇集中式水源地基本布置在青衣江、大渡河和岷江干流上,城镇水源地水质较好,均可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但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这一层面上,某些水源地选址不合理,其天然环境禀赋较差,不能满足取水水质的要求。比如井研县的部分乡镇,由于茫溪河流域污染严重,转而采用人工小型水库作为饮用水源,这些水源地环境容量小,受周边的生活源、农村面源和畜禽养殖业等影响,其水质大多不能满足Ⅲ类水质的要求。
⑶水源地保护区内还存在一定数量的污染源
我市2007年开展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取缔工作,城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已无排污口,但在二级和准保护区内还存在一定数量的排污口,在保护区内还有大量的居民和建筑分布;在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还存在一定数量的畜禽养殖和居民,保护区内的耕地等农村面源的影响也相对严重。
⑷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形成了较大的压力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我市规划的成贵高铁、高速公路要经过我市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其施工期可能对水质带来影响,在投入运行后运输车辆带来的风险事故也对水源地保护形成了压力。
此外,随着我市盐磷化工的快速发展,化工企业可能出现的风险事故也对水源地保护构成了较大的压力。
九、生态市的创建任重道远
根据《乐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我市将于2018年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县(市),对照《生态市建设指标》,目前达标指标可达13项,估算至2015年达标指标为15项,达标率仅为62.5%。
打造生态市存在的难点主要为:
⑴我市大多乡镇缺乏合理规划,基础实施较差,镇容镇貌不容乐观,公共设施完善程度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较低,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存在一定的问题,要实现环境优美乡镇达到80%以上的难度很大。
⑵由于产业结构的原因,我市的单位GDP能耗和COD、二氧化硫排放量都较高,如何在十二五期间通过节能减排工作,降低单位GDP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使其逐步达到国家级生态市的标准难度较大。
十、环保监管任务繁重,能力建设不相适应。
环保部门已由过去的执法监管部门变为了综合管理部门,由过去的事后监督变为了现在的全过程监督,由过去的“三废”治理变为了水、气、声、渣、土、射、光、热全方位污染防治,由过去单一的排污收费、罚款处罚变为了监测、执法、应急、事故善后处理等全方位监管。,污染物介质从大气和水为主向大气、水和土壤三种污染介质共存转变。污染物来源由单纯的工业点源污染向工业点源污染和农村、生活面源污染并存转变;污染物类型从常规污染物向常规污染和新型污染物的复合型转变;污染范围从以城市和局部地区为主向涵盖区域和流域尺度转变。
建设环保机构不健全,与当前环境监管需求不相适应。基层环保机构不健全,有的县没有独立的环保行政机构,有的县环保机构人员编制较少,形不成战斗力,乡镇环保机构基本处于空白,环境监管很难做到全覆盖。我市11个区市县中还有4个区县未成立环境监测站,对辖区内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的监测监管只能依靠周边兄弟县站和市站。
监管设施落后,与当前环境监管需求不相适应。十一五期间,我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底子薄,环境监测能力仍需加强。已成立的7个级环境监测站普遍存在仪器数量不足、档次低、设备老化的问题,大多数监测站只能监测常规项目,在挥发性有机物(VOC)监测和辐射监测能力缺乏。此外,我市所有的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用房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全市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严重滞后,尚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息监控网络。由于环保能力建设投入不够,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的能力和管理手段与应对复杂环境问题的矛盾越来越突出,调查取证、污染事故预警和应急监测等手段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
人员编制不足、素质差,与当前环境监管需求不相适应。受编制限制,我市各级环保机构人员严重不足,除峨眉山市外,其余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监测人员编制均达不到国家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只能满足省级标准的要求。市、县环保机构缺乏高水平人才。
十一、潜在环境隐患增多,环境风险发生频率增高
“十二五”乃至2020年我市经济社会处于高速发展和转轨阶段,阶段特征决定了环境风险因素的重要性。潜在环境隐患增多,自然灾害、生产性事伴生次生环境风险、突发性污染事故带来的环境风险、历史隐患形成的环境风险发生频率增高。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照 “一区三片”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加快沿江经济布局,打造硅材料、盐磷化工和陶瓷建材“三大千亿产业”。 新的产业布局规划将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企业分布,促进同类型企业的集中分布,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减小物流运输成本等目的,全市将形成乐山高新区多晶硅及光伏产业园区、五通桥盐磷化工产业园区、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夹江陶瓷产业园区、峨眉山市工业集中区5个百亿园区以及部分小的工业集中区。若不加强对工业集中区的污染治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业园区水污染控制体系缺陷将导致长期性水环境风险。工业园区废水处理效率不高、风险防范措施存在重大疏漏、缺乏对工业园区地面雨水径流的有效处置和管理,加上管理水平落后,对水环境安全构成长期累积性的不良影响,水环境安全、饮水健康风险将进一步复杂化。
固体废物等的管理体系不完善甚至缺失,已经成为环境污染风险的主要因素;乡镇生活垃圾大多以简单填埋方式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低,存在严重的环境污染隐患。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我市核生产和核技术应用单位较多、范围广、战线长,放射性安全压力大。
十二、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需求日益提高
环境保护标准要求日益提高,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延续十一五继续加大环境质量、排放等各项标准的修订力度。
对我市的要求不断增加。我市处于长江上游,为维护三峡淡水资源库的水环境安全,由建设生态屏障宏观要求,对境内水质的要求将不断提高。
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需求日益提高。随着人民对环境认知度的提高,公众度环境质量改善的需求日益提高。新的国际履约协议的生效,也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第六章  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规划总体目标
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常规(传统)因子环境质量得到基本改善,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污染得到初步整治,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中心城区和各区、市、县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标准,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环境保护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规划具体指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主要指标分为环境质量指标、、五个体系,主要是为未来五年面对的新形势服务,突出区域环境保护特点。控制性指标侧重可测量、可量化、可考核,主要由质量指标、污染控制指标构成;指导性指标有利于为未来发展方向定位,这类指标为农村综合整治率、生态恢复面积等;评估性指标为绩效评估和体系评估服务,这类指标主要由总量指标、百分率指标构成。具体如下:
1、环境质量指标
⑴水环境质量指标
到201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不包括天然劣质地下水本底超标部分)。
岷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大渡河、青衣江、峨眉河、临江河、殷家河和涌斯江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龙溪河水质全面达到Ⅲ类标准,茫溪河流域基本实现Ⅲ类水域水质。
水体中COD、氨氮浓度较十一五末有所下降。
⑵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到2015年,中心城区、峨眉山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天数大于9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天数较十一五末有所增加;峨眉山景区、大佛景区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县城及乡镇空气质量较2005年有所改善。
酸雨的强度和发生率较2005年有所降低。
⑶声环境质量指标
到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全市各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大于90%,夜间达标率大于85%;
90%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
⑷辐射环境
环境及核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
2、生态保护与恢复指标
至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65%的天然湿地得到保护;全市单位面积农田的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下降20%;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0%以上;
峨眉山市、沐川县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其余区县建成省级生态区(县);建设10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生态村,1000户生态家园;建设10个生态农业产业园区和6个生态工业产业园区。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达到保护,各级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达到全市国土面积的10%;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较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打造30万亩高标准茶叶基地,70万亩商品蔬菜基地;
3、污染防治指标
⑴水环境污染防治:
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厂负荷率80%以上,COD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5%、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6.5%。
⑵大气环境污染防治:
到2015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5.6%,氮氧化物减少5.6%,颗粒物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13%,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削减2%;省控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好于II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2天且环境空气质量在二级以上的重点城市达到80%以上;酸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酸沉降强度显著降低,重度酸沉降区面积不断减少。
⑶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单位面积农田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20%左右,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以上。初步建立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和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达90%;危险废物贮存量比2010年减少70%,年产生总量比2010年减少10%;综合利用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
⑷工业污染防治:
工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降低4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单位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40%。
⑸生态环境污染防治:
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全面启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60%以上,80%的天然湿地得到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恢复;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面积有所增加,部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⑹农村环境污染整治:
环境问题突出的村镇基本得到治理,全面启动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大于20%。农业源排放的污染物削减10%。
4、总量控制指标
至2015年,全市COD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5%、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6.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5.6%,氮氧化物比2010年减少5.6%,颗粒物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13%。
5、环保管理能力指标
⑴监管能力建设
建成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业务、监测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保障体系,做到市级测得准、县级测得出。基本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突发时间应对能力显著提高。系统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具体为:
建立健全市县环保行政机关,全市11个区县均成立独立的环境保护局。
完善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用房建设,市环境监测站、区县环境监测站分别达到《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二级、三级站标准水平,乐山市环境监察支队、各区市县环境监察大队达到标准化水平。
在市环保局增挂“乐山市核安全局”的牌子和成立“乐山市辐射环境监测站”。
推进马边县、沐川县、峨边县等无环境监测站区县成立独立的环境监测站。
加强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的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新建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峨边县、马边县、沐川县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乐山市环境监测站和峨眉山市要增设部分自动监测指标;乐山市中心城区更换2个交通干线空气自动监测站,峨眉山市新建1个交通干线空气自动监测站;11个区县各设置1座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站,设置1座无动力采样点;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峨边县、马边县、沐川县各新建2座酸沉降监测点。
建成三江和主要河流断面县境水质交接机制,建立生态补偿监测机制。
建成市级环境应急监控指挥中心;
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率大于80%;
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率大于90%。
⑵环保政策创新:
积极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初步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环境保护为重要因子,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和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
第七章 “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通过对“十二五”期间面临环境形势的判断,在继续完善、优化总量控制的同时,树立“大环保”理念,在巩固工业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环境保护重心向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方向转移,要强化环境质量约束性要求,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积极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强化规划的分类指导和分区控制,以基础工程、保障工程、人才工程作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的重点。
一、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为突破口,配合全市产业升级
1、工作理念
十二五期间,要紧密配合乐山市委、市政府打造“三大千亿产业”、 振兴传统产业的战略目标,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把审批关,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扶持高新技术产业、低碳经济的发展,打造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适应气候变化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构建绿色经济发展新格局。
要强化区域和产业集群规划环评的前端防控作用,将产污强度作为新建项目硬约束指标,纳入环评前置审批范围,严格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控制新污染源,促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
2、工作重点
⑴加强环境引导产业升级,对我市的铁合金、工业硅、黄磷、电石等高载能、高污染的行业进行排查,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淘汰炉型不符合规定和排放不能达标的电炉,鼓励企业逐步淘汰炉型在10000KVA以下的黄磷电炉、12500KVA以下的铁合金、工业硅和电石矿热炉;鼓励在环境容量允许的条件下,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改造,将生产规模小的电炉技改为生产规模, 大、资源、能源利用率更高、污染治理措施更合理的炉型(黄磷电炉≥25000KVA、铁合金、工业硅、电石≥25000KVA)。
⑵对水泥等产能过剩的行业,坚决执行“等量淘汰”的原则,在全市境内关闭机立窑,等量技改干法水泥和特种水泥,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关停全市境内所有立窑水泥,原则上不再建设生产规模小于2000t/d的干法水泥生产线。
⑶逐步关停生产规模小的再生纸厂,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关停生产规模在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纸企业,对现有的乐山造纸厂实施搬迁技改,规模不低于10万吨/年制浆。
⑷强化区域规划环评和产业集群规划环评工作,全市所有工业园区完善规划环评手续,重点推进乐山市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盐磷化工和冶金建材三大千亿产业集群规划环评。
⑸以国家相关清洁生产标准、行业准入条件和产业政策为准绳,将清洁生产水平和项目产污强度作为新建项目硬约束指标,纳入环评前置审批范围,严格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
二、以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突破口,加强节能减排
1、工作理念
十二五期间要继续深挖减排潜力,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规模小、污染大的企业,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废水的治理力度,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度,推进清洁生产,为重大项目的建设腾出污染物总量指标。此外,也要对新建项目严格实施“三同时”,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的污染物排放。
十二五期间,对5项主要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实施总量控制,重点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进行控制。
根据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逐步推进区域、流域总量控制,将区域特征污染物列为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的指标,局部区域和流域推行环评限批。
2、主要指标
至2015年,全市COD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5%、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6.5%。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5.6%,氮氧化物比2010年减少5.6%,颗粒物排放量比2010年减少13%。
3、工作重点
将减排作为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了“十一五” 减排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减排目标责任书,把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具体落实到县(市、区)和企业。以工业污染源治理为重点,加强重点污染源除尘、脱氮、脱硫和污水治理,加强限期治理,落实治理资金,以工程减排和结构调整减排项目带动总量减排工作。
三、以加强现有工业污染源治理、预防新污染为重点,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1、工作理念
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实施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总量控制。加快老企业技术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
2、主要指标
工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90%,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强度降低40%,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单位工业增加值固体废物产生量降低40%。提高工业废水的处理率至90%,提高废气处理率至90%。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达90%;危险废物贮存量比2010年减少70%,年产生总量比2010年减少10%;综合利用率达到70%;
3、工作重点
⑴继续巩固和深化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加强现有工业污染源治理
十二五期间,要加大环境执法和对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控,强化责任追究,加强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水平和运转效率。
十二五期间,要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执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促使工业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十二五期间,要以沿江沿河的化工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污染源,并建立水质监测定期报告制度,督促其完善治污设施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污染隐患。
十二五期间,实施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工程,加快传统产业改造,逐步整产业结构,建立退出企业的补偿机制。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施主动引导战略,促进发展方式转变。逐步建立企业保护环境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控,突出新型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控制。全面推行稳定达标排放,在抓重点污染源的同时,把中小企业有效纳入管控范围。
十二五期间,对现有工业污染源的治理,要放在通过节能技改减少单位产值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量上,要采用新的生产工艺、新的设备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率、能源利用效率,减小污染物排放。
⑵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加强对新建工业项目的污染治理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推进硅材料、冶金建材和盐磷化工“三大千亿产业”的建设,积极振兴医药、机械制造和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一批生产规模大、分布相对集中的重大项目将逐步建成投产。
因此,必须加强十二五期间新建项目的污染防治,严格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要结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在特定区域和特定的行业贯彻环境优先的原则,合理选址;要在项目规划和设计中贯彻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原则,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推进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的产生;最后才是要加强对污染物的末端治理。
四、以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水环境保护
1、工作理念
以人为本,防治城乡集中式水源地的环境污染,保障群众的饮用水安全。
十二五期间,要突出抓好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条主要江河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茫溪河、龙溪河、马村河、峨眉河部分河段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重点解决茫溪河流域水质超标的问题,实现主要监测断面水质比十一五末有所改善的目标。
加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管控,将一类污染物产生、排放严格管理、优先控制,取代目前以常规污染物为主的准入和达标体系。加大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工作,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和饮水水质公告制度。
完善流域断面水质监测,全面提高流域水污染防治水平,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垃圾填埋场地、矿产资源开发场地、石油化工行业生产(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等重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
突出让河流休养生息的理念,开展水生态指标的设计和生态安全评估,建立流域生态补偿等政策,加强流域内重要江河源头的水质保护及水量维护,根据流域水质的情况,增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控制手段;重点提高水污染治理水平、水资源利用水平、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
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积极推动面源污染防治,建立示范工程,逐步试点实施面源削减与点源削减的抵扣政策。以化工、造纸、食品加工、纺织为主,加强对工业企业氨氮的排放控制。集中式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要进行污染治理;推广测土施肥的方法,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施用量。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照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要求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
加强季节性污染防治,建立水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
2、主要指标
到201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不包括天然劣质地下水本底超标部分)。岷江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大渡河、青衣江、峨眉河、临江河、殷家河和涌斯江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龙溪河水质全面达到Ⅲ类标准,茫溪河流域基本实现Ⅲ类水域水质。水体中COD、氨氮浓度较十一五末有所下降。
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厂负荷率80%以上,COD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5%、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6.5%;
3、工作重点
⑴抓好岷江干流的环境治理工作。首先要加强水质自动监测,在岷江干流两岸加强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提高沿江新建项目废水处理深度,对沿江企业实施严格的COD、氨氮等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沿江城镇、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收治率,加快推动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和五通桥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建牛华镇污水处理厂和乐山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加强茫溪河流域污染防治,减少排入岷江的污染物总量。加强与眉山市、成都市环保部门的协调配合,尽量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入境断面水质全面达标,出境断面水质必须实现全面达标。
⑵进一步加强茫溪河流域污染防治,继续实施茫溪河小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加强茫溪河流域新建项目废水处理和现有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尽快建成井研县污水处理厂,加强流域沿岸集中式畜禽养殖企业废水的治理,禁止生活垃圾下河,控制进入茫溪河流域的污染物总量,十二五末期实现茫溪河主要断面基本达到Ⅲ类水质。
⑶巩固龙溪河流域污染防治成果,确保其全面达到Ⅲ类水质。
⑷加强大渡河、青衣江和峨眉河沿线生活污水的收治力度,大渡河、青衣江、峨眉河等保持现有水质,全面达到Ⅲ类水质。
⑸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境内各电站保证生态流量,确保各地水源地水质。
⑹加大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工作,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和饮水水质公告制度,乐山市环境监测站要逐步开展地表水监测断面中VOC监测。
⑺加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管控,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积极推动面源污染防治,推进集中式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要进行污染治理。
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把总量控制要求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加强季节性污染防治,建立水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机制。
五、抓好酸雨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推进大气环境保护
1、工作理念
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切入点,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手段,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为中心,以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控制为重点,突出酸雨防治,推进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全面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的控制,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氨、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兼顾二氧化碳、汞等全球性污染物的协同减排,建立健全相应的多污染物减排法规、政策、技术和监管机制。
以城考为抓手、以创模为目标,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在局地性污染严重的区域,深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基于环境敏感区优化工业布局,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性区域限批,推动局地性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从注重重点行业总量削减向全面减排转变。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突出抓结构调整与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钢铁、铁合金、水泥、化工等非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抓脱硫设施建设与结构调整;工业锅炉走结构升级技术路线,加大小锅炉淘汰力度,对大吨位锅炉因地制宜采取脱硫减排措施。
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走重点行业加重点区域的控制技术路线,形成防治火电行业排放为核心的工业氮氧化物防治和以防治机动车排放为核心的城市氮氧化物防治体系。电力行业全面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新、扩、改建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重点污染区域现役机组在采取低氮燃烧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脱硝设施改造;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进一步推动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2011年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5年重点区域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电力行业普遍采用布袋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对于颗粒物严重超标的重点区域实施区域总量控制。
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充分利用协同效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纳入环境统计体系,加强温室气体监测、控制和适应能力建设。增加生态系统碳吸收能力。
2、主要指标
到2015年,中心城区、峨眉山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天数大于9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天数较十一五末有所增加;峨眉山景区、大佛景区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
县城及乡镇空气质量较2005年有所改善。酸雨的强度和发生率较2005年有所降低。
3、工作重点
⑴十二五期间,要突出抓好环境空气超标的重点区域的工业污染治理工作,推动峨眉山市九里镇、沙湾区嘉农镇、沙湾区德钢片区、峨边核桃坪、马边县劳动乡工业园等重点区域的环境治理工作。对区域内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加强特定区域内工业企业颗粒物的总量控制,采取治理措施减少企业无组织排放,同时还要通过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在以上区域实施“抓大放小”,淘汰规模小、污染治理措施不到位的生产装置和企业,解决民生关切的粉尘污染问题,解决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问题。
⑵保证电力行业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转,逐步推进我市钢铁、水泥、化工等企业的脱硫设施建设,对大型工业锅炉加装脱硫设施,加快小锅炉的淘汰。在天然气缺乏地区推进新型煤气发生炉建设,新建煤气发生炉必须自带脱硫设施。
⑶加强我市电力、造纸和化工等行业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大力推广低氮燃烧工艺,加强我市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测力度。
⑷推进重点污染源安装二氧化硫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对多晶硅项目废气的治理力度,杜绝超标排放和事故排放。
⑸逐步在环境空气中颗粒物超标的重点区域实行区域限批和区域颗粒物排放总量控制。在酸雨超标的重点区域实施区域酸性物质总量控制,重点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对酸雨严重的区域实施对排放二氧化硫项目限批。
⑹加快马边劳动乡工业集中区的居民搬迁,解决黄磷生产废气对园区内居民的影响,重点解决民生关注的环境问题。
六、继续强化城市污染整治,打造生态城市
1、工作理念
十二五期间,要配合市委、市政府关于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建设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决定,全面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以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城市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通过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严格控制燃煤、餐饮油烟、汽车尾气、施工和运输扬尘污染,着力解决餐饮娱乐、建筑施工及交通噪声扰民,加强对放射源和电磁辐射源的监管,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营造最佳人居环境。
2、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中心城区、峨眉山市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天数大于90%,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天数较十一五末有所增加;峨眉山景区、大佛景区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县城及乡镇空气质量较2005年有所改善。
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厂负荷率80%以上,COD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5%、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减少16.5%。
中心城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全市各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大于90%,夜间达标率大于85%;90%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达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减少2%。
3、工作重点
⑴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力度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加快城市化进程,要推进乐山市中心城区与峨眉山市城区的融合,打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其它县城也要逐步打造为中等城市和县级小城市,打造60个重点中心镇。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中居民人口的快速增加,必然会增加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①加快在建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沙湾区、井研县、峨边县、金口河区、沐川县、马边县污水处理厂尽快建成并进入正式运行。
②在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上因地制宜地进行扩建,规划建设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新增5万吨/日)、扩建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新增5万吨/日)、五通桥污水处理厂(新增1万吨/日)、夹江县污水处理厂(新增1万吨/日)、沙湾区污水处理厂(新增0.5万吨/日)、犍为县污水处理厂(新增0.5万吨/日)。
③推进中心场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十二五期间争取新建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首期推进冠英镇、清溪镇、罗城镇以及沐川县利店、永福、舟坝等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市中区试点人工湿地处理乡镇生活污水工程。鼓励处于县城近郊的乡镇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推进这些乡镇与县城之间的截污管网建设。
④加强已设污水处理厂的中心城市的污水截污管网建设,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峨眉山市新增管网25km,峨边县管网改造25km;对新建的城市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制定建筑标准,逐步淘汰使用沼气化粪池作为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
⑵加强城市环境空气保护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城市和重点城镇的环境空气保护工作,采取实施城区改用天然气、禁止城区燃煤,加快城区内工业企业搬迁,控制车辆尾气控制,加强饮食油烟废气处理等措施。
①十二五期间,金口河区城区要实施煤改气工程,在全市11个区县的城区内禁止燃煤,全部改为以电、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料。
②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加强城区内公交车的油改气,制定中心城区机动车分流措施,实施道路畅通工程,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减少2%。
③加强对建筑、拆迁和市政等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对市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的控制,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努力减轻扬尘污染。将PM10、PM2.5等细颗粒污染物作为改善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改善城市能见度和环境质量。
④加快城区内工业企业搬迁,中心城区要在十二五期间搬迁乐山造纸厂(605厂)和长征制药厂,彻底解决中心城区造纸臭气的问题,削减中心城区的烟粉尘排放量。
⑤有效治理重点饮食业单位和重点区域饮食业的油烟污染,禁止焚烧生活垃圾、落叶和有毒有害物质。
⑶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十二五期间,加快在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建设进度,全市11个区县除井研县与乐山市中心城区共用垃圾填埋场外,其余10个区县必须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并投入正式使用,加强对乡镇的生活垃圾的收集力度,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80%;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
⑷加强医疗固废收集处理
十二五期间,乐山市医疗固废处理中心必须建成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能力5t/d,建成后原则上各医院不再自行处理医疗垃圾,集中收运送乐山市医疗固废处理中心处理。乡镇卫生院以及景区卫生站医疗垃圾原则上送乐山市医疗固废处理中心处理。
全市医疗固废收集处理率达100%。
⑸加强城区声环境治理
十二五期间要加强城区声环境治理,中心城区声环境较十一五期末有所改善,全部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①加强中心城区KTV、音乐茶座等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对位于居民楼、非独立的商业建筑的KTV项目停止审批。
②整治交通干线噪声,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新建道路两侧培植植物隔离带。
③合理规划布置商业网点,加强对商业噪声、小加工场点环境噪声管理,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加强对固定噪声源的管理。
④加强与城管等部门配合,加强噪声环境监管,联合进行噪声执法,重点在高考、中考期间进行城区噪声整治。
⑹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建设工作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建设工作,配合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
七、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强化农村环境保护
1、工作理念
十二五期间,要逐步推进环境保护重心向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方向转移,建设生态农业。实现城乡统筹,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乡镇、广大农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收治率。加大农业和农村污染源的整治力度,控制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试点、示范,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推广农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不断强化农村环境治理与保护。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为突破口,强化农业环境监管工作。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优化农业增长方式,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加大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立和完善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和环境现场评估制度。初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机制,开展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做好废弃场地修复工作,建立土壤用途调整机制。
2、主要目标
至2015年,单位面积农田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降低20%左右,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30%以上,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初步建立主要粮食生产基地和菜篮子基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初步构建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环境问题突出的村镇基本得到治理,全面启动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大于20%。
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80%;
规模化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排放达标率达到70%;农业源污染物排放量削减10%。
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农业灌溉水平均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
3、工作重点
⑴统筹城乡,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乡镇、广大农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收治率。
①加强规模较大的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十二五期间争取新建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首期推进冠英镇、清溪镇、罗城镇以及沐川县利店、永福、舟坝等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市中区试点人工湿地治理乡镇生活污水工程。
②鼓励处于县城近郊的乡镇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推进这些乡镇与县城之间的截污管网建设。
③按照国家级生态村的建设标准,在广大农村推进卫生厕所的建设,加强农村沼气池建设,新建卫生厕所2万座、沼气池1万座,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④加强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在广大农村修建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点鼓励清运至当地县城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争取每个村建立一座垃圾暂存点,要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处理率。
⑤以沼气建设为纽带,合理利用秸秆资源,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污水、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提高农户沼气普及率。
⑵加大农业和农村污染源的整治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①在岷江、大渡河、青衣江、茫溪河、龙溪河和峨眉河等流域两岸和重点湖库两岸区域推进退耕还林,减少进入水体的面源污染。
②重点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探索有机农业和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探索走出有乐山特色的高效农业之路。以竹叶青、一枝春等茶叶基地为试点,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间我市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降低量20%、农药使用量降低20%。
③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发展步伐,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在我市积极发展绿色、无公害稻米和蔬菜生产,加强有机茶基地建设,全市打造30万亩高标准茶叶基地,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④进一步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建设。至2015年,努力实现新增无公害精养渔塘3万亩,稻鱼轮作养殖面积4万亩的发展目标
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农业环境监管工作
①编制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②在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中,大力推行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和推广生物垫料零排放技术,具体是:市中区仁友种猪场、土主林达猪场、毛清养殖场,沙湾区兴农牧业有限公司、方华种猪场,五通桥区恒兴牧业种猪场,犍为县新农养殖场,井研县兴源种猪场、神农养殖场,夹江县龙腾种猪场,峨眉山市正源种猪场、阳光种猪场等。
③调整渔业水产布局和产品结构,适度控制网箱养鱼,严禁任何水库施肥养鱼,实行人放天养,严格控制水库网箱养鱼密度在总水体的千分之一以内,减轻渔业对水体的污染。
⑷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在全市2008年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开展污染土壤修复示范。搬迁企业必须做好原厂址土壤修复工作,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用途。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污水灌溉,加大对菜篮子基地的环境管理。
⑸确保农村和小集镇饮用水安全
十二五期间,要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调查和评估工作,充分掌握我市居民饮用水源地的现状。加强对全市已划定的16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的保护,对保护区标志设置不合理的饮用水源设置清晰、规范的标志牌。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清理工作,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积极推进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清理集中式畜禽养殖场,对散养畜禽进行控制。
此外,还要积极实施引水工程,对井研县等缺水地区实施集中供水,淘汰自然禀赋差、不宜作为饮用水的水源地。
⑹改善农村与小集镇能源结构
十二五期间,要改善农村和小集镇的能源结构,建设新型农村能源,在普及农村沼气池的基础上,推进农村沼气的综合利用,加强农村煮饭用电率,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减少农村煤炭和秸秆使用量。
八、以功能区划为导向,做好生态保护与恢复,推进生态市建设
1、工作理念
推进生态市建设。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四川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乐山生态市建设规划》,引导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布局。把生态市建设与“两个加快”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统一规划、分段实施、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方针,坚持“县为基础,量力而行,政府主导,联动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扎实推进。继续抓好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通过生态创建工作推动生态市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以生物多样性丰富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主要资源开发区为重点,理顺管理体制,加强生态保护,强化生物安全、物种资源利用、资源开发的监管,构建生态监测网络,优化生态建设的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自然环境的自我修复能力,切实提高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质量。
加强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建设。自然保护区实施严格保护,强化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出台并实施管护能力建设标准,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性”的转变,达到建设标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比例达到50%。实施“减轻压力、休养生息”的方针,引导产业生态转型、部分生态超载退化严重地区的人口转移;以维护重要生态功能为导向,整合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优先实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恢复。
2、主要指标
至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65%的天然湿地得到保护;全市单位面积农田的化肥、农药施用强度比2010年下降20%;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基地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30%以上;
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达到保护,各级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达到全市国土面积的10%;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较为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打造30万亩高标准茶叶基地,70万亩商品蔬菜基地;
峨眉山市、沐川县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其余区县建成省级生态区(县);建设10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生态村,1000户生态家园;建设10个生态农业产业园区和6个生态工业产业园区。
3、工作重点
⑴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
十二五期间,是乐山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全面实施阶段,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生态市的建设。2015年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建成省级生态县(市、区),峨眉山市、沐川县2015年前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
①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
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是生态县建设的基础,生态县的优美乡镇必须达到80%以上。十二五期间,我市要建成10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生态村,1000户生态家园。抓好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城市、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生态文化、生态细胞八大示范工程。重点建设10个生态农业产业园区和6个生态工业产业园区。
②省级生态县的创建
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建成省级生态区(县)。
峨眉山市、沐川县2015年前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
⑵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
十二五期间,要根据《乐山生态市建设规划》,对各类生态功能区实施分类保护,实施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禁止开发区域的生态移民,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要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流失等生态建设工程,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
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实现自然保护区建设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65%的天然湿地得到保护,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强化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体的生态影响 监控、安全防治和应急机制。开展物种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保护物种资源的意识。
⑶加强矿山、电站生态恢复
加快建立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推进矿山环境治理,促进新、老矿山的生态恢复,重点在峨眉山市、犍为县、马边县和沐川县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开展水电站迹地生态恢复工程,首期以枕头坝电站作为试点。强化旅游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加大对旅游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域旅游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
⑷开展外来物种整治,保护生物多样性
要加强对辖区内外来物种尤其是有害的物种的监控,以金口河区清除紫茎泽兰和井研县茫溪河流域治理水葫芦和福寿螺为抓手,确保我市生物多样性不受外来物种影响。
九、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1、工作理念
十二五期间,要在现有城镇、乡镇饮用水源地调查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农村饮用水源地调查和评估工作,充分掌握我市居民饮用水源地的现状。进一步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清理工作,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积极推进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清理集中式畜禽养殖场,对散养畜禽进行控制,促进我市集中式水源地取水口水质不断改善。此外,还要积极实施引水工程,对井研县等缺水地区实施集中供水,淘汰自然禀赋差、不宜作为饮用水的水源地。
此外,针对我市五通桥区、犍为县、马边县等盐磷化工企业,要建立风险源档案,加强风险控制,避免因风险事故排放影响居民正常用水。
2、主要指标
确保17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162个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0%,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70%;
建立健全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网络体系。
3、工作重点
⑴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组织制定全区城市和农村水源地保护规划,加快广大农村集中式水源地的划定工作,优化和调整集中式用水取水方案。
⑵进一步取缔城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清理整顿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控制保护区内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在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清理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控制散养畜禽,积极推进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严格限制在水源保护区上游集中建设水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印染等企业。
⑶加强对成贵高铁、高速公路施工期环境监管,避免影响我市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
⑷积极推进井研县缺水乡镇的引水工程建设,实施集中供水,淘汰自然禀赋差、不宜作为饮用水的水源地。
⑸加强水源地监管,建立健全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网络体系。
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高资源利用率
1、工作理念
加大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力度,加强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和动态淘汰。对现有设施进行全面的监督性监测、清查,公布监测结果。开展风险评估,全面监督和检查企业自行建设和管理的处理处置设施。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专业化运营,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水平。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加强综合利用过程监管。继续实施电子废物等管理,规范引导行业发展。
2、主要指标
“十二五”期间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率达10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高至80%。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达90%;危险废物贮存量比2010年减少70%,年产生总量比2010年减少10%;综合利用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80%。
3、工作重点
⑴重点控制冶金、化工、电力及矿山行业的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处置。
⑵推进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主要控制手段,大力发展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推进黄磷尾气、黄磷磷渣和煤矸石等资源的利用。重点考虑盐磷化工中马边县劳动乡工业集中区的黄磷尾气和磷渣综合利用,要立足于该园区内现有的约3万吨的黄磷生产能力,规划黄磷尾气和磷渣的综合利用项目,考虑黄磷尾气做替代能源、作硅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草酸、甲酸等原料,磷渣考虑为水泥厂添加剂或作为无酸活化磷肥的原料。
⑶对全市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要鼓励修建使用煤矸石自燃的隧道窑制砖,逐步淘汰轮窑、倒焰窑等落后窑型,禁止采用粘土制砖。
⑷鼓励对马边县低品位磷矿的综合利用,鼓励低品位磷矿采选一体化,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实现磷矿采选规模250万吨。此外,对于其他非金属矿山的尾砂、尾矿也要因地制宜的进行综合利用。
⑸加强对电厂的粉煤灰和炉渣进行综合利用。
⑹新建或扩建乐山市危险废物处理厂,大幅度提高工业危险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
十一、强化核与辐射监管,综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争取在市环保局增挂“乐山市核安全局”的牌子和成立“乐山市辐射环境监测站”,提升核设施安全监管技术水平。提高核能与核技术行业的核安全文化素养,建立和健全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监管体系和队伍,严格辐射安全行政许可,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建立和配备针对核与辐射安全及放射性污染的有效评价体系和检测手段,完善放射源管理机制和手段,加大电磁辐射防治力度,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加强对核企业、核设施的管理,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执法,进一步清理辖区内闲置、废旧放射源情况,积极组织闲置、废旧放射源收贮并做好收贮前和转移中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十二、强化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以基础工程、保障工程、人才工程作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的重点,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完善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由常规达标到全面达标、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由齐头并进向重点扶优的三个转变。
1、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环境应急管理
“十二五”期间,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以及乐山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环保机构,充实环保队伍。进一步完善全市各级环境保护行政管理机构,逐步建立市、县、乡镇连片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城市、小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乡镇环境监管机制,延伸环境保护触角,扩大环境监管的覆盖面。
进一步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完善应急协调处置机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物资储备,改善环境行政执法装备水平,提高现场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能力。认真梳理环境纠纷敏感区域和重点行业,特别是加强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化工企业和病险尾矿库的排查。清理信访积案,开展环境信访大排查、大调解,及时处置和化解环境纠纷和群体性环境隐患。
此外,十二五期间,要成立乐山市核与辐射管理局。
2、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加强全市环境监测系统能力建设,通过环境监测掌握全市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规律,为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提供环境基础数据和技术服务,为环境执法提供技术保障。要按照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布置的任务,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三大千亿产业”的战略目标,积极为重大项目服务。确保完成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污染事故仲裁监测、饮用水源地监测、重大项目环评本底监测等监测任务。
㈠加强环境监测“硬件”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改善环境监测实验室条件,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补充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加强环境自动化监测能力,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
①实施环境监测业务用房保障建设工程,改善实验室条件
十二五期间,要切实加大监测实验和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投入,保障各级监测站的实验和业务用房。拟规划政府投资,按照《四川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建设标准》和《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建设乐山市环境监测站、峨眉山市环境监测站和井研县、犍为县、夹江县等扩权县的环境监测站实验和业务用房,促使各级环境监测站监测条件达到标准化建设新标准的要求,使各级监测站的实验和业务用房逐步满足监测工作的需要。
②更新仪器装备,提高环境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
十二五期间,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要加强仪器设备装备,淘汰落后、老旧设备,主要依靠政府资金补充和新配备部分大型化、自动化监测装备。
乐山市环境监测站引进GC、GC-MS等大型监测分析设备,提高对水体中VOC的监测能力。逐步成立水上环境保护监管和监测力。更新应急监测设备,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加强放射源、辐射源等辐射监测。
③加强环境自动化监测
十二五期间,要根据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要求,加强环境自动化监测站的建设,加强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水环境自动监测站的建设,推进声环境自动监测。
加强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乐山市环境监测站和峨眉山市环境监测站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要在原有监测项目的基础上增测PM2.5、一氧化碳、臭氧,并选择一个子站增测重金属、VOC、二氧化碳、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乐山市环境监测站更换2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乐山市环境监测站至少选取两个点位,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铅、氟化物、苯并(a)芘、总悬浮颗粒物进行调查性监测;新建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峨边县、马边县、沐川县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
新建交通干线空气监测站。乐山市中心城区新建2个交通干线空气自动监测站,峨眉山市新建1个交通干线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指标:NO2、PM10、CO、O3、PM2.5、非甲烷总烃、Pb。
新建农村空气监测站。11个区县各设置1座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站,设置1座无动力采样点。监测指标:自动监测站点监测SO2、NO2、PM10;无动力采样监测SO2、NO2、氟化物。
加强酸沉降监测。加强乐山市高新区酸沉降和酸性气体自动监测;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峨边县、马边县、沐川县各新建2座酸沉降监测点,监测指标为:pH、电导率、降雨量、硫酸根离子、硝酸根离子、氟离子、氯离子、铵离子、钙离子、镁离子、钠离子、钾离子。
加强水质自动监测。在大渡河、青衣江、茫溪河流域新增水质自动监测站3座。建立县境水质断面生态补偿监测体系。
生态监测。逐步开展包括土壤、植物、生物监测在内的生态监测。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分阶段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
㈡加强环境监测“软件”建设
①推进乐山市辐射监测站和区县环境监测站的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在乐山市环境监测站正式成立乐山市辐射监测站,申请人员编制10人,购置相应的监测仪器装备。
争取在沐川、马边、峨边和金口河新成立环境监测站。
②积极申请编制,加强引进人才和人员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素质
十二五期间,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的要求,积极争取人员编制,积极引进人才,乐山市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的人员编制人数应满足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全站编制达到70人,满足西部地区二级站的要求。
提高引进人员素质,重点解决乐山市环境监测站挥发性有机物分析能力不足的问题,争取引进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加强监测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③加强环境监测技术课题攻关和交流
十二五期间,要鼓励环境监测人员对从事的相关技术工作进行课题研究,要从资金上保障经费,争取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要与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周边市州的监测站开展交流、积极开展外出培训、内部交流等培训活动。
3、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按照正规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建设一只勤政、廉洁、高效的环境监理队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环境监理机构,规范监理行为;完善现场自动化监控手段,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全面提高全市的环保执法水平。
乐山市环境监察支队要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环[2006]185号)西部地区二级站的要求,加强环境执法用房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添置声像设备和交通工具,建成环境监察信息系统和烟气林格曼黑度远距离监视系统等,推行环境执法公示制度。强化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
4、加强环境信息能力和统计能力建设
加快我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逐步建立环境信息传输、信息发布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目前我市环境统计能力薄弱,人员缺乏,手段落后,数出多门,数据不准,要按照国家环境统计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建立环境统计机构,充实专职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统计水平。
十三、强化环境法制和宣教工作,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1、环境法制建设
⑴加强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制定
在对“十一五”时期规范性文件加以完善、配套的基础上,加快环保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的立法体系。
⑵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100%和“三同时”执行率100%。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审核,依法征收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加强环境现场监督检查和环境污染纠纷调处、防控及处理污染事故;稳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监理工作;全面提高环境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⑶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
要对全体环保系统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做到执法人员必须先懂法、守法,必要时聘请专业的法学人士作为乐山市环保局法律顾问,加强依法行政的水平。
2、加强环境宣教工作
环境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社会工程,“十二五”期间,要加强环境宣传工作,初步建成以环保、宣传、教育部门为主体、各社会团体、非政府民间组织共同参与的环境宣传教育网络框架,树立全民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
⑴着力抓好新闻宣传,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
抓好对国家环保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的传达工作,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两会”和对外宣传渠道,深入报道我市环保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逐步形成有利于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的浓厚氛围。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发布渠道。
⑵切实加强舆情报送工作
及时、准确收集环境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畅通反馈渠道,为领导掌握舆情信息、积极应对媒体,顺利推进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⑶加强宣教能力建设,推进全民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全市环境教育培训基地,逐步实现电化教育培训,设立环境宣传画展廊。建立植物、森林、污水处理等内容的青少年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经常性青少年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使绿色学校成为全市中小学开展环境教育活动的示范中心。
建成以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环保信息网络,形成上下转动的环境信息反馈系统。到2010年建立以乡镇为基础的环保信息网络。扶持成立民间环保专家咨询机构,培养各社会团体成立民间绿色环保群众组织、参与环保事业。
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把农村生活污染和化肥、农药、地膜、畜禽养殖污染的知识及问题的严重性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普及。
十四、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保障环境安全
启动环境安全风险防范与应急的研究和调查工作,识别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控与风险控制。大力加强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明确环境风险和处置对策,制订综合防治方案。高风险行业推行绿色保险。防止产业布局不合理导致的环境风险。要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管理和风险管理作为重点,有条件的地区实施严格的总量控制。要重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把防范重大污染事故、提高应急能力作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重要出发点。
从重点控制常规污染逐步扩展到控制危害环境与健康的各种环境风险,建立全过程的技术管理体系,适应风险防范要求。把常态污染之外的环境健康、风险防范作为污染防治的新要求,并从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准入要求、过程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立制度,实施风险评价。以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为切入点,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技术政策、规范、标准、工程建设规范工作,推动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措施,对重点风险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计,建立企业环境信息通报和上市公司环境信息公布制度,落实环境污染法人负责制。
第八章 重点工程及投资
一、重点工程
“十二五”期间,为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指标的实现,原则,采用多元化环保融资机制,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增加环保投入。在政府引导、市场推进和公众参与下,以重大环保工程的实施带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推动全市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
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主要包括:
1、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要以基础工程、保障工程、人才工程作为环保基础能力建设的重点,建立与新时期环境保护任务需求相匹配的环境监管能力体系。建立完备的监测预警、完善执法监督和环境管理支撑三大体系,实现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由常规达标到全面达标、由注重硬件向全面提升、由齐头并进向重点扶优的三个转变。
十二五期间乐山市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的重点工程包括:
⑴环境保护行政机构建设。
成立乐山市核与辐射管理局,逐步建立市、县、乡镇连片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加强城市、小城镇和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⑵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要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进一步推进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达新标),加强实验用房建设,改善环境监测实验室条件,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补充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加强环境自动化监测能力,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
①实施环境监测业务用房保障建设工程,改善实验室条件
②更新仪器装备,提高环境监测分析和应急监测能力
③加强环境自动化监测
④推进乐山市辐射监测站和区县环境监测站的建设
⑤积极申请编制,人员编制达到70人,加强引进人才和人员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素质
⑥加强环境监测技术课题攻关和交流
⑶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乐山市环境监察支队要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环[2006]185号)西部地区二级站的要求,加强环境执法用房建设,人均环境执法用房面积达到10m2以上,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建设。
⑷辐射监测和管理能力建设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成立辐射环境监管机构,乐山市成立辐射环境监测站,加强放射源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⑸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十二五期间,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各区县监测站要新建应急监测指挥中心,并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
⑹环境信息能力和统计能力建设
加快我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逐步建立环境信息传输、信息发布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
⑸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重点工程一览表
表8-1  “十二五”期间乐山市环境保护自身能力建设主要项目表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资金(万元)
建设年限
(年)
1
环境保护行政机构
建设
挂牌成立乐山市辐射管理局
100
2015年
逐步建立市、县、乡镇连片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2000
2015年
2
宣教能力建设,建设一批环境教育基地。
500
2012年
3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争取成立沐川县环境监测站
1000
2015年
4
争取成立马边县环境监测站
1000
2015年
5
争取成立峨边县环境监测站
1000
2015年
6
争取成立金口河区环境监测站,新建监测用房1500m3。
500
2015年
7
乐山市环境监测站新建监测用房3500m2。
1000
2015年
8
建立健全有机监测体系,配备仪器设备。
500
2015年
9
更换空气自动站2座,新增部分监测指标。
200
2015年
10
县境交界断面生态补偿监测
200
2015年
11
县级现有环境监测站站房、仪器改造更新10000m2,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10000
2015年
12
交通干线空气质量流动监测
200
2015年
14
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200
2015年
16
酸雨、酸沉降自动监测
400
2015年
17
地表水自动监测
400
2015年
18
噪声自动监测
100
2015年
19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
2000
2015年
20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达到《全国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
3000
2015年
21
辐射监测管理能力
建设
成立乐山市辐射监测站,新建监测用房,编制10人
1500
2015年
22
乐山市辐射监测站标准化建设。
1000
2015年
23
乐山市放射源远程监控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
450
2015年
24
县级环保部门核与辐射监管能力建设
900
2015年
25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推进11个区县环保局成立污染源监控应急指挥中心,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11000
2015年
26
环境信息能力和统计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环境统计机构,充实专职人员
500
2015年
27
人员引进
乐山市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达到70人,县级环境监测站人员编制达新标准
350
2015年
合   计
40000
综上,乐山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自身能力建设规划投入资金4亿元。
2、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⑴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
①加快在建的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乐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沙湾区、井研县、峨边县、金口河区、沐川县、马边县污水处理厂尽快建成并进入正式运行。
②在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上因地制宜地进行扩建,规划建设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新增5万吨/日)、扩建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新增5万吨/日)、五通桥污水处理厂(新增1万吨/日)、夹江县污水处理厂(新增1万吨/日)、沙湾区污水处理厂(新增0.5万吨/日)、犍为县污水处理厂(新增0.5万吨/日)。
③推进中心场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十二五期间争取新建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首期推进冠英镇、清溪镇、罗城镇以及沐川县利店、永福、舟坝等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市中区试点人工湿地处理乡镇生活污水工程。鼓励处于县城近郊的乡镇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推进这些乡镇与县城之间的截污管网建设。
④加强已设污水处理厂的中心城市的污水截污管网建设,城市的排水管网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收集率,峨眉山市新增管网25km,峨边县管网改造25km;对新建的城市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制定建筑标准,逐步淘汰使用沼气化粪池作为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
⑵加强城市环境空气保护
①十二五期间,金口河区城区要实施煤改气工程,在全市11个区县的城区内禁止燃煤,全部改为以电、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清洁燃料。
②加快城区内工业企业搬迁,中心城区要在十二五期间搬迁乐山造纸厂(605厂)和长征制药厂,彻底解决中心城区造纸臭气的问题,削减中心城区的烟粉尘排放量。
③有效治理重点饮食业单位和重点区域饮食业的油烟污染,禁止焚烧生活垃圾、落叶和有毒有害物质。
⑶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
全市11个区县除井研县与乐山市中心城区共用垃圾填埋场外,其余10个区县必须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并投入正式使用。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80%;加强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
⑷加强医疗固废收集处理
建成位于市中区九峰乡的乐山市医疗固废处理中心,各区县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逐步建设。全市医疗固废收集处理率达100%。
⑸推进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建设工作
进一步加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建设工作,配合我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
⑹城市环保基础工程重点工程一览表
十二五期间,要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百万人口大城市的建设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决定,要全面加强城市环境保护,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以推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解决城市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
共规划城市环保基础工程项目如下:
表8-2  “十二五”期间城市环保基础工程主要项目表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资金(万元)
建设年限
(年)
1
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在建的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常运行,城市的排水管网逐步实现雨污分流
20000
2015年
2
新建乐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5万吨/日
15000
2015年
3
五通桥污水处理厂(新增1万吨/日)
2000
2015年
4
夹江县污水处理厂(新增1万吨/日)
2000
2015年
5
沙湾区污水处理厂(新增0.5万吨/日)
1000
2015年
6
犍为县污水处理厂(新增0.5万吨/日)
1000
2015年
7
新建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包括清溪镇、罗城镇、利店镇、箭板镇、永福镇、舟坝镇、黄丹镇、大楠镇、冠英镇。
14000
2015年
8
市中区13个乡镇采用厌氧+人工湿地治理生活污水
2000
2015年
9
金口河区红光实业生活污水治理
2500
2015年
10
峨眉山市截污管网扩建
4000
2015年
峨眉山市污水处理厂扩大规模至10万吨/日
12000
2015年
夹江县新建截污管网33km
5000
11
峨边县截污管网改建
2900
2015年
12
加强已设污水处理厂的中心城市的污水截污管网建设,
15000
2015年
13
城市环境
空气
金口河区城区实施煤改气工程
20000
2015年
14
搬迁乐山造纸厂(605厂)
/
2015年
15
搬迁长征制药厂
/
2015年
16
城市
生活垃圾
全市11个区县除井研县与乐山市中心城区共用垃圾填埋场外,其余10个区县必须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并投入正式使用。新建垃圾填埋场配套的渗滤液处理系统。
16000
2015年
17
新建5座乡镇垃圾集中填埋场。
2015年
18
医疗固废
乐山市医疗固废处理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设计处理能力5t/d。
500
2015年
合   计
134900
十二五期间,乐山市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投入13.49亿元。
3、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建设工程
⑴进一步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清理工作,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积极推进退耕还林、退耕还草,设置隔离防护、标识标牌。
⑵清理保护区内的集中式畜禽养殖场,对散养畜禽进行控制;
⑶积极推进井研县缺水乡镇的引水工程建设,实施集中供水,淘汰自然禀赋差、不宜作为饮用水的水源地。
⑷区级以上城市建设备用水源,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
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划基础工程项目如下:
表8-3  “十二五”期间饮用水源地保护基础工程主要项目表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资金(万元)
建设年限
(年)
1
饮用水源地
保护
峨眉山市水源地设置隔离防护、标识牌
500
2015年
2
峨边县建立备用水源,新建备用水厂
5000
2015年
3
井研县建设大佛水库输水渠道的防护设施,并设置取水点视频监控系统
650
2015年
4
夹江县水源地设置隔离防护、标识牌
2000
2015年
5
牛华镇现有取水点调整
3000
2015年
6
清理辖区内水源地内的畜禽养殖场,开展退耕还林还草
15000
2015年
合计
26150
十二五期间,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计划投资2.615亿元。
4、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实施以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总量控制。加快老企业技术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十二五期间,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如下表:
表8-4  乐山市“十二五”期间规划工业污染防治项目表
地市


区县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内容



(万元)
污染物削减量(吨/年)
完成
年限


SO2
粉尘
烟尘
COD


氮氧化物
乐山市
1
市中区
市中区工业园区
污水处理厂
新建
污水处理厂
新建污水处理厂,
处理能力20000t/d。
5000
1000
150
2015年
2
市中区
乐山造纸厂
搬迁
将乐山造纸厂搬迁出中心城区,实施异地技改
20000
2015年
3
市中区
长征制药厂
搬迁
逐步将长征制药厂搬迁出中心城区,实施异地技改
20000
2015年
4
市中区
长征制药厂
锅炉脱氮工程
四川省长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脱氮工程
600
80
2015年
5
市中区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锅炉脱氮工程
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锅炉脱氮工程
500
15
2015年
6
犍为县
犍为县军康纸厂
关停
淘汰年产1万吨以下的
再生造纸生产线
1000
5.6
2015年
7
犍为县
犍为县三联纸厂
关停
淘汰年产1万吨以下的
再生造纸生产线
1000
20.0
2015年
地市


区县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内容



(万元)
污染物削减量(吨/年)
完成
年限


SO2
粉尘
烟尘
COD


氮氧化物
乐山市
7
犍为县
清溪纸业公司
关停
淘汰年产1万吨以下的
再生造纸生产线
1000
30.0
2015年
8
犍为县
犍为县
凤生纸业公司
异地搬迁,技术改造,深度处理
对造纸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达到行业新标准
5000
1661
10
2015年
9
犍为县
四川省嘉阳电力
新增脱硫设施和脱氮工程
对发电锅炉废气加装脱硫设施,对烟气实施脱氮
4000
1639
440
2015年
10
犍为县
犍为县永丰瓷厂
限期技改和环保搬迁
异地技改搬迁
1000
38.64
23.5
2015年
11
犍为县
犍为县恒峰瓷厂
限期技改和环保搬迁
异地技改搬迁
1000
128.89
86
2015年
12
犍为县
犍为县新兴建材厂城南厂
限期技改和环保搬迁
异地技改搬迁
1000
264.96
91
2015年
13
犍为县
犍为县成华瓷厂
限期技改和环保搬迁
异地技改搬迁
1000
12.88
11.25
2015年
14
犍为县
犍为县艺峰瓷厂
限期技改和环保搬迁
异地技改搬迁
1000
64.4
60
2015年
15
犍为县
罗城水泥厂
淘汰关停
机立窑
关停水泥机立窑
1500
21.15
2015年
16
犍为县
滴水岩水泥厂
淘汰关停
机立窑
关停水泥机立窑
800
9.22
2015年
地市


区县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内容



(万元)
污染物削减量(吨/年)
完成
年限


SO2
粉尘
烟尘
COD


氮氧化物
乐山市
17
犍为县
犍为县宝马水泥厂
淘汰关停
机立窑
关停水泥机立窑
1000
72.63
2015年
18
犍为县
嘉峨水泥厂
淘汰关停
机立窑
关停水泥机立窑
500
11.24
2015年
19
犍为县
犍为县南岸工业集中区
污水治理
采用CASS工艺,5万吨/日
15000
260
80
2015年
20
犍为县
嘉阳集团
烟气脱硫
嘉阳集团煤矸石电厂烟气脱硫
1000
652
50
2015年
21
犍为县
四川犍为盐化有限公司
锅炉脱氮
1.75万千瓦时锅炉脱氮工程
800
120
2015年
22
沙湾区
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新建
污水处理厂
新建污水处理厂,
处理能力10000t/d。
3080
800
70
2015年
23
沙湾区
乐山监狱纸厂
关停
关停落后的造纸生产线
1000
50
19
2015年
24
沙湾区
福华纸业公司
技术改造,深度处理
对造纸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达到行业新标准
1000
78
5
2015年
25
沙湾区
尚春纸业公司
技术改造,深度处理
对造纸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达到行业新标准
1000
7.2
0.5
2015年
26
沙湾区
四川星源水泥公司
关闭或淘汰搬迁
关停水泥机立窑
500
210
2015年
地市


区县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内容



(万元)
污染物削减量(吨/年)
完成
年限


SO2
粉尘
烟尘
COD


氮氧化物
乐山市
27
沙湾区
海天建材公司、
关闭或淘汰搬迁
关停水泥机立窑
800
110
2015年
28
沙湾区
富祥建材公司
关闭或淘汰搬迁
关停水泥机立窑
1000
110
2015年
29
沙湾区
海虹发电公司
脱氮工程
2×13.5万千瓦机组新建脱硝设施
1500
122
2015年
30
沙湾区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公司
脱硝工程
1.2万千瓦锅炉脱硝设施
500
30
2015年
31
沙湾区
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
脱氮工程
氮氧化物排放量达新的《炼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000
35
2015年
32
沙湾区
嘉华水泥总厂
脱氮工程
新型干法水泥60万吨/年生产线烟气脱氮工程
800
150
2015年
33
沙湾区
福华纸业有限公司
脱氮工程
1.75万千瓦时锅炉脱氮工程
800
150
2015年
32
沙湾区
中盛陶瓷
脱氮工程
新建烟气脱氮工程
500
149
2015年
33
沐川县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公司
技术改造,深度处理
对造纸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达到行业新标准
1000
324
7
2015年
34
沐川县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公司
脱硫、脱氮
3台35吨锅炉、1.2万KW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脱硫、脱氮工程治理
2275
392
260
2015年
地市


区县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内容



(万元)
污染物削减量(吨/年)
完成
年限


SO2
粉尘
烟尘
COD


氮氧化物
乐山市
35
沐川县
四川永丰浆纸股份公司
脱硫、脱氮
1台130吨锅炉、3万KW热电联产机组实施脱硫、脱氮工程治理
1000
394
500
2015年
36
沐川县
金石黄丹焦化有限公司
淘汰落后产能
关停焦化生产线
500
30
2015年
37
沐川县
乐山金川水泥有限公司
淘汰落后产能
关闭机立窑
500
25
2015年
38
峨眉山市
淘汰全市的
机立窑
淘汰落后水泥生产线
关停全市所有的机立窑
10000
1200
2015年
39
峨眉山市
四川峨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脱氮工程
新型干法水泥4×4500t/d生产线烟气脱氮工程
2500
500
2015年
40
峨眉山市
四川金顶集团特种水泥公司
脱氮工程
新型干法水泥7000t/d生产线烟气脱氮工程
1500
400
2015年
41
峨眉山市
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
脱氮工程
新型干法水泥7000t/d生产线烟气脱氮工程
500
400
2015年
42
峨眉山市
川投峨铁
脱氮工程
烟气脱氮
1000
2015年
43
峨眉山市
国电岷江发电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治理
收尘系统改造、脱硝技改
3000
2015年
44
峨眉山市
国电岷江发电有限公司
固废综合利用
粉煤灰综合利用
2000
2015年
地市


区县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内容



(万元)
污染物削减量(吨/年)
完成
年限


乐山市
45
夹江县
夹江县省级经济开发区
污水处理
日处理10万吨
15000
SO2
COD


氮氧化物
2015年
46
夹江县
夹江县华泰瓷业有限公司
关停
关停小型陶瓷企业
500
60
2015年
47
夹江县
夹江县宏锦陶瓷厂
关停
关停小型陶瓷企业
500
60
2015年
48
夹江县
夹江县龙山陶瓷厂
关停
关停小型陶瓷企业
500
60
2015年
49
夹江县
夹江县鑫华陶瓷厂
关停
关停小型陶瓷企业
500
60
2015年
50
夹江县
夹江县宏发陶瓷有限公司
关停
关停小型陶瓷企业
500
60
2015年
51
夹江县
中盛陶瓷公司
新建脱氮设施
对陶瓷厂烟气实施脱氮工程
800
149
2015年
52
夹江县
陶瓷企业
煤气发生炉脱硫
脱硫工程
1500
500
2015年
53
夹江县
燃煤陶瓷企业
技改
技改
1500
4000
2015年
54
夹江县
一般工业固废储存场
固废无害化处理
储存处置场建设
300
55
井研县
井研县全县
淘汰关停
机立窑
淘汰关停县内小水泥机立窑
1500
150
2015年
地市


区县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内容



(万元)
污染物削减量(吨/年)
完成
年限


SO2
粉尘
烟尘
COD


氮氧化物
乐山市
56
井研县
井研县工业集中区B区
废水处理厂
日处理1.5万吨
4000
57
峨边县
峨边全县
关闭2座机立窑
关闭2座水泥机立窑,淘汰产能15万吨
500
150
58
马边县
250万吨/年磷矿洗选
磷矿洗选
新建磷矿洗选能力250万吨/年,利用低品位磷矿
20000
59
马边县
马边龙泰磷电有限责任公司
磷渣综合利用项目
新建20万吨无酸活化磷肥生产线,利用黄磷磷渣和泥磷
2000
60
马边县
蜀南、龙泰、嘉能佳磷电公司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
甲酸、六偏磷酸钠、硅酸钠生产线项目
2000
61
五通桥区
乐山科尔碱业有限公司
脱氮
锅炉脱氮
1000
200
62
五通桥区
四川顺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脱氮
锅炉脱氮
1000
250
63
五通桥区
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
脱氮
锅炉脱氮
1000
200
64
五通桥区
四川和邦股份有限公司
脱氮
锅炉脱氮
1000
150
65
五通桥区
四川福华通达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脱氮
锅炉脱氮
700
120
地市


区县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内容



(万元)
污染物削减量(吨/年)
完成
年限


SO2
粉尘
烟尘
COD


氮氧化物
66
金口河
金光化工
黄磷尾气治理
黄磷尾气综合利用
200
67
金口河
金洋康宁硅业
烟尘治理
矿热炉烟气除尘系统改造
200
68
金口河
汇源硅业
烟尘治理
矿热炉烟气除尘系统改造
200
69
金口河
鑫河电力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烟尘治理
矿热炉烟气除尘系统改造
200
70
金口河
铁人铁合金
烟尘治理
矿热炉烟气除尘系统改造
200
71
金口河
川辉铁合金
烟尘治理
矿热炉烟气除尘系统改造
200
72
金口河
金光化工
废水治理
废水处理站改造
100
73
金口河
商舟洗选厂
废水治理
洗选废水处理系统改造
1000
74
金口河
拟成立公司
固废综合利用
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2000
75
金口河
解放工业集中区
污水治理
污水处理厂
2000
76
金口河
三角石工业集中区
污水治理
污水处理厂
2000
77
犍为县
盛世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固废综合利用
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20万吨/年
2000
乐山市
合计
189555
综上,十二五期间,乐山共规划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共77个,拟投入资金18.9555亿元。
5、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十二五期间,要突出抓好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条主要江河的水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实施茫溪河、龙溪河、马村河、峨眉河部分河段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重点解决茫溪河流域水质超标的问题,实现主要监测断面水质比十一五末有所改善的目标。
要进一步加强茫溪河流域污染防治,继续实施茫溪河小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加强茫溪河流域新建项目废水处理和现有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尽快建成井研县污水处理厂,加强流域沿岸集中式畜禽养殖企业废水的治理,禁止生活垃圾下河,控制进入茫溪河流域的污染物总量,对茫溪河的水葫芦进行打捞,十二五末期实现茫溪河主要断面基本达到Ⅲ类水质。
要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积极推动面源污染防治,建立示范工程,逐步试点实施面源削减与点源削减的抵扣政策。以化工、造纸、食品加工、纺织为主,加强对工业企业氨氮的排放控制。集中式规模化的畜禽养殖场要进行污染治理;推广测土施肥的方法,减少农业生产中化肥施用量。
要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依法按照流域总量控制要求发放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要求分解落实到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
表8-5  “十二五”期间小流域和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主要项目表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资金(万元)
建设年限
(年)
1
小流域治理
井研县在茫溪河沿岸8个乡镇,采用厌氧生化处理工艺,建设日处理800-1500吨生活废水的污水处理厂和管网设施。完成6家畜禽养殖场养殖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6个镇建设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
9000
2015年
2
茫溪河五通桥区段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堤防工程、河道疏浚工程。
15000
2015年
3
对龙溪河流域的污水和垃圾进行污染综合治理
3000
2015年
4
马村河流域污染治理排污口整治
1500
2015年
5
峨眉河胜利、符溪段整治工程建设
24000
2015年
重点流域
大渡河、青衣江、岷江干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5000
合计
57500
全市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安排治理资金约5.25亿元。
6、大气综合整治和重点区域环境空气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要突出酸雨防治,推进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全面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的控制,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氨、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兼顾二氧化碳、汞等全球性污染物的协同减排,建立健全相应的多污染物减排法规、政策、技术和监管机制。
以城考为抓手、以创模为目标,全面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在局地性污染严重的区域,深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基于环境敏感区优化工业布局,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性区域限批,推动局地性污染综合整治。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从注重重点行业总量削减向全面减排转变。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减排突出抓结构调整与脱硫设施的稳定运行;钢铁、铁合金、水泥、化工等非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重点抓脱硫设施建设与结构调整;工业锅炉走结构升级技术路线,加大小锅炉淘汰力度,对大吨位锅炉因地制宜采取脱硫减排措施。
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走重点行业加重点区域的控制技术路线,形成防治火电行业排放为核心的工业氮氧化物防治和以防治机动车排放为核心的城市氮氧化物防治体系。电力行业全面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新、扩、改建机组必须配套烟气脱硝设施;重点污染区域现役机组在采取低氮燃烧的基础上逐步实施脱硝设施改造;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进一步推动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2011年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5年重点区域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全面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污染控制,电力行业普遍采用布袋除尘器、电袋复合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对于颗粒物严重超标的重点区域实施区域总量控制。
加强节能、提高能效,充分利用协同效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制度,纳入环境统计体系,加强温室气体监测、控制和适应能力建设。增加生态系统碳吸收能力。
加快马边劳动工业集中区的居民搬迁,解决黄磷生产废气对园区内居民的影响。
推进重点污染源安装二氧化硫自动监测系统。加强对多晶硅项目废气的治理力度,杜绝超标排放和事故排放。
表8-6  “十二五”期间大气综合整治工程主要项目表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资金(万元)
建设年限
(年)
1
大气综合整治
在全市推进电力行业、造纸行业、金属冶炼和钢铁工业脱硫脱硝工作。
/
(进入工业污染治理)
2015年
2
全面强化工业烟气除尘,对部分现有的除尘系统进行改进。
/
(进入工业污染治理)
2015年
3
金口河城区煤改气
/
(进入城市基础建设)
加强机动车尾气监测。
500
2015年
推进各级县城禁煤
5000
2015年
4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
10000
2015年
马边劳动工业集中区居民搬迁
5000
2015年
嘉农、核桃坪、九里等工业园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园区道路扬尘,搬迁部分园区内居民。
20000
2015年
合计
40500
十二五期间,除开工业污染治理和城市基础投入中的大气治理资金外,大气综合治理还需安排治理资金约4.05亿元。
7、生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是乐山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的全面实施阶段,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市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生态市的建设。2015年前,全市所有县(市、区)建成省级生态县(市、区),峨眉山市、沐川县2015年前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
①环境优美乡镇的创建
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是生态县建设的基础,生态县的优美乡镇必须达到80%以上。十二五期间,我市要建成10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00个生态村,1000户生态家园。抓好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城市、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生态文化、生态细胞八大示范工程。重点建设10个生态农业产业园区和6个生态工业产业园区。
②省级生态县的创建
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马边彝族自治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夹江县、犍为县、井研县建成省级生态区(县)。
峨眉山市、沐川县2015年前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
③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十二五要以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为契机,推动各区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为2018年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奠定基础。
表8-7  “十二五”期间生态市建设、生态文明创建工程主要项目表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资金(万元)
建设年限
(年)
1
环保模范市、县、区创建
乐山市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
5000
2015年
2
金口河区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区
500
2015年
3
沐川县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县
2000
4
生态市、生态县创建
乐山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
50000
5
峨眉山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
20000
6
沐川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
20000
2015年
7
市中区创建省级生态区
3000
8
金口河区创建省级生态区
3000
9
五通桥区创建省级生态区
3000
10
沙湾区创建省级生态区
3000
11
峨边县创建省级生态县
3000
12
井研县创建省级生态县
3000
2015年
13
夹江县创建省级生态县
3000
14
犍为县创建省级生态县
3000
2015年
15
马边县创建省级生态县
3000
2015年
16
生态乡镇创建
金口河区完成2个生态乡镇示范建设
1000
2015年
17
峨眉山市完成15个生态乡镇示范建设
10000
18
马边县完成2个生态乡镇示范建设
1000
19
峨边县完成6个生态乡镇示范建设
3000
20
犍为县完成6个生态乡镇示范建设
3000
21
夹江县完成9个生态乡镇示范建设
4500
22
生态家园、生态村创建
金口河区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500
23
峨眉山市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2000
24
马边县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500
25
市中区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500
26
犍为县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500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资金(万元)
建设年限
(年)
生态家园、生态村创建
沐川县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500
夹江县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500
井研县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500
峨边县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500
沙湾区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500
五通桥区生态家园、生态村建设
500
生态小区、绿色学校创建
金口河创建生态小区1个,绿色学校5所
600
峨边县创建生态小区5个,绿色学校20所
500
各级区县生态小区、绿色学校创建
10000
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创建6个生态工业园区
30000
生态农业园区创建
创建10个生态农业园区
25000
合计
220100
综上,十二五期间,我市生态文明的建设,生态市、县及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投资22.01亿元。如此大的投资规模,充分显示了在巩固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污染治理后,环境保护中心逐步向农村和生态环境建设方向转移,也体现了我市相应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号召,努力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使环境保护更加惠顾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发展理念。
8、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
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体系,实现自然保护区建设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建设水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50%以上,65%的天然湿地得到保护,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强化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体的生态影响 监控、安全防治和应急机制。开展物种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保护物种资源的意识。
加快建立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推进矿山环境治理,促进新、老矿山的生态恢复,重点在峨眉山市、犍为县、马边县和沐川县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开展水电站迹地生态恢复工程,首期以枕头坝电站作为试点。强化旅游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加大对旅游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生态敏感区域旅游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
加强对辖区内外来物种尤其是有害的物种的监控,以金口河区清除紫茎泽兰和井研县茫溪河流域治理水葫芦和福寿螺为抓手,确保我市生物多样性不受外来物种影响。
表8-8  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工程重大项目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治 理 内 容
资金
(万元)
完成日期
1
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加强对全市现有的4个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补充设备和人员,重点恢复大风顶自然保护区大熊猫栖息地食用竹15000亩,加强对黑竹沟保护区的生态保护。
20000
2015年
2
强化旅游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加强对全市的3个风景名胜区,6个森林公园的保护。
10000
2015年
3
加强全市退耕还林工作,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 %以上。
20000
2015年
4
生态修复
推进矿山环境治理,促进新、老矿山的生态恢复,重点在峨眉山市、犍为县、马边县和沐川县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和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30000
2015年
5
开展水电站迹地生态恢复工程。
5000
2015年
6
峨边县开展石漠化治理
20000
2015年
7
水土流失治理
加强全市水土流失治理。
15000
8
生物多样性保护
外来物种清理,加强金口河区紫茎泽兰清除和井研县茫溪河流域水葫芦和福寿螺治理。
2000
2015年
合计
122000
十二五期间,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估算投资约12.2亿元。
9、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⑴统筹城乡,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乡镇、广大农村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集中收治率。按照国家级生态村的建设标准,在广大农村推进卫生厕所的建设,加强农村沼气池建设,新建卫生厕所2万座、沼气池1万座,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强乡镇生活垃圾清运,在广大农村修建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点鼓励清运至当地县城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争取每个村建立一座垃圾暂存点,提高生活垃圾清运率和处理率。
⑵加大农业和农村污染源的整治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在岷江、大渡河、青衣江、茫溪河、龙溪河和峨眉河等流域两岸和重点湖库两岸区域推进退耕还林,减少进入水体的面源污染。以竹叶青、一枝春等茶叶基地为试点,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十二五期间我市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降低量20%、农药使用量降低20%。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加快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发展步伐,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在我市积极发展绿色、无公害稻米和蔬菜生产,加强有机茶基地建设,全市打造30万亩高标准茶叶基地,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进一步加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建设。至2015年,努力实现新增无公害精养渔塘3万亩,稻鱼轮作养殖面积4万亩的发展目标。
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农业环境监管工作。编制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在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中,大力推行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和推广生物垫料零排放技术,具体是:市中区仁友种猪场、土主林达猪场、毛清养殖场,沙湾区兴农牧业有限公司、方华种猪场,五通桥区恒兴牧业种猪场,犍为县新农养殖场,井研县兴源种猪场、神农养殖场,夹江县龙腾种猪场,峨眉山市正源种猪场、阳光种猪场等。调整渔业水产布局和产品结构,适度控制网箱养鱼,严禁任何水库施肥养鱼,实行人放天养,严格控制水库网箱养鱼密度在总水体的千分之一以内,减轻渔业对水体的污染。
⑷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在全市2008年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制度,开展污染土壤修复示范。搬迁企业必须做好原厂址土壤修复工作,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污染超标耕地实行综合治理;污染严重且难以修复的耕地应依法调整用途。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污水灌溉,加大对菜篮子基地的环境管理。
⑸确保农村和小集镇饮用水安全。十加强对全市已划定的16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的保护,对保护区标志设置不合理的饮用水源设置清晰、规范的标志牌。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清理工作,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积极推进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清理集中式畜禽养殖场,对散养畜禽进行控制。
⑹改善农村与小集镇能源结构。十二五期间,要改善农村和小集镇的能源结构,建设新型农村能源,在普及农村沼气池的基础上,推进农村沼气的综合利用,加强农村煮饭用电率,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减少农村煤炭和秸秆使用量。
表8-8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项目表
序号
项 目 名 称
治 理 内 容
资金
(万元)
完成日期
1
全市11个区县连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
采用生态湿地、修建小型污水处理站等方式对生活污水集中收治。
25000
2
农村散居农户生活污水治理
新建沼气池1万座,卫生厕所2万座
3000
2015年
3
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每个村建设生活垃圾收运站,
5000
4
乡镇生活垃圾卫生清运
购买垃圾转运车、修建垃圾转运站
10000
5
沐川新建4个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
永福、大楠、黄丹、凤村各修建1座垃圾填埋场。
2000
6
畜禽养殖废水和粪便治理
对乡村和乡镇的集中式畜禽养殖废水进行治理,推行畜禽粪便综合治理和推广生物垫料零排放技术,建设生物发酵池。
5000
7
畜禽废水、粪便综合利用
建设生物质发电站、生物有机肥生产基地
8000
8
饮用水源地保护
开展农村水源地调查和评估工作。
50
2015年
9
饮用水源地保护
规范乡镇和农村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治理
500
2015年
10
农村集中供水
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集中供水,修建供水水站。
2000
11
降低农肥、农药施用量
推广科学施用农药、化肥,估计农膜回收利用。
100
2015年
12
农村能源结构调整
使用沼气和电等清洁能源,大力推进秸秆的综合利用和还田。
2000
2015年
13
土壤污染防治
逐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
500
2015年
14
推广有机农业
加强有机茶基地建设,全市打造30万亩高标准茶叶基地
30000
2015年
15
无公害养殖基地
努力实现新增无公害精养渔塘3万亩,稻鱼轮作养殖面积4万亩的发展目标。
20000
16
退耕还林
重点流域和湖库两岸推进退耕还林
3000
2015年
合计
116150
十二五期间,农村环境保护计划投入资金约11.615亿元。
10、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
十二五期间,对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共安排项目2个,分别为川南减震器集团的含铬、镍电镀废水回收处理,永兴蓄电池有限公司酸雾和铅回收,共安排治理资金约1000万元。
对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主要从加强有机物监测能力入手,加强对我市的焦化行业的监测和水源地、国控、省控断面的水质监测。
二、投资估算
1、规划项目投资
“十二五”期间,实行政府财政支持、政策扶持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环保投入机制,切实保证环保投入到位,确保重大工程的完成。我市十二五期间规划的环境保护投资汇总情况如下:
表8-9 乐山市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投资汇总表
序号
项目
预算投资额
(亿元)
1
环境保护自身能力建设工程
4.0
2
城市环境保护基础工程
13.49
3
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
2.615
4
工业污染防治工程
18.9555
5
重点流域和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5.75
6
重点区域大气综合整治工程
4.05
7
生态市、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22.01
8
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
12.2
9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11.615
10
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与重金属污染物防治工程
0.1
11
其它未进入重大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
5.2145
合计
100.0
2、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
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实施,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迎来一次大的发展期,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将有力地保障环境保护的投入。我市十二五期间共计划投入环境保护资金100亿元,环保投入占全市同期GDP的1.8%,这对于促进我市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推动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级环境模范城市的建设,保障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此外,从十二五期间的环境保护投资可以看出,与以往只注重于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污染治理不同,十二五期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将按照“大环保”的理念,不再简单拘泥于工业污染治理,而是要在巩固工业污染防治和城市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将环境保护的重心逐步向农村和生态环境保护方向转移,将环境保护的优势资源和资金向起步晚、底子薄的广大农村地区、小乡镇倾斜,这与国家环保局要求努力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使环境保护更加惠顾广大的农村地区的发展理念相一致,与十七届五中全会的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城乡统筹的方针政策也是一致的。
3、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在政府调控下,拓宽多元化投资渠道,搭建环境保护筹资平台。逐步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多方筹集环保投入资金,逐步解决环境问题。
本规划中的环保系统自身能力建设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城市垃圾处理工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大气综合治理、生态保护工程、医疗垃圾处置工程、生态市创建工程等项目中涉及公共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同时争取国家资金;涉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项目的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自筹解决。
矿山及水电开发迹地生态恢复工程、工业污染整治工程、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以及新建项目的环保投入,按照“破坏者补偿、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资金主要由企业自筹解决或银行安排贷款。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十二五期间,要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定建设生态省、生态市的良好机遇,围绕“三大千亿产业”和岷江航电开发等重大工程,积极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和行政监察制和环境保护进展情况监测评价制度,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地方政府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中。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点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和实施体系,开展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法规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社会经济影响评价,使综合决策作到规范化、制度化,从根本上控制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二、加强立法执法,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以国家和省法律法规为指导,针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制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地方性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环境保护的制度和政策体系。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公正的实施。
重点解决执法和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制定有关环境监测和监察、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污染物总量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电子废物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公众参与制度等法规;尽快完善地方性环境标准体系,使污染物排放标准成为支撑环境监督管理、调整产业市场准入和具有强制约束力的基本环境技术法规。
三、 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增加环境保护的投入,实施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规划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市场推进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机制。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拓展投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在财政增加投入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四、加强统筹规划,深入开展不同层面的创建活动
在基层广泛开展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清洁生产文明单位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到基层,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个层面的能动性,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五、完善综合决策机制,提高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点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六、强化监督机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强化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市、县分级管理、部门分工配合,环保统一监管的推进工作机制。按照规划方案,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教和环境信息现代化建设。强化环保系统的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和水平,为规划目标的实施提供有效的监管保证。
七、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促进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技知识,提高环境法制观念。
附件名称
凉山州“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
前  言
“十二五”期间,是我州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推进“和谐凉山、生态凉山”的重要时期。随着深入开展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振兴发展得到更大关注,我州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资源环境面临着空前的压力,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本规划根据“关于奋力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见”、“关于加快彝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和《凉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总体规划》等重要规划为依据实施编制,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州环境保护工作成果和未来五年面临的环境形势的基础上,明确“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确定环保工作重点领域、任务和工程,提出规划保障措施。规划以“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为核心目标,以“控制排污总量、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环境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切实抓好工业污染源、农村污染源、城市污染源、重金属污染整治、矿山生态修复和水电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突出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范环境风险,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制订并组织实施本规划,对推动我州创建发展集约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州环保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总体取向,准确把握“乘势而进、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大力实施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双提升”战略,围绕发展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把强化生态环保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确立了“测算容量、严守总量、削减存量、控制增量”的总量减排工作思路,着力解决了影响凉山全域可持续发展和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完成了“十一五”总量减排和其他环保目标任务,进一步改善了环境质量状况,推动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了生态文明水平,全州呈现出经济快速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社会和谐稳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局面,为加快推进我州“十二五”时期跨越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环保工作基础。
(一)“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1)环境质量持续优良
全州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重点城市西昌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100%,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体保持稳定达标,所有县城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酸雨污染状况持续改善,西昌市降水pH平均值5.53,酸雨频率13.7%,,酸雨量占总雨量的比例为14.30%,降水酸度有所增强,酸雨发生频率和酸雨量占总雨量的比例无明显变化,受酸雨污染程度总体较轻。
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州境内金沙江干流水质优,省控断面葫芦口为Ⅱ类水质,河流断面达标率为100%。安宁河干流水质良好,西昌市城区控制断面阿七大桥为Ⅲ类水质,安宁河出凉山州昔街大桥断面为Ⅱ类水质,河流断面达标率为100%。邛海主要监测断面水质均稳定达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常年全时段稳定达标。西昌市青龙寺、关坝堰、二水厂取水点3个饮用水监测断面的各项监测因子全部达标;其余各县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城市声环境质量维持在较好水平。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区域声环境质量保持在较好水平,交通噪声污染有所下降,城市功能区声质量指标总体保持良好。
生态质量持续优良。2010年凉山州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78.83,达到“优”级。其中生物丰度指数为99.95,植被覆盖指数为104.17,水网密度指数为45.89,土地退化指数为78.92,环境质量指数为94.55。其中,西昌和木里2县(市)生态环境质量为优,其余15个县的生态环境质量全部为良。总体来看,凉山州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2)总量减排顺利完成
我州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2006年5月签订目标责任书以来,不断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
“十一五”期间,全州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着力控制高耗能、重污染行业的盲目发展,在黑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重点领域狠抓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二氧化硫结构减排;同时对州内的黑色冶金行业优势企业新建二氧化硫脱硫工程,对州境内唯一的自备电站新建脱硫工程,对有色冶炼尾气制酸均采取“一转一吸”改“两转两吸”工程技改,通过严厉督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的攀钢集团西昌新钢业有限公司烧结机、会理县益门煤矿自备电站锅炉、会理县财通球团厂烧结烟气二氧化硫脱硫设施建设等省政府挂牌督办项目限期治理,实施二氧化硫工程减排。对化学需氧量排放大户实施关停技改,新建成6万吨生活污水处理厂,对部分传统工业企业实施生产废水深度治理,实施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
“十一五”期间,获环保部核查认可减排项目共59个。其中,结构减排项目41个,工程减排项目18个,共计减排二氧化硫7191.25吨;减排化学需氧量9593吨;减排氨氮318吨。于2010年底按期顺利完成十一五”凉山州污染物总量目标任务,减排工作成绩在全省21个市州中名列前茅,得到省环保厅的高度认可。
(3)污染治理成绩突出
坚持推进重点工业污染企业挂牌整治,突出工业污染治理。关停了西昌建昌水泥厂、西昌钒钛制品有限公司、会理小石房锌焙烧等22个大气高污染企业,关停了西昌科兴薯业、冕宁稀土采选厂、宁南金沙江糖业等17个废水高污染企业。重点实施了新钢业烧结脱硫工程、康铜制酸系统改造工程、会理益门煤矿自备电厂脱硫工程等11个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目,实施了西昌邛海、小庙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泸沽铁矿尾矿库中水回用工程、宁南银鸿丝业废水治理工程等9个废水污染治理工程项目。重点开展黑色金属采选及冶炼、有色金属采选及冶炼、稀土矿采选等高耗能和高污染行业的整治,工业污染源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全州国控和省控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
加快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步伐。截止2009年,西昌市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2座,处理能力6万吨/天,处理率达到71%。全州建成并投入运营西昌、会理、德昌、盐源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共4座,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740吨/天,在建冕宁、普格、宁南、喜德、布托、雷波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场6座,处理能力260吨/天。
农村污染防治不断加强,对重点畜禽养殖污染企业进行挂牌整治,在狠抓重点小流域治理的基础上,同步加大了对邛海、泸沽湖、马湖等重点湖库的水环境治理。建成一批不同类型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不断提高。
切实加强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完成全州28个城市饮用水源和342个乡镇饮用水源调查和划定工作,开展了全州饮用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集中清理并取缔了城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重点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实施了综合整治。
(4)生态保护效果显著
“十一五”期间完成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全州的生态环境现状和动态变化,完成了《凉山州生态数据库》的建立工作。加大了植树造林、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到201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43%,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水土保持治理度19.2%。矿山的治理和生态恢复取得一定的进展,针对生态问题突出的矿区开展了植被恢复工作,截止2010年底,完成矿山恢复25.2公顷,矿山植被恢复率达到33%。同时,加大对外来入侵物种水葫芦、紫茎泽兰生态危害的治理,“十一五”完成治理面积65万亩,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外来物种危害成灾的趋势。
“十一五”期间,完成退耕还林2.13万亩,配套荒山造林18.10万亩,封山育林14.30万亩,新建木里恰郎多吉、巴丁拉姆2个州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分别为39076公顷和21086公顷;完成美姑大风顶、冕宁冶勒、甘洛马鞍山、越西审果庄、雷波麻咪泽、金阳百草坡、木里鸭嘴等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启动了盐源泸沽湖、布拖乐安湿地保护区一期工程建设;新增森林面积525.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43%,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61.47km2,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有效地遏制了水土流失,治理区内实现了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初步形成了全州自然保护区网络,截止到2010年,凉山州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七个,州级自然保护区五个,县级自然保护区三个,面积约5337.74平方公里,占全州面积的8.3%以上。目前我州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受保护总面积达到695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1.6%。
(5)排污强度持续下降
“十一五”期间,我州地区经济总量年均增长率15.5%,超过全省平均增长速度13.7%;在保持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通过实施总量减排,污染治理,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十一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由10.6千克/万元下降到3.1千克/万元,下降了7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总体上由13.6千克/万元下降到4.36千克/万元,下降了68%。。
(6)生态文明建设加快
编制了《凉山生态州建设规划》、《安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和《“美丽富饶文明和谐”安宁河谷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以及17个县(市)的生态县(市)建设规划;完成了全州342个建制乡镇农村饮用水源地的调查和技术报告的编制及17个县(市)的垃圾布点调查;开展了重点县(市)村级饮用水源调查、重点湖库调查和外来物种入侵调查;搜集了大量生态数据并录入了《四川省环境保护数据库》,协助省环科院完成了《凉山州生态数据库》的建立。
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积极创建环保模范城市。2010年,西昌市“城考”成绩优秀,在县级市综合排名前列。2007年通过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验收组对西昌市创模工作的考核验收,成为全省22个申请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市(区、县)中,首个通过创模规划、首个完成技术核查、首个通过考核验收的省级环保模范城市。
生态州建设全面启动并扎实推进。生态市、县建设正在积极有效的推动。通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示范区及环境优美生态乡镇建设,共创建了37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7个省级生态村,50个州级生态村,300户州级生态家园;创建了省级绿色学校7个,州级绿色学校24个,绿色社区5个,绿色军营1个,申报国家级绿色学校1个。
(7)监测监管工作不断强化
立足环境监测管理职能,规范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开展了3个省控断面和25个州控断面逐月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及川滇两省跨界水域同步监测工作,加强了对国控、省控、州控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污染源普查监测工作,对西昌3个集中式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和邛海4个监测断面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开展了西昌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监测任务、城区声环境质量监测、酸尘降监测工作。
立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面履行环境监察职能。把对重点行业、企业、区域、流域的监管与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尾矿库专项整治、环境应急管理相结合,狠抓环境执法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推进环境监察工作。
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关。在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的基础上,我局立足全州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打造工业凉山,所有项目的环评率和环保“三同时”率均达到100%。环境宣传教育成效显著。立足法规及宣传教育,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核与辐射监管工作全面启动。完成宁南金沙江糖业1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着手接管省环保局下放的仅使用Ⅲ类射线和Ⅴ类放射源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发,完成了全州电磁辐射装置的申报工作。
(8)能力建设不断提升
环境监测、监察、宣教现代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我州17个县(市)中14个县(市)环保局单列,布拖、昭觉、金阳3个县也实行了“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两个章子”,落实了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在已建州环境监测站和西昌市环境监测站的基础上,新建了会理、冕宁、宁南三个县级环境监测站和凉山州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州环境监测站配发了2艘环境监测船,配置了260万元的环境污染应急监测车及车载设备,建立了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在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上,州环境监察支队已通过了环保部二级标准化建设验收。各县(市)都成立了环境监察大队,其中西昌等11个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均已达到环保部规定的标准化建设三级标准,环境监察能力得到了全面提高。
环保宣传得到加强,全民环保意识不断提高。从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大力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入手,以各类创建为有力抓手,引导各个层面广泛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使全民环境意识、绿色消费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环保科研能力不断提升,为充分利用环境容量,扎实推进总量减排,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按照省环保厅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摸清全州环境容量家底的指示精神,开展了凉山州环境容量测算工作。2008年,10月,《凉山彝族自治州环境容量测算技术报告》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技术评审,为州委、州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经济决策和环境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十一五”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1)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结构型污染依旧突出
2010年,全州COD排放量3.36万吨/年,SO2排放量3.42万吨/年,其中工业SO2排放量高达2.89万吨/年,工业SO2排放量与2005年相比仍有小幅增加。工业固废产生量高达1080万吨,其中尾矿产生量685万吨,固废综合利用率低,大量固废堆存不仅占用土地,而且多数存在处置不当的情况,对区域土壤、地下水和流经河流有较大的污染隐患,对生态破坏严重,环境风险较突出。
凉山州重化工业特征明显,重工业比重达65%。我州工业主要分布在水电、钒钛钢、铜镍、铅锌、稀土、烟草、化工、水泥、轻工食品医药等九个产业。从产业结构上看,呈明显的资源消耗型为特征的粗放型、采选冶业为主的重工业结构、高耗能行业占主体。同时,由于我州产业组织水平不高。大企业、大集团少,产业配套能力不强,产业集中度不高。工业园区发展滞后,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产业布局的分散,产业园区发展和建设相对滞后。
这些不利因素体现在,黑色金属开采、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开采、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高耗能工业比重大,资源能源消耗量大,资源利用率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大,资源环境绩效落后全国平均水平约2~3年,结构型污染突出。
(2)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垃圾无害化水平低
全州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截止2010年底,全州仅西昌市具有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能力,污水处理率为71%,其余县市污水处理能力为0。城市生活废水污染物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导致生活COD、氨氮上升为地表水体的首要污染物。仅西昌、会理、德昌、盐源建有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大部分县没有规范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处理水平薄弱。
(3)小流域和中小湖库污染较重,重金属污染突出
“十一五”以来,我州水环境治理取得了丰硕成果,金沙江、安宁河干流水质持续保持良好,但小流域环境问题仍很突出,南河、尼日河、甘洛河、大桥河、城河等部分支流特别是流经矿区的河流污染仍很严重。再加上环境监管、监测力度不到位,无法确切详实掌握各小流域的实际污染情况,污染治理投入不足,造成部分受污染的小流域环境污染问题较大。
凉山州污染源较为集中的水系为:安宁河、金沙江、尼日河的部分小支流。相对于干流而言,安宁河和尼日河部分支流水质略差,为轻中污染。总磷、Zn、Pb和BOD5是主要的污染指标。随着经济的发展,矿产资源需求的增加,以及部分流域资源的不合理开发,矿区污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很大,SS、Cu、Zn等污染不断加剧,水环境恶化趋势未得到缓解。
凉山州境内湖库数量众多,星罗棋布的分布着各类大小湖库几百个,其中较大的天然湖泊有邛海、泸沽湖和马湖等。从水质现状监测结果看,几大主要湖库水质良好,邛海呈中营养化,泸沽湖和马湖为贫营养化。但部分中小湖库由于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的影响,部分水质出现超标,富营养化较突出,少数靠近矿产开发重点区的湖库面临矿山开采废水及重金属污染影响,湖库生态服务功能受到水质污染影响较为严重,特别是饮用水源服务功能受污染影响大,区域生态环境整体不佳。
凉山州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重金属问题突出,西昌、冕宁、会理、会东、甘洛等地区的钢铁钒钛、铅锌铜和稀土等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域的土壤、地表水和河流沉积物中As、Cd、Cr、Cu、Hg、Ni、Pb、Zn等重金属浓度较高,部分支流部分河段甚至出现重金属超标现象,且大部分重金属以生物可利用态的形式存在,对流域土壤和水质产生不利影响,对区域人群和农业具有一定的生态环境风险。
(4)矿产资源开采量大,生态破坏仍在持续
凉山州以钒钛磁铁矿、有色金属矿、稀土矿开采为代表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比较严重,矿山生态环境恶化面积未得到有效控制,矿产开采对周边农作物及区域空气、水环境质量产生恶劣影响。剥离表土和采矿废石占用大量土地,矿渣、尾矿排放导致原有地表形态和生态群落遭到破坏,矿山迹地恢复工作严重滞后,矿区农作物减产,地下水遭受污染,水土流失严重,水源涵养功能退化,部分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较差。同时料场、裸露地面、矿山排岩场、尾矿库干坡段、道路等产生的扬尘污染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大,矿山不合理开采引起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固体废弃物会占用占用大量的土地,增加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的难度;同时,固废特别是尾矿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等有毒物质,可能会随雨水进入地表水系;或是渗入地下,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或是形成飘尘,污染周边大气环境。在矿产开发中没有足够的重视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的处理程度还远远达不到要求。据凉山州重点矿山的统计资料,矿山开发的土地占用面积28.835km2,应复垦面积0.805km2;已复垦0.252km2,占应复垦面积的33%;废物存放量1143.76万吨,废物排放量705.07万吨,废物处理量260.03万吨,废物处理量占废物排放量的36.88%。总体而言,处理率离环境保护要求的差距还很大。
(5)生态环境脆弱,生态环境形势依旧严峻
“十一五”期间,我州森林面积恢复较快,但森林植被分布不均。特别是人口密度大,垦殖率高的安宁河谷区森林植被较差。森林特别是人工林的生态功能不完整,生物种群多样性趋于简单化,生物基因库的功能削弱;水源涵养功能减弱。复垦有林地面积主要为人工林,其树种单一,生态系统自维持功能差,导致拦水、滞洪、保土、涵养水源及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较差。矿山和水电开发造成局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带生态环境总体不容乐观。
目前,全州自然保护区总面积5337.7平方公里,但由于资金等原因,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不足,多数自然保护区基本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生态示范区各项建设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区、生态旅游区创建等各项生态保护任务艰巨。
凉山州外来物种入侵问题仍很严重,如对生态环境构成威胁的植物紫茎泽兰、水葫芦等,广泛分布于全州各地,继续在农田(包括水田和旱地)、空地、鱼塘、沟渠、河道等环境中生长为害。
二、“十二五”期间面临的环境形势
根据国家和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四川省将继续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发展壮大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省十二五规划”中要求凉山州依托钒钛、稀土、水能、特色农业资源等优势资源,加快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建成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全国重点的钒钛产业基地和全省重要的亚热带农业基地。以攀钢集团西昌钒钛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为带动,建设国内最大的钒钛工业园和西南最大的板材基地,构建完成产业链,形成国际领先水平的钒钛产业集群。继续整合凉山铜铅锌有色金属和稀土资源,引国际先进水平,建设大型稀贵金属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全州有色和稀土行业升级。
十二五期间,凉山州将以抢抓机遇、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优势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工业强州、生态立州、开放兴州,大力实施提速增量、提质增效“双提升”战略,突出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四个重点,一手抓安宁河谷地区率先发展,一手抓大凉山和木里藏区跨越发展,放大“西昌经济圈”的辐射作用、培育“两会”增长极,提升安宁河谷、“三江”开发的带动作用,统筹兼顾、梯度推进、多点发展、重点突破,推进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成我省南向大通道交通枢纽和重要经济走廊、现代农业发展的试验区、城乡统筹发展的创新区、“三化”联动的示范区、民族地区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的模范区和西部最佳阳光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实现富民强州升位,经济总量进入四川“第一方阵”,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凉山工业发展定位是依托资源优势,以产业链为纽带,整合发展要素,跨越行政区划,打破体制限制,对全州工业进行合理分工与产业布局,推动区域合作、产业集聚与对接延伸,尽快形成规模优势、产业优势和产品优势,重点发展“6+4”产业,即:以水电、钒钛钢、铜、铅锌、稀土、烟草为优势资源产业,以轻工食品生物医药、化工、建材、新能源为潜力资源产业;建设“八大产业基地”,即:全国水电产业基地、现代化钒钛钢铁生产基地、四川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稀土材料生产基地、四川化工产业基地、全国优质烟叶生产基地、四川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四川新能源产业发展基地。
国家、省把凉山州作为“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组成之一,为我州工业基地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的政策支撑,也为加快生态补偿和恢复提供机遇。按照安宁河谷规划的加速实施,全州将逐步由工业化初期进入工业化中期,工业化不断加强,重化工特征将更加明显。城市化、工业化互动促进,将迎来资源、能源消耗和人口数量的高峰,农村环境问题逐步显现,环境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不仅要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历史欠账,还要面对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避免爆发大的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维持生态环境稳定。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影响“和谐凉山、生态凉山”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1)经济高速增长,总量控制任重道远
预计凉山州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在“十二五”初期达到3000美元,根据国际上衡量工业化水平的标准——钱纳里工业化进程划分标准,凉山州将初步跨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按国际上发达国家此阶段的发展状况,正是加快发展工业,大幅提高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的时期,同时也是污染负荷大幅增加的阶段。根据州十二五规划草案,“十二五”期间我州GDP增速按14.5%计,预计2015年GDP总量将达到1600亿元。按现状的污染物排放强度进行预测,全州COD、SO2排放新增量将达到1.9万t/a、4.7万t/a,分别比现状增长80%、112%。即使省上不下达新的减排指标,我州在发展过程中也要消化如此大的COD和SO2新增量。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攀钢投资150亿打造的西昌新钒钛钢铁基地,将在“十二五”期间,形成年产400万吨铁、360万吨钢、350万吨热轧板、钒渣近20万吨、钛渣20万吨、钛白粉10万吨巨大钢铁产业基地,经核算至少带来约5000吨SO2和300吨COD新增量,西昌市将面临更大的环境负荷。经济快速增长、经济总量大幅增加将给我州带来巨大的减排压力。
我州污染物总量减排面临着增量增长快、减排空间小、结构调整难、资金投入少、监管能力弱等问题,同时“十二五”期间国家在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原有两项指标的基础上,将增加氨氮、氮氧化物2项总量控制指标,再加上农业面源纳入减排体系,减排情势更加严峻。
(2)资源型产业为主的特征突出,环境压力仍然较大
“十二五”期间,凉山州将逐步进入工业化中前期阶段,工业将快速发展,以“资源依赖型”产业结构的经济增长对资源环境压力较大。工业以钢铁、稀土、铜、铅、锌、非金属矿产资源型产业为主,资源综合利用率低,铁矿资源总回收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达20%,钛资源利用率不足30%,矿产品精深加工能力远远不足,重工业比重过高且结构单一,规模经营和产业化水平低。产业布局分散,全州工业小区存在多、小、散现象,建设规模小,产业层次低,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配套,污染治理欠帐多,粗放型的增长方式、结构性污染在短时间内不能得到根本有效解决,环境质量改善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3)城市化步伐加快,城镇污染更加严峻
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化水平的提高,生活消费规模的扩大及其从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快速过渡的机遇与压力并存,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量将大幅度增加,城市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机动车尾气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将日益突出,城镇化环境问题将更加突出,到2015年城镇化率将达到36%。“十二五”期间城镇建成区年均增加2km2,现有的环保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城镇生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任务更加艰巨,人口密集区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难度大。
(4)农村污染治理水平低,土壤污染日趋突出
由于我州区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初级阶段特征明显,“十一五”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主要着力于解决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点源环境污染问题,对农村环境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相对较弱,随着城市环保基础设计建设的加快和工业污染源的有效治理,农村环境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和滞后,农村小集镇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药、化肥、秸秆造成的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环境压力非常大。
根据十一五期间的污染普查调查结果表明,废水中化学需氧量和总氮近一半来自于农村面源,农村面源污染已经成为水环境质量难以改善的重要制约因素。农村污染防治目前几乎还是空白,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率低,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不高。农村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统计工作滞后,针对农村污染防治的技术尚不成熟,农村饮用水安全形势严峻,农村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安宁河谷区是除成都平原外全省第二大平原,根据《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总体规划》,“十二五”期间,将围绕优势特色农业资源开发,加快安宁河谷沿河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力度,发展节水农业,建设亚热到特色农产品基地和四川省第二大粮仓。安宁河谷区农业发达,但农业开发与矿产资源开发、工业化及城市化发展存在较大的掣肘。土地正面临着巨大的污染压力,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2008年土壤污染普查表明,重金属及有机物均有超标,砷、镉、铬、汞、铅的检出率较高。随着化肥、农药的使用,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有加重趋势。少数地区存在农田重金属污染。
(5)矿产和水电资源开发全面铺开,生态环境压力大
凉山州水能和矿产资源丰富。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凉山水电集群是省级七大水电集群之一。凉山州也是国家级攀西能源黑色有色矿产资源发展区,将以攀钢西昌基地为重点,加强钒钛磁铁矿资源开发,建设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整合会理会东有色金属资源、冕宁稀土资源和甘洛铅锌矿、会东盐源铁矿资源,实现规模开发和深加工研发。在“十二五”期间,凉山州将迎来新一轮的资源开发热潮。
但凉山州丰富的资源分布区域与生态重要区域存在高度重叠,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将日益突出。作为生态脆弱区,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矛盾较大。点多面广的矿产开发,造成分散性环境污染,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且不易监控。根据卫星遥感调查,安宁河流域水土流失面积高达53.44%。作为攀西战略资源开展重要区域之一,是全省重要的黑色、有色金属、稀土和非金属矿产原材料生产基地,水能资源是凉山经济发展的主要资源,今后一段时期矿产资源的开采力度不断加大。“两片一线”的水电基地建设,将加大水电资源开发力度。矿产和水电资源的无序开展,将对区域、水、气和矿山植被等生态破区域生态环境带来较大破坏,部分河流开发规划不科学使河流水生生态系统失去平衡或存在失衡的潜在可能性。矿产资源开采和水电开发带来影响不容忽视,生态保护与恢复任务艰巨。
(6)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监管力度明显不足
环境监管能力落后是我州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之一,难以支撑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监测能力达不到国家建设标准,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手段处于空白,部分县没有独立的环保机构,各县监测、监察执法能力与国家标准相差甚远,县环境监测有人有牌子,但缺乏基本的监测设备和仪器,县缺乏环境监察执法交通和取证设备,县级环境信息化、宣传教育、统计能力基本处于空白状态。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待健全,公众参与渠道、能力尚待提高。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攀西经济开发和彝区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实施“工业强州、生态立州、开放兴州”战略。以环境保护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总体取向,以环境准入、产业布局优化、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解决重点流域、区域突出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污染物减排为抓手,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保障,削减排污总量、遏制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全面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基本原则
预防优先、防治结合。坚持源头预防,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的研究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环境容量;坚持全过程预防,在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各个环节融入环境保护;坚持高效治理,不断提高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努力还清旧帐,加快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消除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环境问题,要全面部署、全面推进。同时,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集中力量率先突破。
统筹兼顾、民生优先。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坚持以人为本,将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等民生问题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逐步实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在不同地区和行业实施有差别的环境政策,突出目标指标的区域差别,实施区域性、特征性污染控制。坚持开拓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采取更加积极的环保措施。逐步理清环境保护事权,落实环境保护目标,层层落实、严格考核、各负其责。
政府主导、协力推进。强化环境保护意志,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力争做到目标、任务和投入、政策相互匹配。鼓励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形成政府、社会、企业相互合作、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环境保护战略,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环境质量保持良好,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良好,矿产和水电资源开发破坏的生态迹地持续恢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环境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城乡生态环境呈现良性循环,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坚守“生态功能不退化、水土资源不超载、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环境准入不降低”四条环保红线,确保全州生态环境安全。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流域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良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现稳定达标,受污染的小流域环境显著改善,重点矿区生态环境明显好转,酸雨水平保持在良好状况。
——污染防治全面推进。重点污染源实现稳定达标,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危险废物实现安全处置,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得到控制。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行业环境绩效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稳定达到全国同期平均水平。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做到排污总量达到全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生态质量进一步改善,矿产和水电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生物多样性基本得到有效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加快恢复。逐步构建以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等主要河流水系为骨架,以森林、草地、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以点状分布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农村环境保护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域基本得到治理,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初步建立健全农村环保监管体系和投入机制。
——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完善全州环保体系建设,建成较为完备的环境监测业务、监测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突发时间应对能力显著提高。
(四)规划指标
“十二五”期间,是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规划目标必须中长期统一,保持指标的基本稳定。本着可监测、可核定、可统计、可检查、可评估的原则,科学设置指标体系,为未来五年面对的新形势服务,突出区域环境保护特点。凉山州“十二五”环境保护指标体系由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环境监管能力体系等五个方面的指标组成。
(1)环境质量
——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重金属污染指标稳定达到III类;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比例达到90%以上;
——噪声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功能区标准;
(2)污染防治
——城市生活污水二级达标处理率70%;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4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5%;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60%;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达到100%;
——工业危险固废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100%;
——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90%,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80%。
(3)总量减排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0年减少7%,控制在6.86万吨/年;
——氨氮排放总量较2010年减少8.6%,控制在0.56万吨/年;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10年减少9%,控制在3.19万吨/年;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减少6.9%,控制在1.53万吨/年。
(4)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
——到2015年,受保护地区占区域国土面积的比例达到16%,省级以上的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比例达到90%,森林覆盖率达到47%,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30%;
——新建和生产矿山得到全面治理,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率达到80%;
——矿产资源合理利用水平逐步提高,201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达到70%,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达到40%;
——到2015年完成40%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
(5)环境监管能力及保障
——凉山州环境监测站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西昌、会理、宁南、冕宁、美姑、甘洛6县(市)达到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
——凉山州环保执法队伍达到二级标准化建设水平,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冕宁、盐源、雷波、甘洛、宁南、喜德、越西、普格12县(市)达到二级标准化建设水平,其余县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化建设水平。
(五)考核指标
本着可监测、可核定、可统计、可检查、可评估的原则,突出凉山州环境保护特点,将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等10项指标作为我州“十二五”环境保护的约束性指标,纳入目标考核。
专栏1  规划目标考核指标
序号
指标
2010年
2015年目标
“十二五”增减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7.38
6.86
-7.0%
2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3.50
3.19
-9.0%
3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1.64
1.53
-6.9%
4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0.61
0.56
-8.6%
5
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比例(%)
100
100
6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95*
7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比例(%)
100
>90*
8
城市污水二级达标处理率(%)
41.2
70
+28.8
9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51.5
85
+33.5
10
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十二五”饮用水源地水质、空气质量的监测及评价将按新标准执行计
四、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十二五”环保规划在继续完善优化总量控制的同时,强化环境质量约束性要求,着力解决资源开发生态破坏和重金属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积极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全防全控的新型污染防控体系,以环境功能区划为导向,以规划任务全面落实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规划的分类指导和分区控制。
(一)推进污染总量控制,落实污染全防全控
以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特别强化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控制,坚持源头预防和全过程综合推进,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监管减排,推进清洁生产,降低产排污强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1)持续推进污染物总量控制
“十二五”期间,按照“协调控制总量、严格限制增量、重点考核减量”的基本原则,结合凉山州污染现状,遵循排放强度显著下降、流域水质稳定达标、空气质量持续良好的原则,同时考虑区域环境容量、协调资源环境与各县(市)经济发展等因素,将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和重点排污单位,定期公布排放状况。到2015年,全州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省政府要求的范围内。
(2)继续实施重点行业减排
“十二五”期间,坚持以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建立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与新建项目相结合的机制,实施“等量淘汰(置换)”或“减量淘汰(置换)”,对钢铁钒钛、稀土、铜镍铅锌、水泥、磷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实施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尤其抓好钢铁钒钛、铜铅锌、稀土、磷化工等重污染行业的总量控制,加快研发推广高效环保应用技术,开发绿色环保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经济结构。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发改委最新出台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有关产业结构调整意见,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及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加大钢铁、水泥、有色金属、焦炭、农产品加工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钢铁行业:大力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干法除尘、煤气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烧结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三废”的综合治理和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水平。在2012年底以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200立方米及以下铁合金、铸铁管生产用高炉,淘汰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电炉,淘汰炭化室高度小于4.3米焦炉(3.8米捣固焦炉可延期至2011年)和无化产回收的单一炼焦生产设施。
有色冶炼:严格控制铜铅锌新增产能,有计划的实施钒钛、稀土产业扩能。按期淘汰反射炉、鼓风炉和电路炼铜产能、烧结锅炼铅产能、落后锌冶炼产能。逐步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烧结机铅冶炼产能。淘汰离子型稀土矿堆浸和池浸工艺,矿石处理量50万吨/年以下的轻稀土矿山开发,2000吨(REO)/年以下的稀土分离项目。
建材行业: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淘汰年产1000万块以下的砖瓦生产企业,18门以下砖瓦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等,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淘汰所有非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工艺。
食品行业:淘汰日处理能力1000吨以下的甘蔗糖生产企业、环保手续不齐全的小淀粉企业。
煤炭采选:淘汰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生产矿井和6AM、φM-2.5、PA-3型煤用浮选机等。
(3)新上项目要做到环保高起点,减少污染物新增量
以“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的创建为契机,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建立健全新建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逐步推行和实施主要行业单位产值或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量评价制度,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40%。严格执行“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严防盲目重复建设。加强攀钢西昌基地等重大项目的监管,确保大型项目真正做到技术设备世界一流、环保治污水平全国领先,严格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新增量,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现象出现,避免污染物负荷增加给区域环境空气带来不良影响。稀土行业要严格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稀土产业准入门槛,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4)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有效整合产业园区,优化园区布局,推动产业聚集发展,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在产业发展中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推行清洁生产,严格执行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标准,强化对重点行业和涉及环境安全(涉重金属、医疗危废等)行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环保审批、环保验收、核算污染物减排量的重要因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集聚发展工业,壮大产业规模,建设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按照“一业为主、特色突出、多元发展、功能齐备”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整合提升,推动园区企业关联发展、成链发展、集聚发展、集约发展,打造主业突出、配套协作、特色鲜明、品牌知名、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产业基地。加快发展西昌钒钛产业园区、冕宁稀土工业园区、会理有色工业园区、雷波磷化工工业园区、成凉工业园区、德昌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资源利用——绿色产业——资源再生——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钢铁钒钛、稀土、有色金属、磷化工、水泥、农副食品和医药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循环经济试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专栏2 凉山州工业园区规划布局及产业定位
园区名称
产业定位
园区面积
备注
主业
辅业
西昌钒钛工业园区
钒钛资源采选冶、黑色冶金、新材料
建材
24
重点
成都?凉山工业园区
烟草食品医药、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及设备制造、新能源
现代物流业
100
重点
会理县工业园区
有色金属采选冶、钒钛铁资源采选
烟草、食品、农产品加工
13.1
重点
冕宁县工业园区
黑色金属采选、建材、稀土采选冶
食品、农产品加工
15
重点
德昌县工业园区
化工、冶金及辅料生产、机械加工
新能源、烟草、食品、农产品加工
23.4
喜德县工业园区
合金生产、冶金辅料生产、建材
食品、农产品加工
1.8
宁南县工业园区
轻工、食品、农产品加工
黑色、有色金属采选、建材
11
会东县工业园区
有色金属采选冶、非金属资源综合利用
烟草、食品、农产品加工
4.1
雷波磷化工园区
磷化工
5.82
重点
盐源县工业园区
机械铸造、建材、煤焦化工
农副产品加工
3.7
金阳县工业园区
有色和非金属洗选、冶炼
农副产业加工
1.5
美姑县工业园区
磷化工
建材
3.43
(5)优化产业布局,落实产业规划与规划环评
结合凉山州“十二五”重点发展产业,加快落实凉山州钒钛产业、有色金属产业、稀土产业和磷化工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规划,优化产业布局、产能布局和重大项目布局。重点产业发展必须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以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凉山州战略规划环评,发挥战略总体规划环评和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作用,加大区域性环境问题统筹规划研究力度。通过规划环评,理顺工业化、城镇化和资源环境间的关系,合理规划工业园区与城市间,工业园区相互间的关系。明确工业园区发展规模、定位及环境保护措施要求,使环境保护真正从源头抓起。工业园区和水泥、冶炼等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应严格按照《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四川省水环境功能区划》、《“十二五”大气联防联控规划》相关要求,避免对城镇、地表水体、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坚持重大污染项目在敏感目标“下风、下水”的布局原则。2012年前重点工业园区必须全部完成规划环评,通过园区规划环评强化全州及各县市、各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执行,促进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凉山州工业发展必须走工业集中发展的道路,深化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区一主业”的发展模式,通过建设一批规模大、产业聚集度高、环保治理水平高的工业园区,以工业园区为单元细胞,促进我州“全国现代化钒钛钢铁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稀土新材料生产基地”、“四川省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基地”、“四川化工产业基地”、“四川优质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等产业基地的建设和“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的创建,实现全州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落实总量控制要求,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产业污染的无序发展。发展环保产业,促进新一轮的技术和产业革命,推行绿色制造,发展绿色经济。
坚持治理与预防并重,建立经济发展、资源能源节约、污染物排放之间的联动诊断机制,建立单位产品或工业增加值的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的评价(控制)制度,淘汰、准入、标杆三套标准同时驱动,大力强化传导作用使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倒逼机制能从末端逐步延伸到中端和前段,实施主动引导战略,做实硬抓手,大幅度减少工业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二)加强水环境污染治理,保障饮用水安全
“十二五”时期,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小流域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尤其对邛海、泸沽湖、马湖、安宁河、大桥河、尼日河、木里河等重点保护水体,要实施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坚决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从以污染治理为主、逐步向污染治理与预防结合过度,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水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
专栏3   凉山州“十二五”水污染防控重点
重点控制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金属
重点控制行业:矿山开采及洗选(重点包括铁矿、铜矿、铅锌矿、金矿、稀土矿、煤矿和非金属矿等)、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加工、磷化工、农副产品加工等
工作重点:饮水水源保护、城镇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流域风险防范、重点单元水质改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产业结构调整及优化布局、环境准入等方面
敏感水域:各级饮用水水源地、河流源头、凉山州出境断面
重点整治水体:重点流域为安宁河;重点小流域尼日河、甘洛河、南河、城河、大桥河、黑水河、木里河、西溪河、美姑河、孙水河等;重点湖库:邛海、泸沽湖、马湖等
重点监管企业:国控、省控、州控重点企业,以涉重金属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占80%的企业为主
(1)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上游来水区域的保护工作。制定实施环境风险较大的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方案,坚决取缔和搬迁危及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和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点源综合整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以邛海和受污染的小湖库治理为重点,开展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修复,重点解决水源地受高氨氮、高有机污染、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威胁问题,进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以控制氮、磷排放为重点,积极开展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态农业建设和退耕造林,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等农业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农村生产、生活对饮用水水质的影响。加强水源保护区外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的管控,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来水达标。
对农村饮用水源地进行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筛选出存在环境问题或潜在环境风险较大的农村饮用水源地,开展重点乡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全面分析水源地环境管理、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管,将流域、区域污染治理、生态建设与饮用水源地保护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到2015年,城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达到100%,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农村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85%。
提高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理顺水源地监管体制,建立全州城镇饮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水源地监督管理水平。
建立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体系,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有毒有害物质管控,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预警能力和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应急处置设施建设,提高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
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逐步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在西昌市开展城市水源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的监测试点。
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尽快建立针对水源地及上游水源涵养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及环保督察能力,建立健全环境应急体系机制;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周边居民的环保意识。
“十二五”期间,城市水源地常规指标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水源地水质月报制度。
(2)综合推进工业废水污染治理
以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为重点,加快西昌、会理、德昌、冕宁、雷波、会东等县市的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到2015年前,完成西昌经久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冕宁稀土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雷波磷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和攀钢西昌基地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太和工业园区、西昌北工业园区、冕山工业园区、会理有色工业园和德昌大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高耗水行业废水排放限额标准,提高冶金、采选、磷化工、农产品加工等重点行业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努力实现废水少排或零排放。到2015年,全州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COD、氨氮排放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降低40%以上。
严格实施工业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强化环境准入和淘汰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大幅度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结构,严格行业准入,以技术经济可行为依据,对重点行业的排放标准、清洁生产标准以及落后产能标准进行从严执行,倒逼重点行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发展方式,减少污染物新增量。
重视行业特征污染物的治理,加强对铜铅锌冶炼、稀土金属冶炼以及有色金属采选、稀土采选行业废水中重金属的治理,实施采矿酸性废水、选矿废水、含砷废水等治污设施改造项目,推进冶炼行业的“提标升级”工作,实现冶炼行业废水从严控制达标排放,采选行业实现废水循环使用“零排放”,减轻对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确保安宁河及重要支流重金属达标,有利保障农产品安全。
全州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淀粉企业规模小、数量众多、废水排污量大,COD排放量占有全州工业COD总量约1/3,而GDP贡献率却很低,且部分环保手续不全,治污能力差,环保达标无望,“十二五”期间将纳入重点产业结构调整行业。
(3)全面提升生活污水处理水平
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从建设到运营的转变,全面启动县县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作,把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污泥处置作为污水处理设施的系统内容和“十二五”的工作重点。全州“十二五”规划力争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16座,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并配套建设管网987.3km,污水收集率达到80%,处理率提高到70%,日处理能力力争达到21.7万吨。其中安宁河谷区的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冕宁、喜德、宁南7县(市)以及甘洛率先全部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官网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出水标准达到或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的一级B标。昭觉、金阳、布拖、美姑、普格、木里、盐源、雷波则力争在2015年前开工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西昌市提高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率,新增污泥焚烧处理能力30吨/天。
专栏4   凉山州“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在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布拖、昭觉、金阳、雷波、美姑、甘洛、越西、喜德、冕宁、盐源及木里17个县(市)城区,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厂1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力争达到18.4万m3/d,总投资5.99亿元,其中安宁河谷区(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喜德、冕宁、宁南)污水处理全部达到一级B标准以上。优先完成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喜德、冕宁、宁南、甘洛8县(市)的污水处理厂建设。
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在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布拖、昭觉、金阳、雷波、美姑、甘洛、越西、喜德、冕宁、盐源及木里17个县(市)城区,新建污水收集管网987.3km,其中污水厂配套管网68.5km,总投资8.68亿元,污水收集率达到80%以上。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在西昌市建设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处理能力1.96万m3/d,总投资0.2亿元。
污泥处置工程:在西昌市建设污泥焚烧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0 t/d,投资0.36亿元。
推进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在人口集中、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分级别建设一批小型生化污水处理厂、一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池、小型氧化沟等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乡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40%。在广大农村地区和城市管网不能覆盖的区域,适宜发展沼气的推行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处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或就地回用,减少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普及污水处理设施的自动化控制水平,实现污水处理厂的动态监督与管理,实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达标。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资源化,建立有利于鼓励使用再生水替代自然水源的成本补偿与价格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良性循环。规范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运营管理,科学评估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状况,城市污水处理费拨付应绑定出水水质、水量,确保处理效率。“十二五”期间,对所有城镇及园区污水厂开展监督性监测,对5000吨/日以上规模的城镇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实行排放物总量的在线监测。
(4)开展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
实施西昌、冕宁、喜德、会理、会东、越西、昭觉、美姑、木里等县市境内的重点小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西昌的海河、东河、西河、关坝河,冕宁的南河,会理的城河等涉及城镇饮用水源或经过城区河流的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引水工程、截污清理、堤岸整治,完善河岸建设绿化带,整治流域面源污染,确保小流域水质稳定达标,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实施会东的鯵鱼河、大桥河和小坝河,冕宁的南河,甘洛的甘洛河和尼日河等涉及重点矿山开发区的河流的矿山生态修复,环境污染整治,截污防护,实施水保工程和生物工程,减轻矿山开发对小流域的影响,减少重金属污染。实施黑水河、西溪河、普雄河、美姑河、孙水河等流经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河流,对采沙、采石损毁土地进行覆土改地和复垦,应做好配套的河道疏浚、堤堰修筑等恢复治理工作,建设流域生态修复和恢复工程,减少河流泥沙含量,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结合流域水电开发的生态保护实施木里河、尼日河流域生态修复整治。
通过加强小流域污染综合整治,严格保护流域现有植被和自然生态系统,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生态保护措施;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5)继续加强重点湖库的水污染防治
加强邛海、泸沽湖、马湖等重点湖库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农业面源污染、防止旅游污染,避免和防治富营养化。具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功能的湖库应列为重点保护水域,严防发生生活饮用水源地污染事故。
加大湖区周边和流域工业污染源和城镇污染源的面源治理,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部达标排放,湖周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基本控制点源排放污染物的入湖总量。从严控制临湖宾馆、饭店的污水排放,将其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努力做到生活污水不入湖库,减少进入湖库的污染负荷。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因地制宜地采取农田基本建设及坡耕地改造,进行农田污染控制。加强流域的农田管理,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鼓励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业。严格控制湖库周边畜禽养殖的规模和布局,所有畜禽粪便必须做到合理处置。农村固体废弃物采用堆肥、厌氧发酵、卫生填埋等方法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禁止直接向湖库倾倒或抛弃。
进行生态恢复和建设示范,基本完成湖库水生生态系统恢复、湖滨带生态恢复及湖库流域生态恢复。基本恢复湖库水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加强对水葫芦等外来入侵物种的治理,湖库富营养状态得到改善。湖滨带严禁不合理占用,已占用的应限期拆迁,退田还湖,湖滨带保护区应限制工业、农牧业的发展;严禁破坏湖滨带植被。加强湖库上游山地侵蚀区、矿山、农作区及水源涵养林的恢复建设,加强山地侵蚀区疏林、灌丛、采伐迹地及荒山、荒坡等的坡面径流整治,矿山生态恢复做好表土管理,植被恢复,控制水土流失。农作区加强蓄水保土、减少水肥流失。加大水源涵养林保护力度,严禁乱砍滥伐。同时,鼓励针对湖库退耕还湖(林、草)、休耕(养、捕)、上游流域生态恢复等开展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研究。
(6)逐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开展工业固废堆场、垃圾填埋场、矿产资源开发场地等重点场地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普查。在地下水污染问题突出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垃圾填埋场、矿山资源开发场地等区域,筛选典型污染场地,有计划地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禁止设置渗井、渗坑、固废堆放等污染地下水的工业企业行为,着力解决城镇生活垃圾对地下水的影响,城镇生活垃圾场的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达标率100%,逐步控制农业源对地下水的污染。
(三)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消化潜在环境压力
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理顺“排放大户”与“污染大户”的关系,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为切入点,以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手段,以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改善城镇环境质量为中心,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和重点行业污染控制为重点,全面推进污染物综合控制和总量减排。全面加强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的控制,重视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建立健全相应的多污染物减排监管机制。
专栏5  凉山州“十二五”大气污染防控重点
重点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重点行业:钢铁、有色金属、磷化工、水泥、机动车尾气
重点问题:SO2、酸雨
重点控制区域:安宁河谷沿线及“两会”区,涉及西昌、冕宁、德昌、会理、会东和雷波等,其中以西昌和会理为首要控制区域、潜在控制区为雷波,冕宁
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累计达80%的企业
(1)优化调整产业布局
以规避环境风险、减缓环境压力为基点,优化全州特别是安宁河流域经济带的工业产业布局,改变原有沿安宁河、国道108、西攀高速呈“糖葫芦串式”的散乱布局,形成以经济带沿线冕宁、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各工业园区为支撑统筹发展,构建安宁河流域协同防控机制,在省政府、州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流域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工业园区及重大项目设置,以及流域基础设施建设、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形成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省州县三级和流域上下游会商机制,协同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转变流域治污模式。避免重化工业产业在安宁河中游的过度聚集,尽量向西昌下游的安宁河中下游区域布局。
逐步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建立企业优化退出机制。实施三类企业的“加快退出”,加快推进城区范围内和周边工业企业的关停搬迁,加快不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治污能力达标无望落后企业的淘汰,加快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的关停搬迁。加快实施西昌新钢业、康德合力、江西康铜、会东铅锌西昌冶炼厂等重点污染源落后产能的淘汰,为攀钢西昌基地等重大项目的发展腾出环境容量。
(2)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污染防治
从注重重点行业污染物防治向全行业污染防治转变。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磷化工为重点,抓脱硫设施建设与结构调整;以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加强工业窑炉烟气二氧化硫治理,现有有色冶炼设备、建材窑炉、炼焦炉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加快老、小、落后锅炉淘汰。重点抓好西昌新钢业、重钢新太平球团厂、康西铜业、湘渝冶炼等重点项目的污染治理,以消化由于攀钢西昌基地等大项目上马带来的新增环境负荷。
冶金行业:对90m2以上烧结机、年产量100万吨以上的球团设备全部安装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
有色行业:加大冶炼烟气中硫的回收利用率,SO2含量大于3.5%的烟气应采取烟气制酸或其他方式回收烟气中的硫,低浓度烟气和制酸尾气排放超标的必须进行脱硫处理。
炼焦行业:加强炼焦炉荒煤气脱硫,H2S脱除效率达到95%以上。
燃煤锅炉:淘汰小型燃煤锅炉,大型燃煤锅炉配套建设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
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加强民用燃煤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对于中、高含硫量的型煤(蜂窝煤)要添加固硫剂,减少民用燃煤二氧化硫的产生量,削减区域二氧化硫排放量。
严格限制高污染燃料的使用,提高能源结构中油、气、电的比重,积极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的能源转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同时利用凉山州区域太阳光照强的优势,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到2015年,全州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均控制在省政府要求的总量指标范围内。
(3)全面加强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以攀钢西昌钢铁钒钛产业基地和全州年产100万吨以上水泥生产线为重点抓手,加强低氮燃烧技术推广使用,钢铁行业新建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硝设施,综合考虑VOCS的协同减排。开发氮氧化物污染控制最佳实用技术,选择会东利森水泥、冕宁锦屏水泥、昭觉金鑫水泥、宁南水泥、德昌水泥、西昌水泥、盐源水泥、越西水泥等8家规模大于2000吨-熟料/日生产线的新型干法水泥窑进行低氮燃烧技术试点示范,安装氮氧化物在线监测设施。
有效管理和监控营运车辆,实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淘汰制度。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门槛,禁止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的销售和注册登记。落实财政部等国家十部委《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采用经济补偿或激励措施提前报废老旧汽车及“黄标车”,完善老旧车限行措施。2011年,严格实施国家第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2013年,重型柴油车严格实施国家第Ⅴ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4)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
全面加强工业烟粉尘污染控制,对于烧结(球团)设备全部安装袋式或静电等高效除尘器,推广使用干熄焦、转炉干法除尘技术,加强工艺过程除尘设施配置;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应安装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20蒸吨以下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鼓励使用低灰优质煤或电等清洁能源。
积极推进道路与建筑扬尘控制。继续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建筑业的施工资质制度,实施科学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施工,落实建筑施工中的各项防尘措施,从源头减少扬尘。加大“一部三沿”(城郊结合部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沿线)的烟尘治理。
(5)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
推进燃料油和有机溶剂输配及储存过程的油气回收,加强输送和储存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泄露的监测监管,减少泄露。鼓励溶剂和涂料使用类企业使用水性、低毒或低挥发性的有机溶剂,建设有机废气回收利用与治理设施。
重点加强对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主要排放行业的监管,制定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措施,推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的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工业VOCs排放,西昌市试点开展VOCs监测。
加快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进度。重点区域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及验收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控制源头,加强对现有饮食业污染源管理,所有餐饮点必须安装油烟进化装置。严格控制居民集聚地餐饮业的发展,通过优化新建项目布局,加强污染防治。
(6)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管体系
完善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优化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酸雨、细颗粒物监测和城市道路两侧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现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强化城市空气质量分级管理。大气环境受到一定污染的区域,如西昌、甘洛、会理部分工业集中的区域,应当制订达标方案,确保按期实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空气质量已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应制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防止空气质量恶化。
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凉山州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公布重点企业名单,开展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并推进其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到2012年,全州的国控、省控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实施固废污染防治
(1)建立健全固废管理体系
建设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工业固废、重金属等危废各类固体废物的固体废物管理数据库,明确产生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处理处置机构情况,为固体废物管理现代化、决策科学化提供数据和技术依据。建全污染源档案,做好危险废物、工业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强化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利用、贮存和处置的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与监督。
(2)优先推进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实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采取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开展危废的循环利用,采用先进的回收利用技术,提高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加强重金属废渣的处置,以“治旧控新、消化存量”、“保安全、防风险”、“以奖促治、带动全面”等为基本思路,突出“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及末端治理”,实施综合防治。建立健全应对重金属污染事故的长效机制,力争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遏制重金属污染事故发生。加快实施尾矿库等治理方案,确保历史堆存含重金属废渣得到无危害化处理。无主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得到解决,优先实施企业责任主体灭失的、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区域性重金属问题,或因环保基础设施落后或建设不完善等引起的历史遗留重金属排放问题。突出矿选、冶炼重点县和铜铅锌冶炼、稀土金属采选和冶炼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会理县,会东县,甘洛县,西昌市,冕宁县,越西县等县加强砷污染防治,会理县、会东县、甘洛县、冕宁县、布拖县、西昌市、越西县、金阳县等县加强铅污染防治;会理县、会东县、西昌市、越西县、甘洛县加强镉污染防治。
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同步加强城市和农村医疗废物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回收、运输、处置体系,尽快落实建成西昌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其余16县各自配套完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完善处置设施及在线自动监测控制系统,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减少二次污染。
完善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加大淘汰落后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处置设施力度,加强经营许可证准入管理和动态淘汰。对现有设施进行全面的监督性监测、清查,公布监测结果。开展风险评估,全面监督和检查企业自行建设和管理的处理处置设施。建立全过程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专业化运营,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水平。
(3)继续推进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以县级和重点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继续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县县建设垃圾处理厂的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卫生填埋为主,垃圾焚烧、堆肥资源综合利用为辅,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由单一填埋向填埋及综合利用处置相结合的多元化处置方式,提高垃圾资源化率,节约土地。落实渗滤液处理要求,搞好垃圾处理设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修复工作。加快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强化垃圾处理设施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执行污染控制标准,加强简易垃圾处理场污染治理与生态恢复,有效防范二次污染。完善渗沥液处理设施,把填埋场作业管理、压实机压实密度检测作为规范运行的关键指标,纳入考核内容。结合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及处置。
到2015年,新建和续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4个,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265吨/天,其中,西昌市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600吨/天,其余13个县以建设卫生填埋垃圾场为主。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乡镇设置简易填埋设施或堆肥等综合利用设施,有条件的建设卫生填埋场。提高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收集及处理率,现有卫生填埋场加快渗滤液收集系统的配套改造。“十二五”末,全州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垃圾渗滤液处理率达到90%。乡镇建成区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达到60%。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加大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费支出或者财政支出最低比例保障,有计划、有步骤的提高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标准。
专栏6  凉山州“十二五”城镇垃圾处理工程
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在会东、宁南、普格、布拖、昭觉、金阳、雷波、美姑、甘洛、越西、喜德、冕宁及木里13个县新建或续建13座垃圾卫生填埋场,新增垃圾处理能力665t/d,投资3.186亿元;
垃圾转运工程:投资7.92亿元,建设垃圾清运和中转设施,提高垃圾清运转运能力,满足生活垃圾全部收集的要求。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在西昌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场一座,焚烧能力600t/d,投资2.19亿元。
现有垃圾场治理工程:对西昌、会理、德昌、盐源4座垃圾填埋场进行整治,重点对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投资0.19亿元。
(4)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全面实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生产工艺,降低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减少固废产生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依靠科技进步,回收工业固体废物中有利用价值的物资和能源。建立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对历年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实施限期治理。
以资源化综合利用为重点,抓好伴生矿、矿山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拓展冶金废渣、采掘洗选废矿的废弃物管理,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强综合利用过程监管。到2015年,矿产资源总回收率达到70%左右,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达到40%。鼓励构建以尾矿、高炉渣、冶炼废渣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生态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含钛高炉渣提钛等关键技术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
加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及汽车回收处理力度,规范引导行业发展,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贯彻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规范废旧电器及汽车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拆解处理,合理布局,实施处理机构资格许可制度,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废旧电器产品收集、运输、储存、拆解和处理等过程的污染防治。
(五)以水电矿山开发为抓手,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植被恢复为主,以矿山资源和水电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退牧还草、石漠化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及恢复等生态建设工程。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提高凉山州生态环境质量和承载能力,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开展全州生态保护现状调查,摸清实情,掌握底数,坚决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主体投入、政府适当补助、部门监督实施”的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有序开展冕宁县牦牛坪稀土矿区生态修复等试点工程,努力在“十二五”期间使全州矿区生态修复率达到60%以上,重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率80%。
(1)强化资源开发过程的生态保护和监管
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有序,以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为重点,强化对水源、土地、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加强矿产资源、水利水电、旅游、森林、草原等重要资源开发和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严格限制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活动,禁止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开发。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强旅游区生态环境监管。
(2)矿山开发的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
加强矿山环境现状调查,详细掌握矿山环境的污染破坏区域级别、恢复治理区域类别和恢复治理工程等级,确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控制指标,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信息,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统筹安排和重点监控。
逐步建立和完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与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新建矿山和生产矿山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标准,编制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明确矿山企业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未经批准的,应责令生产矿山停业整改;实行矿山环境保护现状年度检查制度,生产企业必须向州环保局及相关部门提交环境年度监测报告并接受检查,及时发现矿山环境问题并落实治理措施;加强矿山环境动态监测;对有重大贡献的国有矿山,采取政府扶持和企业分担等方式,政府和业主合力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严格执行矿山闭坑审批制度,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关闭矿山报告,完成有关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缴清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费用;对已闭坑和无主矿山,各级政府应采取有力措施,通过竞争出让复垦土地和整治工程使用权等方式,鼓励多元化投资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切实做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示范与推广工作,通过重点示范工程的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州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合理划分矿产资源准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因地制宜发展矿产资源加工业。在生态重要区和敏感区,在国家产业政策基础上,根据区域特征和矿产资源类型,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环境门槛,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标准。加大对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和违规采矿等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对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的环境治理和恢复,建立矿山开采的生态环境治理与恢复保证金制度,推动矿山开采的生态修复。加大治理矿山采空区、塌陷区等矿山环境问题,优先开展国有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建设一批矿山开发与生态保护恢复示范区。
专栏7  矿产资源开发的重点生态防治区域
黑色金属
西昌、盐源、会理、越西、宁南、喜德
铅锌
会东、甘洛、会理、布拖、金阳、宁南

会理、昭觉、会东
有色
冕宁、德昌、西昌、喜德
稀土
冕宁、德昌
磷矿、盐矿
雷波、会东、宁南、盐源
水泥建材
西昌、德昌、会理、冕宁、昭觉、越西、盐源
煤矿
越西、会理、美姑、盐源
针对凉山州矿山环境问题,因矿制宜地组织开展恢复治理工作,逐步提高全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对矿山水土资源破坏引发的土地压占、地表水漏失、林地损毁、水源污染等,主要采取植被恢复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采取废水处理措施予以治理,逐年减少矿山生态破坏,逐年提高矿山压占土地复垦率;采矿活动导致重要地质遗迹、自然景观、人文景观等破坏且不可恢复的,应依法追究采矿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对采矿诱发或可能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尾矿库、排碴(土)场溃坝等灾害,采取崩塌治理工程、滑坡防治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边坡治理工程、采坑回填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尾矿库和排土场整治工程予以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必要时应采取避让措施;采矿活动诱发灾害导致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应依法追究采矿主体的相关法律责任。对矿山“三废”排放引起的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植被和大气等环境污染,主要采取粉尘处理工程、废水处理工程、废气处理工程和废渣合理堆存处置、尾矿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工程进行恢复治理,促进矿山企业增产不增排放量。
“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开展26个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工程,2012年前,完成8个矿山的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2015年前完成8个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并力争在“十二五”末开始10个矿山的治理工作。
专栏8   重点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实施时段矿山名称合计
2012年前完成盐源平川铁矿山、西昌太和铁矿山、冕宁牦牛坪轻稀土矿山、会理益门煤矿山、会理拉拉铜矿山、会理盆河锡矿山、会东大梁子铅锌矿山8个
2015年前完成会东满银沟铁矿山、会东双水井铁矿山、会东杨家沟铁矿山、盐源树河非金属矿山、冕宁泸沽铁矿山、会理天宝山铅锌矿山、德昌永郎硅石矿山、木里唐央燎源铅锌矿山、雷波猴儿沟铅锌矿山8个
2015年前开始实施木里唐央燎源铅锌矿山、冕宁后山滑石矿山、西昌园宝山硅矿山、越西大瑞硫铁矿矿山、喜德拉克铁矿山、昭觉三比洛呷铜矿山、美姑天喜石膏矿山、普格黎安硅石矿山、金阳底舒铅锌矿山、宁南银厂沟铅锌矿山10个
(3)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
按照“统筹兼顾、科学论证、合理布局、有序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优先开发境内大中型水电站,适度开发小水电,切实做到“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以开发促保护”,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双赢”。将环境保护贯穿于水电开发的
全过程。高度重视流域水电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杜绝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不科学开发计划;加强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做好水电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计和施工期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特别要落实好低温水、鱼类增殖保护、陆生珍稀动植物保护、施工期水土保持和移民安置等环境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小水电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根据用电、用水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要求,研究制定电站优化运行方式,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的影响。
合理布局,科学拟定水电开发方式。慎重决策引水式电站,对于引水式等水电开发方式,应避免电站运行造成局部河段脱水,根据当地生产、生活、生态以及景观需水的要求,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合理确定生态流量,并切实落实泄水建筑物的建设和运行。凉山州境内除大渡河、雅砻江、金沙江及其主要支流等大中型河流外,还分布有众多小型河流,对其需编制小水电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区域,进行适度有序的开发。对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地区,可对小水电资源进行重点开发;对部分生态脆弱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根据功能定位,对小水电资源实行限制开发;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禁止开发小水电资源。
严格管理水电建设施工活动,料场开采、弃渣堆存需合理选址,禁止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及生态环境脆弱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采石取土和弃渣;优化工程开挖工艺,有效减少新增水土流失和防止工程地质灾害;注重表层耕植土的剥离和保护,及时开展施工迹地、取弃土场的植被恢复,美化环境,并结合移民安置工程进行复垦综合治理,恢复和增加耕地。要求每个电站项目建成后,影响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必须优于电站建设前。区域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生态丰度指数、植被覆盖指数、土地退化指数、环境质量指数)大于电站建设前。
控制开发强度,以珍稀鱼类保护为目的,加强过鱼设施、增殖放流、替代栖息地等的建设,每条流域干流应保留不低于30%的原生态河流,下泄生态流量不得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积极实施水电站移民移入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移民移出区的生态恢复工程。
(4)加强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区域生态屏障
严格按照生态功能区划实施调控,凉山州生态功能区划分为4个生态功能区,分别为Ⅰ.西部高山、亚高山农林牧业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Ⅱ.中部安宁河谷平原特色农业与经济发展生态功能区;Ⅲ.南部与东部金沙江干热河谷资源开发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Ⅳ.中部与北部山原、山地农林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同时,为了满足宏观指导和分级管理的需要,在4个生态功能区划分的基础上,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以及经济类型为依据,进一步划分为15个生态建设亚区,其中,优化开发亚区6个,重点开发亚区7个,限制开发亚区2个。重点和优化开发区应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聚集发展;限制开发区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严格控制有污染的产业布局,大力实施以生态修复为主的环境保护,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专栏9 凉山州生态功能区划及主导功能
一级生态功能区
二级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区划范围
主导功能
开发类型

西部高山、亚高山农林牧业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Ⅰ 1
木里林牧业与水源涵养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木里全县、冕宁西部以及盐源北部的小部分区域
森林覆盖率高,林业用地多,优质建材云杉居多,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发展林产业;河流纵横,落差大,水能资源蕴藏量多,具有较大的开发利用价值
优化开发
Ⅰ 2
盐源农业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盐源县大部分区域和西昌西南部小部分区域
土壤种类多,土地肥沃,盛产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卧洛河等支流具有开发中型水电站的潜能
重点开发
Ⅰ3
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木里县和盐源县境内的各自然保护区与风景名胜区
有国家保护的珍稀树种十多余种,天然草场100多万亩,饲草种类繁多,已建有泸沽湖、恰朗多吉、巴丁拉姆自然保护区,盐源泸沽湖和木里香格里拉风景名胜区,应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生态旅游
限制开发

中部安宁河谷平原特色农业与经济发展生态功能区
Ⅱ 1
特色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德昌、西昌沿安宁河谷的平原区
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豆类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有烤烟、甘蔗、蚕桑、早熟和反季节蔬菜等;农业紧紧围绕“一个基础”(粮食)、“五大支柱”(烤烟、蚕桑、甘蔗、早市蔬菜、林果业)求发展
重点开发
Ⅱ 2
西昌工业园开发生态建设亚区
西昌-冕宁工业带
集中发展西昌经久工业园区、西昌以北工业集中区、泸沽漫水湾稀土工业集中区等工业开发区建设
重点开发
Ⅱ 3
中药材产业经济生态建设亚区
冕宁县沿雅砻江与安宁河的二半山区域
天然药材羌活、大黄产量较大,虫草、贝母、天麻产量较多;鸡棕、松茸等野生食用菌丰富
重点开发
Ⅱ 4
林牧业生产与建材加工生态建设亚区
德昌南部、会理北部的中高山区域
林业用地多,活立木蓄积1560万m3,优质建材云杉居多,可供开发利用
优化开发
Ⅱ 5
旅游开发生态建设亚区
西昌、德昌北部、冕宁和普格小部分区域
有西昌卫星发射中心、邛海-泸山风景名胜区、螺髻山风景名胜区等,可开发阳光旅游、生态旅游及红色旅游
重点开发

南部与东部金沙江干热河谷资源开发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
Ⅲ 1
蔗糖、茧丝、烤烟农产品商品基地生态建设亚区
宁南北部、会东北部以及普格南部部分区域
发展机制糖厂、缫丝厂及烟叶复烤厂,形成烤烟、蚕桑、甘蔗为主的支柱产业开发区
优化开发
Ⅲ 2
农副土特产资源开发与加工生态建设亚区
雷波、金阳大部分区域以及会理东南部区域
农副土特产资源品种十分丰富,以莼菜、茶叶、竹笋、天麻、脐橙、魔芋、各类药材、野生植物等最为有名
重点开发
Ⅲ 3
“两会”矿产资源开发生态建设亚区
会理、会东大部分区域
境内矿产资源十分富集,具有品位高、埋藏浅、开采条件好、综合利用价值高的特点,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有序开发开采;发展高载能矿冶产业
优化开发
Ⅲ 4
金沙江干热河谷生态建设亚区
会理、会东、宁南、布托、金阳、雷波沿金沙江河谷区域
金沙江干热河谷脆弱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生态旅游;金沙江干流水能资源开发与利用
优化开发

中部与北部山原、山地农林牧业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功能区
Ⅳ 1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美姑县东北部区域和雷波县西北部区域
动植物资源极富特色,动物资源以古老珍稀动物大熊猫为代表,生存着牛羚、小熊猫、毛冠鹿、虹腹角雉、绿尾虹雉等国家一二类保护动物;植物种类繁多,类型复杂,有珍稀树种珙桐、连香、水青、银杏等30多种,应加强保护
限制开发
Ⅳ2
甘洛矿产业-农林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甘洛县全境
以矿产品开采和加工为支柱的经济框架模式,以铅锌矿系列为龙头的工业企业产值占主导
优化开发
Ⅳ 3
中部山原农产品生产及加工生态建设亚区
涉及越西、昭觉两县全境,美姑、喜德、金阳、布拖和普格的部分区域
属农业适宜区,为发展绿色产业提供了先决条件,形成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格局;美姑河、尼日河等山区河流有开发中型电站的潜力
重点开发
以川滇森林生态和生物多样功能区、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功能区等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保育和恢复。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沙固风能力。构建以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等主要河流及重要支流为骨架,以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为重点,以点状分布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为重要组成的凉山生态安全格局。
坚持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支持,加大对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及支流治理力度,继续加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抓好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县、生态修复县的水土流失治理,启动邛海保护修复工程。
专栏10  凉山州重点生态功能区
名称
区域
面积(km2)
功能定位
主要任务
川滇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凉山部分)
木里、盐源
21641
大熊猫等重要珍稀生物栖息地、国家乃至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全省重要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系生态平衡的主要区域
保护原生森林、流域生态系统,小流域治理、矿山恢复;
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生态公益林改造及迹地更新;
天然林草植被、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退牧还草,泥石流、干旱河谷、荒漠化草地治理;
已遭破坏生态系统重建和恢复,水土流失治理
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凉山部分)
宁南、普格、布托、金阳、昭觉、喜德、越西、甘洛、美姑、雷波
20667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区域,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沙江、安宁河、雅砻江干流生态治理,推进退耕还林换草、封山育林育草、建设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和人工草地;
小流域治理,坡耕地改造,补播优良灌草植物,治理泥石流和滑坡,控制沟谷蚀,治理荒漠化;
坚持“长治”工程,推进干热河谷和山地生态恢复;
结合堤防、护岸、谷坊、拦沙坝、排导沟、水库,完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加强生态防护林带建设。工业园区、重大项目与城区之间,工业园区内不同产业功能区之间设置足够的生态防护隔离带,避免和减缓产业发展对区域环境和保护目标的不利影响。
(5)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
完善自然保护区布局。解决保护区权属不清、边界不清、重复管理的问题。结合自然保护区建设的空缺区,在保护区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通过新建、调整及拆并,使保护区布局更趋合理。“十二五”期间,新建自然保护区1个,新增保护区面积30万亩;争取升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保护区面积达到78万公顷;争取实施木里巴丁娜姆、恰朗多吉森林生态类型和金阳百草坡、木里鸭嘴湿地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完成申果庄、嘛咪泽、马鞍山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启动西昌邛海湿地保护工程项目。
加强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建设。健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加大建设投入,完善管护设施,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开展自然保护区本底资源调查,建立自然保护区数据库,加强重点保护物种的监测。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性”的转变。
专栏11 “十二五”凉山州自然保护区建设与保护
序号
保护区名称
行政区域
面积(公顷)
主要保护对象
类型
拟规划升级级别
主管部门
1
螺髻山
西昌
20912
高山草原及其生态系统
野生动物
省级
农业
2
巴丁拉姆
木里
21086
森林及熊、金雕、麝等野生动物
森林生态
省级
林业
3
木里鸭嘴
木里
10000
马鹿等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
省级
林业
4
恰郎多吉
木里
39076
麝、雪豹、金雕、盘羊、熊及森林生态系统
野生动物
省级
林业
5
盐源泸沽湖
盐源
60000
湿地生态系统
内陆湿地
州级
环保
6
会理软籽石榴
会理
12000
软籽石榴及其生境
野生植物
县级
农业
7
龙肘山
会理
2500
杜鹃花、石栎等野生植物及其生境
野生植物
县级
林业
8
布拖乐安
布拖
22751
森林及野生动植物
森林生态
州级
林业
9
交际河
布拖
65221
湿地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
内陆湿地
县级
林业
10
百草坡
金阳
44128
森林及野生动植物
森林生态
省级
林业
11
彝海
冕宁
2000
高山草地
草原草甸
州级
林业
12
治勒
冕宁
24293
大熊猫、川金丝猴、扭角羚等珍稀动物
野生动物
国家级
林业
13
申果庄大熊猫
越西
33700
大熊猫等野生动物及其生境
野生动物
省级
林业
14
甘洛马鞍山
甘洛
40826
森林及野生动植物
森林生态
省级
林业
15
美姑大风顶
美姑
50655
大熊猫及森林生态系统
野生动物
国家级
林业
16
雷波麻咪泽
雷波
38800
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
森林生态
省级
林业
17
新增一处
300000
县级
林业
合计
787948
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开展生物物种资源现状调查,建立珍稀、濒危及特有野生动、植物保护小区,有效保护栖息地;对原生地保护困难的珍稀濒危野生生物物种实施迁地保护,规划建立一批野生动植物抢救、驯养、繁殖中心和珍稀植物栽培等特别保护基地。
专栏12  凉山州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
重点区域
保护对象
大小凉山区域
大熊猫、四川山鹧鸪、珙桐等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
金阳—布拖区域
黑鹳、黑颈鹤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
木里—盐源区域
针叶林、高山栎林等生态系统;马鹿、林麝、鹦鹉类及红豆杉属珍稀动植物
(5)恢复退化生态系统功能
深入实施草地保护和建设工程。加强“三化”草地治理,加大退牧还草、退耕还草力度,采取补播、围栏等措施,促进退化草地恢复。推行“草畜平衡”制度,实行禁牧、季节性休牧和划区轮牧,逐步实施以草定畜。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和建设行为,推动“游牧民定居工程”,发展人工种草、转变草地增长方式,实施草原生态恢复。控制草原鼠虫害,加快对紫茎泽兰等外来有害物种入侵的治理,加强草原生态监测和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开展草原面积、生产力、生态环境和草原灾害的动态监测,建立草原生态补偿奖励机制。
加强湿地保护,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保护湿地特有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建设盐源县泸沽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布拖乐安湿地自然保护区、西昌邛海湿地自然保护区等4处湿地自然保护区,在人为活动频繁区域设立界桩、界标,有效保护湿地核心区域。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优先保护天然植被,加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力度。加快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步伐,巩固现有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推动水土流失向全州全面治理扩展。
采用自然恢复和人工抚育相结合,对自然生态系统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的区域实施生态重建,建设生态修补和恢复试验区。十二五”期间,天保工程实施新造人工林30万亩,新启动退耕还林50万亩,配套荒山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森林抚育200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63.51万亩,补植补造52万亩,新建自然保护区1个,沙化、石漠化治理40万亩,植被恢复25万亩。到2015年,全州森林覆盖率达到47%,森林生态及沼泽系统固定碳量累计达到1.8亿吨,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的森林生态体系;城乡绿化覆盖率达到65%,城镇人均绿地面积8平方米,人居和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沿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等主要河流建设沿江生态防护林带,增进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之间生态联系,恢复和强化重要河流的“生态廊道”功能,维护河流健康。实施金沙江干热河谷植被恢复示范工程,开展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特殊生境退化机理、驱动机制及保育技术研究。
(六)实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初步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专栏13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
污染防治
农村饮用水源保护、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乡镇生活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问题村庄综合整治。
环境管理
农村环境监管、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保障机制
(1)实施“村庄整治”工程
将“村庄整治”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方式,优先解决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重点解决村庄及农户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的系统建设(收集、垃圾转运或排水体系、处理或利用),综合考虑户养畜禽污染治理、河道整治等环境问题,建立健全乡镇环境监督与管理机构、农村环境监督与管理制度和机制。实现“四没有”,一是农户庭院没有随地流淌的污水和零星垃圾;二是集镇、村庄没有散排的污水和散落的垃圾;三是河、库(塘)岸边没有未处理的污水和堆放的垃圾,水面没有漂浮垃圾;四是公路沿线、村间道路没有乱堆的垃圾、乱排的废水。以集中资金投入一批,见效一批,解决农村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确保和扩大惠民的政策效果。到2015年,通过“村庄整治”项目的实施,全州力争完成1190个村庄的环境综合治理和基础设施完善,建成“新农村示范村”,重点开展安宁河谷区“整村连片整治”,建设集中连片示范区,实现农村环境的巨大改观。
加快大凉山和木里藏区农村环境的跨越式改善,藏区和彝区农村地区应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民族特色村庄建设为重点,以异地移民搬迁为抓手,突出民族地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综合整治工程,增加高山、二半山区贫困民族地区农民的福祉。
(2)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在优先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城镇与周边农村污染治理相结合、农村生活与农业生产污染防治相结合,选取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和已建环境基础设施、操作简便、运行维护费用低、辐射带动范围广的技术模式,以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和体系建设为重点,实施“农村环境清洁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深入推进城乡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切实改变乡镇环境“脏、乱、差”状况。在经济发达地区(安宁河谷区、“两会”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户集、村收、镇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村庄配置完善垃圾收集/运输系统,乡镇建设可覆盖周边村庄的区域性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在二半山区,可采取集中为主,就地处理为辅的模式,分片区规划建设集中式垃圾处理场;偏远高山区村庄,可采取集中与就地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分片区规划建设集中式垃圾处理场,并在垃圾分类基础上,积极推广混合堆肥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可采取就地处理模式。加强对农村临时垃圾堆放点的污染处置和生态恢复,做好垃圾中转站、填埋场的压滤液、淋沥液和渗滤液的处理;建立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制度,落实保洁责任,推进农村卫生保洁的市场化服务;对村庄河道、沟渠和道路两旁等地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有条件的村庄积极推进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置。到2015年,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率达到60%。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村庄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收集管网的建设,对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的乡镇及村庄布局相对密集的连片村庄,宜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对偏远的乡镇应因地制宜选择实用、经济、运行管理简单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艺,或采用无动力的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小型净化槽或沼气池等分散处理技术,提倡有条件的农村住户采用农村改厕与庭院生活污水处理结合的模式。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须按照功能区水体相关要求及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排放。到2015年,乡镇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
(3)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结合新农村建设,按“人畜分离、生态养殖、资源利用”原则,探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改善农村环境。
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科学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优化畜牧业区域布局,根据土地消纳能力和水环境容量,合理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做到水土不超载。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将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为禁养区,将对水质有影响的畜禽养殖实施搬迁。
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三同时”制度,到2015年,全州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推广畜禽清洁养殖技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大力推广应用环保型饲粮,提高饲料利用效率;推广雨污分流和干清粪、节水设施及技术,减少清洗用水,减轻污水治理压力;积极探索生物发酵舍等新型的养殖污染防治方法。
加快现代畜牧生态养殖场建设,积极引导畜禽散养户向养殖场集中,畜禽养殖污水优先考虑农牧结合、沼气化、生态化的综合治理方式,没有配套土地消纳污水的规模化养殖场,应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积极推广畜禽粪便发酵新技术,提高堆肥效率、改进肥料配方和质量。畜禽养殖密度较高的地区,分片区建设区域粪便集中处理场或有机肥加工厂,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产生态养殖模式和清洁生产技术,实现“以鱼治水”和“以鱼养水”,促进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和保护。优化养殖饵料投放,提高饵料利用率,广泛开展现代生物育种和育苗技术、饲料加工技术、水质调控技术与病害防控技术推广应用,有效地控制养殖对水环境的影响。
按照不同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和自然承载能力,确定合理的养殖种类、容量、方式。在高密度养殖区实行轮休制度,逐渐降低水产养殖密度。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的水库和水域取消网箱养鱼,禁止“肥水养鱼”。切实加强湖库、河塘和滩涂水产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禁止向水库库区及其上游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到2015年,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规模化养殖场废水处理达标率达到90%。
(4)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完善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对重要敏感区和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跟踪监测,对土壤污染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初步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逐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与发布制度,提升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控能力。重点做好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加强会东县、会理县、西昌市、冕宁县等区域土壤污染状况监控。
开展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按照土壤污染等级和危害程度,建立优先修复污染土壤清单,制定分区、分类、分期修复计划。针对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饮用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典型区域,以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等污染场地修复为重点,以点带面、因地制宜采用生物、工程、物理化学技术开展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风险控制。加强对历史遗留土壤污染治理。对于土壤污染严重不适宜种植养殖的土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提高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对于土壤污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区域,要实施居民搬迁,并防止污染扩散。在西昌、冕宁、会理、会东、甘洛、越西等县市建立土壤环境安全保障专项资金,以高浓度、高风险、重金属污染为主,开展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修复试点,“十二五”期间选择8-10个示范区进行土壤修复,通过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的实施,到2015年全州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率达到40%以上。
(5)加强农业生产污染防治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科学划分农田面源污染敏感区和化肥污染重点控制区。积极推广测土配方、平衡施肥,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施肥技术和作物专用肥应用,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建立精准施肥示范基地,推动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
加快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植保“三新”(新方法、新农药、新药械)技术,加快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新品种和生物防治技术、新型植保器械的应用,大力发展精确施药技术,减少农药用量,降低农药残留,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农田径流污染防治工程”示范和推广。采用延长径流停留时间、减缓流速、向地下渗透、物理沉淀过滤和生物净化等技术,有效阻控氮、磷等农田污染物进入水体环境。针对山地区和平原区不同的农田污染物流失模式,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态沟渠、植被过滤带、人工湿地等方式,截留过滤净化农田地表径流中营养物、沉积物、重金属和农药,减轻对河流、湖库水体的污染。
农业废弃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推行秸秆粉碎翻压还田、堆沤还田、过腹还田以及利用秸秆生产有机肥,深入研发和推广秸秆气化利用技术。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重点加强对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和机场周边区域的监管。
加强地膜污染的防治。大力推广一膜多茬、旧膜覆盖技术,提高旧膜利用率,减少大田用膜量。切实加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抓好地膜新产品的开发应用,积极推广环保可降解地膜。
(6)生态农业建设
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通过农业生态园建设带动形成粮油、蔬菜及花卉、水果及茶叶、生猪及家禽、水产、林木等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观光休闲农业,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业。至2015年,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达到50%。
(七)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1)控源减排,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危态势
抓紧研究编制《凉山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建立重金属污染追究问责制,加强对矿山开采、重金属加工和涉重企业生产的环境监管,把西昌、冕宁、德昌、会东、会理、甘洛作为我州的重金属污染防治的重点监控区域,将环境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完善重金属污染治理的监管体系,包括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等三大体系,使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充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减少全州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轻重金属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
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加大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稀土采选加工业等重点行业防控力度,积极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落后产能淘汰退出。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的原则。
分区分类推进重点区域整治。以重点防控区为核心,以产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源头控制、污染物末端治理为手段,按照一区一策、分区指导的原则,推进重点防控区域整治,重点解决污染产业密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重金属污染区域问题。重点防控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重点防控区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非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实现零增长。
加大污染源治理力度,鼓励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进行提标升级。鼓励涉及重金属的行业实施同类整合、园区化集中管理。推动含重金属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对涉重金属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防控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率达到80%。加强企业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开展企业场地无组织排放的收集和处理,规范企业堆场、渣场,减少无组织流失。
专栏14  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
防控类型
级别
重点防控区
防控重点
综合防控
国家级
西昌市(安宁镇、四合、西乡、北山、青山机场之间区域)、会东县(双堰、铅锌镇、小街、发箐、野牛坪之间地带)
铅锌冶炼、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
省级
会理县(云甸、苍田、白果湾之间地带以及关河、城河、金山江与行政边界之间地带)、甘洛县(省道208线西侧、新市坝、劳雄之间区域)
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

国家级
会东县(双堰、铅锌镇、小街、发箐、野牛坪之间地带)、会理县(云甸、苍田、白果湾之间地带以及关河、城河、金山江与行政边界之间地带)、西昌市(安宁镇、四合、西乡、北山、青山机场之间区域)
铅锌冶炼、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铅锌冶炼
省级
甘洛县(省道208线西侧、新市坝、苏雄之间区域)
铅锌矿采选、铅冶炼及加工

国家级
会东县(双堰、铅锌镇、小街、发箐、野牛坪之间地带)
铅锌矿采选、铜矿采选、铅冶炼及加工
省级
会理县(云甸、苍田、白果湾之间地带以及关河、城河、金山江与行政边界之间地带)、甘洛县(省道208线西侧、新市坝、苏雄之间区域)、冕宁县(回龙、森荣、回坪、城厢镇、复兴镇之间区域)
铅锌矿采选、稀土金属矿采选

省级
会理县(云甸、苍田、白果湾之间地带以及关河、城河、金沙江与行政边界之间地带)
铅锌矿采选
——提升重金属污染源监管水平。将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控,对企业实施台账管理,建立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督员制度、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以州环保局和重点防控区内的县(市)环保局为重点,加强基层环境管理部门涉重金属监管能力和应急处置队伍建设,重金属污染源逐步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健全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系统和企业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每年开展实施一次重金属违法排污专项整治行动。
(2)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敏感点进行全面调查与综合评估,摸清环境风险的高发区域和敏感行业。对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等企业,进行深入调查排查,建立环境风险源分类档案和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分类管理。
全过程推进环境风险管理。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对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的要求,实现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将环境风险纳入环境功能区划、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体系。
探索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制度。以高风险区域和行业为重点,开展主要环境因素及环境所致健康损害调查;逐步开展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试点,构建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和应对技术体系,制定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的监测指标、评估方法和信息交流反馈机制。
加强监管,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标准和建立激励机制,建立高风险重污染企业退出制度。对于危险化学物品等高环境风险物资的存储、运输、使用,实施全过程监控。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切实加强企业防范突发环境事件能力。对重点风险源、重要敏感区域定期专项检查,对于高风险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关停。
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体系。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分行业和分类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企业、部门预案报备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建好州、县两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加快形成全州统一、高效的环境应急决策指挥网络。
(3)构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化学品生产准入和行业准入。制定和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清单。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高毒、高残留、对环境危害严重的和内分泌干扰物质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淘汰和限制使用列入《蒙特利尔议定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国际环境公约要求的相关物质。制定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工污染物排放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政策。
加强化工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预防和排放控制。削减、控制和无害化处置现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控制重点行业和地区二恶英排放,推动公约增列POPs类物质的淘汰、削减和控制。开展重点防控区域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预防与控制示范工程。加强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学品废弃物和污染场地的管理与处置。加大对不符合标准的污染防治的改造力度。支持重点行业开展高环境关注类化学品的使用限制、替代和淘汰等环境风险管理行动。
提升危险化学品监管能力。全面调查排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及存储情况。定期开展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物处理处置领域的环境监察执法。
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落实环境风险分级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推行重点环境管理类化工有毒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PRTR)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环境风险防范和监管。
完成重点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立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信息数据库与信息系统。
(八)促进核与辐射监管,提高环境应急能力
(1)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提升监管水平
建立凉山州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监管机构,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严格监督执法,进一步降低辐射事故风险,全面提高安全水平。
(2)继续完善应急指挥网络
建设凉山州辐射环境管理监测及应急指挥系统,形成有效的事故应急能力,实现分散采样,集中分析,形成对放射监管的监测技术能力和放射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能力,通过广域网传输,相关监测数据传输至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及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与省级辐射环境管理监测及应急指挥平台的联动。
(3)建立环境辐射信息数据库
开展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现状调查,明确政府在“三废”治理项目中的主导地位。对环境辐射剂量率,土壤、气溶胶、生物和水中放射性含量进行调查;对大型广播电视发射塔、无线通信设施、超高压输变电设施等重点电磁辐射污染源周边环境射进行电磁辐射空间分布、时间分布的监测与分析,建立数据库。
(4)加大放射源使用和废源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对核技术应用单位实行严格管理,特别对可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或企业,要与其签定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管理责任和目标落实到人头。做好放射源编码工作,加强极低放射性废物、核技术应用废物处置,建立污染物料的回收利用制度。
(5)提高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水平
加强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力争电磁辐射项目环评率达100%。优化电磁场的空间分布,加大对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管理力度,确保城乡电磁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标准限值内
(九)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保自身能力
(1)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以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与预警为重点,依靠科技进步与体制创新,健全环境监测业务、技术和管理体系,实施环境监测基础能力、运行保障、人才队伍三大重点工程,努力实现环境监测的现代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全州环境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和《四川省环境监测站现代化建设标准》,加强凉山州及县级环境监测办公场地和工作用房建设,配齐配强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以会理、冕宁等县为建设重点,实现重点县能够独立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快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与培训,提高全州监测队伍整体技术水平。
优化州、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功能,将州环境监测站建设成为满足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监测骨干力量和基础力量,重点县环境监测站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的重要支撑力量。到2015年,凉山州监测站能开展水质全分析。
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完善地表水预警(自动)监测站,形成较完备的地表水自动在线预警监测系统,加大监测频次,增加监测项目,自动站全部测流量。完善饮用水源地监测网络,将全州28个城市饮用水源地全部纳入监测体系,逐步开展342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垃圾填埋场、重要工矿企业周边地下水水质研究,典型区域开展河流底泥监测,逐步开展地下水监测。
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在重点县城至少建成一个自动监测站,西昌市建成六个自动站。
加强农村环境监测,围绕农村典型环境问题,以基本项目为主,开展农村饮用水、湖库水质监测试点,启动农村环境质量调查。根据土壤调查结果,确定重点区域,逐步开展以重金属、有机污染为主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试点。
全面加强污染源监测。围绕“十二五”减排任务,加强氨氮、氮氧化物新增总量控制指标的监测管理,开展环境质量和总量数据的相关性分析,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监测体系,发挥环境监测在污染物减排中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手工监测为主、自动监测为辅,覆盖全面、科学先进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形成以凉山州环境监测站、西昌市环境监测站等重点县市环境监测站组成的污染源监测网络体系。加强对停产、搬迁企业的监测,加强城镇污水厂监督性监测,逐步开展工矿企业固体废物、废弃尾矿监测,建立数据库。
(2)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
加快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州监察支队和各县(市)标准化建设,提高装备标准化配置水平,对环境执法装备能力比较薄弱的贫困县实行重点扶持,全面提升环保执法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环境监察人员轮训制度,执法人员执证上岗,进一步加强环境稽查工作。
完善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验收,加大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范围,完成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设备安装;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的对比监测,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网络中心,推进 “12369”环保举报和应急接警中心建设,建立跨地区、跨部门报警服务系统,构筑数字环保,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实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和农业环境的执法监督,完善相关制度。
(3)建立高效的环境应急响应体系
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领导机构,凉山州成立州级应急中心,认真清理环境风险敏感区域和重点行业,加强冶金、涉重金属行业和尾矿库等重大环境风险源的排查,建立风险源信息库、应急专家库;完善应急协调处置机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园区、社会三级风险防范体系,纳入各级政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和物资储备,配备指挥装备、应急车辆、通讯、取证和防护设备等设备;建设重大风险源在线监测系统。开展环境信访大排查,及时处置和化解环境纠纷和群体性环境隐患。
完善环境预警及应急监测机制。以凉山州环境监测站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实验室应急分析能力建设,配备快速、便携的现场应急监测设备;做好应急资源的普查与储备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及时供应;成立应急监测专家库,建立污染源及危化品档案,针对企业、危化品仓库及危化品运输等各类突发事故制定应急监测技术预案。加强应急监测培训,定期开展流域、区域应急监测演练。
(4)建立规范的环境管理系统
加强环保机构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强化环保机构,充实环保队伍,做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基本工作条件到位;重点加强县级环保机构建设,扩大环境监管的覆盖面;加大环保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培养高素质环保技术人才。布托、昭觉和金阳3个县要尽快实现环保局机构单列,按照各县环保局行政人员编制不低于8人,县环境监察大队和县环境监测站按标准化建设要求,配置足够的的人员编制,加强环保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保障基层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快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信息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完善硬件和软件设施,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机构。强化环境统计队伍建设,建立专业环境统计机构,充实专职人员,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统计水平,着力解决环境统计能力薄弱、人员缺乏、手段落后、数据不准的问题。整合网络资源,完善环境数据处理及传输,实现统一网络平台,统一数据交换,统一安全运行,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更新。建设“环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系统”。
大力开展环保业务系统建设,实现70%以上的环保管理业务实现信息化应用,8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发布”的网络化、社会化办公模式。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机构建设。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切实提高宣传教育机构设施设备水平,建成迅速、准确、多层面的新闻宣传体系和多功能教育培训中心,提高环保骨干队伍的环境意识和专业能力。推动和完善环境政务公开,建立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环境诚信制度,健全公众听证制度和参与机制,搭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增强环境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加强环保关键领域的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提高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技术水平。
专栏15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空气监测网建设:完善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交通干线空气自动监测站,典型农村空气监测站点,偏远地区空气监测站,酸沉降监测点。
水质监测网建设:完善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站点,地表水手动监测,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点。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
建设片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建设凉山州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
建设金沙江干热河谷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
其 他:
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适时开展例行监测。
环境应急监测:凉山州环境监测站配备水、气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车及相应监测仪器设备各一套,开发通讯指挥系统和技术支持系统。西昌市、会理县站配备必要的应急监测设备。
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建设:建设环境监测信息处理及表征系统网络。
人才培训工程 :建设凉山州环境监测人才培训基地。
专栏16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2014年底,州监察支队完成新二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2013年底,西昌、德昌、会理、会东、冕宁、盐源、雷波、甘洛、宁南9县完成县级环境监察大队新二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2011年底,布托、美姑、昭觉、金阳、木里5县完成县级环境监察大队新三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2014年底,喜德、越西、普格3县完成县级监察大队新二级标准化达标验收;
环境信息能力建设:
全面推广使用排污费管理系统
加强12369环保热线建设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2015年底,州环境监察支队达到地市级二级标准
2015年底,17县市全部达到县级三级标准
(十)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美好宜居凉山
以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凉山为发展目标,全面推进凉山生态州建设工作,进一步开展凉山生态州、生态安宁河谷区、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的建设活动。基本形成生态州——生态县(市)——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的生态示范系列创建体系。
充分发挥凉山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势,在资源开发和实施工业强州战略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恢复,经过15年或更长时间的努力,基本实现人口规模、素质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根本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经济增长建立在节能减排的基础之上,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统筹区域和城乡建设,基本实现区域平衡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建立良性互动的管理体制和法规政策体系,保障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州建设。把凉山州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宜人的生态人居、繁荣的生态文化、和谐的生态社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长江上游生态强州。
到2015年,全州60%以上的县达到省级生态县指标并获得命名,其中西昌、会理达到国家生态县(市)建设指标并获命名,50%的乡镇达到生态乡镇的标准,凉山州基本达到生态市(州)规划要求。
继续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继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的工作,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到2015年,全州共建成“生态乡镇”120个 ,“生态村”约500个。
五、重点工程
(一)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为实现“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顺利完成规划任务,要调动各方面资源、集中力量,重点实施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集中式饮用水保护保护工程、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工程共十大工程,规划项目252个,投资初步估算约150.2亿元。
专栏17   “十二五”环境保护十大工程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十二五”期间围绕基础工程、人才工程和保障工程,大力推进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统计标准化建设,继续完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与运行,实施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初步建立环境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15个,投资2.07亿元。
水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以重点水域水质保障为重点,全面启动县县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改造,加快重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重点推进受污染小流域综合治理及重点湖库综合整治,加大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废水治理。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60个,投资25.79亿元。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继续实施烟气脱硫工程,以采选、烧结、炼铁(钢)、水泥结和燃煤锅炉烟粉尘治理为重点切实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试点实施工业锅炉脱硝示范工程,逐步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和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15个,投资5.89亿元。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工程: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工程、医疗废物处置工程、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及渗滤液处理工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废旧电器及汽车回收工程。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25个,投资9.01亿元。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村庄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主线,全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农村面源治理工程。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34个,投资13.92亿元。
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以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和生态脆弱区生态恢复为目标,重点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突出以矿山生态恢复和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33个,投资67.03亿元。
集中式饮用水保护保护工程: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全面提升饮用水监管力度,重点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程(隔离防护、标识标牌、取水方式改变等)、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点源和面源整治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等)、应急水源地建设。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8个,投资7.65亿元。
重金属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以保障人民健康、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控工程、化学品及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等工程等。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11个,投资2.37亿元。
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十二五”期间,继续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开展核设施放射性现状监测与评价,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开展放射性污染防治,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1个,投资0.12亿元。
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工程:“十二五”期间,继续开展多种多样的环保创建活动,重点开展环保模范市(县)创建、生态市(县)创建、生态乡镇示范工程、生态家园(生态村)示范工程、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程和生态小区、绿色学校创建工程。初步测算,工程规划项目50个,投资16.36亿元。
专栏18  “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项目投资估算
序号
概算类别
规划项目(个)
总投资(万元)
1
水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60
257924
2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15
58900
3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
25
90070
4
生态保护工程
33
670293
5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34
139174
6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8
76500
7
重金属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11
23681
8
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
1
1200
9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15
20706
10
生态文明创建活动
50
163598
合 计
252
1502046

十大工程的投资估算比例(%)
(二)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在政府调控下,拓宽多元化投资渠道,搭建环境保护筹资平台。逐步形成合理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投入体系,充分体现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多方筹集环保投入资金,逐步解决环境问题。
本规划中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现有生活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小流域流域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保护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中涉及公共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各级政府资金投入为主,同时争取国家资金和积极申请国债资金;涉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项目的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企业自筹解决。
重金属污染防控工程、二噁英污染防治工程、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与环保产业发展以及新建项目的环保投入,按照“破坏者补偿、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资金主要由企业自筹解决或银行安排贷款,此外各级政府在有关专项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
完善环保“一岗双责”,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既是经济建设和本职工作的履行者,又是环境保护工作的切实执行者”的观念,在履行各自职能和决策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落实本部门的环境保护义务和职责。
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境保护问责制、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监察制和环境保护进展情况监测评价制度。把环境保护指标纳入政府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中,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加强执法,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改善执法环境,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现象。逐步在一些部门和区域进行资源环境核算制度的试点。在进行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必须坚持先评估后建设,严格落实“三同时”措施,努力推进区域性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加强环境行政处罚和复议工作,提高执法效果。
各有关部门必须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定位,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州委、州政府下达的达标任务,履行本部门的环境保护义务和职责。切实加大各级政府和部门依法行政和执法的力度,通过法规与规章,落实环保执法责任制,强化环境法制管理,保障和促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工作的有效开展。
(3)加强统筹协调全方位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
合理划分环境保护事权、财权,理清各级政府在环保投入中的责任。建立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政府环保投入的主体地位,以建立和疏通环境保护投资有效渠道为重点,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予以保障。各级政府要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确定环境保护年度预算经费占财政预算支出比例,以新增财政收入为突破田逐步提高政府预算中环保投入比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推行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
(4)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不同层面的创建活动
把逐步实现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一项基本任务,缩小区域、城乡差异,实现均衡发展,让老百姓享受发展实惠。将基本的环境监测与评估服务、环境监管服务、污水及垃圾等环境治理服务、环境应急服务、环境信息知情服务等纳入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通过实施环境基本服务,加大各级政府对环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投入,基本实现环境质量有人监测,环境破坏行为有人制止,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有设施消除和恢复,环境事故有效预防和处理,环境知情权得到维护,使不分地域、不分城乡、不分阶层的社会公众逐步享有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环境基本服务。各级政府要将提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作为主要职责,加大投入,积极推动。
在基层广泛开展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清洁生产文明单位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意识,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措施和任务落实到基层,充分调动全社会各个层面的能动性,共同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5)完善综合决策机制,提高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进一步建立并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点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区域开发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6)强化监督机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强化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监督职能,建立和完善市、县分级管理、部门分工配合,环保统一监管的推进工作机制。按照规划方案,积极推进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教和环境信息现代化建设。强化环保系统的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和水平,为规划目标的实施提供有效的监管保证。
(7)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促进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丰富人们的环境科技知识,提高环境法制观念。
七、规划实施与考核
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和本系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级政府要把环境保护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确定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依据本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共同完成规划任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价格、投资政策,把重点环保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财税部门支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建设部门要做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交通、水利、农业、畜牧、林业、科技、旅游等有关部门也要依据各自职责,支持和推进全州环境保护。
专栏19  各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
负责制定所辖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计划。确保大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和环境质量达标,州政府每年对各县市政府环保工作、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考核
州监察局
负责全州环保工作的行政监察与绩效监督,追究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责任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强宏观调控,制定循环经济发展相应的政策,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环保项目,加大环保投入。
州经济委员会
组织实施工业污染防治项目,制定全州工业产业和行业发展规划,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组织开展全州工业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试点,促进工业污染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的战略性转变
州教育局
加强对学校环境教育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学校环境教育的普及率
州科技局
组织环保科技创新与发展,指导支持全州重大环保科研课题的研究
州公安局
建立在用车环保定期检测制度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网络,推进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工作;配合扬尘和噪声管理
州财政局
指导并监督规划项目资金的落实,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支持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对环保资金的管理
州国土资源局
开展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确保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和管理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州建设局
指导监督风景名胜区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加强园林景观的规划与建设,组织实施建设施工工地扬尘管理,协调路面降噪改造、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等工作
州规划局
编制发展总体规划时注重环境保护,推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开展
州交通委员会
完善交通发展计划,配合控制交通噪声与交通扬尘污染,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督
州水务局
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节水工作的指导,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运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州农业局
指导并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生态农业建设、无公害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等农村环保项目,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现状调查,对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研究,配合面源污染防治的实施,重点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管理
州林业局
加强对公园及城市绿化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绿化率,改善人居环境;负责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防护林带建设、湿地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保护建设工作
州商务局
督促屠宰场(点)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负责餐饮业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州卫生局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收集、储运、安全处置和医疗废水达标排放
州环境保护局
全面负责全州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规范性监测、统一发布环境质量状况,统一指导环保产业发展。组织环境状况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十二五”期间凉山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等污染防治计划
州广电局
组织电视台、电台设立专题节目,加大对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新闻宣传报道力度,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技术机构的计量认证
州旅游局
加强对宾馆饭店、旅游景区以及农家乐的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星级宾馆等实行一次性用品减量
州城市管理局
加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度,查处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违法排放生活污水、倾倒固体废弃物等行为。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垃圾处理设施的技术改造
州房产管理局
强化拆迁工地扬尘污染的执法检查
环保部门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加强环境统计和监测,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重点流域与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州发改委和州环保局组织对规划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保护建设目标,主要领域的环境保护任务和重点区域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中期和终期两个时段,2012年12月底进行中期评估和考核,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对规划目标及项目进行合理调整;2015年12月底开展终期评估和考核。
附件:凉山十二五环保规划重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