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博会2017时间表:揭秘:李立三“自杀叛党”之谜 (2)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1:29:15
揭秘:李立三“自杀叛党”之谜 (2)    李立三是因遭受迫害而自杀,并不存在“自杀叛党”问题

  笔者在出版《李立三传》前,用了五年时间搜集历史资料,特别是长时间在中央档案馆和中央组织部档案馆查阅李立三的历史资料,走访了当时在世的包括易礼容、何长工、谭天度、郑超鳞、李一纯等30余位历史知情人。还沿着李立三当年的革命历史足迹,走访了多个地方党史研究部门,查阅了地方档案和方志材料。特别有极大收获的是,在持有省委书记签字的介绍信的条件下,查阅了当时尚未销毁的“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李立三专案材料”。这里历史资料极其丰富,长达50卷,150万字以上,是林彪、“四人帮”一伙为迫害所谓“李立三里通外国集团”,动员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他们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搜集李立三“罪行”中形成的,其中包括大量靠逼供信所得以及污蔑不实的材料。但是,也有不少身陷囹圄的党的高级干部如杨尚昆、蒋南翔、刘成栋等,不怕威胁,不避危险,实事求是地讲述了李立三的历史功绩和“立三路线”的实际情况,甚至连“文化大革命”中流行的词语和污称也不使用,读后令人感动。此外,材料中还有大量很难得的实地调查材料。笔者在把握了大量文献和第一手历史资料的情况下,自认对李立三的历史包括他的死因,是有点发言权的。

  《李立三之谜》一书,对于李立三的死因,作者使用了一个奇怪的写法。该书虽然引用了李立三遗书的原文,但却绕过了此类案件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对死者遗留文字真实性的鉴定和分析。该书借用北京医院在《李立三死亡报告单》(以下简称《报告单》)上尸体检查两个数据错误和安眠药来源问题做文章,并把安眠药来源问题列为李立三死因的“最关键疑点”。作者这种做法,就等于设置了李立三是自杀还是他杀这个死因之谜,并把它留给读者,让人们去猜测。

  李立三遗书是写给毛泽东的。他郑重而明白地说:“我现在走上了自杀叛党的道路,没有任何办法辩护自己的罪行。”最后还特别说:“我还有写给你的信,放在家里床单下。没有写完的。请要(派)人找出送你审阅。”李立三这里所谓的“自杀叛党”,仅仅是当时通行的说法和看法,以为“自杀就是叛党”。这也是李立三怀着被迫自杀的遗憾,对自杀的自责和愧疚。

  李立三自杀前的遗书,应是断定李立三死因的最关键的证据。笔者在“李立三专案材料”中看到过公安部门所作的鉴定书。这个鉴定书对遗书中一系列文字作了放大鉴定,结论是:系“李立三亲笔”所写。我想,人们也有充分理由排除别人威迫李立三写这种遗书的可能性。此外,遗书中所说的在这之前写给毛泽东的信,也是根据遗书所说,后来在他的床单下找到的。这进一步证明了遗书的真实性,也证明了李立三是在无法忍受折磨和侮辱的情况下自杀身死的。从法律上说,这是可以成立的。当然,还应排除其他疑点,才可以使这个结论更充分。首先是北京医院《报告单》的两个问题数据,确实是使李立三的家属或熟悉他的人产生疑问的因素,但《李立三之谜》把这两个因素都说得不确切:一个数据有误,一个情节欠实,不能构成判定李立三死因的重要因素。

  不知道是李思慎没有看到北京医院的《报告单》原文,还是李立三家属向他讲错了,笔者看到的该《报告单》上关于李立三遗体的身高是1.66米,而不是他所说的1.63米;误差10厘米,而不是他所说的15厘米(李立三身高原为1.76米,而不是李思慎所讲的1.78米)。笔者提供的这些数据,是可以用档案来核实的。《报告单》在李立三遗体的重量记录上也有问题,只有56公斤。李立三生前被残酷揪斗多日,体重肯定会大大减轻,但无记录,难以比较,只能作为不太重要的疑点。《报告单》的遗体数据,有两项与李立三生前身体实际是有明显误差的。但是,据法医说,人死后遗体与生前身体出现数据差异是可能的,同时也不能排除尸检时因马虎发生测量错误。总之,这一点可以存疑,但不能构成推翻服毒自杀死因的要素,也不是“不可破解之谜”。

  安眠药的来源确是一个疑点,或者可以说是一个“谜”